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文学作品 > 桐花季节 > 第六章 关于人字的写法

第六章 关于人字的写法

看我们家那位满嘴雪糕的书法家,想到他将来也能这样出息,该多好啊!

当大夫的夫人,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自然关心老总的身体健康,所以,才如此叮咛,他也就不好太见外了。不过,这个年轻人很懂礼貌,也很有分寸,既不是他们家饭桌上的常客,也不是稀客。既不觉得他来得太勤快,有所企图,也不至于感到他冷落或者隔阂,显得生分。我认为帅哥能做到如此得体,适度,和他从小练书法,运笔落墨,揣摩得比较透彻,因而借鉴到为人处世上,才能有如此炉火纯青的表现。

说实在的,帅哥能得到这份差使,很大程度上获益于他的书法。一个人字写得好,就像有一张让人看得很舒服的面孔。潦草得像鬼画符似的字,东倒西歪像喝多了老酒的字,如果是一张求职信的话,首先不会给录用者留下好感,拿不到印象分,事情就砸锅一半。我之愿意让我们家的第三代练毛笔字,潜意识里也是有为他将来立身处世着想。帅哥就是因为一手漂亮的字,才当上首长秘书的。

老板说,听喇喇咕叫唤,还不种地呢!坐下,倒酒,让你吃,你就吃!五六十年代,我也给首长当过秘书,下乡蹲点,一个热炕头上滚呢!这位老总是从区、县、专署、省一级一级跌打滚爬上来的,始终保持大地之子的本色,因此,言词中总带有乡土文学的风格。

写好字的人,不一定当秘书,但当秘书的人,必定写一手好字。那时,这位老总刚把他的一位得意的秘书,栽培到更高的位置上去。组织部门挑了好几个候选人,让老总亲自决定取舍。其中有刚从大学分配来的他,没有后门,没有推荐,只是因为字写得还算赏心悦目,作为备胎,压在最底下,一块送呈上去。因为做老总的贴身秘书,是个令人觊觎的位置,通过关系想谋到这个有权有势差使的人,大概不止一位。而且,公司内部各派势力,也想在老总身边按上一名自己人。老总翻着翻着一大沓子材料,眉头皱成个疙瘩,嘟哝着,又来他的乡土文学了:怎么尽是些拉架的瓜秧子,霜打的蔫茄子啊?

当时,他对夫人的这番盛情,有些犹豫,不合适吧!

管人事的副总有些紧张,一个劲地擦额头的汗。

他除了上述种种公务外,还有一条,是老总夫人私下对他的布置:小帅,我们家有个南方保姆,菜烧得还算可口,不会嫌多做一个人饭的,以后,你送老总回来,就留下一起用晚餐,一点也不用客气。这样,省得他一人喝闷酒,可以控制他喝得不那么多,因为他心脏不十分好。于是,他连业余时间也得搭上,有什么办法呢?我用京剧《苏三起解》里崇公道的话,来安慰他,为人莫当差,当差不自在。

忽然,他抬起头来,眼睛发亮:这张履历表上的字,是照片上这个俊小伙子写的嘛?

现在,他几乎与书法绝缘了,进入政界,走上仕途,在国家的一个很大的公司,为一位级别挺高的领导同志做秘书。因为是公司,所以人前背后,都叫他老总。这位总经理要用好几个秘书,还是官场习惯,有大秘书,有小秘书。帅哥的任务是:准备讲稿,草拟批示,代为画圈,打发来访,陪同视察,宴会应酬,跟包随从,马前鞍后,是属于那种全天候的贴身秘书,这足见其被信任,也可知他的忙碌程度。因而,他从此再没有时间接触笔墨宣纸了,我们为他惋惜过。然而,一失必有一得,这份差使还是很让别的同事侧目而视的。

应该是。

我们全家都叫他帅哥,因为他姓帅,人也长得帅,是一个很拿得出手的年轻人,在如今倘不是土匪气,就是脂粉气的男孩子当中,小生而不奶油,不让人打心眼里往外发腻而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诚属难能可贵。

哦哦,细看表上奖惩一栏填写的内容,老总如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奇起来,乖乖,还正经是位书法家咧!说到这里,一拍大腿,我就是不赞成到处题词,字写得像狗爬,还动不动四六句,狗屁不通。看来,我也该练练字了,就不信拿锄的手,写不好字,超不过他们。

他一笑,摸摸吃雪糕的未来书法家,那得吃点苦!显然是他的经验之谈了。

管人事的副总还不心领神会嘛,正好,他也不愿意老总太受某一派的影响,就选了这位毫无背景的帅哥。不用说,奉命报到,正式上班。没几天,给他分了房,没几天,给他定了级,又没几天,让他缴五张照片办护照,领制装费,跟老板出国……好事如同天上掉馅儿饼一般砸得他晕头转向。

