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开一枪!”我大口喘着气喊道。利夫又开了枪,连续朝它的头部射了三发子弹。它踉跄了几步,抽搐着身体。虽然缰绳已被挣断,但它既没有倒下,也没有逃跑。它瞪着我们,不敢相信我们会对它下如此毒手,它的脸上满是没有流血的枪口。我立即意识到我们的决定是错误的,了结它的生命或许没有错,但决定自己动手杀它真的是大错特错了。我应该坚持让艾迪动手,或者花钱雇个兽医来家里。射杀动物与我的想象偏差太大了,什么一枪毙命,根本没有这样的事儿。
利夫蹲了下来,单膝跪在地上。“小姐”腾跳了一下,在冰上蹭了蹭马蹄,然后低下头看着我们。我倒吸了一口气,利夫扣动了扳机。子弹射中了“小姐”两眼正中的那颗白星,不偏不倚。它猛抽了一下,把皮革制的笼头顶得七零八落地从脸上掉了下来。然后,它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满脸惊愕地看着我们。
“开枪!开枪呀!”我大声哀号。这样的号叫,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己发出。
“射它两眼的正中。”我把外祖父的话对利夫又重复了一遍。外祖父打包票说,如果照他的话去做,我们一枪就能让“小姐”毙命。
“我没有子弹了!”利夫大喊。
保罗抓着我的胳膊,带着我一起跌跌撞撞地在雪中走到利夫的身后。我们离“小姐”只有几步的距离,它的呵气就如轻柔的云雾。积雪冰冻的表面支撑着我们三个人的体重,然后突然坍塌下去,我们便跟着陷入及膝深的积雪中。
“小姐!”我撕心裂肺地尖叫着。保罗紧抓住我的双肩,想要把我按住,但我用力把他的双手推开。我喘着粗气,不住地抽泣着,仿佛有谁正在往死里揍我似的。
我抬眼时,弟弟已经手持来复枪站在一旁了。
“小姐”颤巍巍地迈了一步,前膝跪地瘫软下来。它的身体像一艘巨大的沉船没入海中一般向前倾斜着,让人不忍直视。它的头摆了一摆,然后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呻吟。霎时间,鲜血从它柔软的鼻孔中倾泻而出,这如柱而发烫的鲜血喷入雪中,发出滋滋的声响。它一阵阵地咳嗽着,大股大股的鲜血随之喷涌而出,它的后腿在身下令人揪心地缓缓蜷了起来。它就这样停在那里,使尽全力保持着这怪异的站姿。终于,它侧身倒在了雪中,在地上踢腾摆动着四肢,扭曲着脖子,挣扎着想要重新站起来。
我把它领到昨晚和保罗挑好的桦树边,把它用缰绳拴在树上。这棵桦树长在牧场的边缘,树后的林子层层密密,加之这里离房子有一定的距离,因而鬣狗应该会在当晚把它的尸体叼走。我对它低语了几句,用手抚过它栗色的皮毛,低声细语地表达着我的歉疚,恳请它能够理解和宽恕我的决定。
“小姐!”我哭号着,“小姐!”
我把“小姐”的笼头取下来,一边在它耳边轻声对它述说着我对它的爱,一边把它领出了马厩。保罗在身后把马厩的门关上,不让罗杰跟着过来。我带着“小姐”走过冰冻的积雪,扭过头来,最后一次凝视着它行走的身姿。它的步态仍然优雅矫健,像从前一样跨着贵族般的步子。那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步子,曾让母亲叹赏不已。
利夫抓住我喊道:“往别处看。”我俩把脸转向了一边。
屋外阳光明媚,天空泛着宝石般的湛蓝。11点,气温升至零下17华氏度,我们裹上了厚实的衣服。屋外的严寒把树木都冻裂了。昨天晚上在床上辗转反侧时,我听到了树木冻裂开来的巨响。
“往别处看!”他向保罗喝道。保罗顺从地扭过了头。
“明白了。”他说,“把它牵出来吧。”
“让它瞑目吧!”利夫祈祷着,脸上已是涕泪横流,“让它瞑目吧!让它瞑目吧!让它瞑目吧!”
第二天清晨,我们讨论了具体流程。我把外祖父告诉我的话一字一句地转达给了他。
我把头转过来时,“小姐”终于把头沉在了地上,但它的身体仍有起伏,四肢仍然抽动着。我们踉踉跄跄地向它靠近,又一次踏穿了冰面,在及膝的雪中吃力地挪动着。只见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终于,它长叹了一口气,身体一动也不动了。
“我不知道什么才是对的。”话虽如此,我的心中其实早已有了数。我清清楚楚地明白我该做的事情。这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两难窘境我早已司空见惯,但我没法亲手了结“小姐”的生命,只有求弟弟帮忙。去年冬天,利夫曾教过我和保罗射击,但我俩的技术都不熟练。利夫虽然不热衷于打猎,但他起码有足够的经验。我打电话找到他,他同意当天晚上开车回家来。
母亲的马,我们的“小姐”,斯通沃尔·海兰德·南希,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了。
“做你认为对的事情。”保罗告诉我。那是圣诞节的清晨,我俩坐在餐桌旁,桌上的每一道裂缝和每一条纹理都是如此熟悉。但与此同时,我却感觉自己离家很远,仿佛正在一大片浮冰上,孤零零地漂荡着。
整个过程到底持续了5分钟还是一小时,我并不知道。我的帽子和手套掉在了地上,但我却没有力气去捡。我的睫毛上结了冰,被风刮到我涕泪交垂的脸上的发丝也已结成冰柱,随着我的动作而叮当作响。我呆滞地把发丝撩开,对酷寒早已失去了知觉。我跪在“小姐”的腹前,最后一次用手抚摩着它血迹斑斑的躯体。它的身上还有余温,而我没能赶得及在临终时陪在身旁的母亲躺在病床上的躯体,也带着同样的余温。我把目光投向了利夫,不知他的心头是否也泛起了同样的回忆。我爬到它的头旁,抚着它那如天鹅绒般柔软的冰凉的耳朵,又把手放在它前额的白星上那黑洞洞的弹孔上。它的鲜血在周围的雪中浇注出来的深洞,现在已经开始冻结了。
“我该怎么办?”放下电话后,我向保罗求救。当时我们并不知道,那是我俩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了。几个月之后,我把自己出轨的事情向他和盘托出,他从家里搬了出去。下一个圣诞节来临时,我俩已经把离婚摆上了桌面。
我和保罗看着利夫拿出刀子,从“小姐”身上割下几缕火红的鬃毛和尾毛,把其中一绺递给我。
“把尸体丢在那儿别管了,”外祖父告诉我,“鬣狗会把尸体拖走的。”
“妈妈现在可以放心地到另一边去了。”他盯着我的双眼,仿佛世界上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印度人有一种信仰,伟大的战士们死后,人们必须把他们的战马也杀死,这样他们才能跨过河到另一个世界去。这是一种对已经作古的人表示敬意的方法。也许妈妈现在就能骑着马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吧。”
打电话的人是外祖父,他不是祝我圣诞快乐的,而是催促我及早动手的。他坚持说,让“小姐”自然死亡是残酷冷血的选择,我心中明白,他的话是对的。我也明白,了结“小姐”生命的任务落在了我的头上。我没有钱请兽医给它进行注射,即使我筹到了这笔钱,兽医估计也不会在圣诞节赶过来。外祖父为我详尽地解释了射杀马的方法,我说我下不了手,他安慰我,说这是经年传下的方法。另外,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小姐”的尸体,土地已被冻得板结了,我们没法埋葬尸体。
我脑海中浮现出母亲骑在“小姐”健美的后背上跨过一条壮美的大河的情景,差不多三年了,她终于可以瞑目,可以离开我们了。我多希望这是真的啊,如果我能许一个愿,这就是我想要实现的愿望。我不奢望母亲能够骑着“小姐”回到我的身边——当然,真要这样该有多好啊——我只求她能骑着“小姐”去往另一方净土。这样一来,我便不必再背负刽子手的自责,只要舔舐自己的伤口、挺过这最难熬的一关就行了。
我没有打电话问艾迪为何没有遵守我俩的协议,而是给住在亚拉巴马的外祖父打电话,和他聊了一个小时有关“小姐”的情况。做了一辈子骑手的他向我问了一连串的问题,谈话终了时,他很肯定地告诉我,“小姐”非离开人世不可了。我表示先睡一夜再决定,第二天刚刚破晓,电话铃便响了起来。
在白马野营地外的树林中,我终于进入了梦乡。梦中,我看到了雪,这雪并不是我和弟弟杀死“小姐”时看到的雪,而是我刚才在上山途中遇到的雪。对这积雪的回忆要比真正置身其中的体验更加令人畏惧。整整一夜,那些可能发生但没有发生的危险在梦中搅扰着我。我梦到自己一个脚下不稳,顺着身边一道陡坡滑了下去,跌下峭壁,摔在了山下的岩石上;我还梦见自己走啊走啊,却怎么也找不到来时的那条越野车道,像只无头苍蝇一般四处徘徊,饿得前胸贴后背。
