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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那些地方一个人去, 不带你,也不带有你的记忆

在脑海中构建“如果……那么……”的世界,生活中的一切,只有我自己。

两周后,我完全不想走了。甚至想着,如果就这样生活下去,在人间销声匿迹,在一个没有朋友,没有恋人,没有家人,什么都离我很遥远的地方生活下去。用缓慢的速度生活下去。跑步去几家餐厅吃东西,找一家下午有欢乐时光的店喝两杯酒,晒太阳或看书,太阳下山就回家工作,每天一百个仰卧起坐,洗澡时想一个有趣的问题……

原来我是可以的,不用任何标签来伪装。既不用拎着名牌包死撑,也不去争当好员工;既没有爱情来费神,也不用成为谁的骄傲。徒手构建起一出日常,像孤岛一样冷清又自在。

半周后我学着去当地接待我的地陪家蹭饭。一周后,我熟悉了周围的路线,知道哪里买水果,哪里吃冰激凌。斜对面有个老头经营的小卖部,我起先去买电源,买了三次都买错。他脾气很糟糕,说我英文好差,却愿意步行指路告诉我怎么回家。后来我买东西都去他家,跟他聊了一次:“你是马耳他人,我是中国人,咱们是英文都差,不是我一个人差,ok?!”

我和我走得那么近。真正的潇洒。

后来因为工作认识了小七姐,我说我应该是市面上《平生欢》最早的读者,并且几乎内容倒背如流。她一定觉得我在客套。

于是我回来了,于是这样的日子,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过了。

我从来没逐字逐句看完一本杂志,除了那次在机场随手买了一本《收获》。里面有三篇小说:一篇是七堇年的《平生欢》,一篇是阎连科的《炸裂志》,一篇是陈河的《在暗夜中欢笑》。

我从写东西到今天,被问最多的问题是:你是如何这么潇洒的?你凭什么那么作,还作出一副风生水起的样子?

开始半周,我都快疯了,不知道为什么可以被老板骗到这里。没有人说话,没有一张地图,对这个地方没有任何了解。每天除了写剧本,就是蹲在阳台上啃着橡皮糖看路人,找周围没密码的Wi-Fi。

连我问朋友:你认识的潇洒小姐什么样?

一个人去写剧本,住一套房,房间没有网络,待了将近一个月。那是一个小到只有两条街的一座城市,过个马路几乎能穿越半个国的地方。但是有距离银河最近的悬崖,不同风格的城堡,两侧长满仙人掌的公路,空着的彩色房子和透明到见底的海。

他都说:你这样的。

马耳他是一个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地方。去那是为了工作,那大概是我迄今因为工作去过最远的地方。当时在迪拜转机,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航班的目的地写着去马耳他。我在机场兜兜转转,想着最坏的打算就在迪拜待到回家吧。后来知道只有经停那里的飞机,并且不写经停。据说因为太少人去那里,机场已经要被取消了。

潇洒其实只在字里行间,生活对谁来说都充满了麻烦。谁没有过不顺心的工作,写不完的功课,你爱他不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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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喝了宿醉我照样得看专业书;和男朋友吵架到天亮,眼泪还没擦干,我也得去考试;打了两天牌,回家还得做文案;给公司赔了钱;拍的剧一个画面也不能用;写的剧本不过审;写完剧本甲方不给钱……如果这种事我就一蹶不振,那我估计一年没有振作的时候了。

很快,工作给我回报,生活也给我回报。我也明白一件事:感情中我们都太注重谁爱谁多一点,其实最重要的,是学着曲终人散,新仇旧恨都烧掉,迅速翻篇儿。被人说薄情寡义都没关系,委屈自己活在阴霾里才是真傻。

我工作最崩溃的时候,山路十八弯地飙脏字骂投资方。结果呢,我真的再也不干这行了吗,真的仗剑走天涯了吗?我也得一次次夹着尾巴去道歉。剧本几十万的稿费要不到,我用全部积蓄来垫付。做的时候就要知道自己担得下。然后到处找讨债公司,想办法追,最后还追不到的就认了。不可能一朝被蛇咬一辈子不工作,马上就投入到新的工作中。

二十一岁,我开始不再逃避所面对的事了。我不再以失恋为借口蓬头垢面,拒绝工作、拒绝社交、不去上课。我学着规划生活,继续去公司实习,再也没有开会到一半跑出去哭,建立起了一个人完整的生活圈。

这次写了几个独自去过的地方,想说的不是潇洒,想说的是我从来都不是看上去那么潇洒。表面的潇洒,有时候是年轻生猛;有时候是为了虚荣藏住真心;有时候是打碎牙死撑;也有时候是,认了吧,算了吧,就这样吧。

不知道是不是从那一刻开始,我不害怕离开任何人了。再也没有能打败我的失恋和无法愈合的心碎。后来她去珠峰大本营,我返回上海。

表面的潇洒,是想让你们觉得生活没那么困难,总有轻松自如的方式。

当我对着哗啦啦的流星许愿时,什么都没有,只说,让我回去,我一定好好做人。突然我就很平静了,二十一岁,我认清一个现实:生活的困难还很多,再也不会有任何人来接我了。过去的人已走开,未来的人赶不及。大多数时候,只能靠自己死撑。我是如此,亦无例外。

