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离开山洞之前,这些东西一定不在,也就是说,有人在他离开后进来过,并送来了这些东西。
就在这时,方以民惊讶得叫了起来!在洞内最深的位置,放着半只风干的羊身,这是一只羔羊去掉头,从正中间剖开,其中的一半。羊肉的旁边还放了一把小刀,是用来割肉的。这些羊肉足够他维持一个星期了。在羊肉旁边还有一个皮袋,方以民过去掂了掂,皮袋是用野兽的皮做的,里面盛的应该是淡水。送来这些东西的人可能认为方以民取水有困难,所以送来了水袋。
方以民在洞内搜索着,他大声地喊叫:“你是谁?你在哪儿?”但除了回音,没有人回答他。毋庸置疑,神秘人送来东西又很快离开了。他的喊声把狼也惊了起来,跟在他的身后,嗅着他的脚后跟。但方以民已经不怕它了,这个不久前还想把他吃了的野兽已经成了他的朋友。
他决定暂时先回山洞,于是转身向山洞爬去。然而,去湖边的时候由于是下山,还比较容易;上山就是另一码事了,足足花了他近一个小时。他坐在洞口,望着巨大的湖泊和高耸的群山,想着这两天碰到的不可思议的事。他转身走入山洞,进洞之初,习惯了强光的眼睛又什么都看不见了。待了一会儿,他才看清楚洞内。那只狼见他进来了,抬了抬头,呜呜叫了一声表示友好,又倒头继续睡觉。那块吃剩的肉还在高处放着。
他疲惫地坐在地上,既庆幸又沮丧。庆幸的是,这群神秘人还在照顾他,不会丢下他不管,沮丧的是,一直没有正面碰见他们。
方以民赶走了秃鹰,试着用刀从野驴骨头上往下剔肉,但没有一会儿就放弃了。肉已经干硬,且剩的实在太少了,割不下来。
夜晚,饥肠辘辘的他开始享用那半只羊。藏北的天气把羊肉风得很干,吃起来却很香,一点儿也吃不出是生肉。狼闻到香味凑了过来,方以民把带肉的骨头丢给了狼,望着狼津津有味地啃骨头。在山洞里,有一块地面是凹陷的,方以民把水袋中的水倒进凹陷处,狼立即用粉红的舌头去喝水。
他看见两只秃鹰在不远处盘旋,然后直冲了下去。他向着秃鹰冲下去的地方跑去,在那儿发现了一具藏野驴的尸体。野驴的肉已经所剩不多,但这些肉还可以吃。藏北气候的四个特点是高寒、干燥、缺氧、紫外线强,这儿的动物死后,尸体并不会腐烂,而是慢慢变干,变成一具木乃伊,或者被其他食肉动物吃掉。
夜间,风吹在洞口,形成了呜呜的声音,如泣如诉。朦胧中,方以民感到有人把一个毛皮毯子盖在了自己的身上,直到天亮,他才看见,原来是狼卧到了自己的身边,它的尾巴轻轻地抚着方以民的脸,这就是他夜间感到的毯子。
至于食物,方以民看见了一群黄羊,它们正在小河的上游几百米接近山缝的地方喝水,不时抬头,警惕地望着不速之客。方以民向羊群走去,黄羊立即向更上游迁移散开了,它们始终和人之间保持着两百米左右的距离。方以民的枪已经扔掉了,除了一把半尺长的刀,就没有其他工具了,如果想靠打猎维持生命,显然是做不到的。
方以民每天都从山上下去探索未知的地域,他已经走遍了方圆二十公里以内的地方。他显然估计错了这个湖面的大小,如果从山上看的话,整个湖就像一面镜子,可以收入掌中,然而环湖而行才知道湖面的辽阔。方以民向着东北方向走了六个多小时,回头竟然还能看到自己所住的山洞。至于湖水,每天根据天空的颜色和云朵的位置变换着色彩,有时是宝石蓝,有时又是半透明的乳蓝色,像是蓝色的蛋白石,有时候,在湖水中形成了深浅不一的蓝色条纹,有时候又只是一种颜色。但除了这些变化之外,隐藏在湖水深处的秘密,方以民一点都不知道。
他到了湖边,捧起湖水尝了尝。湖水非常咸,带着一种特殊的苦味儿,不能喝。在他的左手边几十米处,一条河流从一条山缝中缓缓流出,汇入了湖泊。方以民走到河边,又喝了一口河水,是淡水。他的心放下了,只要有淡水,就可以活命。
有一次,他把远处的一个黑点当成了人,但走近一看,竟然是一头棕熊。棕熊看见他,连忙站了起来,高举着两只前爪,咆哮了两声。方以民连忙站住不动,他不能后退,否则熊会认为他懦弱而追上来,也不能向前,那样熊会认为他挑衅而扑上来。过了一会儿,熊撤退了,方以民才松了一口气。
他顺着天然小道艰难地往山下走,才知道这条小道是多么难走,如果要把一个人抬上去,需要耗费很大的体力。
那只狼前两天还住在山洞里,但后来决定自己单独行动了,它小心翼翼地顺着天然阶梯走了下去。方以民看见它在湖边狂奔,看来它也想了解这里的秘密。之后,方以民经常看见狼在湖边追逐着黄羊和野驴,但大部分时间是在玩,大概这里猎物丰盛,并不需要它花太多精力捕猎。
但即便面对着如此动人的景色,他现在最关心的仍是找到可以饮用的水,还有食物。虽然没有露面的人给他留下了够半天吃的风干肉,可一旦这些风干肉吃完,而那些人又不再露面,他接下来该怎么生存?
