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上级支持。当时的政策,文件的精神,还有县委杨书记,对她可谓非常“知音”,有裙带关系。
小说中“经济清查”怎么转化或者说被利用到政治斗争?《芙蓉镇》第二章提供了一个相当典型的实例。李国香在小说里是少数,她能够战胜多数,战略战术上有几个要点。
第二,李国香也需要下面有人支持。怎么找法?诀窍是到“鄙视链”最底端找积极分子。小说里就是那个“土改”以来好吃懒做的无赖汉王秋赦,一来因为懒惰或无能造成赤贫,这样的“弱者”最喜欢要重新分割成果的运动和革命。二来在政治运作上扶植低端,较容易培养亲信。王秋赦住在吊脚楼,生态心态全是阿Q的正宗遗传。阿城后来为谢晋的电影剧本做编剧,大大地突出了王秋赦这个角色的社会意义。
于是,客观上小说就写出了“四清”的历史背景。“四清”前期是“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后期是“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芙蓉镇》发生的事情,说不好听,就是一种被误导的仇富心理,说好听、美化一点,就是一种被压抑的平等愿望。
第三,李国香的战术能够以少胜多,还在于她擅用经济和女人这两个罪名来打政治仗。经济和女人相加,必然引起群众不满。小说主观上批判李国香、王秋赦少数坏人迫害了胡玉音、支书、谷燕山等多数好人,客观上也证明了这种斗争方式有长久的民意和社会土壤。
是的,工作组组长李国香性心理扭曲,嫉妒美女,但是在桌面上算的账,让读者看到60年代中期农村的贫富悬殊,却是事实。即使放在今天,如果镇上有这么一个美丽的“豆腐西施”突然发迹盖房,众人是不是难免也会羡慕嫉妒恨?尤其是在发迹过程当中,有官员(旧情人)保护,还有粮站主任廉价卖稻谷,会不会也有人想要揭发“权色贪腐”?
小说第二章第四节,《鸡与猴》,写在集市戏台上召开群众大会。象征政治斗争如唱戏,权力斗争也要让广大群众当看客。王秋赦等民兵代表武装力量,明靶是右派秦书田,目标是通过批判刚刚发财的胡玉音,打击坐在群众席上的支书黎满庚和粮站主任。结果“男女关系”加“政治保护”加“经济不平等”,三合一的斗争方式大获全胜。胡玉音走投无路,会后慌忙把自己存的千元储蓄交给黎书记帮她保管,可是黎书记吃醋的老婆“五爪辣”以几个孩子的名义吵闹、警告,逼得黎满庚向领导自首……维护了纪律,背叛了爱情。
从一九六一年下半年起,芙蓉镇开始改半月圩为五天圩。这就是讲,一月六圩……到今年二月底止,一共是两年零九个月……也就是说,一共是三十三个月份,正好,逢了一百九十八圩……你每圩都做了大约五十斤大米的米豆腐卖……你一圩卖掉的是五百碗,也就是五十块钱,有多无少。一月六圩,你的月收入为三百元。三百元中,我们替你留有余地,除掉一百元的成本花销,不算少了吧?你每月还纯收入两百元!顺便提一句,你的收入达到了一位省级首长的水平。一年十二个月,你每年纯收入二千四百元!两年零九个月,累计纯收入六千六百元!
胡玉音被打成新富农以后,她的屠夫老公暴力抗争,结果被专政力量消灭。于是寡妇女主角一下降到了“鄙视链”最底层,和右派秦书田天天一起打扫青石板街。
小说的第二章第三节,《女人的账》,十分关键。在电影里也是波澜不惊,但又惊心动魄。李国香找到胡玉音的家里,给她算账——
知识分子在农村的改造是80年代小说的一个重大主题,其作品的数量可跟“十七年”的革命历史小说相比,但《芙蓉镇》里还是以民众胡玉音的受难为主,读书人秦书田装疯卖傻,想把右派身份改为坏分子,因为后者的罪要轻一些(黑色幽默)。
又如谷燕山,小说直言他为人忠厚朴实。黎满庚根正苗红,一表人才,思想单纯,作风正派。后来造反的王秋赦,则嘴巴贪吃,见到胡玉音老公就拍肩说:“兄弟!怎么搞的?你和弟嫂成亲七八年了,弟嫂还像个黄花女,没有装起窑?要不要请个师傅,做个娃娃包皮靠!”一看就是乡土油腻男。所以小说人物的善恶,已由相貌决定,不用读者纠结。但是更重要的,还是观察他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当时的革命道德。
小说四章,开端、灾难、拯救、结局,第三章总是转折。这种转折以后在王蒙、张贤亮、张承志等作家笔下都会看到,但《芙蓉镇》的特色,就是通过捉奸、偷情而互相拯救。
《芙蓉镇》作为“伤痕文学”故事情节复杂,作为“反思文学”价值观简单,还是善恶分明,坏人迫害好人。好坏怎么分?首先以貌取人。“芙蓉姐子”“胸脯丰满”,肤色“如米豆腐般白嫩”,大家都喜欢她。对比女的反派——工作组组长李国香,照着镜子,眼睛布满了红丝,色泽浊黄,脸蛋也是皮肉松弛,枯涩发黄,谈恋爱到处碰壁。要是这两个女人的外貌倒过来的话,读者该怎么办?
