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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她过去,被渐渐撕开

余祎扭头看去,见是魏启元,不由奇怪。

第二天,余祎正在客厅里研究杂志,别墅门铃声响了起来,阿成跑过去开门,见到来人后喊了一声:“魏先生。”

魏启元手捧百合,亲自送花前来,阿成和庄友柏像是两座门神,挡着他没让他入内。

老祖父气急败坏,无力再与他废话,连连叹息数声,起身往门口走去,摆着手满是失望:“我不管你,我管不了你,你明天就给我走!”

余祎忍俊不禁,慢悠悠的朝门口走去,笑道:“魏叔叔别见怪,花店小哥送花来,从来都不踏进别墅,阿成和阿庄这是习惯了。”

余祎确实优秀,老祖父当年见她时,她还是一个鬼灵精怪的小丫头,谁都喜欢她,两边家世又相当,他极其乐意促成这门亲事,可惜物是人非。

这暗讽没人听不懂,连庄友柏都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陈之毅把杂志阖上,看向祖父说:“没关系,我会让她主动离开别人,爷爷,你知道她很优秀,不会丢任何人的脸。”

魏启元把花递给余祎,笑笑:“这束百合刚刚空运过来,正是最新鲜,我等不及,只能亲自送来。”

老祖父喝道:“你爱什么爱,她爱你吗?你没看见杂志上写的,她跟那个男人在一起吗,她要是真喜欢你,五年前就已经跟你在一起了!”

余祎大方接过,见到上面插着一张卡片,她挑了挑眉,拿起卡片瞟了一眼魏启元,才低头打开,倏地怔在哪里。

陈之毅一直看着杂志上的照片,说道:“我这五年没见过她,没找过她,这次是她自己出现,我控制不住,就是这样爱她。”

魏启元笑道:“不知道余小姐是否赏脸,跟我再一次共进午餐?”

回忆被人打断,老祖父厉声道:“你给我清醒清醒,什么人是你的,什么人要不得,你该心中有数,五年前你就该知道,不要再闹出什么事情,我们家丢不起这个人!”

余祎在庄友柏和阿成诧异的眼神之中走了出去,别墅外只停着一辆轿车,并没有魏启元的保镖。

他抬头看向二楼,阳光刺眼,一直住在大学附近公寓里的余祎,那天竟然一直趴在二楼,微张着嘴,一脸不敢置信。

魏启元打开车门,余祎只似笑非笑的站在那里,吊儿郎当地转着手中的卡片,说道:“吃饭就免了,魏叔叔不如开门见山。”

他的师父亲手将余祎的父亲逮捕,那天警队出动了数辆警车,围在余祎家的旧楼前,余祎的父亲行色匆匆,下了车就往家里跑,警队人员一拥而上,为首的就是他的师父。

天气有些热,余祎只穿了一件花色长裙,脚下踩着一双拖鞋,长发随意披在肩头,慵懒散漫,没有晚宴时那般令人惊艳,脸上更添了几分稚气,可魏启元越看越喜欢,见她这样说,他便凑近前,低声道:“开门见山也需要时间长聊,不知道阿宗有没有跟你说过,他跟你的父亲是旧相识?乐小姐……”

他没想到“愿望”实现的这样快,那年海州市的走私案惊动中央,一纸命令下来,涉案人员无数,走私贪污牵连众广,即使余祎父亲根基深厚,也难逃此难。

她姓乐,同姓的人并不多,海州市姓乐的人就更少了,而名门乐家,也就仅此这一家,她的父亲是乐平安,五年前的海州市市委书记。

那晚他一直把余祎抱在怀里小声安慰,哄到后半夜才将她哄入睡,有一刻他希望余祎能够一直这样躺在他的怀里,无父无母只属于他一人。

余祎坐进车中,面无表情地看向地上的碎纸片,一阵风吹来,纸片往四面八方吹散,再也拼不回上面仅有的两个字:乐祎。

余祎何其敏感,自此以后就尽量避开陈之毅,可是总有各种场合让他们相遇,后来有一回她发烧入院,烧糊涂的时候讲梦话,病房里只有陈之毅一人,陈之毅隐约听见一些,终于知道她的变化为何这样大,她无法接受父亲外遇并有私生子的事实。

中午虽然是用餐高峰期,不过这间西餐厅里面的顾客并不多,余祎穿着拖鞋,素面朝天,一副才起床的模样,与餐厅内的气氛不符,走进时引来好几人侧目。

陈之毅推门进来,惊到了病房里的两人,他笑着提起那男生的衣领,说道:“高三了,好好读书,别影响其他人。”眼露威胁,轻而易举就将对方拽到门口,回来后捋了捋余祎的头发,说:“不要随便放陌生人进来。”过了许久,又看着她道,“你还有多少追求者?我不是很想看见他们。”

魏启元替余祎拉开餐椅,问她:“想吃什么?”

最后她被缠得烦躁,吼道:“我说了我不早恋!”

余祎并不客气,随便点了一份食物,等服务生离开,她也不开口提问,悠哉游哉地等待上餐。

余祎有些不耐烦:“你自恋也要有个度,你有什么地方比我强?你凭什么觉得我会喜欢你?”

直到用餐过半,魏启元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他瞟了一眼余祎,自嘲似的摇头笑了笑,说道:“乐小姐年纪轻轻,但实在与旁人不一样,这种时候还有如此闲情雅致,不急不问,等着我先开口,谁先沉不住气,谁就处于下风,我身为男士,理应照顾一下女士。”

那时余祎不知他的心意,只把他当做哥哥,直到某天陈之毅夜里下班过来,撞见写英语情书的那个男生赖在病房里死活不愿离去,怕被医生护士听见,小声说:“你明明喜欢我,为什么不肯答应!”