每天夜里,方以民都赶回山洞休息,这限制了他的活动范围。但他必须回去,因为山洞内有他的食物。在临睡前,他会在洞壁上用石头刻上一道痕迹,记录下自己待了多少天。
湖水蓝得耀眼,冰川白得炫目,加上荒凉的山脉和瓦蓝的天空,方以民仿佛置身于仙境。这一定就是阿旺说的那个神秘湖泊。
在墙上刻了八道痕迹的时候,神秘人第二次给他送来了食物。当时方以民恰好在另一处的山上,仿佛看到有人在洞口一闪,他连忙从那座山上下来,再开始爬这座山,到达山洞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了。果然有人来过,送来了半只羊,应该就是上次那半只羊的另一半。方以民后悔没有留在山洞里。他依稀望到那人有一条辫子,仿佛是一个女人。这次的食物大约也够吃八天,也就是说,要解开谜底,必须等八天之后那人再次送东西来。他想在八天之后伏击她。
山脚下,几百米开外就是一个闪着蓝宝石光芒的巨大湖泊,湖的形状如同半月,嵌在众山之中。方以民所在的山峰恰好位于半月腹部弯曲的一侧。湖对岸还有一串高大的山脉,那儿的山顶上罩着万年不化的积雪,几条冰河如同巨大的舌头从山谷中拖下来,又仿佛是从天上流淌下的白色河流。山峰隐藏在湖水蒸发出的蒙蒙雾气中,风一吹,雾气摇曳,山峰也仿佛在跳舞。
从第十五天开始,方以民就开始注意周围。在湖边走的时候,他总是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他四下张望着,试图找到观察者可能的位置。但可以观察的位置太多了,由于视野开阔,而方以民这目标又很大,那双眼睛可以躲在任何一块岩石后面观察他。
方以民走出了山洞,刺眼的阳光逼得他用手挡住了双眼。半分钟后,他适应了强光,才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这是其中一座由几百米高的石质山峰组成的小山脉,整座山脉光秃秃的,只有山脚下有零星的绿草,但那一点绿色盖不过岩石的棕黄色。山脉中几座略高的山峰顶部都有少量的积雪。山洞恰好处于其中一座山峰的半山腰上,他的脚下是接近于笔直的悬崖,有一条天然形成的小道从山脚下蜿蜒通到洞口。在他昏迷的时候,那些没有露过面的人一定是顺着这条小道把他抬到洞里的。
这次,对方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在白天他离开时到山洞来。第十六天清晨,方以民从睡梦中醒来。到洞口观望的他惊讶地发现,山下有一匹拴好的马,洞口下面的天然阶梯上有一整只风干的羊,比起前一只略小,却是整只的。这次,神秘人把食物放在洞口就离开了。
显然是。他已经按照阿旺的指示一路走来,也看到了那个湖。从他的遭遇来看,那些人对他是友好的,而现在需要担心的是,那些人为什么不露面,他们会同意留下他吗?
方以民把羊肉拿回洞中,下山来到马前。这是一匹棕色的骏马,它嘶鸣着,抗拒方以民的靠近,然而一旦方以民翻身上马,它立刻安静了下来,等待着骑手发布命令。显然这是一匹经过训练的马。
他们就是阿旺说的那些人吗?
在方以民一夹腿准备让马跑起来的刹那,一个念头突然闪入他的脑中:这是神秘人最后一次送食物了。他们在赶他走,把马送来就是为了让他离开。
吃完后,方以民才想起来,他还不知道是谁救了他。这个人(或者这些人)在他昏迷之后才出现,在他苏醒之后却一直没有露面,到底是不想见他,或只是暂时离开了?
