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先以为你会坚持不下来,”莎拉跟我半开玩笑地说,“我们还以为你已经放弃了呢!”
几分钟后他们又挤进那辆卡车,一溜烟地开走了。我和斯泰茜沿原路返回蛤蟆湖。到达湖边的时候,那两对儿正和雷克斯坐着聊天。然后我们一起走回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既定路线上。当然,上路后不久我就落在后面了,天快黑的时候才一瘸一拐走进营地。都怪我的脚。
“不过我还是走到了这儿。”我感觉我的自尊被刺痛了,虽然知道她只是因为我的脚伤想安慰我。在城堡岩喝酒和讲故事的那晚,我把自己稀奇古怪的倒霉事儿告诉了他们,山姆还开玩笑说我的绰号应该叫“倒霉徒步客”。那个时候我笑得很开心,毕竟这个绰号倒是名副其实。但是我却不想成为这个倒霉蛋。
“实际上,我们确实要去阿什兰,”斯泰茜又补充道,“但是到那儿得12天左右。”我们俩会心地笑了起来,但是其他人没有笑。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第一个起来了,蹑手蹑脚地把豆奶倒进锅里,加上凉水和有点走味儿的麦片和葡萄干,点火做早餐。早上又被另一个大脚野人的噩梦惊醒,跟前两个梦几乎一模一样。吃早餐时,我竖着耳朵,仔细听着周边黑黢黢的树丛的动静。别人还没起床,我就已经上路了,还暗喜自己有了先发优势。尽管精疲力竭,走得很慢而且腿脚酸痛,尽管很倒霉,但我还是紧跟着其他人——那些我认为是真正的徒步者的人。每天走17到19英里似乎已经成了硬性规定了。
“我们徒步,”我跟她解释的时候,她的眼神里全是迷茫,“我们有背包,留在湖边了。”
走了一个小时,突然听到身边的树丛里一声巨响。我浑身僵住了,不知道自己是该大声喊出来,还是该保持安静。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梦里出现的戴着大脚野人面具的人。虽然知道这种想法很傻,但我还是抑制不住地去想。
“你们的车里面还有地儿吗?”澳大利亚女郎突然用很亲密的口气问我,“要是你们也回阿什兰的话,我想搭你们的车。”
前面的路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毛茸茸的野兽,我忍不住“啊”地叫了一声。它离我很近,甚至都能闻到它的气味。过了片刻,我才想到,这是只熊。它的眼睛从我身上掠过,发出重重的鼻息声。然后又慢悠悠地转过身去,沿着路朝北方跑了。
她只是看着我,面无表情,目光呆滞。我在想她多大年龄了。看上去跟我同岁,但是说她12岁也有人信。
为什么它跑的方向非跟我要去的方向一样呢?
“我们还有些东西你可以吃,”我很友善地转向她,“但是在湖那边,得爬坡走回去。”
我等了几分钟才重新上路。但是心里还是发毛,所以就扯着嗓子唱歌给自己打气,不想却磕磕绊绊:“啊,你的爱像酒。但是亲爱的,喝一箱也不会醉。”
“我——要——吃——饭!”躺在石头上的瘦女人似乎不通人情,又开始哀叫。
“她办事麻利,把摩托擦得干净!”我几乎吼了出来。
“我们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呢。”斯泰茜又补充道。
“茶叶虽小,但滋味很足。经典茶叶,就在泰德利!”说这句广告的时候,我的声音也变得欢快高昂起来。
“我们也找过彩虹集会,”我说,“我听说在这儿。”
不过这奏效了,我的确没再碰上熊或大脚野人。
我跟斯泰茜对视了一下。
