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原著小说 > 冷山 > 天赋,同其他事情一样

天赋,同其他事情一样

——还有些简单的补救方式,英曼说。

牧师闷声不响地走路。

——我想不出有什么办法。

——是不是某些下雨的夜晚,干草垛和长满苔藓的河岸太潮湿的时候?

——跟她结婚是一条出路。

——是的,但比你想象的复杂得多。其中有一点,由于我是神职人员,假如我们的情事败露,我就会被驱逐出这个县城。我们的教会规矩很严格,有些教徒因为家里有人拉小提琴这样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受到了惩戒。请相信,我在深深的痛苦中度过了许多夜晚。

——你又忘记事情的复杂性,我已经订婚了。

——离你把她像头得猪瘟死掉的小猪一样扔进峡谷就更遥远了。

——哦。

——是的。

——我现在知道,自己从事神职算是入错了行。

——这可跟你躲在干草垛里裤子脱到脚踝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是啊,英曼说,我得说,你真是不应该当牧师。

——很寻常。某种眼神、温柔的嗓音。在星期天做完礼拜后,我们会坐在地上一起吃饭,递给她鸡肉时我会轻轻触碰她的手。

他们又走了一英里路,刚才谷底的河流再次出现在眼前,河边是一个村庄。村里都是些木头建筑,一座木瓦墙刷成白色的教堂,一两间店铺,还有几幢房子。

——你是怎么勾引她的?

——我相信,英曼说,我们应该把她放回床上,就像今晚的事情从未发生。你有手帕吗?

——是啊,差不多吧。

——有。

——像豹子一样灵巧,神不知鬼不觉?你是这个意思吧?

——把它揉成一团,塞进自己的嘴里,脸朝下躺在地上,英曼说。牧师照他吩咐做了。英曼把铁丝从缰绳上解下来,走到牧师身后,单膝跪在他背上,把铁丝在他头上绕了六七圈,然后把铁丝的末梢拧在一起。

——不太好说。村子里还没有什么风言风语。她跟又老又聋的祖母生活在一起,你必须扯开嗓门才能让老太婆听懂你说话。所以,她很容易半夜溜出来,在干草垛上或者长满苔藓的河岸上寻欢作乐,直到黎明前一小时,鸟儿开始歌唱。整个夏天,我们经常在晚上蹑手蹑脚躲进树林里幽会。

——还好你没喊起来,英曼说,要不然人们都会跑出来,你还可以把事情都推到我头上,这个地方可没有人相信我。

——我正在想,英曼说,你是怎么做出这种勾当的?

他们走进村庄。起初,传来几声狗吠。随后,它们认出是牧师,就不吭声了。由于他经常在夜间游荡,它们已经习以为常。

英曼和牧师默默地走了一段时间,最终牧师开口说,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哪幢房子?英曼说。

——没法知道,上帝守口如瓶,小伙子说,你永远也不会知道的。有时候,我们就应该满足于无知,这是一条训诫。战场上的一切皆拜知识所赐,那个小伙子说着,扬起下巴,指向满目疮痍的土地,很明显,他连抬起手厌恶地指一指那个地方,也觉得不值得。当时,英曼觉得那个小伙子是傻瓜,他知道人类起的猎户座主星的名字就感到满意了,让上帝藏起他的黑暗秘密吧。但是,现在他开始疑惑那小伙子对知识的见解,或者起码对某些知识的见解是否有道理。

牧师朝路前方指了指,然后,他带路穿过村庄,来到另一头的白杨树林里。林中有一幢小屋,只有一个房间,外墙是刷了白漆的木板。牧师朝小屋望了望,点了点头,他的嘴角被铁丝绑着,看上去像咧开嘴在笑,这副表情跟英曼的心情很不相称。

英曼想了一会儿,然后说,你怎么知道上帝管这颗星星叫什么名字?

——背靠那棵白杨树站着,英曼说,他从马脖子上解下缰绳,套在牧师的脖子上,把他绑在树上。英曼抓住绳子另一头,绕过牧师的肩膀,把他的双手紧紧绑在身后。

——那就只不过是我们起的名字,那小伙子说,不是上帝的命名。

——老老实实在这儿站着,我俩就都能活命,英曼说。

——我在一本书里读到的,英曼说。

他从马背上抱起姑娘,调整了一下双臂的姿势,一条胳膊抱着她的腰,另一条放在她柔软的大腿下面,好把她稳当地抬走。她长着黑发的脑袋靠在他的肩上,随着英曼的步伐,她的头发一下下掠过他的手臂,轻柔地像一阵呼吸。她轻声呻吟了一下,就像常人在熟睡中被梦惊扰。她是如此无助,昏迷不醒地躺在那里,连抵御侵犯的意识都没有。她就这样暴露在所有的危险之中,能保护她的,唯有这个无常世界罕见的一点善意。我真该杀死那个混蛋牧师,英曼心想。

他们面前的战场向下延伸到远处的村庄和河流。这片土地像噩梦般凄惨,仿佛按照可怕的模型重新塑造过,到处尸横遍野,在炮火的轰击下千疮百孔。有人说,这是新的人间地狱。那天晚上,英曼望着猎户座,念着知道的星星名字,想要把眼前的景象从脑海中驱走。田纳西小伙子凝望着那颗明星,他说,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叫参宿七?

