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少年时代住过的简易平房中,乡村教室那样的平房,长长的一排,有带檐的走廊,墙和地面的色调灰暗沉闷。梦中无风无雨,却莫名地有一种阴冷的瑟缩。我接到我母亲的电话,要我把她的存折找出来,送去给她。实际上,在现实当中,我母亲只要出门,存折之类都是放在我这儿的,我家里有一只小小的保险箱,比较可靠。在那个奇怪的梦境当中却不是这样,我的存折、我母亲的存折、我所有重要的文件都莫名其妙地藏在平房走廊下的麦地里,在那些茂密生长的麦苗下面,和庄稼的根须缠连在一起,成为土地的一个内容。我接到电话之后,就找了一把铁锹,下到麦地里挖存折。天色灰蒙,四野无人,世界无声。我走到埋藏我母亲存折的地点,翻开麦苗,没有发现我要找的东西。继续深挖,还是没有。我愣住了,怀疑是不是我的记忆有误。于是我试着寻找出我自己的存折,我的那些银行卡、国库券、股票交易卡、房产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我把教室面积那么大的麦地翻了个遍,绿茵茵的麦苗被我捣腾得枝残叶碎,但是所有要找的东西都不见踪影。它们像渗入泥土的空气,像麦地追施的肥水,像土壤中的化学无素,就那么在我的脚底下倏忽而去。
当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我站着,在一片残败的麦苗当中。我心跳如鼓,汗流如水,又口干舌躁。我试图喊叫,用喊声把我的惊恐传递出去,却是用尽力气也喊不出声音。我清楚地体验到一种濒死感,没顶之灾降临时候的绝望。
他侧着头,目不转睛地看我,观察我的表情,我脸上流露出的忧伤和欣悦。我把托着油菜花的手放在他手心里。花的香气和精髓穿过我的手背他的手心,在车内静悄悄地弥散,和蔡琴的歌声融合成一种挥之不去的物质。
我把我的宝物丢失了。
青春的气味。少年和故乡的气味。
我把宝物丢失在故乡,我童年和少年生活的地方。
汗淋淋冒着热气的掌心中,躺着一朵早发的油菜花,很小,瘦精精的,花瓣还没有完全打开,金黄色的花叶藏在一层浅绿的表皮下,花茎细得可怜,又因为失去水份而绵软无力,但是放在鼻子下面,却分明沁出一股阳光晒过的清香。
我不光丢失了我的宝物,我还丢失了我母亲的。我如何向我的母亲交待?
他的手一直放在胸口的插袋里,小心翼翼捂着什么。我以为他心脏又开始不适,或者胃不舒服。车上了高速之后,他才把手抽出来,摊开,送到我的面前。
在那个奇怪的梦境发生之后,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的上午,我在阳台上整理报纸,忽然听到楼下小区花园里有老太太们聚会聊天的声音。
在学校附近的饭馆用过一顿简单的便餐后,我们的汽车很快驶离小城,上了新近修通的沿江高速。司机在车前的CD机里放进一张蔡琴的老歌,沉郁的沧桑的曲调在车中轻轻飘散开来。
一群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带着她们的孙儿孙女在花园里嬉耍,顺便聊起了家长里短。老人们应该是从各自的家乡来到大城市,投奔她们的儿女,普通话说得很不习惯,浓重的乡音夹在其中,腔调变得古怪,滑稽,听上去叫人忍不住发笑。
我们就这样彼此相识了。漫长的时光从这里开始,从我们的脚底下,像春阳晒过之后暖暖的地气,飘摇上升,缭绕和弥漫,见证我们的每一声惊叫,每一声轻叹,每一滴汗水和每一刻绞缠。年轻的男人和更年轻的女人,以为世上有大把的时间能让我们抓在手中,岂不料一转眼故地重游,已经物移人非,天上人间。