几周后圣诞节前的下午,我和保罗开车回了家。车子在车道上停下,我的心中回肠九转。罗杰孤零零地站在牧场上的情景,我已在脑中重复了千万次,但当我下车后,却发现“小姐”竟然还在。它站在马厩中,浑身冻得瑟瑟发抖,身体形销骨立,真是令人痛心的一幕。天气已进入严冬,最低气温破纪录地降到了零下25华氏度,加上寒风凛冽,更是让人感到寒冷难耐。
第二天清晨,我一边吃早餐一边翻看着旅行手册。如果我按照原计划往山上的步道走,那么我铁定会遇到更多的积雪。想到这儿,我心中不禁打起鼓来。我仔细盯着地图,突然发现这不是唯一可行的方案。我可以走回白马野营地,然后往西走到巴克斯湖。从那儿,我可以沿着一条北向的越野车道走,然后在一个叫斯里莱克斯的地方爬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直接走太平洋屋脊步道和这条路线的路程差不多都是25英里,但后者的海拔较低,所以沿途可能没有积雪。我把东西收拾好,顺着昨夜上山的步道原路返回,以目空一切的姿态从白马野营地大摇大摆地走过。
艾迪觉得我们应该选择后者。我俩都是囊空如洗,再加上射杀是世代流传下来的老方法,因此,虽然看似难以接受,但我们都觉得后者是比较人道的方法:让“小姐”在自己信赖和熟悉的人手中死去,要好过让它死在陌生人的手中。保罗和我要在几周后回家过圣诞节,艾迪说他会在此之前把事情办妥。我和保罗回家并不是为了举家团圆,到了圣诞节,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而已。艾迪要在女友的家中和她的孩子们一起过节,卡伦和利夫也各有各的打算:利夫计划在圣保罗和女朋友及她的家人一起团聚;而卡伦在年初遇到了一个男人,两人几周后便闪婚了,那年的圣诞节,她准备和丈夫一起度过。
我朝西向巴克斯湖走了一个上午,然后向北走了一段距离,又沿着湖岸向西前进,终于来到通往太平洋屋脊步道的那条坑洼不平的越野车道上。我想起了在贝尔登镇等我去取的装备补给箱,让我魂牵梦萦的并不是箱子,而是箱子中那张20美元的钞票,或者说,是那张钞票可以换来的食物和饮料。我做了整整半个小时的白日梦,时而欣喜若狂、时而饱受煎熬地幻想着蛋糕、奶酪汉堡、巧克力、香蕉、苹果、蔬菜沙拉,而最让我神魂颠倒的,要数斯纳普柠檬汁了。个中缘由我百思不得其解,在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前,我只喝过几次斯纳普的软饮,这饮料的确不错,但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我从没有把这饮料奉为自己的至爱,但现在,它却在我的脑中挥之不去:我不在乎喝到的是粉色的还是橙色的那款,只是每天都忍不住想象着手握斯纳普、把它送到嘴边的情景。有的时候,为了不致患上妄想症,我不得不硬逼着自己停止这个念头。
回老家的那个12月初,我和艾迪探讨了一下“小姐”的问题。刚开始,艾迪的怨气很重,抱怨说凭什么要让他来承担照顾两匹马的重担。他是我母亲生前的丈夫,这个理由还不足以让他照顾母亲的马吗?但我不想和他争执,于是我只谈“小姐”的事,坚持要和他一起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来。过了一会儿,他的语气缓和了下来。我们最终达成协议,决定是时候让“小姐”离开人世了。它已垂垂老矣,不仅身体瘦削,眼中曾经的光彩也暗淡了。我告诉艾迪,我已经咨询了兽医,我们可以让他来家中给“小姐”注射安乐死,或者,我们也可以选择自己亲手把它射杀。
通往斯里莱克斯的道路上的积雪刚刚消融不久,路上绽开了一道道裂缝,融化的雪水沿着路两边宽宽的沟渠流下去。沿着一个人影也没有的路,我走到了一片浓荫蔽日的树林中。下午,我的肚子出现了一股似曾相识的不适感,我意识到,自己来月经了。这是我上路后第一次来月经,我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有月经来潮的功能。开始徒步旅行后,我对自己的身体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但从前对身体的知觉却随之渐渐迟钝了。我失掉了对体重细微变化的敏锐感知,也不再讲究发型是好是坏。由于不停折磨着身体的剧痛,我对体内发生的微妙变化全然不觉。我的双脚、双肩以及后背上部的肌肉时而麻木、时而火辣辣地作痛,让我不得不每小时都停脚活动几次,以求把这折磨减轻片刻。我卸下背包,在急救箱里翻了一阵,找出一大块边缘参差不齐的天然海绵。这块海绵是我在上路之前装在一只小自封袋里带来的,在此之前,我只是试验性地用过几次。在明尼阿波利斯打包时,我觉得在步道上用海绵处理月经不失为明智的决定。但现在,手拿海绵我却有些不知所措。我用水瓶里的水洗了洗手,然后把海绵浸湿,再把水挤出来。我脱下短裤在路上蹲下身来,尽可能深地把海绵推进阴道里,一直抵到了子宫颈上。
母亲离世差不多三年后的一个12月初,我回家探望艾迪。看到“小姐”孱弱枯槁的模样,我就像遭了当头一棒。它已经31岁了,在马中算是高龄了,即便通过精心护理能让它恢复健康,家中也没人有这个时间和精力。艾迪和他的女朋友时而在我长大的那幢房子里住,时而住在双城外一个小镇里的一辆房车里。母亲去世时留下的两条狗、两只猫和四只母鸡死的死,送人的送人。留下来的,只有罗杰和“小姐”这两匹马了。艾迪常常找一位邻居负责照顾它们,但邻居所谓的照顾只是敷衍了事罢了。
我穿上短裤,听到一辆重型车朝我驶近的声音。不一会儿,一辆带超大驾驶室和超大号轮胎的红色皮卡车转过弯道向我靠近,看到我后,司机吃了一惊,匆忙刹车。我虽然也被他吓了一跳,但同时也暗自庆幸没有让他看到我赤裸着下身蹲在路边的窘态。我朝卡车紧张地招招手,卡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在“小姐”刚成为我家的一员时居住的马厩里,母亲重拾了她儿时的活计:她擦洗马厩,铺撒草料,用独轮车拉着东西进进出出。她常常把卡伦、利夫和我带在身边,趁她干活儿的空当,我们三人就在畜棚里嬉戏。活儿干完后,我们便看着母亲骑着“小姐”在骑马场上遛圈,等她骑完后,我们三人便轮流骑马玩。搬到明尼苏达州北部的农场上住时,我们家又添了第二匹马。这是一匹名叫罗杰的阉割过的混种马,我对这匹马一见倾心,而它的主人也恰巧愿意用很低的价钱把它出手,就这样,母亲把它买了下来。我们借来一辆拖车,把两匹马运到了我们的农场上,又从40英亩的农场隔出四分之一,用作它俩的牧场。
“您好!”司机说着,从打开的窗户中伸出一只手。我和他握了握手,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手刚在阴道里转悠过。卡车里还坐着两个男人,一个人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另一个在后座上和两个小男孩儿坐在一起。两个人看上去都是30多岁的样子,两个男孩子有8岁。
我偶尔会想象一下母亲曾经的牛仔生活,这些场景是一帧一帧的定格画面,像一张张书页般清晰呈现:她与外祖父在新墨西哥州的乡下彻夜骑马的情景,以及她与闺密们一起苦练马术、共同表演的情景……16岁的时候,母亲得到了一匹属于自己的马。这是匹巴洛米诺马,名叫“伙计”。她骑着“伙计”,在科罗拉多参加了各种各样的马术表演和马术比赛。直到离世时,她还保留着参加活动时得到的缎带。我把这些缎带装进箱子中,存放在丽莎在波特兰家中的地下室里。黄色的缎带是她在绕桶赛上获得第三名时颁发的,粉红色的缎带是漫步、快跑、慢跑比赛第五名的奖励,绿色的缎带是获得选手参与奖时发的。还有一条蓝色的缎带,是奖励她在一条满是逼仄的转角、泥坑、大笑的小丑和震耳的号声的赛道上,一面稳稳当当地骑着“伙计”完成了所有的步法,一面手握一只银勺托着鸡蛋坚持了最长的时间。
“你是要去斯里莱克斯吗?”开车的男人问我。