终于等来魏启元主动,余祎笑眯眯地戳了一块牛排塞进嘴里,细嚼慢咽,洗耳恭听:“魏叔叔请说!”

说着就走下来,许是坐得久了双腿麻木,膝盖猛地一晃,踩了一截楼梯就倒了下来,陈之毅没能将她接住,最后她受伤住院,那两个月陈之毅天天往医院跑,见她闷闷不乐,他总是找各种笑话逗她,她笑起来的样子甜美又张扬,以至于后来陈之毅上了瘾,满心满眼全是她。

魏启元胳膊支在餐桌上,交叠于颈前的手指了指余祎,笑道:“当年乐小姐也喊过我魏叔叔,那时你还是个中学生,转眼长这么大了,我都要喊你一声‘乐小姐’了。”

事情不能太张扬,他们只能调取海州市区各个路段的监控一个个查看,陈之毅带领几人在街上盲目找寻,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余祎的学校,他就尝试着找了过去。暑假里的校园空空荡荡,他在某栋教学楼的楼梯上发现了余祎,半年多没见,她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垂头坐在楼梯上,听见脚步声后才把头抬起来,面色平静,眼眶里却有泪水不断打转,抹了一把泪站起来,拧眉道:“这么快就找到我,警队一定要给你升职加薪!”

余祎挑了挑眉,喝了一口果汁,道:“以前我总是跟我父亲一起去跟长辈们聚餐,看来当时魏叔叔也在餐桌上?”

后来有一阵公务繁忙,他都快要忘记这个小孩,足有大半年没再见过她,等到再见,又是一个盛夏时分,师父让他放下手头公事,召集警队人马,一齐去找这个离家出走的小女孩。

“对,不过次数并不多。”

陈之毅一看,原来是别人写给她的情书,他有些哭笑不得,现在的小孩了不起,写情书都如此高端。

当年乐平安位高权重,在海州市及其周边都有根基,身边朋友众多,谁都想与乐家人结交,行事能图便利,魏启元也是其中之一。

那两年他跟随师父去过她家数次,每次见她都有源源不断的惊喜,有时候是她被父母小揍,有时候是她偷偷拿着一封英文信过来,小声说:“哥哥,帮我翻译!”

他与乐平安并不算朋友,但可以算是熟人,每年都偶尔聚餐,大家聊起家人儿女,乐平安总会提到自己的女儿。

师父立刻大笑,夸她嘴甜有前途,连陈之毅也忍不住笑。

中国人喜欢谦虚,不会将自己的孩子夸上天,只有乐平安不同,他将女儿说得天上有地下无,有人让他把孩子带出来看看,乐平安只摇头,家中宝贝是不能轻易示人的,众人哄笑。

小女孩转过身,笑眯眯道:“两位哥哥好!”

后来乐平安却真将女儿带出来了,一脸无奈地说这是女儿要求,他已经把孩子宠上天,也不管场合是否合适。

他记得那年他刚刚来到海州市,跟随警队里的师父去看望他的一位故交,几人正相谈甚欢,门外突然响起了声音,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小女孩背着书包跑进来,光着脚丫,手拿冰棍,瞟了一眼他们所坐的沙发,一声不响地就要往楼上跑,女主人当即喊住她,责怪道:“一一,有没有礼貌,叫叔叔哥哥!”

时隔太久,魏启元已经记不清太多,只记得当年的小女孩儿特别漂亮,头发染了几撮紫色,原本以为她是个小太妹,可她待人却极有礼貌,见人就笑眯眯地喊“叔叔”,还听人说她成绩十分优异。

比余祎漂亮的人有很多,陈之毅不是没有见过,可他就是鬼迷心窍。

魏启元不得不承认,当年小小年纪的余祎,已经足以让人留有深刻印象,所以时隔多年,当他在商场见到她第一眼时,就总觉得有些面熟。

他瞟了一眼桌上的那本杂志,声音低沉几分:“第二件事,就是她!”老祖父猛得瞪视陈之毅,“你是鬼迷心窍,五年前为了她,你差点做错事,好不容易消停了,你现在又要做什么,不回局里,玩忽职守,回来以后擅用关系,你是没有见过女人?我明天就给你找来十个八个比她漂亮的,你马上给我结婚!”

“乐书记当年的事情,我感到十分惋惜,这几年我也从来没有听到过乐小姐的消息,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不管怎样,我身为长辈,也希望能够照顾故人之女。”

老祖父道:“我看你回来这几天,一直很关心这个叫永新的集团,就顺便帮你查了查,正巧今天在这本杂志上看到了这个,你从小最乖最听话,什么都不用我们操心,只有两次惹全家人不快,第一次是你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你非要当警察,你向来有主见,认定的事情没人拉得回,家里不缺当官的,也不缺钱,所以我们随你高兴。”

余祎“噗嗤”一笑:“每天送花照顾?”

陈家老宅坐落在郊外,依山傍水,风景秀美,老祖父退下来后一直静养在这里,天天与花鸟山水作伴,年过八十仍旧精神矍铄,逢节假日就叫来小辈们一起聚餐游玩,最是和蔼亲切的一个老头,此刻却阴沉着脸,连一旁的陈父也不敢靠近。

魏启元笑道:“只怪乐小姐太优秀,让我这个‘叔叔’也忍不住动心,连我那个脸上刻着生人勿近的侄子,不也对乐小姐十分爱护?”他故弄玄虚,又加了一句,“可惜阿宗并非良人,他有没有说过,他与你的父亲相识?”

