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抽泣,一边告诉她事情经过。“那些小孩……桑葚树……他们向我扔桑葚……”等我说完,她开始大笑。“这不好笑!”我说。
“出什么事了?”
“不是,不是,特雷弗,”她说。“我笑不是因为这件事好笑。我是松了口气。我以为你被打伤了。我以为这些都是血渍。我笑是因为这些只是桑葚汁。”
当我跑到家里,我看上去就像是被人揍得遍体鳞伤,因为我正在号啕大哭,而且浑身上下都是紫红色的桑葚汁。我母亲看着我,吓坏了。
我妈妈觉得所有的事都好笑。面对再黑暗、再痛苦的事,她都能用幽默化解。“试着想想好的一面,”她笑着,指着半身满是桑葚汁的我。“你现在真的是一半黑一半白了。”
然后,刹那间,我还来不及反应,所有的小孩都开始用桑葚砸我,打得我屁滚尿流。有些桑葚还没有成熟,和石子一样坚硬。我试图用双手护住脸,但是炮火从各个方向袭来。他们一边打我一边笑,一边骂着我:“丛林人!布须曼!”我吓坏了。突然之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开始大哭,然后狂奔,没命地狂奔,直接跑回了家。
“这不好笑!”
但很显然,他没有等到预想中我的反应,这个小孩开始咒骂我。“Fok weg, jou onnosele Boesman!”——滚出去!滚,你这个该死的丛林人!布须曼!我没理他,继续做我的事。突然,我感到后脑勺上“啪”地一下。他用一颗桑葚砸我,倒是不疼,但让我吃了一惊。我转过头看着他,“啪!”他又打过来,这次正打在我脸上。
“特雷弗,你没事的,”她说,“去洗干净。你没受伤。你心里难受,但你身上没有受伤。”
像这样的事常常发生,我总是被欺负。在桑葚树下发生的那次应该是最严重的。有一天傍晚,我像往常一样自己在周围跑着玩。在街角的桑葚树下,有五六个男孩子正在采桑葚吃。我也走过去开始采,想带回家吃。那些男孩比我要大几岁,十二三岁的样子。他们不和我说话,我也不和他们说话。他们彼此说着南非荷兰语,我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其中一个男孩向我走来,他是里面的小头头。“Mag ek jou moerbeie sien?”——我能看看你的桑葚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哦,赞,我交到朋友了。我双手捧起,给他看我刚采的桑葚。他一把将桑葚从我手中打到地上,然后踩得稀烂。其他小孩开始大笑。我站在原地,看了他一会儿,这时我已经脸皮很厚,对这些欺凌行为已然习惯,于是我耸耸肩,继续去采桑葚了。
半个小时后,亚伯来了。那时候亚伯还只是我妈妈的男朋友,还没有试图想当我的父亲或继父,他更像是一位大哥,会跟我开玩笑,玩闹。我还不太了解他,但我知道他有脾气。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变得很迷人,特别搞笑,但同时,他也能变得很坏。他在黑人家园长大,而在那里,你只有靠打架才能生存下去。亚伯个子也高,身高一米九,身材修长。那时他还没打过我妈,也没打过我。但我知道他很危险。我能看出来。如果有人在路上抢了我们的车道,亚伯会从车窗向外大喊,对方也会鸣笛,冲我们喊吼回来。眨眼间,亚伯就已经下车,瞬移到那辆车前,从驾驶员一侧的窗口揪住那个司机,在他面前大吼,并扬起拳头。你能明显看出另一个人的恐慌。“对不起,对不起。”
穆隆格斯比我大,他可以罩着我。他冲出去找到了那群小孩,30分钟后,他就带着我的自行车回来了。
那晚亚伯走进房里,坐在沙发上后,看出来我好像哭过。
“我以为他们在向我示好。我以为我交了个朋友。”
“发生什么事了?”他问我。
“特雷弗,你被抢劫了,”他说,“你怎么不追他们?”
我刚要解释,我妈就打断了我。“别跟他说。”她对我说。她知道我说了之后会发生什么。她比我更明白。
我下了车,她跨上我的车,往前骑了大概六七米的样子,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大孩子跑到街上,她停住,然后下车,那个大孩子跨上我的车骑走了。由于居然有女孩主动和我讲话,我当时高兴得不得了,完全没想到他们偷了我的车。我跑回家,一路跳着笑着。我表兄问我自行车去哪儿了,我告诉了他事情经过。
“别告诉我什么?”亚伯问。
“可以,当然可以。”我说。
“没什么。”我妈说。
我完全傻了。哦,哇哦,我心想,我交到朋友了。
“不是没什么。”我说。
“嘿,”她说,“我可以骑你的车吗?”
