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防御机制都将促使问题恶化,上述情形尤其如此。当他(她)觉得被抛弃时,他(她)很自然要去寻求亲密,但这种做法却加重了她(他)原先对束缚的恐惧。他们所面临的“敌人”不只是眼前互为配偶的挫折危机,而是他们自身。两人都很焦虑时,他们无法沟通,有时候他们甚至会怀疑彼此是否身处同一个世界里。
夫妻面临婚姻困境或感到被遗弃时,可以用各种复杂的方式来做出回应。压力增加时——几乎所有重要的生活压力均如此——夫妻俩因为害怕被困在婚姻里而惊慌起来,或者恐惧于向对方求助时尝到闭门羹的滋味。如果他们的弱点类似,那么至少他们有可能了解彼此的困境。然而如果两人所畏惧的东西并不同,例如一方对忽视极其敏感,另一方则很怕被束缚,那么他们就会很难同情对方。
夫妻求助治疗时,心里多半很清楚离婚的可能性,在此之前他们已历经沧桑。他们老早就放弃了妥协和包容,改用愤怒强迫的态度要求对方改变。他们也许已经重复了百万次这种绝望的循环:“你改变!”“不,你才要改变!”当两人都已放弃要对方改变的期望时,事实上,他们两人已经暗暗改变了。他们在一起多年来经历过无数的挑战,如生育、照顾孩子、赚钱维生、应付现实的危机、与人建立友谊等,他们从其中获得了相当的自觉和自信。婚姻的束缚显然使他们无法安然享有这初生的自我意识,但至少他们现在已有勇气考虑放弃这个长久以来几乎是生存所不可或缺的牢笼。事实上,在他们看来,最后唯有摆脱婚姻,才能“长大”并“成为自己”。
重大的压力令夫妻觉得被紧紧束缚在一起,他们一旦察觉从对方得到的帮助有限,便会感到孤独。如果夫妻俩早年都曾卷入父母的婚姻,或曾被遗弃,而且都没有从原生家庭中脱离独立的经历,则一般的婚姻压力就可能唤起童年时代一些潜藏的恐惧。他们开始觉得婚姻似乎不过是原生家庭的复制,逼得他们重演童年时代不愉快的经历。大多数人考虑离婚,只是要保护对他们而言极其重要却又很脆弱的东西:他们的认同感。
这种根深蒂固的束缚和遗弃已经僵化到了彼此无法忍受的地步。想要离开的一方就被选择为追求个体化及向外冒险的先锋,通常这是较害怕束缚的一方。比较恐惧被遗弃的一方则代表保守的立场,主张维持稳定婚姻和两人继续在一起。
他们迟早会感觉自己被遗弃了。就如我们所见,配偶间这种非专业的心理治疗确实可以疏解一些小的压力,但总有一天会失效、失败,尤其是在双方面都遭遇到重大压力的时候更是如此。妻子一个人和两个孩子待在家里,她因为所承担的责任及与其他成人世界隔绝而感到恐慌。同时,丈夫也因必须焦急拼命在事业方面追求“成功”而陷入自我怀疑。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家,希望得到她的同情和安慰,而她也怀着同样的希望。就在彼此最需要对方的时候,两人都得不到对方“父母般的抚慰”,因为双方都在等待对方给予。
夫妻同时也会在不知不觉间制造分离的机缘,促使他们之间的战争升级:他的外遇、她的工作、他的母亲——问题本身其实都是小事。由合而离的过程反映了双方对“再生”与丢弃“家庭意识”的渴望——家庭总是在否定他们的人格。最后,不论付出什么代价,他们都决定要成为独立的两个人。
