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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俱乐部

他甚至买不起女儿的嫁衣,这也由威妮弗蕾德一手操办了。我仅有的几个崭新的衣箱,其中有一个里面放了一条网球裙、一件游泳衣和几件跳舞长裙。不过,我既不会打网球,也不会游泳和跳舞。我能在哪儿学习这些玩意儿呢?在阿维隆庄园吗?不可能。别谈什么游泳池了,瑞妮可不会准许我们去的。然而,威妮弗蕾德坚持说这些行头是必要的。她说,我尽管不会,但在某些场合我还是要穿的,也不能承认自己不会。“你可以说你头痛,”她对我说道。“这总是一个可以推托的借口。”

我出嫁前的准备事宜并不是在阿维隆庄园进行的,而是在位于罗斯代尔的威妮弗蕾德的一幢木结构的仿都铎式的房子里进行的。由于大多数的客人都来自多伦多,这样比较方便。这也免除了父亲的一些尴尬,因为他已办不起这样的婚礼,而威妮弗蕾德却感到应该是她的义务。

她还告诉我许多其他的事。“你可以表现出厌烦,”她说,“只是千万别表示出畏惧。男人们会像鲨鱼一样嗅出来,接着向你游来。你可以垂下眼皮看桌沿,但千万别看地上,那样会使你的脖子看上去不挺拔。别站得笔直,你不是大兵。千万不要畏畏缩缩。如果有人说了侮辱你的话,你就问:你说什么?似乎你没听见;十有八九他们是没脸再说第二遍的。别对服务员大声说话,那是粗俗的表现。让他们弯下腰来听,他们就是干这行的。也不要摆弄你的手套或头发。得让人看起来你总是有更好的事可干,但千万别表现出不耐烦。有怀疑的话,就去一下化妆间,但要缓缓而行。优雅来自漫不经心。”这些都是她的说教。尽管我讨厌她,但我得承认,在日后的生活中,这些东西体现出了相当大的价值。

我看她轻快地走过田园乡村俱乐部色彩柔和的大厅,微微点着头,手也在有规律地摆动。她像一团绿云,双腿似乎直接连着腰,袅娜如杨柳轻摇。我为之陶醉,感到自己的身体也冲破束缚,跃跃欲试。我多么想模仿她那种步态,那么身轻如燕、飘飘欲仙、无懈可击。

婚礼前夜,我待在威妮弗蕾德家一间最好的卧房里。“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她欢快地对我说道。她这话的意思是我还不够漂亮。她给了我一瓶冷霜和一副棉纱手套——要我把冷霜涂在手上,然后戴上手套。经过这样护理后,你的手会变得又白又软,肤如凝脂。我站在卧房的浴室里听着自来水哗哗地冲在陶瓷浴盆里,同时看着镜中我自己的脸。我觉得自己似乎被抹去了,失去了五官,就像一块用剩的蛋形肥皂,又像亏缺的月亮。

“天哪,都几点了。”她惊呼道。她有一块流线型的银表,形状像一截金属的丝带;表面上是用小点来代表数字的。“我得赶紧走了。他们还会给你端来茶水,还有一些果酱饼之类。小姑娘都喜欢吃甜食的,不是吗?”她笑着站起身来,用她那虾色的嘴唇吻了我一下——不是在面颊上,而是在我的额头上。这似乎清楚地表明,我在她心目中还是个孩子。

劳拉从她房间与我相通的门走过来,坐在盖着的抽水马桶上。她从来没有敲门的习惯,对于这一点我不以为然。她穿着纯白的棉睡袍,那是我穿过的。她把头发系在后面,麦黄的发束散落在她的肩头。她光着双脚。

“别担心,亲爱的。”她说道。她的口气几乎没有给我任何希望。她拍拍我的胳膊。“我会帮你的。”这让我感到,仅剩的一点自信心和意志力也丧失殆尽了。(说真的,我现在想来她其实就像是一个老鸨,一个拉皮条的。)

“你的拖鞋呢?”我问道。她的表情看上去不无忧伤。那种表情,再加上她的白色睡袍和光脚板,使她看起来像个悔罪者——像一幅老画中走向刑场的异教徒。她在胸前对握双手,手指圈出一个开放的O字,似乎该捧着一根点燃的蜡烛。