忽然我就听见了我很熟悉的家乡话。我有很多年没有听到过了。所有跟我说话的家乡人,包括我的妹妹和母亲,从来都使用普通话。就好像从我出生到进城读大学期间是一个长长的空白,我们之间不经意地就跳过了二十年的岁月,她们愿意看着我一味地朝前走,而不肯再把我拉回到过去。
他那时候多么年轻啊。他新婚不久,笑容灿烂,会拉手风琴,黑板上的化学公式总是写得五光十色,像盛开在教室的花朵。他穿过菜地之后,身上沾了金黄色的油菜花粉,带来一股菜花的特别清香。
操我的家乡口音的老太太,声调尖细,高亢,语速急促,吐词又过于连贯,还带着抑扬顿挫的音韵,听上去就不太像聊天,倒有点像吵架,或是一种没有具体对象、不那么当真的骂街。
于是他遇上了我。他穿着藏青色中山服,黑色布鞋,胸口的衣兜里别着钢笔,肘弯中夹着书,从办公室的廊下出来,准备回他的宿舍,看见我孤独无助的样子,迟疑一下,改变方向,穿过油菜地小路,向我走过来。
我心里就怦怦地跳起来。我发现老太太的声音很像一个人,从前我们那条小街上烧开水炉的麻脸女人。那时候我每天去她的炉子上打水,从最早的一次拎一瓶开水,到后来一只手拎两瓶。有时候也拿木桶去打,滚烫的开水盖上盖子拎回家,洗澡或者洗头发用。
我们走到东北角新建的带看台的体育场。当年我初中的教室就盖在这里。我的青春之血在那天下午不告而至地涌出之后,我靠在教室外面的山墙上,后背紧贴着墙面,不敢动弹。同学们都在教室里上课,我的语文老师用浓重乡音的普通话领诵毛主席诗词,可是我孤独地站着,盼望自己死掉,好逃避别人的羞辱和嘲笑。
我开了阳台的窗户,探身往花园里看。老太太们站在树丛的背后,枝叶中隐出她们或灰或艳的衣裳,头脸面目是看不清楚的。
我喜欢的油菜地和蚕豆地不见了,大片的梧桐和水衫也不见了,连绵起伏的灰砖灰瓦的平房更是荡然无存,体量极大的红白两色的教学楼东一幢西一幢地矗立着,在淡淡的阳光下,散发出校园里特有的粉笔、纸张、油墨和青春躯体的气味。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我们走了一圈,竟没有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也没有一个人在愣怔片刻之后疾步上前,迟迟疑疑看着我们的眼睛,问一声:是某某某吗?
说不上为什么,我有了一种特别的冲动,就想下去看上一眼,看看到底是不是她,那个记忆中能干泼辣的麻脸街坊。
星期天,校园里依旧人气兴旺,课照常上,篮球照常打,食堂照常飘香。在我们周围忙碌走动着的,都是一张张陌生而年轻的面孔,年轻的老师和年轻的学生。女孩子短发,男孩子长发,大多穿牛仔裤,薄薄的毛衣,酷酷图案的套头衫,花色运动鞋,耳朵里塞着“沃克曼”的耳机,跟大城市校园里的师生们没什么两样。
我下楼之后,才明白以我的年龄和装扮要走近她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根本就是一个身份不明的人,毫无疑问会让她们引起戒心的人。所以我只能远远地站着,借树丛的掩护,偷偷听她们的谈话,辨认她们的面容,期待着能有一个小小的惊喜。
现在,我们双双站在县中校园的门外。我们有一点犹豫,不敢相信眼前气派奢华的大门是通往县中的入口。我们熟悉的环绕校园的小河已经了无踪迹,在原先河床上延伸出去的是一条黑色柏油路。我指着这条还没有来得及绿化的道路,告诉他说,二十年前的冬天肯定比现在更冷,因为河面经常冻得结结实实,我们上学的时候不从桥上走,直接从冰面滑过去,很刺激。他望望我,故作惊讶:你那么小的时候就知道刺激啊!我笑着,头靠在他宽宽的肩上,心里只觉得快乐。