我6岁时,母亲把“小姐”买回了家。当时,我们一起住在“巴巴利小丘”公寓的地下室。那是母亲和父亲决裂后不久,我们的钱拿来基本度日都捉襟见肘,但母亲买马的决心不容动摇。虽然尚且年幼,但直觉告诉我,是“小姐”救了母亲的命。它不仅给了母亲离开父亲的动力,更支撑着她面对接下来的生活。马是母亲的信仰,当年幼的她在周日被逼着穿上正装去做弥撒时,她的心里真正渴望的,是能和马匹待在一起。从她口中说出的有关马的故事,与她讲述自己在天主教家庭中的成长经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了骑马,她什么都肯做。她用耙清理过马厩,擦洗过鞍辔,拖运过草料,也铺撒过麦秆。只要是能到手的工作,她都来者不拒地接手,为的就是在附近的马厩里多待一待,骑一骑别人的马。
“是的。”
“它可真是个绝色美人啊。”母亲每每提到“小姐”时都会这么说。“小姐”的确是个尤物,身材精瘦,四肢修长,姿态挺拔,活像女王一般雍容高贵。它的前额上有一簇呈星星状的白毛,除此之外,浑身的毛色都如我在雪中见到的那只狐狸一样呈漂亮的栗红色。
他是个面部轮廓分明的俊朗男人,身边坐着的男人和车后的两个男孩儿也是类似的长相。后座的男子是拉美人,蓄着长发,大腹便便。
我翻开《一本小说》,但无奈头灯的灯光忽明忽暗,我只得把书搁在了一边,躺在黑黢黢的帐篷中。我用双手抚摩着双臂,给了自己一个拥抱。我的右手触到了文身,隐隐摸到了那匹马的轮廓。为我的文身上色的女人告诉我,这文身会在我的皮肤上凸起来几周的时间。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凸起的地方还没恢复原样,仿佛这匹马不是文的,而是凸印上去的。这匹马并不是普通的马,而是“小姐”。在梅奥医院被医生告知时日无多时,母亲曾问医生她还能不能再骑马,她话中提到的,就是这匹马。“小姐”并不是马的真名,而是我们给它取的爱称。这是一匹受过美国骑乘马认证的马匹,在美国种马协会颁发的证书上,它那用烫金花体字印着的名字是那么抢眼:斯通沃尔·海兰德·南希。它的父亲名叫“斯通沃尔明星”,母亲叫作“马克金皇后”。买下“小姐”的疯狂决定,是母亲在终于与父亲一了百了后的那个严冬做出的。她在做招待的餐厅碰到了一对夫妇,他俩想要把自家一匹12岁的纯种母马贱价卖掉。虽然这所谓的“贱价”对于母亲而言仍是一笔不菲的开支,但她还是去看了马,并同意在接下来的六七个月里分期支付给这对夫妇300美元。之后,她又与一对在附近拥有一处马厩的夫妇达成了协议:她出劳力,作为回报,“小姐”可以住在马厩里。
“我们正要去那儿钓鱼呢。我们很想载你一程,但是车后已经堆满了。”他说着,向卡车的车斗指了指。果然,车斗被一辆露营车占得满满的。
我顺着步道走了20分钟,来到一处林间空地。我放下背包,趴在地上借着头灯的光亮寻找一处扎营过夜的地方。我扎好帐篷爬进去,然后钻入睡袋里,把拉链拉好。但是,被“扫地出门”的经历和深夜里的长途跋涉都让我精神头十足,困意全无。
“没关系,我喜欢走路。”
过了一会儿,我隐隐辨出了周围景物的大致轮廓。我置身于一片高耸的松树和云杉林中,树干笔直地插入云霄,在我的头顶上聚成一片枝繁叶茂的伞盖。我听到左手边有一股清泉的潺潺流水声,还听到了干枯的松针铺成的松软地毯在脚下发出的嘎吱声。我从未如此聚精会神地走过路,我对自己的身体和脚下步道的知觉是如此敏锐,仿佛是在裸身赤足地行走一般。儿时学习骑马的情景浮上心头,那时,母亲用她的一匹名叫“小姐”的马来教我。她让我骑在马鞍上,自己则站在一旁,手中握着一条连着马缰绳的绳子。刚开始学习的时候,我紧抓着马鬃不放,连马走动时都会战战兢兢的。但最终,我渐渐放松下来。母亲好说歹说地劝我闭上眼睛,去感受胯下马匹的动作以及我的身体同马一起运动时的感觉。之后,我不仅闭上了双眼,还把双手大大地张开,将整个身体都交付给了“小姐”,骑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
“好吧,我们今晚要喝夏威夷螺丝刀,欢迎你也来参加。”
我手拿着头灯往前走着,头灯的电池电力不足,几乎连眼前一步的路都照不亮。我顺着路走到卫生间,在卫生间后看到了老妇人刚刚告诉我的小道,试探着在上面走了几步。树林对我而言早已不再陌生,我能够从容自若地置身其中,即便是夜里也能安之若素。但在树林中两眼一抹黑地行走可就完全是两码事了,由于这里伸手不见五指,我说不定会碰上什么夜行动物,也可能被植物的根茎绊倒,或者因转错一个弯道而误入歧途。我蹑手蹑脚地、小心翼翼地走着,就像我在旅行的头一天时时提防着会有响尾蛇向我猛扑过来一样。
“谢谢你。”说完,我目送着几个人开车离去。
我转身走向帐篷,难掩胸中的愤懑。如此薄情的待遇,我在旅途中还是头一回遇到。我爬进帐篷里,打开头灯,颤抖着双手把取出来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塞回包里,早已顾不上什么条理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一轮半月正悬在空中。要说有什么能比在黑暗中独自一人在陌生的步道上行走更让人害怕的话,那就当数在黑暗中独自一人在陌生的公路上行走了。我背上“怪兽”,朝车里的两人挥了挥手。他俩是否也朝我挥了手,我没看清。
几个人走后,我整整一个下午一直在想着夏威夷螺丝刀。我并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样的鸡尾酒,但在我看来,它和斯纳普柠檬汁一样充满了诱惑。我走到道路的最高处,在斯里莱克斯西侧的湖岸上看到了那辆红色皮卡车和几个人的营地。远处,便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了。我顺着一条狭窄的小径沿着湖岸向东走了一段距离,从遍布湖边的大块卵石中找到了一处僻静的地点,在这里扎起了帐篷。然后,我一头钻进林中,把海绵中的血挤出来,又塞回原处。之后,我走下湖中取水,用饮水过滤器滤干净,又用湖水把手和脸洗净。我本想下湖洗个澡,但湖水如冰一般刺骨,加之我早已因山中的习习凉气而直打寒战,于是只得作罢。开始旅行之前,我本以为自己会在湖泊溪流中随心所欲地沐浴,但当真上了步道之后,我却几乎没在水中畅快地洗过澡。一天终了之时,我往往不是精疲力竭、浑身作痛,就是浑身出冷汗像发烧似的瑟瑟发抖。因此,我大多只是往脸上撩点儿水,然后脱下被汗浸透的T恤和短裤,穿上羊毛衫和裤袜,凑合着过夜。
“走过洗手间,有一条小道正好通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老妇人说完,往身后指了指,“或者你也可以顺着公路走上1英里。我觉得你走公路会少绕点儿路,你把东西收拾一下吧,我们把车灯给你开着。”说完,她回到车里在她老伴儿身旁坐下。在车灯后的两人的脸,此时已变得模糊不清。
我脱下靴子,把胶带和疤痕修复贴从脚上揭下来,然后把双脚浸在冰凉的水中。我揉搓双脚时,一片发黑的指甲随着我的手掉了下来。这是我在步道上失掉的第二片指甲了。这片澄澈的湖泊水波不兴,湖边生长着参天的树木,卵石之中点缀着葱翠的灌木。我在泥土中看到了一只浅绿色的蜥蜴,它先是纹丝不动地停了片刻,然后闪电一般地爬走了。几个人扎营的地点在湖岸边离我不远的地方,但他们还没有看到我。在去赴约之前,我刷了刷牙,涂上润唇膏,又用梳子在头上划拉了几下。
“我没钱。”
“她来了!”看到我朝他们走近,刚才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叫了一声,“赶早不如赶巧。”
“我们又没有非要让你走人。”她咆哮着,就像在叱责一只狂吠不止的狗似的,“我们只是要你交钱。”
他递给我一只装满黄色液体的红色塑料杯,估计这就是所谓的夏威夷螺丝刀吧。这鸡尾酒是由伏特加和菠萝汁加冰块混成的,我啜饮了一口,差点儿昏厥过去——不是因为被酒精冲昏了头,而是因为尝到了这糖水加酒精的琼浆玉露而陶醉了。
我垂下双眼,看着她衣服上的两只浣熊,轻声回话说:“我只是……不觉得我会妨碍到谁。你看,就算我走了,也不会有人在这儿扎营的。”这是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最后的请求了。
两个白人男子都是消防员。拉美男子是木工,利用业余时间作画。他本名叫弗朗西斯科,但大家都叫他帕科。他是其中一个白人的表亲,从墨西哥城回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探亲。三个人小时候是在萨克拉门托的一条巷子里一起长大的发小,两个消防员现在还住在那里,而帕科在十年前去墨西哥城探望曾祖母时爱上了当地的一个墨西哥姑娘,于是在那里定居了下来。篝火圈中的原木还没有点燃,我们围着火圈坐了下来。消防员的一双儿子正在玩打仗游戏,在我们的身边跑来跳去。他俩时而尖声叫喊,时而大口喘着粗气,以大卵石作掩护,用塑料枪相互射击,发出“砰砰”的开枪声。
