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性的回忆录种类繁多,其中诞生了一部文学经典——1666年约翰·班扬写下的《罪人头目的赦免》(Grace Aboundi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s )。当时班扬因宣扬浸信会的观点而获罪坐牢,他在狱中还写成了《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 )。为了反击人们对他的自我主义的批判,班扬在前言中引用了大量的圣经里号召人们铭记和分享自己经历的诫言,还模仿了保罗描述自己皈依经历的做法。在讲自己的故事之前,班扬劝读者享受这种乐趣:“记住你对良心、对死亡、对地狱的恐惧;记住你对神流过的泪、祝过的祷;没错,记住你如何坐在树篱下哀叹,求神开恩。你心里难道没有像米萨山一样的地方吗?难道你忘记了,在教堂围地、牛奶房、马厩、谷仓等地,神曾会见过你的灵魂?”
这种明目张胆的无神论在17世纪的英国不太能站得住脚,而且,在作品结尾处,克拉克森重回基督教的怀抱,加入了马格莱顿派。这个奇异的哈利·波特式的教派的名字来自创始人洛道威克·马格莱顿,他们的教义也很奇异。马格莱顿的回忆录《圣灵见证的行为》(The Acts of the Witnesses of the Spirit )在1699年出版,而他自己在一年前去世,享年89岁。这部作品称,在1650年前后,马格莱顿处于一次精神危机中,他的表亲同时也是他做裁缝时的同伴约翰·里夫对他说,“上帝告诉他,指派洛道威克·马格莱顿当自己的代言人”。这足以让他们成立一个教派了,并且他们在最终确定的教义里宣称,马格莱顿和里夫是“圣灵的两位证人”——正如《启示录》中提到的那样,上帝像普通人一样,身高五六英尺 ,在距离大地约6英里 的天堂里生活,那儿星星和月亮与从地面上看到的差不多大。毫不奇怪的是,马格莱顿屡次因亵渎神明而被审判和定罪(里夫于1658年去世)。他在被戴上木枷后写道:“我被人群殴打,有人用土块和狗屋里的泥砸我,有人朝我扔坏掉的鸡蛋和萝卜,还有人扔石头打我,有的石头有一磅 重;他们还轮流从窗户外面往下扔火把。”在结尾处,马格莱顿这样写:“我盼望最后的审判,到那时,我和里夫将审判我们在世时所有轻视我们、迫害我们的恶人。”
班扬如何保持自己既不夸夸其谈,也不高高在上且过度雕琢的文学风格呢?很简单,他是这样说的:“我不敢:上帝没有来说服我;魔鬼没有来诱惑我;我也没有故意坠入无底深渊,受地狱之苦。因此,我不会在讲关于他们的故事时添油加醋,我只会用平淡朴素的字眼,描述出真实的情况。如果别人喜欢,就让他们读下去;如果别人不喜欢,就让他们自己写个更好的吧。”
而17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自传就粗制滥造得多了,它们多以小册子的形式呈现。在1660年的《迷途的羔羊》(The Lost Sheep Found )中,惊人的自我中心主义逐渐显现,这从副书名(的一部分)中就可见一斑:“浪子游历了许多有宗教信仰的国家,悲伤而疲惫地回到了故乡。尽管先前犯下了种种过错,违抗父命,但他还是受到了永恒的恩惠。而他所有的不论是正义还是邪恶的后代都被抛下,承受着永恒的痛苦……劳伦斯·克拉克斯顿著,他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耶稣基督的唯一真正皈依的信使。”作者克拉克斯顿通常被称作克拉克森,他确实在书中描写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宗教之旅。他一出生就加入了英格兰国教会,后来转而加入了长老会、独立派、唯信仰论派和再洗礼派。成为一名再洗礼派教徒后,他因“在同一夜给六位赤裸的修女施行洗礼”被捕。据他记录,法官对他说:“据说,你与最喜欢的那几个人一起躺在水里,但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他回答说:“显然你不会像我这样。虽然大家都在笑,但人天生就不太想在水中交配。”笑声并没有带来好运,克拉克森和他的妻子被关进了监狱。被释放后,克拉克森加入了另一个教派——寻求派,成了一名福音传道者。他写道:“我在一个小镇上遇到了一位很有学问的少女,她被我的教义所感化,我和她睡了,那晚我过得好幸福,那个少女后来也深深地爱上了我。”克拉克森独创性地把这种行为合理化:“一个人终将一直被罪行束缚,直到他犯下了这种罪行。”接着,他又加入了浮嚣派,他的胡扯技能更上一层楼:“除非你能做到与任何一个女人同床共寝而不将之视为有罪,你做什么都是有罪的……我像他们说的那样,成为浮嚣派首领,来我这儿寻求知识的大多是高尚的女人,她们后来把我的住所称为总部。”他接下来的效忠对象(在此期间,他又被关了一小段时间)是巫术和秘术。显然,他对浮嚣派心灰意冷,继而抛弃了一切信仰:“我坚信根本就没有摩西、先知、基督或使徒,也没有所谓的复活。我认为所谓的生于平凡而又变得无限伟大的上帝,不过就是海洋里的一滴水、坟墓里的一具腐尸罢了。”
