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得瞠目结舌:“你是受不了我留下来的那个碗,所以才没搭理我?”
吴奇喝了一大口果汁,斩钉截铁地说:“没办法忍受,没办法忍受这只碗破坏了我的秩序感,它让我觉得家里简直有一个黑洞,一个很大的洞,什么东西都可以来来回回出出进进。”
老吴说:“其实我有预料到,你会添一点东西,我想或许可以接受,可是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是觉得无法忍受。主要还不是碗,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了,我无法容忍家里多出一个女人,和这个女人带来的所有东西。”
“记得。喂,那个很贵啊。”
“那亲我是为什么?”
“我一点都不在乎你跟别人开没开过房。回国的时候,你已经搬走了,家里收拾得很干净,我很喜欢,可是无论如何,都忍受不了那只放在台子上的碗。记得吗?你留下来一只玻璃沙拉碗。”
“喝多了。对不起,听一个老男人说这种话是不是很恶心?以前看到这种喝醉酒占小姑娘便宜的都想打一顿,没想到现在自己变成中年猥琐男了。”
“啊?”
低头喝橙汁的老吴,大概是因为诚恳吧,有种可怜巴巴的可爱样子。
“陈苏,对不起,我是个混蛋。”
“你不猥琐。”
“记得,就是因为这个,我们才相亲的嘛。”
“别说了,我就是那种人。”
他开口了:“记不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跟你说,普通人总要结婚生小孩的。”
“我现在就祈祷一件事,你别给我发了好人卡,两个月后跟徐总一样找个小女孩结婚了。”
他看着我,脸上有种老父亲看小女孩吃冰激凌的表情,让我有点受不了。又多喝了两口酒,想随便挣扎出一句什么话打破沉默。
老吴痛苦地摇头:“我做不到。虽然我很想做到。老婆孩子热炕头啥的,多好,可是回家只想一个人,连你留下的一只碗,我都受不了。是一种强迫症,在国内看了几回心理医生,不想强迫自己改了,就这样活着吧,也挺好的,少给别人添麻烦。”
我和老吴之间曾经存在过的默契好像消失了,有些人仅仅一段时间不见,已经生疏得好像一辈子没有聊天的必要。
“哦。”我看着老吴说,“能再叫一杯酒吗?”
他重复我的话:“是的,非常了不起。”
他帮我叫了服务生,忽然说:“我也来一杯吧。跟你说清楚了,起码心里很愉快。”
我握在手里的酒杯不禁抖了一下:“哇,了不起的老男人。”
举起酒杯时,我问老吴:“是我不行,还是任何人都不行?还是你前任也不行?”
在菜上来之前,他跟我聊了聊徐总:“他没告诉你吧,他准备结婚了,新娘大概二十五岁。”
老吴笑了,他用酒杯轻轻地碰了一下我的杯子:“陈苏,你要对自己有信心,你不是一般的女孩,不是任何女孩,也不是我前任。你跟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可比性。我很喜欢你,喜欢的程度甚至觉得我根本配不上你。”
吴奇什么也没要,只喝着面前的水。
“真的吗?”我盯着老吴,觉得听到这些话简直像打开了圣诞老人的礼物:来纽约一个多星期,经常听到美国人开开心心说什么我很开心我很喜欢,amazing,gorgeous,perfect,心想这些人怎么这么做作,可是我现在真的想说,好开心听到你说这些话。
难免有点莫名其妙,我招呼那身材苗条的女招待,先来杯干白。
天,就是因为一只碗,惨遭相亲男士拒绝,这要是写到网上,得有多少人出来骂你。
他看起来愈发真诚:“不,真的不能喝了。”
老吴完全舒缓了表情,说:“是的,我都替自己紧张,所以准备了好久才跟你说。这可能跟我的职业有关系,我的工作是需要对收集来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所以回到家看到乱糟糟的东西就很难受,多出一只碗都难受。”
哈?有点想假装不知道是什么事情,酒后强吻大家都当没发生过不就行了。
“好啦好啦,还是不够爱我,你看电视剧里职业杀人犯都能为了爱情改头换面。”
“对不起,上次的事情,没跟你好好道过歉。”
老吴乐呵呵地笑着,说:“陈苏,你就这点好,你从来不强迫别人改变。我还是不想买个手机。”
“哈?为什么?”
