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他说得就像是早期嬉皮士。”
你可能听了会不以为然,不过跟英文系教授谈话就是这样的。
“他确实是个早期的嬉皮士,嗯,还是个好诗人。”
我莞尔。“出自《我自己的歌》。我觉得这是他有福同享的道德观体现。”
她翻过身来,我瞥见她那完美的双峰。她微笑着说:“我最近在研究艾略特诗中意象的圣经本源,下个星期研讨课要用。”
她念了起来:“我拒绝超出自己多面性以外的一切,我呼吸空气,并留下许多……”接着她说道:“我一直都很喜欢这几句。”
“我在忙一件很不一样的事。”我的目光往下游移。
维多利亚在读沃尔特·惠特曼的《草叶集》。我们不在亲热的时候,她似乎就总是在看书。我猜这和她作为一个英文系教授的专业有关了。
“你不是又想要了吧?”
这是个周日的午后,我们躺在汉密尔顿酒店顶层公寓的床上。房间能看到泰晤士河景,潮水涨得很猛。人们都在准备看女王的生日大游行,半个伦敦的市民都排在堤岸上,期待着游船经过的时候能看上一眼。从我们的房间窗口居高临下,下面的人群显得很安静,微不足道。
“恐怕是的。”
我还得告诉你,除了我的写作事业和媒体关注,我还很幸运地搭上了这个星球上最美丽的女人。维多利亚,维多利亚·布莱切利。我是在杰里为发布我的新书举办的文学午宴上遇到她的。伦敦的文人悉数到场,而维多利亚就在他们中间。她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修长的双腿,赭色的秀发,碧绿的双眸,还有让人为之倾倒的笑容。你觉得我在夸大其词?你可以不信我说的话。不过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你才是个实至名归的嬉皮士,这么崇尚自由性爱。”
是,我知道。你可以说我疏忽了,我该料到他会找到我的,我应该改变一下我的样貌的。但是,在我来的那个地方,人们不会这样做的。为什么我就不能保持自己的穿衣习惯和说话方式呢?为什么我要屈服于他的威胁,放弃这多姿多彩的生活?就因为他有一堆壮汉朋友能对付我?不,我不想做任何改变,我喜欢我现在的生活,所以必须搞定马克·贝拉米。
我看着她的胴体,难以相信自己有多爱这个女人。这是这个早上我们第二次欢爱,就像两头野兽一样,我想你们有时候会这么形容。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像马克·贝拉米这样一个立志成为作家的人,怎么会有个这样的父亲?可他还就是有,我真有够倒霉的。
随后,我们赤裸着站在窗边,看着游船在跟泰晤士河凶猛的潮水搏击,游行的队伍就在我们下面经过。
我搜了一下马克·贝拉米这个人,他的信息并不难找到。他的父亲叫斯坦·贝拉米,是伦敦东区最臭名昭著的罪犯之一,五个星期之前才死于一场意外。斯坦·贝拉米有一大帮朋友,我猜马克随时能叫来几个。
所以你们看,我的生活满富诗情。哦,我差点忘了说,她挺喜欢我的作品的。
好吧,我不想对你说假话。我必须承认我们真的长得一模一样,说话腔调一样,穿着也一样,而且真要深究起来,很有可能连思维模式都一样。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时候。
所以我又怎么会因为那个自以为他是我的神经病,就放弃这一切呢?你们猜对了,我一丝一毫都不想放弃,所以说我必须想办法搞定马克·贝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