当我的眼睛全神贯注投往那片树丛的时候,我没有留意脚下的地形。我在后退当中一脚踩空,掉进了花园里的养鱼池中。幸好池中水浅,只勉强湿了我的鞋袜和一小段裤腿。但是那一瞬间我是狼狈而尴尬的,我不用抬头就能感觉到落在我身上的老太太们惊讶的目光。惊讶中带着一些怜悯甚至同情。她们一定认为我是个神经不太正常的女人,我苍白的面容和迷茫的表情都证明了我的怪诞。
初春,天气还相当的冷。他穿着双排扣的黑呢大衣,脖子上有一条苏格兰味道的格子围巾。他的头发很熨贴地梳向脑后,两鬓有一些花白,头顶的部分白中带黄,显出很丰富的色彩层次,让我喜欢。我穿着牛仔裤,短款的皮装,古琦牌的带流苏的丝巾,头发剪短削薄,完全是休闲装扮。上车的时候,他打量我的穿着,开玩笑说,太时髦了,把他衬得更显老了。我回答说,如果不这么时髦,又怎么配得上他的古典?我说这话的时候,忽然想到我认识他的那一年,十三岁,上初中二年级,头发浓密得透不进风,夏天走在太阳下,总有一股热烘烘的馊味。我母亲就摁住我的脑袋,死命给我洗,洗完了再押我去理发店,让老师傅给我剪短,打薄。母亲斩钉截铁地说:“打薄!不要舍不得下手,她的头发太多了。”头发太多使母亲厌恶,也使我自卑,很多年中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女孩子天资蠢笨的标志。
小区保安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了过来,伸手拉我出水。他知道我只是偶然失足,所以一迭声地安慰了我,并且坚持要送我回家。
我们在春节过后,一个双休日里,回到故乡小城。他的奥迪专车一直把我们送到县中门口,然后在不远处的停车场等着我们。
我婉谢了他。
他守着洁净的灶台,沉默片刻,把脖子上的围单取下,挂到门后,走过来,双手扶住我的肩头,问我说,你愿意跟我回一趟故乡吗?
没有问题。完全没有问题。我很好。是的。我只是有点走神了,因为我听见了一个人的声音,我以为熟悉的声音。
他用木铲从锅中挑中一块滚烫的芒果,低头吹了吹,送到我的嘴边,看着我吸溜吸溜地吃。他有点好奇地问我,袁小圆现在是什么样子?还是那样骄傲神气吗?我咽下那块芒果之后,对他详细描述了见到袁小圆的情景,我尤其说到了袁小圆已见花白的头发,身上那套早已过时的行装,鞋,还有令我想像不到的谦恭、温和、真诚的神情。我说,我已经二十五年没有看见过他,真像做梦。
这一年没有过完。年尾,我从电话中得知他的死讯。心脏病突发,猝死,在办公时间。
我说,我是个俗人,怎么又能够免俗。
他去世的消息是化工厅办公室通知我的,他们拿到他的电话薄,按照那上面的联络名单挨个地打电话,发讣告,其中就有我。
他叫起来,是他呀!他说,我怎么不记得他呢?我太记得了。袁小圆和你哥哥,校园里的一道风景,多少女孩子迷恋他们啊。他笑嘻嘻地问我,你也暗恋过他吧?对不对?你千万不要否认。
一年之前,他妻子打电话约我去家里作客时,也是看到了电话薄上的名字。
我告诉他,就是当年我们学校里最出色的一个男孩子,黑黑的皮肤,神情骄傲,身上带着一种贵族式的沉静,文理科都好,写过一出小歌剧,叫《铁树开花》,我们排演过,我演那个山村聋哑女孩。
我很奇怪,我的所有号码:家里的,办公室的,还有手机,他都打过了无数次,烂熟在心,根本没必要再郑重其事地记上本子。那么,他这么做,是想到了有朝一日发生变故,人们可以在第一时间里方便地通知到我吗?