“姑娘,不好意思,但是我们是营地的负责人,让每个人都遵守规矩是我们的职责。”老妇人说完,脸上掠过一丝抱歉的神情,但马上又抿了抿嘴补充道,“我们可不想打电话叫警察。”
我向消防员说明了我的来意,把只剩下八个脚指甲的伤痕累累的双脚给他们看。“你在开玩笑吧!你在开玩笑吧!”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地惊呼着。两人一边一个劲儿地为我添酒和玉米片,一边连珠炮似的向我发问,被我的回话惊得瞠目结舌、连连摇头。
“规矩就是规矩。”老汉喘着粗气说完,转身回到卡车上,不再和我费什么口舌了。
“最‘爷们儿’的其实非女人莫属。”帕科边说,边做了一碗鳄梨沙拉酱,“我们男人总以为自己才是爷们儿,但自古巾帼不让须眉啊。”他的长发从上至下扎着浅色的橡皮筋,粗粗的辫子活像一条蛇一般垂在后背上。几个人把篝火点燃,我们一起吃了他们在湖中捕到的鳟鱼,又吃了用去年冬天射杀的鹿做成的炖肉。饭后,两个消防员回到帐篷里给各自的儿子读书去了,篝火旁,只剩下我和帕科。
“这里又没有人!再说这可是大半夜啊!就算我在这儿过一夜,也没有碍谁的事……”
“你想不想和我一起抽一支?”帕科从衬衣口袋中掏出一支大麻烟问我。他把烟点燃,吸了一口,然后把烟递给我,“原来这里就是内华达山脉啊。”说完,他望向漆黑一片的湖水,“我从小在这附近长大,却从没来过这里。”
“要是不付钱,你就必须打包走人了。”老妇人说道。她身穿一件运动衫,胸前的图案是一棵大树,树洞中,两只浣熊宝宝羞答答地向外张望着。
“光之山脉,”我边说边把烟递给他,“这是约翰·缪尔给这山取的名字。我能理解他的意思,这里的光真是世间难觅的。山峦中日出日落的这种场景,我还是头一次看到。”
“小姐,不管你怎么解释,钱终归还是要付的。”老汉的声音如洪钟一般出奇地响亮,惊得我哑口无言。
“这算不算是你的精神之旅?”帕科望着篝火问。
“事情是这样的,”我辩解说,“我身上刚好没带钱。我正在长途旅行呢,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你们听说过这条步道吗?山上都是积雪,今年的积雪量都破纪录了。我从步道上下来,没打算要来这里,要不是让我搭车的两个姑娘让我下错了地方,并且它……”
“不知道,”我回答说,“可以这么说吧。”
“一晚上12美元。”老汉吁吁带喘地补充道。
“那么说来,这就是你的精神之旅了。”他紧紧地盯着我说,“我有件东西要送给你。”说完,他站起身,在卡车的车斗里取来一件T恤递给我。我把T恤举起来,正面是一幅巨大的鲍勃·马利画像,他的长发四周,满是电音吉他以及前哥伦布时期诸神的侧面画像。T恤的背面是一幅被拉斯塔法里教徒奉为神灵化身的海尔·塞拉西的画像,画像的周围,是红绿以及金色的旋涡。我借着篝火的火光仔细地打量着T恤,帕科说:“这件T恤是有神喻的,我想把它送给你,因为我从你的步态看出,你的身上带着动物和天地的灵气。”
“要在这里住,你就得付钱。”老妇人重复了一遍。
我默默地点点头,心头百感交集。虽然我已经被酒精和大麻麻痹得晕晕乎乎,但我坚信不疑,这件T恤的确是神圣之物。“谢谢你。”我对帕科说道。
“要付钱?”我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吃惊地问,“我还以为只有开车的人才需要付钱呢。我是走路来的,身上只带着一个背包而已。”两个人默默地听着,沟壑纵横的脸上显出愤愤不平的神情。我接着说,“我明天一早就走了,最晚6点。”
回帐篷的路上,我手拿T恤驻足仰望了一会儿天上的繁星,然后钻回了帐篷中。离开了帕科,被凉气沁醒之后,我思忖着帕科所说的我与万物灵气同行的话。他是什么意思呢?我的脚步中真的带着万物灵气吗?母亲也能吗?死后的她到哪里去了呢?“小姐”到哪里去了呢?他们真的一起跨过大河,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吗?理智告诉我,死亡就是死亡。尽管,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我的梦中。有关“小姐”的梦和有关母亲的梦截然相反,在梦中,母亲总是逼着我把她一次又一次地杀死,而梦到“小姐”时,我不用对谁下毒手。它用柔软的嘴巴衔着一大束五彩斑斓的鲜花,用鼻子不住地轻轻抵着我,让我接受它的鲜花。看到它的礼物,我明白它已经原谅了我。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梦中出现的,究竟是它的灵魂,还是只是我的潜意识导演的一出戏?
“在这地方扎营是要付钱的。”老妇人冲我吼道。
第二天早晨,我穿上帕科送我的T恤回到了太平洋屋脊步道,沿着步道继续往贝尔登镇步行。途中,拉森火山的身影时隐时现。这是一座海拔高达10 457英尺的积雪火山,屹立于我的北方大约50英里处。从贝尔登镇向北走一小段路,我就要登上这座火山了。拉森火山可谓我旅途中的一座里程碑,不仅因为它千岩万壑的壮美,还因为这是我在喀斯喀特山脉中攀登的第一座山峰。从拉森火山往北走,喀斯喀特的群山与其他山脉的几百座低矮些的山峰参差不齐地连成一排,这些,都是我在接下来的几周中要挑战的目标。在我的脑海中,这一座座山峰就像我儿时爬过的猴架,每爬过一根杆儿,都需要努力去够才能抓到下一根杆儿。从拉森火山到沙斯塔山(Mount Shasta),从麦克劳克林山(Mount Mchoughin)到蒂尔森山(Mount Thielsen),从三姐妹峰(Three Sisters)的南、中、北三座山峰到华盛顿山(Mount Washington),从三指杰克峰(Three Fingered Jack)到杰斐逊山(Mount Jefferson),最后在胡德山(Mount Hood)穿越50英里的距离,才能到达“众神之桥”。这些山峰都属于火山,海拔从8 000英尺到14 000英尺不等,它们组成了环太平洋火山带的一小部分。环太平洋火山带由一系列的火山和海沟构成,呈马蹄形沿着太平洋绵延25 000英里,以智利为起点,沿着中美和北美的西部延伸至俄罗斯和日本,又向南连接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一直蜿蜒至南极地区。
“你好。”我试探着打招呼。
下山,下山,在内华达山上度过的最后一整天,我走的几乎都是下山路。从贝尔登镇到斯里莱克斯虽然只有7英里的距离,但步道竟在其中5英里的跨度中无情地下降了4 000英尺的高度。到达贝尔登镇之后,我的双脚已饱受折磨。这次负伤的方式是我从未遇到过的,因为下山时每走一步我的脚趾都会向前滑动,抵在靴子的前端,因而这次磨出水疱的地方转移到了脚趾尖上。我本以为这一天的行程会是小菜一碟,但到达贝尔登镇时,我却已经因剧痛而一瘸一拐、步履艰难了。我发现,这里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镇子,而是沿着铁道建成的一组布局凌乱的建筑群。这里有一家酒馆,一家兼做邮局的狭小的商店,一家小型自助洗衣店,以及一家澡堂。我在商店的门廊上脱下靴子,换上运动凉鞋,然后一跛一跛地进店去取我的箱子。不一会儿,我便拿到了那只装着20美元钞票的信封。看到这信封,我如释重负,连脚趾的疼痛都暂时忘却了。我买了两瓶斯纳普柠檬汁,回到门廊上,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我支起帐篷,做好了晚餐,然后借着头灯的灯光在野餐桌上舒舒服服地饱餐了一顿,又在厕所舒适地方便了一下。之后,我钻进帐篷,打开了《一本小说》。谁知只读了大概三页,一道强光便射入了我的帐篷。我拉开门上的拉链,走出帐篷。在一辆皮卡货车的头灯发出的刺眼强光中,站着一对老夫妇。
“T恤蛮好看的啊。”一位留着灰白打卷儿短发的女士对我说,她的手中牵着一只大白狗,“这是欧丁。”她弯下身去挠了挠狗的脖子,然后直起腰,把圆圆的小眼镜在鼻子上扶正,用好奇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你不会是去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的吧?”
