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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将马类投入战争,起初不甚理想。人骑在光溜溜的马背上,随时可能掉下来。自从制造出了马鞍,特别是出现了马镫,将士与战马才相得益彰,真正形成合力。将士们稳坐鞍桥,双足紧踏铜镫,腾出双手挥戈拼杀,又可借助马的神速远距离奔袭,攻其不备,以突然性取胜。毫不夸张地说,马匹负载力+牵引力+四蹄飞奔的速度,几乎就是一个国家一支军队战斗力的全部了。

马嚼子冷冰冰勒进了嘴里,野马才恍然醒悟到,千万不可招惹自称“万物之灵”的人。马嚼子,这一项发明,实在说不上是对科学技术的什么贡献。一截小铁链子,左右两头系在马笼头上,又与缰绳相连接,只消拉动缰绳紧勒马嚼子,马奇痛难忍,不得不顺从就范。事情就是这么粗暴又简单,一个动物族群就此被征服了,一代又一代服服帖帖听命于人的役使。

北方游牧民族更胜一筹,率先以骑兵取代战车,大幅度提高了机动性与综合战斗力,以五万铁骑踏平大半个欧罗巴。蒙古骑兵每人要携带三匹马——一匹乘骑,一匹驮载给养,另一匹是空马,留待冲锋陷阵时使用。先后打败十万欧洲盟军与日耳曼、波兰、法国联合组成的宗教骑士团,令西方世界瑟瑟发抖。

好啊!这些骣马,正如活在二十世纪的古代野马群,生理上心理上获得彻底解放,“咴!咴!”啸叫几声,高高蹦起空踢后腿,或是连续做出直立动作,以显示它们如何意气风发、如何激情四射。面对人类这个动物族群,野马群本应当具有十足的优越感,它们丝毫无求于人类,也绝对不会羡慕人类的生活乐趣和一切物质享受。谈论起人类,它们不免居高临下,而又带有些许同情心说:“这些直立行走的人,像畜牲一样凑合着活在这个世界上,也只能是好自为之吧!”

历代军人们莫不以“戎马一生”为荣耀,马类与人共同战斗,而最终血洒疆场,战马则更毫无保留地奉献出一张完整的马皮,以成全将士们“以马革裹尸还葬”的豪迈誓言。

通知规定,送缴上来的必须是骣马,所有装具一律取下,包括缰绳、笼头、马辔、马鞍、马镫等等。马蹄铁早都跑掉了,来不及换钉新掌,一律是光着脚的。也就是说,除去臀部的火印无法取下,为了驭使马匹而强加给它们的大大小小一切器物全都得以解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