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叙利亚的异教徒一样,犹太人对猪的态度也是含混不清的。他们不吃猪肉,也不杀猪,所以希腊人搞不清楚犹太人到底是崇拜猪还是厌恶猪。不吃猪肉和不杀猪,都可以用猪很神圣来解释,却不一定都能用猪不洁净来解释;不杀猪只能用把猪看得很神圣来解释,而根本不能用猪不洁净来解释。所以,如果相信他们不杀猪是出于崇拜,就等于肯定以色列人对猪的态度是尊敬而不是厌恶。有个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有些犹太人会偷偷聚在花园吃猪肉和老鼠肉,好像一种宗教仪式,这种现象直到以赛亚时代还很常见。那时猪和老鼠还被尊为神灵,它们的肉在少数严肃场合里被当成神的血肉——即圣餐——来吃,这显然是一种古老的仪式。从以上阐述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出结论:那些所谓不洁的动物起初都是神圣的,之所以不吃它们,就是因为它们是神圣的。
至于证明阿多尼斯和野猪有密切关系的,不只是他被野猪咬死这么一个故事。还有一个故事,说他是在黎巴嫩山上打野猪时被希菲斯图斯杀掉的。这几个故事虽然明确了阿多尼斯和猪的密切关系,却无法明确为什么有这种关系。为了说明这一点,后来又编出好几种不同的故事。在叙利亚人的信仰中,猪的确是神兽。在幼发拉底河畔的希拉波里这个宗教的大都市,猪既不能献祭,也不能吃;谁如果摸到了猪,谁就一整天都不干不净,有人说这是因为猪不洁净,也有人说这是因为猪是神兽。这种分歧表明,这种宗教思想还处于混沌不清的状态,还没有明确区分神圣与不洁这两种观念,两者混成一种摇摆不定,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名之为禁忌。这也符合猪和阿多尼斯之间有密切关系的说法,狄俄尼索斯和德墨忒尔的情形也类似。这说明,把猪当作神的化身这种老观念,很可能在流传的过程中扭曲变形,最后成了动物伤害了神的故事。阿蒂斯的信众不杀猪献祭,也不吃猪肉,阿多尼斯的信众可能也是如此。但是他们在举行其他盛大祭典时,可能也杀猪,把它当作神的化身并作为圣餐把它吃掉。既然认为动物是神圣的,一般情况下当然不会杀它,而只以圣餐的形式来杀动物吃动物。
第四节 奥西里斯、猪和公牛
下面谈谈阿蒂斯和阿多尼斯。有几个事实可以说明,这两个植物神和同类的其他许多神一样,也是动物的形态。比如,阿蒂斯的信众不吃猪肉,传说阿蒂斯是被野猪咬死的。我们讲过,狄俄尼索斯是山羊,德墨忒尔是猪。有这两个例子在前,我们几乎可以得出一条规律:那些被某种动物伤害的神,其本体就是那种动物。阿蒂斯的信众高喊:“哈伊斯·阿提斯!哈伊斯·阿提斯!”在弗里吉亚文里,“哈伊斯”的写法来自希腊文“猪”这个词。所以,当他们那样喊的时候,听起来就像在喊“猪,阿蒂斯!猪,阿蒂斯”。
从古埃及关于猪的历史记载来看,埃及人对猪的态度和叙利亚人、巴基斯坦人一样矛盾。不过乍一看,埃及人认为猪不洁净的倾向要更突出。希腊的作家都说,埃及人很讨厌猪。在他们看来,猪是肮脏、可恶的动物。走路时碰了一下猪,会让他们觉得污秽不堪,他们衣服也不脱地走到河里清洗身体。谁要是喝了猪奶,谁就会得麻风病。放猪的人不得进入神庙,即便他是埃及人,除了放猪人,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神庙。放猪人只跟放猪人通婚,因为没人愿意嫁给放猪人,也没人愿意娶放猪人的女儿。不过,在一年一度的祭祀月亮和奥西里斯的仪式上,埃及人不仅杀猪还吃猪肉,这天他们还烤面饼,以饼代猪。这种情况很难有其他解释,唯一能说得通的假设就是,他们认为猪是神兽,只能每年一次当圣餐吃。
第三节 阿蒂斯、阿多尼斯和猪
有些事实证明,在埃及人眼里,猪是怪物。然而,现代人却认为这些事实恰好证明了完全相反的观点。比如,我们说过,埃及人认为喝了猪奶的人会得麻风病。但在原始人看来,这恰好是神圣的动植物的特点。比如,在新几内亚和西里伯斯之间的威塔岛上,人们把野猪、蛇、鳄鱼、乌龟、狗、鳝鱼等动物当成祖先,绝对不吃这些动物,他们认为,谁要是吃了,谁就会得麻风病,会疯掉。在北美洲,奥马哈印第安人中有一些以鹿为图腾的部落,他们认为,谁要是吃了公鹿的肉,谁就会长疮流脓或长白斑。还有一些部落是以红玉米为图腾的,他们认为吃了红玉米的人会烂嘴。在苏里南,布什族黑人也崇拜图腾。他们的图腾可能是一种叫作“卡皮阿”(capiaï)的动物,长得像猪。吃了“卡皮阿”的人会得麻风病。古代叙利亚人崇拜鱼,认为谁要是吃了鱼,谁身上就会长水泡,脚和肚子肿起来。奥里萨[2]恰沙人认为,伤害了他们崇拜的动物,麻风病就会肆虐,他们可能会被灭族。这些例子说明,人们认为吞食神圣动物就会得麻风病或其他皮肤病。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埃及人也曾经把猪视为神兽,所以喝了猪奶会得麻风病?
