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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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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洗好盘子,把曲奇摆好,放在凯蒂的枕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没开灯,而是走到了窗边。乔什房间的灯还亮着。

第二天早晨,玛格特在煮咖啡,我在往碗里倒麦片。我说出想了一早上的话:“提醒你一下,爸爸和凯蒂会很难过的。”刚刚我和凯蒂一起刷牙的时候,我有些想直接告诉她这个消息,可是她还在为昨天的事生我的气。她都没有提我的曲奇,虽然我知道她吃掉了,因为盘子里只剩下渣渣。

因为有时候,我觉得有些事情我永远不会结束。

玛格特重重地叹了口气:“所以,我应该为你和爸爸,还有凯蒂而继续跟乔什在一起?”

我希望(这是我想过很多很多次的问题,已经多到数不过来了)我能更像玛格特。

“不,我只是说说而已。”

我挖起一勺曲奇面团,递到玛格特鼻子下,她犹豫了,但还是张开了嘴。我像喂婴儿一样喂给她吃。“等着瞧吧,你跟乔什一天就会和好了,或者两天吧。”我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知道不是这样的。玛格特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分手,又马上和好的女孩,她一旦决定了什么,就不会改变。她不会瞎扯,也不会后悔,就像她说的:她说结束,就是结束了。

“我走之后他本来也不可能经常来这儿了。”

她摇摇头。“拉拉·琴。”她开口反驳,声音一如既往地充满耐心,好像我是个孩子,而她是个四十二岁的成熟智慧女人。

我皱皱眉,我根本没想到这点,没想到乔什不会来我家了,只因为玛格特走了。早在他们在一起之前,他就经常来,所以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会来了。“他可能还会来啊。”我说,“他很爱凯蒂。”

我重新坐下,说:“我不在乎你怎么说,玛格特,你们两个之间没有结束,你太爱他了。”

她按下咖啡机上的开始键。我很仔细地看着她,因为一向是玛格特煮咖啡,我从没煮过,她现在要走了(只剩下六天了),我得学会。她背对着我,说:“也许我不用跟他们说。”

我看看冰箱上的磁力煮蛋计时器:“再有四分钟。”

“嗯,我觉得他们看到他不去机场送你就会知道的,格格。”格格是我给玛格特起的外号,跟摇摆靴(go-go boots)谐音。我转而问起煮咖啡的事:“要放几杯水?放几勺咖啡豆?”

她合上了笔记本电脑:“第一拨什么时候出炉?我饿了。”

“我会给你写下来的。”玛格特向我保证道,“写在笔记本上。”

我放开她。

我们在冰箱旁放着一个家庭笔记本。当然了,这是玛格特的主意。所有重要的数据——爸爸的时间表、凯蒂的拼车计划——都在上面写着。“记得把新的干洗店电话也写下来。”我说。

玛格特摇摇头:“已经结束了,拉拉·琴。”

“已经写好了。”玛格特切了一根香蕉放进自己的麦片粥里,每一片都很薄很整齐,“对了,乔什本来就不需要跟我们一起去机场。你知道道别会让我伤心的。”玛格特摆了个“啊,情绪啊”的表情。

“现在还不迟呢,你可以现在去告诉他你改主意了。”

我确实知道。

听到这个,玛格特垂下了嘴角,我站起来,用双臂环住她的脖子。她仰起头,冲我微笑。“我没事的。”她说。可她有事,我知道她有事。

***

我无视她:“乔什绝不会在任何事上拖你的后腿,他不是那种人。记不记得那次你想参选学生会主席,他就去当你的宣传人员?他是你的头号粉丝!”

