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作家的乡愁,作家本人其实算不得什么了。文学史上挤满了无法亲身回归故土的文学巨匠,但他们最终能回到他们故乡人民的怀抱。但丁,接受了自己流亡海外的现实,再没能回到佛罗伦萨,就算他的人民做了很多次请求,他的骨灰也无法回到故乡。时间流逝,他终究还是获得了桂冠诗人的名号。乔伊斯[2],把流亡当成写作的基本条件,仿佛离开爱尔兰也是一种创作。他葬在苏黎世,但其作品在爱尔兰取得极大成功,引领了现代小说的革命。中国作家张爱玲死于洛杉矶,几十年间她的作品并不为中国读者所知,而现在却是炙手可热。只有文学可以穿透历史、政治和语言的障碍,回到作者家乡的读者手中。
虽然他没有如索尔仁尼琴一般重新成为自己祖国的代言人,但林语堂确实以文学的方式回到了中国大陆。1987年,《京华烟云》译本终于在中国大陆出版。随之而来的是对他本人及其文学成就的研究书籍,尽管里面仍然充满了各种所谓“爱国主义”的政治性语言。他的文学全集共30卷,出版于1994年。直至今日,他的书仍被无数次再版,他本人已成为最成功的中国作家之一。《京华烟云》两次拍成电视剧,一次是台湾,一次在大陆。在福建漳州,他的家乡人民甚至为他建了一座博物馆,用的是他在海外支持者的捐款。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文学写作满足了正在逐渐开放的中国的文化需要,为其回归铺好了道路。只有通过文学,海外作家才能做到真正的回归。
事实上,在我们的时代,对故土的留恋常常被视作一种不必要且落伍的感情状态,只有那些脆弱的移民者才有。我甚至敢说,对于很多移民异地的人,乡愁也常常伴随着恐惧——对不确定的恐惧,对未来的挑战的恐惧,对不再自信的恐惧。乡愁在多数情况下,与某一种特殊的移民有关,即流亡。正如萨尔曼·拉什迪在小说《羞耻》总写道:“我们知道地心引力,但不知这力量来自哪里;要解释我们为什么要留恋自己的出生地,我们要假装自己是树,而故乡是根。看看你的脚下,你不会发现那里有木头结子长出来。有时候,我觉得根是一个守旧的谜,为的就是把我们栓在一个地方。”
林语堂1966年去台湾定居,蒋介石给了他一栋房产,表达国民政府对他的感激,好像他是一名终于回国的官员。林语堂在一位著名建筑师的帮助下,设计了那栋房子。白墙蓝瓦,非常精致,池塘花园,是中式与西班牙风格的融合。林语堂很喜欢这房子,把那当作自己的家,尽管实际上它是用公共资产修建的。1976年他去世后,那栋房子成了纪念他的博物馆。
对于今日多数的流亡作家,去一个新的地方让他们更加的脆弱。他们无法依靠过去的成就,只能在新的环境中挣扎。在《抵达之谜》一书中,奈保尔通过契里科的一幅名画,尖锐地形容了一个作家的窘境。刚刚抵达地中海码头的人,在废弃的街道和市集上游荡,穿过陌生人,进入神秘的大门,抵达寺庙的内部。最终,冒险让他筋疲力尽,也逐渐忘了自己的人物,他要“回去码头周围,找他的船,但他不知如何做到。”奈保尔写道,“我想象了一些善良人的宗教仪式,他会不经意地加入,却发现自己就是计划中的牺牲者。在危机时刻,他会遇到一扇门,打开,发现自己就在最初到达的码头上。他得救了,世界就像他记忆中的那样。只有一件事不对。没有桅杆,没有帆,古董船已经开走,这个旅行者已经活完了他的生命。”对于这名陷于困境的旅行者的描写,奈保尔其实是在写自己对于英国和英国文学的抵达,比喻所有那些偶然或被迫离开、并永远回不了故乡的移民者。他们的船已经开走,留下他们自己一个人在一个新的地方,他们要想办法接受这个事实,过着一种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与自由同时而来的是对未来的不确定,带着背叛的苦楚,自我怀疑、迷惑造成的孤独感,他们别无选择,只有想方设法地活下来,或者,若幸运的话,做出一点成就。
