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有爱是不够的,还要有性。性是你跟对方亲近之后,内心肿胀,你想要多走一步,想两个身体合二为一,想要:1+1=无限=永远。这就是性。
没有大脑的互通、三观的相对一致、感情上的依赖、习惯上的接近、灵魂上的契合,那可能就没有爱,你可能就不想跟一个人花时间,耳鬓厮磨。所以,爱情第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爱。
但是性的作用不能被无限放大,因为爱情之外还有生活。有些人的生活需要爱情,但有些人的生活不需要。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甚至不是生活的必需,否则哪有那么多尼姑、和尚、教士……哪有那么多没有爱的婚姻?
我同意这种说法:爱情=爱+性。
生活≠婚姻,婚姻≠爱情,爱情≠性,但是所有的爱情如果你想持续,一定要有好的性关系。
爱情=爱+性
劳伦斯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里告诉世人,性是有力量的,但是不足也非常明显。在现代生活中,我承认性是被严重忽略的,甚至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浪费着自己的身体。
劳伦斯描写性非常细致,涉及身体和心灵。他用优美的、抒情的、诗意的、花草的、小动物般的语言去描写性,通灵、通神,有一定的宗教性。《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很罕见地以查泰莱夫人和守林人几次交欢作为整本书的主线,这是我所知的唯一以此为主线的小说。《金瓶梅》的性都是在一定程度上的简单重复,以宣泄兽欲为主,写得不高级。
人类现代化之路上的痛苦
麦勒斯,男一号,守林人。他热爱自然,不修边幅,红脸膛,身着深绿色的棉绒衣,打着绑腿,身旁还跟着一条灰色的猎狗。这种不修边幅让人感觉到了他独特的“自然气息”,和英国破落贵族、新兴贵族这些人相去甚远。随着康妮和麦勒斯交往的深入,康妮发现麦勒斯不只是自然,不只是体力劳动者,他其实读书很多。麦勒斯自幼聪颖好学,中学毕业之后在巴特莱事务所当过职员,但是他不喜欢城市里毫无生气的生活,虽然那看上去光鲜无比。他选择了打份工养活自己,独居山林,跟自然生活在一起,远离尘世喧嚣。他没有金钱和显赫的地位,只把自己放诸山林间,把孤独看作自己生命中最后也是唯一的自由,从这点看有点像中国的庄子。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被禁了三十多年,除性描写的问题,还触及了现代化之路的各种问题。
康妮的蜕变、康妮和麦勒斯心灵契合、对爱情的追求和守护、新生命的来临,让劳伦斯用象征的艺术手法给顽固的机械工业贵族以警告:过度的利益追求和环境破坏,彻底放弃人身上的兽性和神性,必将导致被遗弃和消亡。劳伦斯借用康妮说了他想向工业贵族表达的东西:现代化之路并不是一条尽善尽美之路。
劳伦斯设定了三个主要人物:女一是个中产阶级女性;男一是个下层无产者;男二是准男爵,是上流社会成功人士。当时在英国,读书的主要群体是中产阶级,而中产阶级喜欢的、接受的社会正常规则,是一个中产阶级应该往上流社会爬。他们可以接受上流社会的男性勾引中产阶级女性,以中产阶级女性嫁到上流社会为荣。但是他们不能接受中产阶级女性往下和下等阶层的男子去偷情。就是你可以往上胡搞,但不能向下胡搞。所以有一种说法,《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书并不是因为情色描写,而是因为它向下偷情的“堕落”激怒了很多人。
康妮,绝对女一号,是独立女性的代表。她从懵懂女孩到拥有独立人格的成熟女性的成长经历,是所有女性成长的必由之路。她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对艺术、自然,对自己都有相当的兴趣,特别是对自己的身体、对自己还残存的兽性、心中模模糊糊的神性,有很多细致敏感的体验以及诉求。在机械工业的核心地带,被自由思想包裹的康妮显得格格不入。她坚持不被同化,继续做自己,所以才会冲破这一切的桎梏,洒脱地放弃金钱、名利、社会地位等这些并不绝对必要的东西,找回自己的身体、灵性和神性,迈向新生。
偷情不是不可以,但不可向下偷。查泰莱夫人已经完成了阶层跃升,嫁给了一个贵族,之后仅仅因为性不满足,就阶层“堕落”。这被当时的社会所持续不容了三四十年。
性是有力量的,没有性,没你,没我,没他。劳伦斯一直在思考现代化的问题,他把现代化当成妖魔,至少是有妖魔气质的事物。他自己多病,45岁就去世了,这跟现代化工业的弊病也是相关的。劳伦斯在自我流放中,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人类衣食住行的条件好了,但是不开心的时候多了,对身体的理解少了?为什么会出现第一次世界大战这种愚蠢的状态,人和人还要往死里厮杀,年轻人大批死去,现代化之路出了什么问题?
