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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击贼

[4]插打——亲与厮打。

[3]挑水木杖——扁担。

[5]枪棒师——武师。

[2]冢室——正妻。

[6]化鹰为鸠——使正妻由悍恶而变温柔。

[1]益都——县名。

[7]展笑——露出笑容。

异史氏曰:“身怀绝技,居数年而人莫之知,而卒之捍患御灾,化鹰为鸠[6]。呜呼!射雉既获,内人展笑[7];握槊方胜,贵主同车[8]。技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

[8]贵主同车——指妻子自豪。

益都[1]西鄙之贵家某者,富有巨金,蓄一妾,颇婉丽。而冢室[2]凌折之,鞭挞横施。妾奉事之惟谨。某怜之,往往私语慰抚。妾殊未尝有怨言。一夜,数十人逾垣入,撞其屋扉几坏。某与妻惶遽丧魄,摇战不知所为。妾起,默无声息,暗摸屋中,得挑水木杖[3]一,拔关遽出。群贼乱如蓬麻。妾舞杖动,风鸣钩响,击四五人仆地;贼尽靡,骇愕乱奔墙,急不得上,倾跌咿哑,亡魂失命。妾拄杖于地,顾笑曰:“此等物事,不直下手插打[4]得,亦学作贼!我不汝杀,杀嫌辱我。”悉纵之逸去。某大惊,问:“何自能尔?”则妾父故枪棒师[5],妾得尽传其术,殆不啻百人敌也。妻尤骇甚,悔向之迷于物色。由是善颜视妾,妾终无纤毫无礼。邻妇或谓妾:“嫂击贼若豚犬,顾奈何俯首受挞楚?”妾曰:“是吾分耳,他何敢言。”闻者益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