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认为荷马从未存在过,但是希腊人喜欢把他想象成一个盲人,以便坚持诗歌首先是音乐,诗歌首先是竖琴。对于一位诗人,视觉化的东西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我知道那些视觉化的大诗人,也知道那些非视觉化的大诗人,精神上的、思想上的诗人,这里用不着提他们的名字。
王尔德发现他的诗过于视觉化而想改掉这个缺点,他想使他的诗也成为听觉的、富有音乐性的诗,就像他非常喜欢而且钦佩的丁尼生或者魏尔兰的诗那样。王尔德认为:“希腊人坚持认为荷马是盲人,以说明诗不应该是视觉化的,而应该是听觉化的。”由此而产生了魏尔兰的首先是音乐[6]的说法,由此而产生了与王尔德同时代的象征主义。
我们再来看弥尔顿的例子。弥尔顿的失明是自愿的。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将成为伟大的诗人。其他几位诗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柯尔律治和德·昆西,在动手写第一行诗之前他们就知道他们的命运是文学。我也如此,如果我可以这样说我自己的话,我总是感觉到自己的命运首先就是文学。这就是说,在我身上将会发生许多不好的事情和一些好的事情。但是从长远来说,所有这一切都将变成文字,特别是那些坏事,因为幸福是不需要转变的,幸福就是其最终目的。
我们并不知道荷马是不是存在过。事实上有七个城市在为他的名字而争夺,这就足以使我们怀疑其历史的真实性。也许并不是一个荷马,而是我们用荷马的名字掩盖了许许多多希腊人。传统上一口咬定这是一位盲人诗人,但是荷马的诗却是视觉化的,在许多时候是光彩耀人的,就像奥斯卡·王尔德的诗一样,当然程度上略为差些。
我们再回到弥尔顿。他失明是因为写小册子,为议会处决国王进行辩护。弥尔顿说他是为了捍卫自由而自愿失明的,他谈到这崇高的使命时,并不为眼瞎而抱怨,他认为他是自愿失明的,他记得他第一个心愿就是当一个诗人。在剑桥大学发现了一篇手稿,上面写着弥尔顿年轻时为了写一首伟大的诗而提出的许多主题。
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假设,是奥斯卡·王尔德提出的,我不认为它有历史根据,但是充满机锋。一般地说,作家总是希望他们所说的话具有深度。王尔德却是一个希望显得肤浅而其实很有深度的人。他希望我们把他想象成一位健谈者,希望我们在想到他时,能像柏拉图想到诗歌一样,“那轻盈而带翅膀的神圣之物”。正是那轻盈而带翅膀的神圣之物奥斯卡·王尔德告诉我们,古代把荷马表现为盲人诗人,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我想留给后代一些东西,他们不能轻易让它消失。”他宣布说。他记下了十到十五个主题,其中他不知不觉地写了一篇带有预言性的诗篇。这篇的主题就是参孙[7]。他那时不知道他的命运竟跟参孙有些类似。就像《旧约》中参孙预言基督的那样,他关于弥尔顿的预言更加准确。他一知道自己失明,便开始写两篇历史性的著作:《莫斯科公国史》和《英格兰史》,都没有完成。后来他写了长诗《失乐园》。他找到了一个所有人、而不仅仅是英国人感兴趣的主题。这个主题就是亚当,我们共同的父亲。
现在我想谈一谈别人的情况,一些伟人的情况。我们就从这个关于诗歌与失明之间亲密关系的明显例子开始,从这个被认为是诗人之巅的荷马开始。(我们还知道另一位希腊盲人诗人塔米里斯,塔米里斯的作品已经失传,我们主要是通过弥尔顿,另一位著名的瞎子所提到的情况了解他的。塔米里斯在一次比赛中被缪斯打败,缪斯毁了他的竖琴,还弄瞎了他的眼睛。)
他相当部分时间是孤身一人,写诗,记忆力越来越好。他能记住四五十首十一音节无韵诗的腹稿,然后口述给来访的人。他就这样写诗。他回忆并思考参孙的命运,跟他的是那么相像。因为克伦威尔已故世,复辟已经成功。弥尔顿遭到迫害,他因曾为处决国王辩护而有可能被处死刑。但是查理二世,被处决的查理一世的儿子,当有人把被判死刑的名单交给他时,他拿起笔,不无大度地说:“我的右手有些东西拒绝签署判处死刑的命令。”弥尔顿得救了,其他许多人也跟他一起得救了。