玛格特决定去苏格兰上大学,对我来说像是一种背叛,即使我早知道会这样。因为她总说要去很远的地方上大学。她当然会选择去苏格兰上大学,还要主修人类学,因为她是玛格特,一个爱地图、旅游书,以及很有计划性的女孩。她当然会在某天离开我们了。

“你不该吃生面团的。”玛格特说。

我还生着她的气,但只有那么一点点。显然,我知道这不是她的错。但是她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我们总说“宋家女孩永远在一起”。玛格特是家中最大的孩子,我是中间的,妹妹凯蒂最小。她的出生证明上写的是凯瑟琳,但是对我们来说她就是凯蒂。我们偶尔会叫她“小猫”,因为她刚出生的时候我们就那么叫她,她当时看起来就像一只瘦弱无毛的小猫。

我想,苏格兰就是玛格特的“是”了。我漫不经心地挖起一团面团,丢进嘴里。

我们是宋家三千金,曾经还有另一个,我妈妈,伊芙·宋。对我爸来说,她是伊薇;对我们来说,她是妈妈;对其他人来说,她是伊芙。宋是我妈妈的姓,我们几个姓科威,但我们自称是宋家女孩。因为之前妈妈说,她永远都是宋家女孩,而玛格特说我们应该跟她一样。我们所有人的中间名都是宋,我们的长相也更像宋家人,而不是科威家的人,因为我们更像韩裔,而不是白人,至少玛格特和我是这样的;凯蒂最像爸爸,她的头发是浅棕色的,跟他一样。人们都说我长得最像妈妈,但是我觉得玛格特更像,高高的颧骨,深邃的眼睛。已经过去快六年了,我有时候觉得她昨天还在,有时候却觉得她从来都不在,只存在于梦中。

“她告诉我,去上大学的时候最好不要有男朋友。她说她不希望我成为那个跟男朋友打着电话哭,面对每个选择都说‘不’而不去参与的女孩。”

她那天早晨拖了地,地板闪亮亮的,房间里有着一股干净的柠檬香气。厨房里的电话响了,她跑着去接,结果摔倒了。她的头撞在地板上,晕了过去,可她醒来时觉得没事。那是她的苏醒期,他们说。之后过了一会儿,她说头疼,在沙发上躺下后,就再也没有醒来。

“什么?”有一刻,我彻底忘记了乔什。因为不论我在做什么,即使玛格特在跟我吵架,即使我马上要被车撞到了,只要是有关妈妈的故事,我都会停下手里的事来听。任何细节,任何玛格特的记忆,我都想要。不过我比凯蒂幸运,她没有一点关于妈妈的记忆,只知道我们给她讲的。我们给她讲了很多故事,讲了很多遍,它们现在也成了她的故事。“记不记得那次……”她会这样说,然后她就会讲一个故事,好像她当时就在场,而且不是个小婴儿。

是玛格特最先发现的,当时她才十二岁。她照料了一切,打了报警电话,打了爸爸的电话,告诉我去照看凯蒂,那时她三岁。我在游戏房里给凯蒂打开电视,跟她一起坐下,我只做了这些。我不知道如果玛格特不在,我会怎么做。即使玛格特只比我大两岁,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人。

她突然说:“你知道妈妈跟我说过什么吗?”

很多人听说我爸是单身父亲,有三个女儿的时候,都会敬佩地摇头,好像在说“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怎么能一个人做这么多呢?”答案就是玛格特。她从小就是个组织者,把所有东西都标记清楚,列好时间表,整齐地摆放好。

玛格特翻了个白眼。她觉得我是在夸张,可我没有,这是实话——乔什就是这么爱玛格特,他都不会看其他女孩一眼。

玛格特是个好女孩,我想凯蒂和我就是向她学习的。我从没作过弊,从没喝醉过,从没抽过烟。实际上,我们其实很幸运。他是个很好的爸爸,很努力,虽然不是总能理解我们,但是他会尝试,这是最重要的。我们三个宋家女孩有一个不言自明的约定:尽力为爸爸减轻负担。但也许,这也不算不言自明,因为玛格特经常说:“嘘,安静点,爸爸在睡觉,他一会儿又得回医院了。”或者,“这个别麻烦爸爸了,你自己做。”

我不相信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意义在于,是乔什啊。乔什对你的爱比任何一个男孩爱女孩都要深!”