索尔仁尼琴将自己与社会隔开,轻易不旅行,林语堂却在纽约过着一种精彩逍遥的生活。他常常去欧洲游历,喜欢法国南部的气候和生活方式。在1940年代中期,他花光所有财产,共12万美元,创造了第一台便携式汉字打字机。他确实成功了,但由于当时中国在内战,他找不到愿意生产它的制造商,那台机器不久也就报废了。最终,这个蕴含潜力的、革命性的、有利可图的机器,让他破产了。1954年,他来到新加坡南洋大学,但半年后因政治原因不得不辞职。在这些年中,他想要回家,但由于其反共的立场,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他老年时常去香港,站在山上,凝视着边界之后的故乡。山河尽在眼中,但他回不去了。
奈保尔对作家窘境的描述是诗意的,尽管语气尖酸。在现实中,他们的挣扎更加痛苦,令人发狂。在给妹妹卡姆拉的信中,奈保尔写道,“你会知道,我留在英国就是写作:你要同情、鼓励我。让我回到特立尼达付清债款,只能解决短期的问题,而且会令我们长期痛苦。如果我能做出什么大事来,我们都会受益。请耐心等我,求你了。我过得并不轻松:我没有挨饿,但我时刻都在担忧对你的责任,并且对自己感到羞耻。”奈保尔恳求他妹妹不要和他母亲一样让他回家赚钱还债,并让妹妹给他寄钱,支持他秘密地写作。他早些时候这么对他母亲说:“我觉得自己并不适合特立尼达的生活方式。如果我这辈子都在特立尼达度过,我会死的。”他指的应该是,他的祖国会令他的精神死亡,而讽刺的是,是他的祖国给了他去牛津读书的钱。在他求妹妹支持的时候,他已完成两本书,但还没有出版商愿意接手。他才刚刚开始写作,仍需向他的亲人证明他的文学才能。对大多数人来说,这跟求爱失败是一个道理。
[四]
奈保尔和索尔仁尼琴的处境有什么不同?索尔仁尼琴被禁,被流放,并赢得了诺贝尔奖。与林语堂有什么不同?林语堂在去美国前就以英文写作而著名。而对奈保尔来说,赢得家庭的肯定都很难,更不用说他的祖国了。“祖国代言人”的想法对他来说是疯狂的,移民去英国后,他与祖国已明显疏远。奈保尔这样刚刚起步的时候,只应该想着怎么好好写作,得以出书,才能活命。任何其他的抱负都是奢侈的。
“代言人”的另一个弱点便是,他对当时中国的生存状态采用了一种温和的描述,但事实上,那时中国正深陷于战争和剧变,民不聊生。在全书多达80个人物中,没有一个是坏人,这是不现实的。很显然,作者信仰儒教和人性本善,但如此甜美的描写着实削弱了故事力量。
[五]
还有两个弱点,明显是出于林语堂把自己视作中国文化的发言人。首先,作家过于急迫地想把中国文化介绍给西方读者。有一些介绍关于中国的妇道、中医、阴阳五行的段落,读起来简直就像小杂文。这些段落与起伏的情节并不相融,阻断了叙述语流,让文章显得粗糙未竟。这种粗糙不仅是一个技术性的错误,也显示出作者视角的不足。一个有创造力的作家应该是努力成为文化的创造者而不是经纪人,一部好小说不仅要呈现一种文化,更要能创造一种文化。作品中不仅要有奇闻异事,更要让读者产生同情心,使其关注自己的生存状态。如果一名作家想靠一部小说来论成败,他应考虑到这本书要进入怎样的文化秩序。林语堂显然没有这方面的考虑,他过于沉迷于向西方介绍中国。《京华烟云》显示出,这本书明显只是为西方读者而作。
我仍然记得我第一次读到奈保尔的《大河湾》,这本书改变了我的生命,那是1992年的12月末。三个月前我在我第一本书的序言中写到,我要为不幸的中国人发声。那时我在纽约参加现代语言协会的会议,看能不能找到一份教书的工作。在此以前,我已找了两年的工作,都没有成功。去见那些面试者时,我脑中一直盘旋着这个段落:
但是,在林语堂后期写中国时,却偏离了这钟“相似”原则,也许是由于将自己视作文化传递者的身份。他对自己的英文写作成就并不满意,深知文学也分等级。他曾说:“我希望我的小说都能成功。”一方面,他明白,在文学等级次序中,个人化的散文在最底层,而另一方面,他并没有很用心写小说。尤其在后期,他一年的写作常常不带任何明晰的文学目标,只是出于经济需要。小说中,他最喜欢《京华烟云》,那是一本他花一年时间写完的书,以《红楼梦》为模仿对象。和他很多小说的命运一样(除了《唐人街》),这本书也是很长时间没有出版英文版,但是通过翻译成中文,被零零散散的中国人阅读着。尽管该书野心很大,但普遍并不认为其是巨著。该书最显著的一个弱点便是作家并不注重细节,书中有很多关于珠宝、服饰、家具、花园以及食物的细节,但读起来像是作者从别的书上借来的,不是他自己亲眼所见。换句话说,该书的细节都不免书面化,并不能反应人物的心理和他们的日常生活。结果便是,这本书只是停留在事物的表面,没有足够的质感以让读者有切实的联想。
如果你仔细观察一队蚂蚁,你会发现其中有些蚂蚁是迷失了方向的。队伍没有时间等它们,只有兀自前进。那些落伍的蚂蚁会死掉,但这并不会影响整个队伍。尸体周围不会有任何慌乱,它们会被抬走——它们看起来真轻。伟大的忙碌仍在继续,那些显而易见的行为,比如两个去往不同方向的蚂蚁见面打招呼的仪式,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人类的相似性是他写《吾国与吾民》所坚持的原则。直至今日,书中的很多观点都仍然新鲜,具备时代性。在我心中,赛珍珠对此书的评论依然清晰:“我认为,这本书是中国有过的最真实,最深刻,最完整,最重要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小说的开头,作者在哀悼惠斯曼教士的死亡,一个收集非洲面具和雕刻的比利时传教士。这行为既可以被解释成保护土著文明,也可以说是掠夺土著文明。他的死亡就像河中的一块鹅卵石,出现了又消失,而河水依然流动,就像蚂蚁不会因族群中一只的死亡而受到影响。对我来说,奈保尔的文章抓住了个人和集体关系的精髓,这个段落是如此地刺痛我,因为像我这样在中国大陆成长起来的一代都被灌输了相同的思想,要相信你和你的祖国有一个隐形的合同。作为公民,你就要为国家服务。国家会照顾你的生活。但在美国,在这里,你要和其他所有人一样的工作,才能保证桌上有食物,要学着像一个独立的人那样生活。
林语堂是一名成就卓著的文学家,明白文学的品行。在他第一本英文书的序言中,他写道:看中国的方式,看任何外国国家的方式,都不是寻找异域风情,而是去探寻那些最寻常的生活价值,通过深入貌似奇怪的生活习惯,找寻真正的礼。通过女人奇怪的服饰,找寻真正的女人气质和母性色彩,通过观察男孩的恶作剧、女孩的白日梦、孩子的笑声、脚步声、女人的哭泣、男人的悲伤——发现他们都是相似的,而且只有通过男人的悲伤和女人的哭泣,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一个国家。不同之处只是在于社会行为的方式。这是描写一个国家的基础。
奈保尔的小说感动了我,我为此写了两首诗。一首是“过去”,另一首如下:
也许像林语堂这样,自己的国家深陷灾难,本人却坚持在国外,是自私的。但是他将自己视作文化大使的身份或多或少决定了他的写作质量。他承认,“我的优势就是我能够向外国人讲述中国的文化,并向中国人讲述外国文化。”在他一生中,他出版了超过60本书,其中用英文写作的有40本,其中有7部小说,其余都是非小说文学,包括长短篇杂文;古代中国人物传记;对中国古文的翻译,如老子和孔子;中国艺术理论;中国出版史;红楼梦的参考书目;政治论文;公共演讲。很显然,他是个多面作家,只是到了1940年代,他已年逾50,渴望回到中国,他的精力分散了,写作也在衰退。但他的回归梦在1949年后破灭了。
在纽约