但是,真正的问题还是来了:前方40度斜角的下坡上有一道很宽的积雪。尽管气温很高,但是在山北边的阴面还有一些积雪没有融化。我甚至都能看到山下,扔块石头就到底。但是我不能把自己扔过去,只能一步一步走过去。下山的时候,我一直盯着雪地,生怕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山下是一堆乱石,可不能马虎。
“好啦,宝贝儿,那我不叫你亲爱的了。”接着仰起头咯咯笑了一声,“但是,我想叫你‘宝贝儿’,愿意叫就叫。吉米·亨德里克斯还说呢,我叫谁都是‘宝贝儿’。”
我开始一小步一小步地移动,每一步都深深踩进雪里,我用滑雪杖支撑着身体免得失去平衡。虽然之前走过内华达山的雪地,但我并没有觉得自己已得心应手,反而总是战战兢兢。突然一脚没站稳,俯身压着胳膊摔倒了。然后我弓着腿,慢慢地站了起来。每次脑海闪过“要摔倒了”的念头,我就立即停住脚,盯着下边的乱石,想象自己摔上去的惨状。我回头看了看刚才下山的地点,又回过头看了一眼目的地,发现正好处在中间。回头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只能咬着牙继续前进。滑雪杖上有一条粉色尼龙带,正好可以绑在腰上。然后我跪下来,双手扑地,开始往下爬。不知是累还是冷,双腿竟不受控制地抖起来,滑雪杖偶尔碰到背包,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她粗声叹了口气,没有再接茬儿。
下山后,我已经累坏了。我觉得刚才的举动太傻了,又忍不住有些心疼自己。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心里无比脆弱,开始嫉妒起彼此疼爱的那两对儿以及雷克斯和斯泰茜两个人。他俩这么容易就结成了对子,相伴徒步。在塞亚德谷,雷克斯会停止徒步,斯泰茜会和她一个叫迪的朋友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冈。但是我会一直是一个人。为什么呢?一个人干什么呢?“我不害怕。”我又开始念起了常用的祷词来整理思绪。但是这次感觉跟平常并不一样,或许这个所谓的祷词并不管用吧。
“难不成在澳大利亚‘亲爱的’是骂人的话?”他又觍着脸问。
也许,我现在走了这么远,已经有勇气去害怕了吧。
“别叫我亲爱的。”她有些反感。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磨蹭了一会儿,等其他人赶上。他们告诉我他们碰上了一个护林员,他说在西面和北面,欢乐谷(Happy Valley)附近爆发了森林大火,要小心一点。虽然现在大火并没有蔓延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但需要时刻警惕。下午我没有跟他们一起出发,跟他们说我殿后,晚上再跟他们会合。走了几个小时,我看到有一个温泉便停下来取水。温泉的周围是一片风景如画的草地,让人流连忘返。我停了一会儿,把脚浸到温泉里想歇一下脚。不一会儿,我听到金属铃铛的刺耳声。刚挣扎起身站好,就发现一只白色的美洲驼从拐弯处径直向我冲过来。它傻傻地龇着牙,像是在咧着嘴笑。
“不太远,亲爱的。”发带男赶紧献殷勤。
“啊!”和上次看到野熊一样,我又忍不住叫出声来。小的时候,我经常牵马,所以,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拉住了美洲驼身上垂下来的缰绳。美洲驼身上绑着一个包,上面挂着很多银铃,但是跟之前在蛤蟆湖碰到的那个女人身上的银铃不同。“放轻松。”我轻轻地对它说,想要安抚它。我光着脚站在那儿,心里有点忐忑,不知道它要干什么。