她瞪向我。“别告诉他。”
就算那时我心里以为大家会喜欢我,但现实并非如此。有一年暑假,我有了一辆全新的自行车。我的表兄穆隆格斯和我会换着骑,在周围转悠。有一次我正在街上骑着,一个很可爱的有色人种女孩跑过来拦住了我。她冲我甜甜地笑着,摆着手。
亚伯开始不耐烦了。“什么?别告诉我什么?”
其他的有色人种恨我,是因为我身上有白人特征。哪怕我认定自己是黑人,我还是有个白人父亲。我上过英文私立学校。我知道在教堂怎么和白人相处。我的英语流利,而且我几乎不会说南非荷兰语,而这是有色人种应该说的语言。所以有色人种觉得我认为自己比他们优越。他们会模仿我的口音,好像我在摆架子一样。“Dink jy, jy is grênd?”——你以为你很高级是不?——自命不凡,要是在美国,他们会用这个词说我。
他喝过酒。他没有哪次下班回家时是清醒的,而喝酒只会让他的脾气更糟。奇怪的是,在那一刻我意识到,如果我把事情说出来,我就能让他介入其中,做点儿什么。我们几乎是一家人了,我知道如果我让他觉得他的家人被羞辱了,他会帮我去找那群孩子报仇。我知道他身体内藏着一个魔鬼,而且我也痛恨这一点;他发起火来那种暴力和危险的样子,总会让我感到恐惧。但在那个时刻,我很清楚,我说的话可以让这头猛兽站到我这边来帮我。
在伊登公园,我遭遇了两类有色人种。一种人因为我身上有黑人的特征而恨我。我的头发是卷的,而且我以这种圆蓬发型为傲。我说非洲语言,而且很喜欢说。人们听到我说科萨语或祖鲁语,会问:“Wat is jy? 'n Boesman?”——你是谁?布须曼(丛林人)?为什么你想做黑人?为什么你要说那种带吸气音的语言?看看你的浅色皮肤吧,你就快要变成白人了,但你却放弃了。
我给他讲了整件事,他们咒骂我时用的是哪个词,他们是怎么打我的。其间,我母亲一直笑着打断我,告诉我忘了吧,孩子就是孩子,没什么大不了的。她一直在试图缓和当时的气氛,但是我看不出来,我只是在生她的气。“你觉得这是个笑话,但这一点儿都不好笑!这不好笑!”
所以你大概可以想到我的情况有多诡异了。我是混血儿,但我不是有色人种——在肤色上我是,文化上不是。因为这样,我被视作了一个不想成为有色人种的有色人种。
亚伯全程没有笑。我讲完事情的全部经过后,感觉到他体内的怒火在升腾。亚伯发怒的时候不会大声叫嚷,也不会捏紧拳头。他只是坐在沙发上听我讲着,一言不发。然后,他非常平静又从容地站了起来。
有色人种的日子并不好过。试想一下:你已经被洗脑了,认为自己的血统有污点。你把自己所有的时间精力都花在模仿白人上,努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然后,就在你快要抵达终点线的时候,有个叫纳尔逊·曼德拉的混蛋,突然颠覆了整个国家的思维。现在终点线变成了早先的起始点,而评判准则变成了黑人。黑人尽在掌握。黑人是美的。黑人是强大的。几个世纪以来,有色人种都被告知:黑人是猴子,不要再跟他们一样在树上跳来跳去,要像白人那样直立行走。现在突然之间,一切仿佛变成了人猿星球,猴子接管了一切。
“带我去找那些小子。”他说。
种族隔离就是这么做的,它让每个种族相信,是因为其他种族的缘故,自己才不能进俱乐部的门。就好像门口的保镖跟你说:“我们不能让你进来,因为你的朋友达伦在旁边,而且他的鞋很丑。”于是你看着达伦,说:“去你的,黑人达伦。你拖了我的后腿。”然后达伦反击说:“去你的,斯威。”现在所有人开始怨恨所有人了。但是事实是,你们中任何一个原本也进不了俱乐部。