我们对这位早先是人们心目中的书法神童说:正在教小家伙写字!希望将来能像你一样出息。

帅哥告诉我们,老总虽是庄稼人出身,还屡有村干部那种做派,譬如拍大腿,譬如爱蹲着,譬如骂脏话,譬如喝汤,一定要像日本人吃面条那样,发出吸啜的声响。这些,除了他太太,他女儿,敢说他一句半句,别人是绝不能非议的。他这种土地的感情很执着,谁碰他,谁倒霉,但是,他不像别的工农干部那样拒绝,嫌弃,憎恶知识分子。头一次跟他出国,在飞机上,闲来无事,竟对身边他所说的俊小伙不禁感慨,你爹你妈真会生你,看来,地好,还得种好;种好,还得水肥跟上,要不也就只能收一些歪瓜裂枣!然后拍拍他肩膀,给他鼓劲,好好干,小伙子!帅哥形容当时的感受,觉得老板像庄稼人喜欢牲口,拍打一头骡子或者牛那样,落手很重,但很亲切。

他这样叫,其实不是我外甥,而是我当教师的妹妹,教过的一个很出息,也很得意的学生,顺着她的孩子这样称呼下来,表示亲切。现在,凡懂事的年轻人,嘴都乖,生活在使一代人比一代人变得聪明的时代,他也称得上是佼佼者了。在小学时,得过全国少年书法大奖,在中学时,曾经代表某省市参加书法大赛,获一等奖,还到过日本,作为少年书法家,在那里表演过他的行楷篆隶。

帅哥在北京求学的那阵,因我妹妹嘱咐过,要我们对这个在京城举目无亲的学子加以关照,无非礼拜天来打打牙祭,逢年过节一块儿去郊外游逛。后来,他留在北京这家国营大公司里做首长秘书,若有什么大的事情,急需要找人商量,又等不及回老家请示,自然就先跑到我这里来,帮他拿拿主意。

舅,舅妈!来人进门热热乎乎地叫着。

他坐定了,来不及寒暄,就直奔主题。说,舅舅舅妈你们看这件事,我该怎么办?

不过,随即我也想开了,不值得跟她一般见识。中国人,最带普遍性的一种精神上的弱点,就是远来的和尚会念经。看一看文坛上那些崇拜洋和尚,洋菩萨的同行,那种五体投地,如聆佛音,磕头如捣蒜的样子,便可知大概。

什么事?

我老伴说,来得正好,这才是真正的书法家。言外之意,我是二把刀了。

唉——这年轻人本来很有主见,看他面有难色,大概比较麻烦。

只好随他便了,连忙开门,但一看进门的这位来访者,笑了。

是这样,他说,陈大夫——

她一质疑,我倒没底了。幸好,这时门铃叮咚一响,意味客人光临,趁此我就把我解脱。没想到,小家伙比我还早离开课桌。尚未宣布下课,他就自作主张,去冰箱里拿出雪糕大嚼,简直岂有此理!现在的小孩,一是惯得不成样子;二是也不知从哪学得鬼精鬼灵,他知道我忙于应对进门的不速之客,一定不会为他这一点点犯规动作,而向他亮黄牌的。

谁是陈大夫?我问。

老伴好意地提醒我,你可别误人子弟,是你解释的这样吗?

就是我们老总的夫人,挺好的,真是对我挺好的一位阿姨,她那天把我叫到老头子的书房,单独和我谈话,要我认真地考虑一下,因为,她们家的思思——

这高出来的一点,自然就代表了,我也不知我说得对不对?

思思又是谁?我问。

为什么没有眼睛,鼻子?

你让人家说下去,别打岔行不行!我老伴让我闭嘴。

《说文解字》我没学过,真拿他这个问题没辙。考虑到我的权威,便想当然地告诉他,人总得有个脑袋吧?我记得人是个象形字。

思思说了,如果她要找对象,最起码,也得像她爸爸秘书这样的。她说,我的头发很像一位英国演员修葛兰,帅呆了。陈大夫认为,不可能让一个女孩子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她已经喜欢上你。因此,她不得不和我谈谈她女儿这个非常明确的暗示——

得得,我拜托她不要干扰我的教学,然后,我让这位未来的王羲之或王献之,必须掌握住写人字时,撇要高于捺的要旨,但他又反过来问我,为什么要高出那么一点点?不高不行?

我打断他,帅哥,麻烦你把来龙去脉,说得更清楚些。

她挺满足,还挺知足。无论如何这是小孩子开天辟地头一次,拿毛笔写字,写到这样子,应该说是相当不错啦,要看到成绩!焉知他将来不会成为二王?

老伴凭她女性的直觉,立刻明白底里,抢白我一顿:这还不清清楚楚嘛,他的老总家有位公主,这位公主抛彩球了,想招他为驸马爷。

好个屁,我把她顶回去。

于是,大家沉默。

老伴走过来一看,马上赞扬,写得很好吗!