等到他们开始觉得很不对劲时,最先的焦虑是模糊感到自己在婚姻中受到压迫和限制。维持强烈的依赖关系必须得下很大的功夫。由于双方都不敢冒险拒绝对方,因此两人就得压抑心里许多可能令对方不高兴的感觉。抑制自己的需求以取悦对方,短时间还容易做到,但几年下来婚姻便开始变成一大堆的索求,置身其中,只觉得自己渺小不堪,毫无意义。这一大堆令他们备受掣肘的索求,实际上是一种双向的依赖,但他们却认为婚姻才是枷锁。
治疗师与夫妻所做的有关离婚的协议,可能是治疗中最关键的要素。与夫妻协商约定是件极其微妙的事,因为离不离婚可是颇具爆炸性的问题。我们如果提出要协助他们重建婚姻,就等于违背了迫切想结束婚姻那一方的意愿。我们如果提出协助他们离婚,就似乎又背叛了将整个生命都依赖于稳定婚姻的那一方。
结婚之初,夫妻双方均觉得相当没有安全感,他们将独立的能力及需求合并成了一个紧密依赖的组织。有一段时间这种一体的关系确实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两个人都觉得在这“假象治疗”的协定下可以得到某种保证和保护。
我们向夫妻解释,他们婚姻的基本问题很可能是由于缺乏独立的自我与两个个体的人格,而通常也无须费力便可举证支持这种说法。我们只要指出他们之间一再重复的冲突循环,以及双方都无法克制自己制造冲突就够了。我们敢说许多离婚都不过是一纸法律文件而已,对改变夫妻之间纠结不清的关系少有益处。很多夫妻在法律上是离婚了,但在情绪上却还没有分离,他们继续在内心或借助子女活在婚姻之中。
17.3 冲破僵化,长大分离
想使离婚变得有意义(我们也很强调这点),包括自己获得心理上及法律上的自由,他们就必须拥有与维持良好婚姻相同的东西:真正独立的个人。不管他们的婚姻如何抉择,他们都必须抛开彼此纠缠不清的念头,必须产生真正独立自主的意识感。“让我们协助你们独立,”我们指出,“在你们达到这个目标后,再决定如何安排婚姻。如果你们等一段时间,就可以更从容地做正确的决定。”我们用这种方式避免偏袒任何一方,让夫妻双方都从治疗中获得希望。我们也替自己安排适合治疗师做的事——协助他们获得心理上的调整,而不做有关现实的任何决定。局外人不该越俎代庖,取走导引他们做最重要决定的罗盘,既然一定得走这条路,他们得先做好准备。
夫妻可能经由各种不同的途径走到离婚的险境,我们无法在此一一详细探究。虽然结婚两个月到四十年之间,夫妻随时可以离婚,但从离婚案例来看,一般婚姻的寿命平均约为七八年。离婚的夫妻可以列出一大堆对婚姻的抱怨,但卡尔和我却发现许多夫妻在离婚之前都有某种共同的互动出现,其过程与我们在布莱斯家所看到的很类似。
对我们而言与他们协商离婚是很困难的,然而对他们是否离婚一事始终保持绝对中立却更为困难。由于受自己生活所影响,直觉上我们都偏向劝合,并且致力往这个方向推进。所以事先可能会警告来治疗的夫妻,我们绝对中立,但有时也会动摇。卡尔通常会笑着补上一句:“你们也得在另一方面防着我一点,因为我可能会无意间鼓励你们离婚,好让自己替代性地参与其中,这么一来我就可以知道离婚是什么滋味了!”
