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R推崇者最典型的观点是:企业善行有助于企业赢利;CSR能改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生产率,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如果CSR真的是企业利益所趋,那么重视CSR的企业都应该蓬勃发展,其他企业也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类似措施,而无须政府加以鼓励或强制。然而现实说明并非如此。
这是好现象吗?也许不。从伦理角度看,CSR有着明显的硬伤:花别人的钱做善事。企业经理人只是受托管理股东们的资产,把原本应该支付给股东的钱拿去做好事,其实很值得商榷。而且,社会政策的扶持方向应该由经理或非政府组织来决定吗?在民主社会,那是选民和当选政客的责任。
缺乏强制措施,正是当前CSR推广的关键问题。英国一个慈善机构发布了题为《面具之后:企业社会责任的真面目》的报告,呼吁政府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不是假手于商业企业。报告揭露了不少以CSR闻名的企业在所谓“公益事业”上的虚伪,包括Shell、英美烟草、可口可乐等。“CSR已经成为一个蓬勃的行业,成为了一些世界级大企业推广和提高公共形象的重要工具。”报告认为,政府应制订相关政策,提高企业行为的标准。
2004年年初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在会场外反资本主义者的抗议声中,就CSR问题进行了调查。与会的1500多名代表,只有不足1/5的人认为赚取利润是衡量企业是否成功的最重要标准。虽然认同CSR是首要标准的人仅5%,但另有24%认为企业声誉和品牌完整性最重要,而CSR在这两项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是一个转折点。过去人们之所以冀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因为对政客们的不信任。然而十多年后发现CSR是个更大的骗局。那么,还是让政府履行社会职责、企业专心赚钱好了。
“企业社会责任”(CSR)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界最流行的名词之一,如今几乎所有的大公司发布年报时都隆重地介绍企业的社会目标和善行。CSR本身也形成了一个行业,拥有全职职员、网站、时事通讯、专业协会以及庞大的顾问队伍。富时和道·琼斯也推出了“企业社会责任指数”。
《经济学人》的这篇文章,至少透露出这样的信息:一度被神话的“企业社会责任”似乎有回到真实的必要。
近年以来,安然、世界通讯公司等华尔街金融丑闻的相继败露,使人们看清,无比诱人的成长蓝图很可能只是金钱游戏的借口,信誓旦旦的承诺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圈钱阴谋,企业家的道德水准遭遇空前的质疑。同时,越来越多的学者也对曾经被夸大过的企业家及公司使命感进行了反思。2003年1月,严谨的《经济学人》在一篇题为《两面派:企业公民的真相》的文章中详细地描述过这一转变:
事实上,对于很多企业家来说,困扰也依然存在,“社会使命感”尽管光芒万丈却与企业的短期利润最大化形成矛盾,这让他们陷入不可能的取舍。在2003年2月的《哈佛商业评论》上,哈佛大学的企业战略大师迈克尔·波特发表了题为“企业慈善事业的竞争优势”的长篇论文。他从竞争优势的角度对这一棘手的命题进行了梳理。波特的观点十分明确,他以为,“企业从事公共事业的目标,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博得更多的认同和社会影响,而实质上,则应该集中于公司竞争力的增强”。
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家是一个“最伟大的职业”吗?在很多人看来,它也许是最具诱惑力的、最让人神往的、最有挑战性的,但却再也与伟大无关。麦肯锡公司的改造者马尔·波文曾把企业家与政治家放在一起比较。他认为,一般的商业领导不需要政治领导那样的天才——后者需要鼓动人们去坚守德国飞机轰炸下的伦敦,而前者只是带领大家养家口。“具有‘一定程度的想象力、主动性与韧性,强烈的成就感与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历程的能力’的人,就有可能成为商业领导,只要他再学习一些基本管理技能即可。”
也就是说,波特一把剥去了那层很容易被当做借口,而且虚幻得让人感觉沉重的“公司使命”外衣,而从竞争的角度来为企业的公共活动重新定位。他认为,对于当今世界面临的许多紧迫问题,最有效的解决之道,往往是让企业行动起来,使之既造福社会,又使企业自身受益。企业可以利用慈善活动来改善自己的竞争环境,而只有在企业的支出能同时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情况下,企业的公共活动和股东的利益才可能交汇在一起。进而,波特甚至还提供了一套分析工具,“让企业家可以找到能同时实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既能提高自身竞争力又能提高其所在组群竞争力的慈善活动领域”。
这是一种非常清晰的、管理学意义上的使命界定。它剔除了所有不现实的、虚幻及被夸大的“使命激素”,而让企业家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了职业的层面。
理念的梳理,至此应该已经清晰,关于企业使命,我们似乎可以有以下的认识:
杜拉克认为,在剧变的时代中,企业家最主要的责任,是为机构创造不相同的明天。具体言之,企业所要界定的使命,即应回答的三个基本问题:“我们目前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变成什么?”以及“我们未来的事业应该是什么?”杜拉克一再强调,企业所要达成的使命,一定要落在企业以外的社会中,而其最主要的就是:“创造顾客”。
1.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企业应当承担应有的公共责任和使命;
那么,在趋利性的前提下,企业家是否还存在“适当”的公共使命?彼得·杜拉克的研究回答了这个问题。确切地说,是他让企业使命真正回到了企业本身。
2.企业的公共使命的体现,归根到底,应当服务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
任何观念的成熟和清晰,从来都不是直线的,它充满了反复、曲折甚至偶然性。对企业家使命的认识,便也如是。F.A.哈耶克在他的研究中,一再地为商人的趋利性进行了辩护,他把那种“鄙视利润的人”称为是无知的禁欲主义者,在晚年最后一部著作《致命的自负》里,哈耶克断言,“很难相信,凡是对市场有正确认识的人,会诚心谴责对利润的追求”。他同时也认为,追逐价值的增加是商人工作的关键,他们其实已无暇顾及其余,因而,“把公共责任托付给商人是一个冒险的举动”。
3.那种脱离了企业现实利益的公共使命,要么是盲目的、紊乱的、缺乏可持续性的,要么就是别有用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