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是吗?”
“我知道你在对我说谎。”她说。
“我不会去的。”
我母亲点点头,好像是放心了。她哆嗦了一下。外公给她一块手帕,她擦了眼睛,擤了鼻涕,还给外公,他接过沾了眼泪和鼻涕的手帕,塞进口袋。
“真的?”
“没什么,她不过是忘了拿书。”
“我不想去。我讨厌焦糖苹果。”
“我知道发生了不好的事。”
“你可以和朋友交换嘛,你不是喜欢爆米花球吗?”
“没事。”
“吃这些东西对牙齿不好,唾沫会把糖变酸,酸溶解牙釉质,让你长蛀牙,医生就得给你补牙,拿钻头和镊子什么的在你嘴巴里搅来搅去,我可不想那样。”
“妈妈怎么了?”我母亲问,语气很是担心。
“你可以刷牙啊。”
六十年代大规模糖果(单独包装的品牌糖果)制造业兴起之前,孩子们在万圣节要来的零食——爆米花球、焦糖苹果、饼干、棉花糖、太妃糖什么的——大都是家庭主妇们自制的,很容易受潮,变得没有吸引力,一两周之后,那些吃不下的就会被孩子们扔掉。而外公给我母亲规定,无论拿回来多少零食,每天只能吃一块,所以最后大部分好吃的都进了垃圾桶。今天外公前所未有地破了例,显然是在讨好我母亲。
她举着蓝色的小马,在空中缓缓划起了弧线,眼睛微微眯起,外公立刻联想到自己小时候的经验——模糊的视野可以造成一种小马真的在飞的错觉。
“所以,”他说,“如果你想和朋友们出去玩,那就尽管去,因为你最近的表现非常好,我决定奖励你,无论你从外面拿回来多少糖果和糕点,都可以全部吃光,只要你不觉得撑得慌,好吗?你也可以留着它们当早餐、午餐和晚餐。”
“听着,亲爱的,我必须出去,但又不能把你一个人留在家里,今晚人来人往的不安全,你永远不知道谁会来敲我们家的门。各种各样的小混混今晚会通通出动找麻烦,你还记得去年有坏人把街上的南瓜灯都打烂了吗?”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拿不准该用怎样的语言赞扬小孩子,而且我母亲一直都很听话,她期中考试的成绩单上全部都是A,这样的表扬显得很突兀。
蓝色的小马在两人中间盘旋俯冲,我母亲不打算继续和外公讲话。在这种情况下,换作其他不那么温顺的孩子,可能早就大肆抗议或无理取闹了,我母亲则学会了以退为进,避免正面冲突,不费吹灰之力地从激战中抽身。[1]外公知道再和她多说是浪费口舌,一旦她下定决心,就不可能逼她让步,软硬不吃。他爱我的母亲,而且确定她也爱他,但他们的关系建立在某种谈判的基础上,对此她比他更清楚:她是债主,他用父爱向她还债。
“好吧,听着,你最近表现得很好,学习也很努力,我一直想表扬你来着。真的非常好。”
“其实,糖会被嘴里的细菌吃掉,”外公忍不住在转身离开前对她指出,“然后细菌分泌出能够吃掉牙齿的酸。”
“不。”
他下楼去了厨房,打了七个电话。第一个电话打给WAAM电视台的总机,得知电视台的人自周四上午的烹饪节目结束后就不曾见过我外婆。第二个电话打给上次送外婆回家的夏奇警官,他把夹克借给外婆,没把她送到精神病医院,还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在需要帮助时可以找他,但夏奇今晚休班。接下来的四个电话分别打给了东巴尔的摩的一家台球厅、富尔斯伯恩特的一家酒吧、一个听上去喝得酩酊大醉的女人和一个听起来清醒得可怕的女人,感谢后一个女人,按照她的建议,外公最后给邓多克的一家台球厅打了电话。
“你不玩‘不给糖就捣蛋’了?”