我原本以为我会被简简单单地交到理查德的手中,如同一个包裹一样。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还有一系列的繁文缛节:鸡尾酒会、茶会、新娘送礼会,以及准备登报的婚纱照。瑞妮告诉我,这些都和我母亲的婚礼差不多,但似乎还缺了点什么。白马王子单腿下跪向我求婚那种浪漫的场面哪儿去了?我感到从我的膝头升起一阵沮丧,直达我的脸上。威妮弗蕾德看出来了,但并没有给我打气。她并不希望我高枕无忧。

“我忘了。”她盛装时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一些,因为她个头高;但此刻她看起来比较小,看上去才十二岁左右,散发着婴儿般的气味。那是香波的缘故——她用婴儿香波,图个便宜。她一向喜欢节省点小钱。她环顾了一下浴室,然后低头看着地砖。“我不愿意你结婚。”她说道。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她又轻轻叹了一口气。“我们得筹备婚礼,”她说,“时间不多了。我想,还是在圣西门教堂举行婚礼,然后在约克皇家饭店的中央舞厅接待客人。”

“我早就看出来了。”我说。在整个筹备过程中——无论是接待客人、试衣还是彩排——她总是阴沉着脸。她对理查德勉强有礼;对威妮弗蕾德茫然地顺从,就像个签约的女仆一样。对我,她却气哼哼的,似乎这次婚礼从好的方面看,是心血来潮;从坏的方面看则是在排斥她。起先,我以为她是出于妒忌,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为什么不该结婚?”我问道。

“好吧,”她用叉子挑了一点沙拉说道,“我们得商量一下了。”她从来不把盘里的东西吃完。

“你还太小。”她回答说。

威妮弗蕾德看着我用餐,一丝好奇的微笑浮上她的嘴角。我在她脑海里已变成一串有趣的形容词——一串逗人的趣闻。她回去肯定会详细告诉她的那些好友:她穿得像福利院里出来的。吃东西像饿狼。还有那双蹩脚的鞋子!

“妈妈结婚时才十八岁。不管怎么说,我都快十九了。”

我恭敬地听着,心中却不无反感。我知道自己没有魅力。我和劳拉都没有。我们都太不显眼,或者说太迟钝了。我们从未学会施展魅力,因为瑞妮把我们宠坏了。她觉得,我们的门第配谁都应该绰绰有余。我们不必抛头露面,以甜言蜜语和暗送秋波的方式去哄骗男人。我估计父亲能够看到魅力的某种重要性,但他从来没有灌输给我们丝毫这样的东西。他希望我们更像男孩,而我们也的确像男孩。你怎么可以教男孩去迷人呢?那样他们会被人说娘娘腔的。

“但她嫁了自己心爱的人。那是她愿意。”

她暗示说,我的装束没有风度。衣服自然总是可以买的,但我得学会穿着得体。她说:“亲爱的,你得让衣服像你的皮肤一样,同你融为一体。”我的头发也不合适——长发平直地梳到后面,还用个夹子夹住,显然得修剪一番,再冷烫一下。接下来是我指甲的问题。说句实话,我没有太花哨;在我这个年龄,我还没有花哨的资格。“只要稍花力气,你绝对可以变得迷人的。”威妮弗蕾德向我保证说。

“你怎么知道我不愿意呢?”我恼怒地说道。

事不宜迟。她立即动手,采取了一套旁敲侧击的方法(她还有另外一招——恫吓,但在吃这顿饭时并没对我使用这一招)。她说,她认识我祖母,至少听说过她。她说,蒙特福特家的女人以她们的风度著称,但阿黛莉娅·蒙特福特在我出生之前就过世了。她是在转弯抹角地说:尽管我出身名门,但我们如今是在白手起家。

她沉默了片刻。“你不可能是愿意的。”她望着我说。她眼圈红红的,泛着泪光。这更让我恼火:她有什么权利哭泣?该哭的人是我。

我们的“沃尔多夫”色拉来了。威妮弗蕾德看着我拿起了刀叉,她的表情在说:我总算没有用手吃东西。她轻轻叹了口气。我现在意识到,我是在吃力地应付她。毫无疑问,她认为我是个沉闷的不速之客:不苟言笑,无知而土气。或许她叹气是在想又有一大堆事情可干了,因为我就像一团不成型的泥巴,她不得不卷起袖子来将我塑造成形。

“我愿不愿意无所谓,”我严厉地说,“这是唯一明智的决定。你有没有注意到我们没钱了?你不希望我们露宿街头吧?”