失明也有好处。有些东西我还应该归功于黑暗:我的盎格鲁–撒克逊的收获,对冰岛语言的浅薄了解,那么多一行行、一首首的诗篇,还写了一本书,书名有点虚伪,有点夸张,叫做《影子的颂歌》。
于是他写了《力士参孙》。他想写成一个希腊式的悲剧。悲剧发生在参孙生命的最后一天。弥尔顿在思考着他们命运的相似之处,因为他就像参孙一样,曾经是个强者,而最后被打败了。他已经瞎了。据兰多[8]说,他写了那些常常标点错误的诗句,确实是这样的:“瞎子,在迦萨(迦萨是非利士人的城市,是敌人的城市),在磨坊里,与奴隶在一起。”[9]好像不幸在参孙身上不断堆积着。
失明没有使我胆怯。而且我的出版人又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说,如果我一年交给他三十首诗,他就可以出一本书。三十首诗意味着沉重的压力,特别是在需要逐字逐句口述的情况下。但同时,也意味着相当大的自由,因为一个人一年中不可能不碰到三十个大发诗兴的机会。失明对于我没有成为彻底的不幸,也不应该把它看得太重。应该把它看做是一种生活方式:人类的一种生活方式。
弥尔顿有一首十四行诗是谈他失明的。有一句看得出是盲人写的,当描述世界的时候,他说:“在这个黑暗而辽阔的世界”,这正是瞎子孤立无援时的世界,因为他们一边走路,一边伸出双手寻找着支撑。这就是一个人凌驾于失明之上写作的例子(比我要重要得多了)。他写了《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他最好的十四行诗,还写了《英格兰史》中从起源到诺曼征服英格兰。这些都是在失明的情况下写成的,必须先口述给偶然登门的访客。
我的视觉世界让位给了盎格鲁–撒克逊语言的听觉世界。后来我又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更加丰富的斯堪的纳维亚文学的世界,我研究《埃达》和萨迦。后来我写了《古代日耳曼文学》,在这些主题的基础上我又写了很多诗,尤其是我很享受这一切。现在我在准备一本关于斯堪的纳维亚文学的书。
波士顿贵族出身的普雷斯科特靠的是妻子的帮助。在哈佛大学读书时的一次事故,使他失去了一只眼睛,另一只也几乎失明。他决定献身于文学事业。他学习研究了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的文学。帝国时期的西班牙使他找到了一个世界,恰好与他断然拒绝共和派的思想相符。他从一名学者转变成作家,他给读书给他听的妻子口述征服墨西哥和秘鲁的历史,口述天主教双王时期[10]的故事和腓力二世统治时期的故事。那是一项幸福的任务,几乎无可挑剔,总共花了他二十多年的时间。
就这样开始了盎格鲁–撒克逊的研究,这是失明带给我的。现在我的脑子里充满着盎格鲁–撒克逊的挽歌和史诗。
有两个例子离我们很近。一个我已经提到过了,是格鲁萨克,他被不公正地遗忘了。现在人们把他看做一个闯进这个国家的法国佬。有人说他的历史著作已经陈旧,现在拥有更好的资料了。但是人们忘记了一件事,格鲁萨克像所有的作家一样,他写了两部作品:一个是他提出的主题,另一个则是他写作的方法。他除了留给我们历史性的、批判性的著作外,还革新了西班牙的散文。各时期来最好的西班牙语散文家阿方索·雷耶斯曾对我说:“格鲁萨克教会我应该如何写西班牙语。”格鲁萨克屹立于失明之上,给我们留下了他在我们国家写成的最好的散文。我总是很高兴地想起他。
于是,我们觉得,我们碰到了一种跟英语不大一样,有点像德语的语言。发生了学习语言时总会碰到的问题。每一个词都像是镌刻着的一样,都像护身符一样醒目。所以外语诗句有着本国语言所没有的声誉,因为诗句的每一个词都听得到,都看得见:我们会考虑它们的美感,它们的力量,或者只考虑它们的奇特之处。我们发现一句:“尤利乌斯·恺撒是罗马人中第一个发现英格兰的。”在北方国家的一段文字中我们发现了罗马人,心里很感动。请记住我们原来是一点也不懂那语言的,我们是用放大镜来读的,每一个词就像我们找到的一种护身符。我们发现了两个词。有了这两个词,我们简直像喝醉了似的。可不是吗,我已经老了,而她们是年轻人(看来都是会喝醉的年岁)。我在想:“我在回到五十代以前我的祖先所讲的语言,我在回到这种语言,在收复这种语言。我并不是第一次使用这种语言;当我叫别的名字的时候,我就曾讲这种语言。”这两个词就是伦敦的名字Lundenburh和罗马的名字Romeburh,当我们想到曾经洒在这些被遗忘的北方岛屿的罗马之光时,心里更加激动。我记得我们曾跑到街上,大声地叫喊着:Lundenburh,Romeburh……
