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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跑过盛夏的少年

时光机:再次看到这篇文章,诸多感慨。

5月19日凌晨 小狮写于长沙

突然想起一首熟悉的老歌:

梦想可能就像人生一样,注定是要分离。而一个男人离开了他半生拼杀的战场,那就是生命的另一种结束。就像我无法想象我离开《花火》的样子,以及终究要离开的样子,禁不住也会泪雨滂沱。他的离去带走了我留在那个时代的痕迹,用另一种方式证明了我们青春的匆匆和时光的老去。

奇怪过去再不堪回首

今年5月,七十一岁的弗格森——这位曼联史上最伟大的教练没有之一,宣布赛季末不再执教掌管了二十六年的曼联,结束足球生涯。而在此之前,曾经呼风唤雨的92黄金一代的主力球员也都相继退役了,只有贝克汉姆和吉格斯还在球场上挥洒着所剩不多的青春。而在今天贝克汉姆也突然宣布退役了。不得不联想到他与弗格森仍然保留着时光不伤岁月不老的默契。贝克汉姆四岁开始接触足球,七岁进入少年队,足球与他的生命血肉相融,是足球带给了他爱情以及后面的人生。在这最后一场比赛,他的家人悉数到场,球迷自发打出了“Don’t go david”的横幅,比赛结束后小贝热泪盈眶,维多利亚也哭了,数百万球迷都流下了不舍的眼泪。

怀缅时时其实还有

后来他辗转去了很多球队,有人曾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他说如果有机会,他真想回到老特拉福德(曼联主场)踢球。那是他一生梦想开始的地方。他会永远敬爱弗格森,他们依然像父子一样,只是会用另一种祝福的方式。他依然会去看曼联的比赛,因为他就是最忠实的曼联球迷。

命运决定了以后再没法聚头

03年的一场比赛中,因为对比赛结果不满的弗格森在更衣室里用飞靴踢伤了贝克汉姆的眼眶,然而那一年他们还是拿到了冠军。贝克汉姆在拿奖的时候表示他要一辈子留在曼联。然后夏季的转会期,他却收到了他要被交易到皇马队的消息。他已经与弗格森矛盾激化,如果有一个人要走,那只能是小贝,而不是弗格森。战场失利与人心向背,很难说,哪个更戳痛人。这一切,不过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吧。

但说过去却还那样厚

转眼到了02年世界杯,1/8决赛,英格兰队又与阿根廷队狭路相逢。贝克汉姆用一记点球绝杀阿根廷,报了四年前的一箭之仇,一雪前耻。但人生永远会在最美好的时刻峰回路转,他在那个时候跟曾经情同父子的弗格森渐渐产生了矛盾。

来年陌生的

99年,贝克汉姆初为人父(插一句,这一年小贝才二十四岁,婚结得有点早啊),也更懂得了爱和责任。他用自己的努力和实力再次证明了自己,曼联在那一年取得了三冠王。他用另一种方式站在了世界之巅。在欧洲冠军杯的决赛上,贝克汉姆用两记助攻帮曼联在激烈的加时赛中战胜了拜仁慕尼黑,取得了冠军。那一年的曼联有弗格森,有贝克汉姆,有吉格斯,有巴特,有索尔斯克亚,有加里内维尔,有舒梅切尔,我想多年后,那年捧杯的情景,也依然会深深地镌刻在他们的脑海里。因为空前的荣耀,也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在一起,身边有彼此,一切都是最美好的样子。

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贝克汉姆少年得志,不仅进了自己最喜欢的球队,还得以和自己的偶像坎通纳一起训练踢球。他曾说:只要有坎通纳在场上我就不会害怕。幸运可想而知。二十一岁他更踢出了惊世骇俗的“圆月弯刀”,这个进球也是20年来英超里面的十佳进球之一,在未来的五十年也会成为英超进球的标杆。而他所在的曼联也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联赛冠军,他就在这样年少轻狂的辉煌上升期中迎来了98年的世界杯。那时他二十三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他一直想在这个全世界最权威最盛大的赛事上证明自己。在1/4决赛上,英格兰队和老对手阿根廷队狭路相逢。比赛中西蒙尼绊倒了贝克汉姆,更对贝克汉姆施以挑衅。贝克汉姆年轻气盛,他或许劝说过自己也或许有过隐忍,但他终究当着裁判的面,反脚勾倒了西蒙尼,结果被红牌罚出场。这是他一生中最直接的红牌,也间接导致了英格兰这场比赛的惨败。因为在后来的互射点球中,英格兰失利。贝克汉姆本是射点球最大的法宝,这次却因为一时冲动导致英格兰在如此关键的时刻损兵折将无人可用。世界杯结束后,贝克汉姆一下子从万人敬仰变为千夫所指,成了英格兰的全民公敌。英格兰的球迷很狂热,贝克汉姆经常能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恐吓信,但又有谁能预料到自己的人生呢?这张红牌差点毁掉了他的职业生涯和一生的梦想。人生最可怕的不是得不到,而是得到过又失去。那是他事业和人生中的最低谷,他也曾想过离开英格兰队。但还好他有一直陪在他身边给他鼓励的维多利亚和信任他的教练,以及一颗热爱足球的心。我想一个男人真正的成熟就是遇到前所未有的挫折,但依然勇于面对,并且能在挫折中站立起来。

总好于那日我没有

贝克汉姆十三岁的时候加入曼联,进入青年队,签约的那天是他的生日,他说那是他这辈子收到的最棒的生日礼物。他与主教练弗格森情同父子,在弗格森的指导下他和吉格斯、斯科尔斯、加里内维尔、巴特等人成为了兄弟,并组成了世界知名的曼联92黄金一代。

没有遇过某某

但即便再不懂得足球的女生,也一定会认识贝克汉姆,会为他疯狂尖叫。就连我也无法否认他的魅力,而就是这样一位亿万人心中神一样的男子即将走下神坛,回归平常——他在北京时间5月19日,也就是今天退役了。

[13] 我们陪你到老,青春至此无悔

在女生永远无法理解男生的事中,有一件必然是足球。

虽然知道花粉中女孩居多,球迷可能寥寥无几,我接下来写的可能是非常冷门的一篇专栏。

[12] 若你离去,后会无7

但是我还是决定要写这样一个故事,关于梦想的故事,关于坚持的故事,有信心让任何人动容的故事。

愿你我永远年轻。

很多年前,有一个老板,刚刚成为俄罗斯的首富,那个时候他才三十多岁,正值壮年,却拥有富可敌国的财富。人在那个时候是会寂寞的吧,什么都有了,却还有着一颗野心勃勃壮志未老的心,但是这个国家与他的事业可以让他发挥的空间却不多了。

愿时光永远青春;

那个时候他突然对足球有了兴趣,他是天生与钱打交道的商人,自然明白金钱的力量,在他看来钱的好处太多了,可以办很多常人所不能为的事。包括,让一支濒临降级的球队成为欧洲冠军队,举世瞩目。

愿少年永远曾经;

他收购了切尔西——一支摇摇欲坠连年亏损的老牌球队。

最后,

人们震惊他铁一样的手腕,震惊他炫目的财富,震惊他能出几倍的价格搅乱足球界,大肆挖角,置换队员,重整切尔西,将其重新换血。

翻开《锦夜Ⅱ》赠送的《最美好的时光》同学录,看着由不同书模扮演的月光、星索、胡蓝蓝、喻颜、乌子光、爱琳娜等人(当然还有我自己的照片= =),感觉时光像被定格,而文字和影像最大的妙处就在于,任你再洪水滔滔沧海桑田,我们最美好的时光总在那里,无人惊扰。

就这样,生机勃勃、全新面目的切尔西球队站了起来,开始新的旅程。他们第一年就拿到了联赛的冠军。但是足球的路没有那么好走。足球并不是一个人的运动,有个性很好,但是更强调彼此的协作。虽然每个人都很强,但竞争对手也很强大,而且团队也需要磨合。他们曾经离成功很近。四年前的莫斯科雨夜,他们与曼联决战,争抢欧洲足球百年至高荣誉欧冠冠军。成功唾手可得,太近太近了,好像只要伸一伸手,就能紧紧地攥在手中。可惜在最后的点球大战中,胜负即将分晓的最后一刻,他们6∶7惜败曼联,含恨输了比赛。

所以在《锦夜Ⅱ》里面,明知道不大可能,却写了那样一个结局,这个世界已经很残酷很黑暗了,我们需要一点暖,一点光。其实在那里戛然而止未尝不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他们终究要分开旅行,独自上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滞,人生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事情。不过这本书已经结束了,那不可预计的未来都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在我的脑子里,永远不足为外人道。

不会有人说这是一番苦战,不会有人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有时候世界小,也意味着没有苦难和伤害。

这就是惨烈的竞争。哪怕在那个雨夜里,当足球擦门而过,特里双手抱头缓缓跪倒在地的身躯有多么的颓败和无奈。

当我发现大部分我都经历过的时候,我意识到我真的长大了,再长大就老了的时候,却也并没有小时候向往的那么自由,相反对不自由的认识却更加深刻了。频繁记起的还是无知的童年和天真的青春。

全球上亿的球迷流下了眼泪,即将度过不眠的夜晚。

以前曾在网上看到有人总结了人生中十件无能为力的事情:倒向你的墙、离你而去的人、流逝的时间、没有选择的出身、莫名其妙的孤独、无可奈何的遗忘、永远的过去、别人的嘲笑、不可避免的死亡、无可救药的喜欢。

但是一切都远去了。成功也远去了。

经历了长期的东奔西走和无以为家,曾经的憧憬和期待一一付诸现实,开始明白人生是怎么一回事。

就这样吧,来年再战。只能在黑夜里这样安慰自己。

包括大学毕业的时候,除了必不可少的紧张和无法逃避的迷茫外,大部分情绪还是迫不及待的满心兴奋。

可是他们都没想到,这一等就等了四年。

长大后的世界,是那么的五彩缤纷光怪陆离,充满了吸引。

这四年来,他们面临过教练的更换,面临过队友的离去,面临过球迷的指责,面临过失望的眼神,面临过不言而喻的冷落。

现在还记得当时回家路上脑子里那迫切急躁又没有出路的念头,我想长大,快些长大吧,长大就好了!

