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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逛第五街看橱窗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尽望着那些讨人喜欢却又贵得吓人的玩意儿,要是我不必装模作样保持……“常态”的话,我早就给詹尼弗买回家了。

一个怪现象:奥利弗·巴雷特第四下班比以前提早了,可是回家的步子反倒走得比以前慢了。这该如何解释呢?

是的,我怕回家。因为,自我得悉真情至今已有几个星期,现在她终于渐渐开始消瘦了。我是说,尽管只是稍微瘦了一点儿,她自己也许没有觉察到,但是知道底细的我觉察到了。

我已经拿定主意不告诉任何人,自己精神上的重压,决定由我独个儿承担。所以我向乔纳斯老头支支吾吾胡诌了几句,究竟说了些什么,我都已经记不得了,反正大意是说我觉得这阵子我不能离开纽约,希望他谅解。但我知道,对于乔纳斯先生此次显然大有深意的表示我作出如此反应,当时肯定使他大失所望。哦,乔纳斯先生啊,乔纳斯先生!你哪里知道我的苦衷啊!

我常常去看看航空公司的橱窗,看看班机广告:去巴西的、去加勒比海的、去夏威夷的(“把一切烦恼撇在一旁,飞往阳光灿烂的世界!”)等等,等等。偏偏那天下午环球航空公司推出的却是淡季中的欧洲:伦敦的“购物游”,巴黎的“恋人游”……

“你什么时候可以去芝加哥?”他问。

“我的奖学金还要不要?我自出娘胎以来还没去过的巴黎还去不去?”

“谢谢你,先生,”我说。

“咱们的婚事还办不办?”

年轻人?事务所里数我最年轻。不过我领会他这话里包含的信息:奥利弗,尽管你的实际年龄还轻,可你已经是这个事务所的“大佬”之一了,跟我们彼此彼此了,奥利弗。

“谁说过要办婚事啦?”

“你可以带一个年轻人作助手,”他说。

“我。是我这会儿在说。”

“就我一个?”我问。

“你要跟我结婚?”

“我希望这案子由你去办,奥利弗,”他说。

“对。”

“我知道警察揍了他一顿,先生,”我对乔纳斯说,一副轻松愉快的样子(哈!)。

“理由呢?”

我当然了解。罗伯特·勒·贝克是《生活》杂志的摄影记者,那次他打算拍摄一个骚乱场面,被芝加哥的警察打得不成人样。乔纳斯把这个案子列为事务所经办的重点案件之一。

我是人家求之不得的一个赊账对象,所以早就有了一张“就餐俱乐部”的信用卡。唰!在登记单的虚线上把名字一签,我就神气十足地拿到了两张去恋人天堂的飞机票(还是头等的)。

“你了解贝克事件吗?”他问。

我回到家里,詹尼的脸色不好,有些白里泛灰,但我希望我那个绝妙的主意能使她的双颊添上些许血色。

他一个电话把我叫到了他办公室里。

“巴雷特太太,我叫你猜一件事,”我说。

“找我吗,乔纳斯先生?”

“准是你给炒了鱿鱼,”我的乐天派妻子猜道。

“是奥利弗吗?”

“不是变鱼,是化成鸟上天,”我说着抽出两张票。

我就告诉这位上帝——且不管那上帝是何许神祇,位于何方——只要这个现状能够维持,我就甘愿忍受下去。痛苦,我不在乎;只要詹尼不知道,我可以一直埋在心里。主啊,你听见我的祈求没有?你要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可以。

“上了天一直飞,”我说。“明天晚上飞巴黎。”

“OK。”

“扯淡,奥利弗,”她说。但态度平和,一点没有往常那种虚张声势的神气。照她现在的口气,好像还有点儿亲昵的味道:“扯淡,奥利弗。”

“那你就老老实实回家,把屁股坐到我的晚餐桌旁来。OK?”

“喂,能不能请你把‘扯淡’的含义说得明确些?”

“詹尼弗!”我咆哮起来,这下可真的火了。“我不愿意在我的早餐桌上听你这种胡扯淡。”

“嗳,奥利,”她柔声说,“咱们可不能这样胡来。”

“你听我说,”她解释道。“要是做丈夫的在非休假日带老婆下馆子,那准是跟别的女人搞上了!”

“胡来什么呀?”我问。

“你说什么?”

“我不想去巴黎。我要的不是巴黎。我只要你——”

“她是谁,巴雷特?她叫什么名字?”詹尼问。

“这你早就得到了,好乖乖!”我打断她的话头,我的口气听得出是在强颜欢笑。

“你问‘干吗’是什么意思?”我直着嗓门大叫,竭力摆出往常那副佯怒的架势。“难道就不兴我带我的鬼婆娘下馆子去吃顿饭?”

“我还需要时间,”她继续说,“这是你不可能给我的。”

“干吗?”她问。

我这才往她的眼睛里仔细看去。那双眼睛流露出不可名状的忧郁。不过这种忧郁只有我才理解。她的目光仿佛在说她心里难受。是为我难受。

“好吧,”我说,“那咱们就到闹市里吃晚饭去。”

我们默默地站着,互相扶住。千万千万,要哭就让我们俩一道哭吧。不过最好还是谁也不哭。

“你还是去打你的壁球,预科生。我可不要一个不运动、光长膘的老公,混蛋!”

接着詹尼就都告诉了我,她说她一直觉得“浑身不带劲儿”,所以又去找了谢泼德医生,但不是去看病,而是要他摊牌:告诉我,我什么地方出了毛病,真要命。于是他说了。

“你说什么,詹?”

由于自己没有尽到向她吐露真情的义务,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内疚之感。这点她理会到了,就故意说几句无聊话。

“扯淡。”

“奥尔,他是个耶鲁货。”

“哦,对。我们约好去打壁球。我想不去了。”

“你说谁,詹?”

“六四届的雷蒙德·斯特拉顿,”她说,“你最好的朋友。认识我以前,你跟他同屋住的。”

“阿克曼。那个血液病专家。一个彻头彻尾的耶鲁货。本科和医学院都在那里毕的业。”

“谁?”我问。

“哦,”我明知她是想在这段苦难的历程中注入若干轻松的成分。

“你今天要跟斯特拉顿见面吗?”她问,我正在吃第二碗玉米片粥。

“至少他能读能写吧?”我问。

我拚着命保持常态,所以准备早点等等的事我当然还是让她去做。

“那还要看,”奥利弗·巴雷特太太、拉德克利夫的六四届毕业生堆着笑脸说,“不过我看得出他能谈。而我去的目的就是想谈谈。”

我是说,冥冥之中存在着一个最高主宰的想法,开始悄悄地潜入我的心房。倒不是因为上帝要这样对待我——应该说,是这样对待詹尼——而我心里就恨不得对准他的面门饷以老拳,揍他一顿。不,当时我的那一种对神明的观念恰恰与此相反。比方说,我早晨醒来看到詹尼在那里,还在那里,那时我真希望有一位上帝可以让我向他表示感谢,感谢他让我醒来还能看到詹尼弗。这话说来真不好意思,简直太丢人了,但我确实希望如此。

“这么说那个耶鲁货医生还不错嘛,”我说。

我开始想到上帝。

“不错,”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