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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喑哑

“小佳,难道你不去找周鹤轩吗?他应该知道这件事。”当然,周鹤轩能负责自然最好。

且不说家里同不同意,单亲妈妈本身非常辛苦,又要带孩子又要挣钱养家,还得回答孩子为什么没有爸爸。而且,带着一个拖油瓶,何佳也很难再成个家。不仅如此,更关键的是这个社会并不是对所有的单亲妈妈都是宽容的。所以,摆在何佳面前的是重重困难。

“那好,你帮我约他。”

何佳点头。

约周鹤轩出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何佳穿得很漂亮,还化了淡妆。三个人坐在咖啡厅里,气氛沉闷。

“那你应该知道单亲妈妈会面对哪些问题。”

周鹤轩勾着嘴角,夸赞道:“小佳,你今天真漂亮。”

何佳踌躇了许久,才点头说道:“我想要这个孩子,毕竟小生命是无辜的。而且,这也是我的孩子。”

沈寻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周鹤轩一面当着恶魔,另外一面还可以当个天使,两者可以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沈寻非常严肃地问道:“你想不想要这个孩子?”

何佳没有看周鹤轩,低声说道:“我怀孕了……”

没错,何佳中标了,她拿着两根红线的验孕棒可怜兮兮地问沈寻怎么办。沈寻将何佳狠狠数落了一顿。喜欢做成年人做的事情,却不喜欢按照成年人的方式来承担后果。当初何佳还笑嘻嘻地说她已经成年了,如今连哭都哭不出来。

“孩子是我的?”周鹤轩的眼眸中有一丝的惊讶,不过很快就翻了过去。“小佳,每次我们都有做安全措施。”

其实失恋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失恋后大姨妈迟迟未到。

何佳抬起头,盯着周鹤轩,说道:“那些安全套都被我扎了洞。原本,我想用孩子来逼你跟我结婚。但是想不到你先跟我说了分手。”

花季、雨季不再来,那样美好的年纪到头来却栽在连人渣都不如的禽兽手里。

周鹤轩摊开手,模样很欠打。“所以,这不关我的事。”

何佳收拾着那些关于周鹤轩的东西,表情沉默,像是在默哀。当把那些东西扔进垃圾桶的时候,她的眼神最终还是带着一丝忧伤。

沈寻忍不住拍桌子吼道:“周鹤轩,你得承认,这个孩子有你的一半!”

沈寻忽然想起以前郑青秋说玫瑰花不一定代表爱情。

“好吧,我承认孩子是我的,可是那又怎样?第一,我不会因为孩子跟何佳结婚。第二,我更加不会对这个孩子负责任。”

其实也不能说是送。实际上是何佳和周鹤轩去吃饭,那个老板送到周鹤轩的手里,然后由周鹤轩转送,没有任何寓意。何佳却把这朵花当成宝贝。

“周鹤轩,你这个禽兽!”沈寻忍不住高声怒骂。

在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里,还有一朵干枯的玫瑰,被何佳裱了起来。她拿着花说道:“这朵玫瑰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朵花。它是周鹤轩送的。”

周鹤轩厚着脸皮笑着回答:“多谢夸奖。”

是啊,每个人都有年轻的时候。或许,每个人在那个年纪,都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不管是暗恋,还是明恋,它们是如此刻骨铭心。

一旁沉默很久的何佳忽然站起来,拉着沈寻说道:“我们走吧。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看上这只禽兽,跟他呼吸着相同的空气我都觉得恶心!”

沈寻回答道:“谁没年轻过呢?”