这些都是不争的现实。

沮丧、无奈、羞愧,这些灰色的情绪,应该就是长大的开始吧。

他们一直没有拿到欧冠冠军,他们日日复一日地训练,频繁地参赛,经历一次又一次的铩羽。

小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却也明白羞耻是怎么一回事。

从球队的重组到今年已经七年了。

大人根本不懂,这是承诺,不是巧克力,因为我们说好了。他们只知道这真的是一个很馋的小孩。

经历过失败的人,应该都知道,有的时候,挫败是多么可怕,因为它能彻底地压垮一个人。七年或许不长,但足以让一个球员从雄姿英发的黄金期缓缓过度到老化期,成为名副其实的老男孩。

理所当然的,哪里有什么巧克力,只有愕然惊讶的笑容和这小孩这么馋啊为了一盒巧克力走这么远的眼神。

他们都老了。老板也不复当初的雄心满志,兴趣逐渐消退,再加上……这好像真的是一支没有机会再翻身的球队,所以也渐渐地不愿意砸钱。

当时傻乎乎当了真的我,周一真的走了很远的路去拿那盒允诺过的巧克力。只去过一次还记不清楚到底怎么走,能准确找到表哥的家我现在都觉得很神奇。

是的,他对足球感兴趣,但他没有梦想,并不热衷。没有梦想的人,不会有永恒的爱。

小时候有一段时间,爸妈忙着工作,我被丢给姥爷一起生活,老人家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零食和玩具对小孩是多致命的吸引。有一次去一个远房表哥家做客,我在他家吃到了块当时惊为天人现在连牌子都记不住的巧克力。可能是一时心软或者其他的原因,表哥告诉我既然你这么喜欢吃周一还会买,你到时候只管过来拿。小时候根本不懂逢场作戏敷衍了事,也不懂大人之间的所谓默契,比如改天一定请你吃饭和下次一起出来玩只要听听就好了,不必当真。

但是就是这样一支不被外界看好、整个球队人员老化严重,频换教练的老男孩,今年居然夺冠了!

年少的时候不止一次幻想过长大后,要找个五点半就能下班的工作,好马上飞车回家看刚播出的动漫,要用自己第一个月的工资买隔壁小胖玩的电玩,要跑去高级餐厅吃两千块钱的大餐。

这胜利来得太迟了,迟到我想很多人都坚持不下来。

最主要的是,自由了,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和金钱。

就像一千多年以前,那个老人将大汉民族光复,一次又一次地指挥军队北上,一次又一次地派出远征军征战沙漠,誓让元军永不敢犯。

钱钟书说婚姻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长大不也是这样吗?很小的时候,多盼望长大,能去更远的地方,见更广的世界,做更大的事情。

二十年过去了,一位又一位名将倒下了,才取得最终的胜利。

[11] 最美好的时光

这胜利姗姗来迟,这么苦涩,却又让人发狂。

那天晚上,我在北京的地铁里面听到有人在唱这首歌,《流浪歌手的情人》。那一刻,我觉得这唱的不是离去的情人,而是一种我们都已凋敝了的理想。

当蓝玉在大漠里振臂呐喊:伯仁!终平矣!不负此生!

我有一位曾经关系很好的朋友,他生日的时候我还画了几张画给他。后来他去了北京,大家工作渐渐繁忙,联系也就越来越少。后来,我出差路过北京,发了短信给他,他回复了,却并不热情。我知道他过得并不好,那些选择理想的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了光明的未来,更多人在选择理想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要永远困苦。

而大漠里,只有风的回答。

比如联系很久没有联系的朋友,并且以一种做任务写作业打Boss一样的精神进行维持。

切尔西成功了,也告诉所有世人,足球是一项有感情的运动,无关金钱、无关地位、无关名利,我们仅仅在做我们喜爱的事情而已。

所以很多时候,我会做一些傻事。

2012年,北京时间5月20日凌晨,德罗巴站在伦敦的球场中央,万众瞩目,满场都是哨子声和呐喊声,传到场中,嗡嗡嗡如耳鸣一般。目前已经进入最终的点球大战,时间一点一点在紧张地流逝。他即将踢出改变命运的一脚。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一段关系,不管是友情、爱情都是有生命的。有的时候,明明你还在跟一个人相处,你会清晰地发现并且哀伤地看到你跟这个人的关系走到尽头了,我会悲观地想那么就顺其自然吧……但是很多时候,我又觉得哪怕我们注定要输给时间和岁月,沉默与流年,也一定要努力到最后。

这一刻实在太过于熟悉,就像四年前那个夜晚。同样是点球,同样是紧追的比分,同样离成功如此之近的位置,只要伸一伸手,欧冠就会收入囊中,但是结果却又那么的沉默如谜。七年了,这一刻实在是等得太久太久了。所有的队员都看着他的脚下,这些一起奋战七年挥汗如雨的兄弟,这些可能最后一次并肩战斗、驰骋在欧洲赛场的兄弟。

你和你的爱情在四季传唱

只要踢出这一球,比赛就真正地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人们传说中的苍凉的远方

踢吧!

在你身后 

球飞出去了,整个球场一片寂静,十数万的目光都紧紧地追随着这道致命的弧线。守门员屏气敛息,做好了防御的姿势。

总是有人牵着我的手 让我跟你走

球进了!

我只能一再地 让你相信我

欢呼声响彻云霄,震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所有的蓝军都热血沸腾,一波波的人浪掀起,每个人都在呐喊并留下激动的眼泪。我们在电视机前、在广场的屏幕前欢呼跳跃,紧紧地抱住身边的战友,不管他们是否陌生。这一刻,我们没有隔阂,我们没有界限,我们不分贵贱。这就是体育,这就是足球,这就是梦想,这就是爱——真正平均自由的乌托邦。

曾经的美好、亲密、欢乐,统统是幻觉。

尽情哭吧!切尔西老男孩!

很多时候,网络四通八达,会让我们觉得这个世界很小,天涯海角,触手可得,那个人在那里,好像就永远会在那里……多么可笑的幻觉啊。

我们陪你到老,青春至此无悔。

后来,他封了博客,我在百度搜索过他的ID,找到了他其他的博客,在几年前就停止更新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他失踪了……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14 ]我们都变成了一样的傻瓜

哪怕后来我从事了十年的文字工作,如有人提到文字天赋异禀,我首先想起的还是他。

认识七夕到现在已经很多个年头,刚刚见到她的时候真不敢相信对面这个表情笃定、眼神执著、一脸无畏的女孩子还不到二十岁。

我很喜欢看他写的东西。

同龄的女孩子还在象牙塔里不问世事不经风雨,她已经披荆斩棘,独自走过很多的城市,对生活以及爱情的态度,在一路风雨中已经有了自己的准则。

那个朋友,是我当时见过极具文字天赋的人,字词在他笔下像是有了生命,他往往会用一种你最意想不到的方式将你习以为常的字词组合起来,但你看时不会觉得奇怪,反而会觉得严丝合缝般熨帖。他是那种会拿文字变魔术的人。

一个朋友说已经工作了的人,你就不那么容易猜得到她的星座了,进入职场的人都有一张保护自己的面具,让其他人看不见水底。

是Aphrodite'S Child的《Rain And Tears》。后来看侯孝贤的电影《最好的时光》才发现这首歌也是插曲之一。歌词简单平淡,嗓音苍凉,却像是蕴含了无边的深情和愁怨,可能深情本身就跟忧愁形影难离。

跟七夕第一次接触的人,都会觉得这个女孩性格强势,于是倍感压力,事实上她确实是目标明确行动力强的人,不然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成为几十万畅销书的作者,以及发行量达二十万册的杂志主编。但是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很笨的小孩,多少年过去,从未长大。她不是刚进入职场的新人小妹,却还是经常做一些其他人都难以理解的很笨的决定,她不是没长大的黄毛丫头,却还是一身血性,爱憎分明,敢想敢做,敢作敢当。

我曾经在一位朋友的博客听到一首记忆深刻的歌。

生活理所当然地会给人很多苦难,很多人也都理所当然地低头了学乖了,包裹住自己,戴上安全的面具,做一个圆润的得体的隐晦的人,并把那种直来直往,与生活迎头相撞的人叫做傻瓜。

好的音乐,就像散落在天地间的宝石,自有光华,却未必为你所得,所以偶然间听来,就觉得惊喜非常。

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就是渐渐完成从所谓“傻瓜”到“明智”的蜕变。

你无法假装那是雨水

她这么多年来,一直是这样的傻瓜。

当你在冬天哭泣

朋友的事,比自己的还急。

很多时候,我不愿意说话,就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待着,不需要什么别的,让我听听歌就好了。听听歌,就好了。

明明是朋友吃亏,最先出头的却是她。

我听的音乐很杂,最喜欢听的是民谣,朴素的曲调和伴奏,诗一般忧郁的歌词,是谁说的来着,民谣养心。

明明是朋友的敌人,自己却首先摆明立场。

我很少在文字中提到,我真的很喜欢听音乐。

一身孤胆,独自向前。

所以,不如一个人听歌好了。不需要忍受五音不全,也不需要承受戏谑与起哄。

很多人只看到她强势的外表,并没有看到她内心那个安静的小女孩。

钟子期说知音难得,愿为伯牙摔琴,永不再奏,这是一种忧伤而高贵的情操。

于是对她有很多的误会,包括很久之前的我。

其实,相比唱歌,我更加喜欢听歌。唱歌比听歌热闹,却比听歌寂寞,唱歌通常没有真诚的听众,尤其是在KTV那样的地方,谁会真正地听你唱歌呢?大家更加关注的是下一首是什么歌什么时候轮到自己上场,人们更加关注的是自己。我跟别人谈话的时候发现人类普遍喜欢说要多过于听。听作为美德已经渐渐被忽略了。

不相信她其实是真的不知道那件事情。毕竟她那么强势啊。

朋友同学聚会,可能哪里的项目都差不多,无非唱歌吃饭搓麻将,如果一定要有别的项目的话就是吹牛,一起骂这骂那。但是吹牛骂人搓麻将我都不擅长,于是,免不了,我经常要往KTV里面跑。只是……KTV里面真的没什么我会唱的歌啊。每次来来去去就是那几首,每次去晚了,朋友都会说,狮子,已经帮你点好了……来,赶紧的……这种感觉真的不是很好……

不相信她只是因为那样简单的原因而已。毕竟她那么强势啊。

[10] 听完这首歌

不相信她真的因为写不出稿子掉眼泪了。毕竟她那么强势啊。

这是我想告诉你们的。

不相信她居然做出那么让人想抽她的傻X决定。毕竟她那么强势啊。

少年与爱永不老去,即便披荆斩棘,丢失怒马鲜衣。

核桃初夏的时候柔软青涩,一霎风雨后才在枝头露出坚硬的姿态。

青春会远去,爱不会;生活会老去,少年意气不会。

于是到后来才了解,原来这些所谓的强势都只是脆弱无助孤独的面具,她跟其他的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同。常常因为爱人,变得很傻很傻。

这是我写作的初衷之一。

偶尔下班我会接到她的电话,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心情很糟糕,但又不想去吃烧烤,听说打给一个不那么熟的人,心情会好很多(Hi,姑娘你这样说太伤人了哦……我们好歹传过那么久的绯闻)。于是我说其实我心情也有点糟,我们一起去唱K吧……(有个人陪着,是不是悲伤的分量也会减轻呢?)