“火山口湖离这儿多远啊?”最后一个女人开了腔,有澳大利亚口音。她高挑漂亮,金黄色头发,打扮入时——头发梳成发绺,耳环看起来像是真的鸟骨,手指头上全都是闪闪发亮的戒指。
它也有点忐忑,表情好笑又严肃。我突然意识到它可能会咬人,但是又不确定。这是我第一次离一只美洲驼这么近,但是却尽量站得离它远远的。对这个物种我并不熟悉,甚至不能百分之百地确定这就是美洲驼。它身上有粗麻布的味道,又像是早上没刷牙的口气味儿。我小心地牵着它朝放靴子的地方走去,好不容易才把脚塞进鞋里。我使劲地拍拍它的脖颈,希望能镇住它。但它脖颈上的毛又短又硬,扎得我的手都有点疼。几分钟之后,一个头发灰白、梳着两根辫子的老妇人朝我走过来。
“你知道我要怎么办吗?”发带男气鼓鼓的,“我他妈的要去火山口湖自己办一个集会。我也不需要可恶的主办方跟我说要去哪儿。我在这儿也是有头有脸的人。”
“你抓住它了,谢谢!”她咧着嘴笑着,眼睛闪着光。如果没背那个小包,她活脱脱就像一个从童话里走出的人物:矮矮的,胖胖的,脸红扑扑的。她后面跟着个小男孩儿,小男孩儿后面是一条棕色的狗。“我就解开绳子一会儿,它就撒欢儿跑了。”老人对我解释道,说完爽朗地笑了,从我手中把缰绳接了过去。“我猜你会抓住它。刚刚下来的时候碰见了你的朋友,他们说你在后面。我叫薇拉,这是我的朋友凯尔。”她指了指身边的那个小孩儿,又补充了一句,“他今年5岁了。”
“真可恶!”另一个男人也开始嘟囔。他剃着莫希干头,染成了绿色,鼻子上戴着个大银圈儿,就是偶尔在牛鼻子上挂着的那种。
“你好,”我俯下身,看着他友好地打招呼,“我叫谢莉尔。”他的肩上用粗绳子挂着一个原先装枫叶糖浆的玻璃瓶子,里面装满了水。这一路上,玻璃倒是个稀罕物。当然,小孩儿也很少看到。身边有孩子玩闹,感觉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去他妈的的主办方!”发带男突然吼了一声。
“你好。”他并不怯生,蓝灰色的眼睛直视着我的眼睛。
“我也饿了。”另一个女的也抱怨起来。她头发乌黑,是个小矮子,系着一根满是小银铃的腰带。她走到瘦女人旁边,抚摩了一下她的头。
“你刚刚也和流星认识了。”薇拉低头看了看美洲驼,轻轻拍了拍它的脖子。
“可恶!”一个皮肤白皙身材瘦小的女人抱怨着。她穿着露脐装,精瘦的肚子上是一组杂乱的凯尔特式文身。“我们从阿什兰开了一路车,到了这儿什么都没有?”她径直走到我刚才躺的那块卵石上,大剌剌地躺了下去。“我要饿死啦!”
“你还没介绍米利亚姆呢。”凯尔抬头跟薇拉认真地说,然后把小手放在狗狗的头上,“这就是米利亚姆。”
“我们也在找呢,但是这里没别人。”我回答他。
“你好,米利亚姆。”顿了一下,我又转向凯尔,“徒步旅行开心吗?”
“这是彩虹集会吗?”先发话的是那个司机,黝黑矮小,头发又长又卷,头上包了一条白色束发带。
“我们徒步旅行十分开心。”他用很奇怪的正式腔调回答我,然后就跑到温泉边上开始玩水。
“嗨。”斯泰茜和我异口同声地对站在我们面前的四男三女打招呼。不过他们只是眯眼盯着我们,一副眼睛睁不开的样子,就好像刚从洞穴里钻出来,而不是刚从车上下来。看样子他们一晚没睡,或嗑了药,或者两种情况都是。
跟薇拉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凯尔把草叶扔进水里,然后呆呆地看着草叶漂走。薇拉告诉我她住在俄勒冈州中部的一个小镇上,有空的时候经常去徒步旅行。她突然放低声音跟我说,凯尔和他的妈妈情况很糟糕,只能在波特兰市的街头流浪。薇拉几个月前通过一个叫“基本生活救助”的项目跟他们认识,凯尔的妈妈就请求薇拉带凯尔一起旅行,让她把生活先安顿好。
