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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你怎么办?”

“……我的求学选择被我的父亲发现了。他是大学委员会成员,不仅如此,他还是副校长的朋友。他专程来找我,威胁我说,要断了我的生活费。”

“我遂了他的愿,成了一名外科医生。”

等一下!行为科学?心理学?他严肃地瞥了我一眼,我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

我还没来得及问下一个问题,他就抬起手,示意我不要打断他。

“……后来,我读了两年行为科学。我想主攻教育心理学方向……”

“我的职业生涯一早就被规划好了。实习、终身职位、委任,通通都是安排好的,我去做就行。有人帮我开后门,帮我批准晋升……”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变成窃窃私语,“我觉得,我想说的是,我为你骄傲。你一直坚持己见,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你的成功是你靠自己的双手赢回来的。我知道,我不是一个惹人爱的老爸,乔,因为我从未回报过爱。但我一直爱着你。我永远会做你的后盾。”

最后,他和我讲起了他以前在大学读医的事。

他把车停到路边的停车带,下了车,没有熄发动机,从后座拿下一个袋子。

此刻,他的手指紧张地敲打着方向盘,仿佛要把想说的话用莫尔斯电码发给我。他开始跟我讲一个有关“选择、责任与机会”的故事,情节晦涩难懂。我实在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

“我只能帮你带这么多东西。”他说着,打开袋子,给我看里面装的东西:一件干净的衬衫,一些水果,一个保温瓶,我的鞋子,还有一个装着几张五十英镑钞票的信封。

那时,父亲开口磕磕巴巴地说了好几句话,却始终没有进入正题,每次都是话到嘴边又缩回去了,似乎在拖延时间。等他终于讲到性交,要我做好保护措施时,我正在他身边跑来跑去,一边努力听清他说的话,一边防止帽子从头上掉下来。

“我还顺便把你的手机拿来了。”

我记得他给我做过“成年礼”演讲。他说,他有些重要的事要和我说,于是带着我去邱园散步。这件事非同寻常——和父亲共度的时光——令我豪气万丈。

“电池没电了。”

父亲笑了,我也笑了起来。这种感觉好极了。不仅如此,当我们笑过之后陷入沉默,却不觉得尴尬时,这种美妙的感觉又加深了一层。父亲用眼角瞟了我一眼。他想和我说些什么,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这样啊,那就用我的吧。反正我也从来不用那该死的东西。”

“他想给她表演一个空中翻转,结果把她扔出去了。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连自己在哪个国家都不知道。”

他等着我坐到方向盘后边,然后把袋子扔到副驾驶座上。

“怎么弄的?”

“他们肯定不会发现这台路虎不见了……至少短时间内不会。这车连注册都没注册过。”

他咯咯地窃笑,我这才反应过来。母亲性生活方面的事我实在没兴趣了解,但我还是跟着他笑了起来。过后,我跟他讲了我朋友斯科特的故事,他在希腊办婚宴,结果在舞池上把他的新娘弄晕了。

我扫了眼风挡玻璃的底角,玻璃上贴着一块啤酒瓶的标签。他窃笑道:“这车我平时只会绕着田野开一开,跑几圈对车好。”

“……我们借了你舅舅的奥斯汀赫利车,去旅游了一周,就是那个时候,我找到了咱们家那座农场。那时,房子还不出售,我们只是停下来买了些苹果。我们总是走走停停,因为你妈腰老疼。累得走不动了,你妈就拿个垫子垫着,坐在崎岖的路上。”

“你怎么回家?”

母亲以前和我说过这段往事,但我从未听父亲说过。

“搭便车。”

“那里以前是一座酒店。”他说着,依旧望着前路,“我带你妈去那里度了蜜月。当时那座酒店气派得不得了,每周六下午都有很多人去参加茶会,酒店还有自己的乐队……”