英曼把姑娘抱到屋前,将她放在台阶旁一丛艾菊中间。然后,他走上门廊,透过窗户往里看。室内很昏暗,壁炉里只余微弱的火光,一个老婆子睡在火边简陋的小床上。漫长的岁月之后,她有种几近透明的质感,皮肤好像羊皮纸,仿佛英曼把她举到火光前的话,就能透过她读报纸。她的嘴张着,打着鼾。炉火的微光照亮了她的脸,可以看见她只剩下四颗门牙,上面两颗,下面两颗,看起来像只兔子。

他把埃菲尔德式步枪举到面前,朝枪管上吹了口气,用指甲刮下一层霜。他看了看英曼,然后又重复了一遍,举起手指让英曼看。英曼说,我看见了。小伙子朝两脚之间吐了口唾沫,然后弯下腰,看会不会结成冰,但是,壕沟底下太暗了,看不清结果如何。

英曼推了推门,发现门没有拴上。他把脑袋探了进去,用中等音量说了声“嗨”。老婆子继续打着呼噜。他拍了两下手,但她还是没有反应。他觉得安全了,于是走进屋去。壁炉边的盘子里放着半个玉米面包,还有两片煎猪排,英曼拿起食物,放进挎包。房间离壁炉较远的一头有张空床,他猜想是姑娘睡的,便走过去把被子掀开。然后,他走到外面,驻足凝视那个黑头发的姑娘。她穿着白裙子躺在那里,就像黑色地面上一小块光斑。

——这里真冷,假如你舔一下枪管,舌头就会被粘住,那小伙子说。

他把姑娘抱进屋,放到床上,脱下她的鞋子,将被子盖到她的下巴。然后,他想了想,又把被子拉下来,让她翻身侧卧。英曼想起部队有个小伙子,仰面朝天醉倒在地,要不是有人看出不对劲,把他踢翻过身,他就会因自己的呕吐物窒息而死。这样的话,她早晨会活着醒来,头痛欲裂,心里嘀咕自己是怎么回到床上的,因为她能想起的最后场面,是跟牧师在干草垛上寻欢作乐。

英曼能说出猎户座最明亮的那颗星的名字,这让他颇感安慰。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的那天晚上,他跟田纳西州的一个小伙子说起这件事情。当时,他们正坐在石墙后的壕沟边缘。夜晚十分冷冽,星星发出锐利的光芒,天上骤然亮起火光又暗下去。他们身上裹着毯子,披在头顶和肩膀上,呼出的气结成羽毛般的冰晶,悬在面前无风的空气中,仿佛灵魂正在离开身体。

正在此时,壁炉里的木材噼啪一声从铁栏边滚下来,燃烧得更加充分,火光顿时明亮起来。那姑娘睁开眼睛,转过头瞋视着英曼,她的脸在火光下显得很苍白,披头散发,看上去受了惊吓,表情带着困惑。她嘴巴张开,似乎要尖叫,但没有发出声音。英曼俯下身,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把散乱的头发拢到脑后。

猎户座已从西方的地平线升起,英曼由此判断时间已经过了半夜。英伟的猎户兼武士的形象浮现在空中,仿佛是在发出谴责,指出你的无能。猎户的腰带已经扎紧,举起武器准备攻击。假如从姿势能看出性格,他一定是个充满自信的人,每晚都往正西方赶路,度过无穷无尽的快乐时光。

——你叫什么名字?他说。

小路很快上升,越过了一道山脊,然后在山丘之间蜿蜒,河流已在身后远去。月亮升起,英曼看见一片开阔的土地,大片大片的森林被烧掉,准备开垦成庄稼地,但除了放了一把火,还没有做什么清理工作。赤裸裸的土地上沟壑纵横,到处都是焦黑的树桩,一直延伸到地平线尽头,已经烧成木炭的树桩在月色下闪烁发光。英曼环顾四周,心想,跟我前往的家乡相比,这里简直是另外一个星球。

