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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纽约风

我看到唐肯拐过路口出现在远方。他朝我挥手时,我正挂上电话。我吞下哽在喉头的一口气,将背包甩到肩上,对他微笑。眼泪收好,等你妈死了再哭吧,我心想。

酒吧的优惠时段提供买一送一,所以我们都帮自己点了两瓶美乐啤酒,第二瓶先寄着。我们交换了毕业后的近况。他最近刚写完一篇歌手拉娜.德芮(Lana Del Rey)的封面报导。我追问採访时的详细情况,他说拉娜.德芮受访时全程不停抽菸,还用自己的iPhone全程录音,以免她说的话被写成文章后,意思被曲解。我听了觉得很喜欢她这个人。

怎幺会?怎幺会怎幺会怎幺会?健健康康的一个人,怎幺会去看个医生就从胃痛变成确诊癌症?

第二巡啤酒上桌后,我供认自己有意搬来纽约,不过一边说着,我也充分意识到,正在说话的我其实是在演戏,内心佯装不知道一小时前才听说的消息。但我分明知道,不管我原本有任何打算,现在都化成了一场空,我八成得搬回尤金,就近陪妈妈接受治疗。心里藏了祕密,说话就开始语无伦次。忍住这幺重大的事情不说,实在有违我的个性。但在这种场合对一个几乎没有深交的人讲这种事,感觉很不恰当,而且我很怕才刚开口,我就会哭出来。

「你别太担心。」她说。「我们会看着办。你先去见朋友吧。」

唐肯很支持我搬到纽约,也鼓励我时机到来时可以再与他联络。我们互道再见后,我站在两小时前得知妈妈罹癌的同一条人行道上,抓起电话打给彼得。

我愣在原地,顿时觉得喘不过气。马路对面,有个男人走进了理髮店。餐厅的户外餐桌围坐了一群人,朋友们有说有笑点着饮料,同时其他客人正在考虑该点哪一道开胃菜。路上有人向行人讨菸,有人把衣服投进了烘乾机,有人在收拾狗大便,有人取消了约会。五月温煦宜人的一天,世界一刻不停地向前运转,只有我张口结舌,呆愣在人行道上,刚刚得知妈妈有极大机率会丧命在一个已将我所爱之人夺走的疾病手上。

「医生在我胃里发现肿瘤。」她终于开口,字字都像铁砧一样重重落下。「他们说是恶性的,但还不确定多严重,还要再做一些检查。」

我交往过的男朋友里,让妈妈也认可的,彼得是第一个。去年九月,彼得和他们第一次见面。当时,我爸妈準备去西班牙庆祝结婚三十週年,安排去程先到费城来停留几天;距离他们上次来东岸看我,已经时隔三年,而且这次还是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次。我下定决心要展现我对费城的了解,让他们刮目相看,让他们知道我虽然还年轻、做事还不周延,但至少已经能自给自足了。于是,我花了几星期调查市区最好的餐厅,订好桌位,也规划了艾金斯公园区的一日行程,打算带妈妈去看看韩国人聚居的街区。

电话另一头沉默了半晌,可见妈妈打这通电话来,原本是想安抚我,拖点时间,等我回家再说,但她现在考虑改变主意了。

彼得开车载我们去专卖豆腐辣汤锅的锺家吉(Jong Ka Jib)餐馆。妈妈才扫了一眼菜单,眼睛便为之一亮。尤金的韩国餐厅菜色没有这里丰富,她于是兴致勃勃地点起爸爸会喜欢的菜。当时彼得感冒方癒,她推荐他点蔘鸡汤──用塞了白米和人蔘的全鸡熬煮的鸡汤,喝了全身都会暖和起来。妈妈还点了「酥煎」的海鲜煎饼供大家分食,她在家也爱用这种做法,把煎饼边缘尽可能煎得酥酥脆脆。我一边喝豆腐辣汤,嘴里嚼着酥脆的厚片海鲜煎饼,一边告诉妈妈,附近听说有一间韩国三温暖,和我们在首尔去过的那间很像。

「如果出了什幺事,我宁可现在就知道。」我说。「瞒着我并不公平。」

「就连搓澡服务也有喔。」我说。

以往电话另一头,总有许多杂音干扰她说话,但她现在听起来,却像是在一个死寂的空间里说话。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在路边来回踱步。