英国有它美好的地方,也有它腐朽不堪的地方,它就是有这样的传统和文化。所以简·爱才会喊出“我虽然穷,也不漂亮,但我也有爱的权利”。这句话反过来也体现了英国的风俗,就是你穷,你不漂亮,你就没有爱的权利。你要讲门当户对,你要讲钱,你要追求阶层跃升的话,你就要靠漂亮、靠心机,这也是简·奥斯汀作品的一个主题:如何把自己嫁上去,如果在阶层跃升的过程中,还能隐隐约约地感受到爱情,那是最完美不过的事情。
归纳《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书,我会用这个题目:性力和现代化之路。
饮食比男女重要
找回你的野性和灵性
“食色,性也”,如果一定要挑出最重要的人性之爱,多数人还是要选美食,特别是当年岁变大之后,饮食比男女重要很多。
读书无禁区,写书也不应该有禁区。为什么人类的思想要被害怕?一个人的表达应该被尊重,我们应该有倾听的能力和胸怀。如果你不同意他的想法,你可以说出你的想法。如果我们不想听,也可以不听,但是我们不能剥夺其他人说话的权利。写是必需,自由地写才能写出好的东西。作为一个作者,我能做到的是写作无禁区,也希望各位读者做到读书无禁区。
袁枚的《随园食单》是讲享乐的书。古往今来,励志的书多,讲苦难的书多,讲打打杀杀的书一大堆,讲养生的书一大堆,但是讲享乐的书寥若晨星。
我希望任何18岁以上心智健全的人都去读这本书。性的确是隐私中的隐私,但是阅读也是很私人的事,你可以不在街上朗读这本书,你可以躲在房间里,关上窗户、拉上窗帘去读这本书。
这还是本讲述退休生活的书。袁枚三十多岁弃官不做,去过自己的日子了。他一退五十年,是士大夫中退休生活过得最精彩的一个。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被宣布“无淫秽内容”,是人类出版史上的一件大事,之后企鹅出版社为了纪念这件事,特别在新的版本里鸣谢陪审团那十几个正常人做了正确的抉择。
风流妙人袁枚
一个伟大的作家在他生前做了艰苦的努力,让一本伟大的小说能够在世界上出现。他不管生前是否能够把它出版,是否能够听到掌声;其实与之相反,这本书在他的家乡长期受到非议,但他还是写了。他并不强壮,相反他体弱多病,但他还是坚强地、勇敢地、有骨头地去做了。掌声送给D. H.劳伦斯,为他有勇气写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袁枚是我见过的做得最好的士大夫,不仅提前退休,退休生活愉快,而且创造出了另外一片天。
1959年在伦敦,对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不是淫秽书籍这件事,展开了一个大讨论,甚至有一个社会影响非常大的审判。在这个审判上,当时有名的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都被要求去做证,问他们怎么看这本小说,是文学作品还是淫秽读物。案子的诉讼人反复问:你愿意让你太太、朋友、用人去读吗?最终审判结果是,1960年11月2日,法庭宣布这本书“无淫秽内容”。
袁枚不是没有挣扎,而是很早就在挣扎。袁枚23岁金榜题名,高中进士,但33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于是主动辞官。他的理由很清楚:我不会拍马屁;做官,没空读书;不想过日复一日一眼能望到头的生活。不想这么花时间,不想委屈我的心灵,就这两个原因。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最开始出版于1928年,是劳伦斯死前两年在美国出的删节版,全本在法国和意大利出版。在所谓“现代文明的发祥地”的英国,《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被禁三十余年后才得以出版。其实我们现在看来没有问题的事情,在不遥远的过去,在很多国家、文化里都还是禁忌。
33岁辞职之后,袁枚有一阵混不下去了,为经济所迫,又回去重新做官。做了小小一阵,他说再穷也不做官了,彻底回到家乡南京。
自由书写:公开审判获得胜利
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对于大平台、大的做事机会,充满了眷恋。有安全感、使命感,有时候不用动脑子,被前后左右、上上下下裹挟着就可以往前跑。那种日子对于脑子来说是简单的、幸福的,是容易满足的。退出大平台,退出主流,其实对人的内心和能力要求很高。
他的一生是自我放逐的一生,他一直躲着这个社会的主流,一直保持着旁观的冷静和抽离。我想劳伦斯也有这样的自觉。
袁枚的退休生活管理可以说是“千古一人”,会管理、会生活、会生财、会享受,即使没有做到拿起成事,但是基本做到了放下。即使没有放下成佛,他至少成了一个鲜活的、自在的人。
劳伦斯热爱写作。生命不停,写作不止。他一直处于自我放逐状态,和老师的妻子私奔、结婚,没有稳定的工作,甚至很穷,一直没得到社会的认同,还被英国政府多次怀疑是德国间谍,但这些都不能阻挡他写作的热情和产量。
好吃、好财、好色、好书
国家不幸诗家幸,肉体不幸精神幸。体弱多病能够帮助作家写出好文章。肉体产生了病痛,病痛会让精神相对敏感。所以,病、酒、药,都是作家、艺术家的好朋友。但是很遗憾,D. H.劳伦斯45岁就死了。
袁枚有四大爱好:第一就是好吃,第二个是好财。他不能不好财,因为他好吃,但不像李渔粗茶淡饭就行了。袁枚不行,他每顿饭都不能辜负。好吃的基础是好财,好财的动力是好吃。
劳伦斯可能因为长期生活在粉尘重的矿区,加上自己本身敏感、体弱,一直被肺病困扰。肺结核发病的时候看上去不太严重,平常就是敏感、乏力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症状。但是,在免疫力低下的时候,肺结核会引起严重的肺炎和并发症。劳伦斯最后的死因就是肺炎引发的并发症。
他还有另外两个爱好:一个是好色,一个是好书。所以,袁枚的“四大好”是好吃、好财、好色、好书。
劳伦斯跟母亲的关系非常好,由此造成和情人之间的不和谐。母亲去世让劳伦斯备受打击,因此写出成名作《儿子和情人》。他当时的女朋友看了这本书,决定跟他分手,从此两个人恩断义绝。
袁枚号称自己得了一种怪病,见到美色挪不动腿,所以娶了十几房太太。袁枚甚至公开宣称:“男女相悦,大欲所存,天地之心本来如此。”“人非圣人,安有见色而不动心者?”“人品高下,岂在好色与不好色?”