方以民还想到,这次之所以送了一整只羊,是因为从这里到有人居住的地方需要十二天时间,半只羊可以吃七到八天,这只羊稍微小一点,恰好够吃十二天。神秘人希望他今天就离开,这也意味着,他在这里多拖一天,在路上就少一天的食物。
方以民拿下了风干肉,就着酸奶大嚼了起来,这是他几天来的第一顿饱饭。他听说过饿了太久的人体内消化机能退化,如果猛然吃太多,会因为积累过多的毒素而死亡。但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获救的喜悦超出了人的理智,他吃了足足有半斤风干肉才停下。要知道,半斤干肉如果变成鲜肉,可能有好几斤。
他的身体已经恢复到最佳状态,如果要离开,也是时候了。
方以民看见狼在他不远处趴了下来,在狼的身边有一些新鲜的动物内脏,这是狼吃剩下的。有了食物的狼对方以民表现出了友好,与当初饥饿时的你死我活不同,现在的狼暂时把方以民当成了惺惺相惜的同伴。他们曾经共同面临饥饿和死亡,现在竟然离奇地都得救了。
但我能到哪里去?他心烦意乱地想。他已经没有家了,他的父亲被捕,母亲已经去世,本人正遭受通缉,至少得待在这里等风头过去了再说。但现在,神秘人却想让他离开。
在洞穴中离地面近两米的高处有一块突出的岩石,上面放着一些风干肉,显然,那人害怕肉放低了被狼吃掉。
也许神秘人以为他是误闯入此地的普通人,如果知道了他的真实遭遇,或许会同意他留下。
在他不远处,有一个陶碗,里面装着一些酸奶。他想起朦胧中曾感到有个女人在喂他吃的,难道当时的感觉是真的?
他决定不离开这里,而是继续寻找神秘人。
此时,他可以看清楚自己的所在:他置身于一个山洞之中,山洞大概有十几米深,三四米高,他位于洞内最深处。在他的左侧,刺眼的光线正从洞口射进来,但显得那么遥不可及,以至于洞内仍显得昏暗、冷清。
他回到山洞,拿上了一条羊腿和水袋,再下山,把羊腿绑好,骑上了马。由于有了马,他决定向着更远的地方探索,这条羊腿至少可以让他吃三天,当天晚上不用回山洞了。
方以民睁开了眼,他感觉身体有了些力气。“我这是在哪儿?”他自言自语道,用手臂支撑起身体,坐了起来。
他骑在马上,两个小时后,已经踏上了未知的领地,这是他用腿走路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距离山洞已经超过二十公里。经过了一个转弯之后,他居住过的那个山洞终于消失了,这是他第一次到达看不到山洞的地方。
神奇的梦和神秘人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脸。他用手推了一下。凭直觉,他感到还是那头狼。但那头狼被他一推,似乎走开了。
中午,他下马休息,在一块大岩石边上坐下吃肉。由于缺乏捆绑的地方,马的缰绳被他死死地攥在手里,生怕一松手马就跑掉了。马儿低头在乱石间寻找着那一根根细小的草芽。
女人把手抽了回去,方以民想再抓住她,被她拒绝了。接着,他又陷入了昏迷……
然而,就在他站起来的一刹那,他又叫了一声。他的叫声甚至惊动了马,它回头看了他一眼,不解地打了个响鼻。
他不清楚为什么弥留之际的知觉中会有一个女人,混乱不堪的知觉让他把女人当成了沈倩。
方以民在大石头的缝隙里捡到了一个小梳子,梳子有十二个齿,已经断掉了四根,大概它的主人嫌它太破,就扔掉了。梳子上还缠绕着一根长长的头发,显然是女人的。他轻轻一扯,头发断了,变成了蜷曲的两截,分别绕到了他的双手上。
在朦胧中,方以民感觉到有人在给他喂吃的,并用冷水给他擦脸。是个女人。方以民抓住女人的手,轻轻地喊着:“沈倩……”
在梳子的一面,镶嵌着一颗玻璃质的石头,大概有黄豆粒大小,颜色纯白透明,形状不规则,表面并不光滑,但在阳光的照射下,石头显得格外明亮刺眼。方以民来回仔细搜索发现梳子的地方,还找到了几片黄色金属,大概这几片金属曾经镶嵌在梳子上,后来脱落了。这几片金属沉甸甸的,发出耀眼的黄色光泽。是黄金?方以民不敢相信能在这里发现黄金,但他仍然小心翼翼地将金属藏了起来。
但这一切都幻灭了。他体会到了人生的虚无。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一次人生,他既不会选择好,也不会选择坏,他感到一切都是虚无的,既然上天给了他父母,为什么还要把他们夺去?既然上天给了他沈倩,为什么还要让两人各分天涯?既然上天给了他生命,为什么又让他死去?