又有人敲门,门口传来小孩子的说话声。
“我在车里等着。”
糖果仍然散落在缝纫室的地板上,外公知道他应该拿一个碗,盛些糖果给孩子们,但他连看都不想看屋里的那个马头骨,于是他开始掏裤子口袋,找出几个硬币,没有二十五美分的了,只有三个五美分和四个一美分,可门口站着四个小孩,他们是格鲁曼家(隔壁的隔壁)的孩子,装扮成牧羊人和三只羊,外公把硬币放进孩子们摊开的掌心里,也没去观察这些小家伙离去时究竟是否满意。1952年,一美分可以买一块泡泡糖、一根糖果棒或者甘草条。
“呃,你知道吗,帕特今晚值班,你知道他不喜欢小孩。”
他在厨房抽屉里发现了三摞一美分硬币,每一摞五十个。他穿上西装夹克,拿上钱包和车钥匙,出门到前廊等着,坐在金属吊椅上点了一支烟,吊椅的铰链生了锈,在黑暗中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我和你一起去。”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先后来了三个牛仔、两个印第安人、疯帽子和白兔、杰西和弗兰克·詹姆斯、一位女王,以及一大群“波波”,还有五个母亲、两个父亲和一条头戴皮埃罗帽子的狗(在台阶上绊了一下),外公给了每位访客两美分,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散播万圣节欢乐的信使,这可不像他的风格。
“我非得出门不可,”外公说,他决定对她撒个谎,“你妈妈在电视台,她忘记带今晚要读的书了,我得给她送去。”
当他点燃第五支烟的时候,来了一位新访客:一辆崭新的捷豹X120轰着油门咆哮而来,在房子前停下。司机关掉引擎,也不下来,反而坐在车里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我母亲摇摇头。
雷叔叔两年前把自己从犹太会堂的讲坛前解放出来,不再做拉比,穿衣品位却和以前一样糟糕:宽松的粗花呢裤子,前襟印着夸张的大格子的羊毛夹克,像是英式的狩猎服。后来他的车换成了阿尔法罗密欧,衣着也变成了偏度假风格,但在五十年代初的眼光看来,他仍旧打扮得像要出发去打山鹑。
“好了,”他告诉她,“穿上你的赛马服,我们去找你的朋友。”
雷叔叔点了一支自己的烟,大摇大摆地走进门廊,脸上带着自奉为世界征服者般的傻笑,至少在德玛瓦半岛战无不胜。
她的眼哭肿了,但表情很坚强,那前摇后晃的样子让外公想起第一次在平安之友犹太会堂外面见到她的时候。原来她还是那么喜欢自我惩罚,把盲目顺服权威当成叛逆,以顽固不化的行为来证明自己的无辜。
“那么,她在哪儿?”他和我外公握了握手。
外公回到我母亲的卧室,她坐在床沿上前后晃动,手里拿着一匹木头马,这匹马是外公某天深夜做出来的,本该是黑色,他不小心把它涂成了深蓝色,尽管外公为此感到很沮丧,但这匹马很快成为我母亲的最爱,她宣称这是一匹会飞的马。外公发现自己真是看不懂这个小女孩,他偶然的失误竟然打动了她的心。
“我不知道。”
他赶紧摇摇脑袋,逼自己不去往坏的方面想,然而肯定有什么不对劲,看到那些苏格兰风笛的唱片时他就知道。一般来说,我外婆精神失常时会倾向于躲起来,但她偶尔也会往外跑,比如警察把她送回来那次,路人看到她光着脚几乎半裸着在人行道上乱晃,胳膊紧贴着身体两侧,承受着无法言说的痛苦,像个疯子似的在城市里游荡,头发像“夜之女巫”那样在风中肆意飘舞。
“她没留个字条?”
其实他还推演出了第四种可能性,但就像转瞬即逝的闪电一样,这个想法只是在他脑中一闪而过。与此同时,我外公更为悲观和暴力的那部分人格否认了他的乐观猜测——血迹、破烂的道具马、不寻常的离家,一切都说明这次的情况非同小可,更何况我外婆今晚还要上节目……
外公摇摇头,站起身来,从夹克后袋里掏出车钥匙。
(3)月经导致她的精神更不正常,假如经量过多,还有可能引起她的心理失调,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她会不在家,而且还弄了个眼窝里塞着彩色镇纸的马头骨摆在缝纫室里。外公早就发现——虽然没有经过科学的实验观察和数据分析——外婆的月经周期和她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的精神状态之间存在某种联系。
“孩子呢?”
(2)外婆伤到了自己,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故意的,她不是个毛手毛脚的人,但近期她的精神不稳定,曾经咬过指甲周围的皮,挠小腿一直挠到出血,有一次,她拔光了自己的眉毛,虽然没出血,但这种自我伤害的倾向很让外公震惊。
“楼上。”
(1)我外婆被人袭击了,就在浴室里面或者门口,然后入侵者带走了她。她要么受了内伤,要么在反抗中把袭击者打出了血。由于缺少其他物证,这似乎不太可能,而且他从地窖到阁楼都搜了一遍,没有发现入侵的迹象,但他总感觉房子里有人。
“她愿意给她叔叔拿几块太妃糖吗?”