我曾问过玛格特,问她觉得如果妈妈没死的话会怎样。比如说,我们会更多地跟韩裔的亲戚接触吗?不只是在感恩节和元旦,或者……

“拉拉·琴,我要去的是苏格兰,不是弗吉尼亚大学。圣安德鲁大学离这儿几乎有四千英里远。”她推了推眼镜,“有意义吗?”

玛格特不明白遐想的意义,她觉得这就是我们的人生,问“如果”的问题毫无意义,没有人可以给你答案。我尝试了,我真的有,但我就是很难接受这样的思维。我会一直想“如果”的问题,想我们没有走上的那些路。

“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非得分手。”我说,“不能就因为你要去上大学,就非得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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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是时候了。”她说。她的眼睛没有红,她没有哭过,我觉得应该没有。她的声音冷静平稳。谁看着她现在的样子,都会觉得她完全没事。因为玛格特永远都没事,即使她实际上有事。

爸爸和凯蒂一起下了楼。玛格特给爸爸倒了一杯黑咖啡,我给凯蒂的麦片碗里倒了牛奶。我把碗推到她面前,她扭过头不看我,从冰箱里拿了一盒酸奶。她把酸奶拿进了客厅,在电视前喝起来。她还在生我的气。

我的曲奇面团从手指间掉了下去,掉进了糖粉碗里。

“我今天晚点要去超市,你们几个可以列个需要物品的清单。”爸爸喝了一大口咖啡,“我觉得我会买点纽约牛排回来,我们可以在外面煎牛排。我应该给乔什也带一份吗?”

玛格特安静得很,可她冷不丁地抬起头来,说:“我跟乔什分手了。晚餐之后的事。”

我立刻扭头看玛格特,她张开嘴,却又闭上了。然后她说:“不用了,买我们四个人的份就行,爸爸。”

那天晚上晚些时候,乔什已经走好久了,凯蒂和爸爸都睡觉了,只有我们在厨房里。玛格特在桌旁看她的电脑,我在她身边坐着,把曲奇面团揉成团,放进肉桂和糖粉里。我打算用思尼克涂鸦曲奇来讨好凯蒂,跟她和好。之前说晚安的时候,凯蒂翻了个身,不肯跟我说话,因为她一心觉得我是想阻挠她去巴黎的计划。我是这样计划的:我会把曲奇放在盘子里,然后放在她枕边,这样她一醒来就能闻到新鲜出炉的曲奇的香气。

我不赞成地看了她一眼,可她无视了我。我从没见过玛格特退缩,但是我想在感情这件事上,一个人的行为是无法预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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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皱起眉头,这跟我想象的巴黎之旅可不一样。乔什越过凯蒂的头,用口型对我说:“我们以后再说。”我偷偷给他比了两个大拇指。

夏天已经接近尾声,我们跟玛格特相处的时间也只剩下几天了。也许她跟乔什分手并不是什么坏事,这样我们姐妹三个能多一些相处。我很肯定她早就想到这点了,我很确定这在她的计划之中。

“也许可以当作一次家庭旅行。”玛格特说着亲了亲她的脸颊,“你跟拉拉·琴,还有爸爸可以一起来。”

我们开车离开街区的时候,看到乔什跑了过去。他去年加入了田径队,所以他总在跑步。凯蒂喊了他的名字,但是车窗没开,而且喊也没用——他假装听不到。“快掉头回去!”凯蒂跟玛格特说,“也许他想跟我们一起来呢。”

她爬到玛格特身边,坐到了她腿上,即使她已经九岁了——九岁的孩子已经不该坐在别人腿上了:“玛格特,你会让我去的,对不对?”

