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轻人!”他一边想着,一边离开了客厅,走到外面的草地上。园丁刚割完草,草地上还散发着青草的香味,雷雨之前压抑的空气,更使这种气味久久地停留在地面上。淡紫色的天,黑色的白杨树。还能看到河上有两三条船急急驶过,估计是想赶在暴风雨来临之前找个地方避雨。“整整三天都艳阳高照,”索密斯心想,“是该来场暴风雨了!”安妮特在哪?他想,正和那个家伙约会吧!她还很年轻呢!他怎么会突然冒出这种不可思议的想法?真够宽宏大量的,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了。他在园子的凉亭里坐下来。不过,他必须承认,芙蕾对他而言是那么的重要,至于妻子——好像并不怎么重要,一点都不重要;法国女人天生就只能当个情妇,并且对这种事,他早就不那么在意了!但是奇怪,索密斯是一个天生对生活品质和投资稳定非常敏感的人,却把感情都倾注在一个人身上,起初是伊莲,如今是女儿芙蕾。他静静地坐在凉亭里,慢慢意识到自己的这个特点。这是很不安全的。这样的感情投入方式已经让他失败过一次,可以说是身败名裂了,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会救他的,因为他这么爱芙蕾,绝不会让这件事传出去。一旦他找到那个写信的混蛋,他会严词警告他,让他不要再管别人的闲事,并且好好教训他一顿,谁让他把沉在河底的污泥搅出来的!……远处电闪雷鸣,大雨落下来了,打在他头上的屋顶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他好像全然不知,只顾着自己想事情,他面前有一张粗糙并且落满了灰尘的小木几,他在上面用手指画了个图案。芙蕾的未来啊!他想着他一定不会让芙蕾受到一点点的伤害,以他现在的年龄,别的事情他也顾不上了。人生本就是孤独的!你不能永远一直拥有某样东西。驱走了豺狼,又来了虎豹,没有任何事是能拿准的!在窗子前有一簇红茶花,他把挡住窗口的那朵花摘了下来。花开花落——自然是多么的奇异啊!雷声一阵一阵地从东边传来,在他的眼前闪起一道道苍白的闪电;天空下的白杨树显得更加清晰而浓密,暴雨哗啦啦地下着,像块幕布似的把凉亭罩住了,他依然静坐在原地,对周围的一切熟视无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噢!”孟特迷惘地说,“为了她,你要打破我的头,我都不在乎。这一点她最了解了。”索密斯把两只手伸出来,猛地在一起搓着,之后,长长叹了口气,不一会儿,外面传来摩托车发动的声音,那声音仿佛使人看见了飞舞的尘土和摔断的骨头。
雨停了,他走出小亭子,沿着湿润的小道一路走到了河边。
“确实,”索密斯说,“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人们在有的事上是急不来的。晚安,孟特先生。你今天的这些话我是不会跟芙蕾说的。”
河面上有两只天鹅在芦苇丛里藏着。他对这些天鹅非常熟悉,因此他停在河边看着它们,弯弯的白色脖子、如同蛇一样吓人的鹅头,一副很有尊严的样子。他想:“我将要做的也是一件很有尊严的事呢!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这件事还是得赶紧解决掉。”快到晚饭时间了,无论安妮特去了哪儿,现在都应该快到家了;就要跟安妮特见面了,这反倒让他为难起来,应该怎么跟她说呢,说些什么呢?突然他脑中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如果她提出离婚,要跟那个家伙在一起呢!哼,就算她提了,他也不可能会答应的。他跟她结婚的初衷可不是为了这么个结果。他脑中浮现出普罗斯伯·普罗芳德的形象,然后安心了不少。结婚一点都不适合他这种人!不适合!不适合!气愤把一时的恐惧掩盖了。“总之,最好别让我看见他。”他想。这个无耻的混蛋!但是说到底,在他心中,普罗斯伯·普罗芳德到底代表什么呢?可以确定的是,他不能代表任何重要的东西。不过,他却代表这个世上一种非常真实的东西——脱离束缚的一种罪孽!探头探脑的幻灭!代表着安妮特从那里听到的“我才不管!”这句话,一个典型的宿命论者!一个大陆上的人——无国界的人——这个时代的产物!索密斯觉得没有比这样骂他更加痛快淋漓的了。