有些人可能喜欢抬杠,认为希腊人不可能认为德墨忒尔和珀耳塞福涅是猪的形态。对此,我们有例为证,在阿卡迪亚的费盖里亚洞穴里,穿黑衣的德墨忒尔是长着马头马鬃的女人形象。猪和马对原始人来说意义是一样的,所以女神无论是马还是猪其实没什么区别。从弗卡利亚关于德墨忒尔的传说来看,马是众多被当成谷精的动物中的一种,这种风俗从古希腊一直延续到现代欧洲。传说,德墨忒尔一面急于找寻女儿,一面又深受波塞冬追求的苦恼,于是变身为一匹母马,可是波塞冬仍纠缠不休,德墨忒尔一怒之下就躲到一个洞里——这个洞位于阿卡迪亚西部,费盖里亚附近。她穿着黑长袍待在洞里久久不肯出来,导致人间的果实渐渐零落,要不是潘请求女神离开洞穴,人类就被饿死了。为了纪念这件事,弗卡利亚人在洞里竖起一座德墨忒尔的雕像,就是披着黑长袍、长着马头马鬃的女人形象。身穿黑袍的德墨忒尔远离人间,大地的果实就调零了,这分明就是大地脱下绿色的夏装,显出光秃秃的冬天这一自然景象的神话表现。
碰一下猪就得洗身洗衣服的做法,其实也可以证明猪是神兽的观点。接触到神物后,必须用清洗等方法先去掉沾染的神气才能和别人交往,这是一个普遍流行的信念。比如,犹太人读了《圣经》以后要洗手;大祭司完成忏悔献祭的仪式以后,要先清洗一下,并把在圣地穿的衣服脱下来并存放起来,才能走出神殿。在希腊有一条规矩:敬献祭品的人不能碰触到祭品,完成献礼后,他必须在河里或泉水里清洗身体和衣服之后才能回家或进城。波利尼西亚人碰触神物之后,为避免受到神的感染(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要马上举行仪式。比如,我们说过,在通加,一个人碰了有神性的族长或他的东西之后,可能会全身胀痛而死,至少也会得瘰疬[3]或其他病。为了避免如此,万一碰了,人们一定要举行某种仪式后才能用手吃东西。我们也说到,新西兰人相信碰触神物会有致命的危险,且有事实为证。总而言之,在原始人的观念里,神物是很危险的,会像电一样传导,一旦接触就非死即伤。因此,原始人对他们眼里的神物避之唯恐不及,甚至看都不愿看到。博普塔茨瓦纳人是鳄鱼族,但是他们认为遇到或看见鳄鱼是很糟糕的事,会引发灾难;看到之后会引发眼睛红肿。但是,他们把鳄鱼当成父亲,也以鳄鱼之名起誓,还为它设立了专门的节日。在他们看来,鳄鱼是最神圣的。对马塔那桑纳的布须曼人来说,山羊是神圣的,但是“看到它的人会立即变得不洁,而且莫名其妙地魂不守舍”。奥马哈印第安人有一个麋族部落,他们认为即便只是摸一下公麋,也会身体长水泡,冒白头。还有个爬行族,他们认为碰一下蛇或是闻到蛇的气味,人的头发就会变白。萨摩亚人崇拜蝴蝶,他们认为谁抓了蝴蝶谁就会被蝴蝶打死。又比如,萨摩亚人用变红的香蕉叶子盛放食物,但在野鸽族看来,这样做的人不是身体长满水泡,就是得风湿性水肿。在印度中部比尔人当中有个崇拜孔雀的莫里族,他们用谷物供奉孔雀,但他们连孔雀走过的路都不敢再走了,认为那样做会生病;女人如果遇到孔雀,必须立即以面纱遮脸往别处看。从以上例子可以发现,在原始人看来,神圣似乎是一种病毒,很危险,应该小心翼翼地避开;一旦感染上了,他们就会认真举行仪式给自己消毒。
赛斯莫福利亚节在秋天举行,是祭祀五谷女神的,节日中人们会吃掉一些猪肉,留一些在洞里,其实是保存起来等来年取出和谷种放到一起,以祈求丰收。这样看来,赛斯莫福利亚节和前面讲过的北欧民间风俗很相似。格勒诺布尔周边地区也有类似的风俗,收谷时在地里杀一头山羊,在收获晚餐上,羊肉一部分被吃掉,一部分被腌制起来直到来年收获。还有波伊里,收获时会在田地里杀一头牛,牛肉一部分被收割者吃掉,一部分被保存起来。到了来年春播那天,保存起来的肉或者被放进谷种里,或者被耕种的人吃掉,或者同时被吃掉和放进谷种里。在乌德瓦赫利也是一样,收割最后一把谷物时,把公鸡捆在里面杀死,来年把种子连同公鸡的毛一起种进地里。在黑森和迈宁根也是一样,人们把圣灰星期三和圣烛节吃猪肉剩下的猪骨保存起来,在来年播种时埋进田地里或是放进谷种里。打谷时,最后一捆谷物的谷粒也会保存起来,直到圣诞节做成“圣诞猪”,然后碾碎放进春天播种的谷种里。总之,就是收获时人们把动物当成谷精杀掉,收获晚餐时人们把一部分肉当圣餐吃掉,一部分保存起来;来年播种或收获时,为了让谷精的神力继续发挥作用,保存起来的那部分就成了抵押品。