劳伦斯的父亲是个工人,母亲有些文艺气质。
袁枚喜欢苏小小,曾经刻过一枚私章“钱塘苏小是乡亲”,意思是苏小小是我们家乡人。有个官员说:你太轻薄了。袁枚跟他说:你想多了,百年之后,有人会知道苏小小,但是没有人知道你是谁,哪怕你是某个知府。这就是“好色”的袁枚。
D. H.劳伦斯,全名叫David Herbert Lawrence, 1885年生人,1930年去世,享年45岁。他是20世纪英美文学最有影响力的作家和诗人之一,非常多产,最重要的作品除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还有《儿子和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等。
袁枚“第四好”是好书。满园都有山,满山都有书。为了读书,可以忘掉美人。袁枚有首诗叫《寒夜》:
D. H.劳伦斯这个人大于他的所有单独作品。他非常文艺,但对社会如何运转又充满兴趣,一生游走在社会的边缘,试图探索文笔和体验的极限,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
寒夜读书忘却眠,锦衾香尽炉无烟。
劳伦斯:生命不息,写作不止
美人含怒夺灯去,问郎知是几更天。
劳伦斯作品的一个重要主题是人类现代化之路上的痛苦,另一个重要主题是两性关系的光明、黑暗、复杂、纠缠。两性之难,难于上青天。
美食不敌美人,美人不敌好书卷。
说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不得不提到“性”。劳伦斯的性描写有非常独到的地方,也有相当的革命性。劳伦斯大声告诉世人,性是有力量的,但是不足也非常明显。
饮食之道也是学问之道
找回你的野性和灵性
《随园食单》约两万字,成书于袁枚76岁时。其文字老辣,见识深刻,一看作者就是个“练家子”:既是吃东西的高手,也是一个写文章的高手。结构非常强。每篇都非常短,一则几十字到二三百字。
《金瓶梅》的写实力量是前所未有的。曹雪芹是“追忆似水年华”,写了一个半童话的故事。但是《金瓶梅》彻底把读者拉回现实境况,说这就是世界,这就是小城镇,这就是人生。
这里就简单解读第一单《须知单》中的几句,讲的是餐饮最重要的事情——食材。
西门庆有这样的豪言壮语:“咱闻那佛祖西天,也止不过要黄金铺地。阴司十殿,也要些楮镪营求。”楮镪,烧给阴间的纸钱。西门庆想:只要有钱,我就可以做一切,我只想为所欲为。所以他恣意妄为,纵情享乐,想谁是谁,尤其在男女之欲方面追逐无尽无休的满足。但是他肆滥宣泄的生命力,也导致了他最终纵欲身亡,也预示着他所代表的社会力量很难健康地成长。
学问之道,先知而后行,饮食亦然。作《须知单》。
《金瓶梅》虽以北宋末年为时代背景,但它描绘的社会风貌有明显的晚明特征。西门庆是个暴发户式的富商,是新兴的市民阶层中的显赫人物。他依赖金钱的力量形成官商勾结,形成金钱和权力的循环:因为有钱,所以能有权;因为有权,才可以挣钱。
先知道做学问的道理,然后去奉行它,饮食也是一样。高屋建瓴,没有废话,不拐弯抹角。
作者兰陵笑笑生很有常识和经济头脑,熟悉商业活动的方方面面甚至意识超前。西门庆善于发女人财,更重要的是权钱交易,以权谋财,放高利贷。他似乎还明白如何搞股份制,结交十几个烂仔兄弟,采取直销模式。开铺子,不开则罢,要开就开专卖店、旗舰店,在最好的位置找到铺面扎根下来,这在现在都是先进的经营模式。
凡物各有先天,如人各有资禀。人性下愚,虽孔、孟教之,无益也。物性不良,虽易牙(指代名厨)烹之,亦无味也。
我从管理的角度读《金瓶梅》,站在西门庆的角度想,地头的生意怎么做,开药铺、放贷以及灰色边缘的事如何去管理。
开篇明义地讲,东西先天有不同,就像人的天赋不同。天赋不好,哪怕孔子、孟子来教他,也没啥用;食材天生不好,哪怕名厨来烹饪它,也没什么味道。
另一种商业奇才
大抵一席佳肴,司厨之功居其六,买办之功居其四。
所以,我不认可大篇幅去描写油腻,作家需要稍稍跳出来,需要有一点恻隐之心,看一看沉沦在无尽轮回中的人们。《红楼梦》至少还有虚幻的、美好的成分,有情在,有“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无意义、悲观空洞之感。但是在《金瓶梅》这本书里,你看到的几乎是一锅油腻,甚至没有悲凉,更谈不上涅槃。
一桌好菜,厨师的功劳只占六分,采购的功劳占四分。能把好的原材料按时、按量、按质买到厨房来,就居功至伟。
《金瓶梅》为什么油腻?因为晚明的社会环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灿烂,儒学已经使官僚体系非常完善,有了一丝丝腐朽的味道。这是一个糜烂而开放的时代,在其他时代看是作恶的东西,在那个时候可能会被定义成风雅。明末江南夜夜笙歌几十年,人们当是风流,到了清初就只能是下流,不道德、违法。有些人怀念明末,比如钱谦益娶柳如是,文人歌颂陈圆圆、董小宛,放在其他时代似乎会被人诟病,但在那个时代就理所当然。
最“好吃”的还是人
“邪典作家”如果太邪,你会产生强烈的厌恶感。我对兰陵笑笑生热衷描写的油腻人性并不是很喜欢。人的确有油腻的一面,但是作为万物之灵,人也有像草木一样丰美的地方,也能通过自身有意识的努力,避免成为中年油腻男或者中年油腻女。
人之大欲,“食色”二字,说到吃,我们到底吃的是什么?跟谁吃?怎么吃?
写《金瓶梅》这种整本书里没有什么好人的作家也是少见。英文里叫“Cult Writer”——“邪典作家”,这类作家写的东西不正常、不大众,但绝对有价值。这些不正常的“邪典作家”往往能够带我们探索未知,冲破界限。任何人都是井底之蛙,阅读、行路、学徒、做事,无非是成为井口更大的井底之蛙。“邪典作家”直接帮助我们打开“井口”。这包括《洛丽塔》的作者纳博科夫,包括《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
最好吃的食物,还是要跟最喜欢的人一块儿去吃。和烦的人一块儿吃最好的东西,哪怕这个人整顿饭没跟你说话,你还是不开心,那这顿饭不如不吃。佛家讲“八苦”,其中“一苦”就是“怨憎会”。你看着不舒服的、特别想踹他的人,不得不见面吃饭,那就闷头喝酒吧,把自己灌晕了,有些气儿也就好消了。
“邪典作家”兰陵笑笑生
另外一个情况是没啥好吃的。一碟毛豆、一小碗花生米、一点鱼干,外边是稀稀拉拉不大的雨,雨外边是平静的海,海外边是平静的云天,我旁边有个你,你旁边有个我,你我心里有不平静的心情。在一个有雨、有海的夜晚,没头没尾地分一瓶酒,哪怕没吃的,都很美好。
我喜欢干净、纯粹和有点儿精神劲的东西。情色不只是肉体,还能上升到灵魂。所以,我反对情色描写的两个取向。一个是谈很多因果报应。色就是色,空就是空,只要你色谈到极致,空谈到极致,色、空自己会通的。另一个就是太肉欲。我们有人类的温暖和神性的闪光。如果我们细细听,能听见一些超凡脱俗的、在肉体上荡漾的声音。如果只谈肉欲,我觉得俗了。
我不确定,吟得一首好诗,烧得一手好饭,哪个对女生更有致命的吸引力。但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寒夜,他给你做了一碗面,面是手擀的,卧了俩鸡蛋,加点葱花,还加了点蘑菇,加了一点香油,你能抵抗住这种诱惑吗?