——劳拉,那姑娘说。

他们开始走路。英曼一只手拿着枪,另一只手牵着马。缰绳是粗麻绳做的,末梢为了防止磨损,用铁丝缠了几英寸,他抓着缰绳的时候,大拇指被刺出了血。英曼边走边吮着流血的拇指,心想要不是被自己撞见,那个女人就会变成一抹白色漂在黑黢黢的河面上,她的裙摆在身边像钟一样展开,牧师则站在悬崖边上,念着,沉下去,沉下去。英曼不知道结果会变成什么样。

——听着,劳拉,他说,那个牧师不是上帝的代言人。没有人是。赶紧睡着吧,早晨醒来就当做了一场梦,我在梦里催你赶紧忘了他。牧师对你起了歹意,你一定要自己当心。

——村民们是这么叫的,牧师说。

他用两根手指合上她的眼睛,就像为死人合上眼皮,免得看见邪恶的幻象,他曾看见别人这样做。她在他的手掌下温顺下来,继续睡着了。

——这里还是迪普河吗?英曼说。

英曼离开她,走到外面,牧师还绑在那棵树旁。当时,英曼真想掏出刀子结果了牧师,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悄悄把手探进背包,拿出纸笔和墨水。他找到一个地方,月光从树叶间洒下来,借着幽蓝的光辉,他三言两语写下事情的经过,既没有字斟句酌,也没有添油加醋,只是简略地用一段话,描述了他所知的谋杀未遂事件。他写完后,把纸挂在齐头高的一根树枝上,牧师正好够不着那地方。

英曼捡起火把,从悬崖上扔下去。那个牧师站在那里,看着火把掉下去,火光逐渐消失在黑暗中。

牧师看着他,了解到英曼的意图后,马上变得激动不安,竭力扭动着身躯,脖子却被勒得紧紧的。他伸出脚踢英曼,已经猜到他写的内容。

——你在前面带路,告诉我怎么走。

他嘴里塞着手帕,缠着铁丝,只发出一阵咕哝声和沉闷的尖叫。

——不远处有个村子,那人说着,伸手指向路前方,正是英曼赶路的方向。

——你不是想要有人作证吗?英曼说。

——你从哪里来?英曼说。

——啊!牧师说。

——别出声,英曼说,他不知道下面该怎么办,由于缺少睡眠和艰苦跋涉,他的脑子里一片混乱、疲惫不堪。

英曼拿出手枪,指着牧师的耳朵。他把击锤往后扳,把切换杆拨下去,让撞针对准靠下的枪管。你要是敢大声说一个字,脑袋就保不住了,英曼说。他解开铁丝,牧师把手帕吐了出来。

——现在怎么办?那个男人把姑娘放好后说,他似乎因为有人拿主意而松了一口气。

——你毁了我的生活,他说。

——把她放回马上,英曼说着走到一边,手枪依然瞄准那个男人。那人跳了起来,眼睛没有离开枪口。他扑到姑娘身边蹲下,挣扎着把她从地上抬起来。然后他站起来,步履蹒跚地向马走去,把她扔到马背上。英曼暂且抬起大手枪,在火光中欣赏它的轮廓,心里十分畅快,有了一把枪,就让简单的要求带上了某种紧张急迫的气氛。

——别怪在我身上,英曼说,我不想管闲事。但是,我也不想提心吊胆,担心再过一两个晚上,你又会把她扔在马背上,跑到黑洞洞的峡谷里去,英曼说。

英曼走到姑娘身边靠近悬崖的一侧,蹲下来,伸手抬起她披散着黑发的脑袋。她轻轻打着鼾,鼻子里发出口哨般的声响。她的脸由于失去知觉变得松弛,火把照着她的眼窝和脸颊,投下丑陋的阴影。不过英曼依然觉察出,她略有几分姿色。他把她的脑袋放回地上,站起身来。

——那就枪毙我吧。就地打死我,然后把我吊在树上。

——没有。

——别以为我不会开枪。

——我猜,你没有娶她?

——上帝会让你进地狱,因为你对我做的一切。

——显然是的。

英曼从地上捡起湿答答的手帕,使劲塞回牧师的嘴里,重新用铁丝扎牢,便大步流星地走了。他离开时,听见咕哝和呻吟的声音渐渐远去。也许是含混不清的诅咒和辱骂。

——你是孩子的爹?

夜晚剩下的时间,英曼竭尽全力赶路,想把那个叫不出名字的地方抛在身后。晨曦终于在他背后亮起,好像黄色的脓肿。他走进一片丘陵地带,感到精疲力竭,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自己彻夜奔波,只不过走了十二英里。他感觉好像走了一百英里。

——我从小贩那里买的一小包药粉。他说能让一个人昏睡四个小时。我给她下药以后,时间过去将近一半了。

他停了下来,走进树林,用地上的枯枝烂叶铺了个床,背靠一棵树坐下,吃从那姑娘家里拿来的半个玉米面包和肥猪肉。他在地上躺了下来,大半个上午都在睡觉。

——你给她吃了什么?