我点头微笑,不清楚我自己是如何被她定位的。我是理查德的众多纠缠者中的一个吗?也许是吧。然而,她表面上让我明白理查德的真正价值,而实际上却是要告诉我:如果我想配得上他,我就得循规蹈矩。“不过,我相信你会做得很好的,”威妮弗蕾德微笑着说道,“你那么年轻。”如果说我的年轻让我做得不那么得心应手,那么正是威妮弗蕾德所指望的。她可不打算放弃对理查德的控制,哪怕是一点点。

“我们可以找工作。”她说道。我那瓶古龙水就放在靠近她的窗台上;她顺手拿起来,漫不经心地朝自己身上喷了一下。这种香水叫“柳”,法国娇兰公司出品,是理查德送给我的礼物。(威妮弗蕾德告诉我,这是她挑选的。男人在香水柜台前总是眼光缭乱,不是吗?香味直冲他们的脑袋。)

幸运的是,理查德逃出了这些纠缠不清的风流韵事。这倒不是女人们不追他。威妮弗蕾德用低哑的声音说,追他的女人成群结队,于是我脑海中浮现出理查德衣冠不整、头发散乱地在一群疯狂追逐他的女人中仓皇逃窜的形象。然而,我无法相信他的形象真会是这样。我无法想象理查德会奔跑、会忙乱、会害怕。我无法想象他会恐慌。

“别傻了,”我说,“我们能干什么呢?当心你手里的香水瓶,掉地上打碎可就麻烦了。”

她告诉我,是她为理查德打理一切的——社交活动、鸡尾酒会、宴会之类——因为他是个单身汉。正如她说的(以后她年年都会这么说),“这些都是我们女人家干的事。”接着,她说她很高兴理查德终于决定安定下来,和我这样年轻的好姑娘成家。他有一些难言之事——一些过去的纠缠不清的风流韵事。(威妮弗蕾德一向称和理查德有关系的女人为纠缠者,如同渔网,或蜘蛛网,或鸟网,或者就像掉在地上的黏乎乎的线头,你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鞋上,甩都甩不掉。)

“噢,我们可以干许多事,”她放下古龙水含糊地说道,“我们可以去当女招待。”

我怎么也开不出口叫她“弗蕾迪”;那似乎太亲密了,甚至有点狎昵。毕竟她是个成人——没有三十岁,也有二十九岁了。她比理查德小六至七岁,但他们俩是好伙伴。“我们俩是极好的伙伴。”她第一次坦率地对我说道——但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如此坦率又轻描淡写地说这话自然是带一种威胁。这不仅意味着她比我早先获得理查德的信任,以及我不可企及的忠诚,而且如果我胆敢冒犯理查德,那么要面对的就是他们两个人。

“我们不能靠当女招待过日子。那比一无所有好不了多少。女招待得为一些小费卑躬屈膝。她们一天下来,腿都快走断了。你不知道干这行的代价。”我说道。我这样说似乎是对牛弹琴。“钮扣厂关了,阿维隆庄园也岌岌可危,现在又要出卖;银行方面也在逼债。你难道没看到父亲的样子吗?他已经憔悴得像个老人了。”

威妮弗蕾德问我想吃什么,我说随便。她叫我“亲爱的”,然后说“沃尔多夫”色拉很不错。我说,那好吧。

“那么,你是为了他,”劳拉说,“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原来是这样。我想,你这样做真够勇敢的。”

(后来,我发现她会玩牌。是桥牌,而不是扑克——如果玩扑克,她也会玩得不错,善于虚张声势,但那样风险太大,太像赌博了;她喜欢对有把握的事下注。她也打高尔夫球,主要是出于社交需要;不过,她的水平并不如她说的那样好。网球对她来说强度太大了;她可不愿让人看见她大汗淋漓。她也“出航”,但只是坐在船中的软垫上,戴着帽子,喝着饮料。)