我扭头看了看四周,周围有几处饮水点,几间棕色的室外厕所,以及一块大大的招牌。牌子上写着,如果有居住的需要,来人必须把钱装入信封,然后把信封从投递口丢进一只大木箱中。除了几辆野营车和稀稀拉拉的几只帐篷外,野营地空空荡荡,有些瘆人。我又沿路走了一圈,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办。我身上的钱不够野营地的居住费,但天色已迟,往树林里走太危险了。我在野营地的最边缘处看到了一个扎营点,这是离刚才那块介绍如何付款的招牌最远的扎营点,谁会发现我呢?
这位女士名叫特里娜,来自科罗拉多州,50岁,是位中学英语教师,几天前刚刚开始徒步旅行。她离开贝尔登镇,朝北向太平洋屋脊步道出发,但却被道上的积雪挡住了去路,只得原路返回镇里。听到她的话,我顿时觉得心灰意冷,真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摆脱这积雪。我俩正闲聊着,另一位女徒步者朝我们走了过来。来人名叫斯泰茜,前一天刚刚上路,也是从我去往三湖(Three Lakes)的那条道走过来的。
两个女孩把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停下。此时,透过路两旁树木射下的落日余晖已几乎尽失光芒。我向她俩道了谢,两个人开车离去。我四周环视了一下,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张标着“白马野营地”的林区标牌旁边。下车时,两个女孩告诉我,太平洋屋脊步道就在标牌后不远处。一路上,我懒得查看地图,这些天我的弦一直绷得紧紧的,已经没有三番五次地查看地图的劲头了。两个女孩对路很熟,这也让我安下心来,单纯地享受着这车程。她们说,我可以从野营地沿一条小道走一阵,不出多久就能到达太平洋屋脊步道。我一边在野营地旁的路上走着,一边读着从旅行手册上撕下来的崭新的书页。在昏暗的暮光之中,我不得不瞪大眼睛,才勉强看清了书页上的文字。看到“白马野营地”几个字后,我如释重负,心兴奋地怦怦直跳。但在我发现我距离太平洋屋脊步道足有两英里的路程时,心跳马上又缓了下来。那两个女孩说的“不远处”,对于开着车的她们和靠双脚走路的我而言,完全是无法相比的两个概念。
终于在步道上遇到女同胞了!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彼此的背景:特里娜酷爱利用周末时间进行背包旅行;斯泰茜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徒步旅行者,去年夏天,她和一位朋友一起从墨西哥沿着步道走到了贝尔登镇。斯泰茜和我聊着步道上我们两人都走过的沿途景点,聊到了她去年夏天在肯尼迪草原遇到过的埃德,以及她在南加州沙漠中一座小镇上的生活。她在镇上为父亲的公司管账,利用暑假进行徒步旅行。她30岁,皮肤白皙,容貌姣好,留着一头黑发,出身一个爱尔兰大家族。
就像母亲说的一样,强扭的瓜不甜。
特里娜提议道:“我们今晚在一起露营吧,正好制订一个计划。那边的草地上有个扎营点。”顺着她手指的地方看去,果然有一处扎营点。我们走到那里,把帐篷支好。之后,特里娜和斯泰茜坐在草地上闲聊,我则把装备补给箱里的东西取出来。每拿出一样东西,我都会禁不住地凑上去闻一闻,心中涌起阵阵喜悦。做晚餐用的立顿袋装面条、脱水豆子、米饭和包装袋闪闪发亮的有机能量棒,以及用一尘不染的自封袋装好的干果和坚果……我虽然早已吃腻了这些东西,但看到它们可爱的包装,我身体中的某种东西被唤醒了。箱子里还有一件崭新的T恤,但现在我身上有那件鲍勃·马利T恤,因而暂时还不需要换。另外,箱子里还有两双崭新的羊毛袜、一本玛格丽特·德雷伯尔的《夏日鸟笼》,但我暂时没有时间读这本书,因为当天早晨我刚刚才把《一本小说》撕下一半丢进帕科升起的篝火里,还剩下一半左右没有读完。当然,箱子里还装有几份第二代疤痕修复贴,这自然是不可或缺的。
至少在母亲离世之前,艾迪是与我一心的。我和艾迪的关系从未像在母亲刚被查出患病时那样亲过,母亲病后的几周里,我俩简直变成了并肩作战的战友:我俩是医院里的黄金双人搭档,在治疗的问题上相互商量,在得知母亲大限将至时一起流泪,在她离世之后一起与葬礼负责人会面。但在那之后不久,艾迪却和我们姐弟三人渐行渐远。他表现得像个友人,而不像个父亲。不出多时,他与另一个女人坠入爱河,那个女人很快就带着自己的孩子搬进了我家。母亲一周年忌日时,卡伦、利夫和我已经几乎无依无靠了。母亲的大部分遗物,已被我装在箱子里收藏起来。艾迪说他仍然爱我们,但人生还要继续。他说他仍是我们的父亲,但却不履行父亲的职责。我虽然挣扎着想要挽回,但最终还是无奈地接受了家庭四分五裂的事实。
我脱下靴子,坐下来处理我惨不忍睹的双脚。突然,特里娜的狗叫了起来,我抬起头,看到一个金发蓝眼、身材瘦长的年轻男人。从他拖沓的步态,我马上就看出他也是位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者。他自报家门,说自己名叫布伦特,虽然与他只是陌路相逢,但我马上像见到老友一样问候了他。在肯尼迪草原时,我曾对他有过耳闻。格雷格、艾伯特和马特告诉我,他是在蒙大拿州的一个小镇上长大的。有一次,他沿着步道到了南加州一个小镇的饭馆里,点了一份夹着两磅烤牛肉的三明治,六大口就全部解决掉了。听到我提起这件事,布伦特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他取下背包,蹲下来检查我的双脚。
而艾迪也就这样在我家安定了下来。
“你的靴子太小了。”他说的和格雷格在塞拉城告诉我的一模一样,我茫然地看着他,心中暗语:要真是这样我可就麻烦大了,这可是我仅有的靴子啊。
艾迪的头上有一只金丝雀,那只金丝雀奇迹般地在他的头上待到了晚餐结束。晚餐结束后,金丝雀在他的头上舒舒服服地卧下来,进入了梦乡。
我说:“我的脚可能只是因为从三湖走下山路才磨成这样的吧。”
“你头上有只金丝雀!”我们又喊了一遍,被逗得前仰后合。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布伦特回答说,“如果靴子合脚的话,即使走下山路也不至于把脚搞成这个样子。靴子不就是这个功能吗?不就是协助你下山的吗?”
“在哪儿?”他问道。
我想起了REI商店热心的导购们,想起了那个让我在店里一个小型木头坡道上下走动的男店员。他之所以让我这么做,就是为了确保我的脚趾不会在下坡时撞到靴尖处,且脚跟不会在上坡时抵在靴子的跟部。在店里试穿时好像并没有什么问题,但现在事实就摆在眼前,也许试穿时我没有试出靴子的问题,也许我的双脚在途中肿大了。不用说,只要穿着这双靴子,我就躲不开这炼狱般的煎熬。
“你头上有只金丝雀!”我们提高了嗓门。
但我又能怎么办呢?我身上根本没有钱买新靴子,即使有钱,这里也没有卖靴子的地方。我穿上运动凉鞋走回了商店,花1美元洗了澡。然后,我穿上一身雨衣,把换下的衣服带到只有两台洗衣机的洗衣店里清洗干净,又趁着这个空当给丽莎打了电话。听到她拿起听筒,我高兴极了。我们聊了聊她的近况,然后,我把旅途中的趣事讲给她听,之后又和她过了一遍我的行程计划。挂上电话后,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登记簿上签了名,然后翻找着格雷格的名字,想看看他是何时从这里经过的。然而,他的名字不在登记簿上。真是怪事,他怎么会落在我的后面呢?
“什么?”他装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在屋里四处张望。
我穿着洗干净的衣服回到营地,问布伦特:“你有没有格雷格的消息?”
“你头上有只金丝雀。”我们告诉他。
“他因为积雪中途放弃了。”
这是一只很有规矩的金丝雀,喜欢栖在屋子一角的一个铺着报纸的沙盆里。这到底是母亲培养有方还是本性使然,我不得而知。我们在桌旁刚坐下几分钟,金丝雀便落在了艾迪的头上。通常,它喜欢在我们的头上停留片刻,然后便会飞开。但落在艾迪的头上之后,它却迟迟不肯飞走。我们窃窃笑了起来,艾迪转向我们,装出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问我们在笑什么。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你确定吗?”
我们的公寓里没有餐厅,只有两个卧室、一个卫生间和一个起居室。起居室的一个角落里有个凹室,里面放着案台、炉灶、冰箱和一个橱柜。起居室的正中摆着一张大大的木制圆桌,桌腿被砍断了,因而桌子只有膝盖高低,这是母亲花10美元从这间公寓的前一家住户那儿买来的。我们围着桌子,在地板上坐下吃饭。我们称自己是中国人,但我们当时没搞清楚,实际上这样围着矮桌席地而坐吃饭的是日本人。“林荫洋房”里不允许饲养宠物,但我们还是养了一只叫“凯茨”的狗,以及一只在公寓里自由地飞来飞去的金丝雀。
“这是两个澳大利亚人告诉我的。你见过他们吗?”