有些婚姻在一开始时便已悄悄酝酿着离婚的危险。这种“预谋”的缘起与双方的原生家庭关系非常密切。想到其中的痛苦,实在令人觉得很奇怪,两个人订下的婚约竟是他们内心深处最想挣脱的一部分,但也许这是他们眼前唯一可以用来解决问题的方式。
17.4 原生家庭加入面谈
为什么有些人会选择能使他们恐慌——事实上蕴含他们内心最糟的害怕的部分——的人为配偶?我们之前已局部回答过这个问题:一个人对认同感的需求非常强烈,因此这问题已经超越快乐或痛苦的范围。受虐待的儿童宁可待在施虐的父母身边,也不愿到寄养家庭去,等到他长大后也一样可能虐待自己的子女,尽管他极其憎恨自己的遭遇。一个人所知道的形式就是——他所认知的形式。
来治疗的夫妻所面临的不论是离婚危机或其他困境,我们导引家庭治疗的取向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即使是一桩婚姻已依法结束,分开的夫妻在继续照顾子女上,仍需维持“有限度的配偶关系”。不管他们的婚姻未来命运如何,我们都希望他们关系的“品质”能够改善。事实上,夫妻通过治疗而协议达成“友善的”离婚是很常见的:他们渐渐了解一些会联手破坏婚姻的心理力量,因此他们“原谅”了彼此,虽然很遗憾无法再共同生活,但分手时不至于太痛苦或觉得一败涂地。
即使我们对自己的成长经验很满意,但总会多多少少对自己或原生家庭有不满意的地方。无意之间我们会期盼与足以带给自己新的人格特质、经验与关系的人结合。在建立自己的家庭时,我们希望能解决某些存在于自己原生家庭中的问题。如果我的家庭中不能公然吵架,我可能会想和一个在家里可以公开吵架的人结婚;如果我是害羞内向的人,我可能会和一个急躁外向的人结婚。借着选择配偶,我们期望获得“完整”——心理上的完整——因而不免期盼婚姻可以或多或少满足此类渴望。
如果所处理的问题是离婚,那参与面谈的成员关系就会相当复杂。孩子必然要包括进来:他们必须知道父母为什么会离婚,让他们清楚明白错不在他们,同时也向他们一再保证,父母双方都还会继续陪伴他们生活。孩子在场也能促使父母不那么轻率、孩子气。
维持或改变现状,永远是每一桩婚姻做抉择时必然考虑的双重主题。每个人都想要在配偶身上找到某些自己熟悉和新鲜的事物。一个年轻人看着他未来的妻子,会无意间感觉某些方面两人十分相像,并且她也很像他家里其他一些人。这种“熟悉感”在两人相处时相互影响,而且是彼此吸引的一个有力因素。他们的关系让他们觉得安全,仿佛“在家里”的感觉。对自己的成长过程越满意的人,越是会选择一个能使这种经验持续下去的伴侣。不论早期家庭生活的本质如何,每个人都迫切需要将早年发展出来的认同感维系下去。无一例外地,旧家庭与新家庭之间总是有着极密切的关联。
如果夫妻中任何一方有外遇,我们也会经常要求他们将情人带来参加治疗。第三者总会不约而同扮演业余治疗师的角色,如果我们要和他们的关系一较高下,就得与他(她)接触。有些案例中,外遇的当事人会同意暂停往来,让夫妻可以为婚姻好好努力一段时间。第三者也可能与其他人一起参加治疗,通常是他(她)自己的配偶。有时候外遇实在太过复杂,显然这时第三者的婚姻也必须加入治疗。这当然是充满压力和紧张的工作,但总比各种力量暗潮汹涌要好。如果参加的各方都同意在治疗期间暂时停止性关系,压力就会大为减轻。
选择配偶很可能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决定相互厮守不只是两个个体的抉择而已,这些抉择是在两人交往的过程中产生的,这个过程比他们当中任何一方都有力量得多。这种抉择将两个生命不可思议地“准确”结合在了一起——他们过去的历史、现在的状态,以及对未来的期望。不论快乐或痛苦,他们生命的意义都由此一抉择所总结。
从事任何家庭治疗时,我们都希望接触到夫妻双方的原生家庭,这在处理离婚问题时特别有用。夫妻双方的父母在帮忙时常常会过分干预,越帮越忙,因为他们都太偏袒某一方,使夫妻承受的压力更大。我们要求夫妻将双方的原生家庭带来参加至少几个星期的面谈,如果可能,我们希望他们更多地参与进来。
