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生在威姆兰,所以对她来说,故事的开头要从威姆兰写起。她要向人们介绍养育她的地方。那里离城市很远,在那个村子,还保留着许多古老的传统与习俗。这里每年都会举办各种各样的庆祝活动,对于这些事情,孩子们都会感兴趣的。她还要告诉孩子们,在家乡,人们都是怎样度过圣诞节、新年、复活节还有夏至节的。在那个时候,人们都采用什么庆祝方式呢?就连自家的厨房、仓库、鸡舍、马厩、仓库的楼上和浴室都要精心布置。她打算编成一个大故事,然后跟孩子们一起分享。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写起来一点思路都没有。这些日子虽说只留在记忆中了,但现在她还是能清楚地记起。她想:“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还是应该回去一趟。”她离开家乡很多年都没有回去过,这次正好趁着写书,回去走一趟。不论自己在哪里生活,她从来都把家乡留在心底。即使外面的世界给她留下了美妙的回忆,但唯独在家乡度过的日子最快乐。可是,想要回家一趟,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以前的老房子已经卖出去了,房子的新主人也会高兴地欢迎自己,但她又不愿意为了想念旧事,跟不认识的人畅谈思念。因此,当她一天的工作做完,人们都已进入梦乡,她才到老屋那儿。
她已经做好了放弃的打算,可是用自己的语言来描写瑞典的美,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想到这里,她又没有勇气放弃这个计划。最后她忽然想道:现在写不出来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久居城市。要是能到乡下去,看看森林和田野,说不定就文思泉涌了!
“回家”的感觉太不可思议了,这实在出乎她的意料。她坐在马车上向自己家乡驶去的时候,觉得自己一分钟比一分钟年轻。一瞬间,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了,而是一个穿着短裙,扎着金辫的妙龄少女。坐在马车上看着故乡,依旧是记忆里的样貌。此刻,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们都兴高采烈地迈着轻快的步子,在自家门前准备迎接。就连那年老的女佣也从厨房跑到窗前,看看是谁坐马车回来了!尼罗和弗利亚以及另外的两条狗,也会朝她跑过来,围着她又蹦又跳!离家乡越近,心情越激动。
“我现在连一个字也没能写出来。还是放弃吧,像之前那样写写神话故事!”
秋天已经到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家里的生活绝对不会无聊。路途上,村民正在地里收获马铃薯,自己家也是。收获的马铃薯,晒干后会磨成马铃薯粉。秋日里总是风和日丽,自家的果园早已果实累累,应该去收获了!田地里的橄榄菜也可以收获了!蛇麻草也可以收获了!苹果也已经成熟了!家中进行的大扫除也都要做完了。秋日里集会的日子临近,在这个日子开始之前,大家都要进行彻底的大扫除。对佣人来说,那可是非常热闹的日子。大扫除过后,从自家厨房出来,光滑干净的地面,铺满了松枝。墙壁粉刷得雪白,挂着的铜器擦得锃亮,看着这些,精神也为之一振。
可是,境况却峰回路转。尼尔斯想起自己和雁群一起飞行那一年,有一位女作家想要写一本适合学生阅读的关于瑞典情况的一本书。她从耶稣诞生日一直到第二年的秋天,只是想着这个计划,却只言片语也没写出来。最后灰心地对自己说:
集会过后,人们又要忙碌起来,他们开始剥亚麻皮。在田野里的亚麻,经历了三伏天后,表皮已经腐烂了。随后,村民将沤好的亚麻放在浴室,燃起炉灶进行烘干。亚麻烘干到一定程度,人们就把附近的妇女招呼到一起,她们坐在浴室前,将亚麻捣碎,去掉亚麻皮,抽出茎中又白又细的纤维。妇女们干活的时候,浑身上下落满了灰尘,头发、衣服上到处都是亚麻屑。但是她们毫不在意,仍然很快活,敲打声中混杂着欢乐的笑声。你从旁边走过,一定会以为屋子里发生了什么快乐的事呢!