第一次见他时,我们还住在“林荫洋房”公寓里。一天晚上,他来我家一起吃晚餐。“林荫洋房”是父母离婚后我们居住的第三个寓所了,这些寓所都很相似,都在距离明尼阿波利斯一小时车程的一个名叫查斯卡的小镇上,彼此相隔不到半英里。母亲每找到一处更便宜的住处,我们就会举家搬迁。艾迪到我们家时,母亲还在做晚餐,于是他就在公寓楼外的一小片草坪上带着我、卡伦和利夫一起玩耍。他和我们追逐嬉戏,抓住我们后,他把我们头朝下提起来,看看我们的口袋里会不会有硬币掉出来。如果有硬币掉下,他便会从草地上拾起硬币,然后拔腿就跑。我们几个人则在他身后一边尖叫一边追赶,沉浸在这由于缺少正常的父爱而从未享受过的狂喜之中。他会胳肢我们,也会在我们表演舞蹈和侧手翻时在一旁观看,他教给我们滑稽的歌曲和让人看得晕头转向的牛仔舞舞步,他把我们的耳朵和鼻子“偷”走,然后把大拇指夹在手中,骗我们说那就是我们的耳朵、鼻子,最后,又在我们的欢笑声中“物归原主”。母亲唤我们回家吃饭时,我已经被他迷得神魂颠倒、茶饭不思了。
我摇了摇头。
两个人坐进驾驶室,开动了车子。我透过窗户,一边看着外面直插云霄的树木向后闪过,一边想起了艾迪。刚刚那个女孩问起我父母的时候我没有提到艾迪,心里不免有些歉疚感。艾迪已经成为过去,可是,我仍然爱着他。其实,自从10岁时初次见他的那个夜晚,我就爱上了他。他和母亲在与父亲离婚后谈过的其他男朋友不同,那些男朋友只待了几周就离开了。我不久就意识到,和母亲沾上关系也就意味着要和卡伦、利夫和我扯上关系,他们就是因为害怕我们这些累赘而临阵脱逃的。但艾迪爱我们全家,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虽然他的本职是木匠,但初识我们时,他在一家汽车配件厂工作。他有着含情脉脉的蓝眼睛和德国人轮廓分明的鼻子,他把棕色的头发扎成马尾辫,一直垂到后背上。
“他们是一对新婚夫妇,来这儿度蜜月的。他们决定先放弃太平洋屋脊步道,转战阿巴拉契亚步道了。”
两个女孩像有默契一般变换了一下感叹词。
在决心进行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后,我才对阿巴拉契亚步道有了些许了解。与太平洋屋脊步道相比,这条步道要成熟许多,人气也要高出一大截。这两条步道都于1968年被指定为美国国家景观步道,阿巴拉契亚步道长为2 175英里,比太平洋屋脊步道要短500英里左右,步道沿着阿巴拉契亚山脉逶迤而行,南起佐治亚州,北至缅因州。
“天哪!”
我大声问:“格雷格是不是也去阿巴拉契亚步道啦?”
“哎呀……”
“没有,他绕的道太多了,好多该看该走的地方都错过了,所以他准备明年再来一次。反正那对澳大利亚夫妇是这么告诉我的。”
“不过也有好处,至少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天哪。”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与格雷格相遇的那天,我正准备半途而废,从那时起,格雷格就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他相信,如果他能做到的,我也一定能够做到。但如今,他却选择了放弃。那对澳大利亚新婚夫妇也知难而退了,虽然我与他们未曾谋面,但我的脑海中却立刻浮现出两个人的模样:他俩的皮肤是浅棕色的,身材高大,健壮的身体让我这样的人望尘莫及,严苛的户外环境对他俩而言完全不在话下。我心中有些担心布伦特也有放弃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想法,于是问他:“你怎么不也到阿巴拉契亚步道上去呢?”
“哎呀……”另一个女孩说。
他思忖了一会儿,说:“人太多了。”
“天哪!”一个女孩道。
说完,他的目光并没有从我身上移开,而是盯着我胸口那个大大的鲍勃·马利肖像,仿佛言犹未尽:“对了,你的T恤挺酷的。”
“他们没什么意见。我是说,我没有父母。我妈妈去世了,我没有父亲。嗯……严格上来说我是有父亲的,只是他和我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我不想看到她俩阳光的脸上掠过难堪的表情,于是爬进车里,把《一本小说》塞进了背包里。
我从未踏上过阿巴拉契亚步道,但在肯尼迪草原听格雷格他们提起过。阿巴拉契亚步道和太平洋屋脊步道是一对“兄弟”,但同时也在许多方面截然相反。每年夏天,准备走完阿巴拉契亚步道全程的徒步者多达2 000人,但只有几百人坚持到最后。即便如此,这也要比每年来挑战太平洋屋脊步道的100余人多得多。阿巴拉契亚步道上的徒步者夜间多在沿着步道开设的集体住处及周边扎营;步道上的装备补给站也更加紧凑,在这些站点中,有不少都是像样的城镇,而太平洋屋脊步道上的补给站往往只是由一家邮局、一家酒馆或小杂货店构成的。我想象着那对澳大利亚新婚夫妇在阿巴拉契亚步道上的情景,他们吃着干酪汉堡,在离步道几英里的酒吧里痛饮啤酒,夜里在木制屋顶的庇护下安然入眠。他们的旅友说不定已经给两人取好了绰号,在阿巴拉契亚步道上,旅途中用代号相称的做法要比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风靡得多。但我们这些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也喜欢这样做。虽然布伦特只比我小几岁,但提到布伦特的时候,格雷格、马特和艾伯特有时会叫他“小孩儿”。人们偶尔会叫格雷格“统计员”,一是因为他是个会计,二是因为他对步道的数据和资料如数家珍。马特和艾伯特的绰号是“雄鹰童子军”,道格和汤姆是“私立学校公子哥儿”。不知我是不是也被冠了什么绰号,但觉得他们不会给我取什么好名字,觉得还是不要知道比较好。
另一个女孩发话了:“你的父母对你这么做是怎么看的呢?”
特里娜、斯泰茜、布伦特和我在与贝尔登镇杂货店毗邻的酒馆里吃了晚饭。在付了洗澡、洗衣、斯纳普柠檬汁、小零食的钱和一些杂费之后,我还剩下大约14美元。我点了一盘田园沙拉和一碟炸薯条,这两道菜一道清爽、一道油腻,既实惠又能满足我最迫切的口腹之欲。两道菜一共是5美元,在拿到下一个补给箱之前,我得靠着这剩下的9美元过活了。下一个站点在距离我134英里的麦克阿瑟–伯尼瀑布州立公园,公园里有一家特许经营店,兼做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的装备补给站。其他几个人小口喝着啤酒,而我只有往嘴里灌冰水的份儿。我们边吃边探讨下一段旅程的计划,根据我们搜集的信息,前方有很长一段路都被厚厚的积雪覆盖。一位帅气的服务生不经意听到了我们的谈话,走过来告诉我们,他听说拉森火山国家公园的积雪足有17英尺深,有关人员正在公路上除雪,好让公路赶在今年旅游旺季结束之前开通一小段时间。
“我俩刚刚还在说呢,你一个人徒步旅行挺危险的。”我们把袋子搬上车后,一个女孩对我说。
“你要喝点儿什么?”服务生与我对视了一下,他感觉到我有些犹豫,于是补充道,“我请你。”
我把《一本小说》合上,浑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被这无尽的悔恨吞噬。两个女孩子从店里推着手推车回来了,我们一起把推车里的袋子放上货车。两人比我要小四五岁的样子,头发和脸庞打理得干干净净、光彩照人。两人都穿着运动短裤和背心,手腕和脚踝上系着用纱线编成的五彩饰品。
他端出一只玻璃杯,里面满满地盛着沁凉的灰皮诺葡萄酒。我小口地抿着酒,顿时被冲上心头的满足感搅得晕晕乎乎,就像前一晚喝到夏威夷螺丝刀时的感觉一般。结账时,我们决定明早离开贝尔登镇后先沿着几条海拔较低的越野车道走一段距离,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继续前进50英里左右,然后搭便车绕过步道在拉森火山国家公园被积雪封住的路段,再从一处名叫老站(Old Station)的地方重回太平洋屋脊步道。
我向她们做了自我介绍,几分钟后,我与克里斯汀拥抱道别,然后爬进了那辆货车的后座。这两个姑娘都是在夏令营做暑期工的大学生,她们的目的地恰好就在步道和公路交叉口往后走一点的地方。两人表示很乐意载我一程,但是我得在她们忙公事的时候等她们一下。两人在食品店购物时,我便在停车场坐在货车的阴凉中读《一本小说》。空气又湿又热,与当天清晨积雪带的夏日完全是截然不同的感觉。我读着手中的书,感觉母亲仿佛就在身边,那感觉如此强烈、如此真切,让我几乎无心读下去。我为什么要对她对米切纳的喜爱不屑一顾呢?其实,我自己也很喜欢米切纳呀。不到15岁时,我就把他的《流浪者》反复读了不下四遍。令我追悔莫及的事情太多太多了,这也算是在我这个年纪失去母爱的一个弊端吧。回想起这些小事,我至今仍隐隐作痛。我用不以为然的白眼回应她的关爱,还厌恶地躲避开她的爱抚。我曾对她说:“你看,21岁的我要比你21岁的时候明智多了,是不是特别不可思议?”年少时的傲慢轻狂,让我现在想想就反胃。我曾是个多么狂妄自大的白痴啊!而母亲,就是在那段时间离开了人世。不可否认,我是个孝顺的女儿,毋庸赘言,我也在她需要我的时候尽了一份孝心。但我还可以做得更好,可以像我逼她称赞我的那样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世上最好的女儿”。