那时候,鲜有中国官方可以进入美国的公共媒体系统,林语堂在文学上确实成为了中国的发言人。他的公共角色为众人所知,在他1944年回到中国的那半年时间,蒋介石夫妇接见了他不下六次,国民政府十分欣赏他的写作。
在金色的雨中,
不像索尔仁尼琴这样幸运,林语堂没有回到他的祖国。尽管他在美国住了快60年,但也同样拒绝成为美国公民。他把自己看作是一名文化大使。在获得哈佛的本科学位和莱比锡大学博士学位以前,他已经是一名中国词典编纂学者,并在清华大学教书。他的一生刚好诠释了,作家的角色无论是人民的代言人还是“变节者”,都能被政治重新塑造。他第一本英文作品《吾国与吾民》,写于他仍在中国的时候。那时他的好朋友赛珍珠鼓励他,并帮助他出版了这本书。该书在美国极其畅销。一年之后,1936年,林语堂41岁,他去美国投入英文写作。当他写作《生活的艺术》时,马可波罗桥事件[1]发生了,中日战争也打响。为了支持他的祖国,林语堂开始在《纽约时报》《新共和杂志》《国家杂志》《大西洋月刊》发表文章,谴责日本入侵中国,并试图说服美国人民支持中国一方。他甚至在《吾国与吾民》第十三次印刷之前,大幅修改了最后一章,令其更能让中国人团结起来,抵抗日本的侵略。
我在麦迪逊大街上步伐沉重,
林语堂曾在《吾国与吾民》中讨论过中国式的理想生活。他认为中国式理想生活的精髓是活在当下。由于不相信来生,中国人总是非常珍惜现世的生活,要让自己生活得最好。结果就是,多数中国人都怕死,怕孤独。他们的理想生活是“非常简单的”,“关注现世的快乐。”影响了华夏文明的孔子,曾这样回答一个关于死亡的问题,“未知生,何知死?”这是典型的关注现世。中国人害怕错过这一世的享乐,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余华小说《活着》的中心主题。
背负着字句。
他的话让我想起自己2001年与一群中国诗人的聚会,在威斯康星大学河瀑分校。他们中的一个曾是我校友。他非常喜欢美国的中西部小镇,因为那些景色令他想起中国的东北,我们的家乡。我问他:“如果可能,你会愿意一个人住在这个小镇,专心写诗吗?”他回答:“我起码需要一个朋友吧。”这是典型的中国式回答。中国思维并不会仰赖什么精神上的支撑。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鲜有流放在美国的中国作家能够孤独地生活,而大部分都成了城市居民。中国人的合群性只是表面的特征,深层来看则是对信仰的缺乏,使得生命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形态。
它们来自于一页纸
事实上,我常常为索尔仁尼琴的勇敢、甘于寂寞而感动。“我的生命只有一件事——工作。”他曾这样说。而据为他写传记的D.M.托马斯说,卡文迪许那时候连一个医生都没有,患有坐骨神经痛的索尔仁尼琴,不得不站着写作。让他如此坚强的,我想,不仅是他对工作的热忱,也是由于基督教信仰令他相信死后有来生,令其在今生无所畏惧。在回到俄国以前,索尔仁尼琴被问到他是否害怕死亡,他很开心地回答:“当然不!死亡只是一个平静的过渡期罢了。作为一个基督徒,我相信人死后还有生命,死亡不是人生的结束。灵魂可以延续。死亡只是一个舞台,或说是一种解放。我一点也不怕它。”他还曾说,“人类生存的目的不是快乐,而是灵魂的历练。”这也许是其强大精神力量的来源,令他在流放中完成写作。
写着一个人之于其族群
[三]
是渺小的,
这段索尔仁尼琴的插曲显示出,就算作家仔细地维持与他的人民的关系,他的身份仍然容易改变——任何偶然的、甚至必要的举动都会令关系破裂,迫使其做出改变。我写这段未完成的入籍仪式,并不仅仅是想讲趣闻轶事,我是想证明给你看,为人民发声的身份,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就像当一只蜜蜂死去,