随后,英曼发现自己醒了,透过松枝凝视着蓝天。他拿出手枪,用布头擦了擦,检查了一下火药,拿在手里做伴。这是一支勒马特转轮手枪,而且枪管上打着伯明翰的字样,并非早期比利时生产的劣质型号。彼得斯堡郊外的战场上,英曼从地上捡起这把枪,别在腰带上,然后他就负伤了。后来,从混乱不堪的战地医院,到坐在满是伤员的火车车厢里南下州首府,他始终枪不离身。这把枪造型古怪,比例夸张而且过大,但它是当下火力最猛的随身武器,旋转弹膛跟拳头一样大,能装九发点四十口径的子弹,其显著特点标志着手枪造型的某种奇怪的新风向:主枪管底下是一根粗短的猎枪管,弹膛就围绕这根枪管旋转,它只发射一发大号铅弹或霰弹,在近距离战斗时,作为危急关头的撒手锏,能像铅鸭蛋一样射向敌人。勒马特手枪尽管很大,手感却很稳,像铸铁般坚固而浑然一体。握枪在手,想着它能为你做的事,就会油然而生一种平静安详的感觉。

——没什么大碍。她怀了孩子,再加上我给她吃了药。

英曼摩挲着枪管和弹膛,回想起村庄里的斗殴、渡河,还有后来遇到那个牧师。他琢磨着是否可以有不同的做法。他希望自己不要搅进别人的荒唐事。一方面,他很想躲进树林里,远离所有的道路,像一只猫头鹰或者一个幽灵,只在黑暗中活动;另一方面,他渴望把手枪别在臀后,扬着一面黑旗[1],正大光明地在白天赶路,人家不来招惹,他便以礼相待,有人寻衅挑事,他便与之搏斗,任凭雷霆之火指引,击退前方一切阻碍。

——她怎么了?英曼说。

战争开始之前,英曼从来不会争胜斗勇,一旦入伍之后,却很容易适应了战斗。他觉得这是一种天赋,同其他事情一样,就像有人会把木头削成小鸟,有人会用班卓琴演奏小曲,或者像牧师一样能说会道。这跟你本人没有多少关系,天赋不过是神经的构造,使你在战斗中头脑沉着、眼明手快,不会反应迟钝,导致各种判断失误,不管是否致命。此外,还要有魁梧的体魄,能在近身肉搏中占上风。

——没有。

下午过去一半,英曼离开了松树的凉荫,想尽量多赶一段路。然而,只走了一个小时,他就累得几乎虚脱,跨一步都要费很大力气。这时,他看见截断道路的浅水里站着两个人,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也能看清楚是两个奴隶,因此,他没有躲进树林里,而是继续前进。其中一个人抱着一堆支豆架的杆子,另一个人踢着一头红棕色的猪,想把它赶出河滩,猪却无动于衷,依旧在泥里打滚,然后他抽出一根豆架杆,又是抽打,又是猛戳,那头猪才不情愿地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摆摆地往前走。两人经过英曼时脱帽致敬,说,您好,老爷。

——她死了吗?英曼说。

英曼非常虚弱,巴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头大红猪,躺在泥里打滚,直到有人用豆架杆抽他。但他还是脱下靴子,蹚过河水到对岸。随后,他离开那条路,沿河往下游走,想要找个藏身之处,煮玉米稀粥。这时,风向变了,河下游远处飘来真正的饭菜香味。

牧师又跪直了身体。

他像只熊一样,鼻子使劲嗅着,眨着眼睛,脑袋昂起。跟随空气中的肉香,他很快来到河流转弯处的一个营地,那里有一辆马车、若干匹马,白桦林中有几个灰色帆布尖顶帐篷。英曼蹲在灌木丛中,看着人们在营地上走来走去,各色人等混杂,肤色深浅不一。英曼猜想他们跟自己一样,是些浪迹天涯的亡命之徒。街头艺人、逃避兵役的人、爱尔兰裔的吉卜赛马贩子,都如大杂烩般聚居在一起。到处是脚上套着马绊的马,在树荫下嚼着高草,既有神气的骏马,也有奄奄一息的羸马。午后金色的阳光照亮了马匹的轮廓,在英曼眼里显得十分漂亮,低垂的马颈形成优美的弧线,马蹄以上瘦得胫骨清晰可见。英曼猜想,马贩子是把它们藏在这里。战斗中死了那么多马,现在已经变得十分稀有,价格涨到不可思议,而军队派人出来搜寻马匹,几乎一分钱都不付。英曼略动了些心思,希望有钱买一匹高头骟马,骑上马背驰骋而去,结束步行的生涯。但是他没有那么多钱,况且骑马很难隐藏行踪,马的体型太大,没法藏起来,也不会乖乖听话。所以,英曼只能放弃这个梦想。