回到营地后,我从日记本上撕下一张纸,坐在椅子上给乔写了一封信。他的生日快要到了,刚才的酒让我想起了与他共度的日子。我想起一年前的一个夜晚,我与他一起漫步,然后在公园里一处僻静的小树林中靠着墙和他做爱的情景,想起了每每与他一起注射海洛因后那股令我眩晕的冲动,也想起了他头上的染发剂在我的枕头上留下的蓝色渍迹。我没有在信中把这些细节写下来,只是手握着钢笔坐在椅子上,静静由这些往事和我想要告诉他的旅途经历在脑中掠过。从在波特兰与他分别至今的一个月中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而我又如何能够将这一切对他说清道明呢?去年夏天的回忆于我来说显得恍若隔世,而这个夏天发生的点滴对他而言估计也与天方夜谭无异。因此,我只是在信中向他提了一长串的问题:不知他过得怎么样,在做些什么,身旁有谁在陪伴他,也不知他是否像那张寄到肯尼迪草原的明信片中说的一样,已经脱离了毒品的泥沼。但愿如此,但愿让他戒毒的原因是他自己,而与我无关。我把信叠起来,装在特里娜给我的信封里,从草地上采摘了几朵野花,把花装在信封里压平,然后封上了封口。
“那几个女孩子可能知道路。”克里斯汀朝着停车场另一侧的加油站指了指。那儿站着两个女孩,两人身旁有一辆货车,车的侧身喷涂着一个野营地的名字。
“我去把这封信寄出去。”我对其他几个人说完,借着头灯的光走过草地,沿着一条沙土路来到已经打烊的商店外的邮箱前。
听说我是从步道上下来的,他大吃了一惊。我回到克里斯汀的车子里,打开旅行手册查找自己所在的位置。从我们所在的位置往西走14英里,便是公路与步道的交叉口,从那里回步道估计算是最明智的选择了。
把信投进邮箱里,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冲我喊道:“喂,美女。”在漆黑一片的门廊上,我只能看到一支燃着的烟头。
吃完午饭后,克里斯汀开车把我送到了昆西的护林员小站。我找到一位护林员询问,可他对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情况知之甚少,因为步道上仍存有积雪,因此他今年还没上去过。
“你好。”我试探着回答道。
“太好了。”他笑着回答道,“我觉得换你的那本书,我真是赚到了。”
“是我啊,酒吧的服务生。”男人说着,走进昏暗的灯光中,好让我看清楚他的脸。“刚才的酒你还满意吧?”他问道。
“谢谢你。”我手拿着《一本小说》对杰夫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拿这本弗兰纳里·奥康纳的书和你换,这本书也挺不错的。”如果他不要这本书,我准备当天晚上就在树林里把这书烧掉,但我并没有提这一点。
“哦,是你啊。酒很好,谢谢你了。”
母亲去世后,艾迪又娶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搬进家里后,我把自己所有想要的书都从母亲的书架上拿了下来。我拿的书里,有20世纪80年代初我们刚搬到农场上居住时母亲带来的书:《有机栽培百科全书》《双人瑜伽》《北方野花鉴》《用床罩做衣服》《扬琴乐谱》《面包烘焙入门》《用植物治病》,以及《我总是要查查“糟糕”这个词》。还有母亲在我学会识字之前曾一章一章读给我听的书:未删节版的《小鹿斑比》《黑骏马》以及《大森林中的小房子》。除此之外,还有她在去世前几年的大学生涯中购得的书:波拉·甘·艾伦的《圣杯》、汤婷婷的《女战士》、切利·莫拉格和格洛里亚·安泽尔杜尔合著的《吾背是座桥》、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记》、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及沃尔特·惠特曼的《草叶集》。但母亲至爱的詹姆斯·米切纳的书籍,我却没有带走。
“我还在上班呢。”说完,他把烟灰在花盆中弹了弹,接着说,“但我马上就能下班了。我的房车就在那边,你不是喜欢灰皮诺葡萄酒吗?你要是想过来坐一坐的话,我可以带一整瓶回去。”
“哦,不过告诉你吧,我的时间本来就不怎么值钱。反正我一直都是靠最低标准工资生活的,而且遭人白白剥削劳力的事儿又不是没做过。”母亲轻声笑了笑,用手拍拍我的胳膊,用她一如既往的方式躲过了我的指责。
“谢谢。”我回答说,“但是明天我还得早起上路呢。”
“我的意思是指正经的书,就是那种值得你花时间去读的真正的文学作品。”我解释道。
他又吸了一口烟,烟头燃起了亮光。刚才他在酒吧里把酒端出来后,我打量了他一下,我猜他有30岁的样子,穿牛仔裤的样子挺潇洒。我该不该和他一起回去呢?
“真正的书?”母亲看着我,觉得有些不解又有些好笑。
他对我说:“你还有时间考虑,现在不用作决定。”
一年后,有人在圣诞节送给母亲一本米切纳的《得克萨斯》,而我却嗤之以鼻:“你知道吗,那本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算不上真正的书。”
我回答说:“我明天还得走19英里的路呢。”对他来说,这些数字估计没有什么意义。
我看了看那本书,书名叫《一本小说》。我对这本书并没有耳闻,但詹姆斯·米切纳一直都是母亲最推崇的作者。直到离家上大学之前,我一直不觉得喜欢这位作者有什么不妥。在大学里,一位教授曾经问过我喜欢读什么书,听到我的回答后,他不屑一顾地告诉我,如果我真心想当一名作家,就不应在米切纳之流的作家身上耗费精力。他说,米切纳只是个娱乐大众的人罢了。我觉得自己真是愚蠢透顶,当十几岁的我沉浸于他的《波兰》《流浪者》《空间》《沙扬娜拉》之中时,还曾为自己的不随大溜、标新立异而沾沾自喜呢。而大一刚开学的一个月,我就遭了当头一棒:原来,我对所谓伟大的作者的了解是如此浅薄。
“你可以在我那儿睡一夜。”他说,“要是愿意的话,你睡床铺,我睡沙发就行了。在地上睡了那么久,在床上睡一宿肯定很舒服。”
杰夫站起身,拿起那本《交融》对我说:“这些书你可以随便拿,反正我们都已经看完了。如果你对这几本书不感兴趣,可以试试看这本。”说完,他走进厨房另一头的卧室,不一会儿便拿着一本詹姆斯·米切纳的厚厚的平装书走了出来,把书放在已被我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旁边。
“我已经在那儿扎好帐篷了。”我朝草地的另一边指了指。
“读书是我一日终了后给自己的奖励。”我回答道,“我现在随身带着的书是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这本书还完好无损地待在我的包里,这次我并没有一路走一路烧书,因为我知道,有了积雪的阻碍,加上我对行程的更改,领到下一个装备补给箱不知要拖到何时了。我已经把书从头到尾通读了一遍,前一晚,我从第一页开始读第二遍。
我六神无主地朝着营地往回走。他对我表现的兴趣既让我受宠若惊,也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一股难抑的欲望穿透了全身。回到营地时,几个女旅伴已经拉上了帐篷门,但布伦特还没有睡。他站在黑暗之中,仰头凝视着繁星。
“你喜欢读书吗?”克里斯汀问道,“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读读书的。读书是我们的消遣方式。”
“多美啊。”我也抬起头,和他一起仰望着星空。突然,我意识到自从踏上步道后,我还一次也没有哭过。这怎么可能呢?曾经那么爱哭的我怎么会这么久都没有掉过一次泪呢?但事实就摆在眼前,没有什么好质疑的。想到这儿,我差点儿眼泪决堤,但最终还是没有哭出来,反而哑然失笑了。
“有时候也害怕,”我回答说,“但是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我身上的衬衣脏兮兮的,湿漉漉的头发往衬衣的双肩处滴着水。我知道自己的衣服臭不可闻,但衣服之下的身体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洁净感。在冰天雪地中挥汗如雨地行走了数天之后,这次沐浴简直可以算得上一次神圣的体验,让我在热水和香皂的洗礼中得到了净化。我发现桌子的另一头散放着几本书:诺曼·拉什的《交融》、简·斯迈利的《一千英亩》以及安妮·普罗克斯的《航运新闻》。这些书我都读过,而且都很喜欢。看到这些书的封面,就好似看到了老友的面庞一般,让我有种家的感觉。我冒傻气地胡思乱想着:说不定杰夫和克里斯汀会同意收留我,要真是这样,我就可以成为他们的另一个女儿,也可以一边读着杂志一边在露台上晒日光浴了。只要他们提出来,我一定会满口答应。
“有什么好玩儿的事情吗?”布伦特问道。
“如果她俩有勇气做你现在做的事就好了,真希望她俩能像你一样又坚强又勇敢。”克里斯汀继续说,“但是说起来,还是不要这么大胆比较好。如果她俩有谁敢像你一样出来闯,我真不知道得多担心呢。你自己一个人在外,不害怕吗?”
