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写丑,写暴力,用现代派的手法寻根,却写出了陌生化的抗日小说。雷达曾撰文称赞《红高粱》“它与以往我们的革命战争文学都不相像……在审美方式上它是一次具有革命性的更新”[6]。“革命历史题材”中,抗日本来应该是重头戏,尤其前后八年。可是在20世纪上百篇中国小说名作里,描写抗日的作品不多,这个现象值得研究。最早的《生死场》,大部分写农村苦难女人不幸,很少写到抗战,打仗也没有胜利。抗日时期,延安或国统区,直接写抗日也非常之少。丁玲的《我在霞村的时候》,后来张爱玲的《色,戒》,都没有直接描写战场。1949年以后,写革命历史小说,“三红”(《红旗谱》《红日》《红岩》)全部写国共斗争。是巧合?还是有必然的因素?从艺术上看,正反派太绝对,人性解剖就难以复杂深刻。写阶级矛盾,还有灰色地带,比方说开明士绅,国共之间有分有合。一到抗日题材,民族矛盾,非人即鬼,故事只能侧重于写抗争的手段工具,比如《铁道游击队》《地雷战》《地道战》,往革命通俗文学方向发展。最成功的文学片段在汪曾祺写的《沙家浜》里,但不是小说,改成样板戏时,也必须以郭建光武装斗争为主线。直到今天,抗日戏依然是影视屏幕当中主要的填充材料,但是也依然要靠“手撕鬼子”之类的特殊手段才能吸引观众。在抗日题材方面的任何突破,比如姜文的《鬼子来了》、陆川的《南京!南京!》,还有张军钊《一个和八个》等,都非常艰难。
三《红高粱》为何救活了革命历史题材?
回顾抗战文学背景之后,再看看《红高粱》,怎么救活了革命历史题材?
《红高粱》接受现代派影响的另一特征是暴力审美。《红高粱》里面写罗汉大爷被剥皮那一段,令读者印象深刻。[5]《红高粱》以后,寻根派的小说常有撒尿之类的动作,也不忌讳暴力血肉细节。一般来说,通俗文学常常写海滩、月亮、玫瑰、烛光,“严肃文学”则渲染各种刑罚暴力,如莫言《檀香刑》、余华《现实一种》《一九八六年》。《红高粱》有撒尿酿酒的情节,余华的《兄弟》对厕所风景有大段描写。
在《红旗谱》等“红色经典”里,中国农村的阶级斗争模式,主要是穷富与国共。再细一点,则有六种力量——穷人、富人、祠堂、学校(常常是地下党教员),还有国民党、共产党。《红高粱》里除了这六种力量以外,加了(或者说还原了)第七种土匪,“我爷爷”余占鳌等。
革命者,不是应该与时俱进,一代更比一代强吗?什么原因造成了“种的退化”?
在《红高粱》当中,无论国共都变成了抗日的配角,主力居然是土匪和他带领的普通民众。国民党冷支队长有兵力,可是打完伏击战以后才赶到收军火,坐享现成。有个长得很秀气的任副官,小说中的“我父亲”猜他八成是个共产党。任副官教兄弟们唱革命歌曲,成功训练了余司令土匪大队的纪律性。余占鳌的叔叔强奸妇女,余占鳌就逼迫叔叔,要把他枪毙掉——这种驯化改造土匪队伍的情节在不少文学作品里出现过。改造是有成效的,这个兼有书生气、英雄气的任副官,象征意义上又代表知识分子,又代表党,却被自己的勃朗宁手枪擦枪走火打死了——不知是否隐喻虽然无敌,却会被内斗所害?