他不知道这个梳子是古人的,还是那些神秘人留下的,他无法判断年代。但发现梳子的事实让他感到兴奋,至少,这里的确有女人生活过。
那一次次田间的偶遇变成了一回回夜间的深谈,他们的爱情发乎情止乎礼,却带给了他们最大的快乐。最主要的是,在充满了悖论和混乱的年代,他们的爱情成了两人的避难所,让他们对未来没有失去信心,想着总有一天能够突破枷锁,成就幸福。
下午,他又骑马向前走了一段,试图发现更多的人工迹象。但再也没有看到山洞,湖边也越来越陡峭,不见平坦的滩地,更没有人工建筑的痕迹。傍晚快来临的时候,气温骤然下降,即便穿着厚厚的羊皮袄,仍然会因为一阵冷风而哆嗦。方以民努力寻找着避风的地方,他决定第二天再向前走,花半天时间寻找,然后就往回走。
方以民在回顾着一次次和沈倩的交往。即便在混乱的世界里,女人的内心深处仍然喜欢有教养的青年。方以民在农场凭借着乐于助人的性格、好学的激情和对经济学的执著而独树一帜,成为姑娘们谈论最多的青年。但方以民中意的只有沈倩一人。
但随着天黑下来,他又开始感到不安。如果神秘人再也不给他送吃的了,就算他明天一早往回赶,他也多消耗了两天的食物,剩下十天的食物不够走出无人区。他越想越感到担忧,害怕被抛弃在这荒凉的地方,饿死在这儿。他重新做了决定,等天亮后马上往回赶。
之后,混乱到来。之后,这个家庭的生活在高潮和低谷间徘徊。一会儿,父亲被批斗,方以民也受到了牵连;一会儿,父亲的工作恢复了,方以民也重新振作了。后来他来到了青海,在这儿,他遇到了自己的真爱。
天上的星星很亮,他望着星空,想着这些天来发生的事情,想念着父母和沈倩,脑子越来越沉重,终于睡着了。
回到国内后,又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父亲在每天的工作中充满了激情。方以民也在父亲的教育下逐渐长大。父亲欣喜地发现方以民在经济学方面的天赋远在自己之上,他赞叹道:“以民,你将来的成就一定是会超过我的!”
到了天亮时,他醒了,他的双腿已经被冻麻了,有些喘不上气来。原来,他把马的缰绳绑在了腰上,由于绷得过紧,影响了他的呼吸。他站起来活动活动了身体。此时,第一缕阳光已经照亮了不远处带着积雪的山顶,而山的下半部分还笼罩在一片蓝色的雾气之中。
“留下或许可能获得更多的成就,但如果我不回去,会后悔终生。在那儿,我面对的是人,而不是空洞的理论。”父亲回答。
随着阳光逐渐下移,蓝色的雾气逐渐消散,周围的景色也越来越清晰。方以民突然发现,半山腰有一个黑色的阴影。“那又是一个山洞。”他自言自语地说。
事后,方以民的父亲无数次提到和美国人说话的场景。那个人是父亲的导师弗兰克·奈特,当时芝加哥大学经济系的领军人物。“方,留下吧,真正需要你的是这里。”奈特诚恳地说。
昨天傍晚他并没有发现这个山洞,可能是因为山洞的洞口过小,由于傍晚阳光照射角度的问题,使得洞口看上去和周围的岩壁一个颜色,不容易发现。到了早晨,阳光的角度变了,恰好在洞口形成了阴影。
六岁那年,父亲回国。他记得有一个神情严肃的美国人亲自到家为父亲送行,父亲和美国人在院子里单独谈了一会儿,回到母亲和方以民身边时显得有些落寞。
方以民的心怦怦地跳着。他幻想着在那里能发现更多人类居住的痕迹,甚至发现那些神秘人。他还感到害怕,仿佛承受不起失败。如果那里只是一个普通的山洞,里面除了碎石空空如也,那对他的心理打击会很大。他继续观察着如何才能到达那个山洞,让他感到遗憾的是,这里的崖壁上没有一条天然或者人工的小径通往山洞,如果要到达那里,必须手脚并用地爬上去。
他最早的记忆是在三岁时,在芝加哥的一个带花园的小楼里,他们全家租了其中的两间房,紫丁香的香味从窗外飘来。父亲每天去学校工作,母亲有时把他放到推车里,有时牵着他的手散步,家境清贫却充满了乐趣。为了不让儿子忘记祖国,他父亲坚持在家使用汉语,这使得回国后,方以民在学校中与同学没有太多的隔阂。
他费力地搬来几块大石头,把马缰绳固定住,试了试,确信马不容易挣脱,才艰难地向洞口爬去。“如果有人的话,就快出来吧,再一个人待着我会发疯的。”他暗自祈祷着。
在最后的时刻,方以民仿佛回到了父母的身边。从他记事开始的一幕幕都在他的眼前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