“没有什么。”我看了看手表:10点15分。“平常这个时候我正酣睡着呢。”
两个姑娘发现我们正在看她们,于是抬眼往这边看了看。我朝她俩挥挥手,她俩羞怯地冲我招招手,然后又继续低头看杂志。
布伦特回话说:“我也是。”
“一个16,一个快要18了。”克里斯汀回答道,“一个要上高二了,另一个该上高三了。”
“但今天晚上我到现在还这么亢奋。”
“她俩多大了?”我冲她俩的方向点点头,问道。
“可能是因为我们好不容易进了次城吧。”他说。
在厨房的另一头,有一扇推拉式玻璃门。透过门,我看到杰夫和克里斯汀的一双女儿正坐在露台的沙滩椅上,戴着耳机,两人手中分别翻着《十七岁》和《人物》杂志。
我俩都笑了。整整一天,我都享受着和几个女伴在一起的时光,自从上了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后,我很少有机会像今天一样与人聊天。但奇怪的是,让我觉得距离最近的人,却是布伦特。或许这只是因为我对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吧。站在他的身旁,我发现他让我想起了我的弟弟。虽然远隔千山万水,但最让我牵肠挂肚的,非我的弟弟莫属了。
“不用了,谢谢你了。”我礼让了一下,但她还是给我切了一些,端到了面前。我风卷残云般地把奶酪一扫而空,她二话不说,又在案板上帮我多切了一些。她把手伸到玉米片的包装袋里,抓了一把添到我的盘子里,然后又打开一罐生啤,摆在我的面前。即使她把整个冰箱的东西全都掏给我,我也照样能吃个精光。她为我的盘子里添了几次食物,我都只用“谢谢”表示感激。
“我们该许个愿。”我对布伦特提议。
“先告诉你一声,这肉是有机肉。”克里斯汀说,“这些动物都是人工饲养的。我们在这些方面非常注意。你忘记拿奶酪了。”她责备了杰夫一句,然后就去冰箱取奶酪,“谢莉尔,想不想在三明治上加点儿莳萝哈瓦迪干酪?”
“不是要等到有流星的时候才能许愿吗?”他问我。
“那就再添几片肉吧,谢谢啦!”说完,我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伸手去拿火鸡肉。
我说:“按惯例来说的确是的,但我们不用因循守旧啊。我想要一双不伤脚的靴子。”
“如果你想往里添肉,请不要客气。”杰夫坐在桌子对面,把一盘冷切肉片推给我。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微微有些发胖,深色的头发泛着波浪卷,两鬓的头发有些灰白。从餐馆回小木屋的路程并不长,路上,克里斯汀告诉我杰夫是个律师,他们住在旧金山,每年7月的第一周都要来这里度假。
这一下把布伦特激怒了,他说:“许的愿望是不能说出来的!这和吹生日蜡烛是一样的,你不能把自己的愿望告诉别人。说出来的愿望就不能成真了。你的脚要被磨惨了!”
克里斯汀的丈夫杰夫在我洗澡的时候为我准备了一份三明治。我从浴室里走出来时,这三明治就摆在盘中,从对角线处一切为二,旁边搭配着墨西哥蓝玉米片和一条腌黄瓜。
“那可不一定!”我虽然不服气地反驳着,但想到他的确言之有理,心中不禁后悔起来。
“天哪,真是不幸啊!”她的太阳镜挂在一条闪闪发亮的粉珠链上,垂在她的胸前。她伸手抓起眼镜,架在鼻子上。她说她叫克里斯汀,和丈夫以及一对十几岁的女儿住在附近的一间小木屋里。“你想不想跟我一起回去洗个澡?”她向我提议。
“好了,我的愿望许好了,该你了。”他说。
“她去世了。”我回答说。要是在平日里,我通常会加点儿抱歉的语气,好让这话听上去不那么突兀。但现在我既心烦意乱又饥肠辘辘,早已没气力顾这些了。
我目光呆滞地望着满天星斗,但心中却不平静:“你明天几点钟上路啊?”
“好棒啊。”她笑了,“我一直觉得有胆量这么做的人挺不可思议的。我知道步道就在那边。”她边说边朝西边摆了摆头,“但是我从来也没上去过。”她朝我靠了靠,我本以为她会给我一个拥抱,但她只是拍了拍我的胳膊,“你不是一个人吧?”我点点头,她哈哈大笑,然后把一只手放在胸前说,“老天哪,你妈妈对你这个决定是怎么看的?”
“天一亮我就走。”
“我要在步道上徒步旅行几个月。”我回话说。
“我也是。”话虽如此,但我并不想明天一早就和他道别。特里娜、斯泰茜和我约好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结伴而行,但布伦特要比我们走得快,也就是说,他要独自上路了。
“我刚才在里面听到你在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事儿。”一个女人对我说。她中年模样,身材瘦削,金黄的头发泛着奶白色,剪着时髦的短发,双耳上戴着两只钻石耳钉。
“你的愿望许好了吗?”他问道。
“其实吧,我的包里还有午饭呢。”说完,我朝门外走去。两旁餐桌上盘中的残羹剩饭,可能只有熊、浣熊和我才心甘情愿下咽吧。我出门来到门廊上,在“怪兽”旁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那60美分。我凝眸盯着掌中几枚银色的硬币,仿佛只要盯得够久,这些硬币就会自动繁殖似的。我想起在贝尔登镇等待我去领的那只装着20美元钞票的箱子。我的确很饿,背包里也的确装着午餐,这都是不争的事实,但此时我已是忧心如焚,早已茶饭无心了。我翻了翻手中的旅行手册,想重新计划一下。
“我还在想呢。”
“咖啡是75美分一杯,续杯免费。”她回答道。
“现在许愿时机正好!”他说,“这是我们在内华达山上的最后一晚了。”
柜台上放着菜单,我顺手拿起来翻了翻。“你们这儿有没有60美分以下的东西?”我用开玩笑的语气问她,声音小得几乎要被淹没在嘈杂声中了。
“再见了,光之山脉。”我对头顶的长空说道。
那个老板娘样子的女人说:“你要是想在这儿吃饭的话,可以找个位子坐一下。”
布伦特提议说:“你可以许愿要一匹马,这样你就不用为脚犯愁了。”
对方摇了摇头,但一旁的服务员说,她曾和一位与我的描述相符的徒步者聊过几句,但她不知道对方的姓名。
我在一团漆黑中看着他。他是对的,徒步者和驮畜都可以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但我至今还没有在道上碰到一个骑马的旅行者。我把目光重新投向夜空,说:“我以前有过一匹马。老实说,是两匹马。”
“金湖高速?”我顿时慌了手脚,继续问,“前几天有没有一个叫格雷格的男人来过?他40岁左右,头发和胡子都是棕色的。”
“是吗?那你可真幸运。”他回话说,“不是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马的。”
她回答说:“从这儿往山上的雪情基本上都很严重。今年所有的全程徒步者都绕开步道,沿着金湖高速走了。”
话音落下,我们双双沉默了下来。
我问收银的女人:“你知道北边的积雪量有多大吗?”她的眼睛正紧盯着端着咖啡壶四处走动的服务员,很显然,她是这里的头儿。我与她虽是初次见面,但我已经有在她这样的人手下工作的丰富经验了。我突然心血来潮:我可以求她让我在这儿工作一个夏天,放弃徒步旅行的计划。
在这静谧之中,我许了一个愿。
看到帕克湖度假屋,我一下子兴奋起来。这里有一家餐馆,一家卖食物的餐馆。我的嗅觉就像德国牧羊犬一般敏锐,一下车,饭菜的香气便扑鼻而来。我向开车送我的两个人道了谢,虽然囊中羞涩,但我还是朝餐馆走了过去。我把“怪兽”放在门廊上,然后开门走了进去。餐馆里人头攒动,其中以游客居多。餐馆的四周有不少小木屋,游客们多在这些木屋里暂住。我朝柜台走去,毫不掩饰地对着客人盘中的食物垂涎三尺,但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只见盘子中摆着四周点缀着培根的薄煎饼、分量足足的炒蛋,还有最让我心痒的附带松脆薯条的干酪三明治。此情此景,简直是对我活生生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