此时此刻,陈之毅的眼睛也无法从杂志上挪开。

余祎始终含笑,瞧起来怡然自得,听见魏启元的问题,她只是扬了一下眉,继续切牛排喝果汁,好像吊人胃口的不是魏启元,而是她。

得到这个精致的、叫人挪不开眼睛的女孩。

魏启元再一次谦让女士,说道:“阿宗是我魏家血脉,可惜他一直不被人所知,直到去年他才回到魏家,整整三十多年,他的过去我们一无所知,魏家不是平常人家,自然要对他进行调查,而我刚好知道,他与你父亲有瓜葛,当年他在裕清市创办公司,曾经得到你父亲朋友的帮助。”

照片中的余祎只露出半张侧脸,低眉敛目,文雅端庄,十分漂亮,魏宗韬转头看向她,说道:“难怪魏启元又开始送花,假如是我,我也想得到你。”

余祎边吃边点头:“知道了,然后呢?”

魏宗韬笑道:“媒体猜测你是某个大家族的千金,与魏家是联姻关系。”

魏启元道:“我知道阿宗的背景有问题,可是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查出他的底细,他在国内的经历干干净净,从出生到现在,看起来全都十分普通,我不信他这样简单,我更相信他像网络上传言那样,从小生活在新加坡,但假如这是事实,他又如何能够将自己的过去替换掉?我想来想去,只有你父亲有这样本事!”

杂志的封面人物是魏老先生,媒体对他均是赞扬,内页中报道了永新集团的历史以及魏家的一些八卦,其中有小半内容着重剖析了魏家人的各种感情史,魏启元的感情经历算是最丰富的,身边的小明星前仆后继,难得的是这次还提到了魏宗韬。

余祎像是在听天方夜谭,惊叹道:“魏叔叔,没想到你的想象力这么丰富!”

回到床上,魏宗韬照例把余祎搂到怀里,一边翻阅手中的杂志,一边道:“你很上镜。”

“你毕竟年纪轻,许多事情没有见到过,就以为不可能实现,当然,这些只是我自己的猜测,无凭无据,只是不能怪我这样去推断,因为我实在想不通,他是怎样偷天换日的!”

饭后余祎将首饰盒收起来,对着镜子摸了摸自己的耳垂,想到魏宗韬这副样子真是有点儿可笑,但不知为何,她觉得熨帖极了。

余祎想了想,说道:“即使是这样,又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已经姓余,我和阿宗在一起,只是因为喜欢,他的过去跟我没有关系。”

魏宗韬走上前,定定地看了她片刻,随即抬起手,捻了捻她的耳垂,道:“我知道,去打个耳洞。”

魏启笑得意味深长:“你觉得阿宗是真心喜欢你?阿宗这个人,我只信他做任何事都有目的,他处心积虑回到魏家,当中自然有某些原因,我们这一辈有不少恩怨,只有我父亲信他是个乖孙。而你是乐家的女儿,阿宗不可能不清楚,你父亲虽然已经离开,可是乐家还在,这门姻亲,想必能让我父亲十分开怀!”

余祎打开一看,盒子里是一对耳环和一条项链,山茶花的图案十分精致,颜色清爽淡雅,比简单的珍珠耳环漂亮许多,余祎似笑非笑地看着魏宗韬,说道:“这个还不能磨成珍珠粉。”她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根本没有耳洞,浪费了!”

余祎放下刀叉,抱臂靠到椅背上,笑眯眯说:“魏叔叔说得这个故事很连贯,十分好听,但有几点你该明白,第一,你说阿宗偷天换日,自知也无凭无据,这样离奇的事情,人家还以为是在拍电视剧,这一点不成立,你后面的假设就统统无效。”

花里没有放卡片,余祎看了两眼,就找来花瓶把花插上,放到餐厅里当做装饰,夜里魏宗韬回来,见到这束花后并没有说什么,随手扔给余祎一只盒子。

“第二,我已经姓余,先不说阿宗是否知道我从前的姓氏,只说现在,我与乐家已经没有关系,你竟然以为阿宗想要攀亲,而你每天送我花,是否也想要攀亲?想必魏老先生知道了,一定会很伤心。你将阿宗说得这样处心积虑,我没有看出,只看出魏叔叔你用心良苦。”

阿成十分懊恼,都怪自己动作慢,余祎要是再多睡一会儿就好了。

余祎牙尖嘴利,完全不按照魏启元的牌路出牌,魏启元颇为无奈,笑道:“我之前已经说了,我身为长辈,希望能够照顾好故人之女,我真心实意不希望你受伤害,阿宗对你对我魏家都有目的,到头来受伤害最大的就是你。”

阿成干笑一声,摇了摇头,余祎已经径直朝他走去,抱臂站在他的面前,说道:“我已经认得这家花店的包装。”这家魏启元一直光顾的花店,有专门定制的包装,余祎从阿成手上拿过花,若无其事道:“你想把这花拿去做菜吗?不要学你家魏总,这样太奢侈了。”

魏启元此番目的昭然若揭,并不奢望能从余祎口中听到魏宗韬的真实底细,他不过是让余祎从此以后对魏宗韬心存芥蒂,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很难拔出。

余祎睡到午后才醒,懒洋洋的不愿意动,无奈肚子饿,她挣扎了好半天终于爬了起来,走到楼下,正见阿成捧着一束花往厨房走,见到余祎出现,阿成的表情有一点点慌张和尴尬,余祎笑了笑:“怎么了,这花是送我的?”

买完单,魏启元送余祎回去,走在路上问她:“我送你的耳环喜不喜欢?”

可惜余祎第二天没能起床,连走路都变得困难,她又哪里还有力气逛街。

“很喜欢,磨成珍珠粉敷了面膜,谢谢魏叔叔。”

魏宗韬充耳不闻,回到别墅后见余祎还在说,拍了一下她的脑袋道:“不用替我省,喜欢就自己去买。”

魏启元一愣,突然大笑:“一一,你比我见过的所有女人都有趣!”

余祎觉得可惜,提醒他:“喂,这是别人送给我的!”

