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古代战争反映到人们身上的光辉与荣耀相比,近代战争似乎是在昏天黑地中进行的。现在为了鼓舞士气,也有一些骑士头衔和勋章,不过这些东西都乱发一气,没有军人和非军人之分。还有匾额、伤兵医院和诸如此类的东西。然而在古代有巍然屹立在获胜地点的胜利纪念柱,有献给烈士的颂词和纪念碑,有奖给个人的花冠和花环,有被后来的世界各国的明君英主们借用的大元帅这一头衔,有凯旋将帅的胜利游行,有军队复员时的大犒赏,凡此种种,都是能够鼓舞勇气的举措。然而,最重要的是,罗马人的凯旋式并不是炫耀、浮华,而是一种最明智、最崇高的制度,因为它包含着三项内容:将帅赢得了荣誉,国库因获得战利品增加了财富,军队得到了犒赏。然而那种荣誉也许不适合君主国家,除非把荣誉归于君王本人或王子们。罗马皇帝时代的情况就是那样,因为罗马皇帝们亲自带兵打了胜仗才给自己或皇子举办真正的凯旋仪式,如果是臣民们打了胜仗,仅仅给将军赏赐胜袍和锦旗而已。
做海上霸主就等于建立了一个小帝国。西塞罗在写给阿蒂克斯的信中谈到庞培对抗恺撒的情况:“庞培的计划是地地道道的地米斯托克利式的,因为他认为谁掌握了海洋,谁就掌握了一切。”毫无疑问,庞培要不是因为有恃无恐地离开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他一定会把恺撒搞得筋疲力尽。我们且看看海战的成效。亚克兴海战(10)决定由谁称霸世界;勒班陀海战遏制住了土耳其的强大(11)。海战最后决定战争胜负的例子不胜枚举。不过这是在君王或国家把他们的安宁建立在海战之上的情况下造成的。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谁有了制海权,谁就有了极大的自由,战争要大打还是小闹就由他摆布了。然而,陆上的强国却往往陷入窘境。毫无疑问,今天我们欧洲的海上优势(这是大不列颠王国得天独厚的一点)是巨大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大多数欧洲国家不是完全地处内陆,而是大部分领土临海,另一方面是因为东西印度的财富似乎大部分非海上霸主莫属了。
总之,就是殚思极虑,正如《圣经》所言,谁也休想把人体这个小模式里的“身量多加一肘”(12)。然而在国家这个大框架里,国君和国家有能力使他们的国家拓宽增大,因为通过引进上述的一些法令、宪章和习俗,他们可以给子孙后代和继承人播下强大的种子,然而这些事情一般不被人注意,只好听其自然了。
不锻炼,身体就不会健康,不管是人体还是政体。对一个国家而言,一场正义和光荣的战争无疑是真正的锻炼。同室操戈就像害病发烧,而对外战争则像锻炼发热,有利于保持身体健康。因为太平无事,精神就会萎靡,作风就会败坏。不管战争对国民的幸福关系如何,毫无疑问,对于国家的强大而言,大部分民众枕戈待旦是有好处的。一支不断行动着的久经沙场的部队(虽然是财政上的一大负担)就有力量发号施令,或者至少名震邻邦。西班牙的情况是有目共睹的。因为西班牙在某种程度上有一支几乎连续转战达一百二十年之久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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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而来的问题就是,一个国家要有法律或习俗提供发动战争的正当理由(这是可以找出来的)。因为人性中就带着那种正义感,除非至少有一些特殊的依据和缘由,他们是不会参军作战的(它会引发很多灾难)。土耳其人把推广他的法律或教派作为一种近便的战争理由,这种理由什么时候都可以使用。罗马人虽然在开拓帝国疆域完成后,把这种任务看成他们的将领们的光荣,但他们从来没有把这一任务看成发动战争的唯一理由。