英曼无话可说,只在鼻子里哼了一声。

英曼觉得在流浪者中间,也许会找到某种归属感,于是,他走进营地,两只空手举在身侧。吉卜赛人对这位不速之客显得很大方,但英曼知道他们只要逮到机会,就会把他身上的东西偷个精光。他们在小火堆上用铁锅炖汤,深色的汤里翻腾着兔子、松鼠、一只偷来的鸡,还有各种顺手牵羊来的蔬菜,主要是卷心菜。一口铸铁锅里的大块南瓜在炭火上烤着,正往外冒着糖水。一个女人穿着被子般用碎布拼接的鲜艳裙子,往英曼的锡盘里舀了一勺食物,接着在平底锅里用猪油煎玉米饼。她舀动热油时,玉米糊爆了开来,噼里啪啦一阵响,仿佛远方战场传来的枪声。

——我的意思是牧师,那人说,我是一个牧师。

英曼靠在一棵树上吃东西,向四周望去,只见湍急的河水流过石头,一棵白桦树的叶子早已透出秋意,黄叶在微风中轻轻颤动,一束束阳光穿过营地上升起的炊烟。一个男人坐在圆木上拉雪茄盒做的小提琴,演奏爱尔兰吉格舞曲和里尔舞曲。孩子们在河边浅水里嬉戏。另一些吉卜赛人忙着照料马匹。一个少年正在用玉米芯子蘸着桶里的草碱和煤灰,把一匹老母马灰白的毛皮刷黑,然后拿一把鼠尾锉抛光马齿,英曼眼睁睁看着它岁月的沧桑被掩藏起来。一个女人拽着一匹枣红马拴到白桦树上,给马唇扎上绳索让它安静下来,然后把灯油倒在马蹄底下,点火去烧,止住它一瘸一拐的毛病。马群里疾病蔓延,腿关节内肿、胃蝇蛆、肺气肿,都等着被治疗或者掩盖起来。

——有人说,我们都是供奉上帝的人,英曼说。

英曼从前跟吉卜赛人打过交道,他们过着劫掠他人的生涯,但有一种难得的诚实,赤裸裸地承认有机会就钻空子。但在这个宁静的大河弯里,他们却似乎与世无争。他们毫不关心战争的结果如何,不管哪一方胜利,人们总会需要马匹,双方的斗争不过是暂时妨碍了他们做生意。

——别杀了我,我是供奉上帝的人,那人说。

这一天剩余的时间,英曼都跟吉卜赛人待在一起,每当他感到饿了,就去炖锅里吃一点东西。他睡了一会儿,听别人拉小提琴,观看一个女人用草药茶杯底的叶渣算命。她要给他算命时,他婉言谢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受到的打击算是够多了。

——你的命真该死,英曼说,他看了看那瘫在悬崖口的女人。她一动不动。没准我还是该一枪崩了你,英曼说。

将近傍晚,他看见一个黑发女人走进马群,给一匹暗褐色的母马戴上辔头。那女人很年轻,黑色长裙外面套一件男人的毛衣,十分美艳动人。她的黑发、举止,或是纤细的手指,让他一下子想起了艾达。他坐在地上,目光追随着她,看她提起长裙的下摆和衬裙,用牙齿咬紧,露出洁白的大腿,然后翻身骑上母马。她向着河岸策马而去,过河的地方水有点深,走到中流的时候,马已经站立不稳,在水中游了几下,接着马后臀一使劲,挣扎着爬上对岸。马背和肚子水流如注,那个女人臀部已经湿透,俯身向前保持平衡,脸几乎贴在马脖子上,黑发跟黑色的马鬃混在一起,几乎分不清彼此。她骑着马踏上平地,脚后跟一夹马肚子,马便穿过树林疾驰而去。这欢快的画面让英曼心驰神往,心下十分感激能目睹这一幕。

——我认命了,他说。

傍晚时分,几个吉卜赛小男孩用河边的桦树枝削成鱼叉,到一个死水潭里捕捉青蛙,直到抓了满满一篮子。他们把青蛙腿割下,用棍子串起来,在山核桃木炭火上烤。烤蛙肉的时候,有个男人走到英曼身边,拿着一瓶酩悦香槟,说是跟别人换来的。他不太清楚究竟是什么酒,但他知道自己想卖个好价钱。英曼数了几张钞票给他,换来一盘蛙腿和一些香槟充当晚饭,两样东西味道都不错,但他吃完后发现,对他这样饥肠辘辘的人来说,根本填不饱肚子。