余祎听见他对她的称呼,眉头不由皱了起来,上了车,车子径直往别墅驶去,等快要到达时魏启元才再次开口:“你是个聪明人,我为我先前对你做出的轻浮行为感到抱歉,我实在不该把你当成一般的小女孩,不过我昨天送你的花,和今天送你的花,是出自我的真心实意,你不用把我当做坏人,反倒你要小心阿宗。”他侧睨了一眼余祎,“阿宗身上有一处伤,说是我造成的,他很有本事,我事后才发现家中的储物抽屉被人动过,最后我百口莫辩,假如不是这件事,我也不会对阿宗如此怀疑。”

魏宗韬淡淡道:“泉叔,回去磨成珍珠粉,祎祎不爱浪费。”

停下车,别墅就在眼前,魏启元最后道:“一个人能够狠下心对自己开枪,以此来嫁祸于人,他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魏宗韬看向后视镜,已经看不见魏启元的身影,四周昏昏暗暗,片刻就驶出了停车场。他突然勾唇,将首饰盒阖上,轻轻巧巧往前一掷,首饰盒正好“咚”的一声落在仪表台上。

余祎今天听了魏启元的长篇大论,心情没有变化是假,回去以后庄友柏和阿成全都狐疑地看着她,余祎没有空去理会,在卧室里一直坐到傍晚,脑中思绪紊乱,想起了从前的许多琐事,双眼渐渐模糊,她仰头看了看天花板才好了一些。

余祎回答:“还不错。”说着就想去拿,却不想魏宗韬躲了一下,没让她拿到。

魏宗韬今天回来得很早,一回来就进入卧室换衣服,背对着余祎脱下西装,沉声道:“今天跟魏启元去了哪里吃饭?”

魏宗韬举着首饰盒端看这对珍珠耳环,问道:“祎祎,喜不喜欢?”

“不记得是哪家西餐厅了。”

轿车往停车场出口驶去。

魏宗韬又问:“今天又是什么原因?”

他听见魏宗韬刚才叫“一一”,现在他终于想起来余祎是谁!

余祎并没有回答,只轻声问:“你为什么从来不好奇我的过去?因为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你说总共见过我三次,另外两次呢?”

他冷笑一声,转身走去自己的停车位,开锁后“叮”的一声,车灯一亮,他的脚步倏地顿在原地,猛然朝轿车离去的方向望去。

魏宗韬转过身,一言不发地看了她一会儿,慢慢走到她身边,轻轻抬起她的下巴说:“哭过了?”

魏宗韬勾了勾唇,打开车门让余祎往里坐,车子启动,立在原地的魏启元只听到最后一句,“祎祎,喜不喜欢?”

“没有。”余祎仰头看他,小声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的父亲是乐平安?”

魏启元笑笑:“那正好,回去记得让余小姐戴上。”

她的声音很轻,魏宗韬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他没有吭声,余祎心中了然,又问:“你见过我的那两次,究竟是什么时候?”

远处有脚步声传来,片刻就已欺近,首饰盒突然被人拿走,只听一阵低笑:“多谢,我原本就想送祎祎一件首饰。”

她的眼里有泪水,晶莹剔透,就像落在绿叶中的露珠,让人不忍触碰,可是一丝极轻的风,就能将露珠轻而易举地吹落,从此沾染污泥,消失地无影无踪。

首饰盒里躺着一对珍珠耳环,光泽剔透,圆润饱满,极配余祎这身衣服。

她其实也很脆弱。

魏启元早就料到她的答案,也不勉强,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首饰盒,递到车窗里,说道:“余小姐今晚太漂亮,有人说阿宗太好运。”他笑了笑,“只是余小姐还缺一样首饰,阿宗竟然没有留意。”

魏宗韬吻住她,极尽温柔,细细碾磨,动作间是满满的呵护,他低低道:“第二次,在五年前的葬礼上,你一滴眼泪也没掉,第三次,在柬埔寨金边,我在监控里看到你洗澡。”

“魏叔叔太客气了,我不着急。”

五年前?余祎呆怔,时间好像在这一秒突然停止,眼中泪水不再晃动。

魏启元走到车门边,俯身看向车中的余祎,近距离看她,只觉她双眼更加漂亮,不由笑道:“阿宗一时半会儿出不来,余小姐还要等很久,不如我送你回去,让泉叔在这里等他?”

五年前,乐平安被捕入狱,余祎就在家中二楼,眼睁睁地看着他坐进警车里,这么多辆警车,兴师动众,就为了抓捕一个乐平安。

另一边的停车场已经空空荡荡,宾客基本都已离去,余祎坐在车中休息,见到远处有人影走来,她连忙探出窗外,却见来人竟是魏启元。

树倒猢狲散,乐家一夕之间变得空空荡荡,余祎的母亲独自强撑,到处找人帮忙,却没有人敢伸出手,证据确凿,罪名已定,再如何挣扎都是徒劳,次年四月一审判决下达,乐平安没有提出上诉。

“谁反对。”魏老先生道,“先去查查她的出身!”

余祎在此之前,已经鲜少与乐平安说话,她在高三那年总是缠着乐平安带她一起去饭局,却总是对他没有好脸色,余母因此经常责怪她,乐平安却是一味宠溺,只当她是到了叛逆的年龄,总时不时地买来礼物哄她,从来没有一字一句不满。

魏菁琳眼神微动,笑道:“余小姐漂亮聪明,很识大体,只要她出身清白,我觉得阿宗喜欢就好,而且看起来他确实很宠爱她,爸爸不要反对。”

等到余祎念了大学,她开始远离家中,远离乐平安,不再缠着他去饭局,就连周末回家,也尽量避开他,乐平安和余祎母亲都十分奇怪,却对她无可奈何,该怎样宠还是怎样宠,乐平安抽空就会去余祎租住的公寓看她,次次都是大包小包,面对余祎的冷脸色,他只是一味地笑,想要摸摸她的头,又被她立刻躲开,乐平安总是讪讪地收回手,离开前每次都重复一样的话:“一一,你乖一点,爸爸下次再来看你!”