「真的吗?搓澡也有?那我们是不是该去一下?」妈妈笑着说。

「宝贝,我们知道你週末在纽约。」她说。「我们原本想等你回费城再说。等你回到家,彼得也在的时候。」

「听起来不错。」彼得说。

「妈,怎幺回事?」

典型的汗蒸幕三温暖是男女分浴。进门之后,店家首先会提供宽鬆合身的浴衣给客人换穿,入内后有一个男女共用的交谊空间,客人可以在这里聊天放鬆。进入浴场后,标準做法必须脱光衣服全裸。彼得要是和我们一起去,就代表他和我爸爸初次见面不到一天,两人就要裸裎相对。

手机嗡嗡震动。终于,妈妈打来了。我连忙抓起背包,快步走到店外接电话。

彼得基于感谢,很认分地喝着妈妈推荐的鸡汤,同时东尝一口、西夹一点桌上的小菜,似乎乐在其中──有凉拌海带芽,即黏黏滑滑、拌了醋和蒜头的海带芽沙拉;有甜辣花枝乾;也有酱煮马铃薯,裹着蜜汁如奶油般软滑。这些全都是他与我交往以后,发现自己也爱的味道。我喜欢彼得的其中一点,就是他吃到美味食物时总会陶醉地闭上眼睛,似乎以为关闭一个感官,就能放大另一个感官的体验。而且他勇于尝鲜,从不会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老爱吃些奇怪噁心的食物。

我和唐肯其实很难说是多熟的朋友。他大我两岁,我们认识的时候,他是哈孚福德学院(Haverford College)的学长。我们两校之间有接驳车,学生可以自由选修两边的课程,也能参加友校的社团。唐肯是FUCs社(联邦美国演唱会系列社)的五名社员之一,他们这个社团专事接洽到校表演的乐团。当初我申请入社,是他替我背书,如今我也私心希望,他或许愿意再帮我一次。

「他吃饭很像韩国人!」妈妈说。

我比唐肯更早来到酒吧,他传来讯息告知会晚到约二十分钟。我趁空档打电话给妈妈,结果没人接听。「怎幺了???」我在讯息栏打完问号,按下送出键,心底涌现被人遗弃的感觉。我把背包扔进吧檯的高脚凳下,随手翻看店橱窗旁排放的唱片。

彼得一离席去洗手间,我爸妈立刻凑向桌子中间交头接耳。

当时,季节正要由春入夏,路上下班的行人多半脱下了外套,披在手臂上挽着。一股熟悉的渴望不知不觉在我体内窜起,那是一种想要撒野的冲动──随着白昼慢慢拉长,从早到晚在城市里散步,变成一件充满乐趣的事。你只想喝醉之后脚踩着布鞋在空蕩的街道上奔跑,把所有责任都抛向一边。但当时我却第一次感觉到,我应该抗拒这股冲动。我已经不再有暑假,也不会再有清闲的日子任我闲晃了。我应该接受不久之后,必须在某件事上做出改变。

「我跟你打赌,他看到浴场就会退缩了。」爸爸说。

巴士在接近傍晚时载着我抵达。唐肯提议在下东区一间叫「蛋糕屋」(Cake Shop)的小酒吧与我见面。酒吧位在地下室,也提供预约表演场地。我的后背包鼓突隆起,满满塞着这个週末来纽约会用到的换洗衣物。刚拐进亚伦街、準备走向酒吧时,我忽然觉得自己还真是邋遢,像个不成熟的青少年。

「我赌一百块他不会。」妈妈不甘示弱,槓上爸爸。

第二天,我们来到三温暖大厅,男女分开準备入内时,彼得一个劲儿地走向男士置物区,眼睛眨也没眨,丝毫没有迟疑。妈妈回头对老爸挤眉弄眼,露出赢家沾沾自喜的笑容,搓搓手指要老爸记得给钱。

妈妈愿意去看医生,肯定大有问题,但我始终没想过会严重到致命。恩美阿姨两年前才因结肠癌过世,妈妈不太可能也得癌症吧,闪电难道会连续两次击中同一个地方吗?无论如何,我开始怀疑爸妈有事瞒着我。

这里比我们在首尔常去的浴场小,浴池分成冷、暖、热三种水温,池子正对面是一排十来个莲蓬头,供女士入浴前坐在塑胶板凳上沖澡。另一头还有三温暖室和蒸气室各一间。我和妈妈淋浴后,并肩坐入最热的池子里,背靠浴池光滑的蓝色磁砖。浴场另外隔出一个角落,三个只穿着内衣的大婶在那里努力替客人刷背。室内温暖又安静,只有从天花板喷下的强劲水柱连续不断沖入冷水池中,搓澡大婶偶尔会拍打某个女人光裸的背,发出响亮的声音,除外别无其他声响。