因此,凡是发愤图强的国家首先要有这样的素养:对于侵犯要敏感,不管是对边民、商人还是对政治使节的侵犯。对于挑衅不能坐视太久。其次他们必须严阵以待,对他们的盟邦给予援助。罗马人一直就是这么做的。如果盟邦与其他国家还有防御同盟,该盟邦遭到侵略,分别向各个国家求援,罗马人总是一马当先,不会叫他国争功。至于古人为了党同伐异、政体划一而宣战,我看没有什么正义可言。罗马人为希腊的自由而作战,斯巴达人和雅典人为了建立或推倒民主政权和寡头政治而战,还有外国人以正义或保护为借口发动战争,要把他国臣民从专制和压迫下解救出来,等等。一言以蔽之,哪个国家希望强大,它就得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可以兴兵的任何正当理由。
(1) 参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13章第31节和第32节:“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它的枝上。”
然而,一个国家要称霸,要强大,最重要的是它要把军事奉为国民的主要荣誉、主要教养和主要职业。我们前面谈到的事情只不过是军事能力而已。如果没有意向和行动,能力又算什么?罗穆卢斯(9)死后(据传说或杜撰)给罗马人留下遗言,要他们首先重视军事,这样一来,他们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帝国。斯巴达的国家结构完全(虽然不怎么高明)是根据这个目标组织的。波斯人和马其顿人也这样辉煌过一个阶段。高卢人、日耳曼人、哥特人、盎格鲁-撒克逊人、诺曼人或其他民族也曾称雄于一时。土耳其人直至目前还是这样,不过已经江河日下了。在信奉基督教的欧洲实际上只有西班牙成就了霸业。人人都在他最专注的方向得利,这是一目了然的事,不必多说,一点就通。还有,不爽爽快快地崇尚武力的国家别指望强大会掉进嘴里。话又说回来,那些锲而不舍地崇尚武力的国家(如罗马人和土耳其人的所作所为)在创建奇功伟业,这是时代最明确的启示。而在某一时代尚武的国家,不仅一般能在该时代强大,而且在它们的尚武活动日渐衰微后,还能维持很长一段时期。
(2) 提格拉尼斯(Tigranes,前96—前55年在位),他狂妄地自封为“王中王”,被罗马大将卢库勒斯(Lucullus)用一支小部队完全击败。
毫无疑问,需要久坐的室内技艺和精密制作(需要手巧,不要臂强)的性质就与尚武精神背道而驰。一般说来,凡是好战的人都有点儿游手好闲,喜欢冒险,讨厌劳作。如果要保持他们的活力,就不可过分破坏他们的爱好。因此,斯巴达、雅典、罗马等一些古代国家使用奴隶从事制作,有很大的好处。然而奴隶制却被基督教法律基本废除了。一条最近似的办法就是把这些手艺活大都交给异族人去干(为了这一目的,他们就更容易被接纳),而把大多数本族平民限制在三种行业上:耕种土地,当自由仆役,做强劳作工匠,如铁匠、泥水匠、木匠等,职业军人还不算在内。
(3) 克罗伊斯(Croesus,?—前546),吕底亚末代国王,敛财成巨富。
要千方百计地使尼布甲尼撒的王国的树干粗大到足以支撑枝杈的程度。(7)也就是说,君王或国家的本族臣民跟他们统治的异族臣民要比例适当。因此,凡是慨允异族人入籍归化的国家都适合成为帝国。据认为,一个小小的民族,以世界上最大的勇气和策略可以拥有太广的版图,这种局面可以维持一时,但会突然土崩瓦解。斯巴达人在异族归化这一点上是非常苛求的,因此,他们固守自己的地盘的时候,地位是巩固的,一旦扩展开来,便显得枝大干小,就突然烟消云散了。在这一点上,从来没有任何国家像罗马人那样开通地把异族吸收进来,罗马人做得很恰当,他们变成了最大的帝国。他们给异族人入籍权(他们称之为“公民权”),而且在最大限度上给予这种权利,不仅给他们“贸易权、婚姻权、继承权”,而且给他们“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这些权利不仅给予个人,而且也给予全家,甚至还给予全市,有时候是全国。