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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1988年夏。水塘。

他明明看到他跳下水了。他对此百分之百肯定。皮特就像刀片,笔直地跳入水中,没有激起任何涟漪。

“皮特!”他喊道,“皮特!”

他并没有看到皮特从水里出来。

一只蜻蜓在平静无波的水面上方盘旋,它的翅膀飞快地扇动,肉眼根本看不到,一束光线从低悬的树枝之间突然穿过来,蜻蜓那彩虹色的蓝色身体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皮特!”他喊道,他的声音都沙哑了。

托马斯又看看表。

男孩子们见他这么紧张,就像狗狗一样聚在他的周围。

皮特一直没从水里出来。他很肯定这一点,不然的话,他肯定能看到他。除非他是在恶作剧。除非他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水里出来了,藏在树后,这会儿正在嘲笑他。

“皮特没出来!”

那个男孩向四下看了一眼,耸耸肩,继续费力把袜子套在湿漉漉的脚上。托马斯能感觉到自己心里的压力正变得愈发强烈。

“皮特还在水塘里!”

他拍拍距离他最近的那个男孩的肩膀问:“皮特呢?”

“他淹死了!他淹死了!”

燃烧煤炭的气味飘过水塘,肯定是近处的人家趁着雨停了,在院子里烤肉。

“他必须下水!”

托马斯听到远处传来狗叫声。

“他怎么什么都不做!”

他努力回想他自己在游泳池游泳时能在水下闭气多久。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说不定皮特已经游到对岸了。

“他必须去救皮特。”

托马斯眺望水塘,就见大片的浮藻都一动不动。他皱起眉头。

这就好像托马斯的灵魂已经离开他的身体,却怎么也无法逃离,他此时感觉像是他的灵魂被一根隐形的松紧带拉回了他的身体。他意识到他们说的是他。

你能闭气多久?

他必须下水。

托马斯看了一眼他手上的手表。他试着回想距离他看到皮特拉住绳子,过了多少秒。

他怎么什么都不做。

占线。他站在那里,听了一会儿忙音,一半身体在红色电话亭里,一半在外面。他的视线越过树丛,看到纤瘦的皮特再次跃入半空中。托马斯叹口气,挂上电话,就在他穿过树丛的时候,他意识到皮特不见了踪迹。

他必须去救皮特。

托马斯叹口气,决定还是给劳拉打个电话,说他晚点到。他沿着那条很短的小路走到电话亭,把手伸进口袋找零钱。

托马斯知道他该做什么,但他就是无法动弹。他只是盯着水面,看着漆黑水面上倒映着乌云,看着一只昆虫懒洋洋且毫无规律地飞动,水面上的浮藻一动不动。

皮特浮出水面,喊道:“再来一次!”

“快去找人帮忙。”他小声说,他的整个身体都发僵了,唯一能动的就是干燥皲裂的嘴唇,“去叫救护车。”

托马斯摸到口袋里有个鼓包,是皮特的电子表,便把它拿了出来。不知怎的,这块表让他想起了今天一早收音机里放的那首老歌。他看了一眼时间,吹起了口哨,开始想念劳拉。他又看看表。他看向那几个男孩子,只见他们正从一堆衣服中找出他们自己的套头衫和牛仔裤,看来不经过一番你争我夺,是拿不回衣服的。

男孩子们一起冲进树林,只剩下托马斯一个人待在水边,四下里一片沉寂,电子表的灰色显示屏每显示过去一秒,都是在谴责他的袖手旁观。最后,他终于动了,走进冰冷的浅水区,那根绳子在他头顶上方摆动,他徒劳地把手伸进水里,像是能在他的脚下找到皮特。跟着,他脚下出现了一个陡坡,他一个没站稳,摔进水里,水塘里的水轻轻地拍打着他的双脚。他把头钻到水下,闭上眼睛,嘴里憋了口气,脸颊鼓鼓的,他在他下方摸索着,跟着,他摸到了一片织物。托马斯开始用力拉,这时,他感觉到有强有力的手抓住了他的肩膀。水塘里的水和水草模糊了他的视线,但他能看到一群成年人正下水来帮忙。