过了一会儿一辆挤满了人的破破烂烂的小皮卡车从路上转过弯,我站了起来。车子挂的是俄勒冈州的牌照,不减速地朝我们开过来,在只有几英尺的地方突然刹住了车,发出刺耳的声音。司机还没熄火儿,车上的七个人和两条狗就跳下了车。这几个人散漫邋遢,穿着是典型的嬉皮风,一看就知道是彩虹之家的成员。甚至连他们的狗狗都系着大花帕,戴着珠子,打扮得一副文艺派。我伸出手,想要摸一下它们的背,但它们却一下子跑开,蹿进了杂草中。
“你保证过不跟别人说我的事情的!”凯尔突然情绪激动地朝我们喊起来。
“我又听到了。”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又提了一句,然后顺着路,往下张望。
“我没在讲你的事情。”薇拉很温和地安抚凯尔,当然这是假话。
“可能吧。”她望着我,然后两个人疲惫地相视一笑。她戴着一顶系带儿太阳帽,穿着超短裤,护腿一直伸到膝盖处。她这身行头总是让我有种女童子军的错觉。最初见面时,我稍微有点失望,因为感觉她跟我的朋友和我气质不同。她更加安静,感情内敛,没那么热衷女权主义和政治,也不文艺,偏向于普通青年那一类。要是我们不是在路上碰到的话,我不知道我俩会不会成为朋友。但是现在,她已经成了我的挚友。
“因为我有严重的问题,而且我不想告诉陌生人。”凯尔看着我的眼睛,有点委屈地说。
睁开眼,我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但是什么都没听到。“是风吧。”刚刚被调动起来的情绪瞬间又冷却下来。
“很多人都有很严重的问题啊。我自己也有。”我也安慰他。
“等一下,”过了一会儿,斯泰茜突然冒出一句,“我似乎听到了什么。”
“什么问题?”他突然好奇起来。
“我猜我们得到的信息有误。”斯泰茜环绕四周后得出结论,音调明显上升。她现在一定和我一样满心愤怒和后悔。我感到失望的情绪在慢慢生长、聚集,仿佛下一刻就会让我像3岁那年一样大发脾气。路边有块大卵石,我走过去躺了下来。闭上眼,这样就不用再看到这个愚蠢的世界,也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流泪了。自上路以来,我一直忍耐,一次都没哭过。卵石温暖又光滑,像桌子那么宽,躺在上面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跟我爸爸有关的问题。”话说出来,我就后悔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已经太久没跟小孩儿打交道,不知道面对一个5岁小鬼的时候应该诚实到什么程度。“我算是没有爸爸吧。”我又假装若无其事地解释一遍。
我们三个只能灰心丧气地在湖边午餐,但是觉得东西难吃得无法下咽。之后,雷克斯去游泳了。我和斯泰茜没有背包,沿着陡峭的小径,朝旅行手册上标明的那条越野车道走去。尽管事实明摆在眼前,但我们还是隐隐希望能找到彩虹聚会的踪影。10分钟后,我们到了那条崎岖的土路,什么都没有。除了树就是土、石头和杂草,就好像它们自地球诞生之初就待在这里了。
“我也没爸爸,”凯尔一字一顿地说,“每个人都有爸爸,但是我不认识我的爸爸。我很小的时候认识他,但现在记不得了。”他低下头去,看着摊开的手不再说话。手里攥满的细小的草叶被风吹过,飘散在空中。我们三个人看得都有点出神。“你妈咪呢?”他又问我。
彩虹集会泡汤了。
“她去世了。”
我们走到湖边,发现连个人影儿都没有,更别提什么营地、载歌载舞的人群和芳香四溢的美味佳肴了,当然也就没有黑面包和性感嬉皮士了。“可能集会没设在水边。”斯泰茜仍不放弃。
他猛地抬起头,先是很震惊,后来又恢复平静:“我妈咪喜欢唱歌,你想听她教给我的歌儿吗?”