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发现《金瓶梅》情色描写得不足,太兽性、太本能了,不高级,不干净,不如《肉蒲团》。《肉蒲团》是直接、欢乐地描写性,非常像《十日谈》里弥漫的欢乐的肉欲的气氛。“食色,性也”,性作为人的原始大欲,涉及复杂的人性。复杂人性应该包括一部分神性、一部分人性和一部分动物性。《金瓶梅》的情色描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围绕着动物性,欢乐的人性很少,离地三尺、带着翅膀的神性几乎没有。
吃的是时间,是记忆
一个原因可能是我的年岁、智慧的增长。年少时对人情世故有一种好奇、渴望,以及想要掌握的心。初读《金瓶梅》,惊叹它把人情世故写得那么通透,每个人都带着一股混江湖的街头之气。对于在书斋里念《诗经》《史记》,念唐诗宋词元曲的不沾地气的我来说,似乎打开了通向另外一个世界的门,非常震撼。而过去二三十年,在知道了世态炎凉、人间冷暖、社会这点儿事后,我反而觉得人为什么不能在知道这些事的前提下,活得清爽一点。
通过吃,我们能激发出一些记忆,生动地想起以前吃类似东西时的所看、所感、所想,就觉得人生特别丰富,时间似乎永远不动,不是“逝者如斯夫”,孔子说得不对,时间根本就没有走过,我们就像冻在时间里的一个标本。
我重读《金瓶梅》,感觉一股油腻感扑面而来,太黑暗,太悲哀无奈了。原来我认为《金瓶梅》强于《红楼梦》,但我这次再读,觉得不如《红楼梦》。
我第一次到泰国,当地人给我上盘蘸水,透明的醋里放有红红的辣椒,挤一些青柠檬。拿春卷蘸着吃的第一口,我就想起我爸。我爸从印度尼西亚回国,娶了我妈,生了我们几个,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做类似的蘸水。那时候北京没有柠檬,他就拿米醋来代替,没有小红辣椒,他就用朝天椒、黄辣椒、青辣椒代替,味道好香。
真实而油腻的世界
别人老说“妈妈的味道”,让我想,我就想起“爸爸的味道”。因为我妈很少做饭,她的心思都在家长里短、挣钱、自己怎么厉害上,不在饭菜上。而我爸有一颗永远在饭菜上的心,看什么都在想这个东西能不能吃。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同时说部,无以上之。”《金瓶梅》跟同时的小说比,没有比它更好的。它拥有中国文学史上的许多“第一”:第一部由个人创作的长篇小说,第一部网状结构的长篇小说,第一部描写社会世情的长篇小说,第一部以写家庭生活为主的长篇小说……《金瓶梅》描写的当下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是第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
这个时候,我就想起好久没去看他了。
《金瓶梅》好玩的是,它是著名的“同人小说”。从《水浒传》中西门庆与潘金莲偷情的故事演绎而来。
每个人都是隐藏的厨师
《金瓶梅》的作者,应该是山东南部、江苏北部、安徽东部这些地方怀才不遇的某个人,跟书商联系紧密,甚至可能就是书商。
还有一点,我们“吃”的是自己。“食色”是人类最底层的本能,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过得去的厨师、过得去的情人,只要我们花心思。
《金瓶梅》作者的真实身份是文学界的“哥德巴赫猜想”。作为普通读者,《金瓶梅》的作者究竟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体会到其中的好处,能跳出来看大问题,看到这个时代、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样子,我们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
老天把我们生下来,是让我们具备一定生存能力的。“不会做”往往是借口,是不愿意做。做得好坏、能不能做熟是本事问题,做不做是态度问题。
我们几部伟大的中文小说最初其实是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比如《金瓶梅》《红楼梦》。因为有手抄的存在,才有自由的书写。
我先是吃我爸做的饭,再是吃食堂,再往后是吃飞机餐、应酬饭。偶尔有些空闲,也是让秘书给我买份盒饭,我从来就没进过厨房。
《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大家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到了伦敦,我不叫外卖,不去餐厅,也能把自己弄饱了,甚至有时候还会做一些变化和原创。比如在香槟杯里扔一颗草莓;比如我创了一种饮料叫“相偎”,是三份香槟加一份威士忌调成的;比如一整颗黑松露扔到泥煤味不太重的威士忌里慢慢喝,喝完半瓶威士忌之后,松露已经被威士忌浸泡一两个小时了,一吃,人间美味啊。
《金瓶梅》还有一情——“世情”,它非常真实地展示了资本主义萌芽、世风日下、民风浮夸的明代后期中国江南风貌。
有故事不如有生活
《金瓶梅》是我在情色方面的一个启蒙读物。作为一个人,你需要知道情色到底是怎么回事。
亨利·米勒也是影响我写作最多的人,是我的文学英雄。亨利·米勒对我来说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当我写作出现瓶颈的时候,我读得最多的是亨利·米勒。他能让我放松,打开我自己。
《金瓶梅》号称“天下第一奇书”,我觉得“奇”在人情,就是让贾宝玉叹气摇头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个“人情”。读《金瓶梅》,你就了解了社会人脑子里的弯弯绕绕,肚子里的花花肠子。
他元气最足的一本书就是《北回归线》。
直面真实而油腻的世界
亨利·米勒的小说非常另类,没有故事、没开头、没结尾,你可以从任何一页开始读起,在任何一页停止。他把回忆、事件、各种情绪就像石头一样扔进你心海,激起一圈圈涟漪。这类写法非常少见,之所以能撑住,在很大程度上靠亨利·米勒看问题独特,敢于跟所有的传统观念对立,这确实让很多人不舒服,但他的坦诚有价值。
我最可惜王朔的地方是他没有坚持写当下,写他的生活,而不是他的臆想。王朔是1958年生人,还年富力强,真心希望他多用自己的天赋、肉身、精力,写一写当下,写一写生活,写一写他耳濡目染的东西,哪怕极其简单。