外公掀起马桶垫圈,在垫圈反面的左侧发现了一小点血痕,他叠起一块厕纸,在水池里蘸湿,把血痕擦拭干净,又打湿了一块毛巾,擦干地上的血迹。他对着马桶撒了一泡尿,眼睛盯着填字游戏般的瓷砖,大脑飞速旋转,分析了一遍各种蛛丝马迹,与记忆中外婆的行为加以对比,然后用铅笔写下了几个可能性:
“她说不想。”
它看上去既干净又干燥,但他强迫自己仔细检查,因为他觉得,如果这液体里蕴含着外婆的生命之血和巴尔的摩的自来水,他的眼睛和大脑都不会接受这个事实,震惊会成为一种铠甲。沮丧和恐惧先后涌上心头,刺穿他镇定的铠甲,然而最终他发现,可疑的液体不过是外婆的埃默罗德浴油,它的安息香味道在空气中飘荡,仿佛带着尖锐的小刺。
“她生气了。”雷叔叔敞开前门。“嘿,维拉韦!”他叫道,“你的信!”
二楼大厅的杉木地板上铺着一块中式地毯,外公在地毯边发现了一滴疑似血迹的液体,尝起来有点咸,楼上浴室的门框上也有一滴,浴室马桶和浴缸之间的黑白瓷砖上有四滴,很像北斗七星的勺子柄,外公的心一沉,转身去看浴缸。
“雷,我得走了。”
“没错。”我母亲说。
“那就去吧。”
“哇哦。”我说,“妈妈。”我扶起撞倒的椅子,“你吓到我了。”
这时又先后来了两批要糖的,外公给他们发了硬币,看见雷叔叔下楼来。
“她不会通过这个东西崇拜无皮马的,她只是想用它来驱赶无皮马而已。”
“她穿上道具服了,”他说,又看了看外公手中的硬币,“直接发钱?”
出乎我的意料,她一把抓住头骨,把它从桌子上推下来,朝我这边一扫,头骨的鼻尖正对着我,我吓得向后一跳,撞倒一把餐椅,差点没尖叫出来。
“糖都弄脏了。”
“你想知道我现在的想法吗?”
雷叔叔接过剩下的两摞半硬币,外公走下门口的台阶。
“你的语气可不怎么真诚。”
“你打算去哪儿找?”
“是吗?很好。”
“医院。”
“我理解。”我说。
“你认为她受伤了?”他压低声音问,“她会伤害自己吗?”
她像我外婆的那样不屑地哼了一声,假如她是我这一代的年轻人,我猜她会说:“你觉得忘掉这种事那么容易吗?”
“我不知道?”外公也压低了声音,“要是流产了不就得去医院?”
“妈妈,”我说,“忘了它吧。”
“她怀孕了?”
然而,我想要活跃气氛的努力失败了,她又开始盯着马头骨,这次眼睛里闪出了仇恨的光。
“我……我又怎么会知道。”
“不是‘一直’,每十年考虑一次也行啊。”
“你‘又怎么会知道’?”
“你不赞同?你觉得我就应该一直考虑这种问题?”
“我本来就不知道,现在也不知道。”
“没错,我知道。”
“那你们试过吗?”
“现在我已经不去想了。”
我的外祖父母自从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1947年的普珥节)就开始试着要孩子,两人都心照不宣地假装忘记了采取避孕措施,这是许多战争幸存者的共同心愿,他们希望通过创造生命来对抗死亡。结婚之后他们更加努力地尝试,然而迟迟不来的结果让两人愈发觉得痛苦和尴尬。想到外婆可能终于怀上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孩子,外公的喜悦超过了沮丧,尽管眼下,怀孕将只是流产的必要条件。
“那现在呢?”
“我们讨论过。”外公说。
“当时我可没有想到这么多。”
“这么说她不愿意了,这很正常,她可能只需要一点时间。”
“你认为她在崇拜马神?”
“我知道,我知道。我相信你是对的。”
“我也不知道,当时我才十岁,我当时大概认为——”
他又想起外婆的精神状况在某种程度上与她的月经周期相关,难道自从九月以来,她的情绪波动是意料之外的怀孕引起的吗?他突然想起,昨晚她把他惊醒了,他看到她坐在床上,嘴里讲着法语,似乎是在说梦话。当他问她是什么事情,她切换到英语告诉他,他们必须叫人来搬走地下室里的炉子,一刻也不能等,虽然她不能也不会告诉他原因,但他必须相信她,否则会导致非常糟糕的结果。他不耐烦地承诺说第二天一早就拆掉炉子,外婆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她躺了下来,看样子似乎又睡着了,但现在他却怀疑外婆并没有睡着,他自己是睡着了,她很可能一宿都醒着。假如失眠是怀孕造成的呢?激素变化导致她的作息规律跟着变化?想到她躺在那里,像去年夏天那样恐惧、孤独、无助,思索着逃离的计划,他心痛极了,她觉得地下室里会发生什么呢?