原来“文革”初期,李国香一度也被批,不久又重新做官。造反派头头王秋赦,就要求她原谅,原谅原谅就原谅上了床。秦书田清晨和胡玉音一起扫街,发现了李国香和王秋赦的奸情,他们用了一堆稀家伙(脏东西)做埋伏,捉奸过程写得很详细——
客观来看,在小说开局,胡玉音在镇上有旁人羡慕的经济优势,也有旁人没有的政治保护伞,唯一不足的是老公黎桂桂是个屠夫,而且两人没有孩子。这是通俗政治小说的伏笔——灾难前的生活缺陷,可以铺垫灾难后的圆满幸福。
“他们脸块对着脸块,眼睛对着眼睛,第一次挨得这么近。”“秦书田个头高,半蹲下身子。胡玉音把腮巴靠在他的肩膀上,朝同一个方向看着。”他们是在观察王秋赦中计,样子非常狼狈。“胡玉音竟像个小女孩似的拍着双手,咯咯地轻轻笑了起来。秦书田连忙捂住她的嘴巴,捉住她的手,瞪了她一眼。秦书田的手热乎乎的,不觉的有一股暖流传到了胡玉音的身上,心上。”
这话换个语境会有性骚扰嫌疑,虽然说话的人,后来小说交代是个战争中受伤的性无能。在20世纪60年代的湘西小镇上,领导干部这样夸奖女人皮肤,等于给这家豆腐店加了政治保险。“芙蓉姐子”不久就靠卖豆腐赚的钱,在镇上盖起了新房子,众人祝贺羡慕。景象很像柳青笔下的富裕中农郭世富十年前的盖房上梁。一是1953年,一是1963年。更重要的不同是写作出版时间,一是1959年,一是1981年。当年鼓吹“红牛黑牛,能曳犁的都是好牛”的富裕中农,是承包耕种国民党师长的土地而致富,而胡玉音却是自己劳动,卖豆腐致富。同样在乡村“经济鄙视链”上端,一个是吝啬的老农,一个是白嫩的乡女。更不一样的是,党员梁生宝,一心要消灭私有制,挑战郭世富,支书黎满庚,却是胡玉音昔日的情人。因为胡玉音的母亲是妓女,所以领导干预,没让他们结婚,后来胡玉音认了黎满庚当干哥,也有了政治后台。
这是秦书田第一次接触这个女人的手,共同捉奸过程成了他们恋情的触发点。象征意义上,这也是民众和读书人联合对付坏官与刁民。
在这么一个时空背景下,我们认识了小说女主角——芙蓉镇上卖豆腐的美女胡玉音。“黑眉大眼面如满月,胸脯丰满,体态动情……镇粮站主任谷燕山打了个比方:‘芙蓉姐的肉色洁白细嫩得和她所卖的米豆腐一个样。’”
秦书田与胡玉音关系的真正突破,在小说里某天夜晚,雷鸣电闪,狂风大作,两人扫街,衣服全湿,到一客栈,房里一片漆黑,两人各自脱衣服,然后突然想起对方没穿衣服,伸手不见五指之中,“爱情的枯树遇上风雨还会萌生出新枝嫩叶”。
除了介绍乡情民俗,还要简述社会变迁——这个地方曾经一度集市发达,有过“万人集”的历史。1958年,大家都忙着炼钢铁了,批判资本主义,所以芙蓉镇就由三天一圩,改为一星期一圩。“可是据说由于老天爷不作美,田、土、山场不景气,加上帝修反捣蛋,共产主义天堂的门坎太高,没跃进去不打紧,还一跤子从半天云里跌下来,结结实实落到了贫瘠穷困的人间土地上,过上了公共食堂大锅青菜汤的苦日子,半月圩上卖的净是糠粑、苦珠、蕨粉、葛根、土茯苓。”直到“前年”——公元1961年的下半年,又改成了五天圩,芙蓉镇上又开始恢复生气了。
改编电影时问题来了:两个人各自脱衣服,不大自然;而且一片漆黑,拍出来也看不见。所以谢晋片中设计的是姜文(秦书田的扮演者)去探望病中的刘晓庆(胡玉音的饰演者),女的盛了碗米豆腐,男的低头吃,女的深情看,音乐起,男的忽然醒悟了,伸手抓住对方的手,下面省略号……
“芙蓉镇坐落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古来为商旅歇宿、豪杰聚义、兵家必争的关隘要地。有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流过,流出镇口里把路远就汇合了,因而三面环水,是个狭长半岛似的地形……”“芙蓉镇街面不大。十几家铺子、几十户住家紧紧夹着一条青石板街……”这么一个地方,如果有人吵架满街都听得见,一家有好吃的东西,也会拿给大家分享,民风乡情淳朴。[3]