小家伙老看如今电视里的连续历史剧,很在行地问,叔叔,你要当驸马,怎么不戴那种插上花的官帽呢?

不对!小伙子,这不是搭房子,两根木头要顶住才牢靠的。

去去,老伴不让他插嘴,然后,她问了帅哥几个问题:

他很快又写了一次,两笔倒是挨紧了,但像两支冰棒的木棍,齐头架在那里一样。

这个思思,怎么样?

我给他示范一次,看见没有,这样一撇,这样一捺。应该说:人字的这两笔,大有讲究。撇,藏锋回转,笔触由粗而细,笔尖由低而高,余波所至,一气呵成。然后,捺,一波三折,如江水出峡,浩浩荡荡下来,到极致处,重重一击,声势雷霆,潇洒收笔。我认为,写毛笔字,也寓涵一点做人的哲学。

很一般。

他也笑了,这是八。幼儿园也教孩子识字的,他能分辨出人,八,入。

你对她的感觉呢?

我对他敷衍了事,哭笑不得,问他,这是人嘛?

也是很一般。

他见我态度坚决,好,好,表示让步,坐回到桌子跟前,拿起笔,往左一笔,往右一笔,交卷。

你能不能说得具体些!

那不行!

真的,除了很一般外,我说不出别的。

吃了再写,行不?他同我开谈判。

她喜欢上你,那你喜欢上她没有?

我拦住了他,慢,写好再吃。

问到这样赤裸裸,帅哥只有摇头,显得有点为难,找不到适当的措词。还是那句老话:反正,很一般一般的。

他见我不反对,马上放下笔,要到冰箱去取。

严格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太正常也太一般的问题,不会杀你的头,不会要你的命,人家当妈妈的只是同你商量,想把女儿嫁给你,你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似乎应该不那么费难的。但具体到这个前景不可限量的年轻人来说,实实在在成了个很不一般的问题。

可以。适当的物质鼓励,即使在计划经济时代,也是允许。何况如今商品社会,我让他写字,他要求吃雪糕,这种交换,已经是大势所趋,能不答应吗?

他摇头的时候,那飘洒的头发,还真是有点像修葛兰。

那答应我吃雪糕!他还没写,先提出写人字的条件。

帅哥接着苦笑地向我们透露:陈大夫想得就更远了,她说,如果你们能在一起的话,老总就不能把你留在身边,他使你使得很顺手,放你走他会很痛苦。但这是党的规矩,直系亲属必须回避的。不过,为了思思,他不通也得通,说了,美国分公司那边的头,也快到点了,把你提拔起来,到那先当一阵副手,然后再回公司负责一个部门,就名正言顺了,那时他也退到二线,无所谓避嫌了。可陈大夫说,你跟思思到纽约去,离我太远,要是能长期安排在香港的话……

跟一个六岁男孩,没法搅这个理,但我坚持他一定先写人,不写一。其实,横来直去,固然简截了当,痛快麻利,但一点弯也不会拐,不懂得曲折迂回,刚柔并济的道理,难免要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碰钉子。我哄他,你试试看。

于是,我们又沉默了,这还真像电视连续剧,一环套一环,丝丝入扣,都安排停当了。我也不知该说还是不该说,忍不住问了一声:

他反驳,写不好人字,就不是人了嘛!我就爱写一。刷刷刷,他一连画了好几个横道。看!

他们不知道你有女朋友?

我对他说:你是一个人,怎么能连人字也写不好呢?

帅哥说:对他们来讲,这算回事嘛!

这当然是废话,但不是没有道理。初执羊毫,横和竖,要比有弧度的撇和捺,容易把握。从字的间架结构来说,人字,虽两笔,可不是那么简单地就能摆布得匀称和美观。但我认为,学龄前儿童,初次提笔学写,跟他讲“永字八法”是早了一点,不过,打基础,人字却是应该先练起来的。

我老伴掠我一眼,我也意识到有哪壶不开提哪壶之嫌,便招呼吃完雪糕的第三代,该接着写他的字了!

他说,没有一字好写。

还写人字嘛?小家伙问。

我问他为什么?

当然了,让叔叔给你写出个样子来,你照着学!

他说,不写这个字。

帅哥笔下的这个人字,一看就是受褚遂良《雁塔圣教序》或《孟法师碑》的影响,童子功确实不同凡响,那一撇,大刀阔斧,遒劲有力;那一捺,泰然自若,余味无穷。由此可见,一撇要没有一捺的坚定支撑,那么,这个人字能不能稳稳地站住,还大有疑问呢!

第一个字,就是一撇一捺的人字。

我说,人字难写。

我教我们家的第三代,一个十分调皮的六岁男孩,学写毛笔字。

帅哥感慨系之,做人那就更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