让我们来回忆另一个比格鲁萨克更加有名的例子。詹姆斯·乔伊斯也有双重的著作。我们有两部浩大而——为什么不讲出来呢?——无法阅读的小说,那就是《尤利西斯》和《芬尼根的守灵夜》,但只是他著作的一半(还包括优美的诗篇和令人钦佩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另一半著作也许正如现在所说的,是最容易挽救的,因为他使用了几乎是无穷尽的英语。这个语言的统计数字超过任何其他的语言,给作家提供了非常大的可能性,特别是提供了非常具体的动词,但是对乔伊斯来说,这还不够。爱尔兰人乔伊斯回忆说,都柏林是由丹麦海盗创建的。他学习了挪威语,还用挪威语给易卜生写信。后来,他又学习希腊语、拉丁语……他会所有的语言,结果他用自己创造的语言写作,一种很难懂的语言,但是可以辨别出一种奇怪的音乐。乔伊斯给英语带来了一种新的乐感。他大胆地(也是骗人地)说:“在我身上发生的种种事情中,我认为最不重要的就是我成了盲人。”他的浩大著作的一部分是在黑暗中完成的。他在回忆中打磨着那些句子,有时一整天就为了一个句子。然后写下来,再修改。全都是在失明的情况下,或者是在失明期间做的。类似的布瓦洛、斯威夫特、康德、罗斯金和乔治·穆尔的软弱曾是他们完美地完成其作品的令人心酸的工具。同样值得强调的是,那些扭曲的行为也让它的受益人变得大名鼎鼎。德谟克利特在院子里挖去自己的眼睛,以免现实景象分散他的注意力。奥利金[11]还阉割了自己。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们相聚在格鲁萨克的办公室,开始了我们的阅读。有一件事我们很高兴,伤了我们不少脑筋,但同时也让我们感到某种自豪。那就是撒克逊人也像斯堪的纳维亚人那样。用两个如尼字母[5]表示thing和the中的th的两个音。这使全书带有一种神秘的色彩。我把它们画在了黑板上。
我举了相当多的例子,其中有些是那么著名,真不好意思谈我自己的事情,只不过人们总是希望多听到一点知心话,而我也没有理由不讲我自己的,尽管把我的名字跟我以上回忆的人物放在一起自然是有些荒唐。
我想,我已经丢失了视觉世界,但是现在我将收回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我遥远的先辈的世界,他们是那些划船渡过北部汹涌澎湃的大海的部落,是那些从丹麦、从德国、从荷兰出发征服英格兰的人;正是因为他们而将这片土地命名为英格兰,因为“英格兰”即盎格鲁人的土地,它原来的名字叫“不列颠人的土地”,后者是凯尔特人。
我说过失明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并不完全是不幸的生活方式。让我们来回忆一下西班牙大诗人路易斯·德·莱昂修士的诗句吧:
我记得家里有两本书可以再拿出来,我把它们放在书架的最上面,以为再也不会用到它们了。那是斯威特的《盎格鲁–撒克逊读本》和《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这两本书都有术语词汇表。
我想跟我一起生活,
我尽我所能去教大家热爱这个文学,并尽可能放弃日期、名字等细节。有几位女学生考完试并且通过了,便来看我(所有的女学生都能通过,我始终做到不让任何人不及格;十年中我共给了三名学生不及格,是他们自己坚持要求的)。我对那些女学生(约九至十名)说:“我有一个想法,现在你们考试通过了,我也完成了作为教师的职责。咱们一起来研究一种我们几乎一无所知的语言和文学是不是很有意思?”她们问我是什么语言,什么文学。“那当然是英语和英国文学。咱们来学习它们,现在我们没有考试了,轻松自如。咱们就从它的根源开始吧。”
享受我欠上天的恩惠,
我下了一个决心。我对自己说:既然我已经丢失了那可爱的形象世界,我应该去创造另一个东西。我应该创造一个未来,以接替我事实上已经丢失的视觉世界。我想起家里有的几本书。我曾经是大学的英国文学教授。在讲授这个几乎无穷无尽的文学方面我能做些什么呢?毫无疑问,这个文学将超过一个人的或者几代人的生命。在阿根廷四个多月的国庆和罢工期间我能做些什么呢?