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余司令的队伍能够在《红高粱》中成为抗日英雄,浅一点说,就是抗日题材一向黑白分明,缺少人物性格矛盾,一向只在手段上做文章,所以现在土匪参加甚至主导抗日,余占鳌的性格身份处境比较复杂。深一点讲,“五四”以来,晚清侠义文学传统在中国大陆失落很久了。“五四”文学本身也并不包含还珠楼主、王度庐等人的文学。五六十年代金庸、梁羽生的新派武侠也进不了内地,所以民众只能在杨子荣、阿庆嫂他们身上点滴回味昔日的江湖气味。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莫言能够理直气壮把家乡的先辈讴歌成那么英雄的王八蛋,或者那么王八蛋的英雄,在潜意识的层面是有山东豪杰水浒底气的。晚清文学狭邪、科幻、侠义、谴责四大类,“五四”以后似乎只有谴责现实类在发展。其实我们看到,狭邪文学仍然暗暗存在并演化(从“青楼家庭化”到“家庭青楼化”),而侠义传统的复兴,《红高粱》功不可没。这才是莫言对传统文学的真正传承。侠义精神的复活,加上后设叙事技巧,再加上对城市的道德批判,就有了政治反省、文化寻根和西方现代派技巧三者碰撞结合的客观效果。
小说还有一段乡土文字的现代语法,令台湾的周英雄等教授非常困惑:
但这不一定是作家的主观把控。作家本人其实更多是从他60年代初的儿时饥饿记忆出发,借点西方技巧,考虑中国政治,又歌颂家乡土地。儿时的饥饿记忆,是莫言创作的真正动力。就《红高粱》而言,作家自己说:“他所要表现的是战争对人的灵魂扭曲或者人性在战争中的变异。”[7]
生活当中每天每月碰到很多事情,再争取一下?还是放弃?这时多么希望有个事后的声音角度,告诉我“多年以后”……人生就是没有“多年以后”,所以要靠小说给予虚拟的机会。后来,不少当代中国小说家都使用这种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多年以后”叙事策略,目的就是要写顺时态中的“后见之明”。提前出现的结局会逼使读者从关心“后来怎么了”转到“怎么会这样”。《红高粱》一方面是强调小说叙事的后设角度,强调“多年以后”,比如说“我”还到家乡去查县志、访老人等写作过程;另一方面,“后设角度”还直接体现在人物称呼上,男女主角大部分时间不叫余占鳌、戴凤莲,而是“我爷爷”“我奶奶”。既突出了叙事者与历史人物的血缘关系,又将“奶奶”之类的乡土符号和诸如“个性解放”等现代语言巧妙并置。小说里的典型句式是“她老人家(我奶奶)不仅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季红真认为,这是家族、宗法、乡土语言和现代城市语法观念的混合。[4]小说里也有不少性感场面,也因“我奶奶”这个称呼使人感到多了乡土气味,少了色情意味。“奶奶一把撕开胸衣,露出粉团一样的胸脯”,“奶”是一个性器官,重叠两字又变成一个家人的称呼。
四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之我见
《红高粱》中的现代派技巧,具体来说就是后设的叙事技巧和暴力审丑美学。我曾有专文讨论《红高粱》的两种后设叙述。[2]一种是叙述时间上的后设:叙事者,包括读者,早就知道故事的结局,然后回述当年的事情。一般小说有点像现场直播的球赛——故事顺着时间发展,读者不知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但是《红高粱》里有个细节,戴凤莲出嫁坐轿,路遇土匪,轿夫余占鳌等把土匪赶跑以后,男主角就去掀轿子的布帘,碰了一下新娘子的脚。这不仅不礼貌,基本上属于“性骚扰”。就在读者紧张期待故事会怎么发展时,小说突然插了一句:“余占鳌就是因为握了一下我奶奶的脚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从此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也彻底改变了我奶奶的一生。”[3]这就等于足球将进未进之际,突然有旁白说“这场比赛的胜负,就在这一瞬间决定了”。甚至这一届世界杯的进程,就此被改变了——这等于是从现场直播变成录像回放。虽然观众读者喜欢现场直播,实时目睹事件发展,但“录像回放”也有特别效果。所有的历史研究都是“录像回放”。回放的时候,才看得清楚比赛(事件)当中,哪些事情看上去热闹,其实无关紧要。哪些时候以为不重要,其实是关键时刻。在这种关键时候,就会出现马尔克斯的著名句型:“多年以后……”
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公布前夕,有媒体采访,问莫言获奖的可能性。我当时说莫言会获奖,原因是比较符合世界文学(主要是欧洲文学界)对当代中国作家的一些期待。这些期待分别是:一,写乡土;二,写革命;三,现代派技巧;四,不同立场;五,中国文学传统;六,有好的翻译。
二《红高粱》中的现代派技巧
这些期待或者说条件,一部分是总结前一位华文作家获奖情况,一部分是评奖委员会委员马悦然教授访问岭南大学时我们也有相关讨论。第一、二、三项关于乡土寻根、改写革命历史题材和运用一些现代小说技巧,前面已经讨论。第四项,所谓批判时局本不是莫言的“强项”,不过他的长篇《蛙》,批判“一孩”政策,也是表达立场。第五项,莫言的小说是否继承中国文学传统?本来评论界只看到他明显受到南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但是后来《生死疲劳》用了章回体,蒲松龄也是山东人,所以和中国文学传统也有关系的(评委会没有特别注意莫言现象与《水浒传》侠义传统的联系)。第六项,很明显,要感谢葛浩文、陈安娜等出色的汉学家(以及汉学家背后的华人伴侣)。