埃及人对猪的禁忌和以上例子非常相似,我们或许可以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那些忌讳并不是因为他们认为猪非常肮脏,而是因为把猪看得非常神圣。准确地说,猪在埃及人眼里不只是不洁且令人厌恶的,也有其神圣崇高的一面,他们那样对待它是源于原始宗教的敬畏心理——兼具尊敬与厌恶两种心理。希腊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尤道克斯曾在埃及住了十四个月,其间和僧人聊天时,僧人说埃及人不杀猪是认为它对农业有好处,并不是因为厌恶它。由此可见,古埃及人意识到了,人们对猪除了厌恶还有其他方面的情感。那些僧人还说,尼罗河汛期过后,人们就把猪群赶进润湿的田地里踩踏,好让种子扎进泥土。但是,人们对这种动物的感情复杂且矛盾,使这种动物的处境变得很不稳定。几种矛盾情感在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此消彼长,作为情感对象的动物要么升而为神,要么降为魔鬼,这要看占上风的是对它的尊敬还是厌恶了。而从猪在埃及的处境来看,它主要是被当成魔鬼了。在埃及的历史记载中,对猪的尊敬似乎确实很少出现,更多的是对猪的恐惧和厌恶。不过,即便当猪的地位下降的时候,它也没有彻底绝迹。最终,猪在埃及人心里彻底成了魔鬼、奥西里斯的敌人,或提丰的化身——提丰正是变成黑猪伤了荷鲁斯的眼睛。荷鲁斯用火烧死了它,立下用猪献祭的规矩,太阳神也宣称猪是令人厌恶的动物。这个故事还有个说法:之所以每年杀猪献祭,是因为提丰正是在打野猪时,发现了奥西里斯的身体并砍碎了他。这个故事显然是一个古老故事的现代化翻版。这个故事最初的版本是,就像阿多尼斯和阿蒂斯一样,奥西里斯是直接被野猪或提丰变成的野猪咬死或撕碎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每年用猪来祭祀奥西里斯的做法,是一种报复,惩罚这个咬死或撕碎神的仇敌。但是,首先,在庄严的祭礼上,杀掉某种动物作为祭品,且每年只杀这一次,一般来说,这意味着——或永远意味着——该动物是神。一年当中其他时间,人们不杀它,把它当神尊敬,即使在杀它时,也是把它当神杀掉。其次,阿多尼斯和阿蒂斯虽然没有提供相似的参照,但狄俄尼索斯和德墨忒尔却提供了——如果某种动物是作为神的敌人被杀来祭神的,那么该动物起初很可能是,或者一直都是该神本身。传说猪是奥西里斯的仇敌,且每年杀一次猪来祭祀他,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猪起初是一个神,并且这个神就是奥西里斯。到了后期,奥西里斯变人样了,人们渐渐忘记了他和猪的关系。但是神话学家想不出如何解释为什么祭祀某个神时要杀某种动物,只能说该动物是神的敌人——把动物和神分成两个独立且敌对的个体。用普鲁塔克的话来说,适用于献祭的不能是神的朋友,应该是神的敌人。文明发展到后期,人们认为野猪是谷精的敌人,因为它们会跑到田地里乱踩一通。可是,如果我的研究没错,当初人们正是因为看到野猪在地里乱窜,才把它当作谷精,后来才把它当作谷精的敌人。
下面这个传说,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赛斯莫福利亚节中有这个古老质朴的仪式。普鲁托带走珀耳塞福涅时地上开了一条裂缝,恰巧有个名叫欧布鲁斯的人在那儿放猪,他的猪群掉进裂缝里去了。在赛斯莫福利亚的节庆上,人们把猪肉扔进洞里,就是为了纪念欧布鲁斯丢失的猪。后来,这个风俗就流传了下来,人们在赛斯莫福利亚节上表演的珀耳塞福涅被带到冥界的戏剧里,一定有把猪肉扔进洞里的环节。人们并不会把珀耳塞福涅的肖像也扔进洞里,由此可见,猪是自己掉下去的,而不是跟珀耳塞福涅一起掉下去的,也就是说,猪其实就是珀耳塞福涅。