周鹤轩已经完全没救了。

现在何佳说起这些的时候,都忍不住向沈寻感慨当年真的好年轻。

沈寻站起来看见他那张欠揍的脸,直接把咖啡端起来毫不犹豫地泼上去,放下杯子,走人,一气呵成。

而周鹤轩则是属于何佳的独家记忆。

人走远了,周鹤轩还非得补一刀。“何佳,当初我跟你在一起是因为我姐姐想拿下你爸公司的一个项目。所以,我和你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交易。现在我姐换了公司,我也没必要继续跟你在一起了。”

不管未来有多长,那个人总会在记忆里。就像陈小春唱的:我喜欢你,是我独家的记忆。

原来,曾经的好也只是交易。何佳真觉得没有什么可怀念的了,她的心被周鹤轩亲手摔得粉碎,再也无法拼凑完整。

工作以后的何佳都会佩服当年的她自己,为什么当初如此有勇气。或许是因为年轻,不怕犯错,又或许是因为年轻,害怕错过。

沈寻想杀了周鹤轩的心都有。

除了写信,何佳还会给周鹤轩寄各种的零食和衣服。放假的时候,省吃俭用攒下钱买飞机票去找他。每天准时给周鹤轩问早安、午安、晚安,诸如此类。何佳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追周鹤轩这件事情上,不管被打击了多少次,从来没说过要放弃。

知道事情真相的何佳,反而有一种释然。她背对着沈寻说道:“我一直都知道,他是不爱我的。如今亲自验证后,我觉得好像分手是很平常的事情。我唯一的错就在于天真地以为孩子能捆住他。”

何佳满不在乎。“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爱上我。”宣布这句话以后,她开始真正倒追周鹤轩,用尽各种方法。

最终怀孕的事情还是被何佳的父母发现了。她父母强烈要求她去医院打掉孩子,可是何佳死活也不愿意。

周鹤轩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道:“我不喜欢你。”

于是她妈妈叫了几个私人医生去家里,让人把何佳捆在床上,强制性流掉孩子。何佳像是一个犯人一样,被屈辱地绑在床上,不断掉眼泪,任凭她怎么哀求都无济于事。她妈妈红着眼睛,站在一旁,用非常强硬的态度说道:“佳佳,我这是为你好。”

何佳愣了愣,随即说道:“没关系,现在我可以说给你听。那些其实都是废话,总结起来只有七个字。周鹤轩,我喜欢你。”

何佳疯狂地摇头,不惜用生命威胁道:“如果孩子死了,我也不活了。”

“那些信全部被我扔进了垃圾桶。”

她妈妈狠心地说道:“那到时候我会帮你立个墓碑。我们何家有头有脸,不能让你坏了名声。至于陆家的那个私生子,总有一天我和你爸爸会收拾他。”

“那你看了吗?”

何佳心一下就凉了,知道这件事情毫无转圜的余地,眼里空洞洞的,感觉孩子一点儿一点儿在体内流失。那是一种很煎熬的过程。

“我收到了。”

当何佳向沈寻复述这些的时候,眼里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神采。原来青春有活力的何佳一下就老了好几岁,不再穿鲜亮的衣服,不再哈哈大笑,脸上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死寂。她说,她和周鹤轩最后一丝关系也断掉了。她眼中的那点儿星火,最终也熄灭。

何佳真的把酒喝完了,而周鹤轩也很守信用地跟着出来。此时此刻,何佳的脑袋无比清醒,尽管胃里难受得要命。她站在周鹤轩面前,仰起下巴,道:“我叫何佳,每周都会寄信给你,你收到了吗?”

沈寻忍不住用力抱紧她。

听到这句话,何佳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拿着瓶子,仰头往喉咙里咕噜咕噜灌酒。周围的人被何佳的气场怔住,随后爆发出一阵掌声。

何佳瘦了很多,沈寻被她的骨头硌得疼。“小佳,未来的路很长。”

周鹤轩勾起嘴角,问道:“你不敢喝吗?”

“对啊,未来很长,却已经没有任何盼头。”

何佳看着那瓶酒,有些犹豫。毕竟,她从来没有喝过酒。

“你恨你父母吗?”