莫言几乎是本能地[1]将上述三种因素协调综合,《红高粱》的文学史意义,就是最早将文化寻根和现代派技巧结合起来重新书写“革命历史小说”。
当然,六个因素云云,都是事后分析。没有作家会依照着不同的配方或需求来创作。只是从《红高粱》等作品看,当代中国小说(到目前为止)的世界意义,相当程度上在于用现代主义技巧描写中国乡土大地上的独特的革命历程。
1985年中国小说的发展受到至少三种因素的制约,或者说有三种潮流在互动。第一还是和政治的关系。作家要反思“文革”,批判现实;你干预生活,生活也要干预你——从“社会效果说”,到“清除精神污染”,所以作家们都必须要有调节跟大气候的不同策略。莫言深知行规,所以《红高粱》跳过了“文革”和“十七年”,写到了更早的抗战历史。第二个潮流是文化寻根。要和政治拉开距离,于是写文化。贾平凹、阿城寻找文化传统;韩少功、王安忆等人挖掘国民性病根;张承志、莫言迷恋乡土、地域、民俗、历史;等等。莫言把高密东北乡给写活了、写神了,寻根努力也有意无意呼应了中断已久的侠义文学传统。第三个因素是现代派影响。19世纪欧洲文学的影响,早已渗透“五四”以后的几乎所有作品(也许除了“十年”以外)。但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诸如卡夫卡、萨特、加缪、海明威,当时代表另一种吸引力。尤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确给中国作家带来了一个启示,原来觉得现代主义是写欧洲国家的人性异化、孤独隔膜、他人即地狱等,没想到也可以写民族寓言,写乡土,写家族史,以魔幻可以写现实。
[1]莫言后来说:“马尔克斯的作品《百年孤独》的汉译本1985年春天我才看到,而《红高粱》完成于1984年的冬天,我在写到《红高粱家族》的第三部《狗道》时读到了这部了不起的书。不过,我感到很遗憾——为什么早没有想到用这样的方式来创作呢?假如在动笔之前看到了马尔克斯的作品,估计《红高粱家族》很可能是另外的样子。”《我为什么要写〈红高粱家族〉》,http://book.sina.com.cn,2012年10月16日,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影响中国新时期小说发展的三大因素
[2]《当代小说中的现代史:论〈红旗谱〉〈灵旗〉〈大年〉和〈白鹿原〉》,收入《许子东讲稿(第2卷):张爱玲·郁达夫·香港文学》,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268—289页。
那是1985年。《红高粱》已经写好,尚未发表。
[3]莫言:《红高粱家族》,《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北京:作家出版社,2012年。以下小说引文同。
1985年中国作协为新人新作《透明的红萝卜》开讨论会,会上莫言的军官身份一再被介绍,他坐在一边,几乎一言不发(我想:怪不得叫“莫言”)。《透明的红萝卜》故事基本写实,又偶尔写特异感官——农村小男孩能把红萝卜看成有着金色外壳包着银色液体的透明物体。小说里的铁匠和石匠,同时喜欢一个叫菊子的姑娘。当时《百年孤独》获奖不久,中国当代小说作家突然发现现代主义的魔幻和现实主义的乡土也有结合的可能。曾镇南称赞小说写实,举例说生产队队长骂小男孩,“你跑哪儿去了,你跑阿尔巴尼亚去啦?”很能体现“文革”的历史环境和细节。李陀等人也发言了,印象最深的是汪曾祺的提问:小说里明明石匠对小男孩好,铁匠对他不好,为什么最后两人打架,小男孩反而去帮铁匠?大家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时,汪曾祺说应该是小男孩偷恋菊子,属于少年性心理无意识。对照《受戒》,可见汪曾祺对乡村男孩性心理的兴趣一直十分前卫,莫言还是谦虚微笑,坐在旁边。
[4]参见季红真:《忧郁的土地,不屈的精魂:莫言散论之一》,《文学评论》1987年第6期;《现代人的民族民间神话:莫言散论之二》,《当代作家评论》1988年第1期。
其实,莫言(1955—)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已经被评论界认为是1978年(或1949年)以后最优秀的中国作家之一。描写“土改”的《生死疲劳》曾获第二届“红楼梦奖”(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莫言自己最喜欢的是《丰乳肥臀》。而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在宣布得奖消息时,特别提到《天堂蒜薹之歌》,这是一部尖锐批判现实的作品。莫言的小说,有不同风格探索不同艺术成就。我个人还是认为《红高粱》是他的代表作。唯一遗憾的是篇幅太短了。
[5]在1988年访日期间,曾有日本汉学家包括“左倾”立场的对我说,那时并没有这样一种刑罚。
当代小说的世界意义
[6]雷达:《灵性激活历史》,《上海文学》1987年第1期。
莫言《红高粱》
[7]莫言:《我为什么要写〈红高粱家族〉》,http://book.sina.com.cn,2012年10月16日,金羊网—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