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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星期三

有些亡魂在入口徘徊。它们千里迢迢来到此地,却因为我母亲不知施了什么咒术而被拒于门外。看见那名老人递出树叶,它们便依样画葫芦,从地上捡起叶子,一个接着一个轮流上前。每个鬼魂的神色都十分肃穆,一语不发,鱼贯穿过花楸树,消失于黑暗之间。我不知道它们是没入土中、走下山丘、进入另一个世界,还是踏进阴间之类。我看见一名胖女人和一个戴着摩托车安全帽的年轻男子相偕而来,似乎是一块儿的。所有亡灵都看得见彼此,但似乎看不见我和挤在路旁围观的妖精。年轻男子示意女人先走,她于是先行上前,神情庄严,仿佛置身于教堂之中。

这时候,我看见它们了,在暮色中沿着望道走上山谷。全都是鬼魂,我想,长长一列的亡灵队伍。它们并非面色惨白的国王或女仆,而是饱经风霜的劳动男女——再平凡不过的平民百姓,只是都已经死了。你绝不会把它们错认成活人。它们的躯体并没有变得朦胧透明,但色调确实比周遭景物还要黯淡苍白,而且形体不若生前确切。我认得其中一个男人。在费多席,他就坐在外公附近,不停用嘴唇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此刻,他踩着轻盈的步伐阔步前进,仿佛脚上装了弹簧,神情平和肃穆、果决庄严。他弯身拾起一片我洒在小径上的橡树叶,穿过两棵花楸树时,像在戏院验票般递出他手中的叶子。我没看见任何人收走那片树叶。天色已暗,我什么也看不见。

然后,我看见莫儿了。我万万没想到会看到她。她漠然地跟着队伍前进,手持树叶,仿佛是比赛中的关键人物。我大声呼喊她的名字,她转头,看见我,脸上绽放笑容。那开心的表情看得我心都碎了。我伸出手,她也是。但她并不真的存在,就像妖精;不,比妖精还虚无。她一脸惊惶,左右张望,看见集结在路旁的妖精,当然了。

夕阳没入我们身后的山头,但天边还留有一抹残光,隔壁的山谷仍像白昼般明亮。但我想每座山谷旁都有另一座山谷,一座连着一座,环绕整个世界,直到时序进入明天。我们在地上拖出两道长长的影子,葛罗芬多起身,要我沿着迷宫,以螺旋的方式在地上洒上树叶,直到那两棵花楸树之间。我遵从它的吩咐,完事后坐在墙上,等待天光消退。我不晓得自己会不会看见任何事情发生,或像以前一样,有时候,我依言行事——无论那些指示有多荒谬——但永远也不知道那些方法有没有奏效,或那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天色逐渐黯淡,直到再无半分光彩,又尚未完全陷入黑暗。我开始担心回程会很可怕。

“放手。”葛罗芬多说,几乎是附在我耳边。那呢喃如此温暖,吹拂着我的发丝。

葛罗芬多只是望着我。我知道它和其他妖精一样,是我的朋友——至少以妖精来说,可以称得上是朋友。大多数的妖精根本不在意人类或这个世界;就连那些在意的,习性也与人类截然不同。我不知道它为什么想和我们在一起,葛罗芬多不是它的真名,它根本没有名字。它不是人,这点我非常清楚。

我以为自己没有抓着她,但原来我有。我们朝彼此伸出了手,虽然仍隔着一段距离,两人间的联结却是伸手可触,并散发着紫色的光芒。那是此刻黑暗中唯一可见的色彩。一般时候,你看不见它,但过去一年来,它仿佛断桥般在我身边垂垂荡荡,现在,它终于又完整了。我又完整了。我和莫儿终于团聚了。“抓或死。”它在我耳畔说。我懂。它的意思是我可以抓住她,留住她,但那么做是不对的。虽然我不懂为什么,但我相信它。或者我也可以和她一起穿过那道死者之门,那与自杀无异,但我不能让她走。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太煎熬,这一年来,我是如此地腐败。我本就抱着赴死的决心,如果那是必要的代价。