这种感情不足以言说,也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铭记。

因为心中有爱,所以我们都变成了一样的傻瓜。

月光和星索是好兄弟。好兄弟,像是风和帆,一路向前,能追忆很多年的。像是木卫四、大神……他们之于我的存在也是不可替代的。

[15 ]只愿见过鲜花盛开

哪怕再多意外,最后涌上心头的却还是美好的回忆。

独木舟说有一段时间非常的绝望,所以每次回家,路过地下通道,都会给自己买一束鲜花,养在清水里,放在窗前的书桌上,试图给自己带来希望。

还有在写这本书遇到的各种插曲,比如灵光乍现想到的好句子因为工作忙所以随手存在桌面的文档里,回到家以后……尼玛居然消失不见了……就是苦苦想不起到底存在哪个文档里啊……还有因为没有灵感写不出,于是跟编辑死皮赖脸,不愿意打开文档,恨不得以头撞墙歃血明志,虽然第二部的时候我已经一个晚上能飙一万字了……

我偶尔也会买些鲜花回家,插在书桌上,有时深夜赶稿,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麻木的时候,抬头看一看那些失去了根系,却依然顽强开出鲜艳美丽花朵的生命,就会得到些许安慰,然后洗把脸继续努力。

一直咆哮催稿羞辱作者,却逐渐开始站在作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在被催稿的时候也跟夏七夕一起抱头痛哭。

很多时候病了累了,被人误解了失去信念了,看看那些一夕绽放转瞬凋零的生命,告诉自己也许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拼尽全力哪怕不能得偿所愿,也会奇迹般不再怨尤。

一直在幕后耕耘,却因为这本书走到台前。

当然生命也是那么的脆弱与渺小,花枝即便再有顽强的生命力也能被轻易地折落,玫瑰即便有刺也不能阻挡被攀折的命运。很多时候我们还不是一样不堪一击,疾病、贫穷、绝望、意外、自然灾害、恶劣的生存环境,只要一样击中了我们,我们就会迅速地颓败。

七年遮遮掩掩,却第一次公开了自己的照片。

在学校的时候,经常遇到各种捐款,工作以来也曾用职业的身份去促成各种帮助,却总在夜深人静之时,为这些事情感到迷茫和忧虑。

转眼《锦夜Ⅱ》上市一周了,这个最早试水的作品,一直对我有着更特别的意义。

一个朋友重病了,一个朋友的父亲离开了人世,一个朋友非常优秀却不得不放弃她热爱和骄傲的职业,一个朋友美丽善良但上天仿佛一再给她种种捉弄。

而这种感动也影响了我后面的很多文字,像是月光和星索最早的设定。

我虽不再是少年,却依然难忍心痛,而往往在微博上看到各种穷凶极恶卑鄙可恨的坏人逍遥,两下对比就郁郁不已。有时候独木舟会破口大骂,我却习惯性沉默。

但还深深记得当初那种像是被击中一样的感动。

沉默是内伤,我们其实都容易陷入绝望。

小的时候没有QQ、Mobile、Email……让人遗憾但又合情合理的,后来再也没有见过。

但人的伟大之处,似乎也在于绝望永远不会到底,世界末日的废墟之上,只要有一株绿芽冒出,整个人间就为之沸腾。

树叶腐烂,化身泥土;水纹消散,蜻蜓不见。时日无多,一切都回到从前。

一株希望的力量,可以横扫千万里绝望的土壤——这才是生而为人永不放弃的原因所在。

萍水相逢。人与人之间无以为继,原本不是相逢在黑夜的海上,孤独相依,就是相逢在白昼,像是一片轻盈的落叶,蜻蜓点水般掠过,在对方的心脏烙下清浅的痕迹,然后就散了。

我们冥冥中被选中,告别黑暗,从混沌中醒来,哭着来到这个森罗万象的世界,开始这短暂又漫长的一生。日以继夜,仓促而又忙碌,挫败和渺小累积成痛苦和沉重,让我往往忽视身边稍纵即逝的喜悦和微妙沉浮的幸福。

心脏像是被枪击中一样,动穿心脏的感动。

每每看到生活中的荆棘与荒草,偶尔也会自问生命的意义,到底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嘈杂扰攘的世界?

是我弄丢的,我不小心弄丢了。

如果一直沉睡在黑暗,如果一直在混沌中悬浮。

可是在恐惧与茫然无措中却听到这样的声音:

从无机会感受阳光的灼烫,从无机会触摸泥土的柔软,从无机会亲眼看见一朵花开,从无机会饮下一口鲜汤,从无机会得到一个让你幸福到足以悲伤的拥抱,从无机会看见一个让你狂喜以致哀愁的笑容,从无机会被幸福像子弹一样击中,从无机会感受到血液涌动的让你落泪的存在感……

被罚跪拧着耳朵质问是必然的。

我仍然愿意吗?

我真的慌了。苦寻无果,天色渐晚,只好战战兢兢打着光板回家。

答案毫无疑问,我愿意,尽管生活始终喜忧参半,但是那些喜悦的意义和价值,远远大过我所遭受的苦难。

柔韧的水流冲开了扎得不紧的结,衣服浸满了水,重得像是心脏上的大石,石沉水底,一下就没影了。

于是我为自己在人世中已经经历的和注定即将经历的挫败痛苦迷茫无奈,不再感到忧惧,我想这或许就是代价,或许就是光芒的背面,就像黑暗证明着光芒的价值,就像肮脏证明着美好的无比美好。

结果喊着喊着……衣服真的……丢了。

地球花了十四亿年才孕育出生命,三十二亿年才分娩出人类,经过极其漫长而又艰辛的时光和过程,才有了我们以及现在的世界。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水库玩,我把他的衣服缠在腿上扎进水里,然后双手空空举出水面开心且傻X地骗他,喂,你的衣服呢!被我给弄丢了!你看我手上没有!啊,丢了!可怎么办啊!啊啊啊!

就像我最喜欢的那个萌妹子小丸子说的那样,幸福是什么呢?幸福就是虽然贫穷但是大家身体都很健康,生活快乐,这就是幸福了。

记得小学的时候,去走一个远亲,至于什么亲戚真的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却很清楚地记得亲戚家那个同龄的小男孩,以及那些上天入地的疯狂时光。刚刚见面,仅凭一个眼神,就能确定彼此的默契,Hi,做朋友做兄弟,原本就这么简单的事。

我也有一个关于幸福的定义,幸福就是你曾来过这世间一遭,见过一朵鲜花盛开,你就是幸福的。

好吧,男人也是需要闺密的!

即便只有短暂的一生,但能遇见过一次你爱的人和事,你知道他们在这世间是静静存在的,哪怕永生再无机会靠近触碰,你也为他们感到无比的慰藉和狂喜,是不是也无所遗憾呢?

哥哥永远很会玩,哥哥学习成绩永远好,哥哥很会遮风挡雨……原谅一个孤独的没有小伙伴的小朋友吧,哪怕现在也依然觉得有个好兄弟是件很给力的事情。红粉知己无法理解你,父母至亲无法理解你,有些话只能对兄弟倾诉,有的事只有兄弟能帮你解决,有些快乐也只有兄弟能分享(……)。

[16] 你不是我的诗,我也不是你的梦

因为从小就是独生子,所以特别希望有个哥哥。据说挨打挨骂炮灰的绝对是哥哥,受欺负了出头撑腰是哥哥,没零用钱了伸手就要的是哥哥,家里粗活细活爸妈使唤的也是哥哥……好吧,哥哥真的是万能的!

那天在星巴克等朋友,邻桌有一对情侣在吵架。

记得前不久发过的一条微博:女人真奇怪,她们可以和闺密抱着睡,和@木卫四一起搭伙吃个饭她们就尖叫:暧昧啊!她们经常手牵手逛街,我和@丐小亥互相侮辱取个乐她们就尖叫:暧昧啊!她们见面互称亲爱的,我和Boss笑着打个招呼她们还叫:暧昧啊!你们的想象力,连宇宙也不能阻挡了

男:宽带去办了吗?

[9] 少年与爱永不老去

女:办了

在此以后荒草丛生没有鲜花。

男:那你有告诉他们最好下午过来吗?

我所有的感动都留在短暂的青春和这里。

女:营业员说,师傅上门会提前打电话的。到时候直接约也可以啊。

因为文字,我们天涯比邻,因为文字,她们鲜活清香。

男生一下子就急了,吼了起来:不是都告诉你要叮嘱他们下午才来吗,我上午要上班!只有下午才有空!你怎么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啊……

我很感激,我认识这些个善良的热爱写字的姑娘。

唉,他开始苦恼叹气起来,一副自己的女朋友已经无可救药的样子。

扑面而来的全是真诚又温暖、感动又洁净的味道,这文字让我们很近,像是从未分别。

女生急着解释:我说了!说了!让他们下午来,真的说了。

“就像你们一样。”

男生又继续问:那你告诉他们你要出差吗?一定要早点过来吗?

“那些荒唐的青春、悲凉的过往,总有一天都要在记忆的深处落幕,会被那些更温暖更美好的回忆替代,所以我静静地、徒劳地,等待着时光的救赎,等待着那一刻的到来。

女生听了这句话终于崩溃了……吼了起来:这么冷的天,我班都没上去跑了两次你知道吗?如果你真的有那么多的要求和意见,自己去呀!

“可是,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不在失去的路上,就正在失去的路上。

女生吼完就夺门而出,男生只好拔腿去追,于是想当然的好一番你追我赶彼此拉拽……

关于墨小芭,我们很早之前是很有默契的搭档,到后来虽然跟她联系得少了,但是她写的每一本稿子我都会认真地去看,因为我知道这个低调得过分,默默耕耘的女孩其实是为数不多用心写字,真正有才气的人。很多时候,我看见她的QQ亮着,我在工作她在写文,互不打扰。当遇到问题了她就会丢给我,然后我回给她。其中一些不好表达的,她甚至会画出来问我的意见。她在《软刺》里面写“他柔软的头发、吻过我的嘴唇、擦过我眼泪的手指、拥抱过我的手臂,还有他温柔的眼睛,像是被驯化的马,善良干净,这所有的一切都曾经是一束照亮我年华正好的光芒,那么温暖地投射在我身上、心上。

爱情本身是一种很美好的情感,可是怎么相处就这么不堪呢?就像民国那位著名作家说的那样,这世间的感情,没有一份不是千疮百孔的。

关于独木舟,我的记忆都在去年她生日那个夜晚。我们一起在秦皇食府吃饭,她将我送给她的那束紫睡莲还给我,独独留下里面的字条,她说这个更长久。那个时候刚写完“月亮”,筹备写《深海里的星星2》,她在长沙过得非常抑郁。我能周末叫她走出自己的房子跑步爬山散步,但是我知道我其实并不能让她真正地走出来。

好像还真是这样。

虽然在工作中经常被人说严苛无情,但我并不是冷酷的人。跟夏七夕在一起的时候,工作中虽然跟她针锋相对,经常因为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将她羞辱到张口结舌甚至泪眼朦胧,但我心里明白她并不是真的笨,只是出于太重情太爱憎分明,所以经常干出一些傻事,更大部分的原因,是她真的将我当成自己人了吧,所以才不免有些任性。包括她跟读者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我不止一次说过不要太棱角分明,作为公众人物要言辞谨慎,但她总我行我素,我想她也是真的将你们当成自己的家人,深知你们不会离弃她。我们不也是这样吗,在面对自己最亲密的朋友、最可靠的爱人时,总是容易本性暴露,一副小孩儿的任性模样。所以,也不禁为她感到无可奈何。

因为身份的关系(狮叔又来了……),我经常会遇到很多年轻小孩的倾诉(搞得我有多老一样……),狮子,这个要怎么办?狮子,那件事我真的很郁闷。这些那些很郁闷的痛不欲生的事情,在我看来……真的只是小事啊,只是他们看不明白而已。