周鹤轩自然也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并不打算插手。

“我不恨,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虽然不恨,但是也没办法原谅。接着何佳没头没脑地说道:“我真想杀了周鹤轩。”

旁边的人继续笑眯眯地说道:“小妹妹,你想让我们的轩哥跟你出去,来,先把这瓶酒干了。”

沈寻知道,何佳大概恨透了周鹤轩。

“我有话跟你说。”

3

“对啊,他凭什么跟你走啊?你是他什么人啊?”旁边的人多事地问道。

何佳辞去了工作,一直在家里待着,郁郁寡欢。沈寻几乎把所有安慰的话都说了一遍,那些剩下的伤口还是得慢慢愈合。

周鹤轩看着何佳,脸上在笑着,人却没动。“我凭什么跟你走?”

发生了那么多事情至少有一件是很开心的,店里的生意逐渐好起来。没想到的是,顾卿竟然会光临。

旁边那些人就起哄。“周鹤轩,又有小妹妹找你咯。”说完,其他人跟着哈哈大笑。

沈寻打心里不喜欢顾卿,但是顾客就是上帝,她只有客气地将咖啡端在顾客面前,而不是将咖啡泼在顾客脸上。

何佳站在门口,大声说道:“周鹤轩,你出来一下。”

顾卿脱下工作服,穿着一条白色典雅的短裙,踩着一双白色高跟鞋,将完美的身材勾勒出来。她画着淡妆,将脸上的细纹通通遮盖,看上去年轻了几分。她坐在桌子旁边,看着刚端上去的咖啡,皱着眉头说道:“我不喝这么廉价的咖啡。”

记得那天的KTV嘈杂昏暗,有人在唱陈小春的《独家记忆》。周鹤轩穿着黑色的衬衣,在喧闹的人群中格外出众。那慵懒的表情,嘴角的痞笑,都带着一种诱惑力。

沈寻笑着回答:“对不起,本店只有这么廉价的咖啡。”

何佳从来没有这么勇敢过。

顾卿从包包里掏出一张空白支票,“唰唰”地签上大名,递到沈寻的面前,道:“我也不想跟你拐弯抹角。我今天来只有一个目的,让你离开徐瑞天,不管多少钱都可以。”

真正爱上周鹤轩是高三毕业的暑假。何佳偷偷跑去找他。那个时候,周鹤轩在KTV里和一群人喝酒,摇骰子。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打听到他的行踪后,就直接闯进包厢。这是两个人真正意义上的初遇。

沈寻看着那张支票,忽然乐不可支。“我跟着徐瑞天的话,得到的钱应该比你出的更多吧。我为什么要傻到去放弃呢?”

周鹤轩从来没回过信,但是何佳从来没放弃过,不管是读高中还是大学,坚持每天一封信。每天哪怕事情再多,都不会把写信这件事情忘记。

“你果然是为了徐瑞天的钱。”

何佳转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周鹤轩写信道别。第一句是“你好”,最后一句是“再见”。那个时候写信跟写作文一样,非常正式。何佳写信之前通常会先打草稿,改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满意为止,然后誊写到好看的信纸上。所以挑选信纸和信封都成了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何佳写的字歪歪扭扭的,经常被点名批评。为了能写出好看的字,何佳还专门去买了很多本字帖来练。

“我说我不为了他的钱,你也不会信。我又何必多给你做解释。如果你今天来只是为了这个,那你可以离开了。不过,我得冒昧地问一句,你以什么身份要挟我离开徐瑞天?就凭你是他的前妻吗?”语气重音放在“前妻”两个字上。

比如说那一沓厚厚的信纸,那些都是初稿。

顾卿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凭我是他孩子的母亲!凭我和他一起风风雨雨走了这么多年!他眼下是喜欢你,可是你以为他以后还会喜欢吗?总有一天,他会看在孩子的面上,跟我复婚。”

何佳一边收拾,一边给沈寻讲着那些东西的来历,也算是回忆。

“顾女士,你既然说过他从未爱上你,又凭什么如此有自信地认为他会跟你复婚呢?”