“你是说,她制作了一个偶像?是用来向它祈祷的?”
“你看起来很担心,”雷叔叔说,“别担心。”
“当时,我觉得她有点……怎么说呢,她找来的那些关于宗教仪式的小册子、天主教祷告卡,还有亚特兰蒂斯、玛雅宗教、‘灵魂转生’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觉得,那玩意儿大概……”她指指马头骨,“……是她研究了那些宗教之后才弄来的。”
“我不担心。”外公说。
“所以这匹马不是她给你的道具?”
“担心什么?”我母亲问,她来到门廊里,长衬裤外面罩着一条旧灯芯绒工装裤,拿着一只粗布糖果袋,光着脚,头上倒扣着一只平底锅当帽子。
“我很喜欢她给我做的衣服,它们很漂亮,这说明她知道该怎么做‘馅饼’。”
“不穿鞋?”外公问。
“是啊,嗯。”
“动画片上就这样,”我母亲说,“他赤着脚。”
我母亲露出无奈的表情。“她给我缝制的丝绸赛马服那么漂亮!完全再现了伊丽莎白·泰勒在电影里穿的那件,假如真像你说的那样,她为什么不给那件衣服加上蝙蝠翅膀什么的呢?”
“在这种天气?”
“不会。但也许她就是这么打算的呢,‘夜之女巫’的想法总会相当独特的吧。”
“你去和沃尔特·迪士尼抗议吧。”
“如果这个真是给我做的万圣节道具,它的身子是柳条和油布,你会用这玩意儿做马头吗?”
“你真是个小鬼头,”雷叔叔温柔地说,“约翰·苹果籽。”
“但你不这么想?”
我母亲从糖果袋里掏出一本没有封皮的书,黑色壳面又旧又破。“给你。”她对我外公说。
“这只是我父亲的猜测。”
“这是什么?”
“难道不是吗?”
“妈妈的书?你给她送到电视台去?她忘拿了?”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为我做的。”
那是一本破烂的精装《怪异故事集》,雷东的插画精美诡异,需要在《神秘地窖》节目里读爱伦·坡的时候,外婆就会带着这本书。
“我不相信她以为你会喜欢这个东西,”我说,“这个头骨该怎么连到它的脖子上?”
“没错。”外公说。
阳光透过厨房的窗户照在肮脏的毛巾上,反衬得马头骨更加怪异,它那突出的门牙好像锋利的鸟喙,看上去更像一只来自更新世的怪鸟的头骨,紧咬的上下两排臼齿好似一条巨大的拉链,鼻骨在鼻腔处变窄,形成一个邪恶的尖叉。我外婆在它的每只眼窝里各塞了一块千花玻璃镇纸——镇纸的圆形玻璃外壳里,全都是五颜六色的小玻璃珠,密密麻麻的像蜂窝一样。小的时候,当我看到外婆家里的千花玻璃饰品,总会联想到五颜六色的糖果,但很少把它和眼球联系到一起,不得不说,外婆真是独具匠心,这两块镇纸简直是疯狂的点睛之笔。
老练的雷叔叔一下子就听出他在骗人。“扮成约翰当然没问题,”他说,“可维拉韦怎么了?”他看了看我母亲,又看看我外公。
马头骨下面铺着一条毛巾,过去十五年,它一直包在毛巾里面,藏在“老乌鸦”酒箱里,上面压着我母亲的书和报纸包裹着的木头小马。毛巾曾经是白色的,年深日久,湿气给它染上了棕色和锈红色的条纹,一个角还长了霉。
“一言难尽。”外公说。[2]
“我是说,它的整体都很吓人,但是眼睛最吓人。”
[1]作为妻子和母亲,这种艺术造诣在长年累月中得以精进。“哦不,不要这样!”我记得我父亲这样对一言不发的母亲喊道,那是又一次喋喋不休的争吵,“看着我,妈的!”
我母亲什么也没说,只是盯着现在摆在我家厨房桌上的马头骨看,她用三根手指捏着下巴,似乎在强迫自己不要把头扭开。
[2]她不仅仅是换了扮相,我向母亲指出,她还在尽己所能,消除自己需要一匹马的念头。也许除了永世流浪的犹太人和第欧根尼,没有比光着脚走路的约翰·苹果籽更知名的徒步者形象了。第二天,她把关于马的书籍、木头小马和马头骨都收了起来。我告诉她,这叫作“奇幻思维”。如果小孩子认为自己会因父母的不幸而受到指责,他们也会相信自己拥有减轻不幸的力量。我母亲思考着,我等着她夸赞我的真知灼见,但她只是说:“奇幻在哪儿?”
“我觉得它只有眼睛那里吓人而已。”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