“你这有点打击我。”孟特突然说。
两只天鹅转过头来,眼光从他身上越过,然后望向远处。其中有一只发出一声很轻的鸣声,晃了晃尾巴,像舵手在改变航向似的,转身游走了。另一只也紧随其后。两个洁白的身体还有那高昂的脖子渐渐地消失在他的眼中,他走进大房子。
“我想,她做出决定应该需要很长的时间。”
安妮特已经换上了晚餐服,静坐在客厅里;他边上楼边想着:“漂亮人做漂亮事”漂亮!虽然晚饭做得相当可口,量也适当,但是他俩几乎没怎么说话,只谈了两句楼下客厅的窗帘以及刚才的暴风雨。索密斯没有喝酒,吃完饭,他跟着她来到了客厅,安妮特端正地坐在落地窗中间的沙发上,身体直直地靠在沙发背上,穿了件黑色的低领长袍,翘着腿抽起烟来。她半闭着蓝色的眼睛,性感的红色嘴唇不时地吐出丝丝青烟,栗色的头发用丝带绑着,腿上穿着极薄的丝袜,脚上是一双能露出脚背的极高的高跟鞋。“她真是漂亮,无论放在哪个房间里都是最漂亮的摆设!”索密斯一边想着,一边把手放在晚餐服的口袋里,手里是那封被他撕过的信,他说:
“但是我知道,这事还取决于她自己,先生。”
“水汽太重了!我得把窗子关上。”
“可能吧。但是,我还是非常高兴你把这事和我说了。现在关于这件事我想也不需要再说什么了。”
他关完窗子,站在原地没动,看着那幅被他挂在窗户旁边奶白色护壁板上的大卫·科克司【注:大卫·科克司:1783—1859年,英国画家。】。
“没错,先生,我明白;我视她也是如此。”
她的心里想的都是什么呢?在他的一生中,除了芙蕾外,他就没有明白过女人的想法,甚至有时候,芙蕾的有些想法,他也不了解!他的心剧烈跳动着,现在正是时候,可以提起这回事。他从窗边转过身,把那封撕开的信拿了出来。
“孟特先生,对你,我并不反感,但是你明白吗?芙蕾是我的命,我的命,你懂吗?”
“这是我收到的一封信。”
索密斯用手捂了下自己的嘴——他差一点就说出来了:可怜的出版社!索密斯用他的灰色眼珠仔细观察着这个兴奋的年轻人。
她睁大了眼睛,看了他一眼,神情变得非常严肃。
“是一家出版社,我老父亲掏的钱。”
她接过索密斯手中的信。
“那很好。”
“你可以看下,虽然被撕破了。”他说完,又重新去看那幅大卫·科克司了——那张海景图的颜色非常好——可惜韵味不足。“我要给那个家伙一点颜色看看,”他想,“不知道他现在做什么呢?”他用眼角的余光瞄见安妮特正在看信,眼睛来回地在信纸上扫着,拿信的手显得很僵硬,睫毛和紧皱的眉头都有了一层黑色的阴影。她丢掉信,轻轻耸了下肩,笑着说:
“好吧,先生;我同意你在年龄上的观点。但是,为了证明我的诚意,我已经找到了工作。”
“无耻!”
“可能你自己认为你已经很成熟了,”他说,“但是,在我看来你还很年轻,无论遇到什么事,你都能不停地唧唧哇哇,这并不是你成熟的表现。”
“我非常赞同,”索密斯说,“真不像话。这事是真的吗?”
“你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是吗?”年轻人说完,垂头丧气地站在那里,那样子把索密斯都逗笑了。
她用牙齿紧紧地咬着她的红唇。“如果是又如何呢?”
“是这样吗?”索密斯冷漠地说。
她怎么这么不知廉耻!
小孟特哀求道:“啊!不可以,先生。我一定要待在这里,否则,我连一点机会都没有了。不管怎样,我相信你会让芙蕾自己决定的,你太太就很喜欢我。”
“你就只会说这句话吗?”