因为周鹤轩的事情,何佳的状态不是很好,虽然那天晚上她看上去恢复正常了,沈寻依旧不放心。所以每天关店以后就直接去何佳那儿。何佳上班后,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布置得很温馨。那些周鹤轩留下来的东西通通被打包扔进了垃圾桶。

“婚姻是婚姻,爱情是爱情,爱情不可以没有婚姻,但是婚姻可以没有爱情。”

2

沈寻笑了。她笑着问道:“既然你说你爱徐瑞天,那你知道他喜欢什么颜色,喜欢吃什么菜,最喜欢做什么事情吗?”

有人说,爱情经得起风雨,经不起平淡。友情经得起平淡,却经不起风雨。但是沈寻想大声反驳:不管是平淡还是风雨,她和何佳的友情能战胜一切。

顾卿愣住,好一会儿才回答,“他……喜欢黑色,喜欢吃……鱼香肉丝,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打高尔夫。”

沈寻忍不住再次用力抱紧何佳,两个人的友谊比爱情还要来得牢靠。

沈寻再次笑了,冷声回答,“他根本没有最喜欢的颜色,也没有喜欢吃的菜,而且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也不是打高尔夫,而是看书。”

“这里面也有你的功劳。”

顾卿脸色难看地站起来,不悦地问道:“你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

“小佳,我真的没想到你已经从那个五谷不分、生活技能负分的小姑娘变成现在这个模样,坚强,独立,直白,爱憎分明。”

沈寻继续说道:“徐婉喜欢红色,喜欢吃甜食,最喜欢玩游戏,最不喜欢吃青椒和生姜,也不喜欢吃醋。这些,估计你也不知道。顾女士,对于这个家,你从未用过心,又何谈拥有?”

何佳骂爽了,解气了,又恢复了原状,只是那双眼睛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变了,整个人看上去更加成熟。她抱了抱沈寻,红着眼睛低声道:“阿寻,幸好我还有你。”

这些全是沈寻自己一点儿一点儿摸索出来的。

明明是爱情,最后却化成了一句“不甘心”。何佳比沈寻想象中更坚强一些,原本以为要劝好一会儿。结果两个人后面全是在骂周鹤轩。

这一次,顾卿被气得抓起支票,直接掉头走人。

何佳撑着额头,低声抽泣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不喜欢我,只是我在他身上浪费了那么长的时间,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最后一句带着浓浓的哀怨。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徐瑞天和徐婉都是可怜人。他们最亲近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喜好,反而不如一个外人知道得清楚。

沈寻拍着何佳的肩膀,说道:“你还需要形象去勾搭更帅的帅哥。”

这件事情沈寻没有跟徐瑞天说。最近沈寻几乎没有看到过徐瑞天的身影,徐婉也没有来。徐瑞天人不出现,也没有短信和电话,这种境况持续了半个月。

“我都被甩了,还管什么形象。”

沈寻拿着电话唉声叹气,也不知道在期盼什么。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她开始忙碌于工作。她每天加班到很晚,关店门的时候都快十二点了。

“你在大街上哭很丢脸。”

深夜的蓝山市像是一位安静的美人,所有的喧闹都静止,只剩下路灯散发着温暖的光。深夜的大街上,几乎看不到人影。偶尔有一辆车飞驰而过,更显得城市空旷。沈寻站在路边等车,等了许久不见车,仿佛老天专门作对一般。可能是深夜与孤单给了她脆弱的理由,所以她忍不住拨通了徐瑞天的电话。

何佳捂着脸,哭着说道:“不去!”

电话响了一声就被接起来,那边的徐瑞天语气不善地质问道:“你怎么还不睡?”

沈寻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何佳的旁边,丝毫不顾裙子会弄脏。这个时候她才察觉,脚心不知道被什么划了一下,正在缓慢流出鲜红的血。她用手捅了捅何佳,道:“姑娘,我们去喝酒吧。”

“我打扰到你了吗?”

