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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她真勇敢,对吧?

夏欢颜就是来弥补我的遗憾,她问叶一诺:“如果一个人,你一不小心撞上了,本以为只是倒霉,没想到接下来成为朝夕相对的同班同学。你正庆幸着放学了不用见到,结果第二天一打开门,那人正对你微笑,告诉你,她接下来将成为你的中国好邻居。这一系列的节奏和进展,说明什么……”她说,这是命中注定。

写《时光》前期时,我一度对叶一诺无法入戏,觉得他除了皮相好,成绩好,不值得夏欢颜付出,可是后面,等到我写到二十五步的约定,叶一诺慢慢地靠近,还有,六年后,他重新出现在她面前,我已经完全臣服。

你可能很喜欢一个人,但也只是喜欢过,岁月没有留下你们的故事。

和疯狂的夏欢颜不同,他喜欢一个人多么隐忍,决断,他的温柔和包容全部在她看不到的地方,默默地付出着……那时候,我已经清楚地感觉,叶一诺从一个束手无策被喜欢的少年,成长为能挡住风雨的青年,他值得夏欢颜不顾一切。

这是我的遗憾,也可能是很多胆怯女孩共同的遗憾。

我让他们在一起了,谁也无法阻挡他们在一起。

有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你就会无师自通修炼成奥斯卡影帝,我就是如此。你暗自窃喜,你胆战心惊,你偷偷追寻,但他一回头,你就闪到一边去,你把你的喜欢变成一个人的暗恋心事,后来,变成少不更事的回忆。

我觉得《时光》最浪漫的就是,无论是叶一诺还是夏欢颜,乔乔还是谢有雪,甚至一直被忽略的姚荣荣,都是无论时光怎么变,世事如何变迁,他们都用各自的方式,去坚守一个人,去坚守年少的爱……他们长大了,遇见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可是还守着年少的梦,我喜欢你,希望你好好的。

我读书时,也喜欢过一个男孩,很普通的男孩,不如叶一诺千万之一,但是你该懂的,你喜欢一个人时,便觉得他千般好,万般可爱。我们是玩得特别好的哥们,追追打打,玩玩闹闹,但他从来不知道我这躲躲藏藏的小心情。

现实中是很难找到这样的爱,所以《时光》里,我给了他们童话般的故事。他们最后都找到自己的爱,除了姚荣荣,我让她从配角的爱情里走出来,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女王人生。

这是我第一次写这么欢脱无厘头的女孩,她简直没脸没皮到主编大人非非都不断备注,提醒我要注意尺度,哈哈哈!可是我就像被这个女神经病附身一样,控制不住,觉得她很勇敢,又很可爱,我就从来没有这么勇敢过。

《时光》写到结局,敲下最后一个字,我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我的编辑葵,我说我很激动,这简直是我梦想的,却得不到。它太美了,里面的人我舍不得赋予一点点人性的恶,他们光明、坦荡、美好,就像我回不去的白衣飘飘的年少时代。

《时光》是个很简单的故事,女孩子终于追到并成功扑倒男神的故事。

我让这个时代在纸张里继续延续,我让他们极尽浪漫在一起。我还让夏欢颜成了一名婚纱设计师,给每个女孩定制只属于她的婚纱,就像他们独一无二的爱情故事,独一无二的美好时光。

我是个有点儿任性,还有点儿偏执的人,喜欢的,迷恋的,我都会偷偷写进文里。比如,我非常喜欢“时光”两个字,我给另一本书《公主病》的哥哥取名时光,我给夏欢颜的婚纱工作室取名时光。我喜欢《只差一步》,我让《只差一步》在这文里出现三次,最后一次,他们终于不再只差一步,而是走到彼此身边。

我在结尾写到,最好的时光,就是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和你在一起。

写《时光》的那一年,我正经历我人生非常动荡艰难的一年,它的出世也很不容易。前期的大纲,三万字,有很长一段时间朋友问我在做啥,我都说在改《时光》前三万字,她说,天啊,你还在改前三万字。我笑笑,其实我也记不清改了几遍的前三万字。这里我忍不住要给我,还有编辑葵点一万个赞,感谢亲爱的没有在反复的修稿中,厌弃我们的《时光》。

抛开写作者的身份,我也是个俗事缠身的凡人,但我衷心地希望,每个女孩,无论是你,还是我,都能遇见那个给我们最美时光的人。有可能他出现了,你没发现,有可能他还在未来,等着我们遇见。

从毫无预兆的一天开始,夏欢颜,叶一诺,谢有雪,乔乔,包子,姚荣荣,就蹦蹦跳跳地上场了,没有浓妆艳抹,也没有精心准备,他们就这样笑着,走到我的面前,开始属于他们的故事……

最后,谢谢我的编辑葵,没有她,就不会有《时光》。

可以说,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一本简单纯粹单纯的小说,它几乎是少女的,青春的,鲜活的,我也从来没有一本小说直接从校园开始写起,它没有悲伤的往事,没有伤痛的背景,它直接发生在我们都经历过的学校。

愿我们的时光越来越美好。

这是我写过最甜蜜的长篇,从头到尾都散发着少女的粉红色泡泡,简直在写我的少女梦。

麦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