工作的原因,我经常接触各式各样的女孩,大部分都是很好的姑娘,做事细致,温柔美好,当然也有类似朵爷这样的纯爷们儿,吆五喝六彪悍非常,但是就像你们在《锦夜》海报上看到的那样,她其实只是一个眼睛明亮的小姑娘,我一直觉得她是一个积极的悲观主义者。这让我有时候在面对她的时候,虽然看着她口没遮拦地哈哈大笑,心里却觉得有些无力的哀伤。

在感情这回事上,第一要做的就是得明白,感情是一回事,相处又是另外一回事。很多事情不是你爱我我爱你,然后就能简单解决的。每个人的生活都会按照每个人不同的逻辑走下去。

曾经青春无瑕,现在海角天涯,早已人海茫茫。

即便女孩真的跟对方说了我会出差又如何,男生也一定还会有别的意见,女生无论怎么去做,她只是她,她无法洞悉男生的思维,男生也始终不会满意。即便这件事满意了,生活千头万绪,男生也总有挑剔。

但已没什么意义,她已经选择永远留在新疆,不再回来。

是那个男生不爱女生吗?当然不是,他肯定也还是爱的,不然不会把女孩的事情这么放在心上,不然也不会急着去追她。

唉,我想说我也是啊。

只是男生可能不明白,无论有多彼此深情累累,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我成为不了你,你也成为不了我。我们都过着烟火生活,我始终变不了你理想的样子,而你也不能。

我有个认识的女孩,她高中时执意报考了青海的大学,她说她很喜欢西北。我们高中后从未见过,有次不经意进她的博客,听她谈及她在青藏线火车上的邂逅,她说那个人听的都是她喜欢的歌,他刚巧也喜欢听歌之前先看歌词。

但恋爱中的人,有多少都这么自以为是地觉得,我一定是最理解你的,我为你付出最多,你哪里还能找到我这么对你好的人呢……你那些坏脾气除了我哪里还有第二个人能包容呢?

……

相处就是一件坐井观天的事,我们的世界只有这么大,就以为这是整个世界了。却忘记了,别人即便再平凡微小,他的心里,那也有着一个很大的世界,而她生活着的也是另外一个星球。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12年底发生几件不大不小的事情,桃子夏在催稿的过程中,独自跑去泸沽湖了,夏七夕则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带着大王和CC独自上路,驱车九个小时回了老家。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说不急不生气那肯定是假的,每一个作者背后都有无数人的心血和努力,如果稿子没有出来,所有人的付出都会变成泡影。当她们站到那个位置,她们就不再完全地属于她们自己,也属于整个集体。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可是作为朋友我又担心难过,就像编辑说的,像七夕这种没有故乡的人,要内心有多崩塌失落才会想到回家寻找温暖,回到一个再也无法后退的地方,做短暂的喘息。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我打电话给她们,桃子夏一如既往乖巧懂事,但是心里的煎熬未必是没有的。七夕则让人心疼,我口中在安慰她,心里却难受得要命。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以前的夏七夕呢?我最早认识的那个夏七夕呢?你把她弄到哪里去了呢?

虽然矫情,但是歌词写得真好。

这些女孩,我看着她们成长,她们在我心目中亦有完美理想的形象。我为她们铺垫去远方的路,在她们看似无法坚持的时候,不得不使用各种方法,让她们坚强着继续往前走。因为我比谁都清楚,这就是一条没有回头的路,只要倒下去,就永远都无法起来。而我也一直在尝试着说服自己,她们始终只是她们,成不了我幻想中的她们,而我也终究无法彻底地帮助她们替代她们。我们的路都需要自己往前走。

特别是有次看电影,明明是很现实很忧伤的好不好,但该死的为什么到最后两个中年汉子一起窝在KTV里面唱着《那些花儿》痛哭失声泪流满面!这让身为汉子的我情何以堪。

她们在奔跑,我始终在陪跑,那些天光云影,都是逝去的风景。曾经也怀疑过,这一切的意义究竟为何,后来我明白,即便你们成为不了我的诗,我也成为不了你们的梦,但你们终将会是更好的你们,这也就够了。

贵国小清新糟蹋了很多词汇,比如星巴克比如精致的妆容,比如村上春树比如张爱玲,比如宜家比如无印良品,比如朴树比如《那些花儿》,每次看到有人在文中写我在黑夜中又开始哼唱:啦啦啦想她,啦啦啦去呀!我就忍不住泪流满面虎躯一震。

[17] 请你原谅我的无情

[8] 致我爱的女孩

那天晚上,我和贝贝姑娘在网聊。

真的,我其实不害怕输给时间,我只害怕输给我自己。

她说,她觉得没有做好我的吧主,没有把贴吧的粉丝们组织得更加热情团结有序庞大。她觉得很难过。

不是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细腻而善感的母亲,但我们可以自己为自己的共同度过镌刻些什么,证明自己确实变得更好更强更紧密。

我说,你要抛弃我了吗?

我记得小时候看到一篇文章,是讲一位母亲的。她说每年都会在孩子生日的时候带他拍一张照片,用来纪念他人生迈出的每一步。

她顿时大怒,然后骂我二货。

这本合集我让邵年收录了《锦夜》创作的始末,三年了,我和她都走了不长不短的一段路。今非昔比,今天与昨天,其实说不出哪个更好更坏。昨天有昨天的黑夜,今天有今天的风雨,但我们都相信即将到来的明天一定是晴天朗日,我们为大家一起走过而倍感珍惜。

我说你看,这不就行了,你看我们多么合适,我也是个这么疏离的人,你也是个这么疏离的人,我红和不红,你都在那里,你傻和不傻,我都不怪你。我们都在,那就是最好的事情。

虽然现在看来它那么稚嫩,也不够完美,但对我,而且我相信对你们来说,都有非凡的意义。所以在当邵年,说要把Ⅰ、Ⅱ做成一本合集的时候,我答应了。而独木舟也提出要写一篇短篇来为我助阵。与此同时,“夏木”的合集也即将问世。

我这个人,其实挺容易伤感的。

当初理所当然地遇到过各种难题,至今不必一一再提,而今回想,觉得那些纠结、苦闷全是真实的自己,也都因为作品的完成,你们的认可,全部值得。

有时候看贴吧里的读者聊天,说到两年前的狮子、五年前的狮子,还有,十年前的。

于是,我想要开始写《锦夜》。

我都会有些五味杂陈。

就像之前听过的一句话,没有画不好的,唯有不去画的。

我常常觉得自己像一棵树,安静地站在这里,接受着所有的期望与目光,也经受着所有的相遇与别离。

我决定要做点什么。

有时候树青葱可人,大家围着乘凉,赞美,很热闹;有时候树很萧瑟,光秃秃的,它觉得很孤单。

而我也逐渐发现,当我越走越高,基础工作逐渐与我远离,文字我就触碰得越少。难道当时不是因为喜欢文字才进入这个行业的吗?为什么,看似成功,却离自己最初的意愿越来越远?

走过身边的,都是怀着最美好清澈青春的那一部分人,这是人生最晶莹的节选,却也是最悲伤的失去。

我被自己吓到了。

这十年来,一批又一批的男孩子和女孩子走过我身边,他们的背景渐渐不再单薄,从唧唧喳喳满怀幻想到逐渐变成各异的成人。

那文字中的有趣、生动、妙思、异想,我全无记忆,即便从新写,也写不出来。

会在回忆录里写上,我十几岁那年爱过一本杂志和一个人,那是很美好的记忆——这是最好的结局。

我惊愕地发现,那样的文字与情感,我真的写不出来了。

会在闲聊中自嘲:啊我那时候居然喜欢看那本幼稚杂志,还喜欢那个书上面都没见过的主编——那是普通的结局。

有一天我突然心血来潮,翻开了年少时随便涂鸦的文字——我把我曾经写过的所有文档都放在一个文件夹里。

会在某些网络的吵架帖里披马甲挺身而出:那些误人子弟的编辑和那些脑残文章……那是最悲伤的结局。

我当初突然决定从一个编者转变为写手,其实就是出于这样一种对时间的胆怯和敬畏。

我从不怀疑每一个人用誓言和眼泪承诺会喜欢和支持一个偶像或者一本杂志一生一世甚至生生世世时,那份真诚与掏心。

每天我们都在跟时间赛跑,如果我们无所事事,玩玩电脑,逛逛商场,翻翻杂志,你成长的速度慢于时间,有一天你会发现,曾经你的手下败将,已经踩着你的头顶,高高在上。

就像我理解长大后离去的沉默和背叛。

我想那些在时间面前败却的女人,并不是真的输给了时间这把杀猪刀,而是输给了自己。

但我依然会难过。

但进入社会以后,逐渐发现,那些曾经大众眼中长腿高个的并未经住时间考验,泯然众人,而曾经某个不起眼的同学,却开始让人不容忽视。

我经历了太多的离别,太多的没有再见却再也不见,我渐渐变得很难过。

那个时候,大家确实不是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包括我从异性的角度,也不得不客观承认,上天确实是厚待着某些人。

后来我不再轻易感动了。

二十岁以前,大家穿着一样的校服,我认识很多的女性朋友,都不善于打扮自己,更不知何谓品位。就算知道……我想也没有能力和条件去塑造品位。

我想这应该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它会给心加一个壳,让你自动自觉地远离那些热情,当你不那么快乐,也就不会那么失落。

像已经说烂了的那句老话:二十岁以前相貌是父母给的,二十五岁以后相貌是自己给的。我深以为然。

我也看到很多人说我冷漠,说我狠心,说我骄傲,我想可能没有人能理解一个曾经很感性的人变得沉默的真相。

像之前有段时间,我跟独木舟聊到这个话题,十年前,我们都曾认错过两个演员,但十年后,两人的长相与气质大相径庭,一个成了观众口中的淘宝女郎,一个成了没人敢说不爱的周公子。而我们也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认错她俩。

也有和我一起留在青春里无视时间的人,比如贝贝姑娘。

其实时间在任何人面前,我想都是平等的,不平等的是每个人怎样经营和对待自己。

迄今为止,她在我的贴吧大概守了五年。贴吧里来来去去的人有多少,她可能也记不清了,曾经最活跃的名字渐渐消失,然后又有新的名字取代,我想,五年的这个过程,她守于一隅,但感受与我应是一样。

凑巧我跟朋友出来的时候,影院大屏幕在放《河东狮吼Ⅱ》的宣传片,主角是美人迟暮的张柏芝。真让人感慨,十年过去了,有人更添风情,有人却红颜渐老。有的人随着岁月增值,有的却随着岁月贬值。

她说高二的时候她还会通宵在贴吧顶帖,每个必回,但是现在她只是守在那里,带着一群或新或老的小吧主选择性回回帖。

昨天下午和朋友去看电影,是最近上映的《听风者》。对主演周迅,其实我一直是路人状态,但看了这部电影,倒觉得她真的让岁月沉浸出一些味道来。同样例子的是前不久上映的《画品Ⅱ》的主演,赵薇,岁月让她退却了身上的青涩、莽撞,风情和气场显山露水。

我很容易就理解了她,我知道她和我一样,明了的是自己害怕离别的心。

[7] 所有青春都只镌刻于怀念

其实,现在已经很少有热情能够燃烧我,唯一能够打动我的,就是时间。

而今风吹花落,吹黄了树叶,吹老了好少年。

因为我不知道我会在这里站多久,也不知道还要承受多少次热情的相遇与沉默的告别,你们都在一天天长大,随时会离开,而我留在青春里,永垂不朽。

曾经年少无知,如风中之树,随同命运左右摇摆。

所以,有人陪我一起站着,不热情,不靠近,不离开,假装不长大,那就已经是最好的事情。

这就是青春的老去。

如果你们听懂了我的话,希望你们原谅我的“无情”。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平凡。

这世间有一种说不出口的苦楚,还有一个不适合做偶像却偏偏做了偶像的男人。

像独木舟在《深海里的星星2》里面写的那样:每个女生都有过这样的年纪吧,走在人群中,笃信自己跟芸芸众生是不同的,到青春散场的时候,到从那种又痛又美的幻觉里醒来的时候,才明晰真相。

道是无情却有情。

请在那上面写上你的名字,让你最关心的人、最想接近的人、最可期待的人也在空白处填上他们的名字。时光像书翻过,最后再来看,每一页都跟爱情、青春一样是生命馈赠我们最为珍贵而又痛苦的礼物。

你可以在这里找到更多的“阳光”:百度莫峻贴吧!