“滚出去,把你刚刚说的事情也熬过去吧。”索密斯说。
“当然还有。”
“准男爵,先生。这个称谓将来也会落到我头上。但是请你相信,渐渐地我会熬过来的【注:孟特似乎觉得准男爵这个称呼让他感到耻辱。】。”
“那你接着说啊!”
“准男爵,”索密斯接着说道,“什么意思?”
“没什么需要说的!”
“啊!不是这样的,先生。我们都不小了。像我父亲,我觉得他才是个真正的孩子;他脑袋里的那些东西从来没变过。不过,也是因为准男爵这个称呼,一直故步自封。”
索密斯的声音冷得像冰块,说:“那么,这事是真的了?”
“芙蕾还太小。”他说。
“真的个鬼啊!傻子才会问这些问题。像你这种人就不应该问这种危险的事。”
索密斯清了清嗓子。这话说得倒是挺好听的。
索密斯为了把心里的那股不断上升的怒火控制住,迅速地在屋里走了一圈。
“先生,我和芙蕾是不会离婚的。你想想啊,假如你是我的话!”
他站到她跟前。“你没忘记吧,”他说,“当年,你跟我结婚时,你是干什么的?也就只是一个在饭店里管账的而已。”
“尽快结婚,紧接着又离婚。”索密斯慢慢地说。
“那你也没忘记吧,结婚时,你的年龄整整大了我一倍有余。”
“你应该能理解,”孟特接着说,一边不停地用手捣鼓帽子,他太紧张了,好像头发、耳朵、眉毛全都竖了起来,“经历了这次大战,人们都希望所有事情能快一点。”
索密斯忽然不再和她怒目相对,转过头去看那张大卫·科克司。
索密斯脸上闪出一丝难以觉察的笑容。
“我不想跟你吵架。你必须结束掉这种——友谊。我这完全是为了芙蕾的将来。”
“是的,先生,你呢?”
“啊!——芙蕾!”
“噢!”索密斯说,没有孟特期盼中的激动,“他没有一点意见吗?”
“是的,”索密斯继续说道,“芙蕾。她既是我的女儿,也是你的。”
“我以为这会儿芙蕾在家呢,不过,先生,幸好她不在,这样我会比较放松。呃,我很想跟你说一声,我很喜欢她,非常喜欢,我都为她着迷了,呃,我认为先让你知道比较好。这种事先告诉长辈,这是以前的老做法了,但是我想你不会因此责怪我的。我跟我父亲说过了,他说只要我能去工作,他就让我心想事成。其实对于这件事,他一点意见都没有。还有你那张戈雅,我也跟他提起过。”
“很好,你没有否认这点。”
孟特离开阳台,走进了客厅。
“你到底会不会按照我的想法去做?”
“请进,”他说,“喝茶吗?”
“我不会告诉你的。”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让索密斯感觉很奇怪。一方面以传统的标准来说,他是一个放纵的、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另一方面他总说些带有极端乐观主义的话,这却也很讨人喜欢。
“你必须让我知道。”
米契尔·孟特叼着香烟,身着一套法兰绒衣服,站在阳台上。索密斯下楼时,他用手挠了挠头,同时丢掉了香烟。
安妮特笑了笑。“不会的,索密斯,”她说,“你做不到的,不要说出那些话,你知道,一旦说出来,你肯定会后悔的。”
能有点事分散注意力,这样挺好!
索密斯气得厉害,额头上都迸出了青筋。他把嘴张开,想要把怒火都喷发出来,但是他做不到。
“不见,”索密斯说,“等下。我马上下去。”
安妮特接着说:“我保证,从此以后,你不会再收到这种信了。这样就行了。”
“米契尔·孟特先生来了,正在楼下客厅里等着。你见他吗?”
索密斯的脸色很不好。他感觉自己像个小孩似的被她耍着玩,而在此之前,这个女人还得到过他的——他都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了!