和很多人一样,他被认为过“怀疑自我”,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放弃自己的祖国。但对于他这样一个作家来说,索尔仁尼琴无法承担更改国籍所带来的后果。如果变成美国人,他回归俄国的道路将会变得更加复杂和痛苦,因为他的反对者,甚至一些普通俄国人都会把他当作美国人来看待,质疑他的忠贞。当他不断重申故土对他的重要性,故土是他的思想中心时,这些话听起来会很不可信。幸运的是,他还算头脑冷静,拒绝了那场入籍的仪式。
蜂巢依旧轰鸣。
这理由听起来很有道理,但也不能解释索尔仁尼琴差点就变成了美国人这个事实,并曾短暂地丧失他曾引以为傲的“作家的自信”。他一定厌恶过这漫长的等待,厌恶成为一名没有国籍的难民,厌恶为一个根本就不关心他在说什么的国家发声。而作为一个父亲,他必须为他的家庭找一条活路。
我背上的字句
多年后,他那天消失的谜团终于被纳塔莉亚揭开,在多年的流放里,她的丈夫“从未想要成为美国公民,只因他无法想象自己成为任何一国公民,除了俄国。(不是苏联!)”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苏联陷于阿富汗战争,短期内进行变革的希望破灭,索尔仁尼琴确实有过一段短暂的彷徨,但最终他决定“维持无国籍状态——直到俄国从极权统治中解放出来,这是他一直盼望的。”
侵蚀着我
很显然,索尔仁尼琴在最后一刻改变了想法,没有去参加仪式。那他一开始为什么又要申请呢?熟知索尔仁尼琴的约瑟夫·皮尔斯,给出了如下解释:
直到它们渗入我的骨缝——
那天,他的妻子独自入了美国国籍,她告诉记者说,她已是美国公民,她的三个儿子会自然拿到美国身份。
我成了另一个人,
索尔仁尼琴英雄般的胜利回归,不会令我们忘记他流放时期经受的艰苦与折磨。1985年6月24日,在佛蒙特州拉特兰郡的小法庭,法官和三排记者、摄影师都在等待索尔仁尼琴出现接受美国公民身份。他的妻子纳塔莉亚和儿子也在那儿,所有人都在等待——但他没有出现。纳塔莉亚解释说丈夫“身体不舒服”,但是他的一位朋友披露说,索尔仁尼琴身体很好。一个月前,这个家庭申请美国公民资格,入籍仪式就安排在6月24日。
孤独地游荡,
在索尔仁尼琴回到故乡的二十年后,他才算真正回到了俄国,终于被他的人民重新接受——我们要牢牢记住,这次回归主要是通过文学。显然,是当今俄国的政治形势允许他的作品参与国家文化的重新塑造,但是,如果他没有写过重要的文学作品,索尔仁尼琴就赢不回俄国的心。除《第一圈》之外,也有很多其它苏联时期的文学著作被搬上了电视,例如《大师与玛格丽特》《金牛犊》《日瓦戈医生》等等。这证明,要想重新获得俄国人民的喜爱,作家本身在不在俄国并不重要。甚至,索尔仁尼琴并不需要亲自回来,他的文学作品也能找到途径回到他的人民手中。
不再相信幸运
奥德赛回归故土拿回王位,索尔仁尼琴回乡后却过得艰难。他的爱国主义融合东正教,就像一记哑炮。他的政治书籍——《坍塌的俄国》(1998),《总共200年》(2001)——都无甚反响。他被认为是一个过去式,一个并不了解俄国现实的人。他的电台节目由于收听率过低而被取消。索尔仁尼琴,在西方为被压迫的苏联人民发声,极具影响力,归来后却失去了话语权,无法在俄国社会中担任重要角色。他就像一名退休的外交家,工作生涯都不在故土。但索尔仁尼琴就是索尔仁尼琴,正如天才就是天才。2006年1月,国家电视台播出了一个改编自《第一圈》的十集连续剧,成为俄国收视率最高的节目之一。索尔仁尼琴,此时已经87岁,写出了这部剧本。据说他在观看这部剧时热泪盈眶。
或遇见朋友。
[二]
没有智慧能够像
