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后往家走的路上,他的脑海中重现了在瑞典度过的童年画面,一闪而过。在瑞典度过童年就跟在瑞士度过老年一样,乏善可陈。但不管怎样,他还是重新想起了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只为了看女生背影的那些时光。在那些年里,他对克里斯蒂娜、潘妮拉、乔安娜以及许多名字以A结尾的女孩的颈背着迷,完全无法移情别恋到名字以其他字母结尾的女孩身上。他如今已经记不得她们都长什么样了。但他渴望重新见到她们,只为了告诉她们娜塔莉吻了他。告诉她们,她们当年根本是有眼无珠,看不到他的魅力。啊,生活如此甜蜜。
马库斯是个准时的男人,喜欢每天在七点一刻准时到家。他对巴黎大区地铁快线的火车时刻表了如指掌,就像其他男人熟悉妻子最喜爱的香水一样。如此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并不令他感到烦闷。他甚至觉得和每天遇见的那些陌生人成为了朋友。这天晚上,他想要大喊大叫,想要把他的经历告诉所有人,告诉他们娜塔莉的嘴唇吻在了他的嘴唇上。他想要起身,在下一站就下车,只是为了让自己感觉打破了习以为常的生活。他想要当个疯子,可这个想法恰恰证明他并不是疯子。
来到自己的楼门前,他犹豫了起来。我们的生活里充斥那么多要熟记的数字:手机号码、上网密码、银行密码……因此难免会有搞混的时候。比方说,想进楼门的时候,却输入了电话号码。马库斯是个条理十分清晰的人,一直觉得这类糊涂事一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这天晚上,他还真就遇上了这样的状况。他怎么都记不起楼门的密码。他尝试了好几种数字组合,都无济于事。早上还记得好好的,晚上怎么就能忘了呢?铺天盖地的信息终将不可避免地让人失忆吗?终于,一个邻居到了,站在楼门的边上。他本可以立刻输密码开门,但却想要充分享受一下此刻的优越感,他的眼神仿佛在宣告:记得密码是男子汉的标志。终于,他开了门,还装模作样地说:“您先请。”马库斯想:“蠢货,你不会知道我脑子里在想什么的。我想着的东西如此美妙,抹掉了这些没用的数据……”他走上楼梯,旋即忘掉了刚才不愉快的小插曲。他还是觉得自己轻飘飘的,脑中循环播放着亲吻的场景。这个场景在他的记忆里已经被奉为神片。他终于打开了公寓的门,发觉比起他对生活的渴望来,他的客厅实在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