在人间流浪,但又厌恶人间
我从纯个人的角度讲王朔的问题。坦诚地说,老艺术家、当红的艺术家周围会盘踞一些莫名其妙的油腻的人,总在夸他、捧他,以及带着他走不一定该走或想走的路。除了红尘翻滚之外,我不觉得王朔做错了。其实王朔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一直在尝试不同的风格、题材,但写一本换一个写作方式,不能长期投入到一种写作方式里去,造成其中后期没有特点。
亨利·米勒先在纽约打各种杂工,后来或许觉得纽约没文化,到了巴黎,用吃软饭的方式在巴黎混了蛮久。《北回归线》几乎就是他真实生活的记录。这让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的开头:
出奇和创新那是另外一回事。对多数作家来讲,太出奇、创新、考究的语言不必要,可能会因文害意。
我在亚运村以北的小村里租了一个房,每天读书、思考、嫖娼。
金线之上的语言至少要满足“6C”——Concise:简约;Clear:清澈;Complete:完整;Consistent:一致;Correct:正确;Colorful:生动。王朔基本做到了。
亨利·米勒笔下的巴黎生活大致也如此。巴黎之后,亨利·米勒又回到了美国,没有回到他的故乡纽约,而是来到加利福尼亚海岸的大瑟尔,靠别人救济,弄了一个风景很好的小破房,然后就这么待下来了。他一待又是挺多年,最后死在洛杉矶北边一点,活了八十几岁。
王朔的语言是好的,是生动而有色彩的,是准确而简洁的。
他的所有小说,都可以看成他某种形式的自传。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再到《黑色的春天》,他都是写的自己。
王朔、王小波、阿城三个人都是北京的,主要生活和写作在北京,我也看到他们仨写作的一些不足,但这不能改变他们曾经是我的文字英雄。这些英雄帮助我走出日常的迷雾,把一些缥缈的目标具体化。
他把自己当成媒介,老天通过“我”想表达什么,那就表达什么;“我”这辈子看到什么、想到什么,就表达什么。这么多年下来,他一直着重当下,着重自我。
我曾经把故乡定义为:你在20岁之前,在一个地方连续待五年以上,这个就是你的故乡。这是你怎么都抹不去的记忆。从这点上,我不同意王朔的说法,城市里的孩子就一定不如农村里的孩子,没有故乡。哪怕城市变得再快,你仔细观察共同点和差异点,反而更有意思。
轰动欧美的禁书
没有遗迹,一切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
《北回归线》是亨利·米勒的第一部小说。1934年,他接近40岁的时候,《北回归线》在巴黎问世。但近三十年之后,1961年才在他的祖国美国获准发行。
这个城市他讲是北京。
《北回归线》自传性很强,以作者回忆录的形式记录了生活在巴黎的年轻艺术家的成长经历。一个人在巴黎,从一个床单滚到另一个床单,从一个公寓滚到另一个公寓的故事。但它的主题是打破和毁灭,“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踹上一脚”,听到他们一声号叫。打破才能建立,打破才能看见真相。
我很小便离开出生地,来到这个大城市,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我把这个城市认作故乡。
小说用一些超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夸张、变形来揭示人性,探究年轻人如何在特定的环境中一步一步从底层文艺青年成为艺术家。
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孩子,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
我们谈爱太多,谈性太少
说到故乡,王朔在《动物凶猛》里是这么写的:
从内容上,我们就能看出《北回归线》充满了争议和矛盾。
我觉得作家有四个法宝:故乡、初恋、睡袍,以及一杯好酒,最好是香槟。
从女性读者的角度看,对亨利·米勒最大的诟病可能是他毫不掩饰地物化女性。在小说里,女性都没有特别的面目,或许有不同的名字,但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伟大的肉体。
作家的法宝:故乡、初恋、睡袍和好酒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亨利·米勒也毫不介意女性物化男性。男性也没有什么个性、特点。他非常偏颇、绝对地强调了人生中重要的东西——性。性是人天生的能力、权利和责任。性无处不在,却又容易被人低估、扭曲和忽略。
这句话能解释两部小说中男主人公的驱动:我就是要表现,哪怕我很幼稚;我就是要吸引这个女生的注意;我就是希望她能跟我“有点儿什么”。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有点儿什么”,也不知道之后会“有点儿什么”,但是我就想现在、一直跟她“有点儿什么”。
亨利·米勒的小说没什么情节,没什么人物性格塑造,但他有群像,有丰富浓郁的气质、气氛,靠一股纯阳之气,故事还能立住。
直教她叫:“亲,戴着金灿灿的帽子的亲,蹦得很高的亲,我要好好要要你!”
亨利·米勒对人世间所谓正常的三观、规则、伦理、道德、一切看上去神圣的东西,都是反叛、不屑、厌恶的态度。他就像一个在人世间流浪的生活简单、思想复杂的人,厌恶一切,破坏一切,站在世界的对立面,而不是站在自然的对立面。可能他是热爱这个世界的,但又觉得这个世界的很多规则、规矩都是不对的,是需要认真考量的。
如果你能蹦得很高,那就为她蹦得很高,
不一定要有故事,但一定要有生活
那就戴顶金灿灿的帽子,如果那能让她心跳;
《北回归线》里没有具体人物,但有群像,就是底层文艺青年。因为有文艺,世界才更美好。
翻译成中文就是:
在年轻的时候,在我也是底层文艺青年的时候,我觉得世界充满了美好。我可以因为一句话、一个段落、一个篇章写得好,而感受到简单的快乐;可以跑到大街上找个副食店,买瓶啤酒,坐在马路牙子上,面对着夕阳,或者面对着月光喝一口,再喝一口,然后拍一下马路牙子说,其实我写得还是不错的。
Till she cry "Lover, gold-hatted, high-bouncing lover, I must have you!"