“今天是宋家女孩的日子。”我跟她说。

我轻快地打消了她的想法:“你太小了,不能住青年旅社。”

上午剩下的时间我们都在塔吉特超市,为玛格特买最后一些她需要的东西。比如,坐飞机时要用的蜂蜜坚果麦片,还有体香剂、发绳之类的。我们让凯蒂推购物车,这样她就能冲刺一段,然后像推战车一样推购物车了。玛格特只让她玩了几次,免得惹恼了其他顾客。

凯蒂皱起小嘴,红了脸:“我不是说这个,你个渡渡鸟。我是说巴黎。”

我们回到家,做了些鸡肉沙拉,配绿提子当午餐吃,然后凯蒂游泳比赛的时间就快到了。我们打包好一顿晚上野餐时吃的东西——熏肉奶酪三明治和水果沙拉,还带着玛格特的笔记本电脑用来看电影,因为游泳比赛可能会持续到很晚。我们还做了个牌子,写着“加油,凯蒂加油!”我在上面画了只狗。爸爸最终没能赶来看比赛,因为他在接生一个宝宝,要说借口,这可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宝宝是个女孩,他们给她取名帕翠夏·罗斯,是她祖母和外祖母的名字。爸爸为了我总是问他接生的宝宝名字和中间名分别叫什么。他每次接生完回家,我总是最先问这个)。

“你?”我用责备的语气说,“你是宋家女孩里最不时髦的。我都得求着你晚上洗脚,洗澡就更不用说了。”

凯蒂赢得了两条第一名绸带,还有一条第二名的。她兴奋到忘记问乔什在哪里,直到我们开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她坐在车后座,头上像戴头巾一样缠了一条毛巾,刚刚赢的绸带像耳环一样挂在她的耳朵上。她往前靠靠,说:“嘿!乔什怎么没来看我的比赛?”

“那我呢?”凯蒂哼唧着说。

我能看出玛格特犹豫了,于是我抢在她之前回答了:“他今晚得在书店工作,不过他真的很想来。”也许我唯一做得比玛格特强的事,就是撒谎。玛格特从仪表盘上伸手过来,感激地握了一下我的手。

“她是我们三个里最时髦的一个。”玛格特同意道。

凯蒂噘起嘴说:“这是最后一次常规比赛了!他向我保证过会来看我游的。”

“嗯,我很确定‘做私人定制香水’的价钱跟在青年旅社住一周差不多。”他碰了碰玛格特,“你妹妹这是产生严重幻觉了。”

“这是临时出现的情况。”我说,“他没法换班,因为他的一个同事出了急事。”

“我们还可以去香水城做私人定制的香水!”我开心地说,乔什鄙视地哼了一声。

凯蒂不情愿地点点头。她虽然小,但她理解紧急调班。

“我们可以去拜访吉姆·莫里森的墓地!”乔什同意道。

“我们去吃卡仕达冰激凌吧。”玛格特突然说。

我高兴起来:“对啊!我们可以一起住青年旅社,把法式面点和奶酪当饭吃。”

凯蒂的脸立刻亮了起来,乔什和编出来的紧急加班全被抛诸脑后了:“哇!我要华夫蛋筒!我能吃华夫蛋筒加两勺冰激凌吗?我要配薄荷巧克力片和花生碎屑。不,要彩虹果子露和双份巧克力酱。不,等等——”

乔什肯定看到了我脸上突然闪现的担忧,因为他说:“别担心,我要是跟你一起,你爸肯定会让你去的。”

我在座位上转了身。“你不能吃华夫蛋筒加两勺冰激凌。”我跟她说,“你也许能单吃两勺冰激凌,但是加蛋筒肯定吃不完。”

“当然了,是文化体验嘛。他会允许我去的。”但确实,我从没一个人坐过飞机,而且也从没出过国。玛格特会去机场接我,还是会让我自己去找青年旅社呢?

“我能吃完。今晚我能吃完,我饿死了。”

玛格特的眼睛亮了起来:“你觉得爸爸会允许你去吗?”