再加上罗马人有殖民的习惯,罗马人的秧苗就被移植进异国的土壤里去,把双方的法制合为一体,你会说不是罗马人扩散到全世界,而是全世界扩散到罗马人中间,这才是可靠的强国之道。有时候我们对西班牙惊诧不已,西班牙本民族人数十分有限,他们怎么占领了这么广阔的疆土?不过,毫无疑问,整个西班牙领土是一棵大树,远远胜过最初的罗马和斯巴达。再说,虽然他们没有放开让异族人入籍的习惯,但他们有与之近似的办法,那就是几乎是一视同仁地雇用各国人当他们的普通士兵,甚至有时候还担任高级将领。不过似乎现在他们意识到了本国人口的不足,这一点从现在颁布的国是诏书中有所反映。(8)
(4) 梭伦(Solon,约前638—约前559),古雅典政治家、诗人,所谓希腊“七贤”之一。他访问克罗伊斯的记载在很多方面具有神话色彩。
还有一种情况(这种情况据我所知,几乎是英国特有的,也许除了波兰,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也是不可忽略的。我指的就是贵族和绅士的仆从都是自由人:他们在从军作战方面绝不比自耕农逊色。贵族、绅士气势如虹,随从如云,热情好客,一旦蔚然成风,无疑会有助于武功的强大;相反,贵族绅士生活封闭拘谨,就会导致军力贫弱。
(5) 犹太人的祖先雅各临终前把儿子叫来,预言将来之事。他说,犹大是只小狮子,以萨迦是头强壮的驴。参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49章。
一片武力强盛、土地肥沃的国土。(6)
(6) 原文为拉丁文。引自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第1卷第531行。
奋发图强的国家必须小心,不可使贵族绅士增长过快,因为这会使普通臣民沦为雇农贱民,胸无斗志,实际上只不过是贵族绅士的一名劳工而已。就像你在幼树林里看到的情况一样,如果你让幼树长得过密,你就永远不会有一层井然有序的林下灌木林,有的只是一片杂乱无章的灌木丛。同理,在一个国家里,如果绅士太多,平民就显得卑贱,而且你会遇到这样的局面,一百个人中连一个宜戴头盔的都找不出来。对于军队的中流砥柱步兵来说,尤其是这样。所以,就会出现人口众多、力量微弱的局面。我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把英法两国加以比较就最清楚不过了。两国之中,英国领土较小,人口较少,却一直是法国的一个劲敌。这是因为英国的中间民众都能成为优秀的士兵,而法国农民却办不到。在这一方面英王亨利七世的做法(我在他的传记里已经详尽地谈到)用意深远,令人钦佩:他为农庄和养殖户制定了一个标准。也就是说,让耕者有其田,使一个臣民生活优裕,不至于落到受奴役的境地,而且要由主人扶犁,而不单单是雇工种地。这样就真的达到了维吉尔所描绘的古代意大利的特点:
(7) 参见《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4章第10节:“我看见地当中有一棵树,极其高大。”
犹大和以萨迦的福分是永远不会相合的(5),所以同一个民族,同一个国家不会既是幼狮,又是驮驴。一个为苛捐杂税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民族永远不会变得英勇善战。但是经国家同意征收的捐税则不是那么挫伤人们的勇气,这倒是真的,低地国家的国税是有目共睹的。在某种程度上,英国的王室特别津贴也算一个例子。你必须注意,我们现在讲的是心力而不是钱财。因此,同样的捐税,无论是经过同意的还是强加的,对于钱财来讲是一码事,但对于勇气的作用就大相径庭了。因此你就可以得出结论,赋税过重的民族是成不了霸业的。
(8) 这里指的也许是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的特诏,鼓励婚姻,优待有六个子女的夫妇。