魏老先生摆了摆手,缓过气后哑声问道:“你觉得,那位余小姐怎么样?”

余祎突然看不清任何东西,眼前的景象变得扭曲,过了一会儿,水珠从眼里落下,她才看清面前的魏宗韬。

他训完话,身体有些撑不住,脸色渐渐苍白,强撑到魏宗韬离开,他就开始咳嗽不止,魏菁琳赶紧替他拍背,急道:“爸爸,要不要把医生叫来?”

“整整三年,或者四年,我已经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他又瞥向魏宗韬:“魏家我已不指望你的叔叔,你也知道魏家人丁稀少,从前做生意,我喜欢同有家室的人合作,因为他们更加有责任心,现在也同样,不成家,始终不成气候,你心中有数!”

等她想要再叫,她发现已经叫不出口。

三人喊了一声“大哥”就不再开口,魏老先生蹙了蹙眉挥手让她们离开,对魏宗韬和魏菁琳说:“老大跟那位余小姐一般大,看起来却更像是余小姐的妹妹,一点都上不了台面,我以前对她们的关心太少,现在她们无父无母,又没有本事,以后只能靠你们帮扶,永新想要走下去,就必须要团结,你们姑侄两人用心做事。”

母亲带着她一起去狱中探望父亲,父亲还是在那里笑,笑容苦涩,眼睛却期盼地看着余祎,余祎张了张嘴,喉咙像是被堵住了,那几个月她从来不哭,也很少开口,耳边成天都有嘈杂的声音,闭上眼睛就是眩晕感,她觉得自己病得不轻。

魏老先生声音严厉,对三个孙女道:“一整个晚上,也没见你们叫人,叫大哥!”

等到那一天,就是乐平安被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次家属会面,乐平安问她:“一一,这几年为什么生爸爸的气?连话都不跟爸爸说?”

休息室里只剩下了魏菁琳和魏家的三个孙女,还有一个魏宗韬。

余祎沉默了很久,才很轻很轻的回答:“高二上学期,我发现你有外遇,还有私生子,你给他们汇过一笔巨款。”她从那时起密切留意乐平安的动向,甚至跟踪他到茶室,看着他与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同进同出,她在茶室外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淋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雨,就是这个女人,让她的父亲在那阵子鬼鬼祟祟,也就是这个女人,让她再也不愿同父亲多说一句话。

魏宗韬小声对余祎道:“去车上等我。”

乐平安愣怔许久,最后再开口,声音已经沙哑,有些发颤,他笑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一,你应该早点说出来。”

余祎上前叫了一声“老先生”,举止得体从容,魏老先生面上不动声色,只“嗯”了一声算做回应,一句话都不说,就对魏宗韬道:“你先留下,我有话跟你说。”

后来余祎就像现在这样,她在乐平安的面前流泪,从起初的无声落泪,到最后哭得声嘶力竭,她不愿意离开乐平安,大吼大叫,喊他“爸爸”,她从来没有疯成那样,像是要将四年的“爸爸”在那一天统统喊完,她指着狱警边哭边骂,她不管乐平安犯了多大的罪,她只要她的爸爸能够回来,她从来没有像那天那样,后悔的想要立刻死去,她要陪她的父亲一起死!

年轻漂亮,气质出众。

等她再次清醒,她已经站在了乐平安的葬礼上,不言不语,不哭不笑,耳边那些嘈杂的声音终于渐渐变得清晰,原来是有人在喊:一一,你乖一点,爸爸下次再来看你。

他把集团里的几名高层叫到跟前,嘱咐一番后见到魏宗韬已经站在门口,往他身后看了一眼,只看见地上拖着宝石绿的裙子,他让众人离开,目光直视这两人,终于渐渐看清裙子主人。

宠溺又慈祥,她想听一辈子。

今日宴会十分成功,魏老先生坐在休息室里,终于能够松下肩膀。

余祎哭得浑身发抖,身边的胸膛很温暖,比父亲的宽阔,比父亲的坚硬,她想不起自己为何会浪费了四年的时光,为何每次都给父亲冷脸,为何对他的宠溺视若无睹。

掌声瞬时响起,一浪高过一浪,迟迟不歇不停!

她又想起来了,这全是因为她的幼稚,她的自以为是,她以为父亲对不起母亲,她以为隐瞒才是最好的选择,她以为自己很伟大,独自承受这些痛楚,成全父亲在母亲面前的“虚伪”,她让她的父亲失落了四年,而这四年,父亲全然不知缘由,仍旧宠她爱她,将她视若珍宝,逢人便夸:“我家一一又拿了奖!”却没有把奖杯拿来同他分享!

两分钟后,宴会厅内的灯光渐渐暗下去,舞台上灯光聚焦,魏老先生坐在轮椅上,被人推上台,精神矍铄,红光满面,声如洪钟,以四十六年前的今天为开场白,致辞令人动容,最后他放下话筒,掌声如雷,过了许久才抬了抬手让众人安静,没有再举话筒,两手撑在轮椅扶手上,拒绝他人搀扶,慢慢地、艰难地站了起来,脊背有些佝偻,双腿发颤,声音却格外响亮振奋:“我身后的背景布置,上面写的是四十六年,这块背景我用了四十年,每年只改几个数字,它已经十分老旧,每年都需要修补,但我舍不得扔,因为它见证了永新的起起伏伏、潮起潮落,走过灰暗,也一直常驻辉煌,我相信在以后的无数年,它依然能够见证下去,它上面的数字依然能够每年一换!”