虽然班扬可能认为自己的写作风格平淡无奇,但其中仍有一种强烈得使人难以抗拒的情感。被关入监狱时,班扬把自己不得不与妻儿分离这件事称为“骨肉分离”。他还关注了几乎所有优秀作家的作品中的细节。他那义不容辞般的详述甚至为他年少时的罪过增添了新鲜感:“在结婚前,我一直是那一帮年轻人中的头头,有着种种恶习,还亵渎神灵。”然而,不得不说,他说的那些罪恶,其实都并不严重。他的主要问题似乎只是“诅咒、谩骂、说谎,又亵渎神的圣名”。他还喜欢在教堂的草坪上敲钟、跳舞。他描述得最详细的过错,发生在某个礼拜天玩“棒击木片”游戏的时候(据一位当代学者描述,这个游戏的玩法是在地面上放一个6英寸 长的椭圆形木片,用棒子去击打木片,等它弹到空中的时候再击打它一次)。他写道:“我刚把木片从地上击打起来,正准备击打第二下,这时突然有个声音从天堂直接冲入我的灵魂:‘你是要抛开这些罪恶进天堂,还是要带着这些罪恶进地狱?’我非常疑惑,把木片扔在地上,抬头向天堂望去。我似乎看见主耶稣很不高兴地向下注视着我。”
理查德·诺伍德在1639年至1640年写下的“忏悔”,既未假装圣洁,也不平淡乏味。他一开头就声明:“耶稣基督降世是为拯救罪人,而我就是罪人之首。”诺伍德列举了自己年轻时的过失,其中最值得一提的事发生在他15岁的时候:“我在一场舞台剧中扮演一个女人的角色,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如果上帝没有阻止我的话,我可能就会那样生活下去了。”(这件事可能发生于1605年,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剧院在那时正值巅峰。)后来,他出海成了一名水手,参加了与荷兰的战争。他还与天主教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产生的罪恶感似乎还与一种性羞耻混杂在一起——他说自己苦于“一种夜间的病症,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梦魇,后来越来越严重,没有一天幸免,极少能彻夜安眠,非常痛苦,而且每次都会做噩梦,还会出现幻觉”。恰是在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的帮助下,诺伍德最终加入了长老会,找到了获得解救的方法,并且作为百慕大群岛的开荒者之一,过完了富足的余生。
他因此有所悔改,但很快又故态复萌。他备受幻觉折磨,让他觉得最难熬的是他怀疑自己犯下了亵渎圣灵的“不可饶恕的罪过”。他陷入了一种死循环,直到某天在草地上散步时顿悟,他写道:“突然,我的脑海中响起了‘你的公义在天上’这句话,而且,我相信,我的灵魂看到了在上帝右边的耶稣基督。”不久,他受召成为一名牧师,这样的身份使他得以公开讲述自己的负担和罪恶,至少在他获罪入狱前是这样的。或许,班扬在写自传和其他作品时也能产生类似的舒适感:“我可以坦白真诚地说,在前往传道的途中,我的内心充满了自责和恐惧。哪怕到了讲道台的门后,我的心情依然忐忑。唯有传道时,我的思绪才得到了解放。一旦传道结束,我甚至还没走下讲道台,心情就再次跌落到谷底。”
出版回忆录最多的教派是公谊会,它的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贵格会。追随创始人乔治·福克斯的步伐,很多贵格会教徒保持着写日记的习惯,记录他们去祈祷会的行程、对信仰的坚持和对世间罪恶的观察。福克斯说:“我11岁时就知道清心和正义,因为我孩提时就被教导保持纯洁。”贵格会教徒的回忆录往往有一种自视圣洁的特质,对现代读者来说并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17世纪由班扬等一大批人写的灵性自传为18世纪重要的文学类别——小说奠定了基础。丹尼尔·笛福于1660年出生在一个不信奉国教的家庭,他作品的主题非常广泛,后来,他觉得单一的叙述不足以充分阐释自己的想法,就创造了“文学腹语术”。1717年,笛福以一个虚构的帮助法国赢得和平的谈判者的口吻,出版了“回忆录”《梅纳热先生在英国法庭上关于终结君主统治的几分钟谈判》(Minutes of the Negotiations of Monsr. Mesnager at the Court of England, towards the Close of the Last Reign ),次年又出版了《一名土耳其间谍在巴黎的后续信件》(A Continuation of Letters Written by a Turkish Spy at Paris )和《市长亚历山大·拉姆金斯的回忆录》(The Memoirs of Majr. Alexander Ramkins )。又过了一年,他出版了名为《约克郡水手鲁滨孙·克鲁索的生活和奇异冒险》(The Life and Strange Surpriz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 ,即《鲁滨孙漂流记》)的巅峰之作。这本书的副标题更长,还特别说了是“他亲笔所写”。前言没有署名,尽管简要,但提及了有史以来所有自传作者明里暗里都必须面对的两个问题——首先是逻辑依据:“但凡世上某个人的探险故事值得出版成书,并且出版后能得到人们的认可,那么该书的编辑必然看出了这一点。”其次是真实性:“编辑认为,书的内容就是发生过的历史事实,绝没有半分虚假;但他又认为,需要对原稿进行处理,如对内容的优化、对文章重点的转移和对读者的引导,因此不需要更多的解释,将其出版这个行为本身就足够了。”
