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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奸

[8]云雨台——古代男女幽会交欢的场所。

[7]窦——同“洞”,暗指性交。

[9]续貂之尾——狗尾。

[6]捷卿——代指白狗。

[10]款——动。

[5]雌守——以妇节自持。

[11]镞项——指狗咬死贾人。

[4]会于濮上,古所交讥;约于桑中,人且不齿——男女苟且交合,一直为人们看不起。

[12]饮(yìn)羽——没进箭尾,亵语。

[3]寸磔(jié)——古代酷刑之一。

[13]匪夷——超出常理。

[2]部院——此指巡抚衙门。

[14]尨(mánɡ)吠奸而为奸——狗本是看家吠警奸夫,今却自作奸夫。

[1]贾(ɡǔ)——商人。

[15]萧曹——萧,即萧何,汉初政治家;曹,即曹参,汉初政治家,此处指国法。

异史氏为之判曰:“会于濮上,古所交讥;约于桑中,人且不齿[4]。乃某者,不堪雌守[5]之苦,浪思苟合之欢。夜叉伏床,竟是家中牝兽;捷卿[6]入窦[7],遂为被底情郎。云雨台[8]前,乱摇续貂之尾[9];温柔乡里,频款[10]曳象之腰。锐锥处于皮囊,一纵股而脱颖;留情结于镞项[11],甫饮羽[12]而生根。忽思异类之交,真属匪夷[13]之想。尨吠奸而为奸[14],妒残凶杀,律难治以萧曹[15];人非兽而实兽,奸秽淫腥,肉不食于豺虎。呜呼!人奸杀,则拟女以剐[16];至于狗奸杀,阳世遂无其刑。人不良,则罚人作犬;至于犬不良,阴曹应穷于法。宜支解以追魂魄,请押赴以问阎罗。”

[16]剐(ɡuǎ)——古代酷刑之一。

青州贾[1]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畜一白犬,妻引与交,犬习为常。一日,夫至,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后里舍稍闻之,共为不平,鸣于官。官械妇,妇不肯伏,收之。命缚犬来,始取妇出。犬忽见妇,直前碎衣作交状。妇始无词。使两役解部院[2],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数百人,役以此网利焉。后人犬俱寸磔[3]以死。呜呼!天地之大,真无所不有矣。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