魏宗韬抱紧她,突然感觉心中异样,这种异样随着余祎的哭声渐渐放大,她怎能哭得如此悲恸,他用力搂紧余祎,低声哄道:“别哭,别哭。”

魏宗韬扬了扬眉,低笑道:“魏老先生快要上台了,我陪你站一会儿。”

余祎闷在他的怀中,眼泪开了闸,就再也收不回,父亲受刑而死,母亲随之病逝,乐家却还在,光鲜亮丽,她最后一次动用乐家的权利,就是改母姓再转学,消除自己乐家人的痕迹,再也没有人知道她是谁,谁都找不到她,她一个人到处游荡,从北半球到南半球,站在空旷草原,立于无垠沙漠,她找不到一个家,没有人陪在她的身边,对她说“一一,你乖一点”,没人知道她姓乐,她做“余祎”做的很开心,可是今天有人叫她“乐小姐”,从踏出这栋别墅开始,直到饭后归来,整整叫了她七遍,提醒她姓乐,提醒她——

余祎摇了摇头:“没事,刚才我见到这位小姐一直在跟你姑姑聊天,没想到一眨眼的功夫她就摔了一跤。”

“我爸爸,是被乐家人揭发的……”

“有事?”

她的爷爷,她的大伯小叔,他们要大义灭亲,他们搜集证据,将乐平安送上刑场,最后他们还主持葬礼,送自己的至亲之人最后一程。

魏宗韬一直在与旁人谈事,听见响动后才搜寻到余祎,同旁人示意了一下就走了过去,地面上还有污迹,服务员正在清理,周边的人已经不再注意这里。

乐家人如此刚正不阿,百姓媒体连声叫好!

灯光下,一个女人狼狈的摔在地上,身上满是奶油,一步开外的地方,余祎放下裙摆,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拧眉道:“怎么摔倒了?”她看向服务生,说道,“麻烦带这位小姐去一下洗手间。”

魏宗韬记得那一天,他坐在车中看到新闻,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暴雨中那个慵懒漂亮的小女孩,便叫泉叔在经过乐平安的灵堂时停一停车。

对方的酒水洒向了余祎原本站立的位置,脚下同时察觉裙摆猛地被抽出,却已经来不及撤开,这股大力让她脚下一晃,竟直直往斜前方跌去,随即一只盘子也落了下来,奶油蛋糕和鱼子酱均挂在了她的身上,她大叫一声,众人的目光立刻被吸引过去。

他让泉叔进去送点帛金聊表心意,独自坐在车中等他出来,同样是这辆车,车窗贴着玻璃膜,他看见余祎站在车旁,身边是一位老人家和一个中年男子。

却见在同一时间,余祎一手提起裙摆,脚下好像踉跄了一下往左侧倒去,也低叫一声,手腕一翻盖向前方。

余祎的头发已经变成了黑色,如同她身上裙子的黑色,她的声音冷漠冰凉,听不出任何情绪:“贪赃枉法,罪有应得,谁都可以检举他,只有最亲的人不可以。”

余祎闻言后又回转身来,只觉自己的裙摆倏地一紧,对方似乎站立不稳,低叫一声就往她这里倒,酒杯晃晃荡荡倾泻下来。

老人胳膊发颤,想要去拉她,她却已经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自此以后,她孤身上路。

对方与她攀谈,问她贵姓,又介绍自己是集团的员工,顺便提了几句魏宗韬,陌生的氛围一时被打破,她见余祎已将食物挑选完,转身准备离开,便举起一只酒杯,高跟鞋轻轻踩在余祎的曳地裙摆上,说道:“余小姐,你试试这个酒。”

余祎哭得喘不过气,喉咙里已经很难发声,眼泪永远不会被阳光晒得干涸,窗外夕阳已经渐渐隐于黑夜,她无处躲藏,只能埋在这具胸膛里肆意发泄和忏悔,她的名字叫做珍贵美好,她的小名叫做独一无二,她是父母最爱的珍宝。

余祎笑了笑:“没关系。”走到桌前,继续挑选食物,可边上的女人仍旧大大咧咧似的,又有一次险些把盛着鱼子酱的盘子砸到余祎的胸口,余祎一直淡笑。

余祎渐渐昏沉,脸颊上的水珠沁进了魏宗韬的衣服里,魏宗韬像是在抱小孩,缓缓拍着她的背,偶尔亲亲她的额头和脸颊,见她已经哭不出来,似乎将要睡去,他才低声道:“一一……”

余祎无所事事,肚子又有些饿,想要拿点吃的,身边突然出现一个女人,与她一样低头看向食物,片刻就夹了一块满是奶油的蛋糕放到盘子里,转身的幅度有些大,举着盘子的手臂往外伸,眼看就要砸到余祎的胸口,余祎迅速往后退开一步,对方似乎惊魂未定,“哎呀”叫了一声,忙道:“对不起对不起,差点就碰到你了!”

余祎身体微僵,双目紧阖,过了一会儿,才在他舒缓的安抚下渐渐放松下来。

一旁是她的心腹下属,对方闻言后眼神微动,心领神会地走了过去。

夜幕拉起,月光洒进漆黑的卧室,如梦如幻,光影似在谱写时间的乐章,回忆就在光束落下的笔尖之中轻轻摇摆,带人踏上欢笑泪水、不甘和渴望的往昔。

她瞥了一眼远处的魏启元,又将目光转向余祎,笑了笑,说道:“我很不喜欢那个女孩,休息室空出来,待会儿魏启元想要休息,对了,不是有记者一直想采访他吗?”

魏宗韬一直抱她在怀,见到月色渐浓,他问:“饿不饿?”