至于赠品的同学录,是为了即便这个故事完了,让你们依然能握着程月光、程星索、喻颜、爱琳娜他们的人生。

最二的吧主杭培培,带领最风骚的小吧丝瓜、奶猫、小固、妖妖等,与你一起研究二货们的快乐人生!

所以,就像之前说过的那样,《锦夜Ⅱ》的结局是很幸福的又是很悲伤的。

我们从一个人生命的哪一段进入,其实就永远停留在了那一段,若要改变,唯有分开。

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和他们终于毕业了走向了光明的未来,其实都是一个看似幸福,却又充满悲伤的结局。

[18]深蓝

融入社会里以后,会发现人与人之间就像水滴一样,大家都是一样透明的拥挤的紧挨的,可是是无法触摸的。

比起被人们所熟知的那个名字,其实私下里,我还是习惯叫她深蓝。

虽然当时对同学的观点很嗤之以鼻,但是我现在也还是很嗤之以鼻(狮子你闹哪样)。不要太相信一个人对友情的热诚和忠贞,我们去了新的环境遭遇新的生活度过各自长久的时光,分享了快乐分享了悲伤,却不能分享彼此的人生。

跑到长沙来见我们那一年,她才十七岁。

这些都是让我觉得自己被剖析被关注被注重总之就是很爽的句式啊……原来,从高中时我就开始这么自恋了啊……

最初的印象,是个目光特别干净的小姑娘,因为太干净,所以一眼看得到那里面的怯弱与狂傲、畏惧与锋芒。

我很不以为然……因为其实我想看的不是大家的联系方式什么的,而是大家写给我的留言档啊,通常留言档都会充斥很多这样的句式:其实你是很XXX的人。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很XXX。你在我心目中一直很XXX。

她黏上我们的一个编辑,姐姐长姐姐短跟在她身后,住在她的出租房里,一起上下班。借着她的宠爱,在办公室里蹿来蹿去,有时在我的办公室门口像只小耗子一样张望,被我发现就把脸仰得老高,毫不羞愧地跑掉。

高中的时候,毕业生总流行写同学录,玩得好的兄弟对我说,如果两人关系好不写这破玩意儿毕业后照样能保持联系熟络如初,如果关系不好即便写满一本也还是会各奔西东一拍两散。

那时公司还不大,我也还是那个在杂志上扮演万千少女梦中情人的耍帅主编,如果是现在,大概会有职业范的前台姐姐客气地把她请出去,但是那时,我对她没有办法。

很多年前我们一起租了个不足十平米的房间,立志要共创一番事业。那时我们周末聚餐还能讨论人生青春梦想,现在大家说的都是自己的崽……我在旁边很孤独……所以,时间什么的,更残酷。

能有什么办法呢,她还是个那么骄傲又那么脆弱的小孩儿,有一次,她甚至跑到烟罗办公室的阳台上,人家在那里开会,她在那里光着脚丫身子一晃一晃悠闲地晒太阳。

而且再在这群家庭美满事业有成青年得子(……)的女人中间生存下去,要么我会变得心里有病要么我迟早会把自己掰弯……所以,环境什么的,也很残酷。

那时很多编辑都劝她回去念书,劝她回家,但是她很倔强,像只不懂妥协的小兽,有时会生气,有时会张牙舞爪,但一转眼,就会笑嘻嘻地卖萌打滚,让你下不去手狠批她。

我虎躯一震,想如果再不以个什么有妇之夫的挡箭牌示人,大家一定觉得我要么心里有病要么就喜欢男的吧。

有天她在电脑上敲出来一篇稿子,编辑见之喜爱,拿来给我看,我一惊。

……

稿子按现在的标准,大概算不得惊艳,但是字里行间,有着与她眼睛里的东西极为接近的表达,真实,淋漓,带着青春期特有的用力过猛,但你看得出真诚。

这一圈全是唧唧喳喳的女性,特别以若若梨为首,只有我和Boss两个沉默的男人。只能偶尔彼此做做亲密的交流。

就这样奠定她最初职业写作的路。

吃饭的时候,服务员上菜时一直对我和Boss投以复杂和探究的眼光。我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吃完饭一看,顿时有点想哭。

其实我从来不认为她是一个最好的榜样,年少离家,一写成名,我怕她的经历会带偏很多后来的孩子。

这次我们去的是荒郊野岭的农家乐,外面大雨倾盆,里面猪脚满盆。谁能想到这群对着排骨鳝鱼海带的人,居然是全国知名文艺小清新杂志的核心骨干力量呢……所以,生活什么的,很残酷。

还因为,被放大的永远是表面的东西,人们看清了和自己相同的地方,却看不清那些不一样。

前几天Boss请吃饭……我发现当Boss的最喜欢的就是开会和请客。开会的时候喜欢追忆往昔峥嵘岁月,白手起家历经苦难从小做起,大家一起忆苦思甜;其次就是请客吃饭,大家席间觥筹交错刀光剑影,畅想美好未来。

后来她就在长沙安定下来,她先是变成《花火》上的深蓝,后来变成《飞魔幻》上的深蓝,再后来,变成夏七夕。

[6] 时光吹老了好少年

她一点都不懂事和听话,给我惹过无数的麻烦,她这么多年无论收入高低,永远月月月光,走到哪里都让我们担心。我签字特批非稿费发放时间提前发放稿费去救急最多的作者就是她,她拖稿拖到令人发指,所有的作者中,只有她敢跟我说谎和不接我的电话。

其实人生在世,有缘有分,也就够了。

但是,我对她仍然没有办法。

这篇文章是翻看烟罗的《我们的青空》有感,想不到一年后会为她派上用场,这种冥冥注定的事情,是为了证明“分”吗。

她在我的生命里,大概永远也变不成那个当红作家夏七夕,我在她的生命里,大概也永远变不成那个严肃冷静的狮总。

不妨看看她们的文字吧,你会懂的。终有一天。

我们从一个人生命的哪一段进入,其实就永远停留在了那一段,若要改变,唯有分开。

有些事情,说了很多我们不懂;有些事情就是在说我们,我们不懂;有些话是在思念我们,我们不懂;有些话是在感激我们,我们却还是不懂。

深蓝于我,大概就是这样的存在,不可能复制,也不可能再来。

她忧伤、清淡,童话般的文字,总能让我想起很多事情。她跟别人不同。她有细腻的心,她无比悲观却仍然坚韧,字如其人都让我钦佩。这个世界满目疮痍,如果悲观也要勉励自己积极一些。

我是个慢热的人,但终于心甘情愿,被她折腾。

其实每当她的名字印在杂志上,我都会翻开,仔细地阅读她的故事。事情是假的,但她是真的。

因为是她。

我在这个深夜里读完了她的合集。

从十七岁的离家少女到现在的当红作家,身份的转变,似乎完全不会困扰她。

我最好的朋友和伙伴烟罗要出书了,这是我从业以来,风雨同行的伙伴之一,我们在一起,喂,我想问你,姑娘,我们在一起有没有十年?

依然在微博上我行我素嬉笑怒骂,依然会在任何人提及我们的一点不好时不顾形象地挺身而出,依然可以中午起床后不梳头发不洗脸地跑到我们新搬的大办公室来任我们戳着脑袋羞辱,不管走多远,回长沙的第一件事,就是来看我们——如同天经地义的回家。

于是那些为数不多的长久相伴,理所当然是弥足珍贵。

赚的钱会给自己买很多漂亮衣服也会给猫狗买名牌粮食,更会一大笔稿费还没有焐热就直接转入父母账户尽孝;明明毛发过敏经常脸肿眼痛不能出门却没有抱怨过一句那俩狗一猫,更不要说放弃;为了维护她眼里的正义可以随时脱下高跟鞋跟欺负弱小的坏势力开打,也可以打不过转身就跑,如果那样的形象被粉丝拍上网,大概她立马会成为年度最红作家。而无论多晚,只要一个电话,随时随地冲过来陪着我在街边喝酒吃肉说笑话的,肯定有一个她。

于是我想,或许有些人和事出现在我们的世界,仅仅为了证明缘这回事,并没有太多的意义。

私心里,其实我希望她慢一点再慢一点成熟,虽然内心清楚地知道,她其实有她的主张,她早就已经按她的方式长大。

在青春年少,有人能很轻易地改变我们的命运,但是现在,没有人可以。

历经世故而不世故,大概就是这样吧。

而我们彼此呢,你无法描摹我的世界,我也无法描摹你的。算了吧,就这样吧。

其实怎么会没有经历,那么多的苦和痛,别人有过的疤,她哪一个没有?但是,她还是那个小深蓝,她习惯骄傲嘴硬到底,也不肯在孤独受伤的时候许人帮忙,她只会咬紧牙关死撑到底。她伤到极致的时候也只是打个电话告诉我“我走了”,直到自我修复后重新笑嘻嘻地回来。

而我们不能,我们要么创造别人,要么就等待被别人抛弃。

她把所有的疼痛都锁在故事里,把生活最美好自由快活的一面,展现得像一朵花。

那是因为他们还是一张白纸,可以被轻易地留下痕迹,也能轻易地被捏成各种形状。

这样性情的女孩子,能坚持到底的并不太多,她注定会招摇艳丽不服输地活着,无论在哪里。我后来想,其实,不是我们选择了她,分明是命运选择了她。

有朋友说为什么企业喜欢招聘应届生。

三月的时候,她说去年过得太辛苦,想出去走走,她牵上她的狗抱上她的猫开上她的车,说走就走了。

停在2007年就没有更新,我们都太忙,他是真的消失在茫茫人海了。

她总是这么干净利落,第一天还在一起吃饭,第二天打电话,就已经在数百公里外。

我曾经无聊或是真意地搜索过他的博客。

她说,想带着她的猫和狗,一起去看看这个世界,去看看花,看看树,看看天空,看看那些真实活着的人。她说既然末日没有到来,也许该思考一下下一步的人生答案。

我不会再与你对话,不会再与任何人对话。

但是有一件事我是很笃定的,只要她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她一定会回来,只要她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她一定还会继续快意恩仇不提伤痛缠着我聊天说话。