“看上去而已。”我淡淡地回答。湖边长着一片参差不齐的松树,沙斯塔山就坐落在东方。在帽溪沿的时候,这座山曾经出现在我北望的视线中,这说明现在我已经绕过那座14 000英尺高的雪峰了。
“好啊。”没有一丝迟疑,他把《红河谷》从头到尾唱了一遍。他的声音很清澈,但是我只觉得一阵心酸。“谢谢你。”一曲歌毕,我的心里已经翻江倒海,“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动听的歌声了。”
当我们站在350英尺的高度驻足凝望下面的湖泊时,雷克斯忽然若有所思地说:“看起来好像没那么远啊。”
他却很严肃地说:“妈妈教给我很多歌。她是个歌手。”
第二天我的脚步比平常加快了很多,但是每走一步就痛得皱一下眉。这段路起伏很大,海拔在6 500英尺到7 300英尺,能俯瞰近处的湖泊和远处的绵延山脉。中午,我们踏上了从太平洋屋脊步道下来后通往蛤蟆湖的支路。
薇拉给我照了一张照片后,我把背包又背好。“凯尔再见,薇拉再见,流星再见。”离开的时候我跟他们一一道别。
晚些时候,我回到帐篷。把包翻了个遍,终于找到这一路上都带着的安全套——先前艾伯特本来要从我的包里拿出来扔掉,但被我偷偷抢回来一只。它还装在这个小白袋里完好如初。现在应该是时候用一下了。上路六周以来,我一直都没有动过这个念头。每天晚上除了读书,累得一动都不想动,只能睡觉。
“谢莉尔!”我走出很远的时候,凯尔突然大声叫我。
有可能,很有可能,我还能跟一个帅哥嬉皮士共度春宵呢。
我停下来,转过身。
说话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在彩虹集会上逗留几天,管他什么进度表呢。我需要让双脚痊愈,再次生龙活虎地上路,并且赶快忘掉自己可能被神秘的大脚野人绑架的想法。
“狗狗的名字叫米利亚姆。”
“对,”我的兴致无比高昂,“带上自己的杯子和勺子就行。”
“再见啦,米利亚姆。”我大声补上了这句道别。
“谁都行?”雷克斯干着嗓子问。
傍晚,我看到在阴凉处有一张野餐桌——这绝对算是上路罕见的奢侈享受了。走近的时候,我发现桌子上还放着一个桃子,下面压着一张字条:
“他们会敲鼓庆祝,升起篝火,举办派对。”我眉飞色舞地向他俩解释,“但最棒的是那儿有一流的户外厨房。人们可以用那儿的厨具烤面包、做菜。谁都可以去,随便吃。”
谢莉尔:
几年前的夏天我去过,所以吃晚饭的时候就给他们讲了讲大体情况。彩虹集会是由一群自称“自由思考者”组成的“彩虹之家(Rainbow Family of Living Light)”组织的,这些人倡导世界和平与爱,每年夏天在国有林地搭建营地,吸引了数以千计的人前去庆祝。整个活动在国庆周会达到顶峰,但是整个夏天断断续续都会有活动。
我们从短途背包客那里要到了这个。享用吧!
“彩虹集会是什么呀?”斯泰茜仍然迷惑不解。
山姆和海伦
我高兴地拍手赞同。
看到桃子,我兴奋起来。新鲜蔬果跟柠檬汁总是在我对美食的幻想里打架。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山姆和海伦把这个桃子留给了我。他们肯定也像我一样受这种对美食的幻想的折磨。我坐在野餐桌上,捧着桃子美滋滋地咬了下去。桃汁的独特美味似乎瞬间充盈了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能吃到桃子,让我觉得脚肿成一团也没什么,而桃子的美味也顿时让天气的炎热和一路的无聊变得不再那么可怕。当我坐着享用这无与伦比的美味时,我意识到我无法向山姆和海伦致谢了。我已经做好准备一个人上路了,所以当晚我会自己露营。
“是啊,”雷克斯一本正经,“离徒步路线只有半英里远,在这儿以北9英里的地方。我觉得咱们应该去看看。”