也不知道找了多久,沈寻才看见何佳坐在大马路边哭泣,肩膀不停地抖动,她的鞋子被踢了老远,头发也全都披散着,模样狼狈至极。

“我还在公司里加班。”

何佳跑得太快,一会儿工夫就没了人影。沈寻一手提着裙子,一手提着鞋子,焦急地在周围寻找,大声喊着“何佳”的名字,回头率百分之三百。

沈寻看了看空旷的周围,可怜兮兮地低声说道:“我还在店铺这边,你能不能开车来接我,我打不到车。”反正徐瑞天的公司离这里也不远。

周鹤轩无所谓地耸耸肩,在众人异样的眼光中,也走了出去。

“那你等着。”徐瑞天答应得也很干脆。

说完这句话,她掉头去追何佳,高跟鞋跑着太碍事,她直接脱掉,光着脚去找人。

沈寻安心下来。不过,她刚打完电话就发现一辆空车飞驰而过。这就是传说中的不凑巧。

沈寻看着周鹤轩无所谓地笑,越看越气,气冲冲地上去,当着众人的面,狠狠打了周鹤轩一巴掌。她觉得一巴掌还不够,又一脚踢到他的膝盖上,高声指责道:“周鹤轩!你真不是个男人!何佳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她不过就是因为爱上你。所以她就比你卑微、比你渺小,被你轻蔑、被你看不起、被你不珍惜,被你这样当众践踏、羞辱!你会遭报应的!”

原本她站在路边等了好一会儿,但是没想到突然有四个人跳出来,捂着她的嘴巴,往昏暗的地方拖。

周鹤轩还在笑,何佳掉头,挤过拥挤的人群,拔腿就跑。其他人面面相觑,不知道究竟发生什么事情。

沈寻心里慌了起来,忍不住用力挣扎。双手被紧紧钳制住,她忍不住“呜呜”地叫着,双脚用力蹬地,企图发出声音。但是根本没有用,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路灯越来越远,心里逐渐升腾起一种绝望。

何佳愣愣地看着哨子,看着微笑着的周鹤轩,满心的期待被面前的人亲手撕得粉碎。她睁大了眼睛,泪水滚滚而下。

到了僻静之处,沈寻被人狠狠摔在地上,东西通通被没收。眼前的四个男人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她爬起来,身子紧贴着墙微微颤抖。她努力镇定,脑子转得飞快,想着各种办法。“各位大哥,如果你们要劫财,我包里的钱都可以给你们。如果你们想要劫色,我也乐意配合。不过若是各位大哥得了艾滋病,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

原本起哄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

原本邪笑的四个人愣住,相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个人上来就给了沈寻一巴掌,吐了口口水,道:“小婊子,你觉得你能唬住老子吗?徐瑞天能找个有艾滋病的女人做情人吗?”

那锦盒里,不是钻戒,而是一枚做工精致的哨子。

沈寻的脸火辣辣的疼,她压根儿没想到这个人会这么说,心里也隐隐约约知道今天的事情是谁搞出来的。“雇你们来的是一个漂亮的中年妇女吧。”

周鹤轩拿着话筒,一边缓缓走向何佳一边说道:“今天是个很特别的一天。几年前的今天,我遇到了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乖巧、聪明、贤惠,也很体贴,以后肯定会是一位好妻子、好母亲。今天,借着这个场合,我想对这个女孩说……”他走到何佳面前,单膝跪下,打开锦盒,嘴角带着微笑,略带怨毒地说道,“何佳,我们分手吧。”

“你别管。”

沈寻看到何佳满脸绯红,有些兴奋,眼神中满是期待。如果没有猜错,这个样子应该是要求婚吧。这应该也是何佳所期待的。连周围的人都开始起哄。

“各位大哥,你们既然知道我是徐瑞天的情人,那不如放过我。我在徐瑞天那里说你们几句好话,说不定各位从此荣华富贵。那个女人能给你们多少钱,徐瑞天能给你们双倍的。但是如果今天你们不放过我,那么徐瑞天不会放过你们的!我敢保证!”