托马斯忽然很羡慕皮特这么无忧无虑,无所畏惧,这与他正好相反。托马斯在皮特这样的年纪,绝对不会冒险拉着一根绳子从水塘上方荡过去,绝对不会这么大胆地跳下水。托马斯很想知道,是否就因为这个,父亲才一直都很喜欢皮特。或许是因为皮特更像个正常的男孩子,喜欢疯跑,轻率,会把脸弄脏,会跳进危险的地方。或许弗兰克·梅杰从皮特身上看到了他自己的影子,而他在托马斯身上却从未找到过。他们同样都很鲁莽。所以他父亲很容易就把投射在托马斯身上的感情转移到皮特身上。他与小儿子的关系更亲密,在小儿子面前他不用那么小心谨慎。皮特不会把化学周期元素表钉在墙上,不会沉迷于老歌。他能信心满满地聊足球,而且已经加入了足球队。自从弗兰克去世以来,托马斯和皮特之间的关系变了,现在他觉得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不仅仅是八岁,感觉像是他越来越多地代替了父亲的角色,而他母亲似乎乐于看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我只有十八岁,我尚未准备好做一个父亲。他琢磨着是不是该找个时间和皮特聊一聊,给他讲讲有关性的基本常识。老天,但愿他不必这么做。

“我找到他了。”他气喘吁吁地说道,总算想起了该如何呼吸,此时,他低头一看,才发现他一直抓着的只是一件旧衣服,一件被人丢在水下的长袍。根本就不是他的弟弟皮特。

“最后荡一次。”托马斯还没来得及阻止,皮特就跑开了。他一把抓住绳子,将它拉到岸边,一下子跃向空中,烟斗通条一样细的双腿盘在绳子底部,大叫着“杰罗尼莫”,把身体呈现出星形,然后,他松开绳索,画出弧线飞过水塘,在最后一刻,他合拢身体,双脚朝下,扎入水中,几乎没溅起任何水花。

他们把他从水里拉出来,后来,警方的蛙人最终把皮特的尸体打捞了上来,可以看到他的尸体已经发白肿胀,因为太冷,他的尸身呈现出淡青色,他们告诉他,现在已经来不及抢救了。水塘底确实有一辆旧拉达汽车,皮特的一只脚卡在了碎裂的车窗里,出事的地方在水下十五英尺处。原来,这个水塘并不像当地传说的那样是个无底深渊,却是他弟弟的水下淤泥坟墓。警方自然会做笔录,托马斯必须提供证词,和皮特一起在水边玩的男孩子也要做证。验尸官表扬托马斯派其他男孩去报警,并且尝试去救弟弟。但是,当所有证据都被拼凑在一起后,他们才知道,从皮特在水下消失,到托马斯下到水塘里找他,已经过了整整两分钟。托马斯站在光亮的木质证人席上,能感觉到她母亲的灼灼目光。如果在皮特下去一分钟之内去救他,他或许还能活。在场的人完全可以想办法救人。

“谁知道?”托马斯说,“快走吧。我待会儿还要去见劳拉呢。”

你为什么不早点下水救人?

“你说,在航天飞机上能把屁点着吗?”

他已经问过自己一百次这个问题了。不,应该是一千次。他母亲坐在公众旁听席上,双眼通红,他能感觉到她的坚定目光正把这个问题抛向他。

“可能是你的内裤太湿了。水溅到了火柴上,把火浇灭了。甲烷含量得很高才能燃起漂亮的蓝色火焰。现在快过来,该去看牙医了。”

你为什么不早点下水救人?你本可以救他的。你为什么要去电话亭打电话?

“可为什么不能燃烧呢,托马斯?”皮特说。他看着另一个男孩拉着绳子荡了起来,在荡到水面上方的时候,他松开手,一头扎入水中,溅起一大片水花。

“皮特没出来!”

“甲烷也是可燃的。氧气也一样。你的屁中含有的其余物质主要是氮气、二氧化碳和氢气。”

“皮特还在水塘里!”

拿火柴的那个孩子纤瘦白皙,正在穿T恤衫。“你的屁臭极了,他说得对,皮特。你的屁简直臭气熏天。”

“他淹死了!他淹死了!”

托马斯把头歪向一边,想了一会儿说:“硫化氢是可燃的。顺便说一句,屁之所以会臭,也是因为这种物质。而且,你的屁真的很臭。”

“他必须下水!”