悄悄地没有证人,
当我想起布宜诺斯艾利斯,我想起的是小时候所认识的城市:低矮的房子,有院子、门厅、有一只石龟的水池、带栅栏的窗子等等,布宜诺斯艾利斯全都是这种样子。现在,只有城南还保留原样。因此我感到是回到了我长辈们的城区。当我证实书就在那里,可我必须问我的朋友书名是什么的时候,我想起了鲁道夫·斯坦纳在他关于人智学(他曾经给灵智学起的一个名字)的书里说的某句话。他说,当某个东西消亡的时候,我们应该想到某个东西在开始。这个劝告是有益的,但是很难实施,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丢失了什么,却不知道将要得到什么。我们对我们丢失的东西有着清晰的形象,有时是很凄惨的形象;但是我们不知道什么东西将会替代它或者接替它。
没有爱情和妒忌,
于是,我们有三个人承受了同样的命运。回到城南的蒙塞拉特区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对于所有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居民来说,城南已经悄悄地成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秘密中心。不是别的什么中心,那是我们展示给游客的讲究排场的中心(当时没有名为圣特尔莫区这样的广告)。城南一点点成为布宜诺斯艾利斯不起眼的秘密中心。
没有仇恨、期望和猜疑。
现在习惯于讲马莫尔的坏话或是不提他。但是,我们应该记得在我们讲到“罗萨斯时代”的时候,我们不会想到拉莫斯·梅希亚令人赞美的《罗萨斯及其时代》,而会想到何塞·马莫尔令人赞叹的小说《阿玛利亚》所描写的罗萨斯时代。能够留下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形象可是了不起的光荣。但愿我也能拥有一个类似的形象。确实,在巴勒莫的茶话会上,每当我们提到“罗萨斯时代”,我们就会想到马莫尔描写的人民复辟党,总会想到暴君的一个部长以及索莱尔的对话。
爱伦·坡背得出这一节。
那时我不知道还有另一位图书馆馆长,叫何塞·马莫尔,也是个盲人。这里出现了第三位,就完整了。二,只是一种巧合;而三,则是一种确认。这是一种三元素式的确认,一种天意或者神学的确认。马莫尔当馆长的时候,图书馆还在委内瑞拉大街呢。
对我来说,没有仇恨地生活很容易,因为我从来没有感到过仇恨。但是要没有爱情地生活是不可能的,幸亏我们没有一个人做得到。然而,“我想跟我一起生活/享受我欠上天的恩惠”这个开头,如果我们承认在上天也有阴影,那么谁还会与自己一起生活?谁还能进一步探求自己?谁还能比对自己更了解?根据苏格拉底的说法,谁能比盲人更了解自己?