好了,我想,这就对了。老大哥要帮我报仇了。
很多有色人种都活在这种混沌之下,这才是真正的炼狱。他们一边渴望着那些已经和自己脱离关系的白人父亲,另一方面又深深地歧视着彼此。对于有色人种最常见的蔑称就是布须曼人,意为“丛林人”。这个称号体现了他们的皮肤颜色和他们血统中原始的那部分东西。对有色人种最大的侮辱就是指出他们的某方面像黑人。种族隔离最阴险的做法是让有色人种觉得是黑人拖了他们的后退。种族隔离制度说,有色人种没法成为一等公民的唯一原因,就是黑人会利用这种肤色悄悄越界,获取属于白人的利益。
我们坐上他的车,一路开到离那棵桑葚树只隔了几栋房子远的地方。当时天已经黑了,只有路灯亮着,但我们看到那些男孩还在那里,在树下玩耍。我指着那个小头目,说:“那个男孩,他是带头的。”亚伯猛踩油门,直接开上草地,冲到那棵树底下。他跳下车,我也跳下车。那群小孩一看到我,就明白要发生什么了,于是四下散开,开始没命地逃。
有色人种不光能提拔成白人,有时候他们也能变成印度人。有时候印度人可能变成有色人种。有时候黑人可以提拔成有色人种,有时候有色人种会被降级为黑人。当然,白人也有可能被降级为有色人种。这很关键。那些混合的血统因子潜伏在体内,生怕露出马脚,丢失白人的基因特征和身份特权。如果一对白人夫妻生下了一个小孩,而政府认为这个小孩的肤色过黑,哪怕夫妻俩都有文件证明自己是白人,小孩也会被归为有色人种,这个家庭就要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他们是要放弃自己的白人身份,降级为有色人种,住到有色人种聚居区去?还是说他们不得不分开,母亲带着小孩去有色人种聚居区生活,父亲留在白人区赚钱,供养妻子和孩子呢?
亚伯很快。老天,他可真是快。那个小头目已经一阵猛冲,快要逃掉了,但他正要翻墙时,亚伯抓住了他,一把把他扯下来,然后拖回了树下。亚伯从树上折了一根枝条做鞭子,开始抽他,把他抽得屁滚尿流,而我在一边很享受。我从未享受过比那一刻更爽的感觉。复仇是甜蜜的。虽然它会把你拖入一个黑暗的境地,但是老天,这真的让人很满足。
在法律上,种族隔离是这样定义白人的:“外表明显是白人,且通常不会被认作是有色人种;或者通常被认作是白人,但从外表上看白人特征不明显。”换句话说,这种区分方法非常随意。政府还想出了一些奇招,例如铅笔测试。如果你申请成为白人,他们会往你头发里插一根铅笔,如果铅笔滑落,你就是白人,如果卡在头发里,那你就是有色人种。政府说你是什么人你就是什么人。有的时候就是一个职员盯着你的脸打量一会儿,就能快速得出结论你是哪种人。根据你颧骨多高,鼻子多宽,他在随便哪个选项上打上几个勾,就能决定你可以住在哪个片区,可以和谁结婚,能得到怎样的工作,拥有怎样的权利,享受怎样的特权。
突然,我心里闪过了奇怪的一瞬。那个瞬间,我瞄到了那男孩脸上的恐惧,我意识到,亚伯的行为已经超过了要给我复仇这件事的限度。他不是在教训这个男生,而是在殴打他。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正在朝一个12岁的男孩发泄自己的怒火。从那个瞬间开始,我想法从“真好,我报仇了”,变成了“不不不不,过了,过了,哦天,哦天,哦天,老天啊,我都干了什么”?