那人四肢摊开,仰面躺在地上,眼睛下面有一道浅浅的伤痕。他的帽子掉了下来,金黄色的头发上抹了发油,从前额梳到后头,光滑得像个苹果,鬈曲的发尾披散在肩头。他抬手摸了摸伤口,看着手指上的血迹。

英曼在营地四处闲逛,想再弄点东西吃,最后跑到卖艺人的大篷车前,他们是耍把戏卖药的。坐在帐篷旁边的一个白人走了过来,问英曼来这里做什么。那个人瘦高个,有点上了年纪,眼袋发白,头发是染黑的,似乎是这个表演团的班主。英曼问能否花钱买顿饭吃,那人说他猜到了,但吃饭得等上很久,因为他们要趁天还亮着排练演出,让英曼不妨先坐下看戏。

——你是上帝派来阻止我的信使,那人说,他向前走了两步,然后扑通一声跪在路上,往前一扑,抱住英曼的双腿。英曼用枪瞄准那人的脑袋,手指在扳机上用力,直到他感觉手枪开火的各个金属部件全都绷紧了。但是,那人抬起头来,映着仍在地上燃烧的火光,能看见他脸上泪光闪闪。英曼一下子心软了——尽管他本来也不会忍心开枪——只是用长枪管敲了一下那人的颧骨,用的力气不大。

过了一会儿,刚才看见的黑发女人从帐篷里出来,英曼再也无法把目光移开。他仔细观察她对那个男人的神情举止,试图揣摩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一开始猜测他们是夫妻,后来又觉得不是。两个人竖起一块挡板,那女人站在前面,男人向她扔刀子,刀刃贴着她飞过去,颤巍巍钉在挡板上。英曼觉得这就足够吸引一大群人围观了,但他们还有其他的表演:灰色大胡子的埃塞俄比亚人,穿着紫色的袍子,浑身帝王气派,介绍说他年轻时是个非洲国王。他演奏着类似班卓琴的乐器,虽然是只有一根弦的葫芦,曲调却销魂到能让死人舞蹈。剧团里还有不同民族的印第安人:一个来自佛罗里达州的塞米诺人、一个克里克人、一个来自埃可塔的切罗基人和一个雅玛西女人。他们在剧团里的角色是讲笑话、打鼓、唱歌、跳舞。他们旅行的大篷车里装满了奇异的彩色药瓶,每种药都专治某类疾病:癌症、肺痨、神经痛、疟疾、恶病质、中风、痉挛和癫痫。

——最好马上给我站住,英曼说。他不想让那人靠得太近。

天黑以后,他们邀请英曼一起吃饭,所有人都围着火堆坐在地上,吃着大块带血的牛排、用培根油煎的土豆,没有被土豆吸尽的油水用来拌野菜。埃塞俄比亚人和印第安人跟大家一起用餐,仿佛不分肤色、完全平等。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发言完全不需要先得到允许。

那人从女人身上跨过去,朝英曼走来。他低着头,让帽檐挡住火把的光芒。

吃完饭,他们蹲在水边,各自用河沙擦洗自己的盘子。然后,那个白人把树枝扔到烧饭的炭火上,毫不节约木材地把火烧旺,直到火焰蹿到齐肩高。一个酒瓶在卖艺人中间传来传去,众人围坐在地上,跟英曼讲他们无穷无尽的旅行的故事。他们说,流浪者的生活与众不同,道路是一个自在王国,没有政府的统治,只受自然法律的制约。这个王国唯一的特性就是自由。他们的故事充满了穷困潦倒的凄惨、意外发横财的惊喜,他们打牌赌博,参加卖马会,这世界上到处都有愚人,真是好事一桩;他们讲怎样侥幸逃脱法网,跟各种倒霉事擦肩而过;他们讲起做生意时坑过的傻瓜,路上遇到的聪明人,他们的智慧经常自相矛盾;哪些地方的人容易受骗上当,哪些地方的人特别歹毒。他们提起驻扎过的营地和吃过的饭菜,大家一致认为,最美妙的是几年前到过的一个地方,那里有一条大河直接从一块岩壁底下涌出,他们众口一词地怀念起悬崖下的聚餐,说再也没有吃过更美味的炸鸡。

——离她远点,英曼说,走到这里来,让我能看见你。

过了一会儿,英曼再也无心听别人说什么,只想着那个姑娘在火光中看起来多么美丽,她的秀发熠熠生辉,皮肤洁白光滑。此时,那个白人说了一句奇怪的话。他说终有一天,世界的秩序会发生变化,到时候人们使用“奴隶”这个词,只是为了打个比方。

