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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乙

[4]耎梯——用绳索结成的梯形攀登用具。

[3]苏、松——苏州府、松江府。

[5]纳粟——捐资买官。

[2]一作冯妇——代指再偷一次。

[6]扁——同“匾”。

[1]梁上君子——指窃贼。

[7]曹——曹州府,治今山东菏泽市。

[7]有大寇某,得重资归,肆然安寝。有二三小盗,逾垣入,捉之,索金。某不与;灼箠并施,罄所有,乃去。某向人曰:“吾不知炮烙之苦如此!”遂深恨盗,投充马捕[8],捕邑寇殆尽。获曩寇,亦以所施者施之。

[8]马捕——捕快。

邑西某乙,故梁上君子[1]也。其妻深以为惧,屡劝止之;乙遂翻然自改。居二三年,贫窭不能自堪,思欲一作冯妇[2]而后已之,乃托贸易,就善卜者,以决趋向。术者曰:“东南吉,利小人,不利君子。”兆隐与心合,窃喜。遂南行,抵苏、松[3]间,日游村郭,凡数月。偶入一寺,见墙隅堆石子二三枚,心知其异,亦以一石投之。径趋龛后卧。日既暮,寺中聚语,似有十余人。忽一人数石,讶其多,因共搜之,龛后得乙。问:“投石者汝耶?”乙诺。诘里居、姓名,乙诡对之。乃授以兵,率与俱去。至一巨第,出耎梯[4],争逾垣入。以乙远至,径不熟,俾伏墙外,司传递、守囊橐焉。少顷,掷一裹下;又少顷,缒一箧下。乙举箧知有物,乃破箧,以手揣取,凡沉重物,悉纳一囊,负之疾走,竟取道归。由此建楼阁、买良田,为子纳粟[5]。邑扁[6]其门曰“善士”。后大案发,群寇悉获;惟乙无名籍,莫可查诘,得免。事寝既久,乙醉后时自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