丢掉桃核儿,我才发现身边长着几百株杜鹃花,粉色的、浅橙色的,争奇斗艳,美不胜收。微风吹过,花瓣轻轻飘落。这些花就像上天送给我的礼物,就像这个桃子,就像凯尔的那首《红河谷》,都给我带来无限宽慰。尽管这一路的困难和让人抓狂的事情很多,但是按照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行话来说,每一天都会有一些“路上的奇迹”发生——这些意料之外的、让人暖心的事情,总会让人在路上面临种种挑战之后感到无比宽慰。我跳下野餐桌,还没来得及背好“怪兽”,就听到后面的脚步声。回过头,发现一头鹿朝我走过来,很明显它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我故意制造一些小噪声,不希望吓到它。但是它没有跑开,反而停下脚步,看着我,朝我的方向嗅了嗅,然后慢慢地朝我走过来。每走一步,它就停一下,似乎在想能不能继续往前。它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近,到最后只有10英尺之遥。它没什么表情,但是对我很感兴趣,所以朝我的方向尽量伸着鼻子嗅着。我坐着一动不动地看着它,一点儿都不害怕。这情形,就像几周以前那只狐狸在雪地里好奇地研究我一样。
“蛤蟆湖?”我激动地问。那一刻,我突然记起来在内华达州里诺市汽车站碰到的那个女人,她当时就是要到这儿。
“没事儿。”我低声对它说。然后我不由得嘴边冒出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你是安全的。”
雷克斯这时突然说:“猜猜我昨天早上在商店打听到了什么?”他搅着正在煮着的什么东西,脸上的红晕还没有消退。“蛤蟆湖现在在举办一个彩虹集会的活动。”
这句话好像打破了某个咒语,那头鹿一下子对我失去了兴趣。不过,它也没有跑,只是昂起头,慢慢地走到杜鹃花丛边,小心地躲避着杜鹃花,啃着草叶走开了。
“可恶,”她轻轻地说,“看着都疼。”
接下来的几天,我又是一个人徒步。先爬山再下山再爬山,越过了埃特纳雪峰,进入马宝群山,又顶着酷暑向塞亚德谷迈进。途中经过几处湖泊,蚊子咬得太凶,我不得不第一次拿出避蚊胺把身上喷了个遍。后来又在路上碰到一些短途背包客,他们跟我详细讲述了蔓延的火情,不过野火还烧不到太平洋屋脊步道,所以我不用担心。
“你的脚怎么样了啊?”当我在斯泰茜的帐篷边上扎营的时候,她很关切地问我。我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地上,脱掉靴子和袜子,把两只脚给她看。
一天晚上,我选择在一处草地扎营。从那里能看到黑烟,视野里灰蒙蒙的,看不见西边的情况。看来果然起了大火。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个小时,看着平坦的草原那边,太阳慢慢地隐在黑烟之中。这一路上的许多晚上,我看过许多壮观的日落,但是这一次要比之前所有的都壮丽。余晖若隐若现,幻化成黄色、粉色、橙色和紫色,与波动的绿色地平线融为一体。要是以前,我会选择读《都柏林人》这本书,或在睡袋里进入梦乡。但是今晚,夜空显得魅惑异常,让人难舍难弃。仰望星空,我意识到自己已经走过半程了。上路已经50多天了。按照计划,再有50多天我就能完成旅行了。这一路上,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那天早上被惊醒时我没放在心上,觉得可能是因为在城堡岩买的那张明信片搞的。但是现在又做了同一个梦,这就有了更深层次的含义,就好像这个梦不是梦而是一个灾祸的前兆。但到底是什么灾祸,我也不知道。我站起来,重新背好包,又细细看了一遍周围和远处耸立在片片森林中的峭壁、石峰和高耸的灰锈色悬崖,心里感到隐隐的不安。当天晚上跟斯泰茜和雷克斯会合后,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之前的几个小时有点过分紧张,树丛里的轻微响声和长久的寂静无声都让我草木皆兵。
“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我突然唱起歌来。但是因为记不住剩下的歌词,声音越唱越小。脑海里浮现出凯尔稚嫩的脸和小小的手,还有他无瑕歌声的阵阵回响。我在心里想自己以后会不会当妈妈,凯尔妈妈的处境到底有多“糟糕”,他的父亲在哪里,我的父亲在哪里。“这一刻他在干什么?”平时我偶尔会想到这个问题,但是根本无法去想象答案。我并不了解我自己的父亲。他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但是却是隐性的,就像森林里的那个影子野兽;也像一场野火,距离太远,只能看得到烟。