不管怎样,他清醒地知道新俄国与他离开的那个国家不同了——那个国家历经了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接受了西方民主的影响和资本主义的冲击。尽管他的文学作品在国内很受欢迎,但他的回归仍然是谨慎且犹豫的。从叶利钦邀请他“身在俄国来为俄国读者写作”,到他正式从佛蒙特州启程,花了两年的时间。他感觉他是回国去赴死的,一旦回去就活不了多久。这样说来,他的回归可以说是不可思议的英雄主义。文学史上几乎没有被禁的文学大家能重新回到自己国家立足的。他的回归是奥德赛式的。
霓虹灯和红绿灯那般闪亮,
在1994年出发回到俄国之前,索尔仁尼琴去了他很少造访的卡文迪许村,与那里的200名村民道别。他感激地说:“流放总是艰难的,除了卡文迪许,佛蒙特州,我再也想不到更好的一个能够让我等待、等待、等待回到祖国的地方了。”很显然,对他来说,他在美国的18年只是一个漫长的等待,期间,他用笔和苏联政权搏斗。
但确实有字句能像
他和妻子还有三个孩子在这里住了18年,直到他终于在1994年3月得以返回俄国——他重新获得了俄国公民身份,判决取消,书籍终于得以在俄国出版。就是在这片土地上他曾每天工作12到14个小时,早8点到晚10点,一周7天地工作,写出他的巨著《红色手推车》系列。尽管他声称,“我只为我的故乡写作”,但索尔仁尼琴这么多年来并不能直接和俄国人民对话,只能通过翻译接触到西方读者,但他依旧坚持用母语写作。同时,他赋予自己一项任务,即揭露苏联的黑暗面,人性的湮灭,保存那些被迫沉默的俄国人的记忆。这一点令他后来的作品更倾向于历史写作:我们可以看出,他在佛蒙特州写的东西比流放以前的作品要少了很多的文学性。对比之下,他的早期小说,尤其是《伊万·杰尼索维奇的一天》《第一圈》《癌症楼》,都是成功的文学作品。一些人也许会认为现实主义的小说过时、沉闷并且数量过多,但起码都能在时间流逝中留下点什么。相比之下,他的后期作品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文学逻辑,而全部由历史串联。
金钱,像黄色出租车,
一年夏天,我碰巧去佛蒙特州旅行,在回麻省的路上,我开车去了索尔仁尼琴在卡文迪许的家。令我惊讶的是,这由钢篱笆围起来的50英亩的房产,仍然住着他的家族成员。铁门紧闭,有完备的监控系统,近处的树上贴着标志:“私家宅院,请勿进入”。去他家的路淹没在浓密的森林中,并未完全铺就。他的二层木屋在山上,遍历曝晒风雨,周围杂草丛生。一条湍急的小溪流过山下的深谷,有着很好的防御作用——我们知道即使在卡文迪许,索尔仁尼琴也常常收到死亡威胁,钢铁栅栏里面的一切都暗示着住在里面的人并不想要永远住在里面,他们非常担忧自己的生存,尤其是人身安全,并故意将自己与公众和邻居隔开。当时,卡文迪许杂货店的中年女人给我指路,并亲切地唤他“亚历山大”。而我对他家的印象则符合他自己的描述:他时刻都在准备回到故乡。
像窗台上的肥鸽子一般真实。
索尔仁尼琴被剥夺苏联国籍。1973年12月,由于巴黎出版人出版了第一卷《古拉格群岛》,在1974年2月他就被流放了。他并不是个懦弱的人,但还是被这次驱逐击垮了——他无法想象自己住在国外为完全陌生的读者写作。他对一个西班牙访问者说:“我从不想成为一个西方作家……我来到西方世界是完全违背我的意愿的。我只为我的故乡写作。”对一个瑞士记者,他悲哀地说:“我并不住在瑞士……我住在俄国。我所有的兴趣,所有关心的事,都是俄国。”在欧洲住了两年以后,索尔仁尼琴和他的家人在1976年的夏天来到美国,住在卡文迪许偏僻的郊外,一个位于佛蒙特州黑河谷的小村。据说他喜欢那里寒冷的空气和原始森林,这些都令他想起俄国。
当我在曼哈顿城中游荡时,这些字句就在我脑中回响。我对自己是“祖国代言人”这个身份开始产生怀疑。渐渐地,我发现这个雄心壮志的愚蠢。
