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我全忘了。
那是1999年,我十五岁。我可以在十分钟内背完一整篇的《卖油翁》,可以在半个小时内写完八百字作文,可以画出生物的有丝分裂图谱,可以计算太阳直射时间,可以默写化学元素周期表。
没忘掉的,大概只有内心曾有的焦灼、激烈、喜悦、悲伤。
那些年堆积如山潜匿的情愫,开始越来越清晰。脑海里不断重复上演的,是我们初遇的那一年。
没忘掉的,是选择性记住的。
一条又一条。只是,无法发给那个已经怀念了太久太久的收件人。
没忘掉的,是想忘也忘不掉的。
倚靠在电梯壁上,我颤抖着手指,开始编辑短信。
仿佛重新回到了那个平平常常有些燥热的午后,我浅睡初醒,从厚厚的习题册后面站起来,走出教室。走廊上,熙攘热闹。头发花白的老师夹着三角板面容严肃又脚步匆匆。刚一起从洗手间回来的少女闺密,手上的水珠甩向对方笑闹追逐。坐在窗边的学霸,揉着眼睛擦向太阳穴,再站起身来,做几个幅度较大的伸展运动。一个男生趴在栏杆上和一个女生对话,他们笑起来的样子,像是一滴墨融入了水里,漾出了分明的层次。
黑暗像没有边际,时间也停止了流动。我大口地吸气,在喘息中,不安和恐惧像二氧化碳,慢慢地被呼出了身体。
广播站开始播放一首老歌。
电梯灯灭了,万籁俱寂的这个当下,我捂着头蹲了下去。
不远处的操场上,矫健的男孩子在踢球。他们抓住一切时间去挥洒年轻的汗水。奔跑,辗转,奔跑……
——格雷厄姆.格林
我走过走廊,穿过建筑物、银杏树的光影和木芙蓉的落叶上。再回头,才发现那些花草和桌椅,那篮球场和洗脸池,所有的面孔和声音正被时光一一染旧。
而是根本就没有时间。
他闪耀在那群踢球的男孩子中间,夺目得像一道会移动的彩虹。
照她的说法,永恒不是时间的延续,
有人说,大脑的每个神经元以每秒钟一比特的速度在遗忘。但他在我的脑海里,从未褪去夺人的颜色,也从未淡出我记忆的牢笼。
对于她来说,唯一重要的是此时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