我该停止这个充满水分毫无价值的游戏了。

[19]我以为

我却非要探究这后面的意义。多么可笑啊。

最近连续发生的一些事情,极大地震慑了我。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来治愈自己、鼓舞自己,我说你看你身边还有很多陪着你的朋友,我说你看你现在还在做着你最喜欢做的事情,虽然一切很艰难,你看你离你的梦想虽然遥远但也比很多人都要近,你看你一直孤独,但并不孤单。

这个地球有六十多亿人,每一秒都在证明着擦肩而过。

心底的寒风却卷走了最后一枚落叶,留给我的只有一片空茫的尘埃。

说实话,我真的没有想象过这样的结局。

对自己的责备,要大于对现实的怨怼。人生在世,不过都萍水相逢,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如果自己在其中泥足深陷,不能问责别人,只能提醒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多年过去,你是否也会感到可笑、遗憾,或者也无不可。

在此我只想说两个故事,两个都发生在北京的故事。

这个星球真的很小,却有很多个大的世界,这些单独的世界里面装满了恐惧、忧郁、困扰、疲惫……我们经历了,交错了,擦肩而过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走入过彼此的世界,有过深刻的了解。

第一个是有一次去北京,朋友约我在光华路的一家酒吧见面,他要把他最新设计的作品带给我看。

很羡慕那种左右逢源长袖善舞的人,他们的人生该是多么轻松啊。千方百计寻找话题,还得让对话幽默风趣真的很吃力也很苦恼,于是……我们用仅剩的默契坚决地屏蔽掉了。

那是一家类似会所性质的酒吧,开在工作日匆匆忙忙,一到周末就略显冷僻的CBD。我与另一个朋友到得稍微有点早,才晚上九点多就到了。进去发现不大的场地,三三两两的人散落坐着,不是客人而是服务员。

工作很忙、城市很大、太累了,理由真的随处都是啊,但是不用想也明白,即便不见,彼此之间的鸿沟也欲盖弥彰……没有什么可聊的,聊不到一块去真的很尴尬。

朋友看了就跟我说,这个地段租金贵得吓死人周末人流量又少,酒吧开在这里,可真是要赔惨了。

后来再也没有消息,我也知趣地从不再提。

我看了看空荡荡的酒吧,确实略表揪心。

那段时间刚好两会,正是你们行业最忙的时候,你说等等。

大概半个小时后朋友来了,酒吧里的人也陆陆续续多起来了,流量竟然还可以。朋友说老板的人脉很不错,因为是做设计的,所以很多设计还有影视公司的人和明星也都会来,客源倒也还好。

哦,不对,我曾经联系过你,试图挽回我们破碎的友谊。

我为自己随众的我以为而感到有些羞愧。

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的时候,反而很亲近。那时我们不仅一次说过要是在一个城市就好了,可以一起打球,可以一起短途游,可以一起……说实话,那个时候我们真的没有想过,后来真的有机会在一个城市了,彼此却缄默地没有任何联系。

另外一件事是朋友告诉我的。

我们曾经一起听歌谈心,我们无话不谈,我们真切地关照过彼此的失落与抓狂。

在他们公司附近,曾经有一位残疾人,我说的这个残疾并不是指耳朵聋或者腿脚不灵便,而是更加让人绝望的残疾——他没有双腿。他每天就用两只手,撑着木板艰难地移动,到一个固定的地方乞讨。不管是日晒雨淋,还是大雪纷飞,因为他需要生存。这片的上班族,基本上都知道他也很同情他,但大家所能给的,不过是兜里的一些零钱。

那个时候我站在地铁里还有浪漫的思想,城市的灯火像是温暖的河流,友情可以单纯到毫无营养。

后来有一天乞丐身边,出现了一个外国人。老外比比画画不知道在跟他说什么,就这么陪了他一个星期。一周后,乞丐面前出现了一些书,都是外国的原版书籍——他开始卖书了。朋友非常感动,这应该是那个外国人给他的建议和帮助。

无数的希望在水中迎着月光,温柔地游弋,有着光芒斑斓逶迤轻盈的尾羽。

一年以后,已经跳槽去另外一家公司的朋友特意去看他,还给他带了一些小商品。他还在那里,只不过面前的小摊除了外文书,还多了很多别的小商品。朋友把东西送给他,告诉他这是免费送给他的,希望能帮助到他。他很坦诚地跟朋友交流,并主动提出要支付朋友这些商品的成本,是的,他还用到了成本这个词。朋友再三推辞,他才终于收下了,并且很真诚地跟朋友说了句谢谢。

这个世界如无垠的海洋一般铺陈在我面前。

他现在显而易见过得更开心,他在空闲的时候会用手机打斗地主,经常会有一个女生来给他送饺子,那个外国人偶尔还会来看望他。忘记说了,他们现在已经不需要比画了,因为他已经会说一口流利而地道的美语。

那个时候我还相信爱情,我还信奉命运,我有很多梦想,我依然渴望在黑夜里看到星星。这个世界如此亲切,生机无限,富有变化,令我感到新奇。

我们的善良有时候显得冷漠,仅仅因为我们缺乏耐心,并且我以为。他伸出了双手,于是我们就不假思索地给他钱。而那个外国人,真正地正视到了他的尊严,改变了他的思路,提供给他另外一种生存的可能,更为体面地生存的可能。

这次神神道道的谈话是很多年前,很多年到具体我已经忘记了到底是多少年。

没有人不想更高贵地活着,他也是。而他失去双腿,依然选择抽离困境,更体面地活下来,不知是怎样的坚强。

“@#¥%……&……”

人类太过于强大,所以很多时候只会简单粗暴地我以为。

“嗯……这个,会不会是上辈子,她掉了钱包,你拾金不昧原物奉还,结果这辈子有机会见上一面。不过你也没那么品德高尚啊……”

而太多伤害,又是来自这简单的三个字,我以为。哪怕初衷是因为爱。

“哈哈,那你说我们上辈子是什么关系?”

我以为,我们已经约定,哪怕来路艰险,也会一起走到最后。

“你看地铁这么长,随便进一个车厢,可能你们这一辈子都遇不见了。你们可能穷此一生也不会知道,这世间有彼此。可是她偏偏进了你在的车厢,而且站在你面前。我有时候,觉得这世上任何事情,都是有机缘的,是上天安排的。”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真的,哪怕再多人劝我质疑,我依然选择了相信。

“不好说。”

我以为,我的合集出版的那刻,依然有你们在身旁。

“靠。对了,你信不信命运?”

我以为,你能体会,我此刻的意冷心灰。

“好啊,然后我打电话说我是你,哈哈哈。”

我以为……我以为……

“嗯,还不错,要不要我帮你要电话号码?”

[20]你我相逢在黑暗的海上

“你注意到那个女孩了吗,是我的菜哎。”

先讲讲小时候的经历。

[5] 我们的青空

很小的时候,偶尔会去乡下玩。那是视野广阔的地方,也是贫瘠单调的地方。

那也好过无人可爱。

有的时候无聊,我就会让亲戚给我买书回来看,但他们买回来的经常是诸如《故事会》《传奇故事》《知音家庭》……后来在我反复要求之下,他们终于走上正轨,但买回来的是《格林童话》。

其实等待也算不了什么,很多年后你会发现,有一个爱的人可以等待,也是一种幸运。

好吧,总算比之前好。我也会看。

那暗恋的你们呢?知道你们还需要等待的时间吗?

有一个故事至今印象深刻,名字叫《死神教父》。

或许有一天,坟头的青草不再枯萎,那就是她等到的时间。

故事讲的是一个穷人,他找了死神给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做教父。他说上帝给了富人一切,却让穷人挨饿;魔鬼只会颠倒黑白,迷惑世人;死神让众生平等。

月夜里的少年,最后的那个晚上。这小说看得我心头酸涩,却不知那时怀揣着离愁别绪的夏淼淼该有多凄惶。

死神也不负他的期望,在教子长大后,给了他一种神奇的药草,包治百病药到病除。但他和教子约定,如果教子在治病救人时,看见死神站在病人的脚边,那就代表这个人已经属于死神,他一定会把他带走,教子必须放弃。如果违背死神的意愿,那么教子将会大祸临头。

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

凭着神奇的药草,以及与死神教父的默契,教子很快声名鹊起,出人头地。

不知道夏淼淼的时间轴上,在青春死去的梦里,那里写着多少年。

直到有一天,国王生病了,他被请去,但他看见他的教父站在国王的脚边宣布主权。而他被无上的名利诱惑,终于第一次违背了死神的意愿。

你可能和这个人泡在一起,同时却在等待另一个人。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不久国王的女儿也生病了。束手无策之下,国王想起他,并允诺公主一旦康复就下嫁于他,且倾国以聘。他再一次被冲昏头脑,又违背了教父的意愿。

你可能正在做这件事,却在等待另一件事。

而最终,死神教父忍无可忍,也拿走了这个教子的性命。

因为等待的时间可以和其他任何时间粘在一起。

这就是整个故事。

但人生用于等待的时间远比寻找长得多。

再讲几件小事。

曾经看过一段话是这样写的,说有人计算过,每个人的一生平均有八分之一的时间在寻找。不知道又有多少时间被人用来等待。

每次去市中心,都会看到天桥上公交站牌前商场门口有很多乞讨为生的人。

但人这一辈子,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又有多少时间能用来被等待呢?

我每次经过都会放下一些零钱。人单势微,不足以改变他们的人生,但我愿在力所能及之处给他们一些手到能及的帮助。希望能和别人一起,汇聚成让他们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温暖河流。

所以持续伟大暗恋的人,一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办法跟对方在一起,给了真心给了真情却无法给到更多,于是只能给青春给时间给生命。

出门在外,有人求助,我也十分愿意解囊相助。但渐渐地,我的心为一些事情逐渐冷却。

感知一个人是否爱是非常简单的,看他是否愿意跟你黏在一起,看他是否及时回复你发的短信,看他是不是每个节日都记起你,看你的小怪癖、小执拗是不是他都那么郑重地放在心上,看是不是你需要他的时刻他总在你身边,而不是他需要你的时候才召唤你,看是不是他的关心总是那么及时,而不需要你一直在为他疏忽你去找借口和理由。

有一次是在天津,我和朋友一起,我给路边乞讨的小孩钱。朋友却告诉我这个小孩一直躺在这里,他作为老天津人,已旁观他从幼子长成孩童。

有句话说世界上三件事欲盖弥彰,咳嗽、贫穷与爱。

还有一次在北京的地铁上,依然是我给一个乞讨的残疾中年人钱。而后,我看见他眼神那么灵活狡黠,根本不是残疾人。

因为如果她不快乐,你是没办法觉得幸福的。所以那些暗恋的人,默默十年如一日暗恋一个人的,相比每天的甜言蜜语,我更相信他们的真情。

当然还有很多次,有路人问我要钱,理由不外乎初到贵宝地,钱财遗失,需要找亲戚找老乡找儿女找……嗯,还有想借点钱坐车去火车站。

真正爱一个人,我相信更愿意看到她幸福,而并不是她不快乐自己却感到幸福。

我不问缘由,我会为他们买吃的,也会给他们钱,甚至会主动想到他们可能要过夜,他们还要吃晚餐和明天的早餐。

大概是因为爱得还不够,或者说更爱的是我们自己。

次数多了,看得多了,也听得多了,用脚趾也能琢磨出一点意思来。

为什么会得到,又为什么会失去?