我把这首诗的作者想象成格鲁萨克,因为他也曾是国家图书馆馆长,而且也失明了。格鲁萨克要比我勇敢,他保持沉默。但是我想,毫无疑问,我们生命中有些时刻是相一致的,因为我们两个都成了盲人,我们两个又都喜欢书。他写的书为文学增光要远远超过我的书。但是,总体来说,我们两个都是文人,都跑遍了禁书的图书馆。几乎可以这么说,对于我们昏暗的眼睛来说,都是些空白的书,没有字母的书。我写了上帝对我的讽刺,到最后我问自己,两个人中究竟谁写了这首诗,诗的作者是复数的我,单个的影子。
作家生活着,作为诗人,他的任务不是在某个时间表内完成的。谁也不会从八点到十二点和从两点到六点是诗人。一个人是诗人就始终是诗人,他不断地受到诗意的冲击。同样,画家,我猜想,也是感到那色彩、那形象在冲击着他。或者,音乐家感到那声音的奇妙世界——艺术中最奇怪的世界——总是在寻找他,总有旋律和不谐和音在寻找着他。对于艺术家的工作来说,失明不完全是一种不幸,也可以是一种工具。路易斯·德·莱昂修士把他最美的作品献给盲人音乐家弗朗西斯科·萨利纳斯。
那两个恩赐是相互冲突的:很多的书和夜晚,却不能阅读这些书。
—个作家,或者说所有人,应该这样想,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工具。所有给他的东西都有一个目的。这一点在艺术家身上尤其应该更加强烈。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包括屈辱、烦闷、不幸等等,都像是为他的艺术所提供的黏土、材料,必须接受它们。所以我在一首诗中讲到古代英雄们的食粮:屈辱、不幸、倾轧等。给我们这些东西是让我们去改变它们,让我们把生活中的悲惨变成或力求变成永恒的东西。
且莫当成是抱怨或者指斥。[4]
如果一个盲人这样想问题,失明就成了恩赐。我已经用给我的恩赐劳累了你们。失明给了我盎格鲁–撒克逊,给了我部分的斯堪的纳维亚,给了我原来不知道的中世纪文学,给了我好好坏坏的几本书,不过这些书那时写得值得。另外,盲人能感觉到周围人的热心。人们对盲人也总是抱有善意。
我这样形容他的精心杰作,
我想以歌德的一句诗来结束。我的德语不够好,但是我想我能记起这几个词而不会有太多的错误:一切近的东西都将远去[12]。歌德写这句诗是指晚霞。一切近的东西都将远去,这是真的。傍晚,离我们很近的东西已经离开我们的眼睛,就像视觉世界离开了我的眼睛一样,也许是永远。
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歌德也许不仅仅指晚霞,也指人生。一切都在渐渐远离我们。老年必然是最大的孤独,只不过最大的孤独乃是死亡。“一切近的东西都将远去”也指失明的缓慢过程,今天晚上我给大家讲了这个过程,我想证明它不完全是个不幸。它应该是命运或者运气给予我们的许多奇怪工具中的一个。
上帝同时给我书籍和黑夜,
[1] 原文为法文。
慢慢地我明白了事情往往带有奇怪的讽刺。我一直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另一些人则设想成花园,也有的人设想成宫殿。我身处九十万册各语种的书籍中。我发现我几乎只能看清封面和书脊。于是我写了《关于天赐的诗》,是这样开始的:
[2] 伊斯兰教派。
我是一九五五年底接受任命的。上任后,我问有多少册书。回答说是一百万。后来我了解到是九十万,足够了(也许九十万听上去比一百万还要多:九百个千,一百万一下子就说完了)。
[3] John Dryden(1631—1700),英国诗人、剧作家。
我记得有天晚上我感到很满足,因为我读了三篇文章,是关于德鲁伊特,德鲁兹派[2]和德莱顿[3]的。三篇文章中都有dr两个字母。有的晚上则不那么幸运。我还知道,格鲁萨克就在那房子里。我完全可以亲眼见到他,但我那时,我可以说,很胆小,几乎同我现在一样胆小。那时我认为胆小是个大毛病,现在我觉得胆小是一个人应该设法克服的毛病之一。胆小确实不是太要紧的,就像其他许多事情那样,过去常常把它们看得过重。
[4] 此处采用林之木先生的译文。
我被任命为图书馆馆长,回到了我记忆犹新的城南,蒙塞拉特区的墨西哥大街。我从未梦想过自己会当馆长。我有的是另一些回忆。晚上,我常跟父亲一起去那里。我的父亲是心理学教师,他想找几本他特别喜欢的柏格森或者威廉·詹姆斯的书,也许还有古斯塔夫·斯皮勒的书。我很胆小,不敢要书,我就自己寻找《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或者是《布罗克豪斯百科全书》或《迈耶百科全书》。我就从书架上随便抽出一本,读了起来。
