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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他又展开那几张纸,恼恨地把它们撕成细长条儿,扔进废纸篓。

“我喜欢。尤其是提到一个好人因你而死的那段。”

“我想醉鬼可能会写、说或者做任何事,”他缓慢地说道,“那东西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甜哥儿没敲诈勒索我。他是喜欢我的。”

“疯狂得很,是吧?”

“你最好再喝醉一回,说不定就会记起你想表达的是什么,说不定会想起许多事情。我们已经有过一次经验——那天夜里手枪走火了。我估计安眠药已经让你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你那时听上去清醒得很,可现在却自称不记得写过那东西。无怪乎你的书写不出来,韦德。你还能活着真是个奇迹。”

“我不得而知。或许她看过。”

他侧身拉开书桌抽屉,在里面摸索了一阵,拿出一本三联支票本。他打开支票本,伸手拿起笔。

“艾琳见过这个没有?”他小心地问道。

“我欠你一千块钱。”他平静地说道。他在支票本上写了些字,又在存根上写了些字,接着撕下支票,绕过书桌,扔在我面前。“这行了吗?”

他展开黄纸,靠在椅背上读起来。他面前桌上的可乐咝咝作响,他没去理会。他皱着眉头,读得很慢。读完后,又将它们重新折好,一根手指沿着纸张边缘上下移动。

我往后靠了靠,抬头望着他,没去碰支票,也没回答。他的脸紧绷、憔悴,眼睛像两个深洞。

我起身递给他几页折起来的黄色稿纸。“你最好先读一读这个。显然你忘了曾叫我撕毁它们。它们在你的打字机盖子下面。”

“我觉得你以为我杀了她,让伦诺克斯背黑锅,”他慢慢地说道,“她的确是个烂货,可你不至于因为一个女人是烂货就把她脑袋砸烂。甜哥儿知道我有时去那里。有趣的是我不以为他会走漏风声。我也可能失算,但还是不相信他会说出去。”

“你指什么?”他厉声问道。

“他有没有走漏风声没关系,”我说,“哈伦·波特的朋友们不会听他的。再说,她不是被那青铜玩意儿砸死的,她是被自己的手枪打穿脑袋送了命。”

“工钱——还是额外塞给他的?”

“她可能有枪,”他像在做梦似的说道,“不过我不知道她是被枪杀的。报纸没披露。”

“我们以前称他们仆人,现在称他们家庭帮手,我怀疑不用多久我们就得把早餐送到他们床前了。我付给这家伙太多钱,把他惯坏了。”

“你不知道,还是不记得?”我问他,“没有,报纸没有披露。”

甜哥儿缓慢地转过身,走了出去。韦德看着门关上,然后耸耸肩看向我。

“你要拿我怎么着,马洛?”他声音温和依旧,几乎可以说是轻柔,“你要我怎么做?告诉我老婆?告诉警察?这有什么好处?”

甜哥儿看着地板。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笑了笑。“好吧,主人。我去穿上白制服弄午餐。”

“你说有个好人因你而死。”

韦德往后靠在椅背上,朝他微笑着。“小心你的嘴巴,小东西。你在这里舒服惯了。我不常让你帮忙,是吧?”

“我的意思是当初如果真的展开调查,我大概会被列为嫌疑人——不过只是其中之一。在某种程度上,我可能已经完蛋了。”

“你以为他是你的朋友?”甜哥儿冷笑道,“最好去问问夫人。”

“我不是来指控你杀了人,韦德。令你心神不安的是连你自己都不确定你到底干了什么。你打过你老婆,这已记录在案,你喝醉时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说你不会因为一个女人是荡妇就把她脑袋打烂,这种说法站不住脚。有人就这么干了。在我看来,那个被认定的家伙犯杀人罪的可能性比你小得多。”

“冷盘或三明治加啤酒就行,”韦德说道,“厨师今天休息,甜哥儿。我有朋友一起吃午餐。”

他走到敞开的法式落地长窗前,站在那里眺望波光潋滟的湖水。他没有回答我。有几分钟,他一言不发,也没挪动。最后,外面响起了轻轻的叩门声,甜哥儿推着一辆茶点推车进来了,上面放着雪白的餐巾、罩了银盖的餐盘、一壶咖啡和两瓶啤酒。

“今天我休息,”甜哥儿面无表情地说,“主人,我不是做饭的。”

“主人,要打开啤酒吗?”他冲着韦德的背影问道。

“半小时后开饭,”韦德说,“白制服哪里去了?”