皮特做了个鬼脸。“我的屁为什么点不着,托马斯?说呀,你可是个科学家。”

“他怎么什么都不做!”

“你过来。”托马斯说,“妈妈让我来找你。待会儿你要去看牙医了。”

“他必须去救皮特。”

“来啦来啦!”皮特喊道,他穿着一条湿透了的阿森纳球队的内裤。他的一个同伴拿着从母亲的厨房里偷来的一盒厨师火柴,划亮了一根,举到皮特的裤裆处。皮特咬紧牙关,放了一个响屁。结果屁把火柴吹灭了,所有人一起呻吟起来。

托马斯得到允许,可以带一些他很珍惜的个人物品,这些东西装在一个小塑料箱子里,就固定在他每晚把自己绑住睡上几个钟头的床铺的底面。此时,他在零重力的舱内游到箱子边上,打开箱盖,飞快地把手伸进去,以免为数不多的几件小玩意儿飘出来。他摸到了一个东西,把它拿出塑料箱,然后把盖子固定住,把塑料箱放回原处。托马斯盯着那个东西看了许久,然后,他把那个东西从手上滑过,可弯曲金属带紧紧地贴在他的手腕上。他看着电子表的表盘,真不可思议,上面指示的时间依然很准。是皮特的表。

托马斯穿过树丛,看到皮特和四五个朋友(那些孩子总是乱动,所以他也数不清到底有几个)脱得只剩下内裤,浑身滴水。一条破旧的粗绳子系在一根很高的树枝上,就这么悬在水塘上方,水是深色的,很深,不过水塘只有三十英尺宽。看来他们不听大人的话,在水里游泳来着。关于这个水塘的谣言满天飞,说是这里是黑色的深渊,危险重重,布满陷阱;水里有超市手推车、自行车,甚至还有一辆橘红色的拉达汽车。但现在他们都聚在皮特周围,而皮特则光着上身,背靠一棵树坐着,双脚悬空,双腿岔开。托马斯停下,提高了警惕。

你为什么不早点下水救人?你本可以救他的。你的动作太慢了。

如果托马斯不是有了劳拉,不是订好了稍后去约会,他肯定会非常嫉妒他弟弟。皮特到了八月才满十岁,可他轻而易举就能交到朋友,他或许没有学习的天赋,但他人缘很好,毫不费力就能让别人喜欢上他,对托马斯而言,这个本领完全是个谜,他马上就能吸引陌生人,能和所有人聊得热火朝天。托马斯好学,天赋很高,但他就是对社交不在行,他同样不擅长的还有足球、抛石子和单手解开胸罩。他试过单手解胸罩,虽然失败了,却还是感觉自己像个英雄。

那块表一直在记录着皮特离去的时间,一秒秒,一分分,就这样过去了几个小时,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几十年也弹指而过。托马斯盯着那只表。但如果时间在一个悲剧发生后便停止呢?如果时间只是朝着另一个悲剧移动呢?

托马斯还没见到皮特和他的朋友们,就听到了他们的声音。雨已经停了,但是天空中依然乌云密布,让人感觉十分压抑,他穿过一条又短又窄的小路,周围长了很高的草,青草闪动着光泽,再往前走,就是长满杂树林的水塘了。说是水塘,其实就是一道很宽的水沟,不过那里的水很深。水塘位于一栋房子边上,人行道上有一个红色电话亭,看到这个标志,就算是到了这个深受几代小男孩喜爱的地方。

他很想知道,如果这一次他赶在太迟之前采取行动,会有什么结果?

一代代的孩子、情侣和瘾君子都喜欢水塘。从梅杰家步行二十分钟才能到水塘。那里是托马斯住过的第三栋房子,每一栋房子都比前一栋更大更气派(都是在中产阶级的基础上),因为他父亲在他工作到去世的那家大型保险公司里表现优异,一路升迁。他们一直住在卡弗舍姆,只是居住条件越来越好。弗兰克·梅杰让家人过上越来越优越的生活,这样就不会有人细究他不检点的私生活。我星期五晚上去哪儿了?别管这么多,看看这个吧!一栋新房子!一辆新车!一张切斯特菲尔德皮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