索密斯看完这封信把它扔掉时,感觉像是自己走进了卧室,发现里面竟然四处都爬满了蟑螂。这种匿名的行为只有小人才做得出,真是肮脏。但更糟糕的是,自从周日那天晚上,芙蕾指着正在草地上散步的普罗斯伯·普罗芳德,说他就像是“鬼鬼祟祟的猫儿”之后,他心里就一直想着这事,就是今天,他把自己的遗嘱和结婚赠予书又拿出来,重新确认了一遍,为的也是这个事。而现在,写这封匿名信的混蛋,除了把他自己对外国人的愤怒宣泄一番之外,就没有任何帮助了,按照索密斯的想法,他希望永远都不知道这种事。但是现在,可恨!他被逼着知道了这种事情,并且他都这个岁数了!他把地毯上的信又拿了起来,开始撕成两半,直到只有折缝的地方还连在一起时才停止,他把它拼好又看了一遍。现在他要做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比他生命中的任何一次都重要。他绝对不能让自己成为丑闻里的角色,一次都不能!不管怎样,他必须把这件事解决,不能让芙蕾受到一点伤害,因此,一定要想个周全之策。打定主意之后,他的心里就安定多了,开始去洗漱,擦手时他的手有点抖。他心想绝对不能让丑闻传出去,得想办法阻止这件事才行!他进了妻子的卧室,四处看了看,他没想着在房间里找线索,来证明这个丑闻,也没想着找一些能够威逼她的东西。他很清楚是找不到的,她非常仔细认真。至于请人监视她——也不行——他过去那侦查的经验,让他一想到就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他手上只有这封信,一个不敢署名的混蛋写的破信。最让他厌恶的是,这个混蛋无耻地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尽管他不想用这封信来对付安妮特,但它确实可能派得上用场。幸好,今天晚上芙蕾没在家!他正沉浸在悲痛中,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索密斯,像我们两个这样的人结了婚,以这样的方式生活着,最好双方都不要找对方的碴儿,没必要把一些事情弄得人尽皆知,让别人当作笑料。所以,你最好还是冷静点,不仅仅是为了我,也是为了你自己。你虽然老了,但我却还很年轻呢,我现在非常现实——这要归功于你。”
谨上
索密斯觉得自己的脖子好像被人掐住,都快无法呼吸了,他听到自己木然地说道:“我要你必须结束掉这种友谊!”
外国人都是一路货色。全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妻子每周都会和那个家伙约会两次。这些事情都是我亲自搜集来的——因为我简直无法忍受一个英国人受到欺骗和侮辱。你注意点,看看我说的这些是不是事实。要不是因为那个家伙是个混蛋的外国人,我才不会这么无聊来管这种事。
“如果我不结束呢?”
你的妻子出轨了,和一个外国人乱搞——看到后面的话时,索密斯停住了,不由得去看了下信封上的邮戳。邮戳不是很清楚,不好辨认,他观察了好久也只看出了在最后是个“sea”字,还有个“t”字在中间。切尔西?不像,还是巴大西吗?也许吧!他接着往下看:
“那——那你的名字将不会在我的遗嘱里出现。”
先生,我认为我有义务让你知道一件事,一件和我没有关系的事:
这话好像没什么作用,她大声地笑道:“你会长命的,索密斯。”
这肯定是来求助的,或者可能是比这还讨厌的信。他立马翻到最后一页,竟然没有签名!背面也没有,四个角都没有。他简直不敢相信!因为,他不是公众人物,从来没有收到过这种匿名信;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它当作危险品撕掉;之后他又把它当作一种更加危险的东西,应该看看:
“你——你这个坏女人。”索密斯突然说。
先生,我认为有义务……
安妮特耸了耸肩膀。
这都是些无聊的信。有一张收据和一张芙蕾购物的账单,一份镂刻展览会的宣传册,还有一封信,索密斯扫了下开头,就看到:
“这我可不同意。尽管和你在一起让我觉得心灰意冷,但这并不表示我就是个坏女人。我的所作所为,不过是人之常情而已,等你想通了之后,你会同意我的说法的。”