“我在做我认为对的事情。”我说道。我感到自己很高尚,同时又感到太亏待自己了,忍着没哭出来。否则,先前的强颜欢笑就全白费了。

她一面说这话,一面饶有兴致地冷静地观察我,看我有什么反应——她把挑选订婚戒指说成是一件无所谓的小差使。她的眼睛十分机灵,而且大得出奇,眼皮上则涂着绿色眼影。描过的眉毛修成了一条光滑的弧线,使她看上去具有一种厌烦的神情,同时又带着几分惊奇。这都是受那个时代电影明星们的影响;不过,我怀疑威妮弗蕾德有否真的惊奇过。她的唇膏是一种刚开始流行的暗橙红色——虾色应该是个贴切的名称,这是我以前在下午看杂志时得知的。她的嘴巴同眉毛一样,也弄成影星的那种嘴:上唇画成性感的双弧形。她的嗓音是人们说的那种“威士忌嗓音”——低低的,近乎深沉,又带着一丝猫舌般的粗犷,又像麂皮般柔软。

“这样做不对,”她说,“这样做根本不对。你可以解除婚约,那还来得及。你可以今晚就逃走,并留个条。我陪你一起走。”

“噢,这就是那枚订婚戒指吗?”她说,“漂亮极了,是不是?我帮理查德挑选的——他喜欢我陪他购物。上街购物让男人们头痛,对吗?他以为翡翠就可以了,可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钻石,你说是吗?”

“别烦我,劳拉。我不是小孩子,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叫我弗蕾迪好了,”她等我坐下后说道,“我的好朋友们都这么叫我。我希望我们俩也能成为好朋友。”当时,在威妮弗蕾德这样的女人们中间流行把名字缩短,这样听起来就显得年轻,诸如:比莉、芭比、威莉、查莉之类。我没有这种昵称,所以也无法给她一个。

“可你要知道,你不得不让他碰你。不仅仅是亲吻,你还得让他……”

就在此刻,她开始做一件有失体面的事——我的教养告诉我是不能这么做的。她拿起带镜子的粉盒当众照起来。更糟糕的是,她往鼻子上扑粉。正当我犹犹豫豫,不希望她知道我看见了她的这个不雅举止时,她啪的一下关上了粉盒,丢进闪亮的绿鳄皮手提包中,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然后,她伸展了一下脖子,慢慢把她抹过粉的脸转过来,两眼如车灯般四处望去。她看见了我,微微一笑,伸出一只软绵绵的手,表示欢迎。她戴了个银手镯;这东西立刻令我羡慕不已。

“别为我担心,”我说道,“不要管我。我眼睛睁着呢。”

至少我不用再等,可以坐下来自己喝杯冰水。那些衣着讲究的女人盯着我看,心里纳闷我是怎么进来的;原来威妮弗蕾德早就来了,坐在一张空桌子旁。她比我印象中要高一些——也可以说是苗条,或者婀娜,尽管部分归功于她的紧身内衣。她一身绿色装束——不是那种柔和的浅绿,而是那种鲜亮的翠绿,绿得几乎耀眼。(二十年后流行的绿色口香糖,就是这种颜色。)她脚下是一双相配的绿色鳄鱼皮的鞋子。这双鞋光闪闪的,富有弹性,看上去湿润润的样子,像睡莲的浮叶。我从来没见过如此精美的、不同寻常的鞋子。她的帽子也是同样的色调——一团绿色的织物,稳稳地扣在头上,如同盘起的一条毒蛇。

“像个睁着眼睛的梦游人。”她说。她拿起我的一个粉盒,打开闻了闻,然后弹了点在地板上。“不过,至少你会得到漂亮衣服的。”她说道。

服务员领班瞥了我一眼,似乎我一定是来错了地方,至少是走错了门——我是否在找工作?我看上去的确不体面,年龄又太小,不够资格来这里用午餐。然而,当我报上威妮弗蕾德的名字,则一切顺利,因为威妮弗蕾德是田园俱乐部的“老土地”了。(老土地是她自封的。)