“第二,我想做一件事情,想请在场的各位见证。”周鹤轩的目光看着何佳,嘴角勾起了一丝笑。

最后一句话让四个人齐齐变了脸色。

沈寻第一反应是去看何佳,发现她满脸惊讶,看来她也才知道这个事情。

其中有个人动摇了。“大哥,她说得很有道理”

周鹤轩居然是陆挽霜的弟弟。

“说得有道理什么!徐家不放过我们,难道顾家就能放过了吗?”

这个时候,台上传出了两声咳嗽。周鹤轩左手拿着话筒,右手拿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锦盒,道:“第一,今天是我姐姐陆挽霜大喜日子。在这里,我要祝贺她,希望她幸福。”

沈寻继续循循善诱。“以徐瑞天的实力将你们送去国外,给你们一个新身份根本没有问题。难道顾家的实力能比得过徐家吗?”

“我不喜欢用这种方式。”沈寻转过脸,不理徐瑞天。

另外一个人也开始动摇,道:“对啊,大哥,这小妞说得没错。”

“我在帮你。”

那个被称作“大哥”的人还在犹豫不决。

走到别处,沈寻抬头,有些不悦地问道:“你刚才为什么那样说?”

沈寻继续说道:“我刚刚给徐瑞天打了电话,让他来接我。如果他找不到我,说不定报警。如果你们不信,可以翻看我手机的通话记录。”

沈寻拉着徐瑞天,笑着说道:“反正,恭喜你们。”说完后,拉着他离开男、女主角。

那个拿沈寻包的人开始去翻手机,不一会儿就翻开通讯记录大声喊道:“手机上真的有她和徐瑞天的通话记录。”

陆挽霜变了脸色,黎昕微微皱起眉头。

沈寻看着面前的人,一脸镇定,而实际上,掌心已经被她掐得生疼,背后全是冷汗。但愿,在这个时候徐瑞天的名字能更好用一点儿。时间僵持越久,对她越有利。

徐瑞天没搭理陆挽霜,而是搂着沈寻的腰,晃着酒杯,对黎昕说:“你和我们公司的陆助理很配。”他的语气重音在“陆助理”三个字上。贬低人的口气相当明显。

正当僵持的时候,不远处响起了脚步声。沈寻转过身,看见徐瑞天的身影在夜色中出现。他手里拿着手机,蓝色的光打在他的脸上,原本很诡异的画面在沈寻心中却无比温暖,好像快要溺毙的时候,水面突然出现一根浮木。

陆挽霜挽着黎昕的胳膊,笑得很甜美。“徐总,很荣幸您能来。”

沈寻惊喜地喊道:“徐瑞天!”

黎昕微笑着说:“谢谢你的祝福。”

这一喊,瞬间让面前的四个人失去了力气。

沈寻一直尽力笑着,尽力装作她很开心,尽力装作这一切其实对她没有影响。当徐瑞天拉着她过去敬酒的时候,她笑着说道:“恭喜两位,先干为敬。”她一口将酒灌下喉头,火辣辣的疼。

徐瑞天快步走过来,又仔仔细细看了沈寻一眼,松了一口气,慢条斯理地反问道:“你们觉得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徐瑞天向来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我尽力。”

“这不关我们的事,都是顾家那个女人指使的。”

“我们进去吧,等会儿还要去敬酒,你别这么舍不得的样子。”

“对,我们只是听命行事。如果不听命,顾家不会放过我们的。”旁边的人附和。

“我不应该难过的。至少那些风景,我都看过。”沈寻幽幽地回答,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徐瑞天站到沈寻的面前,缓声道:“今天的事情我可以不追究。你们放心回去复命,告诉那个人想听的结果,下一步会有人跟你们联系的。”

“所以呢?”