妈妈很少看医生,她坚信小病痛迟早自己会好,觉得美国人太小题大作、太爱看医生了。而且,她从小就把这个观念灌输给我,以至于日后有一次,彼得吃了一罐变质的鲔鱼后上吐下泻,他妈妈建议我带他去挂急诊,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噗哧笑出来。在我家,食物中毒没有别的解法,吐一吐就是最好的办法。上吐下泻就像是成年礼。没冒过几次险,不会懂得吃,我们每一年起码会为此承担两次后果。

「你把阴毛剃掉了?」妈妈突然开口。

我坐上往中国城的巴士,心里有些郁闷。二月份时,也就是两个多月前,妈妈就说过犯胃痛,但我当时没有多想,甚至还嘻嘻哈哈开玩笑,用韩语问她有没有拉肚子:「설사있어요(Seolsa isseoyo)?」我特别记得腹泻这个字,因为它的韩语发音很像「骚莎」。语言嘛,发音或拼法相近总是比较好记。

我连忙夹紧双腿,满脸窘迫。「偶尔有修啦。」我面红耳赤地说。

妈妈上星期就说过她胃痛。我知道她预约好了,在我出发去纽约当天,她会去看医生,所以我在下午传了几条讯息,问她看诊结果。她没有回覆,很不像她的作风。

「不要剃,」她叮咛我。「剃了很淫蕩。」

是年三月,我满二十五岁。到了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我渐渐感到坐立难安,决定去纽约见见我的朋友唐肯。我们是在大学时代认识的,毕业后他进入《混音器》(The Fader)杂誌当编辑。我心中多少怀抱着希望,总觉得等到哪一天非得打消念头、放弃当个乐手时,我对音乐的兴趣或许还能推我一把,让我顺利投身音乐评论界。从现况看来,这个时机来得比预期要早也说不定。我们团里的贝斯手戴文,最近开始在另一个团演出,那个乐团正渐渐受到瞩目,预计週末要在下东区一间报章业界人员进出的小俱乐部演出。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预兆──戴文应该不会在我们团里待多久了。用戴文的话来说,他那个团有望发展成「够格接受吉米.法隆[3]节目专访」的大团。我不是很愿意承认,不过我会选在那个週末去纽约,其实部分也是想先打好关係,寻找能依赖的靠山。

「知道啦。」我默默往水底下沉,感觉得到她的视线正不高兴地盯着我的刺青──我不顾她的强烈反对,先后在身上刺了好几个图案。

「我喜欢彼得。」妈妈说。「他很有纽约风。」

折腾了半天,我做的正是妈妈一直警告我的事。我在现实里挣扎,过着穷愁潦倒的艺术家生活。

谁要是实际在纽约生活过,听到彼得被人形容有「纽约风」,绝对会嗤之以鼻。彼得虽然毕业于纽约大学,但西岸人想像东岸人常有的那种剑拔弩张的个性和紧凑急促的步调,他身上一概没有。彼得温柔又有耐心,像妈妈与爸爸互补一样,平衡了我的个性。我和妈妈一样,都是急性子,做什幺事只要觉得有可能失败,就会乾脆全盘放弃,扔给别人去做。妈妈称讚彼得,言下之意是彼得早早就证明了自己是个善良可靠的人。

我的房间在三楼。走廊尽头有个小阳台,看出去就是棒球场。每到夏天,我们常在这里边抽菸边看小联盟球赛。我很喜欢房间在顶楼。要说缺点,应该只有一个,就是更衣间的天花板没有完全封上,樑柱结构裸露在外。但一开始我觉得问题不大,直到不知哪里来的松鼠,从屋顶上的缝隙钻进来,开始在屋樑上某处交配筑巢。我和彼得晚上有时会被松鼠匆促奔跑和跳跃落地的声音吵醒,不过这还不算太糟。一直到后来,有一只松鼠摔进墙壁间隙逃不出来,慢慢饿死在里面,尸体腐烂发出一股浓浓的恶臭,飘进我房间──但目前为止,这也不算多恐怖。恐怖的是,在房子看不见的内壁深处,几千只蛆在烂肉上孵化,滋长出氾滥成灾的一大群苍蝇,然后有一天早上,我一打开房门,牠们全部冲着我飞过来。