“死了。”它说得洋洋得意又斩钉截铁。卡尔死了,他原本是个警察,后来搬去北爱尔兰,因为那里的薪水比较高,结果在一场爆炸中丧命;或者换个角度来说,我先前问过葛罗芬多要怎么才能摆脱他,然后我偷了他的梳子,扔进克罗金沼泽。那是他和我母亲同居时发生的事,有一天,他跑进我房里,紧紧挨坐在我身边,试图对我上下其手。我狠狠咬了他一口,他便毒打了我一顿,但总算打退堂鼓了。我知道事情有一就有二,而且我当时只有十四岁,把别人的梳子扔进沼泽实在称不上什么谋杀。我想魔法是在他离开后生效了。

“一半。”葛罗芬多说。它的意思并非少了她,我就像死去一半,或者她已半脚踏入了冥界。它的意思是我《十七号巴别塔》只看到一半,若我随她而去,就永远不会知道结局。

“到目前为止,任何有这念头的人都被我击退了。”我回答,口气比预期中还要尖锐。不过这句话半分不假,只是丹尼尔不真算是被我“击退”。“你也知道卡尔的事。”

还有其他更多奇怪的理由值得我活下去。

“没有被碰?”它说,或类似的意思。我从来无法百分之百确定它说了什么,但我知道它意指为何。

书;泰格阿姨、外公;山姆和吉儿;馆际借阅;令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的小说;盼着有天会遇到卡拉斯的渺茫期望;还有葛罗芬多,以一个妖精来说,它是真心在乎我的。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我确实读过女子和妖精欢好的故事,而且这些故事全都无可避免地和怀孕有关。我看向葛罗芬多,没错,它无比俊美,而且……当然了,身材壮硕结实……它深情地凝视着我,我也多么渴望回应它的目光,但不是那种情感,绝对不可能!就算全天下所有正常的男人都把我当死鱼一条,我和它也绝对不可能。而且,就某种层面来说,那和乱伦没有两样,我和葛罗芬多;不,比乱伦更糟。

我放开手。纵有千百个不愿意,我还是松了手,但她没有。她仍紧紧抓着我,所以光是我放手并不够。如果我想活下去,就必须推开她,斩断那道将我们紧紧相系的联结与牵绊。不管她怎么泪如雨下,不管她不停呼喊我的名字,牢牢抓住我不放,我都必须推开她。这是我做过最困难的一件事,比面对她的死还要困难;比他们拉开我,把她送上救护车,让我眼睁睁看着我妈面带微笑,和她一同离去还要困难,比亲耳听泰格阿姨告诉我她的死讯还要困难。

反正我们没说多少话。它坐在我身旁,我几乎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然后,突然间,我可以确实感受到它的存在了,这种情况非常稀罕。我体内随即涌起一股性欲与冲动。我知道,这也太匪夷所思,对方可是个妖精啊。所有妖精都围上前来,我不禁有些担心,而我一旦开始担心,葛罗芬多又立刻恢复成原本的老样子,变得像往常一样虚无缥缈,尽管仍坐在我身旁。

莫儿向来比我勇敢、比我实际、比我善良,总之是比我更好的一个人。她一直是两人中优秀的那半。

写下妖精的谈话内容其实非常空虚,要不是把它们化为适当的文字记录下来——而这实际上就等于是我自己捏造编撰——要不就是试着用少少几个字来代表那些部分接近文字的内容。而如果我像昨天那样将葛罗芬多的话转化为文字,其实也不过是通篇谎言。我写下的,是自己期望听见的话。实际上,它只说了短短几个字,其中伴随了大量的情绪与感受。你要怎么将那些化为文字?或许狄兰尼有办法。

但此刻,她却是如此害怕、如此孤单、如此无依、如此消亡,而我却必须推开她。她的手仍死抓着不放,样貌却开始变化,变成藤蔓爬满我全身,变成海草用卷须紧缠住我,变成黏液无法甩落。现在,就算我想推也推不开了。而即便她的样貌瞬息万变,我知道她仍旧是她,一直都是她,我感觉得出来。我好害怕。我不想伤害她。最后,我将全身重量集中到脚上,剧烈的痛楚撕裂了联结,就像它吓跑妖精那样。那痛楚是我这副躯体能做到的事,就像收集橡树树叶,把它们带上山来。