许多人因为太早结婚而失去了这种从孤独中净化自我,及寻求更多自信的机会。他们只草草瞄了眼外在的世界,就十万火急地抓住一个伴侣。他们在婚姻中寻找足以替代原生家庭安全感的东西,即借婚姻逃离孤独。他们并不清楚,这么快从一个家庭逃到另一个家庭,很容易将他们在原生家庭中遭受的挫折也转移到新的婚姻里。
请夫妻的原生家庭参加扩大治疗,有助于阻止他们随意“干预”当事夫妻的问题,同时也会带出更多正面的贡献。治疗师想要培养夫妻双方的洞察力和情感共鸣,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与他们的原生家庭共同面谈。而且如果我们能“了解”——情绪和认知上的了解,我们或许可以协助夫妻更敏锐地认识其婚姻困境缘起的背景。
如果有任何一个离婚的种子是事先埋下的,那很可能就是在个人还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我之前,便一头栽进婚姻这件事。虽然研究指出,晚婚的夫妻维持长久婚姻的机会较大,但年龄可不是唯一的变量。更关键的问题在于,结婚时两个人是否都已经历过一番心理空间的磨炼;在这段历程中他们独自与生命格斗,四无依傍只有靠自己,并且发现自己可以战胜孤独的恐惧。两个人都必须发觉他或她能够忍受最基本的焦虑,那就是,在这个可怕的世界上,自己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在“忍受”之中,个人获得相当的自信、自觉及对自我的忠诚,这些都是与另外一个人建立稳固关系的先决条件。即使童年时期曾经历若干不幸,这段独立自主的时期仍可看作是“生活经验的治疗”。
夫妻的原生家庭成员来参加治疗的身份并不是病人,而是年轻家庭的治疗“顾问”。当然,面谈总是会再掀开他们家庭中埋藏多年的冲突。已经作古的人、小心翼翼掩饰的秘密等都有可能冒出来。由于很多小家庭的问题都是夫妻双方从原生家庭带过来的,重新引发原生家庭的冲突,有可能使“病人”的婚姻压力稍获减轻。如果丈夫畏惧妻子对他的依赖,那么了解到他的反应多半与他的母亲曾经对他过度依赖有关,不啻会是重大的启示;而且如果这两个女性同时和他一起参加面谈,他也很难逃避,而必须去面对这样的关联。由于原生家庭中的问题与夫妻婚姻问题之间的关联越来越明显,年轻夫妇可能会视原生家庭为他们“共同的敌人”。
17.2 离婚是预谋的结局
然而原生家庭参加的扩大治疗并不仅仅是引发冲突而已。由于原生家庭之间的不和曝光后,不协调的部分会获得改善,或至少局部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这种“热身”也使得夫妻感到不再与自己的家庭那么疏离。这种扩大治疗所衍生的温暖对夫妻关系的改善非常有益。假使妻子想和丈夫离婚,是因为他似乎总是如她父亲一样冷漠、拒人千里之外,一旦她和父亲间的关系变得比较亲密,她就比较不会对她的丈夫吹毛求疵。即使与父母的关系只是局部改善,都可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因为这种关系是许多后续关系的源头和模范。原生家庭加入的扩大治疗通常颇为低调,仿佛平淡无奇,外行人看来可能无关紧要。但其中父母的几句话、一个眼神、语气中一丝温柔的变化,都可能具有非凡的意义。
事实上,第二次和第三次婚姻成功的可能性比第一次还小,从离婚者普遍失望的情形就可以明显看出。许多人不再像过去那样迅速再婚的事实可以证明,经验胜过天真的乐观,并教会他们谨慎行事。
随着治疗一路开展,如果夫妻明显想要维持婚姻,那某些主题就更加值得注意。我们也必须强调,他们之间的问题双方都有份。再也没有什么比耗费数月时间听他们夫妻争吵谁该受责备更无聊的了。我们还推动他们认清:“双方”对彼此关系都有矛盾的感觉。即使他们其中一个“特别擅长”悲伤,另一个总是很生气地退缩,两人通常还是很关心对方,也都无法确定他们是否希望继续维持彼此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认识到这点,共同担负这种两方面的矛盾,则“我对你错”两极化的感觉便有望减轻。
