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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未明”的八个婴儿

曾经有一回,我在急诊室看到一个两个月大、哭得撕心裂肺的男婴,他的整张小脸蛋都被严重烫伤了。婴儿的父亲说,他在为宝宝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把水调得太烫了。但是,这样的烫伤是大面积成片的,并不像是意外烫伤,我们医护人员不由地怀疑这个父亲虐待自己的孩子。我们把这个男婴送去做全身X光照片,结果发现,他的肋骨有五到八处骨折,小腿也骨折了,有些是以前就有的旧伤,有些则是刚刚受伤的。我们给这个男婴做了各种遗传病和胶原性疾病检验,想确定这些大范围的伤害是否是由于一些骨头和代谢异常的疾病造成的,结果并不是。这个父亲虐待自己孩子的证据已经很充分了,于是法官将男婴与施虐的父母隔离。即使这样,从我们已经掌握的证据来看,仍无法证明施虐者究竟是男婴的父亲还是母亲。(经过警方的侦察和审讯,最终确定施暴者是父亲。陪审团建议法官判刑时从重量刑。)

以虐童事件为例,医学所能提供的证据通常是间接的。偶尔,医生的确可以在孩童身上找到直接的、让人信服的证据,像是香烟头烫伤的圆形痕迹,晾衣竿殴打造成的条形淤伤,还有脚面上有大面积的烫伤或者整只脚都烫红、烫烂了,这显然是有人强行把孩子的脚压到滚烫的开水中造成的。

但是,大多数虐童事件并不会有如此明显的身体伤害痕迹。在决定是否将孩子送交给警方处理时,我们所掌握的判断依据通常是十分模糊的。波士顿儿童医院的医疗处置方针中就明确规定,婴儿身上如果有任何淤青、骨折或脸部创伤,都要视为虐童事件的证据。不过,这些身体上的证据都没有什么意义,最后医生还是得听父母述说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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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的女儿海蒂一岁大的时候,在游戏间玩耍时突然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声。我跟老婆立刻赶过去。海蒂已经躺在地上,手肘和手腕中间有些弯曲,像多长了个关节似的。我们推测,她可能想爬上沙发床,但手臂被沙发床的横条卡住了,两岁大的哥哥威利没注意到,推了她一下,导致她的前臂折成两截。我们立刻送她到医院就诊,在医院里,至少有三个人向我问了同一个问题:“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知道这很容易遭到别人的怀疑——孩子手臂骨折,可没有证人能证明是怎么发生的。我也知道医生是想听听我们的描述是否有破绽,我自己碰上类似事件也是这么询问孩子的父母的。医生像警察一样问个不停,做父母的难免会感到烦躁,觉得自己又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面对这些质疑。即便医学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仍然无法判定孩子受伤是由于意外还是虐待,因此详细的询问是目前主要的判断依据。

在玛莎被起诉的消息宣布后不久,我打了很多电话询问跟这个案件有关的人。每一个人都含含糊糊,不愿详谈这件事。我允诺不会说出他们的真实姓名,终于有一位官员表示,关于玛莎谋杀八名亲生骨肉这个案子,其实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1997年10月,由于《费城》杂志刊登的深度报道中提出的案件疑点,法官决定重审此案,并要求费城的法医重新审阅以前的尸体解剖报告。然而,重新审阅也只能查看现有仅存的、粗陋的尸解报告(甚至有一份已遗失)、婴儿的死亡证明书和检方调查报告。从这些资料来看,医生并没有找到婴儿被谋杀的证据。他们看到的事实就是一个家庭的八名婴儿先后猝死,身体上没有任何外伤的痕迹,但是在每个婴儿死亡的现场,只有他们的母亲一个人在旁边,因此她还是有很大的嫌疑。

最终,医生们终于相信了我们的话,我们松了一口气。海蒂的手臂打上了粉红色的石膏,我们顺利地带她回家了。然而,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想,如果我不是医生,没有这样的社会地位,今天可能就不会这么顺利了。尽管医生想尽量客观地考量这个问题,考虑要不要请警察来看看,但还是不可避免地会把主观情感放入其中:如果孩子的父母是单亲,虐童的可能性要比一般父母高上一倍;经济条件差的父母施虐的概率也比一般父母高16倍;1/3的有毒瘾的母亲会对孩子施暴或疏于对孩子的照顾。难怪我们不得不认真衡量受虐儿童的家庭背景等基本资料。

我请教了一些法医和研究儿童受虐案件的专家,他们告诉我,不管是尸体解剖或是什么新的检验方式,都无法有效区分自然的婴儿猝死综合征和人为的婴儿窒息死亡。那么,检察官是根据什么起诉玛莎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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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婴儿猝死综合征,以前的定义是婴儿突然停止呼吸,导致死亡,但这个理论现在已经得到进一步发展。有些研究推测,床铺太软或者婴儿趴着睡觉,都可能导致婴儿猝死。在四年的时间里,美国儿科医生都建议父母让婴儿仰躺或侧着睡,结果四年里婴儿猝死案例减少了38%。也许婴儿猝死纯属意外,婴儿可能是因为没有翻身的能力,因而导致窒息死亡。但是,对于这个研究结果,仍然有人提出了疑问:人为的婴儿谋杀和婴儿猝死综合征要怎么区分?特别是像玛莎生下的婴儿,当初尸体解剖并没有发现任何外力伤害,到现在那些婴儿的尸体早就不存在了,要怎么进一步取证?