[5] 一名富托克字母,是北欧、英国、斯堪的纳维亚和冰岛各日耳曼民族的文字体系,起源不明,通用于公元3世纪至16、17世纪。
我一生得到过许许多多不相称的荣誉,但是有一个我却特别喜欢:国家图书馆馆长。那更多地是出于政治而非文学的原因,我是被自由派政府任命的。
[6] 原文为法文。
为了今天的报告会,我应该寻找那个伤感的时刻。比方说,我得知自己丧失视力,丧失作为读者和作者视力的那个时刻。为什么不确定一个如此值得记忆的一九五五年的一个日期呢?我不想说那年九月壮观的阴雨,而想说我个人的一件事情。
[7] 《圣经》人物,力大无比。
我生活在这个色彩的世界里,首先我要说,如果我谈自己不算过分的失明,那首先是因为它不是人们所认为的完全的失明。其次是因为讲的是我自己。我的失明不是特别戏剧性的。那些突然失明的人才是戏剧性的,那是一闪光,突然之间没有的,而对我来说,这个缓慢的黄昏(这种缓慢的丧失视力)早在我开始看东西时就开始了。从一八九九年就开始了这个缓慢的黄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没有戏剧性的时刻。
[8] Walter Savage Landor(1775—1864),英国作家、古典文学研究学者。
盲人生活在一个相当不方便的世界,一个不能确定的世界,其中浮现某种颜色。对我来说,有黄色,有蓝色(只不过蓝色可以是绿色),还有绿色(只不过绿色也可以是蓝色)。白色消失了,或者说与灰色混在一起。至于红色,则完全消失了,但是我希望将来(我还在接受治疗)能改善,能看到这种伟大的颜色,这种在诗中闪闪发光、在各种语言中有着如此美丽名字的颜色。我们可以想一想德语的scharlach,英语的scarlet,西班牙语的escarlata和法语的écarlate。这些词都与这种伟大的颜色相称。相反,“黄色”(amarillo)在西班牙语中听上去软弱无力,英语中的yellow更接近黄色,我想古西班牙语中黄色是amariello。
[9] 原文为英文。
盲人(起码我这个盲人)所怀念的一个颜色正是黑色,另一个是红色。红与黑[1]是我所缺少的颜色。我习惯于睡在全黑的房间,因此长期来,我讨厌睡在这个雾腾腾的世界,这个显蓝发绿、略带些光的雾腾腾的世界,也就是盲人的世界。我真想背靠黑暗,支撑在黑暗上。我看到的红色是有些模糊的棕色。盲人的世界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黑夜。至少我是以我的名义,以我父亲和祖母的名义讲的,他们去世时是盲人。他们失明了,但他们是微笑着勇敢地谢世的,就像我也希望自己那样。许多东西都会遗传(比如说失明),但是勇气却不能遗传。我知道他们是勇敢的。
[10] 1496年阿拉贡王子费尔南多和卡斯蒂利亚王位继承人伊莎贝拉联姻,对西班牙统一意义重大。
我想谈一个常常被忽略的事实,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具有普遍意义。人们想象,盲人是锁闭在黑暗世界之中的。莎士比亚有一首诗可以证实这种看法:Looking on darkness which the blind do see(眼望着盲人所见的黑暗)。如果我们把黑暗理解成黑色的话,那莎士比亚的诗是不对的。
[11] Origen(约185—约254),埃及亚历山大的基督教神学家,公元250年遭罗马皇帝迫害。
在我很多很多的,实在是太多的报告会过程中,我注意到大家特别喜欢听个人的事而非一般的事,具体的事而非抽象的事。因此,我来谈一谈我自己还不算很过分的失明。讲不过分,因为我是一只眼睛全瞎,另一只部分失明。我还能辨别一些颜色,我还能区别绿色和蓝色。还有一种颜色也没有对我不忠实,这就是黄色。我记得小时候(如果我妹妹在这里,她也会记得)常常在巴勒莫动物园的一些笼子面前赖着不走,那正是虎豹的笼子。我在老虎的金色和黑色面前驻足。即使是现在,黄色也继续陪伴着我。我写了一首诗,名为《老虎的金黄》,其中就谈了这种情意。
[12] 原文为德文。一译“近物远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