其实,神话里说,珀耳塞福涅被普鲁托带走时,恰好猪在附近,于是跟着她掉进了洞里,这是因为后来珀耳塞福涅或德墨忒尔(其实是一样的)已经脱去动物的形态而变成人形,人们必须给往洞里扔猪肉这个习俗找个来由。谷精是猪是旧观念,而谷精拟人化为女神是新观念,这个故事虽然牵强笨拙,但显然是想把新旧两种观念联系起来。传说,珀耳塞福涅失踪后,她的母亲很伤心,到处找她,可是珀耳塞福涅的脚印被一只猪的脚印给盖住了,从这个传说中还能探寻出旧观念的踪迹。由此我们可以推测,猪的脚印其实就是珀耳塞福涅或德墨忒尔的脚印。传说也暗示了,人们注意到了猪和谷物之间关系密切。传说,德墨忒尔最先把谷物的秘密告诉了特里扑陶勒姆斯,而他恰是放猪人欧布鲁斯的兄弟。这个传说还有一种说法,欧布鲁斯把珀耳塞福涅的去向告诉了德墨忒尔,为了报答他,德墨忒尔把谷物作为礼物送给了他们兄弟二人,也就是欧布鲁斯本人从德墨忒尔那里得到了谷物。值得注意的是,女人在赛斯莫福利亚节好像是要吃猪肉的。根据合理的推测,吃猪肉是很庄严的圣餐礼,他们吃的是神的身体。
杀猪祭祀奥西里斯的日子和奥西里斯被杀的日子正好是同一天,这进一步证实奥西里斯就是猪。也就是说,杀猪是奥西里斯被杀的情景再现,正如赛斯莫福利亚节上把猪肉扔进洞里是珀耳塞福涅下到冥界的情景再现一样。欧洲在收获时节把羊、鸡当作谷精杀掉的风俗跟以上两种风俗也如出一辙。
接下来,我们再谈谈五谷女神德墨忒尔。我们说过,在欧洲的民间风俗里,猪也经常被当作谷精。现在我们可以问一下,以德墨忒尔和猪的密切关系来看,她最初会不会就是猪的形象呢?艺术作品表现德墨忒尔的形象时,要么就是她抱着猪,要么就是与猪相伴。不过在祈求她显灵的仪式上,猪是作为女神的敌人被献祭的,因为它会损害庄稼。由于奉动物为神,或是给神赋予动物的形象,于是有时就出现了神脱去动物的形态,而完全具有了人形;以及起初动物以神的身份被杀,后来却又被当成神的敌人献给神,这些情况我们前面都说过。总而言之,杀神以祭神,是因为神成了自己的对立面,比如狄俄尼索斯。德墨忒尔很可能也是这样。比如,在诸多关于她的节日中有一个赛斯莫福利亚节,节庆中的五谷女神要么是德墨忒尔,要么是她的女儿珀耳塞福涅——一个具有双重身份的女神。在阿蒂卡,赛斯莫福利亚节在10月举行,参加节庆的都是女人,女人哀伤地表演珀耳塞福涅(或德墨忒尔)进入冥界,再欢快地表演她死而复活。根据这个顺序,节日第一天叫作“入冥界”或“还人间”,第三天叫作“卡利格涅亚”(Kalligeneia,顺利出生的意思)。在赛斯莫福利亚节的仪式中,人们常会把猪肉、饼、松树枝扔进一些洞里,也就是神洞,这些洞口代表“德墨忒尔和珀耳塞福涅的裂缝”。据说,那些扔进洞里的猪肉、面饼都被洞里的蛇吃了,这些蛇是神洞的守护者。第二年,选一些女人为“提取人”,去洞里取出那些腐烂的猪肉、面饼和松枝。在下到洞里之前,那些被选中的女人要先禁欲三天。进入洞里,她们先拍手把蛇吓跑,再去取出那些残存的圣物放到祭坛上供奉。当地人相信,在春播时,把一些残留物和种子一起种到地里能保证粮食丰产。
猪本来就是奥西里斯,而把猪当成他的敌人提丰的化身,这是后人附会的。这个观点在红发人、红牛与提丰之间的关系中也可得到印证。红发人被火化后,骨灰被盛在簸箕里扬散。我们已经充分论证,可以确信,这种红发人跟罗马春天被杀的红毛狗一样,是被当成谷精——即奥西里斯——杀死的。最初杀掉他们,显然是为了让谷物很快变成红色或金色,可是后来,人们却说他们不是被当成奥西里斯,而是被当成奥西里斯的仇人提丰而被杀的,杀掉他是在惩罚神的仇人,替神报仇。同样地,埃及人有以红牛献祭的风俗,虽然一开始红牛很可能是被当成奥西里斯被杀死的,但人们解释说红牛代表提丰。我们说过,牛经常被当成谷精,在田地里被杀死。
第二节 德墨忒尔、猪和马
奥西里斯是孟菲斯的公牛阿庇斯或赫里奥波里斯的公牛穆尼维斯,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不过,对于这两头公牛,我们难以确定,它们是否和红牛一样代表谷精奥西里斯;又或它们只是后来跟奥西里斯混淆了,原本它们是有独立身份的神。对这两头公牛的崇拜是很普遍的。暂且不说阿庇斯与奥西里斯之间到底有何渊源,但是在研究杀神风俗的章节里,有个关于阿庇斯的事实不得不提。人们虔诚地崇拜阿庇斯,视他为神,并举行盛大的仪式来表达崇敬之情,却也为他设定了生命的期限。根据圣书的规定,他活到一定期限后,就要被拉进圣泉里淹死。这个期限,普鲁塔克说是25年,只不过这个期限执行得并不十分严格,人们陆续发现了很多公牛阿庇斯的坟墓,墓碑上显示,在第二十二个王朝有两头活了26年以上的公牛。