要饭是开口,要钱才是初衷。

如果,我们仍然搞不懂,为什么我们花上所有去留住一个人,却没有办法停下他的脚步。

前几天下班路上,一个老大爷因为同样的目的拦住了我。

如果,我们仍然搞不懂,为什么我们花上整个青春去等待一个人,却没有办法和他在一起。

我心里闪过很多念头,我想拒绝他,我并非冷漠,小钱也不算什么,但我不愿去灌溉恶滋长恶,不愿意随意挥洒同情,让这个世界人与人高墙相筑水泼不进。

就像她即便知道注定是要分离,却要忍住掉落的眼泪,回到蝉鸣的夏季,对着年少的他说出那句泪落满襟的话语。

纵然心思辗转,我最终还是给了他钱。

就像她即便生命戛然而止,依然选择徘徊在他身边,留恋着不愿意离去,宁愿忍受生生世世的孤独。

只因为心里还有微弱的念头:万一,他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呢?

就像她花上十年去铭刻一个人的轮廓,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勇气告诉他,更不说奢望能在一起。

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严加防备,那他真的求助无门了。我不愿意让人在这个世界感受到无边的冷漠——不管我认识他与否——至少不应该在我面前。

或许有些事情,人一辈子只有勇气坚持那么一次。

那样我会很难过。

就像她死去后,回忆那漫长的、执拗地爱着一个人的时光时所说的那样,暗恋,是一条比京杭大运河还要漫长的河流,游过一次,便是一生。如果时光倒流,生命能重来,她也不知道,是否还能鼓足勇气再次投身那条单恋的长河。

但给完钱,我依然难过,为这样的世界,充满了欺骗以及其他污浊的世界,为这个让自己感到无能为力的世界。

夏淼淼花上十年的青春,只为了给卫行云敬一杯酒。

很多时候,我也会觉得无助。有的时候像教子的父亲一样,对善意与公平失望。有的时候又像死神一样,为世人不惜挑战底线去争名逐利感到灰心。

一桌人起起落落,来来去去,有敬你的酒也有罚你的酒。有的人,一生都在耿耿于怀自己被罚的那杯酒,与罚自己的那个人,却忘记身后,默默等待,满腹愁绪的敬酒人。

这一次,我给了,但我不确定我下一次还会不会给。

爱情就像是饭局,菜式众多,但是自己喜欢的菜只有那么几道,说起来,滋味也差不了多少。

我知道很多人与我一样,不愿意冷漠麻木,却正逐渐变得冷漠麻木。这多多少少让我绝望。

在你埋怨没有人了解你的时候,你不知道在某个地方,有个人会定时去看你的日志,浏览你的微博,记住你的每一条状态……在你忧伤没有人关心你的时候,你却并不知道,有人在羞涩忐忑地打听着你的消息,为你的开心而感到肺腑的快乐,为你的忧伤感到真实的难过……在你郁闷无人可以倾诉的时刻,有人在听着你喜欢的音乐,看你喜欢的电影,翻阅你喜欢的书籍,郑重地抄下你曾经提到的台词,并感到会心的快乐。而这些,可能,你一辈子都不会知晓。

开篇那个故事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是因为我感觉到同样的绝望。因为在那个故事里,死神竟然才是唯一的公平,而仁慈的上帝在价值观里被靠边。

比如,空中吹来四月的第一缕微风,刚好落下一枚花瓣;比如你刚好转过头微笑,尽管并不是因为我;比如我因此而喜欢上你,你却并不得知。

那个年轻人,他的父亲已经对这个世界感到失望,而他靠着死神扬名立万,即将为这个世界带来希望。

在政客竞选的时候,世界那么吵闹;在地铁人潮熙攘的时刻,世界那么喧嚣;在大雨倾盆落下,人们都忙着奔跑回家的时刻,世界这么匆忙;在人们在陌生的街头相遇,形同陌路的时刻,世界那么隔阂;在商场大促,摩肩接踵汗流浃背的时刻,世界那么拥挤。

然而他最终还是败给了世人削尖脑袋争相追逐的名、利、权。

总有一些奇妙的事情在世界的角落里发生不是吗?

他最后终被死神带走,成为死神的囊中之物。

[4] 时光不及你眉眼

很多时候,我困兽游斗。很多时候,我做一些无意义的事情。很多时候,我会拒绝商业,拒绝钱,拒绝企业推崇的狼性,只因为我知道那会冷了一些人的心。

最后,愿你尘世中获得幸福。

而我又贪图一定原则下的和睦、友爱,还有善意。哪怕我知道,抛开了这些,事情会变得非常简单。

可能生活,本就处处充满矛盾吧。

逛书店曾看到无数种类似《富人狼性,穷人羊性》之类的书,在应酬的时候也会听到各类老板大佬的闲谈,而我沉默寡言。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善良会被嘲笑,为什么信任和真诚会被批斗,为什么尔虞我诈、谎言与欺骗会变成普世价值。

看似矛盾,却是真理。

我曾经感到格格不入,也感到不适与痛苦。我至今也不知道,阅尽书刊也依然没有搞懂答案,但我现在已经不愿意去寻找。

曾经看过一句话说,当你遇到你真正爱的人,一定要努力抓住他。但是如果抓不住,就要赶快放手,千万别犹豫。

曾经我无助,后来我麻木,而现在,我只想做我自己。

最开始我不懂,后来我才渐渐明白,痛苦你只要惯性地逆来顺受就行了,而幸福往往意味着改变和冒险。改变又会带来未知,而人们惧怕未知,这是人类的天性。可是人类也没有具备幸福的天性,于是大部分人都是不幸福的。所以改变更加可贵。

我只想为自己亮起一盏灯,照亮我身边的人,以及黑暗中与我相逢在海上的路人。

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里面有句台词我印象深刻:人在面临幸福时通常会变得胆怯。抓住幸福比忍耐痛苦需要更大的勇气。

[21] 你所不知道的那些地久天长

所以我要再次不厌其烦地(……)重复一下我很欣慰在我工作的时候,突然想到要写一本书,这也是人生新的一种可能。而这本书也将成为时光潮涌倾覆过后的幸存之物,说不定很久很久以后,我老了的某一天,《锦夜》会让行将朽木的我想起,原来当年自己竟然写了一本书,原来年轻时竟然有那么多的小家伙喜欢我呢,原来原来原来……于是我慢慢想起了潮水般的很多事情.....而你们说不定也会因为《锦夜》悠悠忆起尘封往事:原来年少时你曾这么喜欢过一本叫做《花火》的杂志,这些都是你喜欢过的编辑:原来本色彪悍的蓝朵朵竟然是这么斯文秀气的小姐姐,而豌豆蒙哈哈果然是个天然呆啊。还有木卫四,我靠,木卫四是哪个我居然现在都还没分清楚......

文/夏七夕

时光就像潮水一样,冲刷着我们,一层一层地带走我们记忆的沙粒。如果没有了记忆,内存清零,那我们的过去又有什么意义?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不爱说地久天长之类的词语。

人的大脑容量有限,所以大脑非常的聪明,在进行记忆的时候它会自动做一个筛选。把那些同质化的东西都过滤掉,仅仅留下那些变化的有个性的特别的信息。每天从事同质化工作的我们,不会记得上个星期一和这个星期一有什么区别,更不会记得这一年和那一年有什么区别。而那些生活中的变化和意外才会被大脑记住,让我们的回忆变得丰盛。

我总觉得对某些人来说,你在,我就在,任时间和空间都无法撼动和影响,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所以一成不变的日子对人的腐蚀性最强,一旦一个人甘于沉堕,这个人的一生也就这么到头了,生命是无限的可能,而他已经没有了可能。

曾经最早创立《花火》的那些人,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存在。

我常常觉得自己荒废度日。如果一辈子都只在做这一件事,那么这一辈子跟一天又有什么区别呢?人人都想活得丰盛自如,但人人又不愿放弃稳定安逸。上帝最残忍的事就是给了我们很多的路,却只给了我们两条腿。而且你在一条路上走着走着就容易安于现状,乐见眼前的风景。一条路走惯了,便会使你选择性地蒙蔽掉双眼。

和这群人一起已经待了多久,其实连我自己都没有数过。

时间是拥有无限扩展性和压缩性的变量。

只因为八周年嘉年华的召集,才突然发现原来回首路漫漫。

时间还真是有意思的东西,你不敢说十年和十分钟哪个更长,因为有人十年如一日都在路边摆着小摊卖报纸,日复一日,而有的人十分钟却打开了一个困扰一生的心结。

我只记得年轻时孤身闯荡编辑部,后来便留在了那里,我的青春、所有悲伤和欢笑、堕落和光芒,都是在那里度过的。

[3] 若时光如潮涌倾覆

办公室搬了好几次,从候家塘到万家丽,我也几度迁徙,有时几个月不在长沙。

这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事情,你仅仅只要付出甚微。

但是对我来说,都没有关系。

但是阅读,让她走遍全世界,体味了人间的奇情与胜景。

2012年烟罗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死了,我守在她的床边,对她说,你用最好的药!我赚的稿费都给你用!

你们暂时不能去别的地方,但你们可以看看各种书,在书里认识这些人与那些人,流连这种风景和那种风景。你想不到吧,写出《简爱》的勃朗特,其实一生荒凉,哪里见过什么大世面。

她用虚弱的声音笑我小孩子气。

我每年都会利用假期去各种地方……其实我脚下的这个地方够美了,但总想去更远的世界。就像电影《Big Fish》里面那座与世隔绝的小镇,世外桃源,与世无争,风光独好。鞋子在这里被束之高阁,因为这里没有一点伤害,充满温情,你不需要远行了,而这里的人们也都从未想过要远行。但还是要走,因为我的步伐还没有做好准备要停下来,我心里仍然住着一条凶猛的大鱼,叫嚣着梦想和远方。

我说不出口那些矫情的话,可是我的内心,充满了悲伤的矫情。

三流的励志书经常会写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公益歌曲会唱心若在梦就在,人生豪迈,从头再来。带着一身的欺骗色彩,曲解了片面的道理,一个人身处的环境就决定了他的眼界和胸怀。就跟坐井观天的青蛙一样,无从了解外面的世界,便以为广袤天地不过一方枯井。

我想如果她和狮子有一天不在了,我们这群人,一定就散了。

难怪大家趋之若鹜要做艺人,除了万众瞩目的荣耀、无以伦比的名利还有光鲜夺目的精致,更是因为这实在是太好玩儿的事情了,我可以尝试那么多的人生可能,从古到今,不拘中西,很爽吧!