——这是把什么鬼手枪?那人说,他的眼睛盯着两个不搭调的大枪管。

夜深了,英曼带着背包,走进营地外的树林,展开铺盖躺下,耳中尚能听见吉卜赛音乐和人们说话的声音。他努力想要睡着,却在地上辗转反侧,只好点亮一截蜡烛头,把剩下的香槟倒进锡杯,从背包里拿出巴特拉姆的书卷。英曼随手翻开书,把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读了一遍又一遍。书中讲到一种不知名的植物,他竭力猜测,只能想到类似杜鹃花:

女人重重地掉在男人的脚下。

这种灌木生长在高大树木稀疏的开阔高地上,形成矮树丛或者小树林;许多丛生的主茎从根部或直立的根茎上发出,四五六英尺高;主茎顶端分出的枝条几乎是直立的,稍稍散开,长着中等大小的椭圆形带尖全缘叶,呈淡绿色或黄绿色;这些叶子质地密实,两面都光滑闪亮,几乎笔直地立在短叶柄上;枝条末梢是长长的松散的圆锥花序或穗状花序,开出一簇簇白花,有五片狭长的花瓣。

——把她放下来,英曼说。

英曼长时间沉浸在这句长句里。首先,他细细玩味每一个字,直到将它们深深印在他的脑海中,否则,他的注意力就会浮光掠影般在词语间跳跃,不留下任何痕迹。然后,他开始在心中勾勒出一片高大开阔的森林,补充所有缺失的细节:林中的各种树木,栖息枝头的鸟儿,树下生长的蕨类。当画面变得清晰定型之后,他最后开始描绘这种灌木的模样,浮现出所有的细节,直到脑海中跃出鲜明的形象。尽管,他想象出的这种灌木,它跟所有已知的植物都不尽相同,而且颇有些稀奇古怪。

英曼沿路奔过去,一把抓起火把,往传出哭泣声的地方轻轻一扔。火把掉到地上,照见那个人正站在断崖口,怀里抱着那个女人。他想急忙转身看清这突如其来的火光来自何方,但由于怀中的女人拖累,他几乎是一步一挪地才转过来面对英曼。

他吹灭了蜡烛,用铺盖把自己裹紧,啜了几口最后剩下的香槟,然后准备睡觉。但是,他的脑海中不断浮现那个黑发女人的模样,还有那个叫劳拉的女子,他抱走她时,她柔软的大腿压着他的胳膊。随后,他又想起艾达和四年前的圣诞节,因为那天也有香槟酒。他的脑袋靠着树皮,喝了一大口酒,回想起炉边角落里,艾达坐在他的腿上,他清晰地记得那时的感受。

那人把包袱卸下来扛在肩头,踉跄着从马背后走出来。英曼这时才看见,他扛着的是个女人,她一条胳膊无力地晃荡着,黑发瀑布般垂到地面。那人扛着她走到火把的光圈外面,几乎看不见他们了,但那人明显是朝河水上方的悬崖走去。英曼能听见,那人在黑暗中一边走一边抽泣。

这一切恍如隔世,仿佛另一种生活。英曼回忆起她压在自己腿上的重量,她藏在柔软躯体中的坚硬的骨头。她倚在他的怀中,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头发散发着薰衣草的香味和她的体香。随后,她坐了起来,他把手放在她的肩头,感觉到皮肤下面的肌肉和肩关节。英曼把她拉回身边,想用双臂把她抱紧,但她紧闭的双唇轻吁出一口气,站起身来,捋平了裙子上的褶痕,伸手把两鬓散乱的秀发拢到耳后。她转身低头看着他。

英曼正准备行动,那人却站了起来,将火把竖在泥里插牢。他直起身走到马的另一侧,使劲把包袱从马背上抬起来。马紧张地挪了几步,耳朵向后夹紧,下眼皮上方的眼白清晰可见。

——好吧,她说。好吧。

我该怎么办?英曼寻思。又是一块拦路石,他没法往后退,也没法绕过去,更没法像头围栏里的小母牛一样,整夜站在那里。他拿出手枪举到面前,借着火把的微光,检查了一下弹药。

英曼探身拉起她的手,用拇指抚摸着她的手背,纤细的掌骨在他的指尖下,像钢琴键一样被按动。然后,他翻过她的手掌,捋直她的手指,不让她收拢握成拳头,然后在她腕部青筋纠结的地方,轻轻把嘴唇印了上去。艾达慢慢把手抽了回去,然后心不在焉地看着自己的掌心。