总之,我们也许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狄俄尼索斯虽然有山羊或公牛的外形,但其主要身份是一个植物神。在狄俄尼索斯仪式上,为什么要杀活公牛或山羊,或许可以用前面提到的欧洲和中国的例子来解释。像孔德人把献祭的动物砍成碎块一样,这个动物也被撕成碎片,为的是每个人都可以吃一块具有增殖力的神肉。肉是被当成圣餐而生吃的,我们可以推测,为了让土地获得植物神的增殖力,有些肉会被带回家埋进地里,或是用其他方式处理。在狄俄尼索斯仪式上,可能还会表演神话中他复活的情景,做法跟雅典的“屠牛祭”一样:用草填满牛皮,把它立起来。
第五节 威尔比厄斯和马
中国在立春前举行的仪式更能印证牛被当作谷精的观念。立春通常在每年2月3日或4日,地方官员主持牛首人身的神农祭典。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列队来到东城门口,城门外立着公牛、母牛或小牛的硕大肖像,旁边放着农具。肖像是在盲人或巫师的指导下做出来的,上面糊着五颜六色的花纸,里面填满了五种不同的谷物。纸的颜色是新的一年的预兆:如果红色偏多,预示着会有火灾;如果白色偏多,则预示着有洪涝灾害;等等。官员手拿浸染了各种颜色的鞭子,围着牛像慢慢地走,走一步就在牛背上抽打一下,直到把糊在外面的纸打破,五谷从里面往外漏,然后用火烧掉破碎的牛像。这时,围观的人们就一哄而上,去抢残存的纸片。据说抢到纸片的人那一年就诸事顺利。接着,人们再宰一头活牛,把牛肉分给全体官员。有一个记载说,牛像是泥做的,主持仪式的官员先鞭打它,百姓再用石头去砸碎它,他们相信这样做可以使庄稼丰收。在这个例子里,人们相信牛像的碎片具有丰产力,显然是因为他们把肚子里填满谷物的牛像当成谷精。
有前文的论述做铺垫,现在关于威尔比厄斯的传说,我们不妨大胆推测一下。传说中,在阿利奇亚,威尔比厄斯是第一个林中之王,他是被马杀死的,死时被当成希波吕托斯。前文已经得出结论:第一,谷精经常变成马;第二,传说中,如果某个神被某个动物所伤,那么,这个动物其实很可能就是这个神本身。由此我们可以这样推断:威尔比厄斯或希波吕托斯被马所伤,这说明马就是威尔比厄斯或希波吕托斯作为植物神的化身。他被马杀死的传说或许可以解释祭祀仪式中的某些禁忌,比如马不得进入他的圣林。但是神话在流传过程中会变形,风俗却可以不变地延续下来。人们往往继承长辈的做法,但是长辈很可能已经忘了为什么要这样做。人们总是不断用新的说法来解释旧的风俗,给那些怪诞的做法寻找合理的依据。因为仪式中规定马不得进入圣林,就说马不可能是丛林之神的神兽或化身。这是很轻率的。雅典娜表现为披着山羊皮的形象,人们说那是因为山羊曾是雅典娜的神兽或化身。但是,人们并不用山羊向她献祭,也不让山羊进入她的圣地——雅典卫城。据说,这样做是因为山羊破坏了雅典娜的圣树橄榄树。山羊和马都是因为伤害了神而不得进入圣地,这样说来,山羊与雅典娜的关系正好和马与威尔比厄斯的关系一样。瓦罗告诉我们,山羊不准进入卫城这个做法,也有例外。在一年一度必须用山羊献祭的日子,人们要把山羊赶到卫城去。如前所述,每年只有一次用某种动物献祭,那么这种动物可能不是祭品,而是神本身。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最初,人们每年一次在卫城杀山羊献祭时,是把山羊当成雅典娜;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推测,人们认为山羊皮可以保护女神,将山羊献祭后,山羊皮就披在女神的塑像上,这个仪式每年一次。在埃及的底比斯,公羊也是神兽,是不能杀的。