那四个人彼此看了一眼,点头哈腰地齐声说道:“谢谢徐总。”

“人生就像高速行驶的列车,初恋正如路边美丽的风景。我们可以坐在车上静静地欣赏它,却不能跳下车去流连忘返。毕竟,终点才是我们最终目的地。”

等那四个人走后,沈寻绷紧的神经一松,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久久不愿意起来。她的背后被冷风一吹,起了厚厚一层鸡皮疙瘩。

不一会儿,何佳也来到阳台,道:“里面已经结束。阿寻,你还好吧。”

徐瑞天半扶半搂地将沈寻扶起来,忍不住道:“我还以为你真的什么都不怕。”

订婚仪式的时候,沈寻下意识地喘不过气,偷偷摸摸穿过人群,去阳台透透气。徐瑞天瞥了一眼,也没阻止。她站在阳台上,想起了许许多多关于黎昕的画面。比如两个人一起去图书馆,一起解题,一起跑早操,一起照顾茉莉花。那些岁月呼啦啦地不断往后退,逐渐淡去。她一时间想不起来,那是什么感觉。她还没有全然忘记,所以胸口的酸不断发酵膨胀,最后填满全身,如此无力。

沈寻有些后怕,要不是那个人说漏了顾家,她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去告诉徐瑞天。“你怎么找到我的?”

黎昕在笑,嘴角微微上扬,笑得如同温暖的太阳。那样的笑,应该是幸福的。虽然陆挽霜人比较讨厌,但是对黎昕的感情绝不会少。沈寻有多么痛苦,她就有多么爱黎昕。不过一切都无所谓,反正赢家不是沈寻。

徐瑞天摇了摇手机,道:“我给你的手机装了定位系统。不管你去哪里,我都知道。”

伴随着音乐,一对璧人缓缓走出来。今天黎昕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胸口插着一朵娇艳的玫瑰,看上去格外帅气。陆挽霜穿着白色的长裙,戴着白色玫瑰做的花环,看上去仙气十足,两个人一出场,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沈寻瞪大眼睛,完全不知道这件事。“你什么时候弄的?”

沈寻嘴角浮现一丝苦笑。她是真的不想来,退一万步说,黎昕要是和别人订婚的话,她的心情会比现在好点儿。只是对方是尖酸刻薄的陆挽霜。黎家也是有家底的,陆挽霜的家室只能算将就,虽然两个人在外形上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无可挑剔。

“忘记了。”

何佳挽着周鹤轩,端着酒杯七拐八拐地来到沈寻面前,道:“阿寻,想不到你竟然会来。”

“你在监视我?”

订婚典礼的两位主角都还没出来。不过沈寻却看到一位以前“初恋”工作室的顾客,就是扬言着十天之内不把衣服做好就让人好看的中年妇女。当然,她也看到了沈寻,而且认出她来,眼神有些凶狠。不过沈寻现在有了徐瑞天,她也不敢把沈寻怎么样。所以沈寻仰着下巴,胆子顿时肥了不少。当然,她也看到了黎昕的爸爸,比记忆中老了许多。

“我在保护你。”

周鹤轩今天穿着黑色的西服,头发特意弄过造型,看上去比较精神。何佳穿着公主裙,站在旁边,两个人看上去十分般配。

沈寻没办法理直气壮地反驳,尤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如果徐瑞天没有装这个定位系统,说不定结果会是一场悲剧。她心里暗想着,回去一定要把这个鬼玩意儿给弄掉。

沈寻的确在努力转移注意力,四处张望时,她发现何佳和周鹤轩也来了,她用力向两个人招手。

回车上的时候,沈寻被吓得走不动路。徐瑞天二话不说,直接把她背在背上,吓得她惊呼一声,急忙抱紧徐瑞天的脖子。

“你关注错了重点。”

徐瑞天哈哈大笑,一副很愉快的样子。

等到那个人走后,沈寻在徐瑞天的耳边小声说道:“人生真是处处充满惊喜。”

沈寻趴在徐瑞天的背上。他的背很宽阔、很有力,也很温暖,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大概,这就是安全感吧。

“误会,这都是误会。”

“徐瑞天,要是没有你,我该怎么办?”

