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吃。”我说,“我们会吃些特别的东西,像是甜瓜,还有青花鱼。”一些我们在家永远没机会享用的美食。
“那里的食物好吃吗?”他问。
“嗯,我们要去的地方东西也很好吃。”他说,“学校的呢?”
“每年夏天都会。”我说,“我们会去彭布鲁克郡,在旅馆住上两星期。每年都住同一间。”忆及往事,我感到一阵哽咽卡在喉咙深处,将话语变得浓浊。那时候是多么快乐啊!外公会开车载我们到许多不同的海滩、城堡和石碑,外婆一一向我们讲解该地的历史。她是个老师,我们家族里所有的女性都是,不过我已经下定决心,以后绝对不会从事教职。外婆很喜欢度假,因为她总算不用在厨房忙进忙出,可以和泰格阿姨一起好好放松、谈天说地。有时候我母亲也会同行,她会坐在咖啡店里抽烟,吃些奇怪的食物。显然地,她没去的那几年比较好玩。不过在彭布鲁克郡时,要无视她比较容易。不知道为何,她在那里感觉比较渺小。莫儿和我自己发明了许多特殊游戏,饭店里总会有其他小孩,我们会让他们加入,并且编排一套娱乐节目,表演给大人看。
“难吃死了。”我说。我的话把他给逗笑了。“我可以回南威尔士一趟吗?”
“我们今晚在那儿过夜,明天带你去见我父亲。”他说。车灯远远照亮前方路面,我可以看见兔子蹦蹦跳跳地逃开。层层交错的细瘦树枝瞬间被点亮,随即又没入无边的黑暗。“我们会找间旅馆投宿,你以前住过旅馆吗?”
“我没办法像你在信里说的那样,开车送你去。不过如果你可以自己坐火车过去待上几天,应该没有问题。”
父亲抵达时,校门口挤满了许多家长。没有人针对他发表任何评论。他看起来就像平常的他,我恐怕又故态复萌,只敢用眼角余光瞄他。我也搞不懂为什么,这实在太荒谬了,我们明明已经像普通人一样通信了这么长时间啊。他开车载我回古厅。
我不确定这是不是个好主意,因为搭火车的话,我会被困在车厢里,而且那里怎么说都是她的地盘。如果她本人真的现身抓住我,我不晓得自己能怎么办。但或许她不会接近我。她不会知道我的行踪的。我不会施展任何魔法。
没有人问我母亲平时怎么打扮,因为根本没人愿意跟我说话。不过这样也好。她挑衣服的方法,就是打开衣橱,每隔两件抓一件出来穿;而且还会用一种只有她理解的诡异顺序轮替衣服的位置。我不晓得她这么做是因为魔法,还是单纯因为她脑袋不正常,这两者间的界限很难分辨。有时候她会穿得怪模怪样,有时候又正常得不得了。而那些正常的日子往往就这么刚好,正巧是她需要正常装扮的时候——比方说,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是在法庭,她就穿得十分端庄得体。多年前,当她还在托儿所带课时,穿着也很符合老师的形象——不过那时外婆仍在世,有人盯着她。但我看过她穿她的婚纱去逛街,或在七月的大热天里裹着冬季的厚外套,一月的寒冬里却几乎衣不蔽体。她有着一头漆黑的长发,即便梳理整齐,看起来仍像一窝黑蛇。假如她真穿上博柏利风衣和丝巾,也只会像是一种遮掩,宛如用布盖在刚举行过牺牲仪式的祭坛上。
终于回到古厅,三位姑姑都在画室里——名为画室,但那里其实不是供人作画的地方,也没有任何画架。那是“谈话室”的简称,如果需要进行隐密的交谈,就可以去那儿。不过她们几乎没怎么说话。我上前,亲了亲她们三人,之后在丹尼尔的书架前逗留了会儿,最后带着《永恒的尽头》[1]回到了床上。
有些女孩下午的课上完就直接被接走了。其他人窝在图书馆的窗户后,打量前来接送的车款和母亲的打扮——大部分来接人的都是母亲。狄尔丽的姐姐开了一辆白色的Mini Cooper来接她,我想她应该会羞得从此抬不起头来。依据我的观察,妈妈们的标准打扮是博柏利配丝质头巾。博柏利是一家高级名牌风衣的名称。
【注释】
今天一整天,学校内笼罩着一股几乎触手可及的压抑兴奋。每个人都迫不及待要逃离学校,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的假期计划,又是吹嘘,又是炫耀。沙伦早上就可以先走,这幸运的小家伙,因为犹太人还有另一项规定,就是周五夜晚到周六结束前不能旅行。如果破戒会怎样?当犹太人感觉像受一堆魔法禁制束缚。
[1] The End of Eternity,艾萨克·艾西莫所著,初出版于一九五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