但是,每年有一天例外,就是用公羊献祭的日子,人们杀羊后把羊皮挂在女神像上。如果我们有更多关于阿利奇亚圣林风俗的记录,也许就能看到,与禁止羊进入雅典的卫城一样,禁止马进入圣林的规定每年有一天例外,那一天,人们把马牵进圣林,把它当作威尔比厄斯的化身杀掉。过一段时间,人们把马当作神的敌人,杀马祭神,替神报仇,就像现在解释杀猪为德墨忒尔和奥西里斯献祭,杀山羊为狄俄尼索斯献祭(也可以是为雅典娜献祭)一样。但是,目前我们没有看到关于这种例外的记叙,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作者在记述某种风俗时很容易忽视例外的情况。如果只有雅典劳斯和波莱尼的记叙,而没有瓦罗的记叙,那我们就只能看到不用山羊为雅典娜献祭、不准山羊进入卫城的规矩,而看不到这个例外情况。
世界其他地方也有把牛当作谷精的现象。在几内亚大巴萨姆村,为了祈求丰收,每年要杀两头牛,而且一定要使牛哭泣,献祭的效果才更好。在杀牛前,村里的女人都坐在牛面前唱道:“牛要哭了,是的,它真的要哭了。”不时地有个女人围着牛走,一边走一边往牛身上倒马尼饭和棕榈酒,要特意使它们流入牛的眼睛里。当泪水终于从牛眼里流下来时,人们跳起舞来,唱道:“牛哭了!牛哭了!”然后,两个男人抓起牛尾巴一刀割下来。人们认为必须一刀割下来,否则这一年必有大灾。接着,人们就把牛杀掉,把肉都给头领们吃。这里牛的眼泪,可能是求雨巫术,作用跟孔德人、阿兹特克人的人牲的眼泪一样。我们说过,变成动物形态的谷精,其灵性主要集中在尾巴上,有时人们把谷穗当成谷精的尾巴。在密特拉崇拜的一些雕刻作品中,这一观念得到了生动的表现。在这些雕刻作品中,密特拉跪在牛背上,将一把刀刺进了牛的肋腹。有些雕刻作品还把牛尾巴的底端刻成三根谷穗的样子,还有一件雕刻作品把牛的伤口流出的血刻成了谷穗。在密特拉仪式中,以公牛为祭品是一个主要特点。这些雕刻表明人们确实认为公牛——至少它的某方面——是谷精的化身。
我们推测,在阿利奇亚圣林,每年一次有一匹马被当成树神来宰杀。罗马也每年宰杀一匹马,这个事实对我们的推测多少是一个例证。每年10月15日,罗马的马尔斯广场上会举行赛车。获胜的车队就有权向马尔斯献祭,方法是用矛刺死右边的一匹马,目的是祈求丰收。刺死马以后,割下马头,把面包穿成串挂在马头。接下来,两个区(圣路区和苏布拉区)的居民开始争抢马头。不管哪个区的居民抢到了,都把它挂在马米利亚塔上,还要割下马尾送到王宫去,把血滴到王宫的炉灶上。被接住的马血会保存到4月21日。在这个日子的六天前,人们要先宰杀一头还没出生的牛犊献祭,也把血保存下来。在4月21日这天,圣火贞女把牛犊血和马血混合起来,分给养羊的农民,让他们用来熏羊群。
在这个以“屠牛”命名的祭礼上,参与其中的人都极力把“屠牛”的责任推给别人,还成立法庭审判刀、斧,并对其行刑,由此可见,祭礼上的牛不只是祭品,还代表一个神,杀了他就是渎神,就是弑神。瓦罗[1]说过:“从前在阿蒂卡,杀牛是最大的罪行。”这话更印证了这个观点。人们认为吃谷的是占有谷物的谷神,所以选择牛做祭品。这个解释可在下面的风俗中得到证实。每年4月24或25日,奥尔良地区内博斯,人们会做一个叫作“大门达”的草人。人们说,这个新的门达是代替已死的老门达的。人们列队抬着草人在村里游行,整个过程庄严肃穆,游行结束后这个草人被挂在一棵最老的苹果树上。到了苹果收获的季节,人们才把它摘下来,要么直接扔进水里,要么烧成灰倒进水里。但是,谁从这棵树上摘下第一个苹果,谁就得沿用“大门达”这个名字。“大门达”代表树精,它在冬天死去,到了春天,人们把草人“大门达”放在最老的苹果树上,代表果树开花时它复活了。而从树上摘下第一个苹果的人,获得“大门达”的称号,意味着他被当成树精的化身。为了表示虔诚,原始民族通常一定要先举行仪式才会吃它每年结的头批果实,这也是出于安全考虑。人们很可能认为头一批新果实应该属于某个神或其中含有某个神,所以才不愿意吃掉它们。在他们看来,头一批果实是神圣的,如果某人或动物胆敢窃取它们,那肯定是神来拿走自己的东西。雅典在打谷即将结束时举行祭祀,这时候放在祭坛上的小麦或大麦是收获的祭品,随后举行宴会,分食神兽的肉,这使宴会带有圣餐的性质。现代欧洲的收获晚餐也有相似的性质,在收获晚餐上,人们分食被当成谷精的动物的肉。按照当地风俗,祭礼是为了终止干旱和饥荒,这也是符合收获节的意义的。把填满草的牛皮立起来套上犁,表示谷精的复活,和用草人“大门达”表示树精的复活,两者的意思是一样的。
