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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我从头就讨厌,现在更是厌恶过分自恋的人和文字。但是历史不容篡改,即使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混蛋自恋狂,也不能穿越时间,抽那个混蛋一个嘴巴。写作的时候,心眼开张,手持菜刀,我尝试汉语的各种可能,尽量用最适当的叙事语言和视角,反映当时的山水和心潮。在《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时候,小男孩对女性只有幻想,太虚了,没有感情。那时候,某个特定姑娘的某个特定眼神,比台风和地震更能让山水飘摇。这个小姑娘自己,可能屁也不知道有个小屁孩儿为她如此心潮汹涌,胸口肿胀。这个小姑娘,可能就是母猪变的,可能就是母驴二姨,可能就是母狗转世,但是这对那个男孩儿或是整个事件不会产生丝毫影响。这个小姑娘会是这个小屁孩儿一辈子的女神。在《万物生长》的时候,只有感情,没有故事。少年人的将来太遥远,过去还不够久远,过去和将来的意义都还想不清晰。一切飘忽不定,插不进去,使不上力气,下不成雨,抓在手里的肥肉变成长翅膀的麻雀。因为不确定,所拥有的都是假的。但是我有一个滴滴答答作响的心,在所有假象面前,左心室随便射血到下体和全身,转化成精气和尿和眼泪。在《北京北京》里,有感情有故事有权衡有野心,年轻人带着肚子里的书、脑子里的野心和心里的姑娘,软硬件齐备,装满两个旅行箱,想去去寻找能让他们安身立命的位置和能让他们宁神定性的老婆。但是年轻人没了幻想,一不小心就俗了。认了天命之后,不再和自己较劲儿,天蓦然暗下来,所有道路和远方同时模糊,小肚腩立刻鼓起来,非常柔软。

想生个女儿,头发顺长,肉薄心窄,眼神忧郁。牛奶,豆浆,米汤,可口可乐浇灌,一二十年后长成祸水。如果我有勇气给她看这三本小说的未删节版,如果我有自信对她说,那时候,你老爸大体不堪如此,你如果明白不了,你我以后只谈功名利禄只谈如何傍大款灭小姑子讨好婆婆。如果能这样,我想我对趟过的时间就算有了个基本满意的交待。

我继续被时间这个东西困扰。《北京北京》之后,会试着写历史,进入虚构之境。只写历史,历史的刀和拳头,历史的枕头和绣花床。怪,力,乱,神,更放肆地写写别人,写写时间。比如《色空》,写一个鱼玄机和一个禅宗和尚色空长老。小说的第一句话是,鱼玄机对色空长老说:“要看我的裸体吗?”小说单数章节写色,双数章节写空。我不知道,写完给真心喜欢凶杀色情的宿舍管理员胡大爷,他会不会明白这个奥妙,用他七十多岁的第三条老腿,跳着看。再比如《孔丘的咨询生涯》,把孔丘和创立麦肯锡的Marwin Bower掺在一起写,古今,中外,文理,儒教和基督教,政治和生意。春秋时候的小国国君类似现在大公司的CEO,也有远景目标,日夜想念通过兼并收购做大做强,实现寡头统治。再比如《李鸿章的清帝国有限公司》和《朱元璋的明.COM》。要是写完这几本后,我学会运用想象,胡编故事,制造高潮,提炼主题等等世俗写作技巧,我是不是就再没有理由继续贪恋世俗享乐、浪费光阴、不全职写作了?

积攒下来的二十一本日记,四百五十封书信,现在都可以烧了。该灰飞烟灭的,不复记起。该成鬼成魂儿的,不请自到,梦里过通惠河、大北窑。至少没了诱惑。到了七十岁,没了一箱子日记和手写书信,不能在阴天开箱点验,重新阅读,也就不会问了再问:这辈子他妈的都是怎么一回事情啊?

这篇《北京北京》就是原来所谓的《北京纽约两都赋》。想来想去,还是叫《北京北京》,老实些。第一章从北京东单燕雀楼喝酒开始,最后一章以北京东三环小长城酒家喝酒结束,讲述我的认知中,人如何离开毛茸茸的状态,开始装逼,死挺,成为社会中坚。

和之前的《万物生长》以及《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一起,三个断面,构成一个松散的成长过程,希望能对那段自己趟过的时间有个基本满意的交待。就像在B大二年级学《无脊椎动物学》的时候,取腔肠动物水螅不同的横截面,放在显微镜下,有的横切过精巢,有的横切过卵巢,有的什么也不切过。以花代替如来,从沙子研究宇宙,通过傻逼和牛逼了解世界,这样用最少的力气,明白最多的道理。

是为后记。

《北京北京》是万物生长三部曲的第三部,也将是我最后一部基于自己经历的长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