由食物导致“性”的突破,我们以后还会在张贤亮《绿化树》、王安忆《小城之恋》《长恨歌》等小说中看到不少类似的“中国故事”。
《芙蓉镇》也是四章,起承转合,夏秋冬春,以四季循环概括动乱的前因后果。小说第一章《山镇风俗画》,介绍风土人情。80年代初湖南作家成群,号称“湘军”——韩少功、徐晓鹤、何立伟、古华等,都喜欢写乡情民俗,这和沈从文当时重新“出土”有一定的关系。
小说结尾,云开雾散,黎书记、谷燕山高升,多数好人似乎都有好报,尤其是女主角,这是最容易让观众、读者进行“无意识内模仿”的投射对象。
二小镇上的“艰辛探索”
三关于灾难的美好故事
换言之,《芙蓉镇》能否概括“十年”的真实历史另当别论,至少,小说中的叙事模式和意义结构,非常契合80年代初中国民众对刚刚过去不久的“十年”的集体记忆和公众想象。
《芙蓉镇》受到读者普遍好评,一是描写“十年”历史过程故事比较完整,甚至写到了运动前的“四清”;二是将复杂的形势斗争简化为善恶分明的道德对抗,少数坏人迫害多数好人的情节叙事,契合当时民众的心理宣泄需要。小说能够帮助刚刚经过“十年”的国人从纠结的灾难记忆中尽快走出来。《芙蓉镇》让人们自然而然认同才子美女主角,确定他们(自己)只是好人受害,对于灾难没有责任,所以也不需要忏悔,比较容易获得解脱。同时,“坏事变成好事”的意义结构又符合官员和知识分子的美好愿望。具体到女主角身上,运动以后,依然美丽,依然开豆腐店,依然生意好,依然有政治保护伞,而且屠夫老公换成了文化馆馆长,而且还有了一个叫谷军的男孩,真是不要太美满!至于反派,李国香继续升官,因为杨书记在保护她。王秋赦却发疯了,恶有恶报。当然,它也暗示了窃国者比窃珠宝者结局反而要好。连做反派也是底层最倒霉。
出于三个原因,我们说《芙蓉镇》是“伤痕文学”的代表作。第一,这是一部长篇。《班主任》《伤痕》《李顺大造屋》《剪辑错了的故事》都是短篇,管中窥豹。《芙蓉镇》原原本本从描写一个乡镇上七八家农民和干部家庭的颠来倒去的“十年”生活,全程记录。第二,《芙蓉镇》不仅写“十年”,而且有很大篇幅描写“四清”,是当代文学中罕见的描述“四清”运动的小说,因此也写出了“十年”的部分前因。第三,《芙蓉镇》出版以后获奖畅销[1],改编电影也引起巨大反响甚至争议,“说明中国大陆人数众多的读者观众有意无意地接受欢迎这一种对‘文革’的解释,这一种讲述故事的方法,这一种灾难发生与解脱的线性秩序。”[2]
说到底,这部长篇社会学意义大于艺术价值,是当时国人对“四清”和“文革”的有选择的集体记忆和公众想象。记忆主要是前两章,想象主要是后两章。这种有选择的记忆和一厢情愿的想象,渗透了国人想赶紧解释并摆脱、忘却这段灾难历史的集体无意识。归根结底,《芙蓉镇》是一个关于灾难的美好故事。
几十上百年后,假如有人想只看一本书而了解那史无前例的“十年”,如果还一定要我现在推荐,我大概会推荐看古华(1942—)的《芙蓉镇》。虽然我认为,通过这本书认识“文革”,并不靠谱。
[1]20世纪90年代初在台北开会碰到古华,说他的小说很畅销,作家不无得意:“嗯,销量排第二,第一是《第二次握手》。”
一“伤痕文学”的代表作
[2]参见许子东:《为了忘却的集体记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171—172页。
一本书了解“十年”
[3]古华:《芙蓉镇》,1981年11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以下小说引文同。
古华《芙蓉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