拥有发言权的最好方式就是在出国以前,先拥有了自己的本国听众。从这一点出发,尽管是在不同环境与不同的人说话,但他起码有资本重新写作。这是幸运的,但好事通常不长久。最好的例子是俄国小说家索尔仁尼琴和中国的林语堂,他们都远离国土,视自己为祖国的发言人,他们的笔下满是乡愁,并努力在客居美国很多年后,和他们的人民见面。
奈保尔在他的散文《两个世界》(Two World)中提到:区分一个作家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身份,和写作者的身份,是非常必要的。他引用普鲁斯特早期作品《驳圣伯夫》(Against Sainte-Beuve)的段落说,写作的人已经和平常人不同了。第一眼看来,这种反对作家社会职责的说法看起来不是疯话就是假话。有多少重要作家用他们的笔推动了社会正义?又有多少被认为是人民的良心?有些甚至还要拯救一个国家的灵魂。假定的前提是,做一个好作家,你要首先是一个好人,这样作家和公民身份才能合二为一。
有些作家也许有留意到一个公理:就算荷马没有去过特洛伊,也能为希腊战士唱赞歌。但那时,荷马已是个伟大的诗人,而我们是谁?作为有抱负的作者,我们不禁会思考:光凭才华就足够能成为群体代言人吗?依照逻辑,才华就够了。无论他人的经验还是自己的故事,除非变成经典作品流传,否则都不会有很长的影响力。但世界有它自己的运行轨迹,好像故意要嘲弄这所谓“才华”的脆弱。
但若仔细想想,普鲁斯特和奈保尔的确是对的。就像索尔仁尼琴和林语堂这样本着良心的作家,都只能是因为他们写出了经典的文学作品而被自己的国民接受。他们一生的社会职责都被人忘却了;书中的东西都与他们写作的自身相分离。他的社会角色是第二位的,与他是不是作家无关。
总的来说,非发达国家来的作家喜欢用社会地位来定义自己,也许是对自己移民去物欲横流的西方世界感到愧疚,也许是因为在本土接受的教育,都是集体要大于个人。事实上,“个人主义”在中国至今仍是贬义词。我还是希望能回到中国,把美国视为旅居之地,写作时自然而然就会想要为中国穷苦大众讲话,而并不知道这样的想法毫无根据。任何时候,国家都可以批判作家,甚至指责他背叛人民。连人民也会质问他:“谁给你权利为我们说话了?”甚至挑衅道,“如果你没有和我们一起受过苦,你就只是拿我们的苦难牟利。你身在国外,出卖了你的国家和人民。”
在一些场合,我说过我要停止描写当代中国。人们总是问我,“为什么要自断后路?”或者,“干嘛跟成功过不去?”我会说,“我的心已不在那里了。”回想起来,我决定从写作中撇去当代中国,是想要放弃我曾经赋予自己的代言人身份。我必须学着独立,作为一个作家而独立。
我的答案却相对简单。在第一本诗集《寂静之间》(Between Sliences)的前言中,我曾写道:“作为一个幸运的人,我愿为那些不幸在生活的底层中受苦、隐忍并凋零的人,以及那些创造历史又同时被历史愚弄毁灭的人发声。”我视自己为一名中国作家,代表苦难的中国大众用英文写作。其实对于我这样的处境来说,这个身份是如此的复杂且不可行,而我丝毫没有意识到。确实,过于诚挚是危险的,会让人头脑发热。
我并不是说作家就该住在象牙塔里,只做艺术。我崇拜纳丁·戈迪默(Nadine Gordimer)在她散文《终极姿态》(The Essential Gesture)中写到的那些作家,他们既是作家又是社会活动者,他们的艺术能够反映当下的动态。在我32岁,开始严肃的写作之前,我从未想过要成为作家。在我大学教书的头8年,我从未在教室中用过“艺术”这个词,尽管我一直在写诗歌和小说,但我怀疑写作是不是艺术,更不用说它的价值、它的政治性、它的独立性、它对社会进程的影响。我全心同意戈迪默的说法,“作家应不仅仅是作家”,更要对他的人民负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被德里克·沃尔科特(Derek Walcott)在《飞翔号“纵帆船”》(The Schooner Flight)的句子深深打动:“要么我谁也不是,要么我是一个国家。”但是,当我继续写作,作家的终极姿态应是社会人这个说法使我迷惑。今天的文学作品对社会变革影响甚微。作家能为之奋斗的,只是一个人的声音。