我在长沙没有房子,没有固定居所,可是因为他们,我安心地觉得,我在这里有家。

但是,我多么庆幸我是一个会写故事的人,而且每天跟生产故事的人打交道,是这弥足珍贵的天赋,让我们在时光过去后,还能刻画出它温柔的轨迹。但这种轨迹,按照我们行走的方向单轨滑行,只有这样,没有那样,这就是生命让人可悲的单调与狭隘。

上次小狮写了个专栏叫“深蓝”,我看到最后偷偷擦眼泪。

说句矫情的话就是像是一滴酒回不到最初的葡萄,我们回不到最初。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英俊寡言的模样,那时我和所有的小读者一样对他心生崇敬,当时只以为自己见的是一个风靡的青春杂志主编,后来才知道,自己遇见的是一个传奇。

而我,这朵曾经寂寞的男纸,跟着Boss白手起家,坐到今天的位置……都说旧游不堪寻,无寻处,唯有少年心。

他的传奇从来不在于他在外人面前有多闪光,恰好相反,他一直极力隐身于幕后。记得很早以前我还不那么懂一些人情世故的时候,有一次在江边吃烧烤喝啤酒,我对他说,你明明可以更红的!

时光是把杀猪刀,一路火花带闪电,后来A留在上海进了某大公司,B因为传销,停课一年,后面勉强毕业,一直在考公务员,C去了澳洲,不知道那片蓝色的天空下,袋鼠有没有伤害到他……

他特文艺深沉地说:如果可以,我希望有一天世界把我忘记。

虽然各有神通,但偶尔我们也会欢聚一堂,在楼下买点小酒,买点烧烤,买点炒货,在寝室里铺一方餐布,席地而坐……划拳喝酒不亦乐乎,输的人就罚去女生寝室不要脸地大声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或者闪着纯真的小眼神儿问,同学,你有胡萝卜不?

我被酸得直喊牙都要掉了。

在这样的寝室里,我觉得很寂寞,分外的……

他拍了一下我的头,说:我想把你们捧得更红,我好退休。

大学的时候,我们寝室四个人。A喜欢玩魔兽,每天在游戏里乐此不疲扮人妖,电脑里不着片缕露大腿,电脑外一身腿毛糙汉子。每天晨昏颠倒,食堂的煎饼比闹钟还奏效,通常是睡眼蒙眬嗅着鼻子进食堂,拎俩煎饼回来往桌上一扔便躺回床上鼾声四起,以至于我每每很怀疑这个来回他到底是没醒还是没醒。B陷入异国恋,每天晚上七点准时登录Skype,于是我们就知道啊又是新闻联播的时间了。他跟各个外国妞打得火热,以至于寝室每天午夜凶铃,不时冒出无比标准的China english,外国妞民风彪悍,直接上来就问“Can I talk about sex with you”……我们几个围观群众忍不住风中凌乱……某日在我们的威逼利诱下,该兄勉为其难上了图片让我们看了外国妞的真相,我跟A还有C一眼扫过去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然后扶墙默默远去……同时忍不住交换一个默契的眼神:好重的口味啊……至于室友C,唉,不谈也罢,深陷情海难以自拔。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在寝室里堕落腐败:玩游戏的玩游戏,睡懒觉的睡懒觉,怡然自乐,却听到一声华丽的摔门声,只见C泪奔进来:她怎么能这样对我!她居然可以这么伤害我!呃……我们面面相觑,外焦里嫩……

后来我隐隐约约知道了很多事情,一些我所不能理解的事情,我很难想象一个骄傲的人经常为了别人,忍受那么多误解,那么隐忍、那么退让、那么自苦。

[2] 无寻处,唯有少年心

但我知道他一定是对的。

那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汹涌人潮中,因为思念,也会变得孤寂起来。

有些人活着是为了自己过得更好,而有些人活着是为了大家都过得更好。

我说这首歌叫《Vincent》。然后我在心底补充了一句,这是我最爱的一首歌。

你只要了解这一点,你就会无条件地相信他。

她说是啊,你怎么知道?

想起那时在公司,很多同事说,把最好的年华都献给了这里。亦有很多女同事开玩笑,是为了狮总,才留在了这里。其实我们都明白,玩笑总有八分心意,这些话是真的。

我听到酒吧飘出了新的歌声,我听着然后出了神,我说那天你听到的是这首歌吗?

雪人、蓝朵朵、丐小亥、木卫四等奋战在一线的名编辑哪个不是自出校园便来到了这里,来了就再也没有走过。

我记得有一年我去云南,遇见了一个姑娘。她带着早已在云南待了很久却从没想着要去丽江看看的我去了丽江古镇。古镇的夜晚不是书上写的灯火阑珊。这曾经清净的边陲小镇,现在只有嘈杂欲望沸腾喧嚣和灯红酒绿夜夜买醉。她带我到一面墙下,指着墙上的酒吧的窗户说,那天我来到这里,已经走得很累了,本来想回去了,却听到一首歌。那么好听,让我不自觉也上了楼。那个唱歌的男生啊,这个镇上,我只觉得他唱得好。听说人最幸福的事情是,那天觉得自己最好看,却刚好遇到了暗恋的人。还有苦思冥想一首歌,却在街头转角处听到它的旋律。

每个人生命里都会有对你珍而贵之的人,就算你不相信自己,也会相信他。

时光机:多年后看到这篇文章,心头复杂。“后来”里面的各个人物,喜怒哀乐在我心头浮现,还是那么栩栩如生。而开篇那个故事的情节,我依然记忆深刻,这个我印象中篇幅很长的故事,能让我记忆深刻的也只有开篇这个情节了。这么多年,我看过很多故事,有虚构的也有真实的。此刻心头只有一句话,看惯秋月春风,才发现人生故事本就相同。而我依然记得那个故事的情节,只因为我觉得,那样的感觉,确实像我理想中的青春的爱情——倔强无畏,清澈干净,又带着无法抗拒的迷茫与哀伤。

狮子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存在。

我们一直都在朝这个方向努力着。现在给你的,是这本《后来我们都哭了》,献给所有得到过已失去的人。

突然想起五年前,狮子和我签约。

让未得到正憧憬的人看清迷局。

签约的事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还曾笑我,拿合同给我的时候,我看都没看刷刷签上了名字。他说:不看看内容?也不怕我把你卖了?

让得到过正拥有的人知道珍惜。

我头也不抬地说:随便你卖。

让得到过已失去的人得到宽慰。

那张合同,一签五年。短篇长篇影视电子版权全部包括,很少有作者敢拿自己去下这样的赌注。

我们一直在用心地收集与制作故事,所以我签了《晨光搁浅》,告诉你爱是值得坚持的,连了《夏有乔木,雅望天堂》,告诉你爱是需要付出的,做了《后来我们都哭了》,告诉你爱是需要珍惜的,推了《你是我的独家记忆》,告诉你爱是值得珍藏的。而我也在有限的时间里写完了自己的小说,告诉你青春就像阳光下的尘埃,灿烂非常,但是轻若无物,无从主宰。而大家期待的《锦夜Ⅱ》我也开始拼命了,想告诉你爱情不是生命的唯一,友情会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就像独木舟说的那样,我们羞于谈及理想和坚持,只是想能或多或少让你觉得有用,而我们是被需要的。

但是,我们几乎所有A级签约作者,对他,都是这样的笃定。

我不止一次觉得自己很幸运,五年前在做与不做的两个决定中,做了正确的抉择,跋涉过荆棘和泥泞后,踏上了这条漫天花火的路途,在路上偶遇了烟罗、乐小米、若若梨、独木舟还有夏七夕,然后青春作伴,一路随行……有时候,上天会让人相信某种东西叫宿命。

他在,就是约定,那些约定,不是写在纸上,是刻在他的心里。

于是,她在交稿前熬夜修改了合集《你是我的独家记忆》里面的中篇——《梦到醒不来的梦》,探讨了爱情的多种形式。她说,至于爱情的幻灭与徒有虚名,我会放在《月亮说它忘记了》里面。

那时我签完字,突然想起什么,嚷着说我要加上一句,如果你不在这里了,这纸合同就作废了。

她和独木舟一样都是用心写作的作者,独木舟曾经跟我说过,虽然我知道对我来说写字并不怎么高尚,因为我需要靠它来维持生计,我要靠它来换取钱财,这或许就不是纯粹的理想和坚持,但是我总希望自己多点思考,让自己的作品或多或少有些深度,哪怕能给读者一丁点的启发。

他没回答我,那句话当然也没写上。

所以,就像我坚信“深海”是独木舟的青春记事一样,我也相信“后来”如同《伤痛不过白日长》《蓝色祈求和苏夏》一样,在字里行间的最深处,隐藏着一个极具故事的夏七夕,比日常真实,比生活贴近。

但这就是我心里的天长地久,这就是我心里的认真约定。

夏七夕在这本书里写道:假使生命中没有疼痛,那么将丧失记忆。我想只有失去过的人才能读懂字里行间匕首一样锋利的悲伤。我的搭档烟罗曾经开玩笑说:但凡写作的人,都必须有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曾经觉得长长的五年,什么事都会发生。

当时夏七夕在写这个小说之前,给我看过大纲,我非常激动,说这注定要成为《花火》最让人黯然神伤的作品之一。没有什么比得到过已失去更残忍,所有的联系交集被生生斩断,从此是天涯海角两两相忘的悖行人生,心被霍然挖出的伤口,注定要用一生的时间和疼痛填平。

但过了以后再看,又觉得其实什么大事都没有发生。

所以我特别制作了一个卡片,将这两句话写了上去,连同夏七夕的签名照片一起随书赠送。为了纪念十六岁的林洛施和陆齐铭,也为了纪念十六岁的你还有我。

因为,我们依旧在一起。

“夏日里轻瞥一眼,便将我灵魂的阴霾洞穿。”倔强的林洛施十六岁那年,在教室里孤军对峙。她不知道人群中站着一个静静注视她的少年,她不知道她会将她最好的人生、最丰盛的爱情都倾付给他。

这个行业内,不乏离散,可唯有我们这支团队,不但没有离散,反而日益壮大。

于是我又重新找起那首歌来听。Don Mclean多年前创作了它,把它送给了“疯子”梵高。现在在我的新浪博客静静地播放,让所有来访的人一点开就能听到它辗转起伏的音色。

大龄女青年无所谓嫁人不嫁人,文艺青年无所谓谈不谈恋爱,上班下班,和已成朋友的同事互约吃饭、看演唱会、逛街,已成固定日程。

我看过一本书,书里写女孩逃离富有的家庭,去找心仪的男孩。当她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地下通道弹吉他卖艺。他看见女孩来了便用一首《Vincent》迎接她的到来。歌声里,他的眼睛那么明亮,她想,这就是我深爱的少年啊。他们用琴盒里面所有的钱,去自动贩卖机换了清冽的啤酒喝,夏夜的风气与清露,爱情来得如此轻盈,像是转瞬即逝一般。

谁病了,群里喊一声,整个公司都送药。谁心情不好,立马有人慰问开导。小狮和烟罗陪伴着我们成长,他们是上司,也是兄长和家姐。

[1] 已得到,已失去

其实不止我一个人想对小狮和烟罗说,我们嫁不出去,都是你们害的。

就这样跑过了整个夏天。

是你们创造的温暖太美,让我们舍不得离开。

我还没有经过你窗前,

谨以此文,献给我们共同走过和还将走过的年华。

球场,河边。教室,天台。溜冰场,台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