在这个仪式上,人们用一串面包装饰马头,又说是为了祈求丰收。这都说明,人们是把马当作谷精杀死的。非洲也有割牛尾巴以求获得好收成的风俗,跟罗马仪式里割马尾巴的风俗很像。很明显,罗马和非洲的风俗都是把动物当成谷精,认为动物的尾巴有增产的作用。我们阐述欧洲的民间风俗时,提到那里也认为动物的尾巴汇聚了谷精的灵性。春天用马尾的血熏羊群,这种做法和春天里用“老太婆”“女儿”或克里阿克谷捆做马的草料或圣诞节时用来喂牲口很相似,类似的做法还有春天时让田地里的牛或马吃“圣诞牛”。这些风俗都是为了得到谷精的保护,让家人幸福。
除了狄俄尼索斯仪式,古人是否在其他仪式中也把牛当成树神的化身杀死?如果我们能找到这样的例子,就能更进一步证实以上的说法。而雅典的“屠牛祭礼”或许就是一个例子。这个祭礼举行的时间约为6月末或7月初,恰是阿提卡地区的收获季节快要结束时。据说,举行这种祭礼是为了祈求终止该地的旱灾和饥荒。祭礼在卫城的宙斯·波利阿斯的青铜祭坛上举行。人们先把混有小麦的大麦,或两种麦做成的饼供奉在祭坛上,再赶着一群牛绕坛而走,吃了祭饼的那头牛就被选来献祭。被称为“端水人”的姑娘们用水浸湿斧头和刀,交给别人磨快。最后刀斧被交到两个屠夫手上。拿斧头的屠夫把牛砍倒,拿刀的屠夫割断它的喉咙,两人完事之后,立即扔下工具逃跑。与此同时,有人剥去牛皮,把牛肉分给在场的人吃。然后,在牛皮里填满谷草并缝合起来,缝好后的牛被立起来套上犁,好像正在田里干活。然后在古老的法庭上,一个君王——这只是一个称呼——主持审判,到底谁是杀牛凶手。端水的姑娘们就控告磨刀和斧头的人,磨刀和斧头的人就指责把凶器交给屠夫的人,把凶器交给屠夫的人指责屠夫,屠夫就指责刀和斧头。最后,法庭宣布刀斧有罪,判处死刑,扔进海里。
要了解罗马十月杀马献祭的风俗,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古代的罗马城。那时候,这个未来的大城市只是临近乡村的一个小镇。苏布拉区就是它附近一个独立的小村子,当时很脏,也不受重视。在收获的季节,这个村的村民和临近罗马的村子在田地里组织友好的竞赛。那时的马尔斯广场位于台伯河旁边,废除帝制之前,那里一直是国王的领地。有个流传很广的说法,最后一个国王被逐出罗马时,台伯河边的王室领土上还有成熟的粮食没有收割。但是人们都觉得谁吃了那些粮食谁就要倒霉,所以没人愿意要,于是把谷物都扔进河里。当时是夏天,天气热,河里水位很低,谷堆在河中间堆成了一座小岛。由此推测,王室在收割完谷物后在田地里祭马是一种古老的秋天仪式。马血和马尾都被拿到国王家里保存起来,因为这两部分集合了谷精的主要能力。类似的风俗有,德国人把“收获公鸡”钉在三角墙上或住宅的门上;苏格兰人把最后一捆谷物扎成女孩的样子,带回家放在炉灶上。国王是整个国家的领袖,所以把谷精的福泽放到王宫的炉灶上就可以传遍全国。北欧也有类似的风俗,春天和秋天的五塑柱有时被立在镇长或村长的家门前,收获时的最后一捆谷物也放到村长家里。很明显,苏布拉区也有类似的风俗,既然马尾和马尾上的血要送到王宫,那么只好抢马头,以弥补这个缺憾。抢到马头后,苏布拉区的人把它钉在马米利亚塔上,而这个塔在古代好像是村里的马米利亚家族的主楼或瞭望楼。人们以全镇和一个邻村的名义在国王的家里和田里举行这种仪式,而在举行这种仪式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各个村子都在自己的田里举行类似的仪式。后来,即便各自的收获仪式集中到罗马国王的土地上举行了,但在拉齐奥农业区,仍有很长一段时间各村还是在自己的田地上举行这种仪式。罗马的马尔斯广场是一个共同举行收获仪式的会场,由此我们是否可以认为,阿利奇亚圣林也是一个场所,在会场上人们以各村的名义共同举行一个杀马献祭的仪式?这样的推测是有根据的。因为在此之前,在类似收获五月这样的风俗里,我们已经看到把马当作谷精和树神这两种观念。