一开始,作家总是会和一个亚里士多德式的问题角力:为谁、作为谁、站在谁的立场上而写作?这些问题的答案将会决定他的视角、创作主题,甚至是文风。这三个问题中,“作为谁而写作”是最让人困扰的,因为这将直接涉及作者的身份与传统,这两者也许不能被人自主选择,却是最容易被改变的。
作家为谁说话?当然不仅仅是为自己。为一个群体?为那些不肯听进去的人?毫无疑问,作家需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与压迫、歧视、不公正相抗争,但这样的姿态只是第二位的,他要意识到自己的艺术在社会博弈中的局限性。如果他的作品并不被认为是艺术,那么就一点价值都没有了。纵观当代历史,东方与西方,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没有被文学标记的空白地方:种族灭绝,战争,政治剧变,人为的灾难。中国20世纪50年代末的“反右”运动,数百万人遭到迫害,数万知识分子被发配到穷乡僻壤,在那里死去。但从这个灾难里没有衍生出一部经典的文学著作。受害者都是中国社会上最有文化的人,幸存者也由于年纪太老,无法写出好的作品。很多被迫害的“右派”都同时是作家和社会活动者,一些人仍然在写诉状、文章、组织会议。但没有一个经典的文学作品留存,他们的痛苦会逐渐在集体回忆中淡去。这不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吗?我们需要的是一个艺术家,能够顺应当下的社会需要,创造出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把记忆保存下来。是的,保存是文学最重要的任务,它能与历史的遗忘症搏斗。在马金尼(Andrei Makine)的《我的俄国夏天之梦》(Dreams of My Russian Summers)中,作家思考着如何才能够保存记忆:“那些人(忙着写他们个人回忆的俄国人)不懂,历史并不需要那些数不清的小古拉格(集中营)。只要有一个被公认为经典的独立纪念碑,就足够了。”这是在说,作家不应仅仅是一名记录者,同时也要是历史经验的锻造者。
[一]
作家应通过他的艺术之路进入历史。如果他为一群人甚至一个国家服务,这服务本身应是个人的选择,而非社会强加于他的义务。他要用自己的原则,在他自愿选择的时间和空间里做这件事。不论他是何种角色,都要时刻牢记,作为作家的成功或失败都只是在纸上决定的。这才是他需要去努力的地方。
文学史上挤满了无法亲身回归故土的巨匠,但他们最终凭借作品回到故乡人民的怀抱。
[1] 马可波罗桥(Marco Polo Bridge),也称卢沟桥。此处指1937年7月7日的卢沟桥事变。
文/哈金;译/董帅
[2] 詹姆斯·奥古斯丁·阿洛伊修斯·乔伊斯(James Augustine Aloysius Joyce,1882年2月2日~1941年1月13日),爱尔兰作家和诗人,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代表作包括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1914)、长篇小说《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1916)、《尤利西斯》(1922)以及《芬尼根的苏醒》(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