他想完,飞到空中,转眼间伸出爪子一把抓住尼尔斯的肩膀,拿尖嘴啄他的眼睛。尼尔斯一只手用力捂着眼睛,另一只手极力使自己挣脱。用最大的声音喊道:“救命!救命!”边喊边想,自己这次是难逃厄运了。
整理完亚麻以后,就是烘烤硬面包和剪羊毛。如果女佣放假了,还得请另外的人。十一月到了,就该忙着腌腊肉,灌腊肠,杀鸡宰鸭,还需要用动物的血和大麦制作一种特别的面包。除了这些,制造蜡烛也是不可缺少的。另外,女裁缝也被请到家里来,编制毛线,缝制过冬的衣物。这个星期当中,全家上下,老老小小,全都添置了新衣,喜气洋洋。还有鞋匠也被请来了,为全家做鞋子。主人专门腾出一间小屋,让鞋匠工作。这些天,他忙着裁剪皮子,做鞋底,钉后跟和砸洞眼。
猫头鹰心中盘算着。
临近圣诞节,该是最忙的时候。在露西亚节那天,女佣身穿白衣,举着蜡烛,早上五点就到每个房间,给每个人送一杯咖啡。这也意味着在下个星期,大家不能睡懒觉。此刻每家每户都在准备着圣诞节的酒,还有腌鱼,为圣诞节做蛋糕以及进行大扫除。
“不要轻易相信这个小家伙对我不会造成威胁,还是再了解了解为好!”
这位女作家沉浸在对锅碗瓢盆的想象中,这些工具都是用来制作小饼干和面包卷的。
“不!我可不敢!你要我去捉老鼠,搞不好老鼠会反过来把我吃了!”尼尔斯答道。
当车夫按照她的指示停在林荫道的入口时,她才从回忆中惊醒。刚才还沉浸在烤面包的想象中,忽然又回到了现实,才发现这么晚了,自己还一个人坐在马车上。她从马车上下来,顺着林荫道走去,想一个人悄悄地故地重游。想起岁月流逝,现在和过去是多么的不同,虽说已经到达故乡,可是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地方,她正犹豫着要不要往回走。
猫头鹰说道。
“既来之,则安之吧!虽说不可能回到以前了,但这么晚过来,还是看一眼再走吧!”她这样想着,还是继续向前走着。每迈一步,心情沉重一分。她听别人说过,老房子已经破败不堪,面目全非。情况可能是真的,但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没办法 【注:庆祝“光”的节日,在圣诞节前的第十三天。】 看清楚,大概的样子跟之前没多大变化。那边是一个池塘,她还是孩子的时候常常在水面上放小船。父亲为了能让孩子有水面放小船而禁止人们垂钓。之前的那些主屋,长工的住所,还有马厩都在。长工屋顶有口大钟,现在还在那儿,那是用来提醒人们起床、吃饭的。大钟的附近还有一座风向标。主屋前面的树林已经长得密不透风,那时候父亲不愿意修剪,现在遮挡了视线,不过变化不大。
“当然可以了,不过这里跟以前还没法比。现在你想住这里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要以什么为生呢?你也要吃老鼠吗?”
房子门口有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树,她来到树底下,环顾四周。就在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一群鸽子飞过来,停在了她身边。鸽子一般是不会在晚上出来活动的,这时候能见到鸽子,简直让人怀疑。这些鸟真的是鸽子吗?一定是明亮的月光唤醒了他们,他们以为天亮了,所以从巢穴里飞出来了。但是后来他们迷惑了,不对劲啊!此时看到大树底下有个人影,因为好奇就飞了过来,情况是这样的吗?父亲还在世的时候,非常喜欢鸽子,所以家里养了一大群。只要有人提出要宰杀一只鸽子,父亲就会变得很生气。
尼尔斯没有回答猫头鹰的问题,自言自语地说。
这些可爱的鸟儿,从老家出来迎接她,这让她感到莫名的欣慰。这些鸽子在,足以证明这里曾经是多么美好的家园!
“我想搬到这里住,你看行吗?”