底层文艺青年有美好的生活,理想比天还大,世界比梦还远,总能一步步朝向理想,总能一步步跟着梦想去看看世界。
If you can bounce high, bounce for her too,
北岛在散文《波兰来客》里说:
Then wear the gold hat, if that will move her;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用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引用的一首诗来表示:
底层文艺青年到后来或许混出来了,或许没混出来,有一点是共同的:我们都老了,世界可能也变了;或者世界没变,只是我们变了。
按老天的设计,在她/他的一生中,在青春期里,都会遇上这样一个男生或女生。这主题多棒!
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这几句话为整篇小说定调。因为女体的照片,“我”在人生中第一次感到情欲萌发。也许那就是个普通女生,有着普通的毛病和弱点,但是不重要,她是长生天进化了多少万年的结果,是老天爷用这么多日子打磨出来的鬼斧天工。
我们不必要有故事,但是一定要有生活。这种生活,性可能是其中很重要的部分。或许我们没有在巴黎,我们在北京,在广州,在深圳,在上海,在东莞,在某一个街道的角落,在某一个公寓的床上,我们有性,有快乐,有无奈。这就是我们。
……她在一幅银框的有机玻璃相架内笑吟吟地望着我,香气从她那个方向的某个角落里逸放出来……
混乱而美好的盛宴
小说讲述“我”追求米兰,先看到照片,之后才遇上人,有悬念和疏离感,以及层层推进的感觉。
《北回归线》的故事主要发生在巴黎,但对巴黎没有任何具体的描写,亨利·米勒不在乎这些。亨利·米勒在乎的只有两件事:一、滚床单;二、自己关于这个世界的想法。
王朔的《动物凶猛》是中文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小男生纯洁地、百分之百地爱着一个女生,值不值得不知道,但展现了男生——哪怕他将来变成男人,变成人渣——曾经最纯情的一面。
亨利·米勒创造了混乱中带着一种美好的巴黎气氛、巴黎的盛宴,从一个肉身到另一个肉身,从一个女人到另一个女人,从一个床单到另一个床单,从一个脏乱差的房子到另一个脏乱差的房子。人就像动物一样生存着,人就像“人+动物+神”一样思考着。
《动物凶猛》是非常少见的用情绪、回忆驱动的中篇小说。回忆跟现实产生冲突,用这种形式来推进小说的发展。这种感受到回忆里的不真实,又跳出来讲回忆本身,坦承回忆里有误解、有夸张,反而更真实。
每一扇门、每一个肉体、每一个灵魂,似乎都是地狱,但似乎也都是天堂,就是这种状态和气氛。这或许就是巴黎,是一个人成长必经的环节,是人类某种一定会长期存在的状态。
谁都纯情爱过一个人,值不值得不重要
把流氓都扔在了文字里
我时常感慨,人为了一口吃的,男人为了一个女的,女的为了一个男的,干过的蠢事之多,真是人类的文字都不够用啊。
亨利·米勒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是一个有绅士风度、文雅的人,但在文字里就不是。他把他的流氓,绝大多数扔在了文字里。
那是男生女生更大程度上被激素控制的时候,特别是男生,情窦初开,“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这么一种状态。
在我看来,亨利·米勒既是“文化的暴徒”,也是饱学之士。他只是深深地感受到文化的基础里有非常愚蠢的地方。
《动物凶猛》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的青少年时代,他和玩伴之间的相互调侃、性幻想和打群架,也可以看作他们长大后颓废与犯罪行为的雏形。《动物凶猛》用四个字概括,就是“打架、泡妞”;如果用八个字来概括,就是“打架、泡妞,泡妞、打架”。
亨利·米勒写作以唠叨为特点,不厌其烦地写幻觉和梦想、现实与幻觉、梦想与虚构,难解难分,给读者一种非理性的直觉感。
推荐《动物凶猛》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回忆最初的情欲。情欲,不是应该忌讳的事儿。情欲,发乎情,止乎非礼;发乎情,止乎后代;发乎情,止乎人类繁衍。《动物凶猛》非常生动、真切地描写了小男生情欲萌发的美好状态。
理性、结构、规矩,我们看得太多,但是非理性、直观、直觉,我们看得太少。
推荐《动物凶猛》的第二个原因,是帮助大家了解北京、了解大院文化。大院文化有历史特点,王朔非常真诚地描述了真实的二代、三代的大院文化。
人们现在明白,天堂的理想如何独占人类的意识,从根部被击倒的所有精神支柱如何仍旧屹立。除这片沼泽之外一定还有一个世界,那儿的一切都是一团糟,很难设想这个人类朝思暮想的天堂是怎样的。那儿无疑是一个青蛙的天堂,瘴气、泡沫、睡莲和不流动的水,它就坐在一片没有人打扰的睡莲叶子上呱呱叫一整天。我设想天堂大概就是这样的。
为什么要读王朔?回看1949年以来的中国汉语文学,如果你不读王朔,当代文学史你就了解得不完整。在我看来,《动物凶猛》有三个特点。第一,了解那个时代、了解那段历史最好的途径,是看关于那段历史最好的小说。如果没有,散文、杂文、诗歌也可以,最好是生活在当时的人写的,能真切地表达的。而在写“文革”的文字里,最直接、最好的还是《动物凶猛》。第二,为了了解一类人,一类浑不论的人,一类不着调的人,一类立志对社会有副作用的人。第三,回到阅读的本源。王朔是个有意思的人,他的文字好玩、有意思、有阅读快感,能让你消磨时光。这是推荐《动物凶猛》的第一个原因。
亨利·米勒的唠叨都充满了神奇和魅力。没有了人类与动物、现实与理想、大地和天堂的区别,没有了未来,没有了现实。未来的悲观和现实的绝望并无差别。
我总觉得,人作为一个生物,有一部分是跟神相近的——我们有道德、有神圣感,甚至愿意牺牲;有一部分是人本身,社会的人;还有一部分是动物性的。十二三岁的时候,我深刻体会到我肉身里的动物性。我一直觉得我的身体里有个大毛怪,你不叫它的时候它不出来,但是你的一些话、行动、情绪,总有这个大毛怪的影子在那里。这种动物性,被王朔“咣叽”抓住——《动物凶猛》。
亨利·米勒的文字既“丧”又乐观,你会受到很多正能量的冲击。
严肃文学(好的文学或文学)就像医院,真的能帮你解决生理、心理上的问题;通俗文学(坏的文学或非文学)像按摩院,它让你舒服一时,但不能帮你解决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动物凶猛》是好的文学,是“严肃文学”。
和好玩的人消磨时光
在我心目中,没有“严肃文学”这种定义,只有好的文学和坏的文学。更严格地说,只有文学和非文学。
《黄金时代》是好小说的样本,展露了王小波的两个特点。第一个,真实。王小波在《黄金时代》以及他的多数文章里,是个真实的人、真实的作家,敢于真实地写他眼中看到的世界,非常了不起。第二个,有趣。王小波有独特、有趣的气质。没趣的人不见得不是一个好作家,但有趣的人无论怎么写、写什么,都会是挺好的作家。
情窦初开,动物凶猛
王小波的三个阶段