清教徒的自传作品出现于17世纪初。这类自传作品也就是我们如今所说的“皈依的故事”。不过这种类型直到17世纪中期才真正兴起。当时,英国内战导致审查制度放松,印刷成本也有所下降,而且近百种教派突然活跃起来:常见的有长老会、浸信会、贵格会,还有的教派听起来就像是“英伦入侵”时摇滚乐队的支派——巴罗派、掘地派、格林德莱顿派、马格莱顿派、浮嚣派和寻求派。这段时间里,信徒们都认为基督即将重返尘世,因此他们纷纷出版了自己的故事。也正是因为这些信徒——蹄铁匠、裁缝、农民、补锅匠和传教士这样做了,回忆录才得以进入不同的社会阶层。
《鲁滨孙漂流记》确实催生了一大批以第一人称描写旅行和冒险的书,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公元1593年至1629年约翰·史密斯上校在欧洲、亚洲、非洲和美洲的真实的旅行、探险和观察》(The true Travels, Adventures, and Observations of Captaine John Smith, in Europe, Asia, Affrica, and America, from Anno Domini 1593 to 1629 )。(《文学传记辞典》指出:“该作品使史密斯成了有史以来最会吹牛、最没下限的故事书作家。很多读者都会赞同三百多年前托马斯·富勒在他的《英格兰名人传》[The History of the Worthies of England ,1662]中的观点:‘如果仅仅把史密斯说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反倒有点埋没他了。’”)
这种观念由加尔文派在英国的主要阐释者威廉·帕金斯(1558—1602)提出。在他广为流传的作品《金链》(The Golden Chain )中,帕金斯提出了一种个人救赎的方式,用历史学家D. 布鲁斯·欣德马什的话来说,这种方式“将为17世纪及以后的无数自传提供架构”。帕金斯在演说中劝告他的读者:“如果……你们想要获得真正永恒的生命,首先要按照上帝的法度,严格地检查自己以及自己的生命历程。”
笛福的书也吸收了很多灵性自传的元素。其实,鲁滨孙·克鲁索经历的就是许多自传作者描述的意志上的磨难。全书的转折点是,当克鲁索感到自己不管是物质、身体还是精神都接近谷底的时候,他在一个从海里打捞上来的箱子中找到了一本圣经。他写道:“当它有如神助般地出现时,我正真诚地祈求上帝给我悔改的机会。我看到书上说:‘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我丢下书,双手举向天空;同时我的心也升向空中,并欣喜若狂地高喊:‘耶稣……你做君王和救世主,请赐给我悔改的心吧!’”
这段时间内,几乎没有天主教徒发表宗教性的自传;但也偶有例外,比如英国诺维奇的朱利安,还有西班牙神秘主义者亚维拉的圣女德肋撒和耶稣会创始人圣依纳爵·罗耀拉,他们还是在信仰的驱使下这么做了。与天主教相比,新教的灵性自传数量很多——英格兰和新英格兰大部分遵从加尔文主义的教派都被归入了新教,这些教派的成员写了很多自传。加尔文引导信徒探视自己的内心,然后,自然而然地,观察到自己的过错:“……我们只有在开始对自己感到不满时,才会诚挚地请求上帝的帮助。”因此,当犯下罪恶而感到歉疚时,应当直接向上帝忏悔,而不是像天主教徒那样向神父忏悔。但其中有个关键的漏洞,加尔文认为,他的信徒“如果太过于痛苦,被自己的罪恶折磨,如果没有别人的帮助就无法得救”,就可以寻求别人的帮助,把自己的罪恶讲给别人听,从而得到救赎。由于“善功”和“圣事”都不能用来解释这种说法,信徒被引导着(用保罗·德兰尼在《17世纪英国自传》[British Autobiography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中的话来说)“进入了一个复杂的甚至是迂回的合理化过程,最后似乎总会得到一种半神秘化的保证——至少他是被选中的人”。描述这一过程的书能让人们了解其中的玄妙,自然值得期待。说得更高尚一点,这样的书对在人生旅途中前行的人也有帮助。
在接下来的八年中,笛福大概出版了六本书(其中一些是不是他写的还有待商榷),全部是自传体小说。其中最著名的是1722年的《摩尔·弗兰德斯的时运与不幸》(The Fortunes and Misfortunes of the Famous Moll Flanders )。在这本书中,笛福沿用了《鲁滨孙漂流记》的写法,在匿名的前言中解释书中文字的来源。这本书的复杂结构体现在“摩尔·弗兰德斯”其实是一个化名,而作者虚构的这本书的“编辑”想到了这一点可能会使读者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小说和传奇故事得到世人青睐的时候太晚了,以至于对一段个人史来说,当书中人的姓名和关于他的一些情况被隐匿后,人们就很难相信它是真的。”而且,这位“编辑”允许自己对弗兰德斯的言语有所干预:“我确实修改了故事的原始版本,还略微调整了这位著名女士的语言风格。特别是在开头,我把她的言辞改得更谦逊一些,因为原稿里她的口气更像是一个还待在纽盖特监狱的人,而不是她后来假装的那样心生悔意、低声下气。”
对切利尼和许多其他回忆录作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写作的过程,而不是让全世界都读到自己的作品。无论如何,切利尼到死都没有出版自己的回忆录。这部作品在17世纪时还遗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1728年才出版,恰好为现代回忆录的创作提供了灵感。