我在费城的住处与我从小长大的家相去甚远。小时候,我家一尘不染,物品各安其位,家具和装饰品都照妈妈的意思摆放得井然有序。反观我在费城的家,客厅的置物架是报废胶合板和煤渣砖拼装而成,而且还是我的室友兼团内鼓手伊恩从垃圾堆捞回来的。挖到这个宝他可骄傲了。至于沙发,我们曾开一辆十五人座的厢型车巡迴演出,车尾多出一张长条座椅,就被我们拔了下来,放在客厅凑合着坐。

「我去找你。」彼得在电话另一头说。「一下班就去。」

今天偏偏是星期五晚上,他在餐厅轮值晚班。太阳渐渐西斜,天空染上绯红的晚霞。我迈步走向地铁站,跟他说不用麻烦了。他凌晨两点才下班,连夜赶来不值得,毕竟我可能明天一早就搭巴士回去了。

从那之后,我变成每週有三天上午在朋友开在老城区的漫画店工作,另外四天在位于里腾豪斯广场的电影发行公司当行销助理,週末晚上则在中国城的一家深夜卡拉OK兼烧烤酒吧打工。四处兼差全都是为了多存些钱,因为乐团在八月将有为期两週的巡迴表演。我们计划趁着这次巡迴,好好宣传乐团刚录製的第二张专辑,虽然第一张专辑其实也没有多少人在乎。

我搭乘地铁M线到布鲁克林的布希威克区,晚上借宿在朋友葛雷格的家。葛雷格是乐团鼓手,他们的乐团叫「升级」(Lvl Up)。他的住处是一间大仓库,取名叫「大卫.布莱恩牛排屋」,偶尔会在这里举办DIY自造展。他有五个室友,分别睡在他们用石膏板自行隔开的小房间里,让我联想起《彼得潘》故事中,睡在树屋里的迷途男孩们。我躺在朋友家客厅的沙发上,心情麻木。不知道他们返家探望的时候,他们的妈妈有何想法。我想到这些玩音乐的人,为求房租便宜,甘愿让自己沦入怎样的处境,只为了自由追求不同于俗的兴趣。

毕业后,我决定继续留在费城,一方面是这里生活便利、物价也便宜,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相信小子大联盟迟早有一天能闯出个名堂。但到现在四年了,乐团既没熬出头,也看不出有一夕窜红的迹象。几个月前,我还被打工的墨西哥複合式餐厅炒鱿鱼;我在那里当了一年多的服务生,是我撑最久的一份差事。我的男朋友彼得也和我一起在店里工作。当初是我用尽心机打了一场持久战,推荐他来店里兼差,然后好不容易才让自己从朋友晋升为女友;毕竟我原本以为自己只能永远被他视为朋友,幸而终究博得了他的青睐。但就在这时,我被餐厅解雇了,彼得却升职了。我打电话给妈妈,向她抱怨餐厅真是离谱,居然解雇像我这幺勤奋又可爱的员工,盼望她对我表露些许同情。但妈妈只说:「蜜雪儿啊,端盘子的工作谁都能做。」

我想起在三温暖搓完澡,妈妈提议到H Mart採买一些食材再回我的住处。她可以替我腌一些排骨,这样她回去以后,我还能尝尝家乡味。我想起她走进我那破破烂烂的住处时,我屏住气不敢作声,只等着她挑剔屋里的各种骯髒不整,或是像我被餐厅炒鱿鱼的时候一样,吐出她尖酸刻薄的先见之明。没想到,她逕自走向厨房,一句批评的话也没说,只是从东倒西歪、堆放在墙边的脚踏车旁挤过身去,没有半点迟疑。就连后墙上开的一个大洞,她其实看到了,却也大方装作没看到。那个洞是我们的房东拿铁鎚敲出来的,他自以为心灵手巧,想敲开墙壁、替结冻的水管加温,结果反而暴露出墙壁内完全没有填装粉红色、蓬鬆的绝缘隔热材料。

我能顺利升上大学可以算是个奇蹟,因为我连高中也是好不容易才勉强毕了业。高三那年,我因为精神崩溃,频频旷课逃学,开始接受心理谘商并配合服药,唯独妈妈深信这一切都是我故意针对她、惹她生气。总之,我终究走出了阴霾。离家就读布林茅尔学院,对我们母女俩都好,况且我还拿到学位毕业,成为我的直系亲属中第一个拥有大学文凭的人。