“好吧,但是你最好全部吃掉。”我冲她摇着一根手指,假装威胁地说。她咯咯笑了起来,翻了个白眼。我会点每次都点的组合——樱桃巧克力片冰激凌配加糖蛋筒。

电视上放着一款香水广告。一个女孩在巴黎街头跑着,穿着一条兰花色的绕颈裙,裙子薄得如同纸巾。我多想成为那个在春日的巴黎穿着单薄裙子奔跑的女孩啊!我突然坐起来,被一粒爆米花卡住了嗓子,我边咳嗽边说:“玛格特,我放春假的时候我们约在巴黎见面吧!”我已经开始在心里幻想自己一手拿着开心果马卡龙,一手拿着蔓越莓马卡龙转圈的样子了。

玛格特在车内点餐口停车,我们排队等着,我说:“我觉得苏格兰肯定没有卡仕达冰激凌。”

玛格特和乔什坐在沙发上,我则躺在地上看电视。乔什捧着一大碗爆米花,我很专注地吃着,一大把一大把地抓。

“应该没有。”她说。

我们在客厅里,凯蒂在一个超大号纸板上贴狗狗照片。她身旁全是碎纸片,她哼着小曲,说:“爸爸问我圣诞节想要什么礼物的时候,我要说,‘这些品种随便选一只,什么都好说。’”

“那你到感恩节才能再吃到了。”我说。

如果非得说玛格特为什么爱他,我想,我也许会说,因为我们都爱他吧。

玛格特直视前方。“圣诞节。”她纠正道,“感恩节假期太短了,不值得坐飞机这么远飞回来,记得吗?”

凯蒂爱乔什,是因为他跟她打扑克,而且不会觉得无聊,或者说,他至少假装不觉得无聊。他们会约定——我要是赢了这一轮,你就得给我做一个烤土司脆花生酱三明治,但不能有脆皮。这是凯蒂的要求。然后他们会发现,没法做,因为没有脆花生酱了,乔什就会说,真遗憾,提个别的要求吧。可凯蒂会缠着他不放,最后他不得不跑出去买花生酱,乔什就是这样。

“感恩节肯定会很糟糕的。”凯蒂噘着嘴说。

我爸爸爱乔什,因为他是个男孩,而爸爸身边总是围满了女孩。我是认真的,整天围在他身边的都是女性。我爸爸是个妇科医生,还是三个女儿的父亲,所以他每天见到的都是女孩、女孩、女孩。他喜欢乔什还因为乔什喜欢漫画,而且会跟他一起去钓鱼。有一次,爸爸试着带我们去钓鱼,我的鞋子沾上了泥巴,就哭了起来;玛格特的书湿了,她也哭了;凯蒂也哭了,因为她当时还是个小婴儿。

我没有说话。我们从没有经历过没有玛格特的感恩节。她总是负责做花椰菜砂锅、奶油洋葱和火鸡,我负责做派(南瓜派和核桃派)和土豆泥,凯蒂负责品尝和摆桌。我不知道怎么烤火鸡。我们的祖母、外祖母都会来。奶奶,也就是爸爸的妈妈,在我们几个中最喜欢玛格特。她说凯蒂太能折腾,而我太能胡思乱想。

乔什是玛格特的男朋友,可实际上,我们一家人都算得上爱他,很难说到底谁爱得最多。他在成为玛格特的男朋友之前,就是乔什。他一直都在。我说一直,可“一直”应该是不准确的。他是五年前搬到我家隔壁来的,但感觉像是他一直都在。

突然间,我有些慌,无法呼吸,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樱桃巧克力片冰激凌。我无法想象没有玛格特的感恩节。我甚至无法想象没有她的下星期一。我知道大部分姐妹都相处得不好,但玛格特是这世界上跟我最亲近的人。没有玛格特,我们还怎么做宋家女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