我本可以给她一巴掌。当然,我只是在心里出气罢了。

那天,我身穿一套自己最好的出客衣服,也是我应付这种场合最好的行头:一件海军蓝的外套和一条褶裙,内配白色的衬衫,领口有个蝴蝶结,再加一顶海军蓝的船形帽。这身打扮使我看起来像个女学生,或者是救世军[1]的募捐员。关于我的鞋子,我连提都不想提;一想到它们,至今我都觉得太泄气。我把崭新的订婚戒指窝在棉手套里。我知道,人们看见我穿着这样的衣服,却戴着这枚戒指,一定以为那是假的,或者是偷来的。

她走之后,地板上留下一串灰白色的脚印。我坐在床沿上,看着面前打开的扁行李箱。它的样子挺时髦,外面是浅黄色,里面是深蓝色;铁包边,钉头像星星一样闪烁。箱里的东西放得整整齐齐,蜜月旅行所需的一切都有了。然而,对我来说,这箱子似乎充满了黑暗——空洞的黑暗,无边的黑暗。

那次午餐安排在田园俱乐部;妇女们常在那儿用餐。这个俱乐部位于皇后街辛普森百货商店的顶楼,高而宽敞,据说是按“拜占庭”风格设计的(即以拱门和盆栽棕榈树为特色)。整个布置以紫色和银色为主调,所有的灯具和坐椅都是流线型的。俱乐部半高处围着一圈阳台,带有铸铁的栏杆;这是为那些生意人专设的。他们可以坐在那儿,俯看下面的女人:一个个花枝招展,叽叽喳喳,就像动物园鸟类馆里的一群鸟。

我想,这就是我的嫁妆。嫁妆在我心中突然变成一个不吉利的词——如此陌生、如此不可抗拒。它听上去像捆绑[2]——用肉扦和绳子捆绑生火鸡一样。

订婚之后的那个星期,我被打发去和理查德的妹妹威妮弗蕾德·格里芬·普赖尔共进午餐。请帖是她发出来的,但我感觉是理查德打发我去的。我的感觉也许有误,因为威妮弗蕾德操纵着许多事,这次说不定也是她指使理查德做的安排。这件事很可能是他们俩一起策划的。

对了,还有牙刷。我需要牙刷。我呆呆地坐在那儿,像个木头人。

花园里一片萧条,只有一些残枝败叶和几簇顽强的菊花。太阳移向南半球;天黑得早了。我在厨房的桌上写作,心中怀念急流的声音。有时候,外面起了风,从无叶的树枝中呼啸而过;那声音很像急流的声音,尽管这话有点夸张。

嫁妆来源于法语里的箱子。那意思就是:放进箱子的东西。所以,烦恼也无济于事,因为它的意思就是行李。它意味着我要打包带走的所有东西。

我放下毛衣的袖子,让袖口包住双手,就像菜贩子在冷天干活时戴的无指手套。尽管还是秋天,天并不冷,但我不能掉以轻心。我要让炉子生上火,再翻出法兰绒睡衣,还要储备一些罐装烘豆、蜡烛、火柴等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来一场去年那样的大风雪,一切供应都可能切断,于是家里就会没有电,卫生间也无法使用,想要喝水只有自己去化开冰雪。

[1]救世军:西方一个宗教性慈善组织,仿军队编制,对穷人给以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

我和理查德住的房间里有个壁炉。整幢房子共有四个壁炉。我记得,卧室里就有一个。火烧得很旺,烤火时火苗几乎舔着你。

[2]英语中“捆绑”(truss)与“嫁妆”(trousseau)读音有几分相似。

窗外,院子里暮色苍茫,雪花飘零。雪片落在窗玻璃上,发出接吻般的声响。雪很快便会化去,毕竟才十一月,但这场雪充当了冬的使者。我不知自己为何这么兴奋。我明白接踵而来的是什么:雪泥、黑暗、感冒、脏冰、寒风,还有靴子上的盐渍。然而,我心中还有一种预期:战斗前的忐忑不安。你可以走出家门与冬天抗衡,然后被它挫败,乖乖地退回屋里去。不过,我希望这屋子有个壁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