半晌后,太阳露脸了,苍白而微弱。云朵以惊人的速度掠过天际,我坐在几乎与它们齐高的位置,远眺山谷。山顶上没有太多树,只有两株纤细的花楸斜倚在老矿场的入口。几群鸟儿在头顶盘旋飞舞,大概是在决定要往哪个方向迁徙,一只只列队飞过空中。太阳出来后,妖精纷纷现身,躲在墙后偷看我。终于,葛罗芬多也来了。

她仍不停变幻,或努力想要变幻。但薄暮已为黑夜所取代,现在,她已无法穿过那道门,因为门已不复存在。她伫立树旁,又恢复原本的样貌,看起来是如此迷失与幼小。我差点又要朝她伸出手,但就在这时,她消失了,转瞬无踪,宛如妖精。

我穿着制服外套,因为实在没有其他能够御寒的外衣;离家出走时我没把自己的带上。制服外套上绣着阿灵赫斯特的校徽:一朵玫瑰与一句拉丁文校训“DumSpiro SPero”——我其实挺喜欢这句话,意思是“只要一息尚存,我便希望不灭”。我听过一个笑话,说有个学校决定要将“我闻、我见、我学”立为校训,而这句话翻译成拉丁文是”Audio(音响)、Video(影音)、disco(迪斯科舞厅)”。我花了点时间细细咀嚼那句校训,此时此刻,距离学校千里远,我还有点喜欢它。住校时,我觉得自己必须痛恨其中所有一切,否则终有一天会屈服在它之下。而此刻,虽然穿着制服外套,但我坐在这里,学校似乎离我好遥远。谷地的景致之中有种真实而重要的存在,令世上其他一切显得那么遥不可及、微不足道。

回程黑暗又漫长,我踽踽独行,每跨出一步,都怕会看见前来察看计划为何失败的母亲。因为莫儿,她才有办法这么做,我现在明白了。因为莫儿是她的女儿,她的血亲。我不停想到自己的伤腿,我跑不了,但她可以。现在,莫儿仿佛离我更加遥远了。当然了,所有妖精都被我腿上的剧痛吓得落荒而逃。即便是好端端收在我包包里的《十七号巴别塔》也感觉好遥远。但泰格阿姨在车里等我,还有费多席的外公,他见到我是那样开心,若我不在了,他会有多伤心啊。原本不停用嘴唇发出啪嗒啪嗒声音的男人的床空了,他们已将他的遗体送走。他很幸运,能在今晚离开。十一月死去的人必须等上整整一年,就像莫儿。她怎么了?她得再等一年吗?

米诺斯国王的迷宫位于克雷格山上,是这里地势最高的废墟之一。那是一座非常古老的铁工厂,其中最早兴建的一批。这儿还有座铁矿,不深,只浅浅挖了个坑,后来大部分都被填满了。仅存的遗迹看起来确实很像一座迷宫或阵法。你得穿梭在断壁残垣之间,虽然墙面都不超过肩膀高,但感觉真的很像走在迷宫内。旧矿场的入口位于废墟中央,地势有些塌落,有一条近似小径的路可以通往那里。我在那儿找了座墙头坐下休息,将拐杖靠墙放好。雨丝不停洒落,所以我没办法看书,不过身上当然是带着一本,是狄兰尼的《十七号巴别塔》[1]。我在公交车上读了一些。我也带了橡树叶,是穿过树荫浓密的伊西力安时捡的。葛罗芬多没有说要多少,所以我尽可能地把包包塞满。即便入冬,橡树依旧枝叶繁盛,就像梅苓树[2],所以得来全不费功夫。

【注释】

首先,那段路非常之长,沿途中没有半个妖精愿意接近我。它们对疼痛深恶痛绝,虽然不明白个中原因,但我打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就算只是擦伤膝盖或扭伤脚踝,它们也会一哄而散。我每走一步,伤腿就会传来一阵锥心刺骨的剧痛,它们肯定被吓得远远躲在一旁,不敢接近。幸好我提早出发,让我抵达后有时间休息片刻,等待疼痛消退。

[1] Babel17,初出版于一九六六年。

任务侥幸成功,只是和我想象中截然不同。

[2] 《魔戒》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