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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讼

[4]恂恂雅饬——文雅端方,恭恭敬敬。

[3]逋赋——拖欠赋税。

[5]翰苑——翰林院。

[2]新郑——今河南新郑县。

[6]诎——短。

[1]石进士宗玉——石日琮,字宗玉,清初进士。

[7]一行作吏——初次做官。

异史氏曰:“石公为诸生时,恂恂雅饬[4],意其人翰苑[5]则优,簿书则诎[6]。乃一行作吏[7],神君之名,噪于河朔。谁谓文章无经济哉!故志之以风[8]有位者。”

[8]风——讽谏。

长山石进士宗玉[1],为新郑[2]令。适有远客张某,经商于外,因病思归,不能骑步,赁禾车一辆,携资五千,两夫挽载以行。至新郑,两夫往市饮食,张守资独卧车中。有某甲过,睨之,见旁无人,夺资去。张不能御,力疾起,遥尾缀之,入一村中;又从之,入一门内。张不敢入,但自短垣窥觇之。甲释所负,回首见窥者,怒执为贼,缚见石公,因言情状。问张,备述其冤。公以无质实,叱去之。二人下,皆以官无皂白。公置若不闻。颇忆甲久有逋赋[3],遣役严追之。逾日,即以银三两投纳。石公问金所自来。甲云:“质衣鬻物。”皆指名以实之。石公遣役令视纳税人,有与甲同村者否。适甲邻人在,唤入问之:“汝既为某甲近邻,金所从来,尔当知之。”邻曰:“不知。”公曰:“邻家不知,其来暖昧。”甲惧,顾邻曰:“我质某物、鬻某器,汝岂不知?”邻急曰:“然,固有之矣。”公怒曰:“尔必与甲同盗,非刑询不可!”命取梏械。邻人惧曰:“吾以邻故,不敢招怨;今刑及己身,何讳乎。彼实劫张某钱所市也。”遂释之。时张以丧资未归,乃责甲押偿之。此亦见石之能实心为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