他左右摇晃身体,两边屁股轮换着着地,又一次呼唤,上帝啊,噢,上帝啊。

——这上面没有揭示任何讯息,没有我们能读懂的东西,英曼说。

——上帝啊,噢,上帝啊,他喊道。我们曾经生活在一片天堂般的乐土上。

艾达放下手,说,这是个意外。然后,她就走开了。

但是,那人不是在打瞌睡,他只是太绝望了。他抬头看了看那匹马,发出一声悲叹。

回忆终于远去了,英曼进入梦乡,梦中世界就跟白昼一样明亮。他像现实中一样,躺在一片阔叶林中。树叶经过一个夏季的生长,分明有些倦怠了,再过几周就要变黄、凋零。他读过巴特拉姆的书以后想象出来的灌木,在树林中混杂地丛生,开满了五角形的花朵,仿佛幻觉一般。在梦境中,细雨从浓重的树荫间洒下,在地面上氤氲的水汽又轻又薄,甚至没有浸湿他的衣服。艾达出现在树林中,款款向他走来,身姿如雨水般轻盈。她穿了一条白色裙子,一块黑布裹住了她的肩膀和头部,但是,英曼从她的眼睛和体态知道,她就是艾达。

英曼心想,他会举着火把睡着的。用不了多久,他的脚上就会着火。

尽管不知道艾达怎么会在这里,英曼还是渴望拥抱她。他从躺着的地方站起来,连续三次伸出手臂,她却像云雾般消散在他怀中,灰蒙蒙的影子缥缈而摇曳。然而,英曼第四次伸出手时,她却站定了,他紧紧地抱住她,真切而实在。英曼说,我一路跋山涉水,就是为了来找你。我永远都不会让你离开了。永远不。

那人穿了一身黑衣服和白衬衫,牵着一匹马,缰绳套在马脖子上。借着火光,英曼看见马背上驮着形状模糊的白色物体,像一捆亚麻似的垂下来。英曼正瞧着,那人在路上坐了下来,一条胳膊抱着膝盖紧靠在胸口,另一条胳膊肘支在双膝之间,拳头向前伸着,稳妥地握紧火把,好像一个烛台。他的脑袋垂下来,帽檐碰到了伸出去的胳膊。在路中间,火光映照下,他的身体缩成了一团黑影。

艾达看着他,把围巾从头上解下来,神情似乎同意了,尽管她一个字都没有说。

英曼忍着伤口疼痛,开始慢跑起来,接连跑了几分钟,抬头看见前方有一点闪烁的亮光,好像就在这条路上。他放慢脚步向前走去,很快看见一个戴宽边帽的男人,手持松木扎成的火把,站在路中间。火把冒出浓烟,在他周围洒下一圈黄光。英曼悄悄靠近,在不到十码开外的一块大圆石旁边停了下来。

清晨的鸟鸣将英曼唤醒。梦中艾达的影子依旧盘桓在他心间,不愿离去,他也依依不舍地留恋着她。他爬了起来,草叶上露水很重,太阳已经升上树梢。他穿过树林,走到营地,但是,所有人都已经走了。卖药的大篷车所在的地方,营火早已熄灭,只剩下一大圈黑色的灰烬,和大篷车的轮子留在泥地上的两行平行的车辙。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痕迹证明卖艺人真实存在过。没能向他们告别,英曼感到有些惆怅,但回想起黑夜中被赐予的那个清晰的梦,他接下来带着愉快的心情走了整整一天的路。

最后,他走上一道石崖,狭窄的小路像是崖壁上的一道刻痕,一边是陡坡,下面是河水;另一边,峭壁上乱石错杂,有泥土的地方零星地长着灌木。这里的地形让英曼深感忧虑,他害怕民兵出来巡逻,也许他来不及离开小路,骑兵就会把他逮个正着,而且,崖壁过于陡峭,无法在黑暗中悄无声息地爬上去。在这里抵抗武装的骑兵,实在是非常不利,还是加快步子赶路,把这道大地的伤口甩在身后,方是明智之举。

[1] 在美国南北战争中,黑旗有斩尽杀绝、不留俘虏之意。

夜深了,英曼沿着迪普河岸边一条扑朔迷离的小路走去。一路地势下降,他很快进入了一处布满岩石的洼地。过了不久,洼地越来越窄,变成了一道峡谷。怪石嶙峋的峭壁和树林之间,天空渐渐合拢,最后抬头只看见一线天。周围一片漆黑,天上的银河是唯一的光源。有一段时间,他只能用脚摸索着路上松软的泥土,才能在深谷里继续前进。河水黑黢黢的,他转过头方能用眼角看见河面上闪烁的微光,正如要发现特别黯淡的星星,就不能直接凝视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