这位“编辑”做了太多,甚至去掉了“她人生中一些堕落的部分”,但他又不得不保留一些边角料,因为这是灵性自传中常见的:“要想呈现出邪恶之人感到后悔的过往,作品中邪恶的部分就要像真实一样邪恶;讲述并美化悔过的部分,如果能同时匹配上精神和人生,就无疑是最好的、最光明的。”
切利尼一开始是亲自在写,但后来他表示“这占了我太多的时间,而且似乎完全没必要这样做”。于是,他找来一个病恹恹的14岁小男孩,让他长期为自己做笔录。切利尼在自己的工作室里一边工作,一边口述,并说“我很喜欢这样做”。(这就像现代总裁求助于秘书或录音机一样。)显然,他选择这种方式的原因之一是这本回忆录长达225,000字的篇幅:它更像是一系列奇闻异事,而非奥古斯丁式的忏悔记录。实际上,这本书令人吃惊的一点是,里面几乎没有任何反思,所有内容几乎都只是对事件的浅浅叙述,可能人们对一个雕塑家能写出的东西本就没有太多期待。所幸,切利尼知道怎么去编故事,所有的细节描述也很到位,比如他与教皇和美第奇家族之间的交往、他的工艺品制作过程、他与当时几乎所有重要艺术家之间的关系、他嫖妓和因嫖妓而长期患有性病的经历,以及最令人震惊的他用拳头揍人、用刀捅人的经历。
后来的一些小说家显然受到了笛福的影响,比如亨利·菲尔丁、托比亚斯·斯摩莱特、劳伦斯·斯特恩、塞缪尔·理查森和约翰·克莱兰德(《芬妮·希尔:一个欢场女子的回忆录》[Fanny Hill, or, Memoirs of a Woman of Pleasure ]的作者,这本书出版于1749年,通常被视为第一部英文情色小说),他们在笛福的引领下,创作了自传体小说。而笛福本身在自传领域也有一定的影响。更值得一提的是,笛福的书激励了真正的平民百姓去撰写并出版自己的故事。笛福在1722年发表的令人叹为观止的小说三部曲中的一本就是《真正可敬的杰克上校的历史和非凡的生活》(The History and Remarkable Life of the Truly Honourable Colonel Jacque ;还有一本是《瘟疫年纪事》[A 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 ])。在这本书中,笛福笔下的叙述者说:“或许我把这些事写下来的时候并没有预见到,这些讲述我们自己的故事会在英国如此流行,会这么适合给人看。”1740年,著名演员、剧作家、剧院经理及桂冠诗人科利·西伯出版了自己的回忆录。两年后,菲尔丁出版了《约瑟夫·安德鲁斯》(Joseph Andrews ),书中的叙述者说西伯的回忆录“是伟人亲笔所写,他的人生和书中所述完全一致,许多人认为像他那样的人天生就是为了写一本书”。
《本韦努托·切利尼的生活》(The Life of Benvenuto Cellini )是第一本让人感到非常现代化的自传,切利尼在全书第二段提出了自己的理念:“不管是谁,只要他拥有值得赞扬的伟大成就或真正的丰功伟绩,只要他在乎真理和美德,就理应亲手写下自己的故事。”(不过,他又补充说:“但是,在四十岁之前,不该冒险去做这么了不起的事。”这就绝不是个现代化的观念了。作家乔伊斯·梅纳德19岁时就出版了回忆录;体操运动员玛莉·卢·雷顿出书时16岁;电影明星德鲁·巴里摩尔和波姬·小丝出书时一个15岁,一个12岁;20世纪60年代的童星梅森·雷斯出书时才9岁。苏格兰网球运动员安迪·穆雷出版了《安迪·穆雷自传》[Andy Murray: The Autobiography ],当时他21岁,他的出版商说:“在这本自传中,安迪·穆雷首次讲述了他成为超级明星的漫长、艰辛、困难重重的历程。”)
那些自传也反映出笛福笔下的叙述者在阶级、性别和礼仪上的多样性。18世纪晚期的自传作家詹姆斯·拉金顿曾感叹:“竟有如此多的作奸犯科之人写下并出版了描述他们如何生活和改过自新的作品!”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与笛福笔下的摩尔·弗兰德斯、理查森笔下的帕梅拉和克拉丽莎极为相似的人——18世纪中期著名的“可耻回忆录作家”三姐妹:夏洛特·克拉克(科利·西伯的女儿)、拉蒂西亚·皮尔金顿和康斯坦蒂亚·菲利普斯。她们用作品替自己辩护、跟别人算账,并获得某种解放。皮尔金顿的丈夫指控她与别人通奸,跟她离了婚。她原先想要靠写诗挣钱,养活自己和儿子,但这条路走不通,于是她开始写自传。她讽刺地说:“我亲爱的丈夫……他只准我活得像一只无害的家鸽,认为我本该如此。按理我应当满足于我卑微的处境,为我们可能会有的那些孩子做做针线活,而不是拿起笔写作。”皮尔金顿构思了一部三卷本作品,在第一本中就坦率地公开了自己的文学勒索计划:“凡是结了婚的男人,只要攻击过我,不认同我的回忆录,我就不会心慈手软。不论他们高贵还是卑微,我都会直接把他们的名字写出来。”
文艺复兴时期最值得注意的两部自传的作者都是意大利人,他们分别是生于1500年的佛罗伦萨金匠、雕塑家本韦努托·切利尼,以及比他小一岁的米兰医生、数学家吉罗拉莫·卡尔达诺(有时也被叫作杰罗姆·卡当)。卡尔达诺在1570年开始写《我的一生》(The Book of My Life ),那时距离他去世只有一年了。尽管这本书非常独特,但它并没有很出名。与教皇庇护二世和后来的许多回忆录作者一样,卡尔达诺一开始就阐述了自己的理念:“在人所能做到的事中,没有比认清真相更有价值、更令人快乐的了。”紧接着,他以一种现代自传的读者也很熟悉的说法补充道:“我可以肯定,这部作品中绝没有一个词是出于自负,或仅仅是为了点缀。”不过,卡尔达诺的表达难免有一些虚荣的成分,因为他有着某种像当代流行明星一样的自恋心态,坚信关于自己的一切都非常有趣,比如他在第四章中描写的自己的“身材和外貌”:“我是个中等身材的男子;我的脚很短,接近脚趾处很宽,脚后跟又太高,所以我很难找到特别合脚的鞋,通常都得定做。我的胸有点窄,胳膊细长。我的右手很厚实,手指总是闲不下来,所以看手相的人断言我是个乡下人,而他们知道实情时都很尴尬。我手掌上的生命线很短,但那条被称作‘撒旦’的厄运线又长又深。相反,我的左手真的很好看,手指纤长匀称,指甲也很有光泽。”