这听上去很荒谬,但却是现实。种族隔离的那些年,每年都有一批有色人种会被提拔成白人。这不是虚构的故事,是真的。人们会向政府提交申请,你的头发要足够直,皮肤要足够白,口音要足够纯正——这样你就可以被改归为白人梯队。你所要做的不过是背弃你的人民,你的历史,远离你的黑皮肤朋友和家人。
在痛扁了这个小孩一顿后,亚伯把他拖到车附近,揪着他站在我面前。“道歉。”那个孩子一边抽泣,一边发抖地看着我的眼睛。我从未在一个人的眼中见过这么深的恐惧。他刚刚被一个陌生人打了一顿,我猜他长这么大都没挨过这样的揍。他对我说对不起,但好像并不是在为下午欺负我的事而道歉,而是在为这一生中干过的所有坏事道歉,因为他完全不知道,世上还会有这样的惩罚存在。
在种族隔离时期,有色人种无法被轻易归入某一类人,于是种族隔离制度就利用这一点来散播困惑、恨意和怀疑的情绪——非常机智。在政府的人种注册中,有色人种被划为“近白人”一类。他们是二等公民,没有白人的权利,但是可以享受一些黑人没有的特权,这样可以让他们更好地接受现状。南非白人曾管他们叫amperbaas,意为“近老板,近主人”。“你几乎就要达到了,就差一点儿了。你离白人就差这一点点。很可惜你的外公还是没忍住,上了个棕色人种,是吧?不过你是有色人种不是你的错,继续努力吧,如果你足够努力,就能把这个污点从血统里抹掉。和更白、肤色更浅的人通婚,不要碰棕色人种,这样也许,也许,有一天,如果你够幸运的话,你就是白人啦。”
看着那个孩子的眼睛,我意识到他和我之间的共同之处。他是小孩,我也是小孩。他在哭,我也在哭。他是个生在南非的有色人种,生下来就被人教会了如何去仇恨别人,如何去仇恨自己。他曾经也被谁这样欺负过,所以他才想要来欺负我。他让我感到过害怕,而为了复仇,我把自己的地狱回敬给了他。但我知道,我干了一件很可怕的事。
来自有色人种的仇恨与敌意,是我经历过的最棘手的事,它使我认识到,身为局外人而努力变成局内人,比身为局内人但实际上却是局外人,要容易太多。如果一个白人喜欢嘻哈文化,成天和黑人厮混在一起,黑人会说:“酷,白人家伙。做你想做的吧。”如果一个黑人想要颠覆他的黑人身份,和白人厮混,成天打高尔夫球,白人会说:“好吧,我喜欢布莱恩,他很可靠。”不过试着想下,如果你是一个喜欢白人文化的黑人却依然住在黑人社区里,或者是一个醉心于黑人文化的白人却依然住在白人社区里,你将会面对超出你认知程度的恨意、嘲弄和排斥。人们愿意接纳你,只因为看你是个局外人,却在努力同化自己希望融入他们的世界。但是如果他们看你明明是同族人,却试图背叛自己的种族,他们绝对不会原谅。这就是我在伊登公园所面对的情况。
那小孩道歉之后,亚伯推开他,并踹了他一脚。“滚。”那小孩跑了,我们开车回家时,一路无言。回家后,亚伯和我妈妈大吵了一架。她总是因为亚伯的脾气和他吵架。“你不能这样直接去打别人家的孩子!你又不是法律!你的脾气,这没法过了!”
不论我们住在哪里,我都是那个异类。在希尔布洛,我们住在白人区,没人长得像我。在索韦托,我们住在黑人区,没人长得像我。伊登公园是有色人种区。在伊登公园,每个人长得都像我,但我们却比在其他地方更显得不同。这是我遭受过的最大的精神创伤。
几小时后,那个孩子的父亲开车来我们家找亚伯算账。亚伯走到门口,我从家里往外看。在那一刻,亚伯真的醉了。那个孩子的爸爸完全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怎样的人。那个父亲看上去就是个好脾气的中年人。我不太记得他的样子,因为我全程都紧盯着亚伯,眼睛一刻都不敢从他身上挪开。我知道,他才是真正的危险。
在伊登公园,我们住的那条街尽头拐弯的地方,有一棵巨大的桑葚树,从某户人家的前院伸展出来。每年当它结果的时候,左邻右里的小孩都会去采桑葚,先在树下吃个够,再装满满的一袋带回家。他们所有人一起在树下玩耍。而我就一个人在树下玩。我在伊登公园没有任何朋友。
那时亚伯还没有枪,他的枪是后来才买的。但是亚伯不用枪也能令你感到恐惧。我看着他径直走到那男的面前。我听不清那个男人说了什么,但我听清了亚伯的声音。“别惹我。否则我杀了你。”那男人立刻转身跑回车里,开走了。他原以为是来捍卫家人的荣誉,但跑掉的时候,肯定很庆幸自己捡回了一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