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惊地问他:“你也失恋?”
他呵呵笑着说:“怨妇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怎么会想到泡你?”
他朝我挑挑眉:“可不?”
我摸着自己的脸,丧气地说:“我真像个怨妇!”
“帅哥也会失恋?”我说,“真是世道炎凉啊。”
茄克衫没说话,只是笑。
“美女也会失恋?”他说,“还真是世事难测!”
“才不是,你是嫌弃我不够漂亮,他肯定也是嫌弃我了所以才去……哼,男人对女人,总是嫌弃的。”我前言不搭后语。
我歪在他怀里咯咯地笑,他又说:“你一进门我就看到你了,看似招摇其实内心犹豫不定,你并不常来这种场所,对不?”
我心头百味纠缠,竟然扑到他肩上哭了起来,他轻轻拍着我的背,有些惋惜又像是戏谑地说:“说真的,还真舍不得碰你。”
“茄克衫,”我说,“你是主修心理学的?”
眼角莫名的一滴泪被他发现,他用指尖沾了那泪珠给我看。
“好奇心这么强,我赌你超不过23岁。”
“撒谎。”他的手指温柔地在我脸颊滑动,停在我的眼角。
“算你厉害!”我看着他好看的侧脸,他深邃的眼,本想问些什么,还是没问出口。
“我不需要保护。”我说,“我早已百毒不侵。”
我猜测着他的年龄,他的职业,他的家庭,噢,也许还有他的爱人。我享受着这场突如其来的艳遇,在这喧嚣与暧昧交错的夜里,他的神秘与温柔像一个陷阱,叫我无力抗拒。
“怎么,不信?”
直到他对我说:“带你去兜兜风?”我这才清醒。
“保护我?”我笑笑。
我对车一向不精通,连夏利和桑塔纳都分不清。但我知道茄克衫的车是很高级的那种,因为坐在里面很舒服,还有缓缓的音乐低低地流动。
“让我来保护你。”他说。
他转头问我:“飞车,怕不?”
“叫我刺猬小妖。”我指着我的蓝裙子,苦笑着说,“只是刺猬小妖没一根刺,整个人就是一颗淡蓝色的眼泪,一碰就碎,根本无法自卫。”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头。
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一下子就凉了起来,有些说不出的恐惧。我推开他的手坐得笔直,他却又固执地将我环在怀里。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任他的呼吸在我颈上游移,从恐惧到沉溺。他像一条优雅的鱼,让我一步步沦陷到他的世界里去。他贴在我耳边,轻轻对我说:“小妖,你的眼睛像一颗淡蓝色的眼泪。”
“那系好安全带。”话音刚落,车已如离弦的箭飞奔起来。老实说我从来没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看灯火阑珊的夜色变成彩色的风从眼前掠过,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开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再哼两句我喜爱的歌,心情飙到了极致。
“这就算泡?”他低声警告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这梦一般的夜的飞翔。
我们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他的手揽着我的腰,将西瓜汁送到我的嘴边。他说得有道理,这里没有刺猬,只有小妖,小妖又如何会拒绝一个送上门来的男人呢?他将我揽得更紧,却不过分用力,我像一块糖快要化在他怀里。脑海里明明闪过黎中的脸,却又装作很享受眼前的这一切。“茄克衫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你怎么可以泡得到我?”
我爱它!
我第一次和陌生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直到车终于在一条寂静的林荫道上停了下来。
我被他抢白,脸红到脖子根,站起身子来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说:“脸皮这么薄的小妖到哪里去找?我不会放你走的。今晚好好陪陪我?”
我喘喘气看着茄克衫。他也看着我,然后问我:“开心了?”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后说,“你话太多。对一个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话,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嗯。”我点点头。
“太凶?”
“那么,”他说,“接下来想做点什么?”
“你知道你的缺点吗?”
“做爱好吗?”我被优雅的夜色和满天的星星彻底扰乱了心,大胆地看着他,誓将放纵进行到底。
“你什么意思?”我很不高兴地对他说,“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又请我喝西瓜汁我就不会骂你!”
他却看着我笑了,说:“我赌刺猬小妖会后悔啦。”
“难怪他要和别的女人喝咖啡。”茄克衫说,“实属正常。”
“怕我的刺?”
“哈哈哈。”我摇着头说不,“我讨厌茄克衫,喜欢西装。他总是西装笔挺,每天换一根领带,衬衫总要我烫了又烫,我打他骂他,他从来都不还手。他说我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凶巴巴的时候。但是他说变心就变心,爱情就是无聊的代名词。”
“你不是没刺?”他说,“我可不想碰碎一颗美丽的眼泪。”
“如果你跟我在一起,”他往前靠近了一点,继续说,“会更有意思。”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那你带我出来做什么?”
我别过头去,忍不住笑起来:“你这人,有点意思。”
“老实说,一开始我想,但现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我不再说话,他便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想了想,妥协说:“好吧,刺猬小妖。”
“老男人真伟大。”我忽然觉得很累,疲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这里没有刺猬,只有小妖。”他挺坚持。
淑女形象荡然无存。
“不是小妖,是刺猬。”我纠正他。
“茄克衫,”我问,“你主修教育学?”
“小妖。”
“傻孩子,不过一场梦。”他哈哈笑着说,“你遇到我,不过是一场梦。”
“他喜欢叫我刺猬。”我又喝下一大口,昏头昏脑地说。
“梦,可它为什么这么真实?”我期待着他的答案,或是一个回应,然而他只是笑笑,手伸过来说:“要是困,就睡会儿。我守着你。”
一个可怕的男人,不是吗?