当英国的世俗自传发展得如火如荼时,新英格兰人仍专注于精神层面的丰富。即将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许多殖民地都有清教徒或贵格会教徒聚居,因此大量的殖民者选择写这种文学体裁也就不足为奇了。与大西洋对岸的同伴不同的是,新英格兰的清教徒一入教就在写个人叙述,因为只有讲述了自己受恩惠经历的人才能加入教会。由于是按照预设好的公认模式来写的,这些“有形圣徒”的早期叙述作品让人难以分辨,哪怕作者是像爱德华·泰勒、安妮·布莱德斯特里特、托马斯·谢泼德、英克利斯·马瑟和科顿·马瑟这样的名人。到了18世纪中期,清教教义的变化有些出人意料,乔纳森·爱德华兹引领的复兴运动和大觉醒运动尤其值得注意。在爱德华兹发表于18世纪40年代的个人叙述中,尽管风格和激情都堪称绝妙,但仍沿用了传统的行文架构——在怀疑与信仰之间来回摇摆。
虽然庇护二世是一名宗教人物,但《闻见录》并不完全属于灵性自传的范畴,更确切地说,它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产物,也是作者为自己立起的一面镜子。(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玻璃镜逐渐被改良,成为文艺复兴中强调自我的关键元素;显然,镜子也让自画像这种“视觉上的自传”得以成为新的流行类别。)但丁、彼特拉克、蒙田、伊拉斯谟、莎士比亚、约翰·邓恩,几乎所有举足轻重的文艺复兴时期作家都对自己有所反思,形式多样:日记、个人随笔、诗歌中的自述(主要是但丁的《新生》[La Vita Nuova ],在他的数以千计的抒情诗中也有体现)、小说或戏剧中的隐晦自述等。文艺复兴时期,有些人开始尝试创作严格意义上的自传,数量虽少,但意义重大。詹姆斯·S. 阿米兰在权威性著作《伊卡洛斯的飞行:欧洲现代早期的工匠自传》(The Flight of Icarus: Artisan Autobiography in Early Modern Europe )中,引用了德国(约翰内斯·布茨巴赫1506年写的“年少时身为漂泊的织工和裁缝学徒”的经历)、西班牙(1594年,路易斯·德·卡瓦哈尔身为“一个流动小贩、牧羊人、店员、教师和商业多面手”,写下的自己皈依祖先的犹太教信仰的经历)和法国(皇家外科医生安布鲁瓦兹·帕雷1585年出版的《各地游记》[Journeys to Diverse Places ]和《致歉书》[Apology ])的作品。值得一提的还有两本由军人写的作品,作者分别是法国的马丁·杜·贝莱(1559)和英国的弗朗西斯·韦尔爵士(1602)——两本书都被命名为《闻见录》(Commentaries ),都参考了恺撒的作品,甚至还都模仿了恺撒的第三人称叙事方式。
许多贵格会教徒追随了乔治·福克斯的脚步,他们虔诚的日记或其他形式的回忆录也成了一种常见类型。一个著名的特例是《对伊丽莎白·阿什布里奇前半生的一些描述》(Some Account of the Fore Part of the Life of Elizabeth Ashbridge ),这本书开头写道:“我的一生中发生了许多奇闻异事,其中有一些源于我的叛逆,另一些则源于我的善良,为此,我认为自己应该有一些评论……”
不久之后,庇护二世真的成了枢机主教。教皇卡利克斯特三世去世后,他还参加了继任教皇的选举。他对选举中的讨价还价和欺诈行为的描述,可谓史无前例的坦率——显然,没有哪位美国总统会抖出这样的丑闻。他的竞争力很强,但他必须应对各种各样的肮脏伎俩,比如他的竞争对手——鲁昂地区的长老就试图通过欺骗让他输掉投票。庇护二世终于当选为教皇时,他的言语完全在人们的意料之中:“谁都会感到高兴的,可能你会发现,不仅人会狂喜,连动物和城市中的建筑都会欢喜不已。”
谁还能拒而不读呢?阿什布里奇不会令人失望。1713年,她出生于英国柴郡;14岁时出于一股“愚蠢的激情”与人私奔,仅仅5个月后,她吝啬的丈夫就死在她的眼前;她被一个商人诱骗去当契约工,后来得以逃脱;她登上了一艘开往美国的船,在船上阻止了一场暴动,但最终还是签下契约成了奴隶。在纽约时,她受到了买主的虐待:“他不能忍受我穿着衣服得体地做事,我必须在飘雪的季节光着脚服侍他,还要做最下等的苦工。”她自学裁缝,最终赎回了自由,又结了一次婚,还加入了贵格会(由于对丈夫苏利文的暴虐性情不满),成了一名传教士。苏利文总是试图动摇她的信仰,有次在费城的一家酒馆中,他坚称阿什布里奇和自己跳舞是亵渎信仰。阿什布里奇写道:“我颤抖着,让他放过我,但他坚持要跳。我知道他脾气暴躁,不敢多说什么……后来,他拽着我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我依稀看见乐手停止了伴奏,说‘放开你妻子吧,我不弹了’,我这才如释重负。”