“这是我女伴。”

“你怎么不叫我徐先生?”

徐瑞天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沈寻努力憋住快要喷发的笑意。

“徐先生,你好。徐先生,再见。”

两个人并肩走进去,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徐瑞天赫赫有名,加之长相不凡,肯定受欢迎。而沈寻今天打扮得也很美,站在徐瑞天旁边,有些小鸟依人的意味。有个老总拍着徐瑞天的肩膀,大大咧咧地笑着说道:“徐总,你女儿已经长这么大了。”

“沈寻。”

沈寻有十二万分不愿意,但是这不愿意还是没抵得过徐瑞天的强力拉扯。他说道:“我只是在教你看清人。”

“嗯。”

徐瑞天拉着沈寻的手腕,沉闷地吐出两个字:“憋着。”

“我想明天开新闻发布会。”

“有。我想去下洗手间。”沈寻胡扯。

“那公司会不会受影响?”

徐瑞天勾着嘴角,问道:“你见着老情人什么感觉?”

“这个你不用担心。”

不过到了那天,徐瑞天打电话,让沈寻穿漂亮一点儿,让她一起去参加一个宴会。她怎么也没料到,这个宴会竟然是黎昕的订婚典礼。等到了现场之后,沈寻瞪着徐瑞天,道:“你是故意的。”

“你决定就好。”

“暗恋的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这种桥段经常遇到。许久以前,她也曾经想过,要是某一天黎昕结婚,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地赶去,看看他幸福的模样。如今,遇到这种情况,她却胆怯了,干脆当作没收到请帖,打算不去参加。

“沈寻。”

这件事情哪有什么输赢,黎昕不是赌注,也不是被争夺的货物。不过这张请帖太刺眼睛,让人很不适应。毕竟前段时间黎昕才深情告白过一次,转眼就与别人订了婚。这让沈寻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挫败感。

“嗯?”

陆挽霜是来挑衅的。因为她订婚的对象的名字叫“黎昕”。陆挽霜脸上挂着张扬的笑,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道:“沈寻,你输了。”

“我们在一起吧。”

沈寻还在奇怪,陆挽霜明明讨厌她,为什么还要邀请她。当她打开请帖看见名字那排的时候,她明白了。

徐瑞天的最后一句话在安静的夜里如同璀璨的烟花,徐徐开放。

陆挽霜拿着白色的请帖到店里,满脸都是胜利的微笑。“下下周的周末如果你有空的话来参加我的订婚典礼,如果你没空,我也不勉强。”

沈寻的脑海里闪过了黎昕,也闪过了徐婉,最终犹豫着道:“等到徐婉能够接受我的时候,我一定答应你。”

她也明白,终究有一天,黎昕会成为别人家的谁,但是没想到这天会来得这么快。

徐瑞天也不勉强,反而笑着说道:“那你一定要努力。”

沈寻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但是想到黎昕,总会有些矫情。其实想想,为什么非要去刻意遗忘呢?那些时光真真实实地存在过,无论最后是什么模样,每个人终究会死去。这些时光也会跟着被埋葬。

沈寻点点头,坚定地说道:“我一定会努力。”

沈寻是个打工者,但却是最快乐的打工者。她现在过得很充实,偶尔也会想起过去,想起黎昕。

纵使这个夜晚太惊心动魄,最终还是圆满收场。沈寻想着,大概是上帝欠她太多太多的东西,才把徐瑞天派来。

日子过得很平淡。沈寻变得忙碌起来。因为工作室刚开业,没什么说服力。她就熬夜做了许多样品摆在橱窗,让路人观看。如果有一个人侧目,沈寻也会很开心,甚至赠送一批客户衣服,让人试穿。经过不懈努力,工作室渐渐有了生意,沈寻单独做成品也越来越娴熟。盈利的第一件事情自然就是将钱通通上交,然后徐瑞天发工资。

她坚定不移地相信每个姑娘都会有属于她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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