“真好,老吴,答应我一件事,如果哪天有一个女孩,能让你改变,让你用上电话,让你结婚,你一定要告诉我这个女孩的故事,满足一下我这个平凡人的好奇心。”
“我戒酒了。”吴奇的脸在一片柔和的灯光中,显得温和过度。
他喝了一口酒,笑容浅了一点,说:“生活不是小说,不会忽然出现一个人,改变另一个人所有的生活方式。在二十几岁或许很容易,我现在快四十了,已经开始很严肃地考虑一个人度过余生的问题。如果一个女人出现,轻易改变我的一生,我的心理医生肯定第一个不答应吧,这不是逗他玩吗?对我这样的中年猥琐男来说,爱情改变不了太多人生。陈苏,还是要说那句,对不起。”
“喝酒吗?喝一杯吧,为了异国的重逢。”我拿着酒单,琢磨要点一杯店酒,虽然贵得令人咋舌——最便宜的也要十五美元一杯。纽约普通餐厅的价格,大约等于上海小饭馆菜单统统乘以六。
“你没什么对不起我啊。不过我可能真的还年轻吧,从来没考虑过一个人怎么度过余生的问题。我想谈恋爱,也想撞南墙不回头一样去结婚。”
一家小小的意大利餐厅,外面坐满人,我和吴奇走进去,上来一位身材好极了的墨西哥女招待。
“你当然可以。真的,每个男人都会喜欢你的。”
我说,大概会到新年倒数吧,不一定,看心情。
“为什么?”
他问我在纽约打算待多久?
“长得好看,这一点就够了。”
从大都会博物馆一路往下走,我们没有任何目的地,想找一个路边餐厅。
“天,老吴,你来了美国跟美国人一样浮夸了。”
好啊,因为一个人在纽约走来走去,真的有点寂寞。
我们喝了两瓶白葡萄酒。以前我从来不相信男人和女人之间会有什么友谊,可或许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确定不会再有任何可能和暧昧时,友谊会迅速建立起来。
是的,我们在纽约碰头了。世事真奇妙,他好像知道我来纽约一样,专门发了邮件来,问有没有空一起吃饭,他正好来纽约开会。
喝到最后一杯,我说:“老吴,我们能不能做一生的朋友?”
我只穿了一件黑色大衣,搭着一条格子围巾。
他碰了酒杯:“当然了。”
“好久不见。”他问我,“冷吗?”
“老吴,你身上这件卫衣今年有没有七岁?”
穿着灰色羽绒服的老吴,朝我招了招手。
“嘿嘿,第一年来美国的时候买的。”
一个晴朗的冬日,我掐着点赶到大都会博物馆门口。
“要是出现个女人把你所有旧衣服都扔了怎么办?”
赢得ins,就赢了全世界。所有纽约女生,都靠花花绿绿的照片过日子。
“可能会去垃圾桶里找回来。”
偶尔去留学生聚会,听女人们抱怨,纽约根本没有一个想结婚的男人,他们要到五十岁才认真考虑结婚,浪漫邂逅都是骗人的,男人只会在Whatsapp上约会。
……
浪漫只发生在所有以纽约为背景的电影里。我白天在每一条街道闲逛,去中央公园散步,在第五大道穿来穿去,看博物馆,一个人排队吃Lady M,一个人花一天时间逛各种博物馆。
告别时,他塞给我一个信封:“上次你住我家的房租。我本来不想还,但是想到你让我开始正式考虑,一个人该怎么活这一生,就一定要还给你不可。换好美元了,给自己买件圣诞礼物吧。”
不是耽误不起,也不是不渴望风花雪月,是现代男人连幻想都懒得给了,面对一个不想结婚的女人,几乎能对付就对付,能凑合就凑合。
我没推辞,揣着信封,直接走进Bloomingdale's,买了一件,足够一个人度过寒冬的羽绒服。
要去看看这种欲望又冷血的城市。二十岁的时候,想活成《欲望都市》里的随便哪一个女主角。三十岁发现,上海不是纽约,一个上海女人,也并不能像纽约女人一样,谈一辈子恋爱。
一个人生活吗?大概也没什么艰难吧。人类是最趋利避害的动物,这是一种本能,当婚姻有利时,瘸子傻子都要结婚,当单身被证明最舒适时,忽然传统的诱惑都消失了,一个人的城池,旁人越过一步,整个神经都难以忍耐。
不好意思告诉她,我是到了最后一个月,才攒够了钱和时间。
而有的人,从来享受不了片刻的空窗。
胡容说:“你真傻,早点叫你你不来,不然跟我一起驰骋曼哈顿。”她像充完电一样,回来开始准备年终最后冲刺。
胡容给我发了张照片,曾东在朋友圈发布的,秀恩爱。
没去非洲,我一个人买了纽约的来回机票。
站在他旁边开开心心切蛋糕的女人,并不是罗薇薇,好意外,又觉得很般配。
唐德说得对,离开上海,离开常住的城市,人真的好像重新活了一遍。
琳达。
一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