她也曾经年轻,二十多岁时姿色不输余祎,那时她还叛逆,厌恶父亲偏心二哥,故意将门当户对的亲事搅黄,直到三十多岁才嫁给了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的普通人,夫妻恩爱两年,对方就病逝了,她由此开始后悔,努力回归原本属于她的轨迹,也不枉费她这几年的处心积虑,如今魏启元已经没有威胁,只剩下了一个魏宗韬。

余祎摇了摇头,摇不动,她还靠在魏宗韬的胸膛上。

另一边,魏菁琳站在角落同人说话,看向远处的目光既不屑又有一丝难以控制的嫉妒。

魏宗韬拿着一张纸巾,最后一次替她擦了一下鼻子,低笑道:“我以为你从来都不懂得哭,真像小孩,应该让阿公看看,他赞口不绝的小女孩不是岩石做的,是洞里萨湖做的。”

余祎愣了愣,又见魏宗韬看了她一眼,笑道:“她们的奶奶是当家主母,却受尽委屈三十多年,见到第三者不敢大声说话,死于郁结,我不同情弱者,因为我会把某些人也变成弱者。”他话里有话,说完又有人过来打招呼,余祎不好妨碍他们谈正事,打了一个招呼就往别处走去了。

余祎不再吃惊,她仰起头问:“你认识阿公?”

那头魏宗韬低声向余祎介绍:“魏老先生的三个孙女,老大跟你同岁,老二大学还没毕业,老三十五岁,每一个都性格懦弱,像她们的奶奶,她们至今还不敢跟我说话。”

阿公是华人,自称在柬埔寨养老。

魏启元扬了扬眉,不由将目光再次凝向余祎。

那年是父亲离开的第二年,余母病逝,余祎带着母亲的骨灰独自上路,暑假很漫长,她不知道可以住去哪里,一个人走啊走,就走到了柬埔寨,在洞里萨湖边被人不小心撞了一下摔倒,她第一时间把背包里的骨灰盒拿出来检查,见到完好无损,她才舒了一口气。

他这句话说得很轻,别人没有留意。一旁的李总向来不喜欢同他们交谈,此刻却“咦”了一声,拧眉道:“是她啊,怎么还是觉得这么面熟?”

有人突然问她:“亲人的骨灰?”

“不是明星。”魏启元喝了一口酒,含笑看向立在众人的目光之中,仍旧落落大方,淡定从容的余祎,说道,“最后跟谁,还不一定!”

余祎抬起头,见到是一位头发花白,身穿丝质衣衫的老人家,轻点了一下头。

太漂亮,过于诱人。

老人家很感慨:“四年前,我把我儿子的骨灰洒在了洞里萨湖。”话锋一转,又说,“你不要和我儿子抢地方!”

宴会厅里不乏女星,美艳妖媚红极一时,最后嫁入豪门相夫教子,如今站出来,仍能吸引众人眼球,在余祎出现之前,那些人才是这些男人的话题,可余祎的出现将一切都打破。

余祎瞥他一眼:“四年了,你儿子的骨灰还没有流到湄公河,看来他很喜欢这片湖。”

远处有好几人一直看向这头,有人问:“那是哪个小明星?居然从来都没见过,跟了魏宗韬,真是可惜!”

老人家本以为她应该气愤,或者反驳,全然没有料到她会这样反应,一点都不懂得尊老,竟然嘲讽他,老人家很开心,蹲下来同她闲话家常,问起骨灰盒,余祎回答:“她这一年一直住院,很久没有出来散心了,我带她出来看看,暑假结束我就把她放到爸爸身边。”

世交叔伯从小看她长大,知道她在顽皮,笑她这么大一个人,还同侄子吃醋,对待魏宗韬时却有些生分,只客套的夸奖了几句。

阿公住的地方很清幽,是一栋两层楼的小屋,位于金边,离洞里萨湖自然很远,他独自一个人跑来这里,蹲久了就走不动,余祎和他一道坐车返回,他又问余祎要不要住在这里,价钱比旅馆便宜,余祎拒绝了,她预订的宾馆离这里也不是很远。

她只瞥了余祎一眼,拉着魏宗韬就将他介绍给世交叔伯,笑道:“他就是阿宗,他一回来,爸爸都不愿意再多看我,只知道宠他!”

后来她时常遇见阿公,老人家生活冷清,喜欢余祎跟他聊天,还自告奋勇做起导游,带她参观周围风景,两人相处十分愉快。

他们两人的出现,使得宴会厅内有一瞬静谧,所有目光都聚集在他们的身上,谁都不想错开眼睛,直到魏菁琳迎上前,这份静谧才被打破。

有一天阿公没有约她,余祎就一个人到处闲逛,等到天黑才回到宾馆,猛然见到两名壮汉等在她的房门外,说阿公出事,请她前去帮忙。

魏宗韬向来低调,很少有人见到过他,可是他的身形和长相实在让人难以忽视,再加上他身边的余祎,只身着简简单单的一件宝石绿曳地长裙,竟然就如此夺目,众人不由纷纷拍照询问,等将对方打听清楚,知道来人便是魏家私生子魏宗韬时,宴会厅门口早已没了他们的踪影。

余祎随他们赶到阿公的住处,见到房内已有许多人,她的第一个念头是阿公骗她,哪里是什么孤寡老人,明明身边晚辈众多,第二个念头是逃跑,就在她见到阿公胳膊上的伤口时。

宴会举办地是永新集团旗下的酒店,宴会厅隔壁是媒体区,魏宗韬和余祎到达时,媒体采访环节已经结束,此刻还有媒体等候在签到处记录来宾。

她扫视一圈站在房间周围的壮汉,又看向躺在床榻上汗流不止的阿公,强自镇定:“这是……什么伤?”