所谓的潇洒小姐,是我不怕狼藉,是我在一次次试探中,找到真正的自己;在一次次不潇洒中,我终于不再像个小孩,打碎了花瓶,匆匆盖上红毯。而是用手捡起地上的碎玻璃。

从未想过去西藏。我自我认知很清醒,我是一点苦都吃不下的人。若不是当时失恋,最好的朋友在那边,这辈子估计不会去。决定很快,买了机票立刻飞过去。到了西藏,他们说除了出公差的人,很少有人坐飞机来。好友让我四处走走,我却终日窝在酒店。我脑子里想的全是,如果他来找我,就是真的真的很爱我,我们还可以重头来过。我还是可以回去在五百平方米的大床醒来当TVB少奶奶。最终好朋友以“那里拍照片很好看”连哄带骗让我一起去了最方便的景点——纳木错。因为要赶日落,一路车不能停,全车的文艺青年都强忍着尿,一言不发看着窗外。只有我在不停地哭,一开始哭应该是有主题的,哭到后来真的全是被尿憋的。到了那里我也无心拍照更无心看风景,心生自责,扫了朋友的兴致。到了夜里,我哭缺氧了,觉得失恋而已,最差最差不能死在这儿。和朋友围着一条毯子,她抱着一壶奶茶,我抱着一罐氧气,一起看星星。身后此起彼伏是野狗的叫声。

如果让我说,如何成为潇洒小姐,就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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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二十岁的我太想太想长大了,以为搭上顺风车长大后人生便可一马平川。幻想一夜之间有人端餐盘站床边来叫我少奶奶,以至于做作出一副老港片里的风骚撩人,心里时时揣着TVB的豪门恩怨。而后好多朋友说起香港的妙处,说他们从车里下来,脱下西装和衬衫,赤膊出去吃海鲜大排档。那些地方,我一处不知。我只懂每家商城的路线,和那些永远在排队的店。很遗憾的是,最终和他分开,没感谢他带我第一次踏进奢侈品商店的门;也没说出:“我爱你,比爱钱多一点。”

不要怕。

第二次到香港的机场,和当时的男友说这个段子,他不信,说你这样的坏女孩只懂索取,不会助人为乐。我勾住他的肩膀,凑在他耳边:“对,是骗你的。”那是我唯一一次在香港做彻底的游客,住在弥敦道,不出酒店就有商场逛。学大人的样子,拎名牌手袋,踩细跟鞋,出入高档餐厅,以为这样就活到了亦舒的小说里。心里战战兢兢,不想让别人看出,我第一次扮成大人。男友趁商场打烊买了一枚戒指。我不肯说“爱你”,说的是:“愿太平盛世,你爹永远这么有钱。”

b.

去过很多次香港,第一次是高中,去找当时在那里工作的我妈。那时我十六岁,一个人去办通行证,刮飓风,导致照片上的我一张臭脸。在机场碰到一个问我如何用IC卡的老奶奶,我说:“你就用我手机打吧。”老奶奶问地址,说话很慢,我在一边用纸帮她记下来。到香港下飞机,收到一条老奶奶孙女发来的信息,感谢我的好心,她在桃园机场工作,未来去台湾记住她的号码要找她。

离开一个人,一个地方,一段熟悉的生活,都不要怕,如果你们是命中注定,早晚会再回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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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错过有何可惜?

2016年,六年间我再也没去过阳朔。

c.

2011年底,我的第一本书《不留》出版了。

做砸了任何事都不要怕,没有那么多人在意你的失败。

开学时我离开那里,当时有个说粤语的朋友,在军训时半夜打电话唱粤语歌。忘了那首歌叫什么,但记得里面有句词是“桑桑赛赛”。我一直以为是生生死死。后来才知道是生生世世。我以为肯定会再回去那里。

你要清楚,永远走在星光大道上的人生未曾被发明。但是,也没有白走的弯路。

十八岁,从来不害怕写的十几万字没地方出版,不害怕一脚踩空悬挂在半山腰,不害怕晒黑,不害怕让青春醉倒在籍籍无名的怀里,不害怕好运用完、灵感用完、假期用完。

结果只是结果,什么都证明不了。丰功伟绩,开心不过三秒。万丈深渊,也总有尽头。打起精神,想办法走出去。记住你和你自己是一个完整坚强的小宇宙,只要你们勇敢,每一个明天都是新的。

高三升大一的暑假,我几乎全待在那里。交了一堆新朋友,过集体宿舍一样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走在低矮云彩绕着的街道,找家店写小说。其他时间去山里攀岩,爬不上的山路就坐在山下打牌,打到太阳落山。晚上集体喝酒,流水的游客,铁打的我和筛盅。那两个月我是阳朔赌神,和住店的老板白天在店里打牌,赢了三天的免费房间,一周的水果。

以上全部,来自只有面儿上潇洒的,潇洒小姐。

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是去阳朔,2009年夏天。没有理由,只是因为那年我十八岁。高三暑假,网上相中一间叫娜娜的店,想去住。根本不知道阳朔在哪儿,订了房间。店员心也是大,跟我说,飞机到桂林,打车来就好。到了之后我才知道,从桂林机场到阳朔要一个多小时。害怕吗?十八岁压根不知道什么是害怕,有的只是新鲜。虽然这么说很粗俗,但是我们的十八岁,都怀着一种急着向世界展示自我的新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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