“给我拿一瓶威士忌。”韦德头也没回。

他皱了皱眉头。门开了,甜哥儿端着两瓶可乐和两只玻璃杯走进来,他倒出可乐,把一只杯子放到我面前,看都不看我一眼。

“抱歉,主人,没有威士忌。”

“我喜欢空闲谷区,”我说,“因为这里人人都过着一种舒适而正常的日子。”

韦德转身冲甜哥儿吼叫,但甜哥儿没有让步。他低头看着茶几上的支票,歪着脑袋读完上面的字,然后抬头望着我,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接着又朝韦德望过去。

“呃,她当然会这么说,是吧?那恰恰就是事实。不过我认为她那么说的时候心里并不相信。那家伙实在是个醋缸。你只要和他老婆在角落里喝上一两杯,笑几声,和她吻别,他马上就会认为你和她上了床。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没和她上床。”

“我走了,今天我休息。”

“你夫人说那没什么。”

他转身走了。韦德笑了一声。

“这个星期,她没怎么跟我说话。我猜她是受够了。已经到这里了。”他把一只手横在脖子和下颌相接的地方。“洛林在这里演的闹剧把事情搅得更糟了。”

“我自己去拿。”他高声说道,然后出了房间。

“不错。她没说?”

我揭开一个盖子,看到一些切得整整齐齐的三角三明治。我拿起一块,倒了杯啤酒,站着吃完了。韦德拿着一瓶威士忌和一只酒杯回来了。他坐进沙发,往杯子里斟了些酒,一口灌了下去。外面传来汽车离开院子的声音,大概是甜哥儿开车从副车道走了。我又拿了一块三明治。

他摇摇头。“我只记得跌倒了,磕破了脑袋,后来我就躺在了床上,你在边上。此外我他妈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是艾琳打电话给你的?”

“坐下,不用拘束,”韦德说,“我们有一整个下午可消磨。”他的脸已经开始发红,嗓音洪亮而兴奋,“你不喜欢我,是吧,马洛?”

“你不记得了?”

“这问题你已经问过我了,而且我也已经回答过你了。”

“艾琳说我企图开枪自杀,有这么糟糕吗?”

“你猜怎么着?你这无情无义的狗杂种。你不择手段地索取你要的东西。你甚至趁我醉得无能为力的时候,在隔壁房间把我老婆带上床。”

他双手托腮,隔着书桌盯着我。

“你信那耍刀子的家伙的话?”

“我眼下需要的不仅仅是有种,有些事光有愿望还不成。要相信自己。我是个被惯坏了的作家,对什么都不再相信。我有漂亮的家和漂亮的老婆,写出的书是畅销榜上的常客,然而我想要的却只是喝得烂醉,忘掉一切。”

他又倒了些酒,迎着阳光举起杯子。“当然不是什么都信,不是。威士忌的颜色真是漂亮,是吧?溺死在这金色里——也不坏啊。‘在午夜离去,没有悲伤。’(1)接下去是什么?哦,对不起,你不会知道。太文学了。你是个侦探,不是吗?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何会在这儿?”

“你气色不错,”我说,“跟那天晚上相比,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你比自己想象的要有种。”

他又灌了几口威士忌,冲着我咧嘴一笑。然后他瞄到了放在茶几上的支票,伸手拿起来,举到酒杯上方看上面的字。

“他开始翻阅自己的旧东西来寻找灵感。绝对的。我已经完成了五百页文稿,远远超过了十万字。我的书篇幅一般都很长,大家喜欢大部头的作品。那些蠢货以为页数多里面的好东西就多。我没胆量通读一遍,里面有些什么东西我连一半都不记得。我简直不敢看自己的作品。”

“好像是开给某个姓马洛的人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开这张支票,干什么用。好像我还签了名。我真蠢。三两下就上了当。”

“我对作家一无所知。”我给烟斗里填满烟丝。

“别演戏了,”我粗鲁地说道,“你老婆呢?”