我们已经说过,狄俄尼索斯还被想象成公牛的样子。通过前面的探讨,我们自然能明白,公牛形象只是他作为植物神的另一个化身。在北欧,公牛常常被当成谷精,而狄俄尼索斯和德墨忒尔、珀耳塞福涅联系密切,这进一步印证了狄俄尼索斯至少与农业有密切关系。
注释
对原始人来说,用山羊来表示树精是很自然的,也是很普遍的。正如我们见过的,狄俄尼索斯是树神,有时表现为羊形。由此,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种现象并不是“山羊”和“树神”这两种原本彼此独立的不同崇拜的结合,而是羊形原本就是树神的一部分。
[1]瓦罗(前116-前27),罗马时代的政治家、学者,曾任大法官(执政官),著有74部600多卷著作,但流传下来的只有《论农业》和《论神事》两部。——译注
我们先来说说狄俄尼索斯。前文说过,他的形象有时是山羊,有时是公羊。作为山羊,他很难与潘、萨蒂罗斯和西勒诺斯之类的小神的形象区分开。这些小神的形象多多少少都有羊形,与狄俄尼索斯联系密切。比如,在雕刻和绘画中,潘的脸和腿都是羊形;萨蒂罗斯长着两只尖尖的羊耳朵,有时还长着羊角和羊尾巴。在戏剧中,扮演这些神的人会披着山羊皮,直接表明他们是山羊。在艺术作品里,西勒诺斯是身披山羊皮的。意大利的神弗恩相当于希腊神话里的潘和萨蒂罗斯,他也被想象成半人半山羊的形象,他的腿是山羊腿,头上还长着山羊角。此外,这些山羊形的小神或多或少带有一些树神的属性。比如,在阿卡迪亚,潘也是掌管树林的神。西勒诺斯和树林仙女为伴。人们明明白白地把弗恩叫作树神。在神话中,这些弗恩或者与西尔瓦诺斯生活在一起,或者就是西尔瓦诺斯——这两种说法其实是一回事,这个事实进一步说明他们都具有树神的属性。因为“西尔瓦诺斯”这个名字的本意就是树木精灵。最后,我们说萨蒂罗斯也是树神,因为他与西勒诺斯、弗恩、西尔瓦诺斯有关。在北欧的民间传说中也有与这些羊形树神相当的精灵,比如俄罗斯的树精列斯奇——“列斯奇”一词由“列斯”演变而来,“列斯”就是树林的意思。传说中的列斯奇是长着山羊角、山羊耳朵和山羊腿的人形精灵。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换形体,在树林中就跟树木一样高,在草丛里就跟草一样高。有些列斯奇还兼具谷精和树精两种属性,在收割前他们就像谷秆那么高,收割后就像地里割剩下的谷茬一样高了。我们说过,树精与谷精联系密切,这里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同时也表明树精很容易缩小身形成为谷精。弗恩虽然是树精,但人们却认为他能促进庄稼生长。我们已经说过,民间风经常把山羊当成谷精。那么,正如曼哈德论证的,潘、萨蒂罗斯和弗恩大概属于分布很广的羊形树精一类。为什么人们会认为树精是山羊的形象?一个显而易见的理由或许是,山羊在树林里时,喜欢啃树皮,这的确会严重损害树木,或许这个理由很充分。矛盾的是,作为一个植物神,他竟然要靠吃自己的植物为生。不过,原始人是感觉不到这种矛盾的。之所以有这样的矛盾,是因为神不再存在于植物内部,逐渐成为该植物的主人,他既然占有这种植物,当然也就可以享用这种植物。有时候,原来存在于谷物内部的谷精,后来演变成谷物的主人,以谷物为生,失去了谷物就无以为继。因此,谷精常常被说成“可怜的男人”,有时是“可怜的女人”。有时,人们还会说,田里的最后一把谷物是留给“可怜的老太婆”或“黑麦老太婆”的。
[2]印度东部海岸的一个小邦。——译注
农村的风俗中普遍有让某种动物来代表谷精的现象,不管怎么解释,这一现象的存在总归是事实。这个事实能否用来解释某些动物与狄俄尼索斯、德墨忒尔、阿多尼斯、阿蒂斯、奥西里斯等古代植物神之间的关系呢?
[3]西医称颈淋巴结核。——译注
第一节 狄俄尼索斯、山羊和公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