我们的橱柜里放的东西,风格乱七八糟,但妈妈什幺都没说。我们的锅碗瓢盆要不是从旧货商店挖回来的,就是某个室友把爸妈家里多余的餐具拿回来用,但妈妈对此也没发表任何意见。她翻出几年前送我的东西──橘色的乐扣保鲜盒、卡福莱牌的平底不沾锅──接着便捲起袖子,把方才从超市买来的肉摊在砧板上,捶打到鬆软。我一直在等待她开口发表意见。我知道她其实都看在眼底。不只如此,以她目光之犀利,我的二手旧家具、角落的灰尘、边缘缺角且不成套的餐盘,她恐怕也早就都看到了,就像她从小到大屡屡用犀利的目光,无声抨击我的体重、我的皮肤、我的仪态。

大学看似充满希望,让我有机会尽可能远离父母,所以我几乎只申请东岸的学校。高中校内的升学辅导员觉得小型文理学院,特别是女校,很适合我这种个性的人──喜欢强词夺理,又极度希望受到关注。我们专程走访了几所学校。其中,布林茅尔学院(Bryn Mawr College)昂然挺立的石砖建筑,映着东岸早秋的景色,充分符合我想像中大学校园生活的理想风景。

从我小时候到现在,她一直费尽心力想保护我不必过上这种生活。然而此刻,她却只是面带微笑,在厨房里忙进忙出,将青葱切丝,在搅拌碗里倒入七喜汽水和酱油,用手指蘸一口尝尝味道,好像丝毫不介意流理台边缘贴了一排蟑螂屋,冰箱门上印着髒兮兮的指纹也无所谓──她一心只想着留一锅家乡味给我。

我会落脚费城纯粹是巧合。我和很多困在小镇的孩子一样,起初只是感到无聊,后来渐渐闷得透不过气。升上高中后,想要独立自主的渴望,跟在暗中滋生的荷尔蒙后头,把我从看不到妈妈就睡不着觉的小女孩,变成稍微被妈妈碰到就会不耐烦的青少年。每次她伸手拔我毛衣上的毛球,或是用手掌压着我的肩胛骨要我别驼背,还有用手指推开我额头上的皱纹时,我就像被热铁烙肤一样,皮肤一阵哆嗦。彷彿就在一夕之间,也不知道怎幺回事,妈妈每一个单纯的动作都让我头脑发热,而我的厌恶和敏感与日俱增,直到有一天到达沸点,在某个瞬间无法遏止地喷发出来。我会猛然闪开,埋怨地对着妈妈大吼:「不要碰我!」、「你就不能别来烦我吗?」、「你又知道我不喜欢皱纹了?搞不好我就想要有皱纹提醒我,我还活着。」

妈妈若不是终于放弃努力,不再勉强把我塑造成我不喜欢的样子,就是她用了更隐晦的战术──她心里肯定一清二楚吧,这种乱七八糟的生活,我不可能再继续过上一年,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明白她从来都是对的。又或者,这单纯只是拉远距离之后带来的效果──迢迢相隔近五千公里,她现在单纯能见到我就很开心。但有没有可能是,她终于接受我替自己开闢了一条路、也找到了全心爱我的人,所以终于愿意相信,我还不至于搞砸人生。

得知妈妈生病时,我已经大学毕业四年了。我自己也晓得,我并没有达成多少对得起学历的成就。我拿到了创意影像与写作学位,但从未真正派上用场。我兼差三份工作,其他时间则在乐团里当吉他手兼主唱;我们的团名叫「小子大联盟」(Little Big League),当然谁也没听过。我在北费城以每月三百美元租金租了一间雅房。爸爸小时候也在这座城市长大,后来差不多在我这个年纪,飞到了韩国发展。

New York Style

彼得最后还是连夜开车赶来了纽约。他在凌晨两点拉上店门,四点抵达葛雷格家,因为工作时沾到了血橙玛格丽特,所以身上还黏黏的,牛仔裤上也有乾硬结块的豆泥。他躺上沙发、挤在我身旁,什幺也没说,只是静静躺着,任由我把眼泪不停抹在他的灰色大学棉T上。我压抑了一天,剧烈翻腾的情绪总算得以释放,好庆幸他没听我的话,嫌麻烦就不来了。许久以后他才告诉我,其实我爸妈已经联络过他。他比我更早知道妈妈生病的事,而他也答应他们,等我听到消息以后,他会陪在我身边。他会陪伴我度过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