“大约三分之二——就篇幅而言。但里面没什么东西。你晓得一个作家是怎么知道自己才华耗尽了的吗?”

他礼貌地看着我。“我老婆到时候就会回家。毫无疑问,那时我已经喝得烂醉,她可以从容不迫地取悦你。这宅子就由你支配啦。”

“我不信。写了多少?”

“枪在哪里?”我突然问道。

“哦,糟糕得很。”

他一脸茫然。我告诉他我把枪放在他书桌的抽屉里。“我相当肯定已经不在那里了,”他回答道,“要是你乐意,不妨搜一搜,只是别偷我的橡皮筋。”

“书进展如何?”我指了指那摞文稿,问道。

我走到书桌旁,搜检了一遍。枪不在。这非同小可。也有可能被艾琳藏起来了。

韦德叫他去拿可乐。甜哥儿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走了。

“喂,韦德,我问你你老婆在哪里。我认为她应该回家。不是为了我,朋友,是为你好。你得有人照看,如果落到我头上,我可就惨了。”

他用脚按了下什么东西,不一会儿,甜哥儿就来了。他看上去不太友好。他穿着蓝色衬衫,系了一条橘色围巾,没穿白外套。黑白双色皮鞋,考究的高腰华达呢裤子。

他茫然地瞪着眼,手里还举着支票。他放下手中的酒杯,把支票撕成两半,再撕一下,又撕一下,将纸屑撒在地下。

“你反应倒快,”我说,“我也不想喝酒。我陪你一起喝可乐。”

“显然是太少了,”他说,“你的劳务费是天价,一千块钱加上我老婆都不能让你满意。太糟糕了,可再高我也出不起了,除了这宝贝儿。”他拍拍酒瓶。

“我喝可乐。”他说。

“我走了。”我说。

我脸上露出听到醉鬼这么问时的无奈表情。我能够感觉到。他扮了个鬼脸。

“为什么?你要我回忆。行啊——酒瓶里有我的回忆。别走开,伙计。等我喝到那份上,会跟你聊聊我杀掉的所有女人。”

“多谢光临,马洛。喝点什么?”

“好吧,韦德。我再留一会儿。不过我不待在这里。要是你需要我,只要往墙上扔把椅子就行。”

他把我让进书房,自己坐在书桌后面。书桌上有厚厚一摞黄色打印稿。我将外套搁在一把椅子里,坐进沙发。

我离开了书房,把门开着。我穿过客厅,走上露台,拉了把躺椅到阳台投下的阴影中,舒展四肢躺着。湖对面的山丘周围蓝雾氤氲。和煦的海风掠过低矮的群山往西而去,滤净了空气,滤去了燥热。空闲谷区的夏天如此完美,是某个人精心规划出来的。天堂股份有限公司,严禁入内。仅限上层雅士。谢绝中欧族裔。只接受精英,最优秀的人士,最迷人的阶层。像洛林、韦德之流。纯金一族。

我沿着柏油路绕过山丘,进入另一片乡野。五分钟后,我拐上韦德家的车道,停好车,穿过石板路,按下门铃。韦德穿着短袖的褐白两色格子衬衫、浅蓝色牛仔便裤,趿着拖鞋,自己来开门。他看上去晒黑了些,精神不错。他一只手上沾了墨水,鼻翼一侧有一抹烟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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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路到盘山道那一段坑坑洼洼的路在正午的热浪里蜿蜒起伏,道路两边晒干的土地上一簇簇低矮的灌木蒙着白色的沙尘。杂草散发的气味令人反胃。一丝热烘烘的气味刺鼻的风若有似无地吹着。我脱下外套,卷起袖子,但车门滚烫,无法将手臂搁在上面。一匹拴着的马在槲树丛下懒洋洋地打盹儿。一个皮肤黝黑的墨西哥佬坐在地下读报,神情像要把报纸吃下去似的。一卷风滚草无精打采地滚过路面,在凸出的岩石上停住了,刚才那儿还有只蜥蜴,似乎完全没动,但一眨眼就不见了。

(1) 出自英国诗人约翰·济慈(1795-1821)的《夜莺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