一写死亡,读者心里就一“激灵”,情节就有了进一步推进的动力。把人写死是能够产生神奇能量的一种方式。看这些苦事,还是会让我们对周围亲人、朋友产生很多依恋、思念和柔情。
《黄金时代》是王小波的成名作。我问过银河老师,王小波创作《黄金时代》的时候是什么状态。银河说,王小波在《黄金时代》上用功近十年,反反复复写了几十稿,到了1984年才基本定稿。过程中差不多想起啥就写啥,而且经常会推翻重来,把段落调来调去。
这几段没有什么大道理,没有什么形容,但是一股悲凉就在一个临死的人的病床上蔓延出来,让我们想到可能要面对的死亡。
我问《黄金时代》的起点是什么,银河老师说是王小波对某个场景特别着迷,上面天,下边地,周围有各种草木禽兽。在这样的天地间,王二和陈清扬几十次交欢,这个场景让王小波特别着迷。
你还得好好活下去,还有苦根和二喜,二喜其实也是自己的儿子了,苦根长大了会和有庆一样对你好,会孝顺你的。
王小波的文学创作大致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绿毛水怪》《地久天长》以及《黄金时代》《似水流年》《革命时期的爱情》。这些作品贴近现实,但是已经露出了追求现代小说写法的苗头。
凤霞、有庆都死在我前头,我心也定了,用不着再为他们操心,怎么说我也是做娘的女人,两个孩子活着时都孝顺我,做人能做成这样我该知足了。
第二阶段,《青铜时代》。多数是用古代的故事讲现代的事情,让古今中外的时空产生一种魔幻的组合。在这个阶段,王小波尝试了更多形式的表达。
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
到了第三阶段,《白银时代》《黑铁时代》。此时王小波的能量快耗完了,越表达离当下越远。很遗憾王小波1997年心脏病发作,45岁英年早逝。
福贵,有庆、凤霞是你送的葬,我想到你会亲手埋掉我,就安心了。
王小波:我是一个一流半作家
“催泪炸弹”式的小说应该怎么写?憋着泪,咬紧牙,只做白描,不要过分渲染。福贵的老婆家珍在生命垂危的时候,对福贵说:
我采访银河老师一些关于王小波的问题,总结如下,可以帮我们了解王小波。
这类角度、描写,在王小波、王朔、阿城以及亨利·米勒等作家的作品里都非常显见,这也是我喜欢读这些作家的小说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王小波偶尔有些抑郁,偶尔喜怒无常,但是心理非常正常。
作家的幽默不一定需要是相声演员式的,他的幽默可以很“冷”、很“干”、很“黑色”、很不直接,都可以。余华的幽默感,还来自独特的看事物、描写事物的角度。
王小波评价自己:我是一个一流半作家。他偶尔也会问银河老师:我这辈子不成功怎么办?
“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有一种飘着的又极其真实的感觉。“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比喻用得真好。
王小波的阅读速度是一般人的6~8倍,是个速读的天才。他读的书很杂,读了几千本的书,哲学、文学、历史什么都有。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当我站起来告辞时,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
王小波喜欢的作家有马克·吐温、卡尔维诺、法国新小说派作家、杜拉斯等。他喜欢外国小说家远远多于中国小说家。
我很喜欢《活着》的开头,有很多细节,把余华的写作天赋彰显无遗。
王小波不喜欢非写作的一切专业,一直想全职写作,所以在1992年彻底辞职,畅快地写了五年。
天赋都藏在细节里
最后我问:王小波的写作有什么大的遗憾?
作家虽然有辛苦的地方,过度敏感、过度焦虑、很多事情不能忘记,但作家也有自己幸福的地方,通过写作好像又活了一遍,过去的岁月透过时间的迷雾慢慢地、一点点地清晰起来,感觉像坐上了时光机,回到了过去。
银河老师说: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一部长篇小说。
一个好作家往往是敏感的。现实以及他通过眼、耳、鼻、舌、身、意接收到的信息,落到自己的身心灵里,会产生比普通人更大的涟漪,感受到更多的痛苦和欢乐、光明和黑暗。所以,一个作家需要做的是接触生活,甚至接触一些极端的生活;阅读、理解、长见识,增加自己身心灵这个“湖泊”,只有心里这摊水越来越大,掉进来一块小石头,才会激起很大的涟漪;保持身心的开放,不要说“太阳底下无新鲜事”。要说我,依旧敏感,依旧可以受伤,依旧可以变得鲜血淋漓,这样才是一个好作家好的写作状态。
生活在边缘的“流氓”
第二点是我对《活着》的不赞同。“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句话体现了在某些特定历史环境中,多数底层人根深蒂固的生活哲学。我能理解有些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但是除了活着,人还要有一些精神,还要有些原则和风骨。如果人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那就太像动物。当然,遇上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像牲口一样活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有一味地承受,不做任何的抗争和改变。
我们结合着原文来看《黄金时代》,就可以明白,一篇好小说应该是什么样子。好文章的结构,开头、中段和结尾就像凤头、猪肚、豹尾。
第一点是一部好的小说往往会来自一个“情结”,来自一个挥之不去的“核”。它可能像《百年孤独》那样,对时间、历史不清楚的困扰;它也可能像《活着》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凤头:小说的第一句要有足够的张力
这是余华《活着》中文自序的最后一段。我感受到几点: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这个句子,写得好啊!一个男生,21岁,正是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时候,在彩云之南美好的一块土地上。陈清扬当时26岁,比这个男生大5岁,也正是好年纪。城市的年轻人带着满腔热血,到了边陲农村去插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了,像云彩一样下来了,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一种张力扑面而来,这就是好小说的开头。
经常有人指责我太自恋,但是一个作家如果不自恋,就成不了好作家。自恋不意味着他觉得自己有多好,而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媒介去了解这个世界,除了自己之外,你别无他途。
猪肚:顺畅、优美、内容充实