我怀疑他这辈子都没在路上伸过拇指拦便车。不过,我又知道什么呢?他今天真是叫我吃惊不断。他的样子还像我的父亲,可同时,他似乎又变成了另一个人。

山路蜿蜒穿过树林,俯瞰山谷的山脊上有一座大庄园。庄园铁门紧闭,门上贴着“待售”的告示牌。

“祝你好运。”他说着,手从车窗里伸了进来,跟我握了握手。如果我们现在都站在车外,这个握手或许就会变成拥抱。我喜欢这个想法。

但紧接着,他又说,我肯定不会去自首,不管他说什么都无济于事。我们沿着康威谷,驶向斯诺登尼亚。稀疏的林地取代了田野,远处是更加茂密的森林。

我费力地给这台路虎挂上挡,把车开到沥青路上。透过后视镜,我看到他站在路边。我回想起当年格雷西姨婆去世,我暗自伤心时,他和我说过的一句话。

“听起来像是不错的建议。”

“记住,约瑟夫,你一生中最黑暗的时刻[1],只会持续六十分钟。”

“他说我应该去自首。”

警察会沿着我在溪边留下的足迹追查我的行踪。路障用不了多久就能安排好。但愿我的位置不在他们画的警戒线范围内。不过即便如此,我也不知道我还剩多少时间。到了明天,我的大头照肯定会登上各大报纸和电视。

“我也知道。西蒙怎么说?”

我的身体终于能缓一缓了,换思绪加速飞转。我决不能按照他们的期望行事,相反,我要虚张声势,加倍虚张声势。这就是那种所谓“他知道我知道他知道”的情境,博弈双方都要预测对手的下一步动作。我要同时考虑两边的想法:一边是一个暴跳如雷的警察,这个警察觉得我像愚弄傻瓜一样愚弄了他;另一边是一个虐待狂杀手,这个杀手知道如何接近我的妻女。

“我没杀人。”

路虎的发动机每隔几秒就会熄一次火。我差点找不到四挡的位置,就算找到了,也要用一只手一直按住变速杆,才能让它保持在四挡。

“我知道。”

我把手伸到后座,去摸手机。我需要乔克的帮助。我知道我在冒险,毕竟他是一个爱撒谎的浑蛋,但我能信任的人已经不多了。

“爸,我惹大麻烦了。”

他接通了电话,动作笨拙,好不容易才拿稳手机。我听到了他的咒骂声。“为什么总有人爱在我撒尿的时候给我打电话?”他大概在用下巴夹着手机,腾出手拉上裤链。

每次开过水洼,水就会像喷泉一样,从地板上的一个洞涌进来。弯弯曲曲的路在山谷间起起落落。西边的天空渐渐晴朗,云影乘着凉爽的微风,掠过大地。

“你告诉警察信的事了吗?”

“我和他们说,我有一台手术。我用奔驰换了这台路虎。感谢上帝,它还开得动。”

“说了,但他们不信我。”

“你是怎么把他们打发走的?”

“你要说服他们。你身上肯定有一些属于凯瑟琳的东西,能证明你和她上过床。”

“他们在搜索田野。我听说,他们在火车站找到了一辆车。”

“有,当然有。我有几张我和她的拍立得照片,好让我展示给我妻子的离婚律师。”

“警察呢?”

老天爷,他就是个自以为是的浑蛋。我没时间理会他的玩笑,心里却暗自笑了起来。看来我冤枉乔克了,他不是杀人犯。

“这辆破车!几个月没开过了。”

“你转交给我的病人,博比。”

年久失修的车门“嘎吱嘎吱”地打开。我迅速坐了进去。一块巨大的海绵垫子盖住了生锈的弹簧还有破破烂烂的乙烯基塑料。父亲费了好大力气才换到一挡,完全不在状态的发动机冒出了一连串“嘎嘎嘎”和“丁零当啷”的声音。

“他怎么了?”

时间一分一分过去,寒意钻进我的四肢。一辆破旧的路虎开进广场,绕着公园缓行。我望着那辆车,凝神等待。没人跟在后面。我站了起来,腿脚僵硬,被汗水打湿的衬衫紧贴着我的后腰。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威尔士人的婚礼和葬礼无甚差别。开的车是一样的,买的花是一样的,都在同一座教堂大厅里举行,拿古式茶壶的也是同一个胸部硕大,身穿宽大花裙和护腿长袜的女人。

“我和你说过了——他的律师想让他做神经系统检查。”

我看到一张公园长椅,坐了下来。我的防水夹克冒着蒸汽,膝盖沾满血污,手掌伤痕累累,指甲血流不止。我想闭上眼睛思考,但我必须保持警惕。广场周围的房子像极了故事书里的乡村小屋,围着尖桩篱栅和熟铁铸的藤架,每家每户的前门上都用花体威尔士语写着名字。在广场最高处,白色彩带缠绕着教堂的栏杆,湿漉漉的彩纸粘在台阶上。

“是谁推荐了我——你,还是埃迪·巴雷特?”