“当时他正因痛风而卧病在床。许多人前来恭喜他,他听到这个消息后说:‘如果这是真的,一般两个小时以内就会有正式通知。但我也要做好没被选中的准备。我不会被担忧动摇,也不会被虚幻的希望迷惑。’而萨莫拉教区的主教胡安在听到这样的消息时,说:‘我苦苦盼了三十九年,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为报信人备好礼物后,他跪在圣母马利亚的画像前,感谢她和耶稣终于回应了自己的祷告。人与人的本性竟如此不同!有些人期待着愿望实现,而另一些人则准备着接受希望落空。”
苏利文最终幡然醒悟,加入了贵格会,但未能善终:某天,“他喝得酩酊大醉,去应征入伍”,加入了英国军队。苏利文坚持奉行教义,拒绝拿起武器,因此受到毒打,9个月后不治身亡。(他死于1741年,阿什布里奇的叙述也止步于此。但值得高兴的是,五年后,阿什布里奇嫁给了一个富裕的贵格会教徒,总算步入了幸福的婚姻生活,而且她在1755年去世前,还有大量作品面世。)
教皇庇护二世于1463年完成的《闻见录》(Commentaries ),不仅书名改自先人恺撒的作品,还采用了恺撒以第三人称单数为主、穿插第一人称复数的写作方式。在前言中,庇护二世(在成为教皇前名叫艾伊尼阿斯·西尔维乌斯)解释,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防止自己像有些教皇那样弄臭自己的名声:“他们在世时几乎被所有人责骂,但死后又被赞扬。我们亲眼见到马丁五世、尤金四世、尼古拉五世和卡利克斯特三世在世时遭到大众谴责,死后又被捧上了天。”这种坦率一开始会令人耳目一新,但你渐渐领会他的意图后,就会感到些许愤怒——他与许多政客和领导人一样,试图在故事里树立自己的英雄形象。他写道,一次有传言说(后来事实证明传言是假的)他会是新立的枢机主教之一。
虽然灵性自传大多平淡乏味,从不语出惊人,但它们着实影响深远。如果你观察得足够仔细,就会发现美国的大部分回忆录都受到了它们的影响。直到现在,灵性自传依旧被人们争相仿效,各种作品中都有它们的影子,比如《马尔科姆·X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Malcolm X )、吉米·卡特的《永活的信心》(Living Faith ,这是这位前总统的八本回忆录之一,他的高产程度足以与玛雅·安吉罗、雪莉·麦克雷恩一较高下)、奥古斯丁·巴勒斯的《拿着剪刀奔跑》、詹姆斯·弗雷的《百万碎片》——在这些书中,作者都先描述自己的不羁过往(而且越不羁越好),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都得到了某种救赎。
《玛格丽·坎普之书》(The Book of Margery Kempe ,1376)通常被认为是第一本英语自传,它是一本依照奥古斯丁式的传统而写的带有宗教性质的个人编年史。玛格丽是英格兰诺福克郡的一个不识字的妻子和母亲,她把自己的故事口述给别人,由别人记录。她总是把自己称为“这个生灵”。这本书虽然经过了层层转译,但被译成现代英语之后,还是很生动形象,有些部分很扣人心弦,因为在描述玛格丽的神秘所见时,总是伴有“狂暴的”哀号。某天晚上,一阵美妙的音乐吸引她从床上起来:“这旋律比世上的任何曲调都更悦耳,简直无与伦比。”从那时起,她拒绝谈论世俗的事情,只是说:“天堂里充满了欢乐。”自然,这使她的邻居们很苦恼。她也提到,此时的自己觉得性是“婚姻的债务”,它变得“非常令人憎恶,自己宁可去吃喝淤泥,或是管道里的污物,也不愿接受任何肉体上的亲密”。经过了三四年的协商(在此期间,她生下了自己十四个孩子中的最后三个),她的丈夫终于妥协,与她一同立下了贞洁誓言。
17世纪,皈依叙事为“美洲新大陆本土的叙事形式”奠定了基础。由于从欧洲来到美洲的移民以各种方式侵入美洲原住民的生活,偶尔有原住民把他们抓起来当俘虏也就不足为奇了(根据最新的估测,从第一批探险者踏上美洲大陆起,这种事在整个19世纪里发生了一万多次)。常见的情况是,那些活着回来讲述自己的故事的人,真的把自己的故事写成了书——囚禁叙事就此产生,私掠船船长汉斯·斯塔登的作品就是开山之作。16世纪50年代,斯塔登在如今的巴西被图皮南巴部落俘虏。他最终重获自由,并出版了《对美洲新世界食人族的真实记录和描述》(True History and Description of the Man-eaters who Dwell in the New World Called America )。这本书中有许多木版画,这是美洲原住民的形象第一次被流传开来。这本书成了欧洲的畅销书,大概有76个版本。无疑,“食人族”是关键词,斯塔登突出描述了部落里吃人肉的情形,还有他好多次差点被吃掉的经历。
说到成书年代仅次于奥古斯丁《忏悔录》的回忆录,可能要上溯到12世纪的法国修道士所著的回忆录了。其中,彼得·阿伯拉的《我的苦难史》(Historia Calamitatum )是引人注目的作品。该书是写给一位朋友的,阿伯拉没有提及这位朋友的姓名,但表示写这本书的目的是安慰对方:“把你的痛苦和我的比一比,你就会发现你的痛苦根本不值一提,或者微乎其微,这样的话,你心里便会舒服多了。”这话很可信,因为阿伯拉在讲述自己与爱洛依丝之间那段著名的爱恋和因此受到的报复时写道,“爱洛依丝的叔父带着一些随从,因为我曾做了让他们悲伤的事,而切掉了我身体的那部分,使我失掉了男子的资格”。他补充说,“当我被伤害的事传开后,朋友们用令人难以忍受的哀泣和惊叫折磨着我,他们的同情比伤口更让我痛苦;我觉得耻辱比身体的创伤还深重,折磨我的是羞愧,而不是痛苦”。