他停下手里的活儿,有点茫然:“袁小圆?”
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房间里的一切变得昏暗,桌椅和窗帘都在一点点地褪色,褪成一种陈旧的、蚕丝一样的灰黄,像电影里镜头从白日突然地转换到黑夜。我的耳朵也开始失聪,听所有的声音都感觉遥远,虚浮,浑浑沌沌像一锅稠汤。
我在丽江巧遇袁小圆之后,回来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那时候他在我的厨房里,试验一道用芒果、鸡茸、笋片、柠檬酱做原料的菜。他妻子去世后,他很反常地迷上了做菜,而且专门使用各种水果做原料,好像憋着劲儿要研制出一桌用以传世的水果宴。
我拔掉电话插头,关紧门窗,躺到床上。物质的需求减缩到最小,精神的活动无比亢奋。我在整整十天里足不出户,只是想他,回忆跟他交往的全部过程,一点一滴,纤毫不漏。我在短短几天中走过了二十多年的生命历程,把时间浓缩成稠密得透不过气来的物质。
他肯定是难过的。
有一个朋友对我说过,如果哪一天我走在街上,觉得眼睛里的每一个女孩子都很漂亮,春青逼人,花朵儿一样地娇嫩,就说明我已经老了,老人的心态才会这样平和和宽容。她说,你不要不相信,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带有普遍真理的。
之后,又过了三四个月,她去世了。他给我打来电话,只说了一句话:“她去世了。”然后我们分别在电话的两边抓着话筒,都不说话。我听到他在话筒里的轻轻呼吸声。我感觉他心里是有些难过的。
我不认为四十岁能够算“老”。为了证明这一点,我看女孩子总是挑剔。这个人的皮肤太黑,毛孔粗糙;那个人的脸庞太大,透出愚蠢;对面走来的两腿修长有点像模特的小姑娘,实在应该去做一个牙齿美容,然后老老实实戴上两年的牙套……
我带着这套精致的化妆品到他家里来,会被他认为是对他妻子的挑战和嘲笑吗?整个做客的过程我坐立不安,恨不能用魔术把那套“欧珀莱”变成虚无,或者找借口扔进垃圾箱。
是的我没有老,我对年轻的女孩子们满怀妒意,暗中还存有跟她们一比高下的念头。我不能够老,我喜欢的那个人,我深爱的那个人,他肯定不愿意看到我皱纹纵横、沧桑疲惫的模样。他认识我的那一年,我十三岁。从此以后我没有长大。我在他的眼睛里再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从面容,到身体,到灵魂。
从她矮胖的身影在楼梯口出现,到她一步步走到我的面前,这当中的时间,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压抑得我几乎无法呼吸,几乎崩溃。我知道他就站在我的身边,跟我一同用目光注视她,可是我不敢回头,不敢用眼睛的余光向他表示我的一点点感受。我同样不能够想像他二十多年中每天面对她的心情。
我把自己封闭了十天之后,枯瘦如一片浮云样地走出家门。正逢附近中学的放学时间,穿校服的女孩子们勾肩搭臂、嘻嘻闹闹从我的面前络绎而过,我忽然觉得眼睛里春光一片,群蝶飞舞,花枝摇颤。
见面的瞬间,我有一种惊悸,甚至是震撼。我没有料到她颜容的变化如此之大,化妆品对她来说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她穿着家常的睡衣裤从楼梯上慢腾腾地走下,几乎是一步一挪,一步一喘,比七八十岁的老人还要龙钟。她的胖圆脸像发面团,暄暄的,糟糟的,腐白色,一点光泽没有。她对我抱怨她的身体,吃力地弯了腰,捞起裤管,用食指在脚踝处按出深深的坑,给我看。
在那一刻,我明白我已经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