我倒到他怀里,竟然就真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时分,我躺在车子的后座上,蓝色长裙完美无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茄克衫。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说,“你的淑女屋长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气,一个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欢。”
我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沉沉地睡了将近一夜!
“随便。”我说。
然后我闻到了一阵香味,我坐起身来,一个热热的汉堡和一杯热牛奶递到了我的面前。
“怎么称呼?”他问我。
“麦当劳。”他说,“孩子的最爱。”
我忍不住笑出来。一个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错。只是剧情开始得太突然,我甚至来不及准备,戏已经开场。总有些惴惴不安。
我盯着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人,经过一夜的风霜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说:“我不刷牙从不吃早饭。”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儿八经。
“那好。”他把东西放回袋子里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英文烂。”我说,“拜托说中文。”
车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说:“慢走?”
“Jack。”他自报家门。
“好。”我说,但是我没有动。
“你喝多少我请多少。”他看着我,我躲开他的眼光,听到他的轻笑,又不服气地转头看他。
“呵呵,”他说,“回家别和他吵,有什么事慢慢说。”
我说:“好啊,起码两杯。”
“好,”我说,但我还是没动。
他在我的对面坐下,说:“不如我请你喝西瓜汁?”
“好啦,”他说,“我还要赶着上班去。”
我抬头看说话的人,他长得真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惚惚,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暧昧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长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茄克衫,”我说,“告诉我你姓什么?”
有男人在我身边说:“不会喝就不要硬撑。”
“姓茄啊,”他说,“刺猬小妖笨笨的。”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
“记住了。”我拎着他替我买的一大堆还热腾腾的食物下了车,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男人,你能跟他要求些什么呢?
悔。
我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有些想哭,但是终于没有。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时光全给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了最芬芳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黎中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满屋子地乱转,看到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手机不开机?”
其实我真的一直是个乖女孩。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问。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其实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我并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真的只对黎中坏过,任性过,发疯过,那是他说他喜欢啊。
“我都急死了,”他紧紧拥抱我说,“你再也不可以这样随便失踪。”
她闭了嘴。一路将我送到“蓝月”酒吧。
“你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我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开车不怕吗?色狼哪里没有?”
“那该死的短信息,”黎中说,“一个朋友的玩笑而已啊!”
司机是个女孩,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这么晚一个人去玩不怕吗?那里可有的是色狼。”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我坐上了的士。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哪里好玩去哪里,要不你替我挑一间最大最嘈杂的酒吧。”
“你不是在气头上么,听得进去?”
去他妈的爱情!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出门?”
去他的黎中!
“我只是想等你气消了再回来,顺便给你买点你喜欢吃的!”黎中说,“谁知一回来你已经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没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个来回!”
如果不是因为黎中,我一定还是有滋有味地活在众多的宠爱里。可是他居然不珍惜,于是我决定出去放纵。
我哑口无言。
坐直身子,再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鲜活起来的自己,想象着做一个最淑女的风尘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告诉我你去哪里了?”他柔声问我。
只是风过无痕。
“哪里也没去,”我躲开他的目光,闪烁其辞地说,“在街上走了一夜。”
这场爱情里,我不是没有得意非凡过。
“我的刺猬,”他再次紧紧拥抱我,肉麻地说,“我不能没有你。”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黎中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地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刺猬啊刺猬,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好。”我说,“我不再乱跑。”
以后每次亲昵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耳边连声地唤我“刺猬,小刺猬……”,他说没见过比我更像刺猬的女人。凶巴巴的时候是我最可爱的时候。可是现在,连我最可爱的样子都留不住他,爱情走得真是悄无声息。
黎中松一口气,放开我去替我放洗澡水,在哗哗的水声里他对我说:“刺猬我快升职了,我可以早一点娶你进门了。”
其实并不是没人爱我,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无数的男生排着队追我,在女生宿舍的窗口为我哑着嗓子唱情歌,我不为所动地坐在床边啃苹果,偏头看天空的鸟排着队被晚霞一只只淹没,感觉好得要命。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三年。这一切只因为他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刺猬。
我才恍然大悟,其实黎中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跟着他不是没有理由的,最重要的是,他容忍我所有的坏脾气。
我是个美女。
我依然爱他。
我知道,我给了黎中爱情,然后就把我自己弄丢了。
只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刚刚经历完冒险的一夜,和一个叫茄克衫的男人,不不不,那男人有个很好听的英文名字,叫Jack。我差一点在他的怀里沉沦,所幸的是一切都没有发生。
良久,我才从沙发上抬起头来,在对面的镜中看到一个疲惫而陌生的女人,单薄而苍白的嘴唇,深凹而微红的眼眶,完全彻底受伤的脆弱,不禁顾影自怜。
他叫我刺猬小妖,他说我的眼底有一股可爱的妖气,可是他并没有碰我。
黎中从一开始便一语不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在我嘤嘤的哭声中无情地出门,留我一个人在家。那条惹祸的短信息是:“我在老地方等你喝咖啡。”我离奇的想象提醒我此刻黎中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的眼睛干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象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对茄克衫说声谢谢,但我心里清楚,那是刺猬小妖唯一,也是最后的一夜。
因为一个来路不明的手机短信息,我又对黎中发了脾气,摔了杯子,扔了手机,砸了相框,打了他两耳光,骂了他无数句“死猪”,然后哭了个昏天暗地。
结婚的前一夜,我又独自去了那间叫作“蓝月”的酒吧。
在这喧嚣与暧昧交错的夜里,他的神秘与温柔像一个陷阱,叫我无力抗拒。
酒吧里真乱,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喝完了一杯西瓜汁,然后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