实在热得受不了,加上对自己又气又怨,我停下脚步,选了一个树荫把防水布铺开,斜躺在上面。前一晚我和雷克斯还有斯泰茜一起露的营,而且计划这天晚上会再碰上,另外那两对儿却落后一大截。也就是说今天白天都是我一个人。猛禽在远处的山峰盘旋,天上偶尔慢悠悠地飘过一丝云。我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半个小时后,我被噩梦惊醒,吓得大喘气。重点在于,前一天晚上我做的是同一个梦。梦里,一个大脚野人把我绑架了。但是他还算比较人道,靠近后只是拉着我的双手把我拖进丛林深处,拖到整个都是大脚野人的村落。在梦里,看到这么多大脚野人,我又吃惊又害怕。“你们怎么能躲这么久不被发现呢?”我怯生生地问那个绑架我的大脚野人,但他只咕噜了几声。定睛一看,我才发现他并不是大脚野人,是一个人类,戴着面具,穿着毛茸茸的外套。我甚至能看到面具边缘露出的苍白的人的皮肤,这把我吓个半死。
这就是我父亲:生了我却没有养育我的人。这件事每次都会让我很惊奇,一遍一遍又一遍。我碰到这么多疯狂的事情,但是他不能以应有的方式爱护我却是最疯狂的一件。但是,就在那晚,在上路50多天后,我望着被黑夜逐渐笼罩的大地,突然意识到我以后不会再因他而困惑了。
离开城堡岩的第二天,我开始胡思乱想。刚开始差点踩到一条盘坐在路上的响尾蛇,走了几英里,一不留神又差点踩到一条。其实两条都发出咝咝声警告过我,但我到最后一刻才注意到。一阵后怕过后,我开始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一边走,一边天马行空地想象——一会儿想象双脚已经从身体中分离出来,一会儿又想象现在感觉到的不是痛,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令人惊奇的东西。
下午2点,我高兴地穿上了大一码的新鞋从城堡岩出发。斯泰茜和雷克斯一个小时前一起出发了,而两对情侣还要再等几个小时。“我是‘大脚野人’!”我开着玩笑,和那对情侣告别。太阳最毒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爬坡了。但是我感觉精力充沛,看来宿醉留在身体里的酒精已经随着汗水蒸发了。那天下午和第二天,我一直在爬坡。我对新靴子的三分钟热度已经消退,取而代之的是赤裸裸的现实:只要跟脚有关的,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差别,因为新靴子更磨脚。一路上的美景我已经习以为常,我的身体最终也被开发到最大潜能,但是因为脚伤,我却一下子掉进了谷底。我还记得在贝尔登镇和布伦特一起对着星星许下的愿望。但是好像因为当时大声地说出来,反而给自己带来了霉运。或许我的脚永远也好不了了。
我的心豁然开朗。有一刻,我几乎忘记了怎么呼吸,然后又急遽地呼吸。我高兴地笑了出来,但是下一刻,我却在上路后第一次哭了出来。我不停地哭。我哭不是因为我高兴,不是因为我很难过,不是因为我母亲、父亲或是保罗。我哭是因为我感到自己完整了,因为上路50多天以来的种种困难,还因为上路以前的9 760个日子,我一直混沌纠结。
最开始往下走的时候感觉真是太爽了。向下,向下,再向下。直到后来连走下坡路也开始变得艰难、痛苦,我又开始希望再有上坡。我突然想到,下坡就像把刚刚费事织好的毛衣拆了,到最后只剩下一堆毛线。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就像不停地织,再不停地拆,一遍又一遍,就好像忙活了很久,却一无所获。
我来了,又走了。加利福尼亚州就像一条长长的纱裙在我身后铺展开来。我再也不觉得自己是个不可救药的大笨蛋了。我觉得自己充满力量,心存敬畏,内心平静,好像在这个世界我也是安全的。
有时,徒步行走太平洋屋脊步道感觉就像爬一座高山。旅途终端的哥伦比亚河是这条线路的最高点,而不是最低点。这条线路的海拔一直大起大落。碰到上坡的时候,感觉实在爬不动了。有时,每爬一步都会感觉肌肉和肺部在灼烧,难受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当我觉得自己爬不动的时候,这条线路却又突然平坦起来,然后开始出现下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