就玛莎这个案件来说,她的社会背景对她很有利:已婚,属于中等收入家庭,看起来精神正常。然而,她的八个婴儿全死了,这实在太不正常了。正如参与此案重审的一位检察官所说的,他引述了病理科医生常挂在口头的一句话:“一个婴儿猝死,是一桩悲剧。连续两个的话,就太神奇了。三个?那简直就是谋杀!”

其实,婴儿猝死综合征并非是一种病名,而是我们为这个医学之谜起的名字。任何一例婴儿猝死案,如果已经做过全套尸体解剖,但仍然不能给出确切的死因解释,就可以称之为婴儿猝死综合征。通常,这种死亡案例表现为婴儿原本体质健康,却无缘无故死在床上。婴儿死前没有啼哭,但有的婴儿会紧握拳头,有的口吐白沬,有的从口鼻流出鲜血。90%的猝死婴儿只有六个月大甚至更小。

真正的答案我们还不能确定,然而我们心中还有许多疑问,难道玛莎真的是凶手吗?匹兹堡的检察官巴伦提出了与前一位检察官相反的意见,他认为一个家庭当中多次出现婴儿猝死综合征并不能证明这就是谋杀。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玛莎的八个孩子都死了,这样的死亡数字让她很难摆脱嫌疑。毕竟,专家认为,一个家庭内一旦发生婴儿猝死,这个家庭再度发生这种事件的概率会比较小。因此,如果一个家庭出现两桩婴儿猝死综合征的案例,就应该好好查查了。不过,巴伦也指出,曾经有一个家庭出现了两例甚至三例原因不明的婴儿猝死综合征,但调查并没有发现任何谋杀的迹象。

这位检察官所说的话让我大为吃惊。她凭什么一口咬定那八个婴儿是被谋杀的,而并非是婴儿猝死综合征?

从前,有些婴儿的确是因婴儿猝死综合征死亡,父母却被控谋杀。更令人感到无奈的是,我们对婴儿猝死综合征这种疾病并没有很深的了解。为了描述这种病症,我们可能把很多种疾病联系在一起。也许,我们还可以证实一个家庭内的确有可能连续出现自然死亡的案例,毕竟少见不等于完全没有。

即便如此,单单一个家庭就出现了八个原因不明的婴儿死亡案例,这很难用简单的理论去解释。在我们所知道的婴儿猝死案例中,玛莎失去的孩子是最多的。尽管尸体解剖报告单上写着“死因不明”,但我们仍然希望医生可以找出合理的解释。30年过去了,关于那八个婴儿猝死事件,似乎理出了些头绪。1998年8月4日,费城地区检察官艾雯控告现年70岁的玛莎在30年前用枕头将自己的亲生孩子闷死。艾雯告诉媒体:“科学让这宗历史上的悬案真相大白。”这位女检察官以八项谋杀罪名起诉玛莎。

最后,警方以医学上的“证据”对玛莎进行审讯,她终于承认自己闷死了四个孩子。至于另外四个是怎么死的,她说她已经记不起来了。玛莎的律师立刻提出反驳,说这是诱使当事人承认犯罪,可信度低,而且证据不足。1999年6月28日,玛莎拄着柺杖站在费城中级法院刑事及民事法庭上,法官判定她八项谋杀罪名成立。她72岁的老公坐在旁听席上,难以置信地摇着头。

在1949年到1968年间,一个来自费城的女人玛莎连生了10个孩子,但都死了:一个死在腹中,一个先天不足,在医院刚出生就死了,而另外八个,本来好端端地躺在婴儿床里,也死了。母亲玛莎说,她发现他们脸色发黑,呼吸困难,挣扎了没多久就死了。这八个婴儿为什么会突然死亡?尽管为他们都做了尸体解剖,但是连最权威的医学专家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有人怀疑这可能是谋杀,但找不到任何证据。根据医学研究人员的统计,每年都有上千个看似健康的婴儿不知原因地突然死亡,这就是所谓的婴儿猝死综合征,简称SIDS。

结果,最让人信服的证据,不是来自科学,而是当事人亲口告诉我们的真相。

死了十个孩子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