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哪儿?”
“有个双胞胎妹妹,别的没有。”
“三万光年之遥。”说罢,她神经质地笑笑,把姜汁啤酒的酒杯拨到一边。“说家里人坏话,的确不大地道,心里不是滋味啊。”
“兄弟姐妹?”
“不必在意。任何人都肯定有他的心事。”
“算是吧。”
“你也?”
“像是不大喜欢她?”
“嗯。时常狠狠捏住刮脸膏空盒落泪。”
“在某处活着,有贺年卡来。”
她看上去笑得很开心——像是很多年不曾笑过。
我点点头。“母亲呢?”
“喂,你干嘛喝什么姜啤?”我问,“总不至于戒酒吧?”
“父亲五年前死于脑肿瘤,很惨,整整折腾了两年。我们因此把钱花个精光,分文不剩,而且整个家也来个空中开花,七零八落。常有的事,是不?”
“呃……倒有这个打算,算了。”
她笑着点燃香烟。吐三口烟的时间里,她只是默然注视着拼接桌面的板缝。
“喝什么?”
“首先,早晚总得向人讲起;其次,我不会再讲给任何人听了。”
“冰透的白葡萄酒。”
“为什么?”
我叫来杰,点了另一瓶啤酒和白葡萄酒。
“不过还是说出为好。”我说。
“我问你,有个双胞胎妹妹,你是怎样感觉的?”
对此我决定不予回答。
“噢,像有点不可思议。同样的脸,同样的智商,戴同样规格的乳罩……想起来就心烦。”
“想当正经人,而且相当认真。谁都如此吧?”
“常被认错?”
她想了十五秒。
“嗯,八岁以前。八岁那年我只剩下九根手指,就再也没人弄错了。”
“你是正经人?”
说着,她像音乐会上的钢琴家全神贯注的时候一样将双手整齐地在桌上并拢,我拿过她的左手,在低垂的灯光下聚精会神地看着。那是一只像鸡尾酒杯一般的凉冰冰的小手,四根手指令人心情愉快地并列在一起,极为自然,俨然如与生俱来。这种自然程度近乎奇迹,至少比六根手指并列在一起远为得体。
“正经人不跟人家讲自家的琐事,对吧?”
“八岁时小拇指夹进电动清扫机的马达,一下子飞掉了。”
“为什么?”
“如今在哪?”
“不想说。”
“什么?”
“父母在哪儿?”
“小拇指呀!”
我把杰拿来的啤酒倒进杯子。
“忘了。”她笑道,“问这种话的,你是头一个。”
“闻味啊!就像阔佬能闻出阔佬的味道一样,穷人也能闻出穷人的味道。”
“会意识到没有小拇指?”
“怎么知道?”
“会的,戴手套的时候。”
“可我家穷酸得多。”
“此外?”
她继续用吸管头搅拌姜汁啤酒。
她摇摇头。“说完全不会是撒谎。不过,也就是别的女孩意识到自己脖子粗些或小腿汗毛黑些那种程度。”
“啊,要是气派加没钱,会乐出眼泪的。”
我点了下头。
“你家一定很气派吧?”
“你干什么?”
她嗤嗤地笑。
“上大学,东京的。”
“我是经常感谢,感谢他仅有两只脚。”
“眼下回来探家?”
“嗯。应该感谢你父亲。”
“是的。”
“真这么认为?”
“学什么?”
“良好习惯。”
“生物学。喜欢动物。”
“说不清。我想那鞋肯定是一种什么象征。总之父亲每晚分秒不差地八点钟回来,我来擦鞋,然后跑出去喝啤酒,天天如此。”
“我也喜欢。”
“为什么?”
我一口喝干杯里的啤酒,抓了几枚炸薯片。
“哪里。父亲的鞋。家训:孩子必须擦父亲的皮鞋。”
“跟你说……印度帕戈尔布尔(1)一只有名的豹三年吃了三百五十个印度人。”
“这双篮球鞋?”她指着我的运动鞋,大为疑惑地问。
“真的?”
“鞋,擦皮鞋来着。”
“包括那只豹在内,人称打豹手的英国人基姆·科尔贝特上校八年时间里杀死了一百二十五只老虎和豹。还喜欢动物?”
“什么事?”
她熄掉烟,喝了口葡萄酒,心悦诚服似的望着我的脸:
“绝不至于说了不算。有事晚了点儿。”
“你这人真有点与众不同哩!”
“以为你不来了。”我坐到她身旁时,她不无释然地说。
(1) 印度东北部比哈尔邦的城市。
她看上去不大舒适似的坐在杰氏酒吧的桌旁,用吸管在冰块溶化殆尽的姜汁啤酒里来回搅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