也许是父亲看她孤身一人回到故乡,怕她孤单寂寞,所以召集这些鸽子过来陪伴吧!
“这里以前是一个绅士的家,叫摩巴。你是哪位啊?”
脑子里回忆起往事,不禁潸然泪下。她在这屋子里度过了最快乐的日子。他们有着繁忙的工作,但在节日里仍会举办宴会来庆祝。辛苦了一天,晚上全家都聚集在灯下阅读德格涅、纽内贝里、连格林夫人和普勒梅女士的作品。他们种着粮食,也种着玫瑰、茉莉。他们一边纺着麻线,一边哼唱着民歌。他们钻研历史和文法,演过戏,写过诗。他们站在灶前做饭,但也学会了吹笛子、拉手风琴、弹吉他和小提琴、钢琴等。他们在菜园里种过甘蓝、芜菁、豌豆、四季豆等,但也有过种满苹果和梨树的果园,还有很多能够开花结果的树和草。他们虽然住在远离城市的乡村,但也知道很多口耳相传的神话及传说。他们穿着自家生产的衣服,过着一种无忧无虑、自给自足的生活。她认为这样的生活是最幸福的,无论什么地方,都没有人过得比这个更好。
猫头鹰思索着。
“多么怀念以前的日子啊!辛勤工作,生活愉悦。来到老房子,真不想就这样离开!”
“这个小玩意没有爪子,全身上下没有刺,但说不定他藏着比毒牙更危险的武器呢!如果要向他发起进攻,一定得先了解这个小玩意有没有什么厉害的地方啊!”
这些话从她自己口中说出来,她自己都觉得有趣。她转过身来,对着身边的鸽子说道:“你们帮我问一问我的父亲好吗?我在异乡漂泊好长时间了,他还愿不愿意让我回到这里,留下来生活呢?”
猫头鹰全神贯注地盯着在花园里游荡的小玩意。心想,这真是个稀罕玩意,看得眼睛都花了。他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就飞到地面上。尼尔斯开始说话时,猫头鹰正伸长了脖子仔细观察他,想把尼尔斯看个明白。
她刚一说完,一大群鸽子就一齐飞走了。抬头目送他们,他们一转眼就飞远了。整群雪白的鸽子就好像溶解在空中似的。鸽子刚消失得无影无踪,忽然从果园里传来几声尖叫。她赶忙跑过去,看见一个古怪的东西—一个小不点男孩,正站在那里和一只猫头鹰搏斗。她吓得一动也不敢动,可那个小男孩的叫声越来越凄惨,她才反应过来,连忙伸出手,从猫头鹰的嘴中把小男孩解救出来。猫头鹰逃到了树顶,可小男孩在那一动不动,站在石子路上对她说道:
“看他的样子,既不是松鼠,也不是小猫,更不是老鼠啊!这房子的情况我可了如指掌,住了这么久,我还真猜不出这是个什么东西!”
“谢谢你的帮助!即使你现在救了我,可猫头鹰还是在树顶虎视眈眈地看着我,我跑不了的!”
猫头鹰心里想着。
“是啊!你说得对。只是将猫头鹰赶走对你来说没什么用,不如让我送你回家吧!”
“是那个东西把老鼠吓跑的吗?那是个什么东西?”
虽说自己常常编写童话故事,可今天遇到这样一个真实的小人儿,能和他说话,真是太神奇了!不过遇到这样的事也是情理之中。在这月明星稀的晚上,散布在故居之外,有这样的奇遇也不觉得奇怪啊!
猫头鹰在秋日的夜晚都是这样的。这天他站在靠墙的大梯子上,注视着小碎石和草地,观察着老鼠的动向。但是,这个花园里连老鼠的影子都没有,令他感到奇怪的就是眼前出现了一个人形的小家伙,正在花园里溜达。
“跟你老实说吧!一整晚我都在想着怎么进到房子里去。要是你能把我带去一个安全的地方睡觉,我就不用回到森林里去了。”
“很高兴遇到你啊,猫头鹰先生。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什么人住在这里?能告诉我吗?”
