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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血滴子”更恐怖

县令一听就兴奋了起来,当即吩咐道:“三班衙役,与我速速出动,将樊妻的小叔子与本官拿来,严刑拷打,秋后问斩,竟敢奸杀亲嫂,这还了得……”

大众回答:“县太爷,樊妻有一个小叔子。”

大众说:“县太爷,奸杀樊妻的不是她小叔子,是两个地痞。”

县令说:“你看你们这些人……那个被杀的妇人,她有没有小叔子、大伯子啊。”

县令当时就火了:“你们乱嚷嚷什么?你们是县太爷啊,还是我是县太爷啊?”

大众说:“县太爷,地痞逼奸不遂,杀死人命,这是触犯国法的啊,不可以只是批评教育的。”

大众说:“当然老爷是县太爷。”

县令听了说:“居然有这样的事情啊,强淫人妻,这真是太不像话了,一定要严肃地批评教育才行。”

县令说:“还是的啊,既然我是县太爷,那本官就是要抓樊妻的小叔子,你们要想抓别人,哼,等到你们当了县太爷的时候再说吧……”

两个地痞带着满身的鲜血,大摇大摆地从樊家出来,邻居家这才敢进去看看情形,发现樊妻已经被杀,就敲锣打鼓地去县令那里报告,并述说了案发的整个过程。

大众一听,这县令也太怪异了,放着凶犯不抓,非要抓樊妻的小叔子,顿时一起鼓噪起来,县令大怒,当场把办公桌一掀,不管这事了……

官员拥有颠倒黑白的可怕力量。《清史稿》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叫樊廷柱的人,娶了美貌妻子张氏。可是老樊没福啊,老婆过门后给他生了两个大胖小子,然后老樊就扑棱棱死掉了,丢下老母和两个儿子给老婆抚养。当地有两个小地痞,觊觎樊妻的姿色,于是,就趁樊妻的婆婆与儿子都不在家的时候,突然闯入门来,樊妻知道这两个人不怀好意,拿出一把刀,向两个家伙砍去。可是女人的力气终究是过于弱小,被两个地痞夺过刀,按倒在地。樊妻拼命挣扎,头发都被两个地痞扯落了,却仍然拳打牙咬,不肯就范。两个地痞急了,一刀搠在樊妻的咽喉处,樊妻当场毙命,死前喉部鲜血激喷,染红了两个地痞的衣物。

县太爷生气不管了,这案子就悬在了这里。四年之后,有个河道周铨元担任按察使,到各地检查司法工作,听说了这个案子,当时就生气了,说:这么简单的一个案子,有无数的证人,有凶犯的名姓,怎么就没人管呢?要不我来管一管吧……于是两个地痞终于伏法,樊妻的冤屈也才有了个着落。

中国皇权历史由来已久,自古以来就有着皇权不下县的说法。也就是说,皇家的威权,只延伸到县一级,县级以下,老百姓爱干啥就干啥,领导们不操这个闲心。为什么领导们只延伸到县一级呢?这是因为皇权过于黑暗,领导们对群众有着为所欲为的生杀予夺之权,所谓“灭门知县”一说,说的就是哪怕是官职最小的一个县令,都能够让百姓蹈死无路。

在这个案子里,县令几乎是不受任何约束的,可以让死者蒙冤不白,可以放任凶手逍遥法外,甚至还可以冤屈无辜之人,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管得了他。这个就是官府对民众的“合法伤害权力”,这也是灭门知县的最典型解说。

证明这一点的,是乾隆于1757年颁布的《保甲法》。这条法令,以立法的形式彻底取消了中国民众的自由,让中国沦为一座偌大的监狱,而乾隆本人,就成了这座大型监狱的监狱长。

官家的权力是如此恐怖、如此遂性由心、颠倒黑白,可想而知对于民众的伤害程度有多深。所以自古以来皇权不下县,说白了,就是让老百姓也能够稍微地喘上口气。但是乾隆这厮,却连口气都不想让老百姓喘,他居然将灭门县令硬生生地安到了老百姓家的炕头上,这让老百姓还怎么活下去?

纪晓岚的日记无故失踪,却出现在乾隆的手中,这说明两件事,第一件:雍正时代的密探政治,千真万确是存在的。“血滴子”不仅是一个传说,更多的是历史上的事实。第二件:这支黑暗的统治力量,已经落入乾隆的手中。又或者,乾隆亲自改组了这一支秘密纵队,使之更加具有“战斗力”。

乾隆才不管你能不能活下去,他命令,以每十户为一牌,设牌头。每十牌为一甲,设甲长。每十甲为一保,设保长。通过这样一种严密的社会组织层级,就将所有的老百姓统统地关押了起来,以后百姓们只能是低头认罪,抬头喊万岁,老老实实地干活,再也兴不起别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