这里似乎是一座人烟稀少的村庄,村里只有一家咖啡馆开着门,还有一家房地产代理机构,门上写着“十分钟后回来”。几家窗户里装饰着彩灯,广场上有一棵圣诞树,正对着战争纪念馆。一个遛狗的男人朝我打了个招呼。我的牙齿紧紧地咬在一起,根本无法回应。

“是埃迪推荐的你。”

我又往前走了一百码——穿过一座农场大门——走上了去往兰霍斯的路。狭窄的柏油碎石路两边围着矮树篱,这条路被农场大门和坑坑洼洼的小道截成了好几段。我朝远处的教堂尖顶走去,一路上紧贴沟渠而行。低洼处积聚了几片薄雾,像一摊溅在地上的牛奶。有两次,我听到身后有车开来,赶紧跳下路边。第二次开来的是一辆警车,警犬在网罩窗户后吠叫。

天空飘起雨点。雨刷只有慢速挡。

我的肺疼了起来,但我的头脑很清醒,清醒得如同冰冷的空气。我不在乎自己是生是死,只要朱莉安娜和查莉安全就好。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块抹布,被一只狗叼过来叼过去。有人在玩弄我,想把我撕成碎片:我的家庭、我的生活、我的事业,都逃不过他的魔掌……为什么?这太扯了。这感觉就像读镜面文字——一切都颠倒了。

“利物浦有一家肿瘤医院,克拉特布里奇医院。我想知道那家医院里有没有一个名叫布里奇特·摩根的病人。她用的可能是她的原姓,布里奇特·埃亨。她患了乳腺癌,病情似乎恶化得很快。她可能是门诊病人,也有可能住在临终关怀医院。我要找到她。”

我来到一座约莫十英尺高的瀑布前,抓着草丛和岩石爬了上去。我的膝盖上沾满了泥,裤子也湿了。我又往前走了十分钟,躲到一排栅栏下,找到了一条专门给乡村里的闲游者走的路。

我可不是在请求他帮忙,他要是不肯帮,我们几十年的交情就要不可挽回地就此结束了。乔克支支吾吾地想找借口,结果没找到。他已经习惯逃避,除非他能在体格上压制对方,否则他就是懦夫一个。我不会给他撒谎的机会。我知道他对警方说了谎。此外,他一直对前妻隐瞒了自己的资产状况,这方面,我了解太多细节了。

跑到A55号公路后,我溜到一座桥的混凝土桥塔下,沿着小溪继续前进。河岸越走越陡峭,我两次斜着滑进水里,压碎了溪边的薄冰。

他的声音尖锐刺耳。“警方会去逮捕你的,乔。”

童年时的假期,我天天探索这些田野。哪里有树林,哪里有小山,哪里是钓鱼的最佳地点,哪里可以藏身,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埃瑟温·琼斯十三岁生日那天,我在她叔叔谷仓的草棚里吻了她。那是我第一次与人舌吻,下面立刻硬了起来。她把舌头伸了进来,接着发出一声尖叫,狠狠地咬了一口我的下唇。她当时戴着牙套,嘴巴长得和詹姆斯·邦德电影里的反派“大钢牙”一模一样。我的嘴唇起了两周血泡,不过还是值了。

“警方会找我们所有人算账,”我说,“你找到她之后,尽快打这个号码。”

我吃力地穿过泥泞的羊肠小道,在岩石间跳跃,沿着一条部分结冰的小溪,穿过田野。虽说靴子穿得难受,但我步子也不慢,只会偶尔回头看一眼。此刻,我的身体在机械式地往前跑。如果我停下脚步,我就完了。

[1]英语中hour兼有“时刻”和“小时”两种含义。

穿着雨靴跑步时,三英里是一段很长的路。倘若跑步时,袜子还溜到了足弓底下,挤成一个球,让你跑起步来像一只企鹅,那路就变得更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