六点左右,索密斯到家了。空气让人感觉很憋闷,蚊虫肆虐,阵阵轰隆隆的雷声不时响起。为了把身上那些从伦敦带来的灰尘弄掉,他拿了信去楼上的更衣室。
“我要和这个人见个面,”索密斯无可奈何地说,“他必须离开。”
到达格林街的时候,他发现芙蕾人不在,并且晚上也要很晚才会回来;今晚,她还要在伦敦过夜。索密斯有点丧气地喊了辆马车去车站,四点钟刚好有一班火车回家。
“亲爱的,别说笑话了。你一点也不需要我,你想要的东西已经全部从我这里拿走了;但是现在,你却要求我像个死人一样度过我的余生。我不会承认任何事情的,而且索密斯,我还年轻,从未打算像死人一样生活着。依我看,你还是别说废话了,我是绝对不会弄出丑闻的;绝不会。现在,不管你准备怎么做,我都不会再发一言。”
说完,他眨了下眼睛,这个举动让索密斯彻底打定了主意;他要给那个新波尔德比写封信,告诉他把一幅老克罗姆卖掉又不会失掉身份的办法,那就无论如何都不能卖给画商。因此他回道:“好吧,下次见!”然后就离开了,这反而使杜米特里欧感到不安起来。
她拿起茶几上的一本法文小说看了起来。她的这个态度,让索密斯激动得不知所措,连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那个人的做法让他更加想要拥有她,在这一点上就能够看出他俩之间的关系,这让人惊讶,对于他这种跟内省哲学不靠边的人来说,实在是奇怪。他再也没出声,离开客厅去了楼上的画廊。一个人跟一个法国女人结婚,就会得到这样一个结果!但是没有她,他也不会有女儿。她还是起了点作用的。
“啊!福尔赛先生,它早晚会落到我的手里!”
“她说得不错,”索密斯想,“我没有办法。我甚至都不能确定,这件事是不是真的。”他有一种自保的本能,告诉他应该把舱门用木头钉好,把火苗闷灭,不能闹出更大的事情来,除非有人确信某件事有不对劲的地方,否则什么事都不会有。
一旦杜米特里欧买到了这幅画,那么这幅画的价格就会高得无法想象了;因此,索密斯必须确认一下,看看这幅画到底有没有落到杜米特里欧的手里。但是,他和杜米特里欧讨论时,就只是谈谈蒙第塞里斯【注:蒙第塞里斯:1824—1886年,法国画家,以善用色彩著称。】,看看他有没有可能再火起来,因为一张人像画不是现在流行的;还说到了爱德汶·琼斯奥古斯都【注:爱德汶·琼斯奥古斯都:1878—1962年,英国人像画家。】,看他的画有没有增值的空间,还有,奈特也顺便提了下。临走时,他才问道:“波尔德比家那张老克罗姆,搞到最后还是不出售吗?”杜米特里欧的回答就和他预想中的一样,用一种充满民族优越感【注:杜米特里欧是西班牙或葡萄牙人。】的语气说道:
那天晚上,他还是在她的房间待了一会儿。她见他时,还是平常那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走回自己的房间时,感到了一种奇异的宁静,假如一个人不想知道,他就没必要知道。而他现在就不想知道,以后也不想知道。知道了没一丁点儿的好处,完全没有!他把抽屉里的香囊拿出来,香囊里有一块手帕和一个放了芙蕾相片的镜框,他把它们取出来。他看了会照片,然后把它从相框里取了下来,下面还有一张旧照片——是伊莲的。他看着照片,站在窗口。这时,外面响起猫头鹰呜呜的叫声,红茶花上涂上了一层更深的颜色,空气中飘来了一阵菩提花的香味。啊!现在的心情跟当年相比完全不一样啊,当年的深情与旧恨,眨眼已成灰烬!
走在格林街的路上时,索密斯忽然想到有必要去舒弗尔克街,到杜米特里欧画廊那儿去看看,打听下波尔德比家的那张老克罗姆【注:约翰·克罗姆:1768—1812年,英国风景画家,诺里奇画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他的儿子约翰·拜尼·克罗姆也是画家,英国人因此称他为老克罗姆,以示区别。】会不会拿出来卖。如果因为这次战争,波尔德比家的那张老克罗姆能够拿出来出售的话,这仗打得还是有价值的!老波尔德比已经去世了,他的儿子,还有他的孙子都死在了这场战争中——继承了波尔德比家产业的是他的一个堂弟,现在,他想要出售这幅画,至于原因,有人说是英国的形势不好,也有说是这个堂弟的哮喘病。