这类回忆录在北美洲蓬勃发展之时,距离其诞生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世纪。1676年,马萨诸塞州一个名叫玛丽·罗兰森的居民被一群突袭兰开斯特镇的纳拉干西特族印第安人俘虏,大概3个月后才被赎回。罗兰森写下了自己的经历并将其出版。显然,她没有浪费笔墨,开门见山,在开头为后面的大量叙述进行了铺垫,还描写了非常多的场景:“1675年2月10日,很多印第安人突然闯入了兰开斯特镇。那时太阳正要升起,我们听到几声枪响,向窗外看去,有几幢房子着了火,浓烟滚滚,直冲云霄。印第安人从一幢房子里拖出来五个人,其中的一对夫妇和他们还没断奶的孩子都被杀了,还活着的另外两个人被抓走了。有两个碰巧从驻防区出来的人也遭到了攻击,一个被杀死,另一个逃走了;还有一个正在逃跑的人被击中,受伤倒地,他乞求那些印第安人饶他一命,承诺会给他们钱(这是我听说的),但印第安人完全不听,把他杀了,还剥光他的衣服,将他开膛破肚。”
在传统的有关回忆录历史的研究中,在奥古斯丁之后,往往就直接跳到了19世纪初的三部极具影响力的回忆录——作者分别是爱德华·吉本、让-雅克·卢梭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其实,现代早期也诞生了相当多的自传体作品,它们之所以默默无闻,仅仅是因为当时没被整整齐齐地排放在书店的回忆录专区而已。最近的学术研究已经发现了大量的此类作品,并在某些情况下给予了它们应有的尊重。这些作品值得被关注,不仅仅因为其内容,还因为它们预示了当代作家和读者依然需要努力解决的各种问题。
对罗兰森和其他清教徒而言,被囚禁的经历不仅完全符合既有的灵性自传范本,还增添了些许新奇巧妙的点缀。用科顿·马瑟的话来说,“印第安人的信仰是一种最直接的恶魔崇拜”,不管是从字面上还是从象征意义上,与印第安人待在一起常被比作身处地狱。囚禁有时也被视为一种惩罚——约翰·威廉斯说,那是“最真实、最可怕的对神的惩戒的体验,上帝以他圣洁的权威,把我与我的家人和族人送到那些憎恶我们的人手上”。这种经历几乎总是被当成一种历练和测试。有些俘虏,比如汉娜·达斯顿,就在荒原上皈依了:“在我承受苦难的时候,上帝的言语安慰了我。”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得以重返家园也被视为上天的保佑——否则,罗兰森怎么会把她的书命名为《上帝的权威与仁慈,以及上帝承诺的显现》(The Sovereignty & Goodness of God, together, with Faithfulness of His Promises Displayed )呢?约翰·威廉斯1707年的作品又怎么会被命名为《被解救的俘虏回到了锡安》(The Redeemed Captive, Returning to Zion )呢?
“我一边说,一边满含辛酸地流泪不止。突然,我听见从旁边的一间房子里传来孩子的声音,听不出是男孩还是女孩,反复唱着:‘拿起来,读吧;拿起来,读吧。’我的脸色立马变了。我认真回忆是否听过孩子们游戏时唱这样的几句,但完全想不起来。我忍住眼泪,站起身来。没有别的解释,这一定是神谕,叫我翻开书,翻到哪一章就读哪一章……我把书抓在手中,翻开,沉默地读着我最先看到的一段:‘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我没有再读下去,也不需要再读下去了——我读完这一句,顿时感觉有一道宁静的光射入心中,驱散了疑虑的阴霾。”
这些作品将完美的叙述和具有教诲性的主题融为一体,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共鸣。据某位学者称,1682年,罗兰森的书一面世,销量就排到了第二位,仅次于圣经。研究美国出版史的杰出历史学家弗兰克·卢瑟·莫特把这本书与18世纪威廉斯、乔纳森·狄金森和玛丽·杰米森所著的囚禁叙事作品一起列入了史上最畅销作品名单。另一位历史学家理查德·范·德·贝茨写道:“这本书的第一版如今已极为罕见,因为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们都被翻烂了。”
以上叙述出自恺撒这样的大人物之手似乎顺理成章。在现代以前的世界,人们大多无须具备特别扎实的写作理论基础就能侃侃而谈。在信奉基督教的欧洲,最常见的写作动机是宗教:以自传的形式,记录皈依、忏悔、救赎或释罪的过程。其中不得不提的是公元5世纪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这无疑是历史上一部伟大的自传。这本书就像一幢摩天大楼,孑然耸立于一望无际的中世纪平原之上。奥古斯丁常常直接与上帝交谈,《忏悔录》以他在今阿尔及利亚度过的童年为起点,记录了他的信仰历程。他主要叙述自己的罪过——沉重的、轻浮的、年轻人常犯的罪过:“在我家葡萄园附近,有一棵梨树,树上果实不少,但颜色和味道并不诱人。我们几个坏小子想要偷梨子,伺机在一个深夜(我们常在街上待到很晚)动手。我们偷了很多梨,只尝了一口,就都拿去喂猪了。我们之所以喜欢这么做,只是因为这样的行为是被人厌恶的。”我们还可以得知他在北非和米兰的丰富多彩的生活细节,奥古斯丁认真起来,是个说故事的能手。每逢绝望的时候,他便会读一读保罗的话,从而领悟要放弃肉体,开始贞洁的生活。奥古斯丁的回忆录开创了通过阅读他人的自述来构建自己的情感高潮的先河,此后,这样的例子层出不穷,比如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自传》(Autobiography ):