这个原则我感同身受——只为自己内心写作,不应该去迎合。最了不起的作家从来只对自己负责,不会为了市场而写作。
凤头之后是猪肚,我是这么理解的: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
一、要有兽性。因为人性的一部分就是兽性,人也是某种禽兽。
在《活着》的序言里,有一些让我有感触的段落:
二、要有足够的容量,要大。不是豹子、凤凰的肚子,猪肚有足够的容量。
我的意思就是,帮人拔五年牙后从文,不算弃医从文。
三、要丰富,哪怕有些看似不洁,但本一不二的东西。有容乃大不仅是体积大,还要容纳各种各样的东西。
但是,对于余华号称自己弃医从文这件事,我就有点不感冒。我小时候掉牙的时候,我妈偶尔也充当“牙医”,拿根绳,一端拴在我那颗晃动着、死活不愿意下来的牙上,一端拴在门上,让我看窗外,说:“飞机!”我说:“不可能,咱家这边没飞机。”这时候,我妈一脚就把门给踹上了,我就变成血盆大口。我正要诅咒,我妈说:“瞧,我是一个牙医,你看你的牙被我弄下来了。”
陈清扬找我证明她不是破鞋,起因是我找她打针。
我、余华、毕淑敏和之前的鲁迅、郭沫若,都被称为弃医从文的典型。鲁迅、郭沫若、毕淑敏我都认,毕竟他们上过正经的医学院。我也是严格的科班出身,学了八年医,然后弃医从商,一边从商,一边写文章。
…………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父亲是个医生。余华称中学毕业后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
陈清扬在我的草房里时,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和她在山上那间医务室里装束一样。所不同的是披散的长发用个手绢束住,脚上也多了一双拖鞋。看了她的样子,我就开始琢磨:她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点什么呢,还是什么都没穿?
余华是一位不想当“牙医”的作家。
王小波的语言顺畅,谈不上优美,但是干净清澈。句子里隐藏着幽默的视角,并不是故意要笑,而是想哭的时候笑。生活如此惨,却不只有泪水,还有抑制不住的激素在暗流涌动。
不想当牙医的作家
陈清扬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长发用手绢束住,脚上穿一双拖鞋。你闭眼想想那是什么样的场景?何况陈清扬还很有逻辑智慧。
一部十余万字的小说,写了十几个人的死亡,这是中国文学里少见的“催泪弹”,也是少见的“死亡之书”。
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破鞋,照我看是这样:大家都认为,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你脸不黑而且白,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耸,所以你是破鞋。假如你不想当破鞋,就要把脸弄黑,把乳房弄下垂,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破鞋。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偷个汉来。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破鞋。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
余华的《活着》、王朔的《动物凶猛》是这种吃苦年代里的凤毛麟角,找不出太多。
王小波在逻辑上没毛病。大众看一个事物,有大众判断的标准,你如果不想让大众这么判断,要么遵从大众的心理预期,要么你就遵从大众的判断去做大众认为你该做的事。
吃苦不等于能写好小说,好小说不一定吃苦才能写出。如果一个时代,人吃过太多的苦,也不见得能出好作品。
开宗明义,沿着破鞋这条线讲到了打耳光。后来陈清扬耳光也打了,王二也打了陈清扬的屁股。
《活着》有两条主线:一条主线是一个叫福贵的男人如何在历史的洪流中起伏、倒霉;另一条主线是1940年到1980年这四十年发生的社会大事。
破鞋这个视角,独特而巧妙。为了跟破鞋形成逻辑上的对照,王小波用了个类比,“春天里,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好像在跳芭蕾舞,从此后他总给我小鞋穿”,对比得又巧妙又好玩,这就是小说家的气质。
《活着》讲述了一个“一个人一辈子倒霉”的故事。尽管倒霉,他还活着,他身边的人没有他这么倒霉,但很快就死了。
豹尾:意料之外,理所应当
“一个人一辈子倒霉”的故事
当猪肚巨大的时候,结尾就好难。
余华之前作为一个先锋作家,在小圈子里得到了极大的名声,有才气、有常识,写得漂亮。《活着》是余华的战略转型作品,成为一本畅销书,被改编成电影,还得了奖。在战略上,他做对了两件事:一件是写擅长写的农村、小地主故事,有自身的竞争力;另一件就是这个故事够惨、够苦,非常催人泪下。男儿有泪不轻弹,但读《活着》时,好多次我想哭。所以,这是以战略眼光取胜的一部作品。
孤独寂寞的两个人从开始聊天,到像私奔一样去了荒野,再到回去交代问题,两个人就此失联。两个人后来又在城市里相见,陈清扬又去见了一次王二,他们结了账走出宾馆,走到街上回忆过去。
了解1940年到1980年这几十年的中国社会,你不得不读《活着》。
陈清扬说她真实的罪孽,是指在清平山上。那时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着紧裹住双腿的筒裙,头发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际。天上白云匆匆,深山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刚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打得非常之重,火烧火燎的感觉正在飘散。打过之后我就不管别的事,继续往山上攀登。
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吗
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挖掘你的神性,多去创造,活出更多人样儿。
这个豹尾太漂亮了,就一句:
体味你的人性,贪嗔痴慢疑,让妄念飘一阵。
陈清扬告诉我这件事以后,火车就开走了。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释放你的兽性,多使用肉体,多去狂喜与伤心。
《黄金时代》里的性描写简单、坦诚、不脏。书中几次提及陈清扬对王二的心动瞬间,他们对彼此当然是有爱的,但是这个爱是复杂的、包含欲望的。在小说中,王二数次宣称自己是流氓。我倒觉得这个“流氓”是生活在边缘的、与众不同的,也是有相当个人主义色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