据社会学家分析,离婚率急剧增加的原因有很多,涵盖了各个方面,但其中有几项特别突出。他们指出,当前的婚姻契约中隐含着一项新的条文,和旧式功利主义的婚姻协议不大相同:现在的婚姻允诺性的满足、浪漫的爱情、友谊陪伴以及安全感。卡尔和我想加上,同时也希望婚姻有心理治疗的功能,用以治疗在原生家庭所受的创伤及不幸。配偶相信这些允诺、期望将一一完成,结果落空了,他们就痛苦万分。许多夫妻不肯自省,亦不去质疑对婚姻的期望是否正确,却始终死死抱住梦想,为自己找台阶下,认定他们只是找错对象看错人而已。然后离婚,继续让命运,而不是凭借努力来创造他们所期待的婚姻关系。同时也借离婚获得解脱,再去找另一个人来填补自己的期望。
几乎所有的夫妻都必须学习怎样使争吵更具建设性,以及怎样解决彼此间的争议,但总有些夫妻就是无力摆平他们之间的重要冲突。这样的夫妻能做的充其量就是避免冲突,甚至避开对方。他们应该学习怎样不争吵,这意味着他们得学着抗拒对方的诱导。唯有个人化的历程不断展开,同时夫妻双方都有越来越高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这个艰难的目标才能达成。
一般夫妻离婚的可能性有多高?很难预料,不到死神拆散他们,谁也不敢说他们绝不会离婚。常见数字统计是,每10对夫妇就有3或4对以离婚收场。保罗·格里克(Paul Glick)及亚瑟·诺顿(Arthur Norton)于1973年,针对1940年到1944年间结婚的一群妇女,发表了一篇研究报告。在报告里他们预言,据实际搜集的离婚资料累计显示,一般估计的离婚率仍是偏低的。如果按目前的趋势持续下去,那么实质上会有超过1/3的婚姻将在法庭上结束。
在治疗的某段时期通常将出现抉择的时刻。他们应不应该离婚?如果治疗师很谨慎,在夫妻为做决定而痛苦挣扎时,他(她)只需“在那里”。决定之后——我们从来无法知道会是什么决定——就有很多工作要做了。如果他们决定继续维持婚姻、继续奋斗,心理治疗便往下进行,并可以设定新的目标。最后夫妻会在心中产生共同的愿望:我们要一个更好的婚姻。
换句话说,如果目前的趋势继续下去,到某个时候就没有人是已婚者了!1967年约有50万人离婚,到1975年已超过100万人。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这些不仅仅是数字,而是痛苦,是我们自己的、朋友的、亲人的痛苦。
如果决定离婚,那么同样也会有解脱的感觉,新的目标亦随之而来,即使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很不一样。首先会有很多的悲伤——每个人都悲伤,即使治疗师也是如此。夫妻在面对分配财产以及安排新的住所、工作、新的生活时,首先必须克服独自面对“美丽新世界”的恐慌。同时,夫妻得知由于子女的缘故,他们落入必须继续维持关系的“陷阱”时,心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警觉。在了解由于子女的存在,彼此间的关系牵扯之深,真正离婚之困难时,他们会真的感到恐惧。我认为离婚的痛苦争执多半源自这样的恐惧,夫妻俩都暗自抱怨:“我要离开,可是我好像得不到自由!”随他们离开原生家庭而步入婚姻的那种如影随形的“囚禁”感,到现在仍然不放过他们。
一般而言,这些统计数字的增减都是相对平行的,在萧条时期下滑,在“二战”刚结束那几年攀升到顶点。另外,第一次结婚的夫妻数量开始逐渐减少,并持续至今。有一段时期离婚及再婚的数量曾下降,但在20世纪60年代离婚率又开始上升。10年之间,再婚率随着离婚率的增长开始往上攀升,原因是离婚的人开始找到新伴侣。从1970年起,离婚率突然急剧增加,但再婚的人数却没有同步增加。有篇学术论文曾对这一现象提出不乐观的展望:“第一次结婚率不断降低而离婚率不断增加的现象,不能再无止境地继续下去,因为终会演变成没有人有资格离婚的局面。”