“你是说让我带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这么说,你的家不在这里了?”
尼尔斯正想着,忽然听到头上轻轻一响,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头顶飞过。他注意到那是个小东西,比白桦树的树楂儿还小,停在了他身旁。那小玩意弓着身子,转过头看时,头顶有个亮点,像燃烧的火球那样闪闪发光,真是太神奇了。尼尔斯注意到那小玩意有着一张弯嘴,发亮的眼睛周围长满了羽毛,这时他才放心地说:
“你可能以为我是小精灵吧?虽说我现在就是小精灵的样子,但原来的我跟你一样是个人啊!”
“如果能像现在这样逍遥自在,随时想吃就吃,即使当一辈子小人儿,也没什么不好!”尼尔斯边吃苹果边想着,最后决定,自己留在这儿了!就让雁群到南方去吧!“可是我该怎么向摩田解释呢,自己决定不走了,就留在这里。跟雁群分开就分开吧,我以后只要学着像松鼠那样,提早准备一些过冬的食物,随便找个马厩或牛棚的角落住下,就不会冻死了!”
“这是真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么奇怪的事呢!你遇到了什么事才变成这样,能告诉我吗?”
尼尔斯抱起大苹果在草地上坐下,拿出随身带的小刀,一边吃,一边想:
尼尔斯将他这一路的经历向女作家娓娓道来。她听着他的经历,越来越吃惊,也越来越敬佩,心里很是高兴。
院子里空无一人,尼尔斯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他走进花园,眼前的东西使他欣喜若狂。他爬上七灶树去摘果子吃,但是当他才摸到果子,就发现旁边的一颗野樱树上也是果实累累。他从七灶树上滑下来,然后爬上野樱树。但当他刚爬上去,又看到旁边醋栗树上挂着一串串紫红的果实。在这个花园里,到处都长满了醋栗、草莓和野玫瑰。不远处的菜地里,还长着橄榄菜、芜菁等。菜园里的蔬菜都是果实累累,看那豌豆,豆荚鼓鼓的,就算是小草,也都长着小穗。除了这些,在另一片草地上,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散发着迷人的果香。尼尔斯看得没错,大苹果正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呢!
“啊!他实在是太幸运了,能够骑在鹅背上,跟着一大群大雁,飞越全瑞典。眼前这个小人儿说的这些经历,正好可以让我写一本好书啊。我用不着费尽心思寻找素材了。这些故事太神奇了,一回到家乡,就能遇到这种好事。”
尼尔斯走进这座屋子的后院,那里像城市广场一样大。他穿过后院,里面又有一个院子,地上还铺着鹅卵石。正面是主人住的地方,两旁有厢房。穿过厢房,后面是一个树木葱郁的花园。正房的地方很小,并不引人注目,但周围却被高大的七灶树笼罩着,茂密的树叶,形成了一座围墙。尼尔斯觉得像是来到了一个以天为顶的华丽大厅。大厅上空呈现出美丽的淡蓝色,四周黄色的七灶树上挂着大串红彤彤的果实。绿油油的草坪在月光的照耀下,铺上了一层银白色的光。
她这么想着。
大雁们沿着克拉尔河一直飞到孟克法斯的大造纸厂。天逐渐暗下来,此时离菲力肯湖还很远,雁群就决定在森林中的沼泽地落脚。在这片森林中,这个洼地对大雁们来说无疑是一个过夜的好地方。但是尼尔斯却觉得这里又湿又冷,渴望有一个更好的地方休息。他刚才在天空中时,看到山坡下有一些民居,这时他匆匆地朝着房子走去。令尼尔斯意外的是实际路程比他估计的要远得多,他几次想折回原地,但走了没多远,周围的森林变得稀疏,树林边上还有一条大路。大陆两旁是美丽的林荫道,沿着这条小路,可以到达一户人家,尼尔斯朝那里走去。
此刻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想法:刚把自己回故居的事让鸽子转达给父亲,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得到结果,突然间就能在写新书上得到帮助,这是父亲在天之灵给她的庇佑吧!
十月六日 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