随着囚禁叙事的发展,作品中呈现的印第安人的形象发生了变化。对清教徒罗兰森来说,那些劫持者的所作所为无论好坏,都是上帝荣光的证明。此后的作品为了开脱罪责和编造民族神话,也往往会把美洲原住民描绘成天性邪恶、行为令人不齿的野蛮人。1823年一篇文章的标题就会给人这样的感觉:《梅西·哈比森遭受印第安人的野蛮行径,带着一个还在吃奶的婴儿》(A Narrative of the Sufferings of Massy Harbison from Indian Barbarity ... with an Infant at Her Breast )。
“恺撒担心部下的撤退情况,下令把木栏搬到山的另一头去,面向敌人堆放起来。他又命令士兵利用木栏的遮蔽,在木栏后方挖掘一条中等宽度的壕堑,尽力制造障碍。他还沿途埋伏了投石手,掩护我军撤退。一切安排妥当后,他下令撤军。庞培的追兵傲慢、大胆地袭来,推倒防御工事前堆放的木栏,继而越过壕堑。”
和原住民待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作者遣词造句就会越斟酌、越有同情心。1758年,15岁的宾夕法尼亚女孩玛丽·杰米森被原住民抓走。她先后嫁给了两名塞内卡部落的男子:舍尼吉(结婚三年后就去世了)和海俄卡图(杰米森和他生活了五十年)。尽管可以离开,但杰米森选择留在那里,和劫走她的那些人共度漫长余生。杰米森解释说:“那儿就是我的家,那儿有我的家人,还有我亲密的朋友。”以上这句话出自《玛丽·杰米森的人生故事》(A 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Mrs. Mary Jemison )——1823年,白人作家詹姆斯·埃弗雷特·西弗与当时大概80岁的杰米森一起待了三天,然后就写出了这本书。这本书成了19世纪20年代的畅销书,与詹姆斯·菲尼莫尔·库珀的作品平分秋色。毫无疑问,库珀的书也以被印第安人囚禁为亮点。另一个能与之相提并论的故事出自约翰·坦纳。1790年,9岁的坦纳在肯塔基州被肖尼人抓走,后来又被卖给了奥吉布瓦人。久而久之,他丧失了使用英语的能力,娶了印第安人为妻,彻底成了部落中的一员。后来,坦纳又回到了白人社会,与他的母亲和姐妹团圆,成了向导兼翻译,并在1830年出版了《约翰·坦纳(现为苏圣玛丽市的美国翻译)在北美内陆地区被印第安人囚禁的三十年》(A Narrative of the Captivity of John Tanner [U.S. Interpreter at the Sault Ste. Marie ] During Thirty Years Residence Among the Indians in the Interior of North America )。虽然与杰米森的作品相比,坦纳的这本书卖得没那么好,但它让现代读者非常详细地看到了美洲原住民的生活。坦纳还从人类学角度出发,在书中对美洲原住民的语言、风俗和信仰做了上百页的描述。
那个年代的作品鲜有留存,但尤利乌斯·恺撒在大约公元前50年写的《高卢战记》(Commentaries on the Gallic War )是个例外。《高卢战记》讲述了恺撒率军与高卢当地军队战斗九年的故事。早在亨利·亚当斯和诺曼·梅勒之前,恺撒就以第三人称(偶尔穿插复数的第一人称)描述自己的行动、谋略和军事胜利。下面就是恺撒对自己与曾经的盟友、后来的死敌——格涅乌斯·庞培之间的一场漫长战役的描述:
囚禁叙事风靡了整个19世纪,而且其影响还在扩大,在大量小说和非裔美国人奴隶叙事中都能找到这种元素。因为奴隶叙事就是由那些被抓走并被迫在另一种文化中生活的人写的。后来,像《搜索者》(The Searchers )和《小人物》(Little Big Man )这样的西部电影也融入了这种元素。如今,大量被劫持过的美国白人的自传中都有这种元素的显著痕迹:帕蒂·赫斯特描述了自己被城市游击队绑架时的情形,特里·安德森在《红色黑手党》(Den of Lions )中讲述了他20世纪80年代在黎巴嫩被扣作人质的事,贝蒂·麦哈姆迪在扛鼎之作《狂奔天涯》(Not Without My Daughter )中讲述了她被伊朗丈夫囚禁并最终逃脱的真实经历。被不明飞行物绑架的故事显然也与之相关,而且这些故事中的外星人通常都有灰色皮肤,这也绝非凑巧(此外,在维基百科的介绍中,外星人“由细细的脖子支撑着圆形的光秃秃的头,还有极大的没有眼睑的眼睛”)。
不仅仅是西方人,大概全世界的人们都想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别人,因此人们自古以来就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讲述着自己的故事。而人们往往一听完就把那些故事忘得干干净净——偶尔能保存得久一点,但等最后听过的人一去世,也就再无人知晓了。直到并不遥远的过去,这一情况才有所改善。书面文字的出现,提供了一种保存故事的方式,这也意味着人们会想让自己叙述的故事更长、更正式。《旧约》(尤其是通常被认为是大卫所写的《诗篇》,以及《先知书》的部分内容)和《新约》(保罗在《使徒行传》中的见证)都包含自传的元素。罗马式自传的传统到了塔西佗所处的时代已经弱化,塔西佗曾说:“在我们父辈的那个时代……大多数人认为,描述自己的人生是出于自重,而非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