卡尔和我总是会以温和而坚定的态度处理夫妻在这个问题上的焦虑不安。我们告诉他们这种直觉很可能是对的:有子女梗在其中,想要在离婚后得到真正“自由”几乎不太可能。他们永远无法撤回子女对他们无可取代的信任。但如果全力以赴,他们不仅能保持在子女身上投注的心力,同时还可以在从前逝去的部分,填补上新的人、新的经历及新的生命。接着我们便得一肩挑起为帮助他们做到这一点而纷至沓来的种种复杂挑战。
从1890年开始,美国便有了关于离婚的统计数据,除了几个时期以外,离婚率一直在稳定上升,自1890年至1970年提高了3倍以上。由于这些统计仅显示出结束的婚姻,也因为一般人一生可以结婚数次,所以这些数字通常只代表第一次结婚及离婚后再婚的情形。
处理离婚问题时,并非只是在夫妻积极酝酿离婚的阶段,我们时常在夫妻达成“悬而未决”的离婚协议后好几年内仍然和他们一起工作,甚至常常延续到他们已经再婚。即使他们已经合法再婚,他们在情感上还是联系一起,并通过子女互相传递彼此的信息。
17.1 期待落空,关系终止
我记得曾和一个家庭有过深切难忘的面谈,这个家庭有一对十岁的双胞胎男孩因为偷窃推土机而被捕。他们的这种不当行为几年内越来越严重,并成功地促使母亲和继父离了婚,因为他们对如何处置这两个孩子常起争执。这位母亲透露了孩子犯罪的关键,也勉为其难告诉了我们当初和孩子的生父离婚的原因,她说她厌倦了供养丈夫。那么她丈夫在工作上有什么麻烦呢?他一直在被炒鱿鱼。为什么被炒鱿鱼呢?因为偷窃。虽然两个孩子并非有意识地了解这些偷窃行为,但他们显然发现了一个可以使母亲继续与父亲保持关系的方式——通过模仿父亲的行为而联结双方。他们努力破坏母亲第二次的婚姻,好使父母再度复合,而这对离婚的夫妻也以各种微妙的方式合作了起来。
我怀疑抉择是在沉寂的深夜做出的。不论是长期冰河般冷漠的累积,或是突如其来的愤怒,这一刻的来临前,通常会有一段冗长而痛苦的互相折磨。曾经有如白昼般温暖、清明而安全的关系,现在起了变化,又仿佛无可挽回,使夫妻在黑暗错综的甬道中迷失了方向。他们失去了彼此,分别陷在密室里,即使得以在其中苟活,最后仍不免落入让人窒息的地狱。唯有在其中一人愿意挺身面对孤寂陌生的外界时,才可能看见一道门。这道门对任何有意义的关系来说都是既重要又令人恐惧的,夫妻必须忍受极大的痛苦及挫败才会跨出去:退出,离婚。
这些再婚的治疗常如梦魇般复杂,参加治疗的人包括夫妻、他们俩的子女、各人前一次婚姻中的子女、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前任配偶,以及各种关系的亲戚等。我们并不是为了壮大声势才聚集这些人,而是因为他们之间都有争端,而且通常已经伤害到了其中一个或更多的子女。终止争吵唯一的办法是将他们聚集在一起。治疗师必须有很大的耐心、相当坚毅的态度、高度的幽默感,当然,还要有一位辅助治疗师!
若有了孩子,打算离婚的夫妻往往会惊恐愤怒:“我想要离开,却得不到真正的自由!”孩子是无法取代的纽带,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一切如何“摆平”——又是一个新的三角问题!如果再婚……
由于对离婚家庭的治疗非常吃力又极其艰难,所以随着家庭治疗的发展,可能会成为这个领域中的一大支派。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情况,会比家庭经历“关系死亡”这么巨大的痛苦更需要援助。如果历经这一切之后得以“重生”,这一点将会使更多家庭愿意接受此一过程无比艰辛的专业协助。
许多夫妻在面临婚姻困境时,很容易考虑以离婚来解决问题。但家庭治疗师的首要任务不是帮助他们做分或合的决定,而是帮助他们先看见更重要的事实:处理自我在婚姻与原生家庭里的微妙牵连。邀请夫妻双方的原生家庭参加扩大的治疗,使生命中的纠结有机会重整或局部性地解决,并促使夫妻对自己和对方有更温暖的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