城郭、武库、骏马、战车、大象、重炮,如果民众没有英勇尚武的精神,凡此种种,只不过是披着狮皮的绵羊。不仅如此,如果民众胆小如鼠,军队数量再大也无济于事。因此正如维吉尔所言,“狼从不在乎羊有多少”。阿尔贝拉平原上的波斯军队好像一片茫茫人海,使亚历山大军中的将领大惊失色,他们便来到亚历山大面前,要求他下令夜间偷袭,可是他的回答是,“他不愿意窃取胜利”。于是便轻而易举地打败了敌人。亚美尼亚王提格拉尼斯(2)统兵四十万,在一座小山上扎营,他发现罗马军队不超过一万四千,在向他逼近。他感到好笑,说道:“那些人若当使节人数太多,若来作战人数则太少。”没等太阳落山,他发现这支军队已大开杀戒,对他穷追猛打了。兵不在多而在勇的例子不胜枚举,因为人们可以断言,一个国家若要强大,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批英勇善战的人。有句皮相之谈说,金钱是战争的筋肉,如果萎靡阴柔的民众双臂的筋肉软弱无力,那种说法就不能成立了。克罗伊斯(3)向梭伦(4)炫耀他的金子时,梭伦说得好:“陛下,如果再来一个人,他是个比陛下更强的铁汉,那么他就成了这些金子的主人了。”所以,每个君王、每个国家,除非他们军队的战士个个优秀骁勇,否则一定要清醒地估计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如果有些君王具有充满尚武精神的臣民,他们也应该清楚自己的力量,除非这些臣民在别的方面还有缺陷。至于雇佣军(这是民众柔弱的情况下的补救措施),一切先例都已证明,哪个国家哪个君王若要依赖他们,他一时有可能展翅雄飞,但很快就会折翼雌伏。
(9) 罗穆卢斯(Romulus),战神马尔斯(Mars)三子,罗马城的创建者,“王政时代”的第一个国王。
国家疆土的大小是可以测量的,财政收入的多少是可以计算的,人口可以由户籍册来显示,城镇的数目和大小可以由地图标明。然而在国家事务中没有比正确估计国家的力量更容易出错的了。天国没有被比作任何大的果仁或坚果,而是被比作一粒芥子(1),因为它是最小的一种谷粒,但却有迅速生长蔓延的特点及活力。同理,有些国家幅员辽阔,却不能扩张称霸;有些国家只是块弹丸之地,却有成为强大帝国的基础。
(10) 公元前31年,安东尼在亚克兴海战中败于屋大维。
雅典人地米斯托克利的话由于过多地把功劳归于自己所以显得居功自傲,但如果全部用到别人身上,那就是一种严肃睿智的评论了。在一次宴会上,人们要他弹琴,他说:“我不会鼓瑟弄琴,但我能把一座小镇变成一座大城。”这番话(用一句比喻略加引申)可以表现出处理国务的人的两种不同才能。如果对谋士权臣进行一番真正的考察,倒是可以发现有(尽管很少)能变小国为大邦而不会鼓瑟弄琴的。但另一方面,人们也会发现善于鼓瑟弄琴却远远不能把小国变为大邦者,大有人在,而这些人却另有所长——能把一个伟大强盛的国家变得衰败凋零。的确,许多谋士、权臣用来赢得主子宠信和百姓敬重的下作伎俩充其量只是个鼓瑟弄琴的名堂。因为这种东西仅讨得人一时的欢心,自己也出了风头,但对他所效力的国家的繁荣与进步却贡献甚微。毫无疑问,也有些谋士权臣可以说是很能干的、“称职的”,有理事能力,不至于把事情办到盲人瞎马的境地,但他们绝无强国富民、振兴国运的本领。不过,且不管这些人是什么样的办事人,让我们谈谈事情本身,也就是国家的真正强大和达到强大的手段。这是一个英君明主经常要掂量的问题,其目的是不要自不量力而落得个螳臂当车的下场,也不要妄自菲薄而屈尊听从草鸡之言。
(11) 1571年,土耳其人在勒班陀海战中大败。
(1612年作1625年增订)
(12) 参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6章第2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