余祎始终淡然,笑容清雅,明明如此温柔似水,却又有一丝冷若冰霜令人望而却步,矛盾地让人忍不住想看她更多,一探究竟。

伤口很新鲜,一点都不难认出,她生平第一次见到枪伤,就是在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身上。

魏宗韬走到楼梯口,递出右手仰视余祎,直到余祎将小手轻轻置于他的手掌,他才含笑道:“突然很想把你关起来。”

阿公很虚弱,说道:“你说你医科还没毕业,我给你一次锻炼的机会,过来帮我处理伤口。”见到余祎不动,他笑笑,“阿公年纪虽然大了,但还不想去陪我那个儿子,我的医生不在柬埔寨,等他赶来我估计早就蹬腿走了,你给我医治,要不然你也不用把你母亲放回你父亲身边了!”

男士屏住呼吸,直到一旁有人大步走过,他才回过神来。

余祎无可奈何,只能硬着头皮上场,现实不是拍电视剧,不是把刀子用火烤一烤就能挖出子弹的,阿公年事已高,吃不消这种粗暴的方法,也不能让他冒上伤口感染的风险,余祎满头大汗,在柬埔寨的炎热夜里,第一次把一个大活人的肉给割开。

他抬头望去,最先看见一道宝石绿的曳地裙摆,丝质轻盈,随着步伐的走动,像是被轻轻托起,又轻轻放下,他的视线随着裙摆一点一点往上挪,丝质的礼服喜欢亲近身体,将对方的腿部线条修饰的格外完美,右腰布料提升设计,状似浅浅地塞在了腰间,褶皱线条变得自然而然,腰肢格外纤细,一路往上,单肩设计,露出右侧性感的锁骨和肩膀,脖颈修长,长发微卷,两侧束发至背后,精致小巧的脸盘清晰呈现,嘴角微微上扬,鼻梁秀挺,剪水双瞳上的睫毛长而密,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优雅又柔美,似画中人。

她的假期就此只能在这幢两层楼的房子里度过,出门就有人跟随,数十双眼睛都在盯着她,与在儒安塘时何其像相似,命运在孜孜不倦地耍着她。

男士从沙发上站起来,迎向她欣喜夸赞:“非常漂亮!”正要细细欣赏,突然听见高跟鞋轻轻踩在地板上的声音,落地匀称,不疾不徐。

魏宗韬笑道:“我和医生在第二天傍晚就已经赶到。”

等他喝完第三杯咖啡,楼梯上终于传来动静,有女孩穿着金色礼服走出来,长发微卷披肩而立,钻石装饰点缀于耳、颈、手指三处,手中拿着一只与金色礼服相称的手包,身材修长,格外高贵美艳,娇声道:“哈尼,怎么样?”

余祎点了一下头,“我知道,阿公后来没让我继续治疗。”

魏宗韬手指摩挲着杯身,双眼低垂望向远处楼梯口,半晌才淡淡的“嗯”了一声。

魏宗韬赶到这里,问过手下那位替阿公取子弹的人是谁,听完以后判断对方没有威胁,他也就不再去理会,只派人将她看惯住,自己并不露面。

魏宗韬把余祎直接带去香港,将她扔给造型师后就坐到了沙发上开始喝咖啡,坐了许久都不见余祎出来,他有些不耐,边上有男士比他等得时间还要久,见状后对他说:“女人化妆打扮最麻烦,我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你也是在等女朋友?”

有一回阿公跟他说:“我今天跟那小女孩聊天,说要把我的孙子介绍给她,你猜那小女孩怎么回答?”

今次是永新集团四十六周年庆祝酒会,也是魏老先生大病初愈后首次面对公众,其意义不言而喻,届时各界商政人士都会出席,因此宾客们的着装打扮都必须讲究。

魏宗韬敷衍地回了一句,阿公笑得幸灾乐祸:“她说她十岁时你二十岁,如果你喜欢她,那就是恋童癖,这是病,必须要治,真是毒舌!”这点还不够,阿公继续挖苦他,“我跟她说你很有钱,事业做得很大,她这回又说,你的年纪太小,等你遗产要等太久,所以她用不着,何况我们是黑社会,她还想要活久一点!”

魏宗韬走到楼梯口时才反应过来,又折返卧室,把文胸扔给余祎后就抱臂站在一旁,余祎无可奈何,只能乖乖换上。

魏宗韬听完后不动声色,叫人去她房里装摄像头,他倒想看看她是何种姿色,能够清高傲慢至此。

魏宗韬没有一句多余的话,直接将衣服往余祎头上套,动作强硬,不一会儿就将衣服套完,架起她的胳肢窝就要大步离开,余祎忙喊:“文胸,文胸!”

于是他在房里第三次见到余祎,余祎在水下冲凉,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身体洁白剔透,每一处都像精工雕刻,他想她一定十分柔软,哭喊的声音必定动听极了,他目不转睛,像是被人点穴,身体却在慢慢变化,呼吸渐渐急促。

魏宗韬索性掀了被子,把衣服扔给余祎,让她套上,余祎推来挡去,蜷着身体要去拽被子,结果又被魏宗韬扯到了身边。

直到一阵嘈杂的声音响起,一切都被打断。

余祎蹙了蹙眉:“别的女人,你总能找到!”

月光绵软,魏宗韬看向怀中余祎,低笑道:“谁都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时候偷偷报了警,他们全都没有防备,等我派人把警察应付过去,去你房间找你时,你已经不在……”

“找谁?”

他抬起余祎的下巴,又一次压低声音,如同那时的目不转睛:“幸好你跑得快,要不然,那晚我一定让你哭喊。”

余祎并不愿意,说道:“你找别人吧。”

时隔多年,她已然在他怀中。

通知来得太突然,时间非常仓促,余祎只知道魏宗韬今天要参加晚宴,没料到这次他会捎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