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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神灵转世

在西非拉各斯内陆的一个名叫伊巴丹的大城镇,也流行着类似的风俗。当地的国王去世以后,人们会砍下他的头,送给他名义上的宗主奥约的阿拉芬,是约鲁巴地区的王。他的心脏会被他的继承者吃掉。不久以前,伊巴丹新王继任时,还举行了这种仪式。

有时国王与他前辈之间的精神联系,似乎是要靠占有他身体的一部分来维持的。在西里伯斯南部,王室往往用先王身体的一部分来作为标志,它会被当作圣物珍藏起来,作为王权的象征。马达加斯加南部的萨卡拉瓦人通常会把先王的一块脊骨、一片指甲和一束头发放在鳄鱼牙齿中,和其他先祖的遗物一起保存在一间专用的屋子里。谁拥有这些遗物,谁就可以成为国王。如果原本的继承人丢失了这些遗物,那么他的继承权也就丧失了,而一个篡位者如果得到这些东西,他便可以毫无争议地当上国王。在西非的阿贝奥库塔,当阿雷科或国王去世之后,一个主要负责人要砍下他的头颅,装在一个陶罐里,交给新任国王,这就是圣物,新国王要对它十分崇敬。有时为了确保新国王能够继承王室巫术或其他什么力量,还会要求他吃一块先王的肉。有时继位者不只会获得先王的头,还要把先王的舌头割下来吃掉。因此当地人在表达“国王统治”这一含义的时候,就说:“他吃过国王。”

根据上述例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们认为神王或祭司被处死之后,他的灵魂转移到了继承者身上。白尼罗河的希鲁克人通常会杀死他们的神王,每个新王继位的时候都要举行一种仪式,这种仪式就是为了把先王的神圣灵魂传递给新王。所以,坐在王位上的每一任国王,都继承着同一个灵魂。

我们对杀死神人的风俗所做的假设包含着,或说结合了神死后灵魂进入继承者身体的想法。对于这种灵魂的转世,我只有希鲁克这一个直接证据。希鲁克人始终遵循着杀死神王的传统做法,支撑着他们这种做法的是这样一条信念,即创建该王朝的神的灵魂会在每个被杀的继承者的身上流传。不过我也只有这一个真实的例子来证明这种观点。如果以此推论的话,其他例子中很可能也有这种灵魂转世的方式,只不过没有直接证据。不过在前面证明过,拥有肉身的神的灵魂,通常被认为会在死时转移到另一个肉身上。如果自然死亡能发生这种情况,那么非自然死亡似乎也没有理由不发生这种情况。在远古民族中,这种死者灵魂转移到其他人身上的观念,是非常普遍的。在尼亚斯,酋长的职位多半由长子继承,如果长子有身体或智力的缺陷,就由酋长在生前指定一个儿子继承职位。为了让这个被选定的儿子拥有继承权,他需要在酋长临死时,用嘴或袋子捕捉酋长最后一口气,这也就意味着抓到了酋长的灵魂。任何人只要捕捉到最后一口气,都可以继承酋长的职位。因此不光是酋长的儿子,连他的兄弟,甚至一些陌生人,都会挤在临死的酋长周围,试图捕捉酋长的灵魂。尼亚斯的房子都是建在柱子上的,比地面高出一截,如果酋长在临死时脸朝下,继承者就可以在地上挖一个洞,用竹管来捕捉最后一口气。如果酋长没有儿子的话,那么人们就用一个袋子捕捉他的灵魂,挂在一幅代表死者的画像上,于是认为死者的灵魂进入画像了。

注释

通过这些例子,我们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很多部落在遵循一种可能使自身走向灭绝的习俗时,是问心无愧的。如果认为他们会心存顾虑的话,那就是在重复以前不断犯过的错误:以欧洲文明的标准来衡量原始人。如果读者在读这本书之前,认为所有人都像受过教育的英国人一样思考和行动,那么看完这本书,完全可以改变这种严重的先入之见。

[1]用诉诸神明的方式来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罪,中世纪前流行于欧洲。服毒是其中一种方式,认为有罪的人会中毒,无罪的人不会中毒。——译注

对于我们得出的结论,即古代蛮族国王经过短暂任期后就被处死,有些人可能会持反对意见,认为如果这样,王室早就灭绝了。对于这种反对意见,我可以解释:第一,王位并不独属于某个家族,而是可以几个家族轮流占有;第二,王位通常并非世袭,任何满足条件的男子都可以坐上王位,比如娶了公主或打败国王等,即便外国人也不例外;第三,即使这种风俗会导致王室灭绝,但是那些人很少想到将来如何,也并不重视人的生命,因此这并不能阻碍这种风俗的流行。有许多民族会像许多个人一样,倾向于选择自我毁灭的行为。波利尼西亚人似乎经常会杀掉他们三分之二的孩子。在东非的某些地方,据说婴儿刚一出生就被杀死的比例也是一样大。只有那些经历了特殊仪式的婴儿,才允许活下来。有报道显示,安哥拉的一个名叫贾迦的战斗部落,经常会杀死部落中的婴儿,为的是避免在行军时拖累女人。他们招募的战士通常是十三四岁的孩子,而这些孩子的父母则会被杀死吃掉。在南美洲的姆巴亚印第安人中,女人会杀死她们的所有孩子,只保留最后一个,或她们认为的最后一个。如果后来又生了一个,就把上一个杀掉。这种风俗毫无疑问使得姆巴亚族的一支最终走向灭亡。而这支部族在很长时间里都是西班牙人最强硬的对手。在大厦谷的伦瓜萨克印第安部落,传教士发现一种风俗,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是“一种精心设计的种族自杀行为,具体做法包括流产、杀婴等”。原始人的自杀方式不止杀死婴儿一种。乱用神判法[1]服毒也一样有效。不久前,一个叫乌韦特的部落从山上下来,定居在西非的喀拉巴河左岸。传教士第一次来到这里时,发现他们人口众多,分别住在三个村子里。然而后来他们不断因神判法而服毒,使得整个部落几乎灭绝。有一次这个部落的人为了证明他们无罪,全体服毒,结果有一半人当场死亡,听说活下来的那些人继续这种迷信做法,相信用不了多久,整个部落就会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