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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老婆,不摘戒指

“我说过'全部背景'哦……”

照片全都显示在我白色的微单屏幕上,而围巾男说着话的眼神却只是盯着我,像是急于打破陌生人间的客套和距离。

自己偏要强调这毫无意义的要求。最后一张照片上只有自己的近景特写,几乎算得抓拍,但是气色和表情瞬间都让我满意得一塌糊涂。真是照得漂亮的一张。

“不知道你满意不满意。我喜欢最后一张。”

“真抱歉。实在是因为你比背景迷人太多了。”围巾男面不改色地说,目光炯炯。

十分爽快和欣然,围巾男好像压抑不住小小的惊喜。大步流星地过来接过我的相机,一下子照了三个版本。相机在我眼前被横过来又竖过去。

任何年代的文艺青年,大都赞许独自旅行。可一旦遇到可搭讪的异性,又会像刚刑满释放一样渴望说话。这一次,我特别看出他的寂寞。

“哦,当然。”

墨西哥城,一个吃卷饼的普通小餐馆里,我们点了当地随处可见的一种叫horchata的奶白色甜饮料。然后,一边对饮,一边开始了户口调查一般的攀谈。原来,围巾男旅行结束的目的地竟然也是中国北京。在那里,他的身份是美国一家公关公司在中国区的执行总裁。

我大方坦然地走过去,用英文试探对方。想必,这是最容易想到的借口。

“叫我Ed。”

“先生可否帮我拍照?想要全部的背景。”

围巾男本名Edward,名片的背面中规中矩地印着中文名“艾华谦”。这名字显得够傲慢高端,他却执意让我叫他那个短促如天线宝宝里人物一样的昵称。

我以一种青春的姿态,装作远眺总统府露台下的茂密森林,余光间或飘到褐色围巾男的身上。飘了那么几次,便发现他也开始蓄意起来,直勾勾往我的方向看。

“我的母亲周岁七十五了,还住在大阪。”

两年的频繁夜班生活,零次上镜机会,还有一个扶不上墙的小男友,让自己在辞职后彻底陷入恨恨而死,继而从恨恨而死中又艰难地把自己组装起来。回想初到电视台的日子,自己也有过三个月的踌躇满志,但部门里的中年女制片死活看我不顺眼,眼神像要把我就地捏死,任凭我如何努力和她聊她爱子的话题都不管用。一次,她还勒令我写检查然后在部门里宣读,原因是十一点的夜班我早退了十五分钟。辞职的那天,我看着女制片白花花的一张老脸。那上面的一双眼,永远充满警惕、嫉妒和不自在;那上面的皮肤,仿佛是因使用过多高档含毒的化妆品而变得很脆、很软、很薄。那一瞬,我便已经打定主意要去某个远方,赶走一切思想余孽,然后把好多纠结想明白。想不明白,发誓即便从墨西哥湾漂走到迈阿密也不许回来。

艾华谦的中文,各方面听来都无瑕疵。相比母语是中文的人,他讲的中文仿佛更有一种一板一眼的魅力,字正腔圆,充满柔滑。作为一个日美混血,他身上大大咧咧美国气质的背后,明显藏着十分自律和自缚的东西。

二十九岁生日的前一个月,我辞掉干了两年的电视台工作。

也许是拥有北京这个交集,我们这对异乡的孤男寡女如获至宝地聊到了一起。

在这个时间出现在墨西哥,完全是我计划好的旅行。一个人上路,一个人在国际航班上天昏地暗,一个人闲逛,就是为了去一个遥远陌生、听上去不太是香饽饽的地界,然后,看不到任何提醒我有关哪座熟悉城市的东西。

像艾华谦这样背景丰富复杂、能流利讲多国语言的职业经理人,在城中早不新鲜。坦率说,自己对作为男人的他并不太感兴趣。但是可以看出,他非常执着于自己的某种寂寞,对我们的相遇保有极高的热情。

他看上去已有些年纪,在他身上,小伙子的毛躁气和对自己的不确定已经荡然无存。要知道,男人要完全褪掉这层气质,不过五十恐怕是不行。男人鼻梁挺直,乍看下,五官基本是西方人的路数。但偏暗的肤色和并不算太深的轮廓,又让人不能肯定他的国籍。他脖子上围着短短的、交叉而系的深褐色围巾,上头有暗暗的竖条纹,单肩背个双肩包。光这两项有性格洁癖的细节,就足以将他和全世界大部分“贫下中农”男性划清界限。

对于许多有些魅力的男性来说,他们手上的婚戒,在女人看来,更多情况下堪比趴在无名指上的一只死苍蝇。徒让人倒胃口。艾华谦无名指上的金色指环已发旧,微微勒紧到皮肤里,甚是无趣。但看到他名片上的头衔,又让人觉得那个金属圈对成功男士而言,更像是为了彰显某种稳健或者社会地位。

这个男人好像有某种洁癖,只是一个人认真观察和记录那些不知道什么来头的陈设和建筑。旁人都在叽里呱啦地聊天,然后走马观花地匆匆而过。男人放下相机的时候,便研读墙上的景点说明,仔仔细细的样子像在审题。

就那样,他不提老婆,但也不摘戒指。我想,这更像是东方基因带给他的处理方式。西方已婚男士常常是三句必称妻——我妻子给我买的领带,我妻子喜欢度假去加勒比,云云。说来也让人烦透了。

在墨西哥总统府的游客中,看到这样一个人,让自己感到意外。他的身材气质,很容易便和周围一众脑袋大脖子憨的墨西哥“何塞”或“拉蒙”区分开。

回京途中,我独自呆坐在阿姆斯特丹机场等候转机,因缺觉而思维阻滞。眼睛一闭上,唯一闪现的就是艾华谦无名指上的那枚发涩的婚戒。再掏出他留的名片,仔细看了一遍中文面、英文面,心里非常笃定,他不久一定会把信息发到我北京的号码上。

我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他正拿着个剃须刀一样的绛红色袖珍相